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經 濟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14年12月22日(星期一)9時3分至9時56分
地 點:紅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蔡易餘 楊瓊瓔 陳亭妃 賴瑞隆 陳超明 邱議瑩 呂玉玲 鄭正鈐 張嘉郡 張啓楷 邱志偉 林岱樺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賴士葆 郭國文 鍾佳濱 蘇清泉 何欣純 劉書彬 劉建國
委員列席7人
列席人員:農業部部長陳駿季暨相關人員
國家發展委員會人力發展處專門委員沈志勳
財政部專門委員吳秀琳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農民保險組組長 温秀珠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吳銘修
法務部參事廖江憲
主 席:陳召集委員亭妃
專門委員:陳信瑞
主任秘書:游千慧
紀 錄:簡任秘書 吳人寬 簡任編審 蔡明汝
科 長 陳卉庭 專 員 費添錦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論事項
一、繼續審查:
(1) 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農民退休儲金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2) 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7人擬具「農民退休儲金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3) 本院委員蔡易餘等20人擬具「農民退休儲金條例第二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4) 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9人擬具「農民退休儲金條例第二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
(5) 行政院函請審議「農民退休儲金條例第二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6) 本院委員邱議瑩等18人擬具「農民退休儲金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7) 本院委員林俊憲等21人擬具「農民退休儲金條例第二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8) 本院委員陳俊宇等20人擬具「農民退休儲金條例第二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9) 本院委員王美惠等22人擬具「農民退休儲金條例第二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10) 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9人擬具「農民退休儲金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11) 本院委員許宇甄等19人擬具「農民退休儲金條例第二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12) 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8人擬具「農民退休儲金條例第二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13) 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25人擬具「農民退休儲金條例第二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14) 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7人擬具「農民退休儲金條例第九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15) 本院委員黃秀芳等22人擬具「農民退休儲金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16) 本院委員郭國文等21人擬具「農民退休儲金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17) 本院委員邱鎮軍等19人擬具「農民退休儲金條例第二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18) 本院委員丁學忠等16人擬具「農民退休儲金條例第二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決議:
(1) 第二條條文,照委員蔡易餘等人及委員陳亭妃等人提案通過。
(2) 第七條條文,委員謝衣鳯等人、委員郭國文等人、委員蔡易餘等人及委員陳亭妃等人提案與委員楊瓊瓔等人所提修正動議,均保留,送院會處理。
(3) 附帶決議1項,保留,送院會處理:
1. 針對農民退休儲金條例第七條修正,有鑑於農業部所提版本為調整農民與主管機關共同提繳金額比例,農民與主管機關按月共同提繳之總金額,依每月最低工資乘以提繳比率之2倍計算。農民負擔總金額40%,主管機關負擔總金額60%。然考量目前提繳農退人數高達94%,選擇提繳最高上限10%,以及目前投入農退制度之農民及青農長期無法突破30%門檻,請農業部於修法通過後,農退覆蓋率以1年成長7%,3年為21%為目標,若2年無法成長10%,則檢討農民退休儲金制度並改以提高相對提撥為1:2為方向。
提案人:賴瑞隆 蔡易餘 陳亭妃
連署人:謝衣鳯 郭國文 劉建國
(4) 討論事項所列第(一)案至第(四)案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須交由黨團協商,並推請陳召集委員亭妃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主席宣告:
(1) 討論事項所列第(五)案至第(十八)案,尚於復議期且未接獲院會交付審查之議事處來文,故不予審查。
(2) 審查通過之條文相關法制用語,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