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4年10月8日(星期三)上午9時2分至9時7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萬美玲 林宜瑾 柯志恩 羅廷瑋 郭昱晴 陳秀寳

     謝龍介 葛如鈞 葉元之 林沛祥 張雅琳 劉書彬

     吳沛憶 范 雲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顏寬恒 邱鎮軍 麥玉珍 蘇清泉 陳亭妃 高金素梅

     委員列席6人

列席人員:教育部政務次長        張廖萬堅率同有關人員

主 席:陳召集委員秀寳

主任秘書:陳錫欽

專門委員:白智榮

紀 錄:簡任秘書 盧焜鑫 簡任編審 蔡淑珍 科長 楊永綨

     薦任科員 陳怡安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有關中華民國振鐸學會為建議修正國民教育法第四條規定請願案。

二、審查有關張凱翔君等為建議修正教師法第四十七條條文請願案。

三、審查有關王彥涵君等為建議修正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第三條及第三十條條文請願案。

四、審查有關梁春富君為建議修正學位授予法條文請願案。

五、審查有關魏季宏君為建請增訂補習及進修教育法條文,以維護校園秩序請願案。

決議:

請願案均不成為議案,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7條第2項之規定,送由程序委員會報請院會存查,並通知請願人;另將各案請願資料併卷存查,於審查相關法律案時,提供委員參考。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