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5年1月5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下午1時18分
地 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洪孟楷 林國成 蔡其昌 何欣純 陳素月 黃健豪 游 顥 魯明哲 陳雪生 李昆澤 許智傑 徐富癸 林俊憲 邱若華 廖先翔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 鍾佳濱 謝龍介 盧縣一 羅明才 黃國昌 鄭天財Sra Kacaw 林倩綺 王鴻薇 林淑芬 葉元之 徐欣瑩
委員列席11人
列席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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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主任委員 |
陳金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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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委員 |
陳為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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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秘書 |
羅天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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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劃處 |
代理處長 |
謝基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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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處 |
處 長 |
曾鈞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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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處 |
處 長 |
陳春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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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委員會 |
參 事 |
陳韻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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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
參 事 |
張明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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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
技 監 |
林耀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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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推動小組 |
專門委員 |
沈恆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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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秘書處 |
處 長 |
李武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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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國防採購室採購發包處 |
處 長 |
董季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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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管理處 |
處 長 |
余宗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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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 |
參 事 |
汪南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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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民事廳 |
法 官 |
毛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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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 |
簡任視察 |
李慧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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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主計總處內部審核研究小組 |
主 任 |
黃叔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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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 |
副 署 長 |
周智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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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 署 長 |
鄭 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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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投資審議司 |
專門委員 |
楊惠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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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移民署移民事務組 |
專門委員 |
李明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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銓敘部 |
專門委員 |
蕭麗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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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局第三處 |
專門委員 |
黃專門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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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委員會經濟處 |
專門委員 |
林千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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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國土安全辦公室 |
參 議 |
劉振安 |
主 席:洪召集委員孟楷
專門委員:邱垂發
主任秘書:李健行
紀 錄:簡任秘書 周厚增 簡任編審 喻 珊 科 長 林宗賢專 員 劉芳賢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邀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交通部、國防部、法務部、司法院、勞動部及行政院主計總處就「公告修正《政府採購法》,以求精進政府採購效率、提高重大工程進度品質、堵絕惡質廠商投標可能」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討論事項
審查一、委員黃捷等17人擬具「政府採購法增訂第十七條之一條文草案」案、二、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徐欣瑩等19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九十四條及第九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賴士葆等20人、五、委員陳培瑜等18人及六、委員賴瑞隆等18人分別擬具「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蔡其昌等21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四條及第一百零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委員萬美玲等21人、九、委員游顥等23人、十、委員羅廷瑋等16人、十一、委員林倩綺等24人、十二、台灣民眾黨黨團、十三、委員馬文君等16人、十四、委員羅智強等17人、十五、委員翁曉玲等17人及十六、委員黃健豪等18人分別擬具「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委員許智傑等17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一百零二條及第一百零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委員王鴻薇等20人及二十、委員魯明哲等16人分別擬具「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本日會議有委員王鴻薇說明提案要旨;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陳金德報告後,計有委員洪孟楷、林國成、蔡其昌、陳素月、黃健豪、謝龍介、林俊憲、魯明哲、許智傑、陳雪生、何欣純、徐富癸、李昆澤、邱若華、廖先翔、王鴻薇、黃國昌、林淑芬及葉元之等19人提出質詢,均經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陳金德、副主任委員陳為祥、國防部國防採購室採購發包處處長董季安、採購管理處處長余宗學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游顥、徐欣瑩等2人所提書面質詢,均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及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四、討論事項各案,均另定期繼續審查。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