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14年11月12日(星期三)9時至14時7分

地  點:群賢樓8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陳昭姿 林月琴 陳菁徽 王育敏 廖偉翔 邱鎮軍 盧縣一 涂權吉 蘇清泉 王正旭 林淑芬 黃秀芳 劉建國 陳 瑩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林德福 李彥秀 洪孟楷 鍾佳濱 賴惠員 張雅琳 黃國昌 葉元之 鄭天財Sra Kacaw 羅明才 謝龍介林思銘 羅廷瑋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顏寬恒 林楚茵 翁曉玲 徐欣瑩 (委員列席18人)

請假委員:楊 曜(因鳳凰颱風停班停課航班取消)

列席官員:

勞動部

部長

洪申翰

勞動力發展署

署長

黃齡玉

組長

黃巧婷

組長

蘇裕國

勞工保險局

局長

白麗真

勞動基金運用局

局長

蘇郁卿

職業安全衛生署

署長

林毓堂

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

所長

王厚誠

綜合規劃司

司長

莊美娟

勞動關係司

司長

王厚偉

勞動保險司

司長

陳美女

勞動福祉退休司

司長

黃維琛

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

司長

黃琦雅

勞動法務司

司長

傅慧芝

秘書處

處長

丁玉珍

人事處

處長

姜碧琳

政風處

處長

周志信

會計處

處長

林美杏

統計處

處長

梅家瑗

資訊處

副處長

曾斐瑜

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

執行長

李柏昌

主  席:劉召集委員建國

主任秘書:劉厚連

專門委員:游亦安

紀  錄:簡任秘書 林桂美 簡任編審 江建逸 科  長 賴映潔薦任科員 黃俊傑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邀請勞動部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本日會議由勞動部部長洪申翰報告後,委員陳昭姿、林月琴、陳菁徽、王育敏、廖偉翔、邱鎮軍、涂權吉、黃國昌、王正旭、蘇清泉、賴惠員、劉建國、洪孟楷、黃秀芳、林淑芬、盧縣一、羅廷瑋、鄭天財Sra Kacaw、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陳瑩、葉元之及張雅琳等22人提出質詢,均經勞動部部長洪申翰暨各相關主管等即席答復。委員楊曜、林德福及翁曉玲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決定:

1、 報告及詢答完畢。

2、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通過臨時提案1項:

1、 人工智慧(AI)技術正以沛然莫之能禦之勢全面導入職場,雖能提升生產力,卻也對勞動市場帶來史無前例的衝擊。近期甫獲諾貝爾經濟學獎之學者加拿大學者郝伊特(Peter Howitt)已公開示警,AI恐「取代高技能勞動力」,顯示問題已從過去的「就業歧視」,快速惡化至更為嚴峻的「大規模結構性失業」風險,絕非危言聳聽。然查,今(114)年5月勞動部承諾將於年底前發布相關指引,惟勞動部原先規劃處理的議題多集中於演算法偏見、就業歧視以及隱私權等層面,其格局與視野,已然追不上當前AI技術取代勞動力的發展速度,若指引內容未能與時俱進,恐在發布之時即已過時,無助於穩定未來的勞動市場。為保障勞工在AI浪潮下之工作權益與人性尊嚴,並協助其順利轉型,爰要求勞動部應儘速研擬並公布「企業使用人工智慧(AI)指導原則」。該指引除應處理就業歧視、職場監控與隱私權保護等基本議題外,更應前瞻性地對在職勞工提供AI知識認知與技能提升,並建立預防工作被取代的支持系統。其次,應保障勞工的「程序參與權」,確保AI演算法之目的須透明化,並確立勞工在面對演算法決策時,享有「聽取解釋權」與「要求人類介入複核」之權利,以平衡科技運用下不對等的勞資關係。最重要者,應維護勞動者的「人性尊嚴」,在指引中揭示「非由AI主導人」之基本原則,藉此促進勞工在人機協作下之自主性,並針對AI於職場的監視、追蹤等議題建立制度性規範,確保其身心健康與安全,以確保我國千萬勞工能為未來做好準備,而非成為科技發展下的犧牲品。

提案人:陳菁徽 廖偉翔 邱鎮軍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