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4年10月1日(星期三)上午9時3分至9時14分
地 點: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出席委員:羅智強 王義川 翁曉玲 沈發惠 柯建銘 林倩綺 陳培瑜
莊瑞雄 王鴻薇 吳宗憲 吳思瑤 黃國昌
委員出席12人
主 席:莊委員瑞雄
專門委員:陳杏枝
主任秘書:張智為
紀 錄:簡任秘書 薛復寧
簡任編審 蔡國治
科 長 余俊緯
專 員 莊鴻基
報告事項
一、本院第11屆第4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及地點,業經本院第11屆第4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照案通過在案。
二、宣讀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選舉事項
選舉第11屆第4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依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5條及第8條規定,召集委員之選舉,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之。但經各該委員會全體委員,或經各黨團及未參加黨團之該委員會委員之書面同意,亦得以推選方式行之。以推選行之者,由各該委員會出席委員簽名,或由各黨團及未參加黨團之該委員會委員簽名定之。)
主席宣告:推選翁委員曉玲、莊委員瑞雄為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集委員。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