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5年1月5日(星期一)上午9時2分至11時41分

地 點: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出席委員:陳培瑜 黃國昌 王義川 林倩綺 沈發惠 羅智強 王鴻薇

莊瑞雄 吳思瑤 翁曉玲 吳宗憲 柯建銘 傅崐萁

委員出席12人

列席委員:鍾佳濱 洪孟楷 盧縣一 羅明才 鄭天財Sra Kacaw 葉元之

委員列席6人

列席官員:運動部政務次長 黃啟煌(部長請假)

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執行長 龔榮堂

國家運動科學中心執行長 趙遠宏

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董事長 鄭仁傑

考選部部長 劉孟奇

常務次長 劉約蘭

主 席:莊召集委員瑞雄

專門委員:陳杏枝

主任秘書:張智為

紀 錄:簡任秘書 薛復寧

簡任編審 蔡國治

科  長 余俊緯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邀請運動部部長、考選部部長就「運動部組織效能與人才考選制度:針對體育行政類科應試科目修正、運動產業發展中心定位及多元人力運用機制之展望」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本次會議有委員王義川、林倩綺、翁曉玲、王鴻薇、陳培瑜、沈發惠、吳思瑤、羅智強、黃國昌、莊瑞雄、鄭天財Sra Kacaw、盧縣一、葉元之提出質詢;委員陳冠廷提出書面質詢。)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