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5年1月12日(星期一)上午9時1分至12時17分
地 點: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出席委員:羅智強 沈發惠 翁曉玲 王義川 吳思瑤 陳培瑜 林倩綺
王鴻薇 吳宗憲 莊瑞雄 柯建銘 傅崐萁
委員出席11人
請假委員:黃國昌
委員請假1人
列席委員:鍾佳濱 洪孟楷 黃珊珊 鄭天財Sra Kacaw 賴士葆 蘇清泉
徐欣瑩
委員列席7人
列席官員:考試院秘書長 劉建忻
司法院副秘書長 王梅英
銓敘部部長 施能傑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政務副人事長 張秋元(人事長請假)
法務部政務次長 徐錫祥
內政部人事處處長 陳慧嬪
警政署人事室主任 許淑貞
消防署人事室主任 鄭鴻彬
教育部人事處處長 林建璋
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專門委員 張靜倫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王前鎧
主 席:翁召集委員曉玲
專門委員:陳杏枝
主任秘書:張智為
紀 錄:簡任秘書 薛復寧
簡任編審 蔡國治
科 長 余俊緯
報告事項
1、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邀請考試院秘書長、銓敘部部長、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內政部、教育部、行政院主計總處針對「立法院通過之警、消、公、教退休金改革法案之具體執行措施」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決定:報告及詢答完畢。
討論事項
一、繼續併案審查
(ㄧ)委員陳培瑜等16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吳宗憲等22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委員吳宗憲等17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四百零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三條及第一百零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併案審查
(一)委員翁曉玲等20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林倩綺等21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本次會議有委員羅智強、翁曉玲、王義川、林倩綺、沈發惠、吳思瑤、吳宗憲、陳培瑜、王鴻薇、鄭天財Sra Kacaw、莊瑞雄、洪孟楷提出質詢;委員翁曉玲、徐欣瑩提出書面質詢。)
決議:
一、第一案至第四案,報告及詢答完畢,均另定期繼續審查。
二、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