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4年10月22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12分

地 點: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出席委員:黃國昌 陳培瑜 羅智強 吳宗憲 翁曉玲 王鴻薇 沈發惠

王義川 吳思瑤 林倩綺 莊瑞雄 傅崐萁 柯建銘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張啓楷 洪孟楷 林國成 賴惠員 楊瓊瓔 何欣純 高金素梅

蘇清泉 羅明才 謝龍介

委員列席10人

列席官員:司法院副秘書長 王梅英 (秘書長退職)

主 席:翁召集委員曉玲

專門委員:陳杏枝

主任秘書:張智為

紀 錄:簡任秘書 薛復寧

簡任編審 蔡國治

科  長 余俊緯

專  員 莊鴻基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邀請司法院秘書長列席說明立法計畫,並備質詢。

(本次會議有委員黃國昌、羅智強、吳宗憲、翁曉玲、王鴻薇、沈發惠、王義川、陳培瑜、吳思瑤、林倩綺、張啓楷、林國成、莊瑞雄提出質詢;委員賴惠員、傅崐萁提出書面質詢。)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