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4年10月22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12分
地 點: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出席委員:黃國昌 陳培瑜 羅智強 吳宗憲 翁曉玲 王鴻薇 沈發惠
王義川 吳思瑤 林倩綺 莊瑞雄 傅崐萁 柯建銘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張啓楷 洪孟楷 林國成 賴惠員 楊瓊瓔 何欣純 高金素梅
蘇清泉 羅明才 謝龍介
委員列席10人
列席官員:司法院副秘書長 王梅英 (秘書長退職)
主 席:翁召集委員曉玲
專門委員:陳杏枝
主任秘書:張智為
紀 錄:簡任秘書 薛復寧
簡任編審 蔡國治
科 長 余俊緯
專 員 莊鴻基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邀請司法院秘書長列席說明立法計畫,並備質詢。
(本次會議有委員黃國昌、羅智強、吳宗憲、翁曉玲、王鴻薇、沈發惠、王義川、陳培瑜、吳思瑤、林倩綺、張啓楷、林國成、莊瑞雄提出質詢;委員賴惠員、傅崐萁提出書面質詢。)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