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經 濟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15年4月22日(星期三)9時至13時1分

115年4月23日(星期四)9時至11時40分

地  點:紅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賴瑞隆 邱議瑩 洪毓祥  鍾佳濱 陳亭妃       鄭天財Sra Kacaw 謝衣鳯 呂玉玲  楊瓊瓔 鄭正鈐  陳超明 邱志偉 蔡易餘 張嘉郡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蘇巧慧 洪孟楷  林俊憲 何欣純 葉元之 吳思瑤  林倩綺 林思銘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盧縣一   蘇清泉 賴士葆 林楚茵 劉建國 陳冠廷 徐欣瑩  劉書彬  柯志恩  顏寬恒  賴惠員  羅明才  黃 仁   邱鎮軍 

委員列席23人 

列席人員: 115年4月22日(星期三)

經濟部部長龔明鑫暨相關人員

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資深談判代表兼執行秘書徐崇欽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 專門委員 曾驛勝暨相關人員

115年4月23日(星期四)

公平交易委員會代理主任委員陳志民暨相關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 專門委員 張正輝暨相關人員

經濟部常務次長賴建信暨相關人員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總工程司簡俊發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國土計畫組簡任視察曾瀝儀暨相關人員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科長謝適鴻暨相關人員

法務部參事廖江憲暨相關人員

主  席:召集委員洪毓祥

專門委員:陳信瑞

主任秘書:游千慧

紀  錄:簡任秘書 吳人寬    簡任編審  葉 蘭

科  長 陳卉庭    專  員  費添錦

115年4月22日(星期三)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論事項

一、審查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經濟部及所屬單位預算部分。

二、審查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一般性補助款經濟部主管部分預算。

(經濟部部長 龔明鑫報告後,委員賴瑞隆、邱議瑩、洪毓祥、鍾佳濱、陳亭妃、鄭天財、謝衣鳯、呂玉玲、楊瓊瓔、鄭正鈐、陳超明、蔡易餘、張嘉郡、賴士葆、邱志偉、葉元之、劉建國、盧縣一、洪孟楷、伍麗華及陳冠廷等21人提出質詢,均由經濟部部長 龔明鑫及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資深談判代表兼執行秘書徐崇欽暨相關人員即席答復。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徐欣瑩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委員另有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決議:詢答結束,另定期繼續審查。

主席宣告:各委員如有相關預算提案,請於5月4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送經濟委員會辦公室,以利後續彙整,逾時不再收案。

115年4月23日(星期四)

討論事項

一、審查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公平交易委員會單位預算及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公平交易委員會主管:反托拉斯基金。

二、審查:

(1) 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7人擬具「土石採取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2) 本院委員黃仁等36人擬具「土石採取法第三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3) 本院委員邱議瑩等21人擬具「土石採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4) 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9人擬具「土石採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5) 本院委員許智傑等31人擬具「土石採取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6) 本院委員柯志恩等19人擬具「土石採取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7) 本院委員邱鎮軍等24人擬具「土石採取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8) 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土石採取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9) 本院委員丁學忠等16人擬具「土石採取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10)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土石採取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及第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討論事項合併詢答。公平交易委員會代理主任委員陳志民及經濟部常務次長賴建信報告後,委員賴瑞隆、邱議瑩、洪毓祥、鍾佳濱、楊瓊瓔、陳亭妃、鄭正鈐、鄭天財、謝衣鳯、呂玉玲、陳超明、邱志偉、柯志恩、張嘉郡、蔡易餘、伍麗華及盧縣一等17人提出質詢,均由經濟部常務次長賴建信及公平交易委員會代理主任委員陳志民暨相關人員即席答復。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委員另有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決議:詢答結束,均另定期繼續審查。

主席宣告:各委員如有相關預算提案,請於5月4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送經濟委員會辦公室,以利後續彙整,逾時不再收案。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