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經 濟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15年3月16日(星期一)9時至12時2分

地  點:紅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邱議瑩 賴瑞隆  洪毓祥 鍾佳濱 楊瓊瓔 鄭正鈐   陳亭妃  邱志偉 鄭天財Sra Kacaw 呂玉玲 謝衣鳯  陳超明 張嘉郡 蔡易餘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賴士葆 郭國文 顏寬恒 羅明才 陳培瑜 林思銘   張雅琳 林楚茵 羅智強 林德福 徐欣瑩  

委員列席11人

列席人員:國家發展委員會 主任委員葉俊顯暨相關人員

主  席:召集委員邱志偉

專門委員:陳信瑞

主任秘書:游千慧

紀  錄:簡任秘書 吳人寬    簡任編審  葉 蘭

科  長 陳卉庭    專  員  費添錦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邀請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國家發展委員會 主任委員葉俊顯報告後,委員邱議瑩、賴瑞隆、洪毓祥、鍾佳濱、楊瓊瓔、鄭正鈐、陳亭妃、邱志偉、鄭天財、呂玉玲、謝衣鳯、陳超明、張嘉郡、賴士葆、蔡易餘、張雅琳及郭國文等17人提出質詢,均由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葉俊顯暨相關人員即席答復。)

決定:

(1) 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

(2) 委員徐欣瑩及羅智強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3) 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委員另有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