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經 濟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15年3月16日(星期一)9時至12時2分
地 點:紅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邱議瑩 賴瑞隆 洪毓祥 鍾佳濱 楊瓊瓔 鄭正鈐 陳亭妃 邱志偉 鄭天財Sra Kacaw 呂玉玲 謝衣鳯 陳超明 張嘉郡 蔡易餘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賴士葆 郭國文 顏寬恒 羅明才 陳培瑜 林思銘 張雅琳 林楚茵 羅智強 林德福 徐欣瑩
委員列席11人
列席人員:國家發展委員會 主任委員葉俊顯暨相關人員
主 席:召集委員邱志偉
專門委員:陳信瑞
主任秘書:游千慧
紀 錄:簡任秘書 吳人寬 簡任編審 葉 蘭
科 長 陳卉庭 專 員 費添錦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邀請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國家發展委員會 主任委員葉俊顯報告後,委員邱議瑩、賴瑞隆、洪毓祥、鍾佳濱、楊瓊瓔、鄭正鈐、陳亭妃、邱志偉、鄭天財、呂玉玲、謝衣鳯、陳超明、張嘉郡、賴士葆、蔡易餘、張雅琳及郭國文等17人提出質詢,均由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葉俊顯暨相關人員即席答復。)
決定:
(1) 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
(2) 委員徐欣瑩及羅智強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3) 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委員另有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