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經 濟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15年3月18日(星期三)9時至13時9分
地 點:紅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邱議瑩 張嘉郡 洪毓祥 楊瓊瓔 陳亭妃 鍾佳濱 鄭正鈐 邱志偉 鄭天財Sra Kacaw 謝衣鳯 賴瑞隆 陳超明 蔡易餘 呂玉玲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羅明才 吳秉叡 郭國文 賴惠員 王鴻薇 張雅琳 邱鎮軍 葉元之 郭昱晴 何欣純 高金素梅 丁學忠 徐富癸 林德福 蘇清泉 王安祥 陳冠廷 劉建國 洪孟楷 林倩綺
委員列席20人
列席人員:農業部部長陳駿季暨相關人員
主 席:召集委員邱志偉
專門委員:陳信瑞
主任秘書:游千慧
紀 錄:簡任秘書 吳人寬 簡任編審 葉 蘭
科 長 陳卉庭 專 員 費添錦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邀請農業部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農業部部長陳駿季報告後,委員邱議瑩、張嘉郡、洪毓祥、楊瓊瓔、陳亭妃、鍾佳濱、鄭正鈐、邱志偉、鄭天財、謝衣鳯、陳超明、郭國文、賴瑞隆、丁學忠、賴惠員、蔡易餘、王鴻薇、蘇清泉、郭昱晴、張雅琳、呂玉玲、洪孟楷、徐富癸、陳冠廷及劉建國等25人提出質詢,均由農業部部長陳駿季暨相關人員即席答復。)
決定:
(1) 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
(2) 委員徐欣瑩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3) 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委員另有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