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5年3月16日(星期一)9時至12時20分
地 點 群賢樓9樓大禮堂
出席委員 林德福 賴士葆 郭國文 林岱樺 吳秉叡 賴惠員 劉書彬 顏寬恒 羅明才 李坤城 李彥秀 林思銘 陳玉珍 王世堅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 鍾佳濱 楊瓊瓔 王鴻薇 鄭正鈐 鄭天財Sra Kacaw 陳培瑜
委員列席6人
列席官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 主計長 陳淑姿
主任秘書 李奕君
綜合規劃處 處長 陳梅英
公務預算處 處長 許永議
基金預算處 處長 潘清鴻
會計決算處 處長 許一娟
綜合統計處 處長 蔡鈺泰
國勢普查處 處長 潘寧馨
主計資訊處 處長 吳欣宜
人事處 處長 劉永慧
秘書室 主任 張家瑜
政風室 主任 陳依芸
主計室 主任 詹媖珺
審計部 審計長 陳瑞敏
副審計長 林汝玲
代理主任秘書鄭惠峯
第一廳 廳長 周琼怡
第二廳 廳長 陳正鏞
第三廳 廳長 張志乾
第四廳 廳長 張國清
第五廳 廳長 陸冠聖
第六廳 廳長 葉盈池
覆審室 主任 王挺龍
資訊處 代理處長 溫大民
總務處 處長 蕭瑞泳
人事室 主任 黃炳煌
會計室 主任 王雪齡
政風室 主任 黃繼德
教育農林審計處 處長 林勝賢
交通建設審計處 處長 李奕勳
臺北市審計處 處長 洪春熹
新北市審計處 處長 張錫朧
桃園市審計處 處長 黃美蘭
臺中市審計處 處長 張漢卿
臺南市審計處 處長 王文助
高雄市審計處 處長 陳三民
基隆市審計室 主任 吳婉瑜
宜蘭縣審計室 主任 劉莉玲
新竹縣審計室 主任 莊淑美
新竹市審計室 主任 郭麗玲
苗栗縣審計室 主任 楊麗芬
彰化縣審計室 主任 謝淑芬
南投縣審計室 主任 李錦玫
雲林縣審計室 主任 楊美冠
嘉義縣審計室 主任 陳幸惠
嘉義市審計室 主任 魏識如
屏東縣審計室 主任 李雪梅
花蓮縣審計室 主任 邱燦興
臺東縣審計室 主任 蔣文興
澎湖縣審計室 主任 高慧雅
金門縣審計室 主任 吳惟裕
主 席 吳召集委員秉叡
專門委員 林靜玟
主任秘書 謝淑津
紀 錄 研究員 蔡檳全 編 審 伍明清 科 長 沈克彬 專 員 陳治豪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二、邀請行政院主計總處陳主計長淑姿、審計部陳審計長瑞敏率所屬單位主管列席業務報告,並備質詢。
(經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審計部審計長陳瑞敏提出報告後,計有委員林德福、賴士葆、郭國文、林岱樺、吳秉叡、賴惠員、劉書彬、顏寬恒、羅明才、李坤城、李彥秀、林思銘、王世堅、陳玉珍、鍾佳濱等15人提出質詢,均經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審計部審計長陳瑞敏及相關人員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相關部會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委員楊瓊瓔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部會以書面答復。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