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5年3月16日(星期一)9時至12時20分

地  點 群賢樓9樓大禮堂

出席委員 林德福 賴士葆 郭國文 林岱樺 吳秉叡 賴惠員 劉書彬 顏寬恒 羅明才 李坤城 李彥秀 林思銘 陳玉珍 王世堅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 鍾佳濱 楊瓊瓔 王鴻薇 鄭正鈐 鄭天財Sra Kacaw 陳培瑜

委員列席6人

列席官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       主計長   陳淑姿

              主任秘書   李奕君

 綜合規劃處        處長    陳梅英

 公務預算處        處長    許永議

 基金預算處        處長    潘清鴻

 會計決算處        處長    許一娟

 綜合統計處        處長    蔡鈺泰

 國勢普查處        處長    潘寧馨

 主計資訊處        處長    吳欣宜

 人事處          處長    劉永慧

 秘書室          主任    張家瑜

 政風室          主任    陳依芸

 主計室          主任    詹媖珺

      審計部           審計長    陳瑞敏

              副審計長  林汝玲

              代理主任秘書鄭惠峯

 第一廳          廳長    周琼怡

 第二廳          廳長    陳正鏞

 第三廳          廳長    張志乾

 第四廳          廳長    張國清

 第五廳          廳長    陸冠聖

 第六廳          廳長    葉盈池

 覆審室          主任    王挺龍

 資訊處          代理處長  溫大民

 總務處          處長    蕭瑞泳

 人事室          主任    黃炳煌

 會計室          主任    王雪齡

 政風室          主任    黃繼德

 教育農林審計處      處長    林勝賢

 交通建設審計處      處長    李奕勳

 臺北市審計處       處長    洪春熹

 新北市審計處       處長    張錫朧

 桃園市審計處       處長    黃美蘭

 臺中市審計處       處長    張漢卿

 臺南市審計處       處長    王文助

 高雄市審計處       處長    陳三民

 基隆市審計室       主任    吳婉瑜

 宜蘭縣審計室       主任    劉莉玲

 新竹縣審計室       主任    莊淑美

 新竹市審計室       主任    郭麗玲

 苗栗縣審計室       主任    楊麗芬

 彰化縣審計室       主任    謝淑芬

 南投縣審計室       主任    李錦玫

 雲林縣審計室       主任    楊美冠

 嘉義縣審計室       主任    陳幸惠

 嘉義市審計室       主任    魏識如

 屏東縣審計室       主任    李雪梅

 花蓮縣審計室       主任    邱燦興

 臺東縣審計室       主任    蔣文興

 澎湖縣審計室       主任    高慧雅

 金門縣審計室       主任    吳惟裕

主  席 吳召集委員秉叡

專門委員 林靜玟

主任秘書 謝淑津

紀  錄 研究員 蔡檳全 編 審 伍明清 科 長 沈克彬 專 員 陳治豪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二、邀請行政院主計總處陳主計長淑姿、審計部陳審計長瑞敏率所屬單位主管列席業務報告,並備質詢。

(經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審計部審計長陳瑞敏提出報告後,計有委員林德福、賴士葆、郭國文、林岱樺、吳秉叡、賴惠員、劉書彬、顏寬恒、羅明才、李坤城、李彥秀、林思銘、王世堅、陳玉珍、鍾佳濱等15人提出質詢,均經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審計部審計長陳瑞敏及相關人員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相關部會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委員楊瓊瓔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部會以書面答復。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