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5年6月10日(星期三)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蔡春綢 伍麗華 Saidhai‧Tahovecahe 羅廷瑋

郭昱晴 葛如鈞 吳沛憶 柯志恩 陳培瑜 林宜瑾

   葉元之 陳秀寳 吳思瑤 羅智強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林倩綺 蘇清泉 羅明才 

     委員列席3人

列席人員:運動部部長           李洋率同有關人員

教育部常務次長   朱俊彰

數位發展部政務次長   楊佳玲

文化部政務次長   王時思

經濟部政務次長   何晉滄

勞動部政務次長   黃玲娜

衛生福利部常務次長   莊人祥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陳炳宇

外交部主任秘書   甄國清

內政部常務次長   吳堂安

法務部法制司副司長 林黛利

財政部政務次長   陳勇勝    

主 席:羅召集委員廷瑋

主任秘書:陳杏枝

專門委員:白智榮

紀 錄:簡任秘書 盧焜鑫 簡任編審 蔡淑珍 科長 楊永綨

     薦任科員 古建廷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 論 事 項

1、 繼續審查委員羅廷瑋等21人擬具「電子競技運動發展基本法草案」案。

2、 審查委員葛如鈞等18人擬具「電子競技運動發展基本法草案」案。

(進行詢答及逐條審查)

(本日會議有委員林宜瑾、葛如鈞、陳秀寳、郭昱晴、蔡春綢、吳思瑤、葉元之、羅智強、吳沛憶、陳培瑜、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羅廷瑋等12人提出質詢,均經運動部部長李洋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柯志恩、林倩綺提出書面質詢。)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三、「電子競技運動發展基本法草案」相關草案,另定期繼續審查。

通過提案1項:

針對本日會議議程繼續審查委員羅廷瑋等 21 人擬具「電子競技運動發展基本法草案」等案,為使行政部門妥善回應電競發展需求,並研議相關發展政策與配套措施,且相關立法作為為求慎重,擬請做成如下決議:本日會議僅進行報告及詢答完畢,相關法案另定期審議。

提案人:林宜瑾 吳思瑤 陳秀寳 陳培瑜

  郭昱晴 伍麗華 Saidhai‧Tahovecahe

吳沛憶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