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5年3月25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35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陳培瑜 柯志恩 葛如鈞 蔡春綢 羅智強 陳秀寳
伍麗華 Saidhai‧Tahovecahe 林宜瑾 郭昱晴
吳沛憶 吳思瑤 葉元之 羅廷瑋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萬美玲 林德福 洪孟楷 鄭正鈐 鄭天財Sra Kacaw
張雅琳 何欣純 羅明才 王鴻薇 盧縣一 蘇清泉
劉建國 顏寬恒 楊瓊瓔 張嘉郡
委員列席15人
列席人員:教育部政務次長 張廖萬堅率同有關人員
衛生福利部心理健康司副司長 鄭淑心
環境部大氣環境司副司長 郭孟芸
農業部畜牧司簡任技正 程俊龍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副組長 鄭悅庭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組編人力處專門委員 呂易芝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王前鎧
主 席:羅召集委員廷瑋
主任秘書:陳杏枝
專門委員:白智榮
紀 錄:簡任秘書 盧焜鑫 簡任編審 蔡淑珍 科長 楊永綨
薦任科員 古建廷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 論 事 項
審查
(1) 委員廖偉翔等18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案。
(2) 委員廖偉翔等18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3) 委員蘇清泉等23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三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案。
(4) 委員蔡其昌等21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5) 委員徐富癸等18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6) 委員萬美玲等28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7) 委員洪孟楷等27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8) 委員黃捷等17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9) 委員莊瑞雄等21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10) 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11) 委員郭昱晴等28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12) 委員鄭正鈐等16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三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案。
(13) 委員張宏陸等23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14) 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15) 委員葉元之等20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16) 委員邱鎮軍等19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17) 委員徐富癸等17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18) 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19) 委員林俊憲等18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20) 委員王鴻薇等18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21) 委員萬美玲等16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22) 委員翁曉玲等18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23) 委員徐富癸等16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24) 委員林淑芬等22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25) 委員羅智強等17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26) 委員魯明哲等18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27) 委員魯明哲等18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28) 委員林宜瑾等23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六條、第十六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29) 委員張宏陸等20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30) 委員柯志恩等18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十六條及第十七條條 文修正草案」案。
(31) 委員徐欣瑩等18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十六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32) 委員陳菁徽等16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十六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33) 委員張嘉郡等18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五條、第十六條及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34) 委員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等21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六條、第十六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35) 委員林倩綺等30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六條、第八條及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36) 委員柯志恩等16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37) 委員羅智強等17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十六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僅進行詢答)
(本次會議有委員陳培瑜、柯志恩、羅智強、葛如鈞、陳秀寳、蔡春綢、林宜瑾、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吳思瑤、吳沛憶、郭昱晴、萬美玲、張雅琳、洪孟楷、盧縣一、羅廷瑋、葉元之等17人提出質詢,均經教育部政務次長張廖萬堅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楊瓊瓔、徐欣瑩提出書面質詢。)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四、「學校衛生法」相關修正草案,另定期繼續審查。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