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5年5月6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4時54分

中華民國115年5月7日(星期四)上午9時4分至下午5時25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5月6日)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5月7日)     

出席委員:陳培瑜 柯志恩 葛如鈞 林宜瑾 陳秀寳 謝龍介

   蔡春綢 郭昱晴 羅智強 吳思瑤 葉元之

伍麗華 Saidhai‧Tahovecahe 吳沛憶 羅廷瑋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楊瓊瓔 鄭正鈐 鍾佳濱 林楚茵 何欣純 謝衣鳯

     賴惠員 林倩綺 蔡易餘 李坤城 張雅琳 盧縣一

     蘇清泉 邱志偉 萬美玲 

     委員列席15人

列席人員:(5月6日上午9時)

     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        蕭宗煌率同有關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王前鎧

   行政院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科長 王珮珊

(5月6日下午2時30分)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主任委員  吳誠文率同有關人員

     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董事長     蘇振綱

     行政法人國家太空中心董事長         吳誠文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王前鎧

   行政院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科長 柳雅斐

(5月7日)

文化部部長           李遠率同有關人員

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董事長   楊其文

行政法人文化內容策進院院長         王敏惠

行政法人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董事長  褚明仁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王前鎧

行政院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科長 王珮珊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科長 陳至瑩

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專門委員 蘇宏盛     

主 席:羅召集委員廷瑋

主任秘書:陳杏枝

專門委員:白智榮

紀 錄:簡任秘書 盧焜鑫 簡任編審 蔡淑珍 科長 楊永綨

     薦任科員 古建廷

(5月6日上午9時)

報 告 事 項

1、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2、 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蕭宗煌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決定:報告及詢答完畢。

討 論 事 項

1、 審查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國立故宮博物院單位預算案。

2、 審查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國立故宮博物院主管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

(僅進行詢答)

(本日上午會議有委員陳培瑜、柯志恩、葛如鈞、林宜瑾、郭昱晴、謝龍介、蔡春綢、陳秀寳、吳思瑤、羅智強、吳沛憶、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葉元之、羅廷瑋、楊瓊瓔等15人提出質詢,均經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蕭宗煌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三、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國立故宮博物院單位預算案、國立故宮博物院主管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相關預算提案請於5月28日中午12時前提出,另定期繼續審查。

(5月6日下午2時30分)

討 論 事 項

1、 審查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案。

2、 審查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主管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

3、 審查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主管科學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

4、 審查115年度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預算案。

5、 審查115年度行政法人國家太空中心預算案。

(僅進行詢答)

(本日下午會議有委員陳培瑜、葛如鈞、羅廷瑋、林宜瑾、陳秀寳、蔡春綢、葉元之、吳思瑤、羅智強、郭昱晴、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吳沛憶等12人提出質詢,均經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主任委員吳誠文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柯志恩、謝龍介提出書面質詢。)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三、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案、行政院主管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主管科學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預算案、行政法人國家太空中心預算案,相關預算提案請於5月28日中午12時前提出,另定期繼續審查。

(5月7日)

報 告 事 項

文化部部長李遠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決定:報告及詢答完畢。

討 論 事 項

1、 審查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

2、 審查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一般性補助款文化部主管部分預算案。

3、 審查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主管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

4、 審查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主管文化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

5、 審查115年度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文化內容策進院、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預算案。

(僅進行詢答)

6、 審查:

(1) 委員吳沛憶等18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四條、第九十八條及第一百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2) 委員劉建國等16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四條、第九十八條及第一百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3) 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四條、第九十八條及第一百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4) 委員郭昱晴等18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四條、第九十八條及第一百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5) 委員葉元之等21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四條、第九十八條及第一百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6) 委員萬美玲等17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7) 委員萬美玲等17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九十八條及第一百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進行詢答及逐條審查)

(本日會議有委員羅智強、柯志恩、陳培瑜、林宜瑾、葛如鈞、吳思瑤、郭昱晴、葉元之、蔡春綢、陳秀寳、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吳沛憶、羅廷瑋、李坤城、盧縣一等15人提出質詢,均經文化部部長李遠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徐欣瑩、林倩綺、邱志偉、萬美玲提出書面質詢。)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三、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一般性補助款文化部主管部分預算案、文化部主管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文化部主管文化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文化內容策進院、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預算案,相關預算提案請於6月10日中午12時前提出,另定期繼續審查。

四、「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四條、第九十八條及第一百十二條條文」相關修正草案,已全部審查完竣,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羅召集委員廷瑋補充說明。審查結果:第四條、第九十八條及第一百十二條,均照委員羅廷瑋等3人所提修正動議通過。

五、在不影響條文文意前提下,文字、條次、標點符號為統一體例,授權議事人員整理。

通過臨時提案1項:

趙二呆(同和)為台灣戰後之重要藝術家,史博館典藏百餘件作品,澎湖二呆藝館典藏一千五百餘件作品,橫跨水墨、書法、素描、西畫、篆刻、雕塑、陶藝、版畫、攝影、詩及文等十一項領域。文化部114年度補助澎湖縣政府2,318萬元,刻正辦理二呆藝館結構補強及空間改善工程,應將場館視為藝術家所遺留重要生命作品,而非僅是一般整修工程。

有鑑於文化部啟動「重建台灣藝術史」計畫,對我國未來藝術發展影響深遠,為避免集中於單一主流論述,而更能包容多元、多層次、多流動的台灣文化主體性,兼具深度與廣度,讓長期沉寂、被遺忘的重要藝術家重新被看見。爰要求文化部:

1、 結合史博館、二呆藝館及各公立美術館典藏之趙二呆作品、文物資料等資源,進行整合性研究與推廣規劃,並研擬於史博館辦理典藏特展。請於二週內提出初步規劃方向之書面報告。

2、 協調二呆藝館結構補強工程相關執行單位,於工程動工前,舉辦公開座談會,邀請趙二呆家屬後代等利害關係人出席溝通,為整修工程預定進度表、具體作法釋疑,以確保藝館外觀及藝術價值,完成結構安全補強,並就後續營運規劃集思廣益。

提案人:羅廷瑋 

連署人:羅智強 柯志恩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