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5年5月18日(星期一)上午9時3分至11時47分

     5月20日(星期三)上午9時2分至11時33分

     5月21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7時51分

地 點:紅樓3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黃 仁 陳永康 林楚茵 羅美玲 陳冠廷 陳俊宇 徐巧芯

     王義川 馬文君 王安祥 沈伯洋 王定宇 牛煦庭 黃建賓

     (出席委員14人)

列席委員:林倩綺 鍾佳濱 楊瓊瓔 鄭正鈐 蘇清泉 (列席委員5人)

列席人員: 5月18日(星期一)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嚴德發及所屬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吳銘修

            基金預算處科長謝閔傑

      5月20日(星期三)

     僑務委員會委員長徐佳青及所屬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邱碧珠

      5月21日(星期四)

     國防部部長顧立雄及所屬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邱碧珠

主 席:陳召集委員冠廷(115/05/18)

     馬召集委員文君(115/05/20)

     陳召集委員冠廷(115/05/21)

專門委員:廖曼利

主任秘書:李淑娟

紀 錄:簡任秘書 曾郁棻

     簡任編審 張美慧

     科 長 呂雅玲

     專 員 謝禎鴻

5月18日(星期一)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論事項

壹、繼續審查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收支部分。

決議:

一、審查結果:

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223項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原列333萬1千元,增列第1目「賠償收入」第1節「一般賠償收入」1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43萬1千元。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83項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3億5,063萬2千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234項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080萬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234項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原列3億3,806萬元,增列第1目「雜項收入」第1節「收回以前年度歲出」5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億4,306萬元。

歲出部分

第26款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

第1項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原列1,325億6,071萬4千元,減列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單身亡故榮民善後喪葬及遺產管理作業」中「業務費」之「大陸地區旅費」3萬2千元及第7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大陸地區旅費」51萬7千元,共計減列54萬9千元,改列為1,325億6,016萬5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45項:

(1) 115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2目「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預算編列1,740萬6千元。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激勵退除役官兵就業意願及培養其專業技能並促進長期就業,自107年7月1日起試辦促進退除役官兵穩定就業方案。對在同一就業機構穩定就業達3個月以上者,發給職業訓練訓後就業穩定津貼及推介就業穩定津貼。經查,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供109至113年度核定促穩方案申請名冊與該會榮民(遺)眷名冊及申請人就業單位資料,申請津貼者但身分不合「促進退除役官兵穩定就業津貼發給辦法」第15條第1項第9款規定,而溢領津貼之總金額計30萬元,仍有審核未臻嚴謹之現象。為敦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加強案件審查,爰凍結該項預算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5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8】

提案人:羅美玲 沈伯洋 陳俊宇

(2) 115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2目「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項下「退除役官兵職業技術訓練」中「業務費」編列1,485萬3千元。經查,職業訓練中心近3年部分班隊屢有參訓人數不足、無訓練單位投標、開班後停班,及訓後就業率未臻理想等情形,顯示現行職業訓練班隊規劃、招生宣導及課程設計,尚有精進空間,恐影響預算執行效益及退除役官兵參訓權益。爰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規劃開訓班隊時,應參酌歷年國軍志願役官兵退伍人數、區域分布及轉職需求等數據,適時調整班隊類別、訓練流路及開班規模,以貼近退除役官兵實際需求,提升參訓意願與訓練媒合成效,另應妥善運用平面、網路及社群媒體等多元管道,加強招訓資訊宣導,並結合國家產業政策、企業用人趨勢及就業市場變化,滾動檢討職訓課程內容與技能項目,強化訓用合一機制,以提升訓後就業率及職訓資源使用效能,避免因招生不足致停班,造成公帑浪費。基此,凍結該項預算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0】【9】【11】

提案人:馬文君 陳永康 牛煦庭 王安祥 

    黃建賓 黃 仁 

(3) 115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5,714萬3千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辦理榮民人瑞百歲慶生文康活動,旨在秉持「主動關懷、感動服務」宗旨,感念榮民先進早年崇公報勳之精神,惟查115年度相關預算編列金額較114年度增加355萬元,於預算書表中並未針對增列原因、預估人數成長等細節提出詳細說明,爰凍結該項預算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4】【15】【16】【17】

提案人:王定宇 沈伯洋 王義川 馬文君 

    陳永康 牛煦庭 林楚茵 羅美玲 

(4) 115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5目「一般行政」預算編列37億2,826萬7千元。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提供榮民眷醫療服務,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補助健康保險費及醫療部分負擔。經查,截至113年8月底止,新北市榮民服務處於86至105年間遭永久停權榮民計15位,待追償金額計4,506萬餘元,惟未於「追繳溢發就養給付系統」登載列管追繳情形,亦未列帳;又上開案件因債務人聯繫困難、於移送行政執行未依限補正遭退件、未取得債權憑證、未管制執行及憑證逾期未換發等,致罹於請求權時效。為敦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加強案件列管及追償作業,爰凍結該項預算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5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6】

提案人:羅美玲 沈伯洋 陳俊宇

(5) 115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5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物品」預算編列1,031萬1千元。鑑於全球環保意識日益高漲,各國紛紛推動淨零碳排,我國政府亦積極接軌國際趨勢,推動「2050淨零轉型」目標。同時透過「E化政府」等政策,提升行政效率並降低資源消耗。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近年亦配合政策方向,逐步推動車輛汰換與節能措施,朝向低碳與永續發展邁進。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15年度「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物品」編列費用達1,031萬1千元,較114年度871萬4千元增加約160萬元,且114年度該項決算金額僅約810萬7千餘元,與當前政府強調撙節支出、落實財政紀律之原則未盡相符。尤其在數位化與設備汰換逐步推動下,物品支出理應隨之優化控管,而非顯著成長。為使資源合理配置並強化預算紀律,以符政策方向並落實政府整體財政健全目標。爰凍結該項預算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8】【27】

提案人:王安祥 黃建賓 陳永康 馬文君 

    牛煦庭

(6) 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臺北、臺中、高雄榮民總醫院係屬資安等級A級機關,須配合辦理「強化資料傳輸韌性計畫」案之相關T-Road基礎環境資訊硬體、網路環境與資安服務等建置工作;為強化政府機關之間資料傳輸之安全性與韌性,於推動該計畫案時,允宜設立專責小組,加強相關部會協調,並妥為運用資安維運及人力培訓經費,確保系統建置後能穩定運作。爰針對115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5目「一般行政」項下「辦理統計與資訊管理作業」預算編列1億3,966萬5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資安監測與應變機制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2】【31】【33】【34】【35】【36】【37】【38】【39】

提案人:沈伯洋 王義川 羅美玲 王安祥 黃建賓 牛煦庭 陳永康 王定宇 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7) 115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對榮民及特定醫療體系之補助」預算編列16億7,128萬1千元。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13年所屬醫療機構員額評鑑結論報告」指出,112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醫療機構中,部分地處偏遠或為特殊門診之醫療機構面臨嚴峻人力短缺,其中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之缺額比率高達25.09%,恐因推動業務不易,致影響醫療服務品質,而該25.09%之缺額率,係將職聘僱人力與事務性人力合併計算之整體數據。針對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高達25.09%之整體人力缺額率,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卻僅以「公職護理人力空缺率是0%」及「三班護病比達標」之數據作為回應來轉移焦點。若整體缺額率居高不下而僅有公職護理滿編,即代表其他職類(如約聘醫事人員、行政人員及技術人員等)存在極度嚴重之缺額問題。又桃園市為我國人口成長最快之直轄市,整體醫療需求持續增加,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不僅負責照護榮民(眷),更是桃園地區極為重要之區域醫院。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整體缺額率在所有榮民醫院中居冠非一朝一夕造成,若人力長期短缺,勢必將嚴重衝擊桃園市民之就醫權益與醫療品質。對此,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嚴肅以待,探究背後之結構性問題(如薪資結構、地理位置或工作環境等),而非以不同口徑之數字粉飾太平。綜上,為促使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正視並解決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整體人力嚴重短缺之困境,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盤點最新之整體人力缺額率並針對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各職類整體員額缺額現況(含目前缺額最嚴重之職類與人數)作具體改善對策。爰凍結該項預算2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0】【41】

提案人:牛煦庭 馬文君 黃建賓 陳永康 

(8) 115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各級榮民醫院營運督導管理」預算編列1,435萬6千元。查負責榮民總醫院體系醫藥物流之嘉里醫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其母公司疑涉中國資本,根據 2025 年 10 月統計,各榮民總醫院及分院委託該公司配送之藥品比例從23%至80%不等。醫藥物流涉及病患敏感資訊、藥品供應鏈安全及戰時應變能力,委託具中資背景廠商,恐衍生國家安全風險。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督導各分院加快換約進度,並落實切結書之審核把關。爰凍結該項預算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4】【43】【45】【46】【47】【48】【49】

提案人:林楚茵 沈伯洋 羅美玲 陳俊宇 

    王義川 陳冠廷 牛煦庭 馬文君 

    黃建賓 王安祥 陳永康 徐巧芯 

(9) 115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醫事人力培訓與專業教育訓練」中「獎補助費」,案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配合衛生福利部辦理重點科別培訓公費醫生及委託國防醫學大學代訓公費生所需之獎補助費。有關經費支用數主要依照培訓生人數而定。依114年度執行率約僅8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採取積極措施,提高公費醫生的報名、錄取人數,以滿足偏鄉公費醫生之需求。爰針對 115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醫事人力培訓與專業教育訓練」中「獎補助費」預算編列6,800萬4千元,爰凍結2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50】

提案人:馬文君 陳永康 牛煦庭

(10) 115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偏鄉醫師留任獎勵計畫」,案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配合衛福部辦理偏鄉醫生留任計畫之獎補助費。有關經費支用數主要依偏鄉醫生留任人數而定。依114年度執行率約僅86%,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採取積極措施,提高偏鄉醫生留任之意願及積極爭取加入,以滿足偏鄉醫生之需求。爰針對 115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偏鄉醫師留任獎勵計畫」預算編列6,076萬2千元,凍結3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51】

提案人:馬文君 陳永康 牛煦庭

(11) 115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7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預算編列78億3,319萬5千元。查審計部113年總決算審計報告指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雖訂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機構保管榮民重要財物作業原則,確保榮民財產安全。惟部分榮家陸續出現未依規定移交榮民財務、代為處理榮民日常開支請託提領現金超過金額等疏漏。為督促榮家重新檢討現有財物保管機制,爰凍結該項預算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52】【53】

提案人:羅美玲 沈伯洋 陳俊宇 林楚茵 

(12) 115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7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其中佳里榮民之家電梯主機更換37萬4千元及導入智慧科技產品,租賃2,604床智慧床墊預算編列1,874萬9千元。智慧床墊採租賃方式之效益相較於購置是否更高,根據市場行情,醫療長照型智慧床墊租金高昂,因包含維護成本與軟體服務費,每床每年租金約為5至10萬左右,惟預算書說明欄顯示,每床每年租金僅須約7,200元,價差如此之高,所租賃床墊之品質是否真能符合需求。爰凍結租賃智慧床墊該項預算5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59】【54】【55】【60】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牛煦庭 黃建賓 陳永康 

(13) 115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安養機構房舍及生活設施整建工程」預算編列7,528萬3千元。其中「岡山榮家風雨走廊興建工程」預算編列1,172萬元,考量榮民之家使用者多為高齡、行動不便、使用輪椅或助行器的長輩,因此「安全性」與「細節設計」必須優先於美觀,應檢視施工圖說之必要性及是否影響無障礙動線,包含:地面防滑與平整度、排水系統設計、扶手配置、頂棚與側向保護、照明與智慧化整合等。爰凍結該項預算2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61】【62】【63】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牛煦庭 陳永康 王定宇 王義川 沈伯洋

(14) 115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提升失智照顧量能長照忘我園區中程計畫」預算編列4億8,614萬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賡續辦理「提升失智照顧量能長照忘我園區中程計畫」,惟該計畫截至114年底止尚有保留款約0.64億餘元待執行,且總累計執行進度落後約6%,允宜強化工期管控機制與階段性稽核,以確保計畫如期如質完成。爰凍結該項預算2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64】【65】【66】【67】

提案人:陳俊宇 羅美玲 王義川 陳冠廷 

    黃 仁 黃建賓 馬文君 牛煦庭 

    陳永康 

(15) 115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會本部房舍整建工程」預算編列9,099萬1千元。查松柏新村房舍屋齡逾40年,且附近民眾已多次反映該房舍外牆磁磚剝落等公共安全問題,應盡速改善。查相鄰住戶正積極辦理都市更新,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研議共同參與都市更新,以利房舍得一次性修繕,而非每年預算編列針對老舊房舍進行維修,為避免預算浮編、施工招標延宕以及撙節預算,請重新評估預算使用效益。爰凍結該項預算5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69】【68】【70】【71】【72】

提案人:徐巧芯 黃建賓 牛煦庭 馬文君 陳永康 王定宇 沈伯洋 王義川黃 仁 

(16) 115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交通及運輸設備」項下「服務機構車輛汰購」預算編列1,583萬元。其中增購各榮民服務處新增社區服務組長公務重型電動機車21輛,計189萬元。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各榮民服務處近年員額並無明顯增加跡象,即使新增任務,是否有增購車輛需求,尚待說明,爰凍結該項預算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73】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牛煦庭

(17) 115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交通及運輸設備」項下「安養機構車輛汰購」預算編列890萬元。該項預算係辦理雲林榮家增購復康巴士1輛,並汰換中彰、佳里、岡山及彰化榮家之公務輕型電動機車,以及佳里、馬蘭榮家之公務電動汽車。惟查「救護車」量能實則更攸關榮民緊急傷病送醫之生命安全,其汰換急迫性與風險管理之重要性,顯應高於一般行政公務車輛。然預算書表中並未針對全台榮家救護車之車齡現狀、妥善率進行通盤檢討,亦未說明救護車汰換規劃與資源分配之優先順序。為督促機關落實風險管理,優先保障榮民醫療後送安全,爰凍結該項預算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74】

提案人:王定宇 沈伯洋 王義川

(18) 115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10目「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預算編列1,063億8,402萬7千元。近年屢有退役軍官赴中參加活動或受中國媒體邀請,發表附和中共立場之言論,嚴重損害國家尊嚴及國軍形象。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雖提出多項精進作為,惟仍未能有效落實並遏止類似情事發生,影響國軍士氣甚鉅。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作為退除役官兵主管機關,應加強國安意識宣導,防範退役軍人遭統戰利用。對於退役軍人損害國家尊嚴之不當言行,應積極調查處理,以維護國家安全與軍人榮譽。爰凍結該項預算5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75】

提案人:林楚茵 沈伯洋 羅美玲

(19) 115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10目「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項下「官兵一次退除役」預算編列85億4,792萬8千元。查114年度實際執行數71億2,201萬4千元,較預算數91億3,556萬元,減少20億1,354萬6千元。該項給付雖係依法辦理之法律義務支出,然預算編列仍應基於精準之人力需求與流動統計,以避免預算資源遭過度匡列,影響政府財政資源分配之有效性。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針對退除役人力流動之精算更加精確,爰凍結該項預算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76】

提案人:王定宇 沈伯洋 王義川

(20) 鑑於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透過基金孳息與資產活化之所得,協助辦理榮民(眷)重大意外災害救助與清寒榮民子女教育獎助等重要福利服務事項。經查115年度基金會資金運用主要以銀行存款為主,占基金會資產規模高達9成,並以定期存款利率1.7%計算利息收入預算編列。惟中央銀行最新預測115年CPI年增率恐達1.8%,可能使基金會資產縮水。另查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勞動基金截至115年2月底,基金實際收益率均達10%,且以長期成果來看,整體勞動基金近10年平均收益率亦維持10%之高。允宜思考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之資金運用與操作方式,以確保基金財務與榮民服務之永續。爰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2個月內就「提升榮民榮眷基金之資金運用與投資收益」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78】

提案人:王安祥 黃建賓 牛煦庭 陳永康

(21) 鑑於近年退除役官兵溢領退休俸金額急遽攀升,9年間累計溢領金額已達1.8億餘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已建立跨部會協調機制與資訊交換平臺,定期將支領定期俸金之領受人員資料檔及需查驗事項送請查驗機關查證,有效管理發放及減少溢發,以提高發放精確度及強化事前預防之目的。惟105至113年度累計溢領金額計達1億8,850萬餘元,累計收回及繳庫數合計4,268萬餘元,尚有待收回繳庫金額為1億3,951萬餘元,回收率僅22.65%,顯示退除役官兵溢領退休俸之追繳成效欠佳。爰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2個月內就「強化退除役官兵溢領追繳機制及成效之作為」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79】

提案人:王安祥 黃建賓 牛煦庭

(22)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轉投資事業之核心目的,除穩定國家能源民生需求外,更負有安置退除役官兵就業、保障官兵退伍生活之社會責任。根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2026年3月提供的最新數據顯示,在15家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轉投資的天然氣與石油氣公司中,多數公司的「退除役官兵安置率」皆高於「持股率」,惟欣彰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持股高達34.08%,在各轉投資天然氣及石油氣事業中排名居前,然其安置率竟僅有20.11%,位居末位。對比持股比例相近之欣桃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持股率41.45%、安置率49.72%)或持股更低之欣高石油氣股份有限公司(持股率21.26%、安置率36.19%),欣彰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之安置率顯有落差。雖已連續數年於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質詢,然該公司安置成效始終未見起色。另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轉投資的15家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中,欣彰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率(34.08%)排名第6,甚至持股低於欣彰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之欣屏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欣湖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欣雲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皆尚能保有董事長或總經理之派任權,但欣彰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卻是高持股公司中唯一一家「既無會薦董事長、也無會薦總經理」的公司,顯有股權與人事權不對等的現象,此現象是否間接導致退除役官兵安置率無法提升之原因,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基於保障退員就業權益的基礎上進行深切探究。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具體改善與提高安置率的研議方案。【80】

提案人:王定宇 沈伯洋 王義川

(23) 115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5目「一般行政」項下「辦理統計與資訊管理作業」中「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8,502萬4千元,其中包含採購AI面試設備20套143萬6千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肩負輔導國軍退除役官兵就業、就醫、就養之政策任務。退役官兵自軍中轉換至民間企業,常面臨履歷撰寫、面試應對等求職關卡,於人工智慧技術蓬勃發展之際,引進AI面試模擬設備協助退役官兵熟悉現代職場面試型態、提升求職競爭力,於政策方向上具備前瞻性,應予支持。惟查預算書內就本項採購未有具體說明,包括:採購20套設備之配置單位、實際運用情境(求職模擬訓練、職能評估、輔導員教學等)、付款方式(1次買斷或訂閱授權制)、後續維運及授權續約費用、退役官兵使用過程中個人資料、面試影音、生物特徵資料之保護機制、設備廠商背景及供應鏈資安檢核等事項,均未於預算書中詳細說明,預算編列依據之合理性與後續執行之透明度,宜有具體說明。爰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81】

提案人:王義川 陳俊宇 沈伯洋

(24)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榮民醫院體系遍布全國,其中偏鄉及離島地區,肩負當地醫療照護重要任務,服務對象不僅限於榮民榮眷,亦涵蓋一般民眾,於偏鄉醫療資源不足之現況下,扮演不可取代之角色。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與衛生福利部共同推動「偏鄉醫師留任獎勵計畫」,以留任偏鄉醫師人力,於穩定醫療量能上具有政策必要性。 惟查現行偏鄉醫療人力短缺問題,並不僅限於醫師職類,護理人員流失情形亦同樣嚴峻。全國領有護理執照而未執業者眾多,護病比過高、工作負荷沉重、薪資待遇與都會地區落差等因素,致使偏鄉護理人力招募與留任格外困難;榮民醫院偏鄉院區所面臨之護理人力缺口,亦為長期未解之結構性問題。僅就醫師職類提供留任獎勵,而未及於同樣關鍵之護理人力,恐難達成偏鄉醫療整體量能穩定之政策目標。爰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研議比照「偏鄉醫師留任獎勵計畫」,新增「偏鄉護理人員留任獎勵計畫」,並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額外編列預算加碼補助偏鄉醫師、醫護人員,以穩定榮民醫院偏鄉院區整體醫療量能。【82】

提案人:王義川 陳俊宇 沈伯洋

(25) 查退除役官兵溢領退休俸之金額已達1.8億餘元,健保與醫療費補助溢領之金額亦累計達1.2億餘元;為有效預防溢領情事,應建置跨部會即時數據查核平臺,強化事前預防機制並降低溢領數,此外,亦應研擬追繳計畫、提高回收率,以確保國庫權益。爰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強化預防機制暨溢領追繳計畫之書面報告。【83】

提案人:沈伯洋 王義川 羅美玲

(26) 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彰化農場嘉義分場長期閒置,歷經多次招商波折,因投資條件、區位限制及市場環境等因素,致前4次公告均無廠商投標。經持續調整招商條件,始於第5次招商完成甄審程序並評定最優申請人,採ROT模式整建既有設施並營運,旨在透過公私協力方式活化既有資產,達到活絡地方經濟及滿足國人觀光休憩需求之目標。惟鑑於過往履約及營運管理屢生問題,為確保本次促參案能長期穩定經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說明得標廠商具體經營計畫、履約管理機制、預期營運效益、對地方經濟之影響,以及如何兼顧環境保護責任。爰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84】

提案人:林楚茵 沈伯洋 羅美玲

(27)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轄下榮民醫療體系於國家防衛與災害應變中扮演重要角色,近年各榮民醫院陸續辦理韌性醫療相關業務,包括戰時醫材儲備與換新、災害應變訓練及跨機關協同演練等工作。惟相關業務計畫與執行成果未明確呈現於預算報告或業務報告中,致使預算編列基準、資源投入情形及成效評估均欠缺透明度。面對國際地緣政治動盪,醫療機構已成為防衛體系之重要環節,韌性醫療之建構攸關國家安全與民眾福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就韌性醫療相關業務進行通盤檢視,說明現行執行情形、預算編列、成果量化指標,並評估未來擴大計畫之量能需求及對其他醫療業務之影響,俾利監督並確保資源有效配置。爰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85】

提案人:林楚茵 沈伯洋 羅美玲

(28)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高山農場,長期以來以優質自然環境與四季分明之景觀特色聞名,吸引國內外旅客造訪,並兼具休閒遊憩、環境教育及農業體驗等多元功能,為我國重要觀光據點之一。惟近年受整體旅遊市場變化、國人旅遊型態轉變及國際觀光競爭加劇等因素影響,農場整體住宿率似有下滑趨勢,連帶影響相關營運收入未如預期。為有效提升農場經營效益,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朝積極開發多元旅遊產品、強化品牌行銷、拓展跨域合作等方面努力,以因應當前觀光產業趨勢。【86】

提案人:陳永康 馬文君 牛煦庭

(29) 國軍官兵在服役時多在國軍醫院體檢及就診,形成長期就醫習慣,並在國軍醫院享有健保部分負擔優惠,退役後期盼仍維持在國軍醫院醫療,希望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能接續與國防部就醫補助政策,進行可行性討論,落實國防部「安心安家」政策,在現役轉退役時,能夠接續與投入後備能量,有利於國防部提升軍人招募。爰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補助有職榮民於國軍醫院就醫之健保部分負擔費用。【87】

提案人:陳永康 馬文君 牛煦庭

(30)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辦理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計畫,運用自辦訓練、委外訓練等方式,提升退除役官兵及國軍屆退官兵職技能力,惟委外班次訓後就業率及取得證照人數相較自辦訓練為低。爰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相關原因及提升訓練成效作為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88】

提案人:陳永康 馬文君 牛煦庭

(3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醫療機構作為全國「醫學中心級」教學醫院,除提供國軍退除役官兵就醫、保健及長照等社會醫療服務,更肩負支援全國醫療網,加強醫學研究及教學訓練,提升我國整體醫療照護水準。政府推動健康台灣,希冀透過優化醫療工作條件、多元人才培育、智慧科技醫療及社會責任醫療永續四大面向,全面提升醫療環境體系,增進全民健康福祉。醫護人員作為醫療體系運作關鍵角色,榮民總醫院體系作為教學醫院,應將勞動法規作為最基本的權益保障,然115年截至4月卻已有8件違反勞動法規紀錄,顯見亟待檢討人力配置及工時排班,強化管理責任,從而正視醫護勞動現場困境—長期面臨高工時、人力短缺與情緒勞動,俾以營造良好工作環境,樹立全國醫院典範。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督導所屬醫療機構,針對醫護勞動環境提出具體改善對策,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提出書面報告。【89】

提案人:陳俊宇 羅美玲 王義川 陳冠廷

(32) 鑑於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近年退除役軍人涉犯國家安全法、共諜等案件層出不窮,部分涉案人員於退役後仍受領退休俸、退伍金,或享有退輔相關權益,已引發社會對國家資源使用及公平正義之疑慮。退除役官兵因曾受國家培育、服膺保家衛國職責,國家基於崇功報勳理念,提供就學、就業、就醫、就養及相關給與保障。惟若其退役後涉犯共諜、受境外敵對勢力吸收,或從事危害國家安全之行為,即已嚴重背離退輔制度本旨,亦有損國家安全與人民信賴。綜上所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研議修正「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及相關法規,針對退除役官兵涉犯共諜、違反「國家安全法」、「反滲透法」或其他危害國家安全重大情事者,明定剝奪或停止其退輔權益之要件、程序及期間,並研擬相關行政執行配套。爰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90】

提案人:陳冠廷 陳俊宇 羅美玲

(33) 我國退役軍人涉共諜案之退休俸返還成效不佳,截至114年1月31日止,共19人被判應返還退休俸7,615萬4,401元,但僅追缴2,538萬7,780元,尚有5,076萬6,621元未收回;案件自起訴至三審定讞常需1至3年,待重行審定再移送執行時,當事人名下多已無可供查扣財產,形成追缴落差。為防止「判後才追、追無可扣」的惡性循環,應在訴訟早期強化保全,依行政院意旨,於起訴或第一審判決階段即積極聲請假扣押或其他暫時性保全,發現有脫產之虞立即處置;同時建立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國稅局等單位的即時通報與資料串接機制,明訂判決確定後限期移送與專案稽核,以提高執行效率、降低國庫損失。基於上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下列事項提出明確改進方案:1.建立「涉國安案件退除給與保全先行機制」,落實早期假扣押與資產查核;2.訂定判決確定後幾日内移送行政執行之SOP並納入專案稽核;3.以歷年涉案個案為教材,強化現退役軍人忠誠考核與國安法治教育,並定期向立法院報告;4.配合行政院研議,參照「公務人員俸給法」第21條,評估起訴或一審後暫發半數退除給與、無罪再補發之修法方案。爰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91】

提案人:陳冠廷 陳俊宇 羅美玲

(34)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於桃園設置訓練中心,開辦多元職業訓練課程,以協助榮民(眷)、第二類退除役官兵及屆退官兵充分就業或轉業。惟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退除役官兵參與本會職業訓練概況及性別分析發現,六都地區因擁有多所大專院校、職訓機構、企業 訓練中心等,提供各種職業訓練課程和機會,再加上機構和資源的密集程度較其他縣市高,使得退除役官兵更容易接觸到多樣化的職業訓練選擇,更容易被企業晉用,反觀非六都因資源缺乏反而無法獲得較佳的訓練資源,恐導致非六都地區之退除役士官兵工作權益受損,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積極與勞動部及縣(市)政府橫向聯繫,並就各地方產業屬性共同辦理相關職業訓練工作,以提高非六都之退除役官兵就業機會。【92】

提案人:黃建賓 黃 仁 馬文君

(35) 115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各級榮民醫院營運督導管理」預算編列1,435萬6千元。經查,臺北榮民總醫院於2018年首度設立新住民門診服務,作為回應多語言醫療需求之具體措施,雖該專責門診後續已暫停,然臺北榮民總醫院仍持續設置新住民門診諮詢專線,並於官網明確揭示相關資訊,有效提升外籍移工與新住民族群就醫可近性與資訊取得之便利性。另查,臺中榮民總醫院及高雄榮民總醫院已陸續設置新住民諮詢專線,顯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體系已開始重視相關需求,方向值得肯定。惟目前各院措施多仍停留於諮詢服務層次,對於實際就醫過程中之語言協助、文化適應及醫療決策支持等面向,仍有強化空間。考量臺中榮民總醫院、高雄榮民總醫院及屏東榮民總醫院分別為中南部地區重要之公立醫學中心,服務涵蓋大量外籍移工與新住民族群,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進一步盤點所屬醫療機構之新住民服務量能,從「專線諮詢」邁向「提高就醫可近性」,系統性強化多語言衛教資源、即時通譯支援機制及友善就醫流程,以確實保障新住民族群之醫療權益。爰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93】

提案人:羅美玲 沈伯洋 陳俊宇

(36) 115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1目「醫學臨床教學研究」項下「各榮總及其分院臨床教學與研究」之「獎補助費」預算編列11億0,380萬8千元。經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近年持續推動臨床教學與研究補助業務,對提升榮民醫療體系醫療品質、教學能量及研究發展具一定助益,惟各榮民總醫院及其分院間於研究成果、教學量能及經費執行成效尚存區域差異,資源配置與效益評估機制仍有精進空間。爰應衡酌各院區實際需求與發展條件,建立各級榮民醫院研究成效量化指標及經費投入效益分析制度,俾利補助資源合理配置與均衡發展。另查,各級榮民醫院之教學研究及臨床訓練資源,多集中於醫學中心或主要院區,部分分院於教學師資、研究設備及臨床訓練機會之取得,仍相對有限,恐未能有效共享整體醫療體系資源。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94】原【6】

提案人:馬文君 陳永康 牛煦庭

(37) 115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1目「醫學臨床教學研究」項下「各榮總及其分院臨床教學與研究」中「獎補助費」之「對特種基金之補助」預算編列11億0,380萬8千元。鑑於AI科技運用對未來醫療事業發展影響甚鉅,針對AI智慧大數據醫療與再生醫療等前瞻研究,應檢視其與基層榮民醫院醫療體系之連結性,避免研究資源過度集中。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95】原【7】

提案人:黃 仁 黃建賓 馬文君 牛煦庭

(38) 115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志工服務照顧榮民作業」之「獎補助費」編列1億3,732萬元。經查該項預算較114年度增加373萬1千元,主要係因社區志願服務組長擴編21人、交通誤餐費調升、社區服務員服務費及安心御老網路費等新增需求,顯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持續投入基層榮民服務照顧工作。考量社區服務組長及服務員為服務照顧榮民之第一線重要人力,且近年因物價上漲及服務需求增加,相關補助標準及經費編列宜與時俱進適時檢討,以維持服務量能及品質。爰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針對「志工服務照顧榮民作業」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於後續年度預算編列時,依實際服務需求及執行情形編列相關經費,以落實榮民服務照顧之效能。【96】原【18】

提案人:陳永康 馬文君 牛煦庭

(39) 115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海內外退伍軍人聯繫作業」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編列474萬3千元,與114年度預算額度相同。惟近年國際旅運成本受航線供需、燃油價格、稅費及燃油附加費等因素影響,價格呈現向上趨勢,恐影響出席退伍軍人國際會議、訪視海外榮光聯誼會及推動國際退輔交流等業務執行。為確保預算編列符合實際需求,爰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2個月內,就115年度國外旅費之規劃依據、成本變動因應措施及預期執行效益,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97】原【24】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牛煦庭

(40) 針對115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國軍單身退員宿舍服務與管理」之「業務費」,其中「通訊費」由114年度之6千元驟增至1萬8千元。雖名義上為加強宿舍聯繫,但單身退員宿舍數量隨退員凋零應呈逐年減少趨勢,相關通訊成本卻反向大幅增加,顯不合理。基於撙節原則及維持預算編列之穩定性,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針對通訊需求之變動提出說明。為發揮國會監督職能,確保公帑有效運用,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2個月內就該項預算之調整理由與具體用途提交書面報告。【98】原【25】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牛煦庭

(41) 115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5目「一般行政」項下「幹部在職及役男替代役訓練」中「業務費」預算編列467萬8千元。其中主要辦理替代役教育訓練相關項目為:「2.寄送替代役役籍資料袋通訊費1萬7千元」;「3.替代役訓練租用車輛等租金21萬1千元」;「5.替代役專業訓練所需消耗品7萬8千元及辦公事務非消耗用品2萬3千元,合計10萬1千元」;「6.幹部、替代役訓練等一般事務費16萬9千元」;「7.幹部在職及替代役訓練等差旅費16萬2千元」,皆與114年度預算完全相同。惟根據內政部役政司之員額規劃,115年度分配至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的替代役男數預估縮減約20%,在員額縮減的情況下,仍編列相同預算額數顯不合理,爰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99】原【29】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牛煦庭

(42) 115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長期照顧與身心障礙醫療復健服務」中「獎補助費」預算編列1億0,701萬2千元。係為購置需長期照顧之失能、精神障礙、失智榮民所需紙尿布(褲)、防護設施、被服及所需藥品、衛材等經費1,104萬3千元;補助身心障礙、生理機能障礙及孱弱榮民所需各項醫療生活輔具、助聽器、義眼、眼鏡、義齒膺復及辦理輔具檢測、維修材料、巡迴服務、配送等9,596萬9千元,合計1億0,701萬2千元。相關補助應依需求覈實編列,惟補助經費總額卻與114年度相同,允宜通盤檢討需求評估、經費編列及資源配置之妥適性,以確保相關照護資源符合榮民實際需求及提升服務效益。【100】原【42】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牛煦庭

(43) 115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11目「退除役官兵退休業務」項下「退除業務作業」中「業務費」編列預算580萬9千元。其中一般事務費218萬2千元、國內旅費36萬6千元,皆低於114年度預算(一般事務費242萬5千元、國內旅費45萬8千元),惟115年度通訊費及物品費卻與114年度編列相同,預算編列是否確實依實際業務需求覈實檢討,允宜通盤檢視各項經費編列基準及執行內容之合理性,以提升預算配置效益及資源運用妥適性。【101】原【77】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黃建賓 牛煦庭

(44) 115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1目「醫學臨床教學研究」項下「各榮總及其分院臨床教學與研究」補助4所榮民總醫院及其分院從事重大醫學臨床教學與研究計畫經費預算編列11億0,380萬8千元。經查,各級榮民醫院教學研究與臨床訓練資源分配容有差異,工作計畫預期成果顯示各項醫學研究共計2,120案,包括臺北榮民總醫院及其分院1,023案、臺中榮民總醫院及其分院586案、高雄榮民總醫院及其分院416案、屏東榮民總醫院及其分院95案,案件數量差異甚鉅。此外,研究資源與量能恐未能有效擴及各分院,允宜研議跨院區研究協作及臨床教學資源整合策略,以提升整體研究與教學品質。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02】原【5】

提案人:羅美玲 沈伯洋 陳俊宇

(45) 115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預算編列6億4,159萬1千元。其中「榮民及榮眷生活輔導宣慰及座談」計畫預算中,多次明確標註針對新住民的適應輔導、講座及差旅費用,卻完全忽視了在國軍中服役比例極高、且同樣具有獨特文化背景與生活適應需求的原住民榮民。榮民照顧政策應更加周全,爰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須兼顧原住民榮民的需求,讓不同族群榮民及榮眷都能感受到國家一視同仁的關懷與尊重。【103】原【12】

提案人:羅美玲 沈伯洋 王義川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二、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收支部分審查完竣,審查結果送財政委員會彙整後提報院會,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陳召集委員冠廷出席說明。

三、本次預算審查,如有預算科目、金額或文字誤植,授權議事人員調整。

貳、繼續審查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關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非營業基金-作業基金:

一、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

二、榮民醫療作業基金。

決議

壹、審查結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

一、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原列30億1,754萬1千元,增列「業務收入」100萬元(含「勞務收入」項下「服務收入」50萬元、「銷貨收入」項下「製成品銷貨收入」5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0億1,854萬1千元。

2.業務總支出:21億3,855萬元,照列。

3.本期賸餘:原列8億7,899萬1千元,增列100萬元,改列為8億7,999萬1千元。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1億元,照列。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1億8,326萬2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

(七)補辦預算:收回資金轉投資4,860萬元,照列。

(八)通過決議9項:

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推動「退除役官兵就學進修補助計畫」,透過「大專校院進修補助」機制,協助退除役官兵提升學識與職能,增進就業競爭力。惟檢視近年預算編列與執行情形,112至114年度該項補助之預算執行率分別高達130%、146%及115%,連續3年均出現超支情形,顯示預算編列與實際需求間存在明顯落差,允應檢討編列機制並強化經費控管,以提升財務規劃之精準度。爰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安置基金管理會—「業務成本與費用」—「其他業務費用」—「雜項業務費用」—「退除役官兵就學進修補助計畫」預算編列1億5,451萬8千元,凍結1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4】

提案人:羅美玲 沈伯洋 陳俊宇 

2. 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管理會辦理「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計畫」,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學就業處、各榮民服務處及職業訓練中心共同推動,採取「技能專精」導向,並結合就業市場需求辦理多元專長訓練,以提升退除役官兵之就業能力與市場競爭力,協助失業者順利就業。該計畫預計訓練5,519人次,115年度編列經費計1億8,101萬3千元,包含職業訓練補助、職業訓練中心自辦及委外訓練、教學設備維護費及旅運費等項目。然檢視近年執行情形,職業訓練補助預算執行率自112年82.26%、113年94.01%,至114年降為77.31%,呈現下滑趨勢,顯示資源運用效能仍有精進空間,允宜檢討執行機制,並積極研擬提升預算執行率之具體作法,以強化政策推動成效。爰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安置基金管理會—「業務成本與費用」—「其他業務費用」—「雜項業務費用」—「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計畫」預算編列1億8,101萬3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6】【5】

提案人:羅美玲 沈伯洋 陳俊宇 王義川 

3. 115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安置基金管理會—「業務成本與費用」—「其他業務費用」—「雜項業務費用」—「退除役官兵就業輔導計畫」—「服務費用」預算編列8,301萬9千元,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辦理退除役官兵就業諮詢、推介就業、舉辦民間企業說明會等經費,經查六都近3年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拜訪廠商家數及提供職缺數等資料,2025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六都中拜訪台南市廠商家數僅132家,次於高雄市的262家、新北市的252家、台中市的204家、台北市的172家,於六都中敬陪末座,另提供職缺數台南市為647,亦遠低於台北市1,890、高雄市1,469、桃園市1,211、台中市721。台南地區在地就業媒合成效顯有精進空間,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積極強化與在地產業連結,提升媒合效率及就業率,協助退除役官兵穩定就業。爰凍結該項預算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7】【8】

提案人:王定宇 沈伯洋 王義川 黃 仁 

    牛煦庭 黃建賓 馬文君 

4. 根據監察院調查報告,福壽山農場廢棄物管理存在重大缺失,包括延遲申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將廢農藥容器與一般廢棄物混合收集、逕行傾倒廚餘及果菜殘渣、任意引火燃燒廢木材等行為。該農場位於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內,上述違失致生危害水源水質及環境衛生之虞。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督促福壽山農場確實依法辦理廢棄物清理,並推動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落實環境保護責任。爰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福壽山農場—「業務成本與費用」—「管理及總務費用」預算編列4,494萬7千元,爰凍結該項預算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0】【11】【12】【13】

提案人:林楚茵 沈伯洋 羅美玲 陳俊宇 

    王義川 陳冠廷 

5. 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近年轉投資事業投資報酬率均逾三成,惟投資收益存有高度不確定性,允宜強化投資風險控管,以確保基金長期穩健經營。另為確保基金權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宜加強對轉投資事業公司治理監督及資訊掌握,審慎選派熟悉產業且具有財務、管理專業背景之人才出任轉投資事業的董事、監察人,並建立明確之績效責任機制,同時兼顧其財務表現與安置成效,以落實股東職責並提升轉投資公司之經營績效。另針對轉投資事業安置退除役官兵就業情形已逐步改善,惟「欣彰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安置率20.11%遠低於34.08%持股率,應確實檢討以維護榮民榮眷權益。爰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業務成本與費用」—「研究發展及訓練費用」預算編列120萬5千元,凍結1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4】

提案人:陳俊宇 羅美玲 王義川 陳冠廷 

6. 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設臺東農場,轄有池上會館、壽豐會館及東河休閒農莊,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近4年在三高山農場(福壽山、清境、武陵)投入大約10億元做客房整修,以提升其服務品質,卻對台東農場之旅遊改善投注較少資源,恐無助提高台東地區的旅遊品質,為強化臺東農場觀光品質,改善旅宿環境,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督同臺東農場,於1個月内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擬具旅宿品質改善計畫。【17】

提案人:黃建賓 馬文君 黃 仁

7.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辦理退除役官兵就學進修補助計畫,近年來與在地大學、優質企業合作推動產學合作,讓退除役官兵透過邊讀書、邊工作的方式達到就學即就業,經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2025年度已與3所國立大學、12所私立大學,共42系進行合作,年度錄取人數達127人;2026年度規劃與4所國立大學、12所私立大學,共44系進行合作,惟考量退除役官兵地域分布極廣且職涯需求日益多元,現行合作校院之地理涵蓋率及系所產業類別仍有優化空間。為進一步提升退除役官兵之社會競爭力,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擴大產學合作規模,納入更多元之產業類別,以符合不同地區退除役官兵之就學需求。爰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8】

提案人:王定宇 沈伯洋 王義川

8. 鑑於清境農場以高山草原景觀及放牧綿羊聞名,其中「青青草原綿羊秀」為該農場最具代表性之主题活動之一,亦為吸引國內外遊客之重要亮點。惟查該表演辦理迄今已逾30年,現行表演場地長期缺乏完善之户外遮陽設施,高山地區日照強烈、紫外線偏高,遊客多需自行撐傘遮蔽,致遮擋視線、形成觀賞死角,影響整體觀賞體驗,亦屢有遊客反映不便,顯示觀光服務品質尚有精進空間。基此,為提升觀光服務品質與遊客滿意度,清境農場允宜就綿羊秀場地整體觀賞環境進行檢討,評估增設戶外遮陽設施或規劃綠蔭空間等改善措施,並兼顧景觀風貌與安全性,以優化遊客觀賞體驗。【18-1】原【15】

提案人:馬文君 陳永康 牛煦庭 

9. 115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預算編列5,897萬2千元,辦理清境農場國民賓館整新工程(第二期),福壽山農場松廬客房及老舊房舍整修工程、旅遊服務中心迎賓區域改善工程及茶場增建工程,武陵農場國民賓館餐廳增建工程,臺東農場設施整修等工程 。惟查113年度固定資產計畫執行率僅約75.71%,114年截至6月執行率亦僅43.58%。基此,為提升農場建設執行效率,俾利提供國人更優質且安全的旅遊環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宜就農場重點工程定期督導,及時給予協助及指導以確保各項建設如期、如質完成與提升預算執行率。【18-2】原【16】

提案人:黃 仁 牛煦庭 黃建賓 馬文君 

二、榮民醫療作業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原列906億2,689萬9千元,增列「業務收入」1,0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906億3,689萬9千元。

2.業務總支出:870億2,003萬1千元,照列。

3.本期賸餘:原列36億0,686萬8千元,增列1,000萬元,改列為36億1,686萬8千元。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原列120億3,172萬元,減列「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項下「一次性項目」中「什項設備」50萬元及臺中榮民總醫院「專案計畫」項下「繼續計畫」之「臺中榮民總醫院醫護宿舍大樓興辦計畫」9,000萬元,共計減列9,05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19億4,122萬元。

(五)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

(六)補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1億2,539萬6千元,照列。

(七)通過決議8項:

1. 醫院為國家關鍵基礎設施之一,維持其運作對於強化社會韌性至關重要,另依據「資通安全事件通報應變及演練辦法」,資通安全事件分級從「資訊機敏性」、「系統重要性」與「影響程度」進行綜合判定,可分為4級。統計民國109至114年,榮民醫療作業基金的整體資安事件通報件數呈現上升趨勢,且第2級事件數量有增加的現象,顯示資安威脅從輕微異常,逐步演變為可能影響醫療營運的實質風險。115年度榮民醫療作業基金—「業務成本與費用」編列859億9,358萬6千元,其中含資安經費1億0,272萬5千元,為警示榮民醫療體系注意資安風險提升,爰針對榮民醫療作業基金—「業務成本與費用」預算編列859億9,358萬6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2】【20】【21】

提案人:黃 仁 黃建賓 牛煦庭 馬文君 

    林楚茵 沈伯洋 羅美玲 

2. 我國為改善護理人力短缺、超時工作等問題,勞動部自114年8月1日起,針對醫學中心及區域醫院課予較高之勞工權益保障要求,以強化管理責任,俾營造良好之工作與留任環境。經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榮總醫療體系,115年截至4月已有8件違反勞動法規紀錄,常見違反態樣係延長工時卻未依法給薪等,至受影響勞工族群則以護理人員為大宗,允宜檢討改善,以確實保障勞工權益、改善醫護勞動環境。爰針對榮民醫療作業基金—「業務外費用」—「其他業務外費用」—「其他」預算編列3億8,337萬2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3】

提案人:陳俊宇 羅美玲 王義川 陳冠廷 

3. 查榮民醫療作業基金自109至114年7月底止,整體資安通報件數呈上升趨勢,以114年截至7月底止為例,即有12件資安通報事件,顯示醫療機構資安威脅持續加劇。惟查,基金所屬醫院截至114年7月底止,仍有1,339台個人電腦使用已終止支援之作業系統,占總電腦台數6.27%;即便上開電腦僅用於內部封閉網路,或以防火牆隔離,或安裝防毒軟體,但已無原廠提供安全性更新與漏洞修補之作業系統,資安風險勢必升高,有立即汰換之必要。另就資安防護設備,包括防火牆、入侵檢測系統(IDS)和入侵防禦系統(IPS)及網頁應用程式防火牆(WAF)等,截至114年7月底止,共計54台資安防護設備有終止支援或停止服務之情形,占總資安防護設備10.21%;此類設備因無法再獲得更新或資安修補,恐降低防禦效能,甚有可能成為駭客攻擊破口,請各榮民醫院應加強資安風險評估、控管,及採行有效資安防禦措施,以確保資訊安全,並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4】

提案人:沈伯洋 王義川 羅美玲 

4. 查榮民醫療作業基金所屬醫院護理人員整體離職人數由108年度735人增至113年度950人,增幅近三成(29.25%)。其中臺北榮民總醫院、臺中榮民總醫院及高雄榮民總醫院之離職人數均逾百人。此外,截至114年度8月底止,基金所屬醫院有7家醫院護理人員空缺率高於7%,臺中榮民總醫院嘉義分院、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臺北榮民總醫院鳳林分院及屏東榮民總醫院(含龍泉)等5家醫院更是逾10%,人力空缺情形嚴重;臺北榮民總醫院及高雄榮民總醫院空缺率雖低於其他醫院,但因其員額規模較大,仍須審慎評估人員流失對營運與照護品質之影響。鑑於護理人員離職人數持續增加,顯示人力流失問題持續嚴峻,榮民醫療作業基金所屬醫院更應因地制宜,精進留任政策與相關措施,於確保第一線醫療人員工作負擔得以減輕下,強化整體醫療服務穩定並提升醫療服務品質,並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5】

提案人:沈伯洋 王義川 羅美玲 

5. 查榮民醫療作業基金係國軍退除役官兵辦理就醫、保健及長期照顧等社會醫療服務,並支援全國醫療網計畫,並加強醫學研究及教學訓練,提升醫療照護水準之用。惟查各榮民醫院護理人員整體離職人數呈持續增加趨勢,108年度僅735人,但至113年度卻上升至950人,增幅近三成(29.25%)。其中又以臺北榮民總醫院、臺中榮民總醫院及高雄榮民總醫院等3家醫院離職人數達逾百人,且離職人力主要集中於約聘僱催人員,護理人員如此異動情況,恐降低醫院服務品質,危及榮民(眷)及國人身體健康。護理人力係支撐醫療服務運作之關鍵要素,其穩定與否直接影響臨床品質與病人安全。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個月內督導各榮民醫院,檢討現行醫護人力留任獎勵機制,以提高同仁留院意願。【36】

提案人:黃建賓 馬文君 黃 仁 

6. 護理人力為健康照護領域之核心議題,其短缺不僅影響臨床作業品質,亦關乎病人安全及權益。是以建構優質執業環境,使護理人員得以安心進行臨床工作,並提升留任意願,為各醫院之重要課題。經查2019至2024年臺北榮民總醫院、臺中榮民總醫院及高雄榮民總醫院等3家醫院每年護理人員離職人數均逾百人。雖此現象部分受限於都會區員額規模龐大、周邊醫療機構競爭激烈等外部因素,然長期高流動率對臨床經驗傳承及醫療效能之衝擊不容小覷,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針對3所榮民總醫院護理人力流失問題,研議並精進相關留任措施,除薪資福利之誘因外,更應針對簡化行政作業流程、引進智慧醫療輔具以減輕工作負荷等面向,提出具體改善方案,以落實健康友善職場,俾利維持照護品質並確保醫療服務量能之穩健。【37】

提案人:王定宇 沈伯洋 王義川 

7. 癌症連年蟬聯國人十大死因之首,精準放射治療技術為醫療體系重要發展方向。重粒子治療具備高精度、高效能與副作用低等特性,為目前國際公認的先進放射治療方式之一。目前衛生福利部已核准臺北榮民總醫院、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花蓮慈濟醫院等3家重粒子治療中心,臺北榮民總醫院業於2023年5月啟用。但目前全台頂尖的重粒子與質子治療多集中在北部及中部,南部病患常需北上奔波,耗費體力與時間。為落實醫療平權,高雄榮民總醫院身為南部地區指標性公立醫學中心,應積極籌謀建置尖端粒子治療設備,填補南台灣精準醫療之缺口。此舉不僅能使南部鄉親就近享有國際級醫療資源,更具備完善全台醫療網、守護國人健康之指標性意義。【38】

提案人:王定宇 沈伯洋 王義川 

8. 臺中榮民總醫院質子治療中心原訂114年12月底前竣工,至今仍未啟用,114年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陳金德視察工程進度時,期許能於115年2月完工,8月正式啟用營運,據啟用規劃僅剩3個月,是否能確保如期如質達標?另中部地區現已有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設置質子醫療中心,從113年開始進行質子治療臨床服務,臺中榮民總醫院接受放射治療病人數從112年2,360例增加至114年2,397例。惟質子治療中心啟用後勢必與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產生競爭關係,爰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督導臺中榮民總醫院儘速取得核能安全委員會輻射防護與設施運轉許可及衛生福利部醫療器材許可證,並就如何提升使用效益,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9】原【24】

提案人:黃 仁 黃建賓 牛煦庭 馬文君 

貳、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及「榮民醫療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審查完竣,審查結果送財政委員會彙整後提報院會,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陳召集委員冠廷出席說明。

參、本次預算審查,如有預算科目、金額或文字誤植,授權議事人員調整。

5月20日(星期三)

討論事項

一、審查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僑務委員會主管收支公開及機密部分。(僅詢答)

二、審查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關於僑務委員會主管信託基金:(僅詢答)

(一)莊守耕公益基金。

(二)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及艱困地區僑民學校師資輔助金基金。

(本次會議採報告「先公開、後秘密」,詢答「先秘密、後公開」方式進行。僑務委員會委員長徐佳青報告,委員王義川、陳俊宇、羅美玲、黃仁、牛煦庭、王安祥、王定宇、馬文君、沈伯洋、鍾佳濱、楊瓊瓔、徐巧芯、黃建賓及陳冠廷等14人質詢,均由僑務委員會委員長徐佳青即席答復。)

決議:

一、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二、委員陳永康、林楚茵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三、委員所提書面及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僑務委員會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本會全體委員並副知本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以上如有涉及機密部分,請確實依相關保密規定辦理。

四、以上2案另擇期繼續審查。

5月21日(星期四)

討論事項

繼續審查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防部主管收支公開及機密部分(不含國家安全局部分)。

決議:本案另擇期繼續審查。

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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