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9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5年6月1日(星期一)上午9時1分至17時33分
6月3日(星期三)上午9時3分至10時13分
地 點:紅樓3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馬文君 陳永康 羅美玲 陳冠廷 王義川 牛煦庭 王定宇
沈伯洋 黃 仁 林楚茵 王安祥 陳俊宇 徐巧芯
(出席委員13人)
列席委員:林倩綺 鄭正鈐 (列席委員2人)
請假委員:黃建賓
列席人員: 6月1日(星期一)
國防部部長顧立雄及所屬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陳台偉
6月3日(星期三)
國家安全局局長蔡明彥及所屬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陳台偉
主 席:陳召集委員冠廷
專門委員:廖曼利
主任秘書:李淑娟
紀 錄:簡任秘書 曾郁棻
簡任編審 張美慧
科 長 呂雅玲
專 員 謝禎鴻
6月1日(星期一)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論事項
繼續審查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防部主管收支公開及機密部分(不含國家安全局部分)。
決議:
一、公開部分,審查結果: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78項 國防部5萬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64項 國防部1萬5千元,照列。
第88項 國防部84萬5千元,照列。
第5款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第3項 國防部所屬,無列數。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87項 國防部65萬4千元,照列。
歲出部分(不含國家安全局部分)
第9款 國防部主管(不含機密部分)
第1項 國防部17億5,085萬7千元,減列:
(一)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20萬元,科目不予自行調整。【14 15】
(二)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7,100萬元
1.「戰略規劃」項下「業務費」之「國外旅費」600萬元。【19】
2.「整合評估」6,500萬元(含「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5,000萬元及「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1,500萬元)。【23 24 25】
(三)第3目「國家軍事博物館」5,500萬元。
1.「國家軍事博物館維運」1,500萬元。【41 42】
2.「國家軍事博物館業務推展」4,000萬元,科目不予自行調整。【44 45】
以上共計減列1億2,62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除上述(一)、(三)之2.不予自行調整外),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6億2,465萬7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44項:
(1) 國防部115年度預算編列444萬4千元,為建置博愛營區能源管理系統,請說明建置需求、明細及能源管控目標,避免建置後未達節約效能,爰針對115年度國防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預算編列1億1,187萬3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0】
提案人:馬文君 黃建賓 牛煦庭
(2) 國防部115-117年度預算編列2,868萬1千元,辦理博愛營區不斷電系統主機汰換,惟查112年度已辦理不斷電系統汰換作業,未說明其相關性及需求說明,為避免造成預算浪費,應檢討其必要性及需求,爰針對115年度國防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設備及投資」之「機械設備費」預算編列844萬2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3】
提案人:馬文君 黃建賓 牛煦庭
(3) 115年度國防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整合評估」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1億7,190萬4千元,係用於辦理安全論壇、戰略論壇及臺美國防部共同合作評估案等,較114年度509萬元增加1億6,681萬4千元,經查整合評估司新增115-117年度辦理「臺美國防部共同合作評估」案,全案計需4億7,122萬5千元,115年度預算編列1億5,250萬元,然該項評估案109-110年度僅編列1,525萬元,後立法院決議臺美雙方需共同支付相關費用,現不僅沒有減列,還暴增數倍,其原因為何?另109-110年度評估結論為何?提升我建軍備戰多少效益?皆應說明。爰凍結「一般事務費」該項預算1,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3】
提案人:馬文君 牛煦庭 黃建賓
(4) 115年度國防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國防資源管理」預算編列6,676萬6千元。國防部自2021年8月起推動列管軍品分等認證制度已逾3年,然截至2025年6月底公告之417項軍品中,竟有高達48.2%(共201項)無任何廠商提出申請認證。此數據反映現行制度未能有效誘發民間產能,恐阻礙國防自主政策進度,相關資源配置顯有欠當。爰凍結該項預算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8】【29】
提案人:王定宇 陳俊宇 羅美玲 陳冠廷
(5) 我國志願役招募面臨少子化嚴峻挑戰,且基層戰鬥部隊留營率未見顯著提升。資源規劃司作為人力資源政策主導單位,針對「志願役加給結構調整」及「提升基層官兵生活品質」之資源配置缺乏創新作為,相關經費執行效益不明。爰針對115年度國防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國防資源管理」之「業務費」預算編列3,686萬3千元,凍結3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1】
提案人:馬文君 牛煦庭 黃建賓
(6) 鑑於115年度國防預算中「軍事投資」與「作業維持」比例存有失衡風險,且資源規劃司針對新式美製武器到貨後之「在地化維保規劃」缺乏具體釋商目標。為避免國防預算淪為向國外單純採購而無助於國內產業韌性。爰針對115年度國防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國防資源管理」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編列2,590萬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115-120年度國防資源國內釋商與後勤自主化執行路徑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2】【34】
提案人:馬文君 牛煦庭 黃建賓 陳冠廷
羅美玲 沈伯洋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7) 115年度國防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法律事務」預算編列3,271萬5千元。國防部為防範毒品危害部隊,遂規定須定期對各單位人員進行尿液篩檢。然經查近年經部隊篩檢查有毒品吸食反應,而移送檢警機關偵辦、裁罰之人數及占比均有逐年增加趨勢。鑑此,為防堵毒品戕害國軍官兵身心健康,允宜妥謀對策並加強反毒宣教與內部管理,爰凍結該項預算1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5】
提案人:羅美玲 陳俊宇 陳冠廷
(8) 115年度國防部第3目「國家軍事博物館」項下「國家軍事博物館建置」預算編列2億元,用於辦理國家軍事博物館籌備處,配合新建主體工程進度,完成典藏、文物整飾及營運所需設備及家俱採購所需。然經對比114年度預算書發現,全案工程部分應於114年完成,但延至115年,哪一部分工程延宕,未見說明,115年能否如期完成,恐有疑慮,爰針對115年度國防部第3目「國家軍事博物館」項下「國家軍事博物館建置」中「設備及設資」之「房屋建築及設備費」預算編列2億元,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9】【40】
提案人:馬文君 牛煦庭 黃建賓 黃 仁
(9) 115年度國防部第3目「國家軍事博物館」項下「國家軍事博物館業務推展」預算編列5,710萬元,用於辦理國家軍事博物館軍事講座與研討會等學術活動、圖書館資源管理與推廣及資訊系統開發、管理維護所需,經查國家軍事博物館主體工程能否於115年全數完成,仍有疑慮,且國家軍事博物館未來將採何種模式經營也尚未確認,現就編列相關業務推廣費用,實屬過早,另該預算編列標準為何,亦未見說明,爰凍結該項預算1,7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4】【45】
提案人:馬文君 牛煦庭 黃建賓 黃 仁
(10) 鑑於近年中共持續加大對台軍事施壓,依國防部部長於2026年2月對外說明,2025年共機擾台達3,764架次,較2024年增加23%,各型作戰艦駛入我國應變區達2,640艘次,亦較前1年增加約7%,顯示中共對台海周邊海空域之常態化侵擾已成持續趨勢。近期國防部公布之即時軍事動態亦顯示,2026年4月中旬連日偵獲共艦、共機及公務船於台海周邊活動,國軍須持續運用任務機艦及岸置飛彈系統嚴密監控與應處。另據媒體報導,國軍因應中共戰備警巡等軍事行動,曾因油料及水電費大幅增加,向行政院申請動支預備金近28億元,其中包含油料採購及後勤業務所需經費,反映高強度戰備任務已對國軍後勤支援及維持成本形成實質壓力。另有報導指出,隨中共對台封鎖及灰色地帶威脅升高,國防部亦已表明須強化油料、彈藥及相關戰備物資儲備,顯示除即時應處外,後續持續作戰與後勤韌性同樣仰賴穩定充足之年度預算支持。惟國軍各型機艦長時間執行監控、警戒、伴隨及應處任務,勢必增加油料耗用、零附件補充、裝備維保、設施養護及後勤支援負擔。若相關預算編列未能及時反映敵情威脅變化及實際勤務需求,恐影響裝備妥善、後勤補保及國軍持續應處能力,進而削弱整體戰備韌性。爰建議國防部應依實際任務需求寬列相關預算,以確保國軍戰備任務遂行及後勤維持能量,並應依中共軍機軍艦常態化侵擾趨勢,通盤檢討各軍種油料、裝備維修、零附件補保、設施養護及相關後勤支援預算編列情形,就現行執行情形、未來需求及預算缺口提出具體規劃,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48】
提案人:林楚茵 陳俊宇 羅美玲
(11) 鑑於國防部辦理重大對外軍事裝備採購,涉及高度專業之國際談判、外國及國際法規適用、跨國合約管理與專案執行等複雜事項,惟現行體制內相關專業人才明顯不足,制度建置亦未臻周延,恐影響軍備採購效率及履約風險控管。又查國防部近年採購爭議頻仍,部分案件涉及軍事資通安全、電腦系統維護及炸藥等高敏感項目,卻由欠缺相當專業背景之業者得標,已引發社會高度質疑。另以自殺式無人機「獵鴞專案」為例,美方知會國會金額與發價書金額差額近一倍,國防部未就價格合理性進行實質議價或提出充分說明,即依美方知會國會金額另行編列追加預算支應,顯示前期需求評估、價格審查與議價機制均有檢討必要。此亦反映國防部欠缺熟稔美國軍工體系、軍售(Foreign Military Sales, FMS) 與商售(Direct Commercial Sales, DCS)流程,以及各類武器合理報價區間之專業談判能量。在制度化專業與實務經驗均未完備之情況下,縱使改採議價主導權較高之商售(DCS)機制,仍恐難以有效防杜相關風險,甚至衍生弊端。爰此,國防部應責成參謀本部建立熟稔美國軍售、商售流程及武器價格評估之專業人才培訓與延攬機制,強化軍事裝備採購談判能量、價格合理性評估及履約風險控管。並請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49】
提案人:徐巧芯 馬文君 黃建賓
(12) 查國防部自113年起恢復徵集1年期義務役,未來國軍兵力結構將以志願役與義務役雙軌併行;惟作戰部隊之主力仍以志願役人力為核心,志願役規模需求並不因恢復義務役徵集而降低。配合行政院推動逾兆元之「保衛國家安全及強化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預算」,籌購各項武器裝備、無人載具及AI輔助系統,倘無相應之人力支撐,相關裝備之操作、維保及戰術運用恐難充分發揮預期效益。查少子化趨勢已成不可逆之結構性挑戰,役男徵集人數逐年下降為長期態勢;於可徵兵源持續萎縮之背景下,志願役招募競爭將日趨激烈,國軍須與民間就業市場、產業界爭取同一批青年人才。如何就薪資待遇、職涯發展、訓練品質、營區生活品質、退伍後就業輔導等面向提供整體性誘因,攸關志願役人力招募與留營成效;又現役官兵之留營意願、流失率分析及離營原因檢討,亦為穩定志願役人力之關鍵環節。爰請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50】
提案人:王義川 陳俊宇 沈伯洋
(13) 查蔣中正係228事件、白色恐怖時期戒嚴體制下大規模政治迫害、屠殺平民百姓之最高決策者,其於戒嚴時期親自核定大量政治案件之死刑判決及刑期加重,致使無數人民生命遭剝奪、家庭遭破碎。查國防部先前以「歷史傳承」、「飲水思源」等理由保留營區內威權象徵,論理基礎建立於黨國一體之歷史敘事,與當代「軍隊國家化」原則所要求之軍隊脫離特定領袖崇拜、效忠國家與人民之根本精神,存有結構性扞格。「軍隊國家化」之核心意涵,係軍隊不再為特定政黨或個人服務,回歸國家與人民;國防部先前單方面以兩蔣象徵物作為官兵效忠典範,實質上反映出威權時期黨國體制之歷史殘留思維。查歷年為國犧牲之國軍官兵,其崇高精神來自於對國家與人民之忠誠,並非源自於對特定領袖之個人崇拜;國軍榮光之傳承,可透過憲法、國家、人民等正當價值載體予以承載,並不需要、亦不應該透過威權統治者之塑像加以延續。國軍部分營區內仍存在兩蔣威權統治時期之銅像,並延續以領袖崇拜為核心之歷史敘事,與民主法治、軍隊國家化及軍隊效忠國家人民之原則未盡相符。爰請國防部審慎處理,持續輔導所屬單位在兼顧國軍歷史及去除威權象徵原則下,加速配合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教育部、內政部及文化部等業務主管單位,推動轉型正義工作。【51】
提案人:王義川 陳俊宇 林楚茵
(14) 近期國軍接連發生幹部管教失當、言語霸凌歧視之違紀事件。例如陸軍化生放核訓練中心戰傷救護專長班於測驗訓練期間,發生教官行為不當導致學員受傷事件。其次,宜蘭金六結營區則有連長遭控長期言語霸凌1名台日混血役男。此類事件頻傳恐損害國軍形象與官兵權益,因此國防部除應對查明事件、從嚴究責、主動將違紀者移送法辦外,也應思考從制度面強化教官與主管素質及督管制度,確保訓練紀律。【52】
提案人:沈伯洋 羅美玲 陳冠廷
(15) 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日前批准美軍在境內使用高能雷射系統來擊落威脅性的無人機。使用高能雷射系統對抗大量無人機侵襲,具備幾個優點:1.極低的單次發射成本,與傳統防空飛彈相比,雷射武器的經濟效益極高。因此在面對廉價之自殺式無人機群時,不會陷入「用昂貴飛彈打廉價無人機」的資源不對稱困境。2.精準打擊與低附帶損傷,能精準鎖定無人機的特定部位(如感測器或動力系統)並迅速燒毀,且因為沒有實體彈藥,不會像傳統快砲或飛彈碎片那樣在落入地面時造成無辜的人員或建物損傷。3.雷射系統的續航力主要取決於電力供應,而非實體彈藥庫存。爰建議國防部在依國軍戰力需求發展或尋訪相關技術之同時,亦須與行政院國土安全辦公室、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研議未來可行做法與相關規範,在國家安全與航空安全之間取得技術性平衡。【53】
提案人:沈伯洋 羅美玲 陳冠廷
(16) 115年國防部為落實後備擴編,將過去14天新制教召、5至7天舊制教召同時並行之模式調整為全面14天制,此外也推動原兵歸原位的戰力整備目標、勤務召集新制改為2天1夜。沈委員伯洋肯定國防部提升後備戰力的作為。除了召集天數的延長、後備專長與部隊需求相互銜接之外,建議國防部也應基於後備訓練與作業量能研議如何讓後備戰力多元化,包含1.教召年限限制考慮改以更具彈性之年齡、體能或階級條件判定。2.提供退伍年限較長但具戰力與意願者申請納編。3.整合社會各領域已培養專業能力之退伍軍人。4.規劃讓不符教召條件者亦有機會能接受國家認可之正規訓練。【54】
提案人:沈伯洋 羅美玲 陳冠廷
(17) 國防部於2025年12月11日預告修正「體位區分標準」,本次修正高達180項次,包括常備役、替代役及免役體位等,同時修正替代役體位區分為A級、B級。修正草案說明提及「考量醫療科技進步,部分疾病已能有效治癒或控制良好,爰通盤檢討本標準,以符合國家政策及兵役公平」。然而,修正項次甚多,其中涉及重大疾病、性別不安、氣喘,糖尿病,嚴重型憂鬱症、精神官能症、體重等等,因此建議國防部除了與內政部協調溝通、諮詢專家之外,亦須充分聽取相關民間團體之意見,以利政策推行順利。【55】
提案人:沈伯洋 羅美玲 陳冠廷
(18) 鑑於左營軍港旁多處眷村及民間土地未規範樓高,未來若高樓林立恐將形成環軍港瞭望台,增加國安風險。請國防部邀集相關單位研擬規範限制軍港周邊民間建物設計實施可行性評估,以維國家安全。【56】
提案人:沈伯洋 羅美玲 陳冠廷
(19) 國防部為提升整體志願役人力,增加官兵至戰鬥部隊服役誘因,依據部隊任務屬性、危險性及技術性,核發「戰鬥部隊加給」,114年度研提「志願役勤務加給及戰鬥部隊加給」調增方案,並報經行政院核定,戰鬥部隊加給自114年4月起第一、二類型每月分別調增為1萬2,000元及7,000元。依審計部113年度決算審核報告指出,海、陸軍飛行部隊所屬勤務單位,其任務性質及工作內容與空軍所屬各聯隊機務分隊雷同,卻未比照空軍匡列為戰鬥部隊加給支領對象,允宜研議納入之可行性。資源規劃司司長於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答詢時表示,114年8月已陳報行政院納入第二類戰鬥部隊加給,惟遲未獲得行政院核定。地勤人員負責飛機維修、保養、武掛等地面支援工作,屬於高技術、高風險且勤務繁重之專業人員,其從事之戰鬥支援任務,應符合行政院核定之「戰鬥部隊」定義,爰建請國防部持續檢討並向行政院爭取待遇調整,俾提升專業人員招募及留營成效,確維部隊戰力及任務執行。【57】
提案人:陳俊宇 羅美玲 陳冠廷
(20) 鑑於臺東地區駐軍包含陸、海、空軍及後備、憲兵等單位,其戰略地位因東部戰力保存與強化日益重要。然查臺東地區目前職務宿舍數量不足且分布零散,部分建築老舊、維護成本高昂,影響官兵留營意願及安家需求。為落實照顧官兵眷屬政策及提升東部駐軍職務宿舍生活品質,國防部已建案辦理職務宿舍新建及整新工程,建請國防部將相關執行進度及成效,適時向立法委員說明回報,另持續積極辦理職務宿舍新建及整新工作,以提升官兵留營意願及安家需求。【58】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牛煦庭
(21) 依據現行「公務人員俸給法」及相關行政院補助規定,公教人員於花東地區服務者,視地區偏遠程度及生活機能,得領取「地域加給」。然而,現行國軍官兵之薪資結構中,僅針對離島、高山等「艱苦地區」設有地域加給,花東地區之國軍官兵雖同樣面臨物資運輸成本高、生活機能相對匱乏之處境,卻未能享有與同地區公教人員相應之補貼,顯有待遇失衡之虞。且花東地區為我國防禦後方之關鍵戰略縱深,駐守官兵須負擔高度戰備壓力與特殊演訓任務。考量東部地區交通往返耗時費力,官兵休假成本遠高於西半部,長期面臨「離鄉背井」與「高額交通支出」之雙重心理與經濟壓力。綜上所述,請國防部持續檢討並向行政院爭取待遇調整,以確保國軍官兵權益與待遇之公平合理。【59】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牛煦庭
(22) 查行政院於100年12月頒布性別平等政策綱領,經過106年及110年2次修正,除最初納入之女性權益外,也陸續將性別主流化、及對多元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等之平等概念納入。為了解國防部及國軍部隊在性別平等工作上之作為,並督促國防部加強國軍各部隊對多元性別之認知,爰建請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60】
提案人:羅美玲 陳俊宇 陳冠廷
(23) 鑑於115年度國防特別預算及對美軍購預算規模再創新高,外購結匯款項留存帳戶之基數增加。請國防部針對115年度國防部歲入第4款「財產收入」項下第88項「國防部」之第1目「財產孳息」第1節「利息收入」之各項軍購案,加強督促辦理進度,並依期程支用經費,避免款項留存於帳戶中,肇生孳息。【60-1】原【1】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牛煦庭
(24) 鑑於少子化社會,已造成國防部募員上之窘困,而近日又發生針對不同背景之基層官兵實施言語歧視、公然侮辱等重大紀律事件,顯見基層部隊對於「多元族群平等」仍缺乏正確認知,此舉恐打擊基層士兵繼續留營之意願,亦提高國軍人才斷層之風險,國防部應強化多元族群平等及反歧視等意識,並增加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兩公約及相關國際公約等反歧視相關內容,以增加優秀人才留營之意願。【60-2】原【4】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25) 115年度國防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水電費」預算編列2億0,459萬8千元。國防部水電預算占中央機關逾五成,且連續6年實支超出預算。國防部未來應同時在各項演訓及專案任務執行下持續落實各項能源措施及節約用電之責任,以為各機關及國軍節能減碳之表率。【60-3】原【5】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牛煦庭
(26) 115年度國防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物品」係執行各營區一般行政支援、門禁管制、宿舍管理、勤務訓練、文書檔案作業、國會聯繫、行政接待、史政編譯、人事、政風、主計業務及購置博愛營區不鏽鋼便當盒、桌床陣營具採購、更換故障天然瓦斯設備、檔案庫房偵測器等所需消耗品及非消耗品,預算編列1,584萬4千元。其中博愛營區不鏽鋼便當盒請落實保管使用並確依物品使用年限辦理汰換,以維演訓人員食用安全。桌床陣營具採購部分,請國防部確依實需檢討項量並依採購程序完成作業,以滿足實際住用需求,天然瓦斯設備及耗材應循相關規範考量作業安全,執行維護及汰換作業,以維營區整體安全。【60-4】原【7】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牛煦庭
(27) 針對國防部史政編譯業務辦理軍事史料、軍事譯著及相關出版品編譯業務,係以推廣全民國防教育、保存軍事史料及促進軍事知識傳播為目的。惟近年多有民眾及研究者反映,相關出版品之分送對象疑過度集中於北部地區,尤以臺北市各級圖書館及學研機構為主,中南部及東部公共圖書館館藏相對有限,致有地域資源分配失衡情形,針對失衡問題請國防部持續檢討出版品分送及館藏配置情形,以發揮出版品教育推廣功能。【60-5】原【8】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牛煦庭
(28) 115年度國防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預算編列1億1,187萬3千元。該預算用於博愛營區及北安營區之監控視訊、消防、高低壓電力、空調、鍋爐及電梯維護。其中博愛營區消防設備維護總經費達1,630萬元,中央監控系統維護達2,745萬元,預算規模極鉅,請國防部確依採購法規及契約規範,落實履約督導及驗收作業,以維整體系統設備正常運作。【60-6】原【9】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牛煦庭
(29) 為因應敵情威脅與作戰任務需要,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積極推動新式戰機籌建,美國政府於108年8月公告同意供售我國66架F-16 Block 70型機,復於108年12月由總統公布生效中央政府新式戰機採購特別預算,空軍司令部爰於108年12月13日完成「鳳翔專案」軍購案發價書簽署,美國空軍據以執行戰機生產、裝備採購、系統整合、專案訓練及飛交返國等工作。請國防部空軍司令部持續依計畫目標要求美國空軍加速戰機生產,嚴謹品質查驗,積極掌握戰機飛交返國,以達提升空防戰力之目標。【60-7】原【12】
提案人:王安祥 黃建賓 牛煦庭
(30) 115年度國防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國防採購」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編列331萬6千元。本預算主要用於辦理「國防採購管理資訊系統」等3項系統維護及軍網維護。隨著對美軍購及國造案量大增,採購系統之資訊安全風險同步提升,爰要求國防部應確實強化軍網與商網間之實體隔離,並持續精進各項資安防護作為,以杜絕機密外洩風險。【60-8】原【16】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牛煦庭
(31) 我國過去曾購置M992並改裝為射擊指揮車(FDCV)於海軍陸戰隊服役,有研究指出,射擊指揮車可以達到「射擊準備作業快速」、「射擊諸元運算精準」、「射擊口令傳達即時」、「陣地偵選佔領與變換時間短」、「戰鬥支援射擊迅速」、「目標情資整合能力強」、「陣地部署彈性靈活」、「臨機火力分配快速適切」等8大目的。惟保衛國家安全及強化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購置之精準火炮(M109A7)時,並無規劃另外購買射擊指揮車。未有射擊指揮車,未來M109A7之精準火炮系統將如何實戰,請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60-9】原【20】
提案人:王安祥 黃建賓 牛煦庭
(32) 115度國防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國防資源管理」編列預算6,676萬6千元。國軍原住民族比例高,為落實族群主流化,應於人力運用、人事法令及資源分配中導入族群平等之觀點,建立族群友善職場環境。請國防部推動全民原教、優化原鄉招募福利及完善原民官兵職涯發展指導,藉此強化軍隊內部團結,並展現國防政策之多元性。【60-10】原【27】
提案人:陳冠廷 羅美玲 沈伯洋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33) 115年度國防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國防資源管理」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編列2,590萬元,經費包含「國軍列管軍品合格廠商獎勵作業」等。相關作業應具實質誘因吸引國內優質廠商加入,爰請國防部落實獎勵機制;另有關技術移轉或引進等作法,其專利權歸屬與後續商業化運用,均應按政府相關法令執行(如科學技術基本法等)。【60-11】原【33】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牛煦庭
(34) 115年度國防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法律事務」中「業務費」之「按日按件計資酬金」預算編列1,008萬5千元。國防部因常涉及各類土地權利、採購違約及軍事院校賠償訴訟,應透過內外協力、分工合作等方式積極解決,特別是針對軍事院校賠償款之追償,各級法務單位軍法軍官應主動協處,以確保國軍合法權益。【60-12】原【36】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牛煦庭
(35) 115年度國防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督察作業」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編列預算101萬2千元。本項經費用於駐外單位軍(風)紀維護監察、內部控制作業審查並稽核監辦實務作業情形。考量我國駐外軍事協調組規模固定,雖受限於地理環境與網域等因素,無法透由軍事網域中之雲端資料庫辦理帳籍查核作業,相關督察作業仍請國防部應設法運用資訊化稽核方式執行重點式抽查,以確保國防預算合理運用。【60-13】原【38】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牛煦庭
(36) 115年度國防部第4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交通及運輸設備」項下「交通及運輸設備」中「設備及投資」之「運輸設備費」新購駐歐採購組載人公務車籌補油電混合動力車2輛經費407萬元。鑑於歐洲國家對於環保政策的共識,多數歐陸國家更傾向積極推動純電車,此由德國、法國或荷蘭等國近年正逐步縮減對混合動力車的補助,轉向純電動車可知。且兩者相較純電動車的長期持有成本更具優勢,新購駐歐採購組載人公務車籌補油電混合動力車之效益及後續維保,尚有疑義,爰要求國防部未來在籌補公務車時,應全面衡酌綠能趨勢,積極將純電動車納入考量,以落實淨零碳排目標。【60-14】原【47】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牛煦庭
(37) 115年度國防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戰略規劃」中「業務費」之「按日按件計資酬金」為國防報告書邀請諮詢委員及建案講習有關之預算,而戰略規劃涉及國防政策方向研擬與建軍規劃,所邀請專家學者之專業背景及代表性,攸關政策建議之品質與多元性。建請國防部辦理講座或邀請諮詢委員時,應按規定給付標準支給外,並訂定遴聘原則,邀請國防事務相關領域專家學者,以提升政策規劃及決策之深度與廣度。【60-19】原【18】
提案人:王義川 陳俊宇 沈伯洋
(38) 經查國防部組織法第11條明定,文職人員任用不得少於預算員額三分之一,以落實「文人領軍」精神與強化國防治理現代化。惟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國防部長期以「預算員額進用率」計算方式規避法定要求,致文職人員於整體人力結構中實際占比明顯偏低,未能真正建立具規模之國防文官體系,顯示現行制度執行與立法意旨間仍存在明顯落差。另監察院亦指出,國防部仍存在軍職本位主義,導致文職人員長期面臨待遇失衡、升遷受限等問題,造成專業人才流失,影響文官制度穩定發展,亦不利於國防決策多元化與組織現代化。相較美、英、日、韓等民主先進國家普遍任用大量文職人員參與國防政策、戰略規劃及行政管理,文職人員比例高達七成以上,我國規範文職人員任用比例僅不得少於三分之一,卻無法具體達成,顯見我國文官體系之改革仍有值得檢討改進。請國防部就國防文官進用比例提升、待遇改善、留才機制及組織文化改革等,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60-20】原【2】
提案人:羅美玲 陳俊宇 陳冠廷
(39) 現行國軍各新訓單位義務役男剪髮、洗衣、攝影與交通等費用定義為個人消費行為,費用由個人自行負擔。惟依「國軍營區福利站設置管理實施規定」,單位或營站應尊重官兵消費意願,不得有強制消費或超收費用情事。又部隊為團體生活,役男多因同儕壓力鮮少拒絕消費。為求管理效率與一致性,新訓單位多採取統一收取方式代為安排與執行。實務上,目前新訓中心每人發放服裝2套,若拒絕負擔洗衣費用,顯然無其他替代方法。若役男本身家境困難,更可能造成經濟負荷。再者,相關費用皆為現金收費,旅級單位若有舞弊之情形,無從稽核。中華民國憲法第20條明文規定:「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又軍人待遇條例第6條規定:「義務役現役軍人薪額月支數額,由國防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其待遇總額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法所定支最低工資。」此外,役男入營後之健保費分別由國防部、內政部編列預算於役男入伍當月開始負擔。而役男入營後之裝備,亦為國家公發。上述顯示服兵役之相關支出費用應以國家支出,始得合理。上述義務役男剪髮、洗衣、攝影得標廠商,亦必須支付國防部相關權利金,實難認同國防部毫無任何財源。爰建請國防部儘速研議該費用是否應全額由國庫支出,或給予適當補助,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60-21】原【11】
提案人:王安祥 黃建賓 牛煦庭
(40) 115年度國防部預算編列「物品」經費,採購博愛營區寢室陣營具,而詳細品項未於預算書表內呈現,經說明表示,係考量提供支援及合署人員寢室使用。為撙節預算,請國防部確依各項演訓任務,務實檢討及評估支援所需人力,避免造成人力資源浪費及部隊戰力罅隙,另依實際現況辦理採購作業,以滿足住用需求。【60-22】原【6】
提案人:馬文君 黃建賓 牛煦庭
(41) 115年度國防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督察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142萬2千元,主要用於軍紀教育影片拍攝、反詐騙宣教、風險管理訓練及督訪、案件調查等,顯示國防部已逐步強化軍紀教育及風險管理量能。查現行「1985諮詢服務專線」官兵、眷屬運用仍偏重申訴、陳情及檢舉案件處理,尚未充分發揮事前支持、風險預警及資源整合功能。相較之下,美國國防部「Military OneSource」平台,則提供現役軍人及家屬心理、財務、法律及生活轉銜等一站式支援服務。建請國防部參考美軍編裝人力及制度,整合現行國軍服務資源,研議建立數位服務平台以具備諮詢、心輔、轉介及預警等功能,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60-23】原【37】
提案人:林楚茵 陳俊宇 羅美玲
(42) 115年度國防部第3目「國家軍事博物館」項下「國家軍事博物館維運」中「業務費」之「國內組織會費」預算編列26萬4千元。根據預算書,國內組織會費係國防部加入中華民國博物館學會、中華軍史學會、中國近代史學會、臺灣口述歷史學會及臺灣歷史學會等所需費用。有關中華軍史學會之公開資訊有限,透明度較不足,惟為強化國家軍事博物館對民眾傳達國家軍事歷史之正確認知,且避免引發外界對其組織屬性及公帑運用之疑義,針對本項預算之具體辦理內容,請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60-24】原【43】
提案人:林楚茵 陳俊宇 羅美玲
(43) 針對115年度國防部第3目「國家軍事博物館」項下「國家軍事博物館業務推展」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編列1,620萬元。經查係委託辦理「軍事科技動態體驗」、「八二三砲戰70週年」及「軍事古文物」等傳達國防發展、保衛臺灣及軍事歷史等相關主題之特展調研作業所需,囿於預算資料說明較為有限,為利預算監督並確保計畫順利推動,針對本項預算有關特展作業之具體辦理內容,請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60-25】原【46】
提案人:林楚茵 陳俊宇 羅美玲
(44) 115年度國防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國防資源管理」預算編列6,676萬6千元。本項工作計畫預期成果包含兵役制度改革與精進,惟近年志願役人力流失問題仍未有效改善。現行志願役制度原係以建立穩定、專業之常備部隊為目標,然基層人員服役年資偏短、流動率偏高,不僅影響部隊士氣與人力穩定,亦進一步衝擊部隊編現比、訓練品質及整體戰備能力。國際多數採志願役制度國家,均透過較具彈性之招募年齡政策擴大人力來源,以因應少子化及招募困境。例如,美國各軍種入伍年齡上限介於28歲至42歲不等;新加坡志願軍可招募至45歲;英國則可依軍種與專業調整至36歲以上。相較之下,我國現行志願役士兵入營年齡上限僅32歲,明顯偏低,恐限縮具社會歷練、專業技能及服役意願之中壯年人力投入國軍之機會。國防部允宜就志願役留才機制、服役環境改善及招募年齡政策調整等面向進行通盤檢討,爰請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60-26】原【30】
提案人:羅美玲 陳俊宇 陳冠廷
歲入部分(不含國家安全局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79項 國防部所屬6億8,820萬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65項 國防部所屬168萬7千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89項 國防部所屬原列55億3,102萬7千元,照列。
第5款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第3項 國防部所屬,無列數。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88項 國防部所屬13億9,597萬8千元,照列。
歲出部分(不含國家安全局部分)
第9款 國防部主管(不含機密部分)
第2項 國防部所屬﹝不含第10目「國防支出(機密計畫)」及第12目「科學支出」(機密計畫)﹞原列5,342億2,997萬4千元,除第7目「非營業特種基金」13億3,947萬4千元,暫照列,俟所屬非營業特種基金審議確定,再行調整外,減列:
(一)第1目「軍事行政」1,750萬元。
1.海軍司令部─「史政作業」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1,000萬元。【191 192 62】
2.憲兵指揮部─「效益評估作業」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200萬元。【358】
3.資通電軍指揮部─「效益評估作業」50萬元。【372】
4.軍醫局─「軍事醫療作業」中「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500萬元。【425】
(二)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4,600萬元。
1.陸軍司令部─「訓練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1,000萬元。【80】
2.海軍司令部─「教育行政」中「業務費」之「國內旅費」100萬元。【203】
3.全民防衛動員署─「動員整備」2,200萬元(含「業務費」之「國外旅費」200萬元及「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2,000萬元)。【441 442】
4.參謀本部─「作戰綜合作業」中「業務費」1,300萬元(含「教育訓練費」300萬元、「軍事裝備及設施」100萬元、「一般事務費」900萬元)。【473 474 475 476】
(三)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3億7,275萬7千元。
1.陸軍司令部─1億8,248萬2千元
(1)「運輸作業」之「業務費」600萬元(含「國內旅費」100萬元、「運費」500萬元)。【88 90】
(2)「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427萬7千元。【92 93】
(3)「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1億0,600萬元(其中「無人機防禦系統-四頻干擾槍裝備維護」委製案【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納入115-119年度執行,全案減列1,000萬元,115年度減列200萬元)。【95 96 97 98】
(4)「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4,620萬5千元【107 108 109 111 112 113】,其中全案減列分述如下:
①「VB-106生物偵檢車載具維護案增加款」採購案,納入115-119年度執行,全案減列697萬5千元,115年度減列139萬5千元。【107】
②「雙目雷射望遠鏡(委修)」委製案(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納入115-119年度執行,全案減列5,100萬元,115年度減列1,020萬元。【108】
③「劍二飛彈鑑測廠房整建暨測試裝備」採購案,納入115-117年度執行,全案減列3,000萬元,115年度減列1,000萬元。【109】
④「國軍網路專用交換機系統(MIPS)維護(委修)」委製案(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納入115-119年度執行,全案減列430萬元,115年度減列86萬元。【112】
⑤「雷標儀維修」委製案(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納入115-119年度執行,全案減列1,875萬元,115年度減列375萬元。【113】
(5)「後勤補給支援」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2,000萬元。【125】
2.海軍司令部─3,980萬元
(1)「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中「業務費」之「通訊費」500萬元。【219】
(2)「後勤補給支援」中「設備及投資」3,480萬元。【225】
3.空軍司令部─3,850萬元
(1)「運輸作業」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50萬元。【301】
(2)「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中「業務費」2,800萬元(含「通訊費」800萬元、「資訊服務費」2,000萬元)及「設備及投資」中「資訊軟硬體設備費」1,000萬元。【304 305 307】
4.憲兵指揮部─「後勤補給支援」中「業務費」1,700萬元(含「一般事務費」300萬元及「房屋建築養護費」1,400萬元)。【364 365】
5.資通電軍指揮部─2,155萬元
(1)「後勤綜合勤務」中「業務費」之「物品」80萬元。【375 376】
(2)「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2,075萬元
①「業務費」2,050萬元(含「資訊服務費」1,000萬元、「軍事裝備及設施」350萬元、「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700萬元)。【381 382 383】
②「設備及投資」中「雜項設備費」25萬元。【385】
6.軍醫局─「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1,050萬元【428】
7.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勤補給支援」4,500萬元(含「業務費」之「物品」2,000萬元、「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2,500萬元)。【444 445 446 447】
8.參謀本部─「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之「業務費」800萬元(含「資訊服務費」200萬元)及「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100萬元。【484 487 488 489】
9.電訊發展室─892萬5千元
(1)「設施修繕維護與管理」之「業務費」848萬元(含「房屋建築養護費」698萬元、「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50萬元)。【497 498 499】
(2)「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44萬5千元。【501】
(四)第5目「一般裝備」4,500萬元。
1.陸軍司令部─「高空滲透跳傘訓練模擬器」規劃於115-117年度執行,全案減列2億元,115年度減列3,000萬元。【155】
2.空軍司令部─「屏東基地ILS儀降系統換裝案」400萬元。【331】
3.憲兵指揮部─「憲兵勤務頭盔整備」800萬元。【368】
4.政治作戰局─「政戰裝備」之「戰時及救災採訪裝備汰換」300萬元。【405】
(五)第6目「軍事人員」陸軍司令部─「主副食與口糧」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2,000萬元。【160】
(六)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4,093萬3千元。
1.陸軍司令部─第2節「營建工程」中「訓練設施工程」816萬3千元(含「輕兵器靶場新建工程先期規劃案」234萬2千元及「金湯營區後備訓場整建先期規劃案」582萬1千元)。【176 177】
2.軍醫局─第4節「其他設備」項下「醫療設備」2,247萬元。
(1)「設備及投資」之「機械設備費」2,000萬元。【431】
(2)「提升戰備醫療能量設備整備」中「設備及投資」之「機械設備費」247萬元。【432】
3.國防大學─第4節「其他設備」中「軍事教育設備」之「115-119年度充實學校教育設備(施)」500萬元。【458】
4.參謀本部─第3節「交通及運輸設備」40萬元。【492】
5.電訊發展室─第4節「其他設備」中「一般資訊及資訊戰設備」之「捷訊網路資訊設備暨作業系統升級案」490萬元。【503】
(七)第13目「環保業務」參謀本部─ 「環保設施維護」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500萬元。【494】
以上共計減列5億4,719萬元,科目均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5,336億8,278萬4千元。
本項提案18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1) 115年度國防部所屬預算案「陸軍司令部」於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軍事醫療作業」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辦理「醫療用帳篷發電機」、「韌性國家醫療整備計畫-救護民用無線電裝備」、軍事醫療及預防保健作業相關事務機具及設備購置所需雜項設備費,計需63,803千元。其中「韌性國家醫療整備計畫-救護民用無線電裝備」編列預算1,440萬3千元,與去年底通過的「中央政府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預算案」有重複編列之嫌。爰減列該項預算1,440萬3千元。【69】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牛煦庭
(2) 陸軍司令部辦理「韌性國家醫療整備計畫-救護民用無線電裝備」案,115年編列14,403千元,經查全案計畫115-116年執行,計需185,793千元,故為持續案,然預算書並未揭露,有逃避監督之嫌,另國軍救護車平時並不納入各縣市消防局勤務派遣規劃,若發生大型災害,國軍需支援救災時,有派遣聯絡官以軍用通信機聯絡,且「提升社會韌性」特別預算中,也已編列預算購置全頻段無線電機供軍民互通使用,爰針對國防部所屬—陸軍司令部歲出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軍事醫療作業」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預算編列63,803千元,減列14,403千元。【71】
提案人:馬文君 黃建賓 牛煦庭
(3) 陸軍司令部115-119年執行「多元運用行政用途無人機採購」案,全案計需816,130千元,115年編列29,450千元,然查該計畫目前對於跨廠商平臺整合、非紅供應鏈驗證及戰場抗干擾能量說明仍欠詳盡,恐造成資訊孤島與資安風險。為確保公帑發揮最大戰力效益,爰針對國防部所屬—陸軍司令部歲出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174,941千元,減列全案700,000千元及凍結9,000千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81】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牛煦庭
(4) 115年度國防部所屬預算案「陸軍司令部」於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辦理「115年靶場自動靶機建置(含軟體提升)」、「神鷹(弓)操演熱源遙控靶機」及「1089靶機作業」等各項重大演訓所需軍事裝備及設施編列預算1億7,494萬1千元。查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於上開預算項目中,關於「多元運用行政用途無人機採購」採購案中,編列2,945萬元。經函詢該部欲採購無人機之數量、規格及用途,據復保採講訓練型無人機1,330架,每架2萬元,用於各部隊執行新兵入伍訓練、部隊無人機以及後備動員等初階操作人員訓練使用,規格以無鏡頭、簡易操作為主,使陸軍官兵具備基本無人機操作能力;監偵型無人機57架,每架5萬元,配賦於11個新訓旅及4個測考中心,用於實施訓場、營區巡管,規格以具鏡頭、可視距外操作為主。次查陸軍於114年1月成立「無人機訓練中心」,再於115年4月升格為「無人系統訓練指揮部」(下稱無指部),成為具有教育訓練、測考及研究、武器系統建置決策之兵監級單位。惟查無指部甫成立,關於無人機相關教範準則仍有待建立,無人機訓練量能如何、是否需取得飛行執照,各單位是否均需賦配無人機、人員是否均需具備無人機操作能力,皆有待商榷,而陸軍於115年度即採購1,300餘架無人機,數量之多,難認具有必要性。爰凍結該項預算2,945萬元,俟國防部所屬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82】
提案人:牛煦庭 黃建賓 馬文君
(5) 115年度國防部所屬預算案「海軍司令部」於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軍事醫療作業」中「設備及投資」案係海軍司令部辦理軍事行政所需軍事醫療作業。115年設備與投資新增近3,200萬元,佔115年編列數十分之九.九,因對相關預算編列、新增項目、作業規劃、期程等須釐清說明,以免有浪費公帑之疑慮。編列預算3,155萬5千元。爰該項預算減列3,000萬元並凍結150萬元,俟國防部所屬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99】
提案人:馬文君 牛煦庭 黃建賓
(6) 115年度國防部所屬預算案「海軍司令部」於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案係海軍司令部辦理訓練綜合業務項下,軍事裝備級設施採購行政用途無人機,編列預算購置多元運用行政用途無人機,115~119年計編列1,190,610千元,其中115年計編列16,000千元。考量國軍已計畫購置軍商規無人機。且全案金額高達近12億元,應編列於投資門執行。另國軍應先行完成無人機專業部隊及一般部隊之配置規定,以利各單位遵行辦理缺裝補實。編列預算4,159萬9千元。爰減列海軍司令部「訓練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項下多元運用行政用途無人機115~119年編列預算數1,190,610千元。減列該項115年行政用途無人機預算1,600萬元。【208】
提案人:馬文君 牛煦庭 黃建賓
(7) 115年度國防部所屬預算案「海軍司令部」於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辦理「艦艇精準彈藥實彈射擊訓練」、「多元運用行政用途無人機」、各項操演演習暨登陸作戰訓練、採購汰換靶標(具)、軍事工事、作戰設施養護、整備及材料購置等所需軍事裝備及設施編列預算4,159萬9千元。本項預算中關於「多元運用行政用途無人機」採購案,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編列1,600萬元,經函詢該部採購無人機之數量、規格及用途,據復係為提升國軍無人機運用及訓練效益,規劃採購微型(新手訓練)56架、訓練型(進階訓練)484架及監偵型無人機104架。惟查自上開回覆中無法得知無人機實際規格、配賦單位及具體用途,亦無從審視採購數量及單價金額是否合理,以至於本項採購之必要性尚存疑義。爰凍結該項預算1,600萬元,俟國防部所屬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09】
提案人:牛煦庭 黃建賓 馬文君
(8) 115年度國防部所屬預算案「海軍司令部」於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之「潛艦國造-第3階段後續艦籌建」編列預算119億4,360萬5千元。海鯤號雖進行多輪海上測試,但作為首次自製潛艦,系統整合、深潛、耐久航行等關鍵科目仍需完整驗證。後續7艘高額計畫在原型艦未有成熟成果前,宜控管早期預算,避免風險前置。另據報導指出後續艦部分關鍵組件(主馬達、魚雷管等)仍沿用原型艦外購方案,自製率提升不足,與潛艦國造培植國內產業目標有所落差。爰凍結該項預算50%,俟國防部所屬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46】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牛煦庭
(9) 115年度國防部所屬預算案「海軍司令部」於第5目「一般裝備」之「潛艦國造-第3階段後續艦籌建」。考量本案114年凍結預算數,因首艦尚未通過海測,迄今尚未解凍。有關115年執行需求,宜先釐清說明本案主計畫規劃時程與實際進度及114年編列預算執行情形,以免有預算浮編之情形。編列預算119億5,000萬元。爰凍結該項預算100%,俟國防部所屬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47】
提案人:馬文君 牛煦庭 黃建賓
(10) 115年度國防部所屬預算案「海軍司令部」於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之「潛艦國造-第3階段後續艦籌建」-「潛艦國造國外裝備駐廠」出國案,納入115年度執行,編列預算1,835萬1千元。本項預於115年度赴美國、歐洲地區執行國外採購主要裝備現況勘驗督導暨交貨測試驗收工作,協助掌握裝備交運進度。惟「潛艦國造-第2階段原型艦」主要裝備均已全數裝艦,迄未完成海試(SAT),無法驗證各項裝備功/性能是否確符海軍與台船簽訂之合約要求及動態允收規範,更無從確定「第3階段後續艦」主要裝備構型(含工程變更設計),因之未完成原型艦測試交艦之前,無從確定後續艦主要裝備構型,甚至未清楚說明國外採購主要裝備項量(金額),高度質疑其預算編列之必要性。爰凍結該項預算10%,俟國防部所屬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48】
提案人:陳永康 牛煦庭 馬文君
(11) 115年度國防部所屬預算案「空軍司令部」於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軍事醫療作業」中「設備及投資」之「機械設備費」空軍司令部辦理軍事行政項下之軍事醫療作業115年新增救護民用無線電機採購案,因對相關規劃、預期效益、配置與相關系統架構及與國軍現有通信系統是否重複配置仍有疑義。編列預算3,443萬6千元。爰該項預算減列1,000萬元並凍結1,400萬元,俟國防部所屬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87】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牛煦庭
(12) 115年度國防部所屬預算案「空軍司令部」於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辦理「F-16戰機後續訓練案」、「飛行員訓練」、「1089靶機作業服務」等部隊訓練、聯合訓練、基地訓練、戰備任務訓練、漢光演習靶材、實彈射訓、飛彈射擊訓練靶機作業服務及無人機採購等所需軍事裝備及設施編列預算32億3,957萬2千元。查上開預算項目中有關無人機採購係「多元運用行政用途無人機採購」採購案,國防部空軍司令部於115年編列60萬元。經函詢該部欲採購無人機之數量、規格及用途,據復規劃以共約方式採購12架監偵型無人機,配賦於水溪、太麻里、佳冬及枋山等4處靶場(各3架),供人員執行巡檢作業,確保訓場安全。惟查本項無人機配賦單位係屬空軍實際對地炸射、投彈訓練之靶場,場區空曠、視野良好,是否有使用無人機取代人力進行巡檢作業之必要並非無疑。爰凍結該項預算60萬元,俟國防部所屬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95】
提案人:牛煦庭 黃建賓 馬文君
(13) 115年度國防部所屬預算案「空軍司令部」於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案係空軍司令部教育訓練業務,辦理年度訓練所需軍事裝備與設施,115年新增11億餘元。其中亦新增無人機採購及IR飛彈射訓勤務服務等項目。考量空軍過去與目前均配合國防部相關無人機採購案大量採購,然國軍現今仍無法說明無人機專業與一般部隊之配置標準。無再於年度維持費內單獨購置之必要。另對新增項目之執行、計價與編列方式仍有疑問,需澄清說明。編列預算32億3,957萬2千元。爰該項預算減列60萬元並凍結3,000萬元,俟國防部所屬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96】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牛煦庭
(14) 115年度國防部所屬預算案「憲兵指揮部」於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情報及測量作業」一一、辦理「多元運用行政用途無人機採購」採購案所需軍事裝備及設施,計需153,600千元。編列預算1億5,360萬元。1.依據憲兵指揮部之回覆說明,該計畫預計於115年至116年共採購309架無人機;其中115年度預計採購192架,編列經費1億5,360萬元。經換算,單架無人機之採購成本高達新臺幣80萬元;雖其說明係搭載AI辨識系統,然仍較市面上一般商規或公務用無人機之價格高昂。應說明該款無人機之具體技術規格(如續航力、酬載能力、抗干擾等級、資安防護標準等)為何?是否確有編列此等高價之必要性?2.憲兵指揮部雖有說明其採購係為護衛中樞之使用,然現況博愛特區卻為禁航區,其操作及訓練仍須至外區,另其人力編制及後續人力上之補充計畫尚不明朗,貿然採購大量高架無人機,卻無足夠之人力編制,是否有濫編之慮尚待說明,憲指部應提出詳盡補足其訓練計畫及人力編制計畫。爰針對115年度國防部所屬「憲兵指揮部」於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情報及測量作業」預算編列1億7,631萬元,凍結1億5,360萬元,俟國防部所屬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52】
提案人:牛煦庭 黃建賓 馬文君
(15) 憲兵指揮部115-116年執行「多元運用行政用途無人機採購」案,全案計需247,800千元,115年編列154,200千元,然查該計畫目前對於跨廠商平台整合、非紅供應鏈驗證及戰場抗干擾能量說明仍欠詳盡,恐造成資訊孤島與資安風險。為確保公帑發揮最大戰力效益,爰針對國防部所屬—憲兵指揮部—歲出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情報及測量作業」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153,600千元,減列全案200,000千元及凍結50,000千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53】
提案人:馬文君 黃建賓 牛煦庭
(16) 115年度國防部所屬預算案「軍備局」於第11目「一般科學研究」項下「軍品研發」編列預算14億8,164萬2千元。1.參考俄烏戰爭經驗,無人機於現代戰爭中屬高消耗性軍品。若研發之產品無法落實「低成本、大量產」之目標,將導致國軍在面對高強度衝突時,因單價過高而無法支應實戰中之戰損消耗。若無明確之成本削減規劃,難以確保此計畫不會成為另一個不符實戰效益之財政負擔,導致資源錯置。2.依據立法院預算中心相關評估報告及軍備局之說明,該計畫雖係借鏡俄烏戰爭經驗,旨在發展無人機抗GPS干擾及雷射標定光電酬載等關鍵技術 。然國軍現階段於無人載具之發展上,屢遭逢「研發製造成本過高,不符現況使用與量產效益」之困境 ;且中科院歷年接受鉅額科研補助,其研發成果轉化為實質戰力之期程往往過於冗長,資源配置之效益與成本控管機制屢受外界質疑。3.立法院預算中心多次提醒,國防科研預算應注重民間產業之鏈結與經濟規模之提升。本計畫雖置重點於載具、動力、酬載及飛導控等模組 ,但若研發成果無法有效引導國內產線降低生產成本,則難以達成「提升經濟規模」之政策初衷。爰凍結該項預算5億元,俟國防部所屬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417】
提案人:牛煦庭 黃建賓 馬文君
(17) 115年度國防部所屬預算案「軍備局」於第11目「一般科學研究」項下「軍品研發」中「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辦理「無人載具前瞻技術多元整合開發計畫」所需對國內團體之捐助,編列預算5億0,765萬元。「無人載具前瞻技術多元整合開發計畫」重點包含「研發雷射標定光纖酬載模組環境測試及無人載具飛行測試」等。鑒於目前國軍各軍種均各別編列無人機採購與開發經費,軍備局此項計畫之研究內容是否與中科院現有型號或軍種委製案功能重疊?且針對「複雜電波干擾驗證」等高難度技術,其驗證場域及技術成熟度指標是否已達實戰化要求,仍有疑義。爰凍結該項預算10%,俟國防部所屬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418】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牛煦庭
(18) 軍備局115-117年辦理「無人載具前瞻技術多元整合開發計畫」,全案計畫1,015,300千元,115年編列507,650千元,請軍備局說明何謂前瞻技術,未來將如何運用?另國軍未來所需求各類型無人載具是否皆自行製作,若否,本案研究對國軍有何助益?爰針對國防部所屬—軍備局歲出第11目「一般科學研究」—「無人載具前瞻技術多元整合開發計畫」預算編列507,650千元,減列507,650千元。【421】
提案人:馬文君 黃建賓 牛煦庭
本項通過決議250項:
(1)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定位定向系統」納入115-119年度執行,全案減列8,000萬元,科目不予自行調整。【154】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牛煦庭
(2)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機場專用3000加侖消防車籌購案」納入115-116年度執行,全案減列9,0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332】
(3)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一般設施整建工程」之空軍作戰指揮部「營門暨圍牆阻絕設施整建工程」納入115-119年度執行,全案減列1,0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347】
提案人:馬文君 陳永康 牛煦庭
(4) 國防部參謀本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辦理「資深觀摩員年度評估暨雙方交流」軍購案,納入115-116年度執行,全案減列1,0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479】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牛煦庭
(5) 115年度國防部所屬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主計作業」預算編列7,692萬7千元,較114年度增列辦理理財宣教暨防詐講習等經費2,111萬2千元。藉由編列該項預算推展理財規劃宣教、稅務知識及法規知識等宣導作業,以建立官兵正確理財觀念及稅法認知,以杜絕有人或者國軍內部人員利用高利貸方式吸收欠債官兵,意圖蒐集軍事機密或者謀取非法利益。惟查國防部114年度相關預算執行類似工作,114年12月仍爆發國軍史上最嚴重詐騙勾結案,檢調查獲陸軍馬祖防衛指揮部逾60名官士兵(包括上士、上尉)涉嫌與詐騙集團合作,以每月2,500至5,000元租金提供個人銀行及蝦皮帳戶供洗錢,顯然國防部規劃執行該項工作仍未達到設定目標,國防部亟需提高對內部人員財務瞭解情況,爰針對 115年度國防部所屬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主計作業」辦理理財宣教暨防詐講習等預算編列2,111萬2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改善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63】
提案人:黃建賓 馬文君 牛煦庭
(6)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辦理「醫療用帳棚發電機」案,計需4,840萬元,納入115年度執行。經查陸軍111-115年度執行「國軍衛生部隊衛勤裝備整備」,全案計畫籌購15項9,949件裝備,編列26億8,437萬9千元;另114-115年度執行之「後備部隊衛勤裝備整備」,全案計畫籌購10項2,999件裝備,編列1億7,872萬3千元,然2案皆執行完畢,始發現沒有電源可以使用之情事發生,實難接受,爰針對115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軍事醫療作業」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預算編列6,380萬3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70】【72】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牛煦庭
(7) 115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辦理「南營區游泳池整修」計需1,136萬元,經查該案計畫整修陸軍官校南營區之游泳池,然陸軍官校在學生人數未明顯增加,且北營區之游泳池功能健全,足以支撐教學能量,故不需再新增游泳池,爰針對115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中「業務費」之「房屋建築養護費」預算編列2,250萬9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74】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黃建賓
(8) 115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人攜式刺針飛彈追瞄訓練輔助器材」採購案預算編列4,998萬元,美對外銷售武器多搭配訓練設備,人攜式刺針飛彈應包含教學訓練器、操作訓練器及交戰模擬器等,另採購「人攜式刺針飛彈追瞄訓練輔助器材」之原因為何,應予說明。爰凍結該項預算500萬元,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78】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牛煦庭
(9) 115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辦理「人攜式刺針飛彈追瞄訓練輔助器材」案預算編列4,998萬元,經查人攜式刺針飛彈為軍購項目,該軍購品項內已包含相關訓練器材,現以商購模式購置訓練輔助器材原因為何?若為軍購數量不足?當初建案是如何規劃,現以商購模式購置,其功能是否與軍購項目相符,皆應予說明。爰針對115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1億7,494萬1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79】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牛煦庭
(10) 115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一般彈藥購製與維護」預算編列88億1,694萬元。經查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於2024年12月19日審議2025年度國防預算有關「紅隼二型反裝甲火箭彈」項目時,即附帶設立嚴格之解凍條件。該條件明確要求紅隼二型火箭彈必須達成「室內發射」、「預測目標及慣性導引」、「重量減輕」、「串列彈藥」等4大項目性能提升後,始得動支相關預算。然而,依據該次解凍報告內容,國防部及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所規劃之紅隼二型火箭彈相關4大項目性能提升測評,預計將於2025年底前完成。請國防部與陸軍司令部審慎研議,是否能待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4大項目性能提升測評確認符合軍種需求後,再行啟動採購已提升性能之「紅隼二型反裝甲火箭彈」,以落實立法院當初凍結預算之決議精神並確保國軍裝備採購能最大化國家資源效益,爰凍結該項預算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83】
提案人:王定宇 陳俊宇 羅美玲
(11)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115-119年度執行「刺針飛彈」訓練耗損籌補案,全案計需110億2,795萬8千元,115年度編列10億元,經查陸軍「人攜式短程防空飛彈」軍購案以戰備任務所需名義,全案延長至120年度,增購1,958枚飛彈案,2案為何未合併辦理,以增取更優惠的價格,且發價書截至115年5月亦尚未獲得,美方是否同意供售,也有待商榷,爰針對115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一般彈藥購製與維護」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88億1,194萬元,凍結2億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84】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牛煦庭
(12)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115-119年度執行「M88式訓練用地雷籌補」軍購案,全案計需2億7,992萬元,115年度編列1,992萬元,經查截至115年5月美方發價書尚未提供,恐無法如期執行,爰針對115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一般彈藥購製與維護」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88億1,194萬元,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85】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黃建賓
(13) 115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一般彈藥購製與維護」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88億1,194萬元。其中「刺針飛彈」軍購案,計需110億2,795萬8千元,納入115-119年度執行,115年度計需外匯美金3,278萬6,885元,折合新臺幣10億元,據報載我國增購1,985枚人攜式刺針飛彈,美方已規劃派員來台,實地評估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組裝生產人攜式刺針飛彈的技術能力及生產能量、資安能量,若通過認證,預計115年起即可在台生產組裝,實際採購情況如何尚有疑義,爰針對該項「刺針飛彈」軍購案預算編列10億元,凍結1億元,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87】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牛煦庭
(14) 115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預算編列12億2,652萬6千元。鑑於配合國防部推動之「台灣戰術網路暨部隊覺知應用套件」及AI,其基礎架構與既有ATAK高度重疊,而其具備免費、離線功能及翻譯插件。僅以商規介接、雲端、特定通信,恐有規格綁定之疑慮,尤其戰力,應為抗干擾、加密傳輸、跨軍種互通、戰場火力鏈整合,若未驗證,即大量同步推動,恐形成「以商規包裝軍規、以採購替代戰力」之重大制度風險,爰凍結該項預算10%,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91】
提案人:馬文君 牛煦庭 王安祥
(15) 115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辦理「國軍地面部隊指管系統先導型委修」案預算編列6,690萬1千元,經查陸軍規劃建置「銳指系統-後續量產階段」實施全面換裝及部署,但先導型裝備維持費卻較114年度增加386萬2千元,陸軍司令部應詳實檢討裝備維持需求預算,以避免重複投資,爰針對115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預算編列10億0,911萬7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93】
提案人:馬文君 黃建賓 牛煦庭
(16)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辦理「基層部隊行政電腦新增汰換」案,全案計需5,924萬5千元,經查114年度已同樣編列2,613萬7千元,是否有重複編列之嫌,爰針對115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中「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預算編列5,924萬5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94】
提案人:馬文君 黃建賓 牛煦庭
(17)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115-119年度執行「銳捷專案關鍵性料件暨戰備存量預算需求」案,全案計需15億0,339萬4千元,115年度預算編列14億5,902萬6千元,經查銳捷專案所購置之裝備為首次在台運用,損耗及戰備量如何建置,相關依據為何,應予說明。爰針對115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123億0,064萬2千元,凍結2億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95】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牛煦庭
(18)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115-119年度辦理「無人機防禦系統-四頻干擾槍裝置維護」委製案,全案計需3,422萬9千元,115年度預算編列1,114萬1千元,經查陸軍獲撥四頻干擾槍232支,1把籌獲成本39萬元,現維護成本1年卻高達27萬元,實屬不合理,爰全案凍結500萬元,針對115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123億0,064萬2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96】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黃建賓
(19)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115-117年度執行「直昇機夜視裝備等2項零件」軍購案,115年度預算編列929萬5千元,經查全案計畫籌獲多少裝備及計需多少預算,並未揭露,無法審查,另該案係因原本規劃113-120年度「光放管」軍購案,因美方發價書遲至114年11月才獲得,導致「光放管」軍購案無法執行,重新起案而來,但113-114年度已編列1,002萬元,如何運用,陸軍應予說明,以避免重複編列之情事發生,爰針對115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123億0,064萬2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97】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黃建賓 徐巧芯
(20)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115-119年度執行「新式救護車年度維保」採購案,全案計需9,263萬4千元,115年度預算編列1,199萬4千元,經查該案採開口式契約方式執行,而新式救護車預計115年度才全數解繳,故實際維保需求常數尚未獲得,不宜貿然以全數車輛數編列,爰針對115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123億0,064萬2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98】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牛煦庭
(21)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112-117年度執行「M60A3戰車引擎」外購案。全案計需72億4,500萬元,115年度預算編列23億0,737萬5千元,經查113及114年度皆有未按月繳解之情事發生,嚴重影響戰力維護,爰針對115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123億0,064萬2千元,凍結2億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99】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牛煦庭
(22)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115-120年度執行「AH-64E型直昇機零附件採購」軍購案,115年度預算編列6,220萬9千元,經查截至115年5月美方發價書尚未提供,恐無法如期執行,另全案計需多少經費亦未揭露,不利預算審查,爰針對115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123億0,064萬2千元,凍結2,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01】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黃建賓
(23)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執行「陸軍飛材零附件開放式」軍購案,115年度預算編列4,749萬3千元,經查截至115年5月美方發價書尚未提供,恐無法如期執行,爰針對115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123億0,064萬2千元,凍結2,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02】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黃建賓
(24)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115-117年度執行「ITAS改良型目標獲得系統送美回修案」軍購案,全案計需1億7,191萬2千元,115年度預算編列5,666萬元,經查截至115年5月美方發價書尚未提供,恐無法如期執行,爰針對115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123億0,064萬2千元,凍結2,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03】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黃建賓
(25) 115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辦理「銳捷專案關鍵性料件暨戰備存量預算需求」所需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14億5,902萬6千元。M1A2T成軍僅約半年,在台耗損週期尚難評估,關鍵性料件及戰備存量評估標準為何,尚須說明,爰凍結該項預算1,000萬元,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05】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牛煦庭
(26)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115-117年度執行「劍二飛彈鑑測廠房整建暨測試裝備」採購案,全案計需2億5,926萬5千元,115年度預算編列4,920萬元,經查該案委託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規劃辦理,相關成本編列恐有浮編之嫌,如廠房設施整建竟編列高達1億6,400萬元,技術手冊編列300萬元等,爰全案凍結1,000萬元,針對115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預算編列68億7,526萬3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09】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黃建賓 徐巧芯
(27)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115-119年度度辦理「機動數位微波系統缺裝補充暨性能提升」案,全案計需3億3,910萬5千元,115年度預算編列6,782萬1千元,經查委由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辦理,然相關成本分析未見說明,不利預算審查,爰針對115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預算編列68億7,526萬3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10】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黃建賓 徐巧芯
(28)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辦理「賓士U-4000底盤車維修」、「MD-105重型消毒車(底盤)」及「JCB堆高機委商保修」等所需軍事裝備養護費,計需20億9,116萬7千元,其中「3.5噸載重車」及「1/2噸偵搜車」等2項係115年度維修預算共編列2億0,542萬元,因裝備已進入中、高壽期,面臨故障率上升及消失性商源等問題,致年度維修成本逐年攀高,請陸軍持續擴大軍維品項,降低維持成本,爰針對115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預算編列68億7,526萬3千元,凍結3,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11】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牛煦庭
(29)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115-119年度辦理「國軍網路專用交換機系統(MIPS)維護(委修)」案,全案計需1億9,192萬4千元,115年度預算編列3,750萬5千元,經查委由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辦理,然相關成本分析未見說明,不利預算審查,爰全案凍結500萬元,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預算編列68億7,526萬3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12】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黃建賓 徐巧芯
(30)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115-117年度辦理「合成化戰場資訊整合圖台(委修)」案,全案計需3,855萬元,115年度預算編列1,285萬元,經查委由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辦理,然相關成本分析未見說明,不利預算審查,爰針對115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預算編列68億7,526萬3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14】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黃建賓 徐巧芯
(31)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114-118年度執行「復仇者系統料件送美回修」軍購案,全案計需6,130萬5千元,115年度預算編列1,226萬1千元,經查截至115年5月美方發價書尚未提供,根本無法執行,另114年度所編列之預算如何支用,亦需說明,爰針對115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預算編列68億7,526萬3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15】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牛煦庭
(32)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113-117年執行「雷霆2000發射系統自製定位定向器」,全案計需3億2,000萬元,115年度預算編列8,000萬元,經查雷霆2000發射系統自制定位定向器為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科研自製,然據報載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自製之定位定向器仍採用商規之零件,並未與時俱進提升至軍規,是否屬實?若屬實,應要求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提升規格,以符實需,爰針對115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預算編列68億7,526萬3千元,凍結8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16】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牛煦庭
(33) 115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68億9,592萬1千元。114年6月9日興采實業得標國軍服裝供售站委商經營案(陸軍),其採購評選委員洪○輝於114年6月13日竟轉為興采實業獨立董事,顯示國防部事前未遂行相關利益迴避之必要程序。雖後續重新辦理採購程序,但已造成國軍弟兄延誤接收服裝。建請檢討利益迴避機制,避免相同情況再次發生,爰凍結該項預算1億元,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19】【121】
提案人:王安祥 黃建賓 牛煦庭 陳永康
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34) 115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中「業務費」之「定額服裝費」(陸軍現員概估人數89,656人及每人9,860元計算所需物品)預算編列8億8,400萬8千元。茲因陸軍服裝供售站長期傳出軍服、鞋襪及各式服裝配件缺貨情形,影響官兵基本服裝補給及自費購置需求。前於114年10月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質詢時,已允諾檢討改善,惟迄今各地供售站缺貨問題依舊,顯見陸軍對服裝供售品項之需求預估、庫存管制、補貨調度及督導考核均未臻周延。服裝補給攸關官兵服勤、訓練及儀容整備基本需求,應全面盤點各供售站缺貨品項、補貨期程及採購調撥機制,並建立常態化庫存預警與查核制度,以維官兵權益及部隊管理正常運作,爰凍結該項預算10%,俟國防部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20】
提案人:徐巧芯 馬文君 黃建賓
(35)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115-117年度辦理「戰備整備任務所需各式油桶」採購案,全案計需1億9,557萬6千元,115年度預算編列5,553萬8千元,經查計畫採購之各項物品預算金額皆高於市場價格,另除購買油桶外,夾帶籌獲搬運車、加油機等裝備與建案名稱不符,爰全案凍結500萬元,針對115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中「業務費」之「物品」預算編列155億0,190萬9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22】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黃建賓 徐巧芯
(36)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辦理「一年期義務役戰鬥個裝配件籌補」案,115年度預算編列1億1,621萬5千元,經查114年度計畫徵集員額11,000員,戰鬥個裝籌補案編列6,016萬8千元,115年度計畫徵集13,963員,較114年度多2,963員,但預算卻增列5,604萬7千元,原因為何,應予說明。爰針對115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中「業務費」之「物品」預算編列155億0,190萬9千元,凍結2,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23】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黃建賓 徐巧芯
(37)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辦理「陸軍服裝供售站委商經營案」採購,115年度預算編列10億6,090萬元,針對供售品項應增加優規項目,以提升品質,嘉惠官兵,滿足官兵實需,爰針對115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中「業務費」之「物品」預算編列155億0,190萬9千元,凍結1億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24】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牛煦庭
(38) 115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業務費」之「新型步槍」所需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4億9,874萬8千元。茲因近期演訓照片顯示,官兵持用T112新式步槍時,未裝設光學瞄準具,且作為基本瞄準依據之準星、覘孔亦未立起,形同未完成戰鬥配置即投入操演。於立法院質詢時,陸軍參謀長竟表示「從圖上真的看不出來」,惟參謀本部後勤參謀次長隨後坦承確屬訓練問題,顯見陸軍對新式步槍接裝後之換裝訓練、戰鬥配置標準及幹部督導機制未臻周延。國家編列鉅額預算採購新式步槍及瞄準具,相關單位應即檢討T112步槍配發、瞄具裝設、射擊訓練及戰備檢查流程,以免影響部隊戰力與官兵安全,爰凍結該項預算500萬元,俟國防部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28】
提案人:徐巧芯 馬文君 黃建賓
(39) 115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之「人攜式短程防空飛彈」預算編列11億9,443萬9千元。該計畫自106年度執行至今,雖已有明確採購總數(2,621枚飛彈、763套系統),未具體交代115年度預計獲得數量,是否符合原訂期程。為利監督採購進度,爰凍結該項預算500萬元,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29】
(40)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108-116年度辦理「新型戰車」軍購案,全案計需453億3,500萬2千元,115年度預算編列87億8,449萬2千元,經查本案原核定405億2,415萬9千元,且新型戰車於115年4月已全數解繳,現全案預算暴增48億1,084萬3千元,其原因為何?國防部任意增列立法院核定之金額,事前未向立法院做任何專報,尋求支持,嚴重藐視立法院,爰針對115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新型戰車」預算編列87億8,449萬2千元,凍結20億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32】【133】【134】【135】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黃建賓 牛煦庭
王安祥
(41)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為強化空降作戰任務執行,計畫於112-117年度以軍購方式籌獲「空降作戰傘具裝備」,全案計需5億6,099萬2千元,115年度預算編列2億3,000萬元,然經查購置5項裝備中竟發生有2項裝備產製規格不符我軍需求之情事,故要求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應將不符規格之裝備全數退回更換,不得減項結案,並如期解繳,爰針對115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空降作戰傘具裝備」預算編列2億3,000萬元,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39】【140】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牛煦庭
(42)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113-115年度執行「戰術型近程無人載具(二階段)」案,全案計需12億8,015萬9千元,115年度預算編列7億9,797萬8千元,經查115年度為最後執行年,然依目前解繳進度,已可預見無法如期完成,為避免延誤建軍備戰期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須儘早做好因應規劃,並依約計罰,爰針對115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戰術型近程無人飛行載具(二階段)」預算編列7億9,797萬8千元,凍結2億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41】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牛煦庭
(43) 115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無人機反制系統」之「設備及投資」辦理「無人機反制系統」所需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4億5,591萬3千元。其全案執行期程由113-114年度延長至115年度,係因其系統交貨延後或有其他因素,應予說明。爰凍結該項預算4億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45】【142】【143】【144】
提案人:陳永康 牛煦庭 馬文君 黃 仁
黃建賓 徐巧芯 王安祥
(44) 115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之「攻擊無人機飛彈系統」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5億9,646萬7千元。包括反裝甲型(Altius 600M)291架與人員殺傷型(Switchblade 300)685架,雖291架反裝甲型已全數接裝,惟人員殺傷型原訂應於114年第4季交付,卻延宕至115年第2季,爰凍結該項預算2億元,俟國防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有關進度延宕原因檢討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48】【146】【147】【149】
提案人:王安祥 黃建賓 牛煦庭 陳永康
馬文君 黃 仁
(45) 115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之「新型步槍」預算編列4億9,874萬8千元。為了解新型步槍產製量能是否穩定,以及各級部隊(含常後部隊)之配發標準,確保換裝工作如期達成,爰凍結該項預算300萬元,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51】【150】【152】【153】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牛煦庭 黃建賓
陳永康 王定宇 陳俊宇 羅美玲
(46)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以現役定位定向系統已逾壽期,核心料件停產為由,計畫115-119年度籌獲61套「定位定向」系統,全案計需8億8,263萬9千元,115年度預算編列30萬6千元,然經查陸軍現有ULISS-30系統僅47套,且新興裝備海馬斯及未來籌獲M109A7皆內建定位定向系統,故籌獲數量有待商榷,爰全案凍結30萬元,針對115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定位定向系統」預算編列30萬6千元,凍結3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54】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牛煦庭
(47)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為提升特戰人員滯空技能,規劃於115-117年度執行「高空滲透跳傘訓練模擬器」購置案,全案計需5億1,072萬6千元,115年度預算編列5,063萬9千元,經查該案除購置垂直風洞設備外,另建置RC建築物一棟,然設備與RC建築物二者預算如何配比未見說明,且該設備是否一定需要安裝於室內亦有待商榷,爰全案凍結1,000萬元,針對115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高空滲透跳傘訓練模擬器」預算編列5,063萬9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55】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牛煦庭
(48)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執行籌補班用機槍2,060挺,全案計需4億2,889萬1千元,115年度預算編列15萬元,經查原計畫於115年度全數執行完畢,然截至114年底僅解繳460挺,解繳率22%,現全案延長至116年度,但能否如期完成仍有疑慮,爰針對115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億9,404萬2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56】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牛煦庭
(49)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108-120年度辦理「人攜式短程防空飛彈」軍購案,全案計需593億7,208萬6千元,115年度預算編列12億元,經查原計畫115年度需編列41億6,783萬6千元,現大幅減少29億6,783萬6千元,其原因是否為延遲交貨核實編列,另預算書表未揭露每年籌獲彈藥或裝備之數量,不利審查預算編列是否核實,爰針對115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中「人攜式短程防空飛彈」預算編列556萬1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57】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黃建賓
(50) 115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辦理採購一類補給品所需費用,計需19億5,137萬7千元,經查較114年度預算編列5億7,721萬8千元,增列13億7,415萬9千元,其中罐頭增列2,942萬元、野戰口糧增列2億6,410萬2千元、加熱式餐盒增列5億5,748萬2千元、調理包增列5億1,772萬9千元及維生飲用水增列491萬3千元,然增列原因僅以因應戰備囤儲與演訓所需,實過於籠統,不利預算審查,且相關運用、儲存、推陳方式皆未說明,貿然大幅增購,未來恐發生丟棄之情事,爰針對115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6目「軍事人員」項下「主副食與口糧」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19億5,137萬7千元,凍結1億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60】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牛煦庭
(51)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執行「戰甲車掩體興建工程(第一階段)」,全案計需9億0,177萬8千元,115年度預算編列4億0,401萬元,經查該案應於115年度執行完畢,現因故延長至116年度,其原因未見說明,未來能否如期完工仍有待商榷,爰針對115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之「戰甲車掩體興建工程(第一階段)」預算編列4億0,401萬元,凍結3,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64】【165】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牛煦庭 陳永康
(52) 115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8目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訓練設施工程」中「設備及投資」之「公共建設及設施費」辦理「花防部復興營區訓場新建工程案」所需公共建設及設施費,預算編列3億7,000萬元。本計畫115年度辦理「整新新建工程(含委託設計、監造及各式規費)」。鑑於115年度編列金額較大,占全案預算比例極高,為確保其「多功能複合、全時自動、仿真實戰」之設計規劃確能符應基層部隊需求,應提供詳細規劃內容說明,爰凍結該項預算500萬元,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66】【167】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牛煦庭
(53)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辦理「裝訓部長安營區訓練整建工程」案,全案計需4億5,072萬7千元,115年度預算編列2億1,768萬2千元,經查該案應於115年度完成,然因統包商無預警停工,工程嚴重延宕,研判已無復工之可能,需重新辦理招標,但截至115年4月底相關招標文件仍在會審階段,可見已無法如期完成,另該案延宕原因為原統包商造成,陸軍司令部不得為趕工期,後續減項施作,爰針對115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裝訓部長安營區訓練場整建工程案」預算編列2億1,768萬2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68】【169】【170】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牛煦庭 王定宇
陳俊宇 羅美玲 陳永康
(54)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111-116年度辦理「戰場抗壓館新建工程」,全案計需16億0,164萬4千元,115年度預算編列3億3,900萬元,然經與114年度預算書對照後,115年度減列1億2,377萬9千元,其減列原因是否為工程進度嚴重落後,未見說明,不利預算監督,爰針對115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訓練設施工程」之「戰場抗壓館新建工程」預算編列3億3,900萬元,凍結3,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72】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牛煦庭
(55)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辦理「合理冒險訓練場」,全案計需2億8,404萬2千元,115年度預算編列6,986萬5千元,經查該案原訂115年度執行完畢,現因工程進度落後,全案延長1年,然後續是否能於116年度完成,仍有待商榷,爰針對115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訓練設施工程」之「合理冒險訓練場」預算編列6,986萬5千元,凍結6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73】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牛煦庭
(56)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辦理「花防部復興營區訓場新建工程案」,全案計需5億2,694萬元,115年度預算編列3億7,000萬元,經查該案原訂115年度執行完畢,現因工程進度落後,全案延長1年,然後續是否能於116年度完成,仍有待商榷,爰針對115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訓練設施工程」之「花防部復興營區訓場新建工程案」預算編列3億7,000萬元,凍結3,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74】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牛煦庭
(57)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辦理「步訓部三○機砲教訓場地整建工程案」,全案計需3億0,349萬3千元,115年度預算編列1億8,000萬元,經查該案原訂115年度執行完畢,現因工程進度落後,全案延長1年,然後續是否能於116年度完成,仍有待商榷,另該案有減項施作之情事發生,其原因為何?亦須說明,爰針對115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訓練設施工程」之「步訓部三○機砲教訓場地整建工程案」預算編列1億8,000萬元,凍結5,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75】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牛煦庭
(58)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115-119年度辦理「長安營區綜合訓練場整建工程(第二階段)」,全案計需4億8,743萬4千元,115年度預算編列1,765萬4千元,經查該訓練場第一階段整建工程,因故進度延宕,能否完成還有待商榷,且第二階段整建範圍、項目也未見說明,另計畫分年工作進度前3年不到10%,其原因為何?爰針對115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訓練設施工程」之「長安營區綜合訓練場整建工程(第二階段)」預算編列1,765萬4千元,凍結1,765萬4千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79】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牛煦庭
(59)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115-120年度辦理「北測中心湖口訓練場整建工程案」,全案計需66億1,541萬元,115年度預算編列841萬8千元,經查湖口訓練場為國軍北部地區極其重要訓練場所,故應就整建範圍、項目、預期成效及施工期間部隊施訓影響之替代方案等,至立法院做全盤報告,以利預算審查,爰針對115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訓練設施工程」之「北測中心湖口訓練場整建工程案」預算編列841萬8千元,凍結4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80】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牛煦庭
(60) 115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左營、蘇澳及基隆地區新建置救火、堵漏訓場」。考量執行期程與115年度預算編列數與原計畫時程比較,已延後及下修。相關整建場地迄今尚未完整獲得。115年度是否能依規劃作業執行,尚待釐清,須澄清說明,以免有年度預算浮編之疑慮。爰針對 115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左營、蘇澳及基隆地區新建置救火、堵漏訓場」預算編列1億5,000萬元,凍結6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85】【276】
提案人:馬文君 牛煦庭 黃建賓 徐巧芯
(61) 115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中「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預算編列313萬4千元。115年度新增310萬餘元,較歷年預算新增26倍。因對預算編列方式,採購品項、用途須澄清說明,以免有浪費公帑之疑義。爰凍結該項預算126萬元,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86】
提案人:馬文君 牛煦庭 黃建賓
(62) 115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情報及測量作業」預算編列8,620萬6千元。本項預算係國防部海軍司令部辦理2026年度「漂浮軌跡觀測浮標後續衛星通訊」、「地理空間資訊與服務實施計畫」等案,分別編列1,184萬8千元、3,911萬元,然未於預算書表中詳細載明原因與計畫執行內容,應妥適說明,爰凍結該項預算1,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87】【190】
提案人:王定宇 陳俊宇 羅美玲 馬文君
牛煦庭 黃建賓
(63) 115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效益評估作業」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1,200萬元,係國防部海軍司令部於效益評估作業項下,新增軍事裝備及設施項目,規劃以1,200萬元執行水下滑翔機自主巡航暨聲學追蹤系統乙項。考量為海軍首次以直接購入裝備之方式,獨力完成新式裝備評估。因對後續相關方式、計畫、期程、評估編組團隊、允出入條件、風險計畫等,尚須澄清。以免有浪費公帑之疑慮。爰凍結該項預算400萬元,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94】
提案人:馬文君 牛煦庭 黃建賓
(64) 115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政戰綜合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5,531萬元。海軍陸戰隊於115年發生多起自傷案件,如海軍陸戰隊99旅、海軍陸戰隊防空警衛群等。立法院預算中心也多次指出,軍中心輔人員具有專業證照的比例有限,國防部雖已預算編列連結民間資源,仍需加強心輔人員之專業訓練,而自傷事件頻傳更顯示在心輔方面有亟需加強與改善之必要,爰凍結該項預算100萬元,俟國防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96】
提案人:徐巧芯 馬文君 黃建賓
(65) 115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預算編列1億9,083萬8千元。本項預算係國防部海軍司令部辦理海軍官校學術研討、招生宣傳、敦睦選航訓練等相關業務,經查2026年預算數額較2025年大幅增加5,403萬元,且未於預算書表中詳細載明原因與新增規劃,爰凍結該項預算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00】【201】【204】
提案人:王定宇 陳俊宇 羅美玲 徐巧芯
馬文君 黃建賓 黃 仁 牛煦庭
(66) 115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設施修繕維護與管理」中「業務費」預算編列6億2,568萬3千元。鑑於威海營區整建工程承包廠商,已函詢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國防部政風室,有關國防部海軍司令部於前期工程完工後,多次要求承包廠商簽署貨款延後付款同意書,並經廠商多次催告均不付款。此舉對於我國國軍形象大有傷害,請國防部對於相關爭議先行釐清並提出報告,爰凍結該項預算100萬元,俟國防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15】
提案人:徐巧芯 馬文君 黃建賓
(67) 115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預算編列13億0,232萬6千元,鑑於配合國防部推動之「台灣戰術網路暨部隊覺知應用套件」及AI,其基礎架構與既有ATAK高度重疊,而其具備免費、離線功能及翻譯插件。僅以商規介接、雲端、特定通信,恐有規格綁定之疑慮。尤其戰力,應為抗干擾、加密傳輸、跨軍種互通、戰場火力鏈整合。若未驗證,即大量同步推動,恐形成「以商規包裝軍規、以採購替代戰力」之重大制度風險,爰凍結該項預算10%,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18】
(68) 115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預算編列210億5,438萬6千元。為建構兼具高機動性、強大飛彈酬載與優異打擊能力之新興輕快作戰兵力,海軍推動「承海計畫」分兩批籌建11艘高效能艦艇,以強化整體制海戰力,惟據審計部113年度決算審核報告指出,海軍接收之第一批6艘沱江級巡邏艦,部分艦艇存有使用平面搜索雷達掌握目標易脫鎖、整合式儎台管理系統當機、葉輪(推進器)損壞致發電機高溫當機等問題,且間有機側控制面板112年12月出現故障訊息,逾1年仍未能有效解決,允宜檢討妥處,以避免任務執行或戰力發揮受影響,爰凍結該項預算5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21】
提案人:陳俊宇 羅美玲 陳冠廷
(69) 115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2,936萬7千元。從110年開始,各支部修艦負荷常年都在100%以上,並且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以及蘇澳後勤支援指揮部於114年負荷已經來到新高點,蘇澳後勤支援指揮部達到207%。各支援指揮部近年修艦狀況除呈現超負荷外,加班工時與聘雇人員數也越來越高,對於各後勤支援指揮部長期發展恐產生劇烈影響。請國防部海軍司令部針對各支部修建負荷、人力備置狀況進行檢討並提出實際改善作為,爰凍結該項預算146萬8千元,俟國防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23】
提案人:徐巧芯 馬文君 黃建賓
(70) 115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之「長程潛射重型魚雷」預算編列2億元。考量執行迄今已近9年,惟迄今執行成效不明,對能否達成年度目標,須釐清說明,爰凍結該項預算8,0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27】【230】
提案人:馬文君 牛煦庭 黃建賓 王安祥
(71) 115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之「劍龍級潛艦戰鬥系統提升案」預算編列5億7,367萬7千元。考量首艦原訂於113年度完成,迄今仍有待改進項目未完全驗收,依海軍說明資料規劃於115年度完成第2艘性能提升與驗收工作。因對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執行成效仍有疑慮,待說明目前成果,與第2艦執行進度,以釐清後續實際預算支用能力。爰凍結該項預算1,0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32】【231】
提案人:馬文君 牛煦庭 王安祥 黃 仁
(72) 115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潛艦國造-第2階段原型艦籌建」之「業務費」預算編列1億4,312萬4千元。潛艦國造計畫截至113年底已累積支用數為452億4983萬4千元,其原型艦(海鯤號)原應於114年11月前完成測試及交艦相關期程,至今延宕,國防部遲未提出後續期程及至今累計計罰金額,難以對已支用之452億公帑交代,爰凍結該項預算5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後續期程與計罰求償之可能規劃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35】【233】【234】
提案人:王安祥 黃建賓 牛煦庭 陳永康
馬文君 黃 仁
(73) 115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新一代輕型巡防艦-第2階段原型艦籌建」預算編列18億2,573萬6千元。考量執行年度與年度預算編列數,與原計畫相比較均已延長及下調。另因主機原廠交貨延宕。致使能否依海軍說明資料於115年度完成首二艦下水與裝備裝艦,待釐清說明,並應就全案主計畫時程與實際進度釐清說明,爰凍結該項預算1億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36】【237】【238】
提案人:馬文君 牛煦庭 王安祥 黃 仁
黃建賓
(74) 115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康定級艦戰鬥系統性能提升」之「業務費」預算編列58億5,361萬6千元。本項114年度執行「首艦」戰鬥系統性能提升、通過作戰測評(飛彈試射驗證),滿足海軍作戰需求,乃為後續第2-6艦性能提升之先決條件。然114年度計畫執行成效,迄(115年5月)未獲悉「首艦」作戰測評驗證結果,無從得知是否確符奉核建案文件所訂計畫目標及海軍作戰需求,尚待海軍詳實檢討說明,爰凍結該項預算1億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41】【239】【240】【242】
提案人:陳永康 牛煦庭 馬文君 黃 仁
黃建賓 王安祥
(75) 115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魚叉飛彈海岸防衛系統」之「業務費-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289億7,574萬1千元。該計畫自110年度開始迄今歷年預算金額最高,且該計畫亦為115年度軍事投資持續案之中預算金額最高者。應審慎評估其對敵進犯之嚇阻作用,並向國人說明如何提升海軍打擊武力。其中應包括規劃籌建機動飛彈車中隊之進度,以及交運進度與接裝狀況,爰凍結該項預算8,000萬元,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44】【243】【245】
提案人:王安祥 黃建賓 牛煦庭 陳永康
黃 仁 馬文君 王安祥
(76) 115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之「快速布雷艇後續艇」預算編列8億5,181萬5千元。考量115年度預算編列已較原預算編列數下調。因對全案執行進度與預算支用、全案主計畫規劃進度與實際執行進度仍待釐清說明。爰凍結該項預算6,0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49】
提案人:馬文君 牛煦庭 王安祥
(77) 115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之「新式港勤拖船購置」預算編列1億1,185萬7千元。經查執行全案預算下修1.1億餘元,獲得艘數由7艘下修為2艘。新修訂採購計畫於115年2月核定後,現辦理招標作業中,依海軍說明預計於115年5月12日辦理第2階段開標作業,惟相關作業能否如期達成,尚待釐清,另有關執行內容,除下修執行艘數,有關作業能力是否因預算調整而修訂,亦待澄清說明。爰凍結該項預算1,0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53】【250】【251】【252】【254】
提案人:馬文君 牛煦庭 王安祥 黃 仁
陳俊宇 羅美玲 陳冠廷 王定宇
陳永康
(78) 115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之「無人機反制系統」預算編列3,799萬3千元。考量現仍辦理陸軍首批裝備第2次驗收測試中,惟能否達成原建案目標仍有疑慮。另海軍需求為全案第2批次接裝單位,是否能於年度內完成接裝,尚待澄清,爰凍結該項預算3,799萬3千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55】
提案人:馬文君 牛煦庭 黃建賓
(79) 115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之「各式靶具採購案」預算編列3,279萬5千元,係海軍購置模擬低空目標及水下載具攻擊之訓練靶具,惟經蒐集相關靶具資訊,區分可回收或不可回收兩類,因採購之靶具類型、使用功能及預期效應,尚須釐清。且海軍已於相關預算,委請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或其他單位協助辦理相關訓練靶勤作業,現又規劃採購靶具,因相關需求原因、效益與規劃採購之品項,尚須釐清,以免有浪費公帑,浮濫預算編列之情形。爰凍結該項預算1,0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57】
提案人:馬文君 牛煦庭 王安祥
(80) 115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之「空戰即時演訓系統莢艙增購案」預算編列288萬8千元,係海軍依據空軍司令部規劃辦理空戰演訓即時系統莢艙增購案。考量空戰演訓系統原為空軍戰機演訓需求規劃相關功能,現海軍規劃委請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辦理採購。惟相關海軍艦艇演訓相關需求是否納入,或僅為配合空軍戰機演訓需求配置,宜先釐清。以免有浪費公帑之疑慮,爰凍結該項預算9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58】
提案人:馬文君 牛煦庭 王安祥
(81) 115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之「下一代作戰艦合約設計」預算編列1億4,203萬元。考量海軍前於106年度執行4,500噸新一代作戰艦合約設計,當時以4,900萬元編列預算分2年度執行,然後續卻因系統整合與裝備選用問題,造成原型艦於建造中途暫停,實為第一階段合約設計商之責任,浪費大量公帑卻未見海軍處置。現又以近3倍價格以1年時間,規劃執行新一代作戰艦合約設計,應先釐清預算編列方式、執行項目與後續履約、處罰與風險管理之規劃,以避免預算浮編、或浪費公帑之情事再發生,爰凍結該項預算9,0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60】【261】
提案人:馬文君 牛煦庭 黃建賓 黃 仁
(82) 115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一般設施整建工程」之「左營二港口擴建工程」預算編列82億0,826萬元。因全案總金額又再增加186億餘元、115年度預算新增21億餘元。因迄今已建置20年,然新增項目及預算卻不斷擴增。應釐清說明新增項目之必要性與原因及工作項目與相關預算之編列方式,以釐清預算是否浮編。另因應國際與亞太情勢之變化,原建置需求歷經20年恐大幅變化,新式艦艇應不斷推出,新式作戰思維層出不窮,後續運用與規劃應提出完整說明,如何於確保建置後仍能符合國軍整體作戰需求,爰凍結該項預算4億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68】【269】【270】【271】
提案人:馬文君 牛煦庭 王安祥 陳永康
徐巧芯 黃建賓
(83) 115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一般設施整建工程」之「綜合教學大樓新建工程」預算編列564萬1千元,係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為訓練專長中心3座教學大樓辦理拆除新建為一座綜合教學大樓案。考量一次性拆除重建,是否有其必要性及適切性,宜釐清說明。另規劃以2年完成拆除及新建工程,依國軍設施整建之經驗,是否過於樂觀,應就整體規劃、有關附屬設施(被)及相關工程內容提出完整說明,以免有浪費公帑之疑慮,爰凍結該項預算2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73】
提案人:馬文君 牛煦庭 王安祥
(84) 115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一般設施整建工程」之「彈藥庫儲新(整)建」預算編列3,097萬元,係國防部海軍司令部鑑於機動飛彈所建置庫房龐大。規劃本島新、整修水雷或飛彈庫,以分散囤儲,前推預置,減少整補。考量海軍機動飛彈設施整建工程現仍執行中,且前已於國土韌性預算案內,為水雷前置預推,以3億4千萬餘元購置運輸載具,又以1億元執行南部魚雷庫儲設施整建。此2案所購置、規劃建置整修載具及設施,是否為達同一目的而重複編列,應先釐清,以免有浮濫編列浪費公帑之疑慮,爰凍結該項預算2,0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74】
提案人:馬文君 牛煦庭 黃建賓
(85) 115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13目「環保業務」項下「環保設施維護」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2億6,382萬元。鑑於115年發生海軍131艦隊艦長職章、大盤帽及作業手冊等物,被作為海拋垃圾漂流至澎湖馬公岸邊被發現,顯示海軍對於海上作業生活垃圾處理出現漏洞。請海軍司令部針對環保作業、海上作業生活垃圾處理程序進行精進與檢討,並落實作業流程宣導與教育,爰凍結該項預算5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77】
提案人:徐巧芯 馬文君 黃建賓
(86) 115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情報及測量作業」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995萬元,係情報及測量項下,辦理能見度及現在天氣感測器等6項裝備採購,因對預期效益與所購置品項能力、部署,仍有疑義,待釐清說明,以免有浪費公帑之疑慮,爰凍結該項預算500萬元,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79】【280】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牛煦庭
(87) 115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效益評估作業」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1,200萬元,係空軍司令部於效益評估項下購置新式野戰型氣象觀測系統乙項,考量國軍係守勢作戰,空軍對氣象觀測作業早有既定作業方式,且行之多年。現新增購置新式野戰型系統,且置於效益評估項下。因對相關需求原因,人員部署、評估方式,未來規劃,尚有疑義。尚須空軍澄清說明,以免有浪費公帑之疑義,爰凍結該項預算400萬元,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81】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牛煦庭
(88) 115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編列87萬9千元,係空軍司令部辦理大專院校STEM及女性研發人才培育計畫所需之委辦費。依據教育部相關培育計畫,為校院以相關STEM研究計畫向教育部申請計畫補助。惟空軍係以委辦方式作業,另因年度相關科研計畫目標、項數、預計參與學生人數,及相關領域,尚須澄清說明,爰凍結該項預算87萬元,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88】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牛煦庭
(89) 115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作戰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保險費」預算編列3萬2千元,係空軍司令部於「教育訓練」項下辦理作戰綜合業務,115年度新增保險費,係辦理各式作戰機具保險。本項為115年度新增項目。為考量國軍作戰機具種類繁多,數量龐大,本項保險之標的物不明。宜澄清說明相關規劃,以免有浪費公帑之疑慮,爰凍結該項預算3萬2千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89】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牛煦庭
(90) 115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作戰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預算編列1,309萬7千元,係空軍司令部於「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辦理作戰綜合業務之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15年度新增700萬餘元,惟扣除已明確說明之3項目核生化防護設備維護案後,尚有1,100餘萬元,用途不明,另年度新增預算數額占編列數二分之一以上。宜澄清說明相關規劃,以免有浪費公帑之疑慮,爰凍結該項預算200萬元,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91】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91) 115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5億0,776萬8千元。查空軍第六混合聯隊屏南基地「航空安全AI影像分析暨靶場訓練AI輔助分析系統」於114年8月1日決標,全案預算約4,400萬元整。其中「機場航空安全AI分析系統」於114年12月2日、114年12月9日驗收均有系統自動追監功能不穩定、機種辨識誤判及系統延遲告警等情事。所費不貲卻未達成AI輔助效用,成效明顯不彰,爰凍結該項預算400萬元,俟國防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後續追蹤狀況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92】
提案人:王安祥 黃建賓 牛煦庭 陳永康
(92) 115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保險費」預算編列32萬8千元,係空軍司令部「教育訓練業務」項下115年度新增訓練機具保險所需保險費用,因對新增原因、用途,計費方式尚有疑義,且國軍以往作戰訓練所需保險費用為統一編列,故須澄清說明,爰凍結該項預算10萬元,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93】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93) 115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物品」預算編列5,164萬7千元,係空軍司令部於「教育訓練業務」項下115年度新增預算計300餘萬元,新增業務計有不定期校閱及訓練用無人機所需耗材。因對相關新增需求之編列方式、採購品項及無人機整體後勤支援之規劃情形仍有疑義,須澄清說明,爰凍結該項預算200萬元,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97】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94) 115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設施修繕維護與管理」中「業務費」之「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預算編列3億2,760萬5千元,係空軍司令部於「後勤通資業務」項下辦理所屬各單位設施維護之設施及機械養護費。其中忠勇營區115年度接續往年辦理115-117年度之電梯設備維護費(每年以600萬元執行,已較過去增編),115-117年度又新增電梯系統提升所需費用(每年以近1,000萬元執行)。此2項作業範疇如何區分,恐有重複編列或浮編預算之疑慮,應澄清說明,爰凍結該項預算500萬元,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02】
(95) 115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預算編列15億9,964萬4千元。鑑於配合國防部推動之「台灣戰術網路暨部隊覺知應用套件」及AI,其基礎架構與既有ATAK高度重疊,而其具備免費、離線功能及翻譯插件。僅以商規介接、雲端、特定通信,恐有規格綁定之疑慮。尤其戰力,應為抗干擾、加密傳輸、跨軍種互通、戰場火力鏈整合。若未驗證,即大量同步推動,恐形成「以商規包裝軍規、以採購替代戰力」之重大制度風險,爰凍結該項預算1億5,996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03】
提案人:馬文君 牛煦庭 王安祥
(96) 115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編列1億8,104萬7千元。空軍司令部於「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115年度新增計1億1,000萬餘元。其中「資訊服務費」項下新增1億2,000萬餘元,已占115年度預算編列數三分之二,工作項目另新增資料庫系統加密技術授權工作項目。因對「資訊服務費」內各項工作之預算編列額度、執行內容、預期成效,須澄清說明,以免有浪費公帑之疑慮,爰凍結該項預算500萬元,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05】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牛煦庭
(97) 115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1,824萬9千元。空軍司令部於「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115年新增計11億餘元。其中「軍事裝備及設施」項下新增1,400萬餘元,已高於115年度預算編列數之三分之二以上,工作項目另新增語音通訊系統乙項。因對軍事裝備及設施內各項工作之預算編列額度、執行內容、預期成效,須澄清說明,以免有浪費公帑之疑慮,爰凍結該項預算1,000萬元,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06】
(98) 115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中「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預算編列1億3,690萬7千元。空軍司令部「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115年度新增計11億餘元。其中「資訊軟硬體設備費」計新增1億1,000萬餘元。占115年度預算編列六分之五以上,工作項目另新增資安管控軟體乙項。因對「資訊軟硬體設備費」內各項工作之預算編列額度、執行內容、預期成效,須澄清說明,以免有浪費公帑之疑慮,爰凍結該項預算500萬元,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07】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99) 115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預算編列636億1,193萬9千元。空軍第三後勤指揮部基層官兵反應,經國號戰鬥機(IDF)發動機維修料件始終不足。更有空軍長官表示「應該去撿取報廢的料件回來拼裝,幫助國家省錢。」戰鬥機料件與國軍飛行員生命密切相關,每位飛行員都是一條寶貴生命與數個家庭重心,戰鬥機零組件應迅速補齊,國防部不應忽視飛行安全。空軍司令部應嚴肅看待並儘速處理,爰凍結該項預算3,000萬元,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料件缺少原因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08】
提案人:王安祥 黃建賓 牛煦庭
(一○○)115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按日按件計資酬金」預算編列1,323萬9千元。115年度新增棚廠整建工程委託設計所需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300餘萬元,經查相關案件,僅有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中,用於臨時維修護或風災緊急搶修,考量棚廠均為既定設施已於新建時完成設計作業。應需說明本項預算編列之原因,編列方式,以免公帑浪費之疑慮,爰凍結該項預算500萬元,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09】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牛煦庭
(一○一)115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1億1,340萬6千元。空軍服裝供售站廠商之間因纏訟多年而造成官兵服裝延誤供給,報驗金額高達5億2,362萬3千元,惟計罰金額僅2,855萬6千元。顯示計罰嚇阻功能有限,更未有監督實益,無法對於廠商達到實際改善效果。空軍司令部應審慎檢討計罰基準是否需要更改,並且提出未來防止相關情事發生之作為,爰凍結該項預算1,000萬元,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10】
提案人:王安祥 黃建賓 牛煦庭 陳永康
(一○二)115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新式高級教訓機」之「業務費」預算編列61億8,272萬5千元持續循委辦方式辦理籌獲「新式高級教訓機」;其中「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預算編列61億8,166萬4千元。空軍「新式高級教訓機」除交機已有延宕,依審計部於113年度審核報告中指出,該機近年迭有部分系統件及發動機於保固期間內故障頻仍情事發生,國防部空軍司令部除應督導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及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儘速完成交機外,亦應加強其維保作業,避免影響飛機妥善運作,爰凍結該項預算1億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19】【314】【315】【316】【317】【318】
提案人:陳永康 牛煦庭 馬文君 黃 仁
陳俊宇 羅美玲 陳冠廷 王定宇
王安祥 黃建賓
(一○三)115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之「愛二性能提升及採購愛三」預算編列40億元。經查與114年度編列後續各年度預算數,115年度已下修20餘億元,年度內運交數能否依原規劃期程執行,全案能否如期於116年度如期完整運交並結案,須澄清說明,並預先因應相關戰力空隙,爰凍結該項預算1億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20】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一○四)115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之「F-16A/B型戰機性能提升」預算編列1億元。經查執行期程已由115年度延後至117年度,115年度重新規劃執行自動化防撞系統及飛控軟體釋出,而案內相關飛彈採購仍與原廠協調中,暫以臨時合約執行,故全案執行期程與預算額度,恐仍待確定,因對相關執行作業仍有疑義待澄清,爰凍結該項預算2,0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21】【322】【323】【324】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牛煦庭 陳永康
王安祥 黃建賓
(一○五)115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之「F-16型機新式偵照莢艙」預算編列2億8,000萬元。考量115年度應為遞交莢艙之高峰期,惟年度預算卻向下修訂原編預算數。相關附屬工項作業執行進度及成效尚須說明,爰凍結該項預算5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25】
提案人:馬文君 陳永康 牛煦庭
(一○六)115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之「F-16型機遠距精準武器籌購案」預算編列7億元。經查115年度原預算編列已下修。115年度依空軍修訂後進度,將執行相關基地彈庫整建,而對美飛彈暫以臨時合約作業推進。因對年度工程執行能否如期完成及全案相關武器採購預算額度與運交期程,仍有疑義,待說明澄清,爰凍結該項預算5,0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26】
提案人:馬文君 陳永康 牛煦庭
(一○七)115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之「高高空無人機系統」預算編列50億元,係空軍司令部辦理高空無人機軍售採購案。經查115、116年度為無人機計畫交機高峰期,惟115年度下修原預算編列數。因對相關執行作業含附屬工程進度尚有疑義,須釐清說明,爰凍結該項預算5,0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27】
提案人:馬文君 陳永康 牛煦庭
(一○八)115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中「F-16V(BLK70)型機作戰支援莢艙暨武器彈藥籌購案」之「業務費」預算編列46億元。115年度除執行武器彈藥籌購外,亦包含台東基地相關工程。將執行水土保持計畫與有關工程變更,及相關棚廠、工廠、庫房、彈藥庫、人員作業室等工程,因相關執行範疇、項目、期程與預算編列等須澄清說明,以免有浪費公帑之疑慮,爰凍結該項預算1億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28】
提案人:馬文君 陳永康 牛煦庭
(一○九)115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之「國家先進地對空飛彈系統(第1階段)」預算編列84億元。考量尚有議約未完成,恐影響後續交貨進度或預算額度。另對全案執行範疇、各工作項目與各項目預算編列情形,尚有疑義,須釐清說明,爰凍結該項預算1億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29】
提案人:馬文君 陳永康 牛煦庭
(一一○)115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之「新增警衛排巡邏車」預算編列2,482萬5千元,係空軍因應116年度兵力結構調整,預劃14處戰管雷達警衛排於118年度成編,因現行各雷達站僅有輕、中型戰術輪車,故計畫於115年度籌購14輛巡邏車,撥交各雷達陣地1輛,執行陣地與營外聯絡道路巡查。考量各戰管雷達站警衛排編成相關期程,是否依計畫執行仍有疑義,在未編成前另對各陣地現有車輛運用、相關預算編列、購置需求,仍須澄清說明,爰凍結該項預算5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30】
提案人:馬文君 陳永康 牛煦庭
(一一一)115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之「空戰即時演訓系統莢艙增購案」預算編列9,468萬元。全案計需24億4,307萬1千元,執行期程115-117年度,計畫辦理莢艙68具及任務顯控系統2套籌補。115年度計畫辦理各系統後勤支援分析工作、各項計畫管制等會議,預算9,563萬7千元;其中「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預算編列9,468萬元。因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研發,裝備掛載時機及相關效益未臻明確,爰凍結該項預算4,0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35】【333】
提案人:陳永康 牛煦庭 馬文君
(一一二)115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之「TPS/FPS-117雷達性能提升案」預算編列2億0,897萬9千元。考量雖為執行至最後1年度。然115年度預算調增近1億元,原因不明。另對全案委請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雷達輔具預算編列方式、執行內容與具體成效迄今尚有疑義,爰凍結該項預算1,0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36】
提案人:馬文君 陳永康 牛煦庭
(一一三)115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之「戰管新型機動雷達換裝」預算編列12億2,494萬1千元,係辦理新式雷達換裝並包含有關設施與相關整建工程。考量美方合約仍未正式簽署,以暫訂作業方式執行,另其他附屬設施及設施整建工程之工項相關作業尚待澄清,須釐清說明,以免有浪費公帑之情形,爰凍結該項預算1億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37】
提案人:馬文君 陳永康 牛煦庭
(一一四)115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之「HADR及TPS-75V雷達換裝」預算編列13億9,913萬3千元,係辦理新式雷達採購並包含有關設施與相關整建工程。考量美方合約仍未正式簽署,以暫訂作業方式執行,另其他附屬設施及設施整建工程之工項相關作業尚待澄清,相關作業恐已落後,須釐清說明,以免有浪費公帑之情形,爰凍結該項預算2億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38】
提案人:馬文君 陳永康 牛煦庭
(一一五)115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一般設施整建工程」之「臺東基地設施新建工程」預算編列10億元。為強化東南空域空防,我國採購66架F-16V BLK70戰機並規劃進駐台東志航基地,為強化對新式戰機之養護,空軍規劃將於台東志航基地增建24座機庫等設施,然該項建案去(114)年度曾經「六度流標」後,若依招標公告之履約期限推估,該工程延宕恐將影響115年底F-16新機駐防,不利戰力部署,爰凍結該項預算5,000萬元,俟國防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如何加速臺東基地設施新建工程進度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41】【340】【342】
提案人:黃建賓 牛煦庭 馬文君 黃 仁
陳永康
(一一六)115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一般設施整建工程」中「跑(滑)道戰備工程」之「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26億3,918萬4千元,計劃完成6處整建工程,並持續執行1處整建工程施工等,由「一般設施整建工程」預算編列26億3,918萬4千元。空軍「跑(滑)道戰備工程」,與空軍115年度「機場設施整建工程」新興建案,同屬跑滑道整建範疇,針對兩者執行地點、需求規劃及差異性,仍有疑義,須澄清說明,爰凍結該項預算5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45】
提案人:陳永康 牛煦庭 馬文君
(一一七)115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4節「其他設備」項下「軍事教育設備」之「空軍軍官學校充實教育設備(施)案」預算編列1億0,721萬9千元。自115年度起辦理空軍官校充實教育設施5年計畫。因對相關設備更新與空軍官校未來教學提升規劃間關係,且對115年度相關辦理案件內容尚有疑義,及囿於揭露資料限制,對案內相關執行項目、預算編列及未來如何與空軍逐步引進之高科技設備、無人機、AI技術相整合,尚有疑義,應澄清說明,爰凍結該項預算3,0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48】
提案人:馬文君 陳永康 牛煦庭
(一一八)115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11目「一般科學研究」項下「創新發展」辦理「智慧化倉儲管理系統」預算編列1億6,396萬元。原係由國防創新小組(DIO)於114年2月24日公開徵集民間企業提供企劃書項目之一,經函詢國防部空軍司令部關於具體內容及預期成效,據復計有「優化倉儲作業流程」、「數據化管理」及「智慧化操作」3項,其中以導入自動化技術,運用人工智慧和機器學習技術,實現庫存預測、路徑優化及虛擬倉儲設計等功能,納入客製化設計,要求提供快速模組撿料出、入庫功能。平時由智慧化倉儲全程自動執行器材接收、撥發、清點及運送上貨車,並透過電腦自動學習概念,統計器材收撥頻率執行分類;戰時透由智慧化倉儲系統,判別各型主力戰機執行作戰任務所需器材項量,以AGV自動導引機器人針對庫房戰攜儲位器材架或分撿機執行快速取貨包裝,並運送至中型戰術輪車或鷗翼車等輸具。空軍司令部欲以AI智慧化建置倉儲管理系統,固有增進倉儲管理之效能,惟查有別於一般公開招標程序,而係由空軍按公開徵集評選結果,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5款規定,逕洽序位法評分第1名廠商執行議價,卻未公布執行廠商相關內容,且未提供詳細建置期程,恐不利公眾之監督,爰凍結該項預算10%,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50】【349】
提案人:牛煦庭 黃建賓 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一一九)115年度國防部憲兵指揮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效益評估作業」預算編列3,629萬9千元。依據回覆說明,1、2類無人機編列1,000萬元採購6架,並以其機身作為「運用3D列印器材自製生產」降低生產成本之實驗。然平均單價166萬元實難看出「降低成本」之具體成效,另該計畫為實驗性質,難以明確知悉未來是否具有有效產能。此外,以3D列印器材自製自產無人機,未來是否有明確的建置規劃,以及人力之編制,國防部憲兵指揮部尚未有明確之長遠規劃,恐對無人載具降低成本產生衝擊。爰凍結該項預算1,000萬元,俟國防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54】【357】【359】
提案人:牛煦庭 黃建賓 馬文君 黃 仁
(一二○)115年度國防部憲兵指揮部執行「輕兵器火控系統採購」案預算編列2,188萬9千元,然經查該案實為反無人機系統,憲兵指揮部近來已購置多款反無人機系統,現以「輕兵器火控系統」建案,有巧立名目之嫌,且該案採DIO方式執行,其預期效果未明,為確保公帑發揮最大戰力效益,爰針對115年度國防部憲兵指揮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效益評估作業」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3,629萬9千元,凍結2,188萬9千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56】
提案人:馬文君 牛煦庭 黃建賓
(一二一)115年度國防部憲兵指揮部執行「通信網域增益傳輸裝置」案預算編列441萬元,然經查該案採DIO方式執行,其預期效果未明,且憲兵指揮部近年始完成「憲通案」之建置,現以「通信網域增益傳輸裝置」名義建案,有巧立名目之嫌,為確保公帑發揮最大戰力效益,爰針對115年度國防部憲兵指揮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效益評估作業」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3,629萬9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58】
提案人:馬文君 牛煦庭 黃建賓
(一二二)115年度國防部憲兵指揮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設施修繕維護與管理」預算編列2億6,884萬7千元。 1.國防部憲兵指揮部說明「慧敏營區」相關整修已由中央政府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預算辦理。然該營區近年持續投入大額整修經費,其工程內容與本年度編列之經常性維護預算是否存在功能重疊,實有待釐清。 2.「中華營區第三期整修工程」預算編列高達1億4,100萬元。然該營區據國防部憲兵指揮部說明後續仍有維修工程之計畫,而國防部憲兵指揮部已然安排明年進駐之兵力,進駐之官兵恐要面臨多處設備及基礎設施仍無法有效立即使用,將造成進駐官兵之極大不便。應說明其後續整修計畫尚有多少未整修,並防範因變更設計導致之預算無端追加。 3.「民生營區外牆整修工程」預算編列3,800萬元與「為公營區外牆整修工程」預算編列2,300萬元,其預算高度集中於外部美化工程。然基層營區之真實需求往往在於內部管線與設施之改善,若過度偏重外牆拉皮而忽視內部實質住用環境,不僅難以提升官兵生活品質,更有消化預算之嫌。爰凍結該項預算1億元,俟國防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61】
提案人:牛煦庭 黃建賓 馬文君
(一二三)國防部憲兵指揮部115-116年度執行「特種戰術車輛」籌獲案,全案計需1億2,587萬8千元,115年度預算編列5,957萬7千元,經查憲兵指揮部計畫籌獲攻堅鋁梯車2輛,單價預估2,968萬8千元,然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於2021年採購的攻堅突擊梯車,其決標金額為新臺幣1,700萬元,該案恐有浮編預算之嫌,另請國防部憲兵指揮部說明案內計畫籌獲之防彈人員運輸車及防爆處理人員運輸車,為何不能使用國軍通用裝備,需額外購置。爰針對115年度國防部憲兵指揮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特種戰術車輛」預算編列5,957萬7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66】
提案人:馬文君 牛煦庭 黃建賓
(一二四)國防部憲兵指揮部115-116年度執行「憲兵快偵小組裝備汰換」案,全案計需4,901萬1千元,115年度編列1,998萬9千元,經查憲兵指揮部115年度計畫籌獲A級化學防護衣等5項24件,然陸軍115年度也以「專業防護裝備整備」案,籌補A級化學防護衣,二單位為何無統籌辦理?應先說明,另憲兵快速偵檢小組強調「輕便、電子化、高精準度」,主要任務為在陸軍化學兵大部隊抵達前,完成毒劑性質的初步定性,故案內籌補除污設備與單位特性恐有不符,爰針對115年度國防部憲兵指揮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憲兵快偵小組裝備汰換」預算編列1,998萬9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69】
提案人:馬文君 牛煦庭 黃建賓
(一二五)115年度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效益評估作業」預算編列914萬5千元。本案為執行籌購資安防護暨弱點掃描系統,以執行效益評估作業。考量資安防護暨弱點掃描系統並非新興科技項目,因對需求目的、引入評選方式、後續評估機制,與可具體化的評估項目,須釐清說明,以避免浪費公帑之疑慮。爰凍結該項預算4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72】【373】
提案人:馬文君 陳永康 牛煦庭 黃 仁
(一二六)115年度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預算編列14億7,642萬1千元。鑑於配合國防部推動之「台灣戰術網路暨部隊覺知應用套件」及AI,其基礎架構與既有ATAK高度重疊,而其具備免費、離線功能及翻譯插件。僅以商規介接、雲端、特定通信,恐有規格綁定之疑慮。尤其戰力,應為抗干擾、加密傳輸、跨軍種互通、戰場火力鏈整合,若未驗證,即大量同步推動,恐形成「以商規包裝軍規、以採購替代戰力」之重大制度風險。爰凍結該項預算10%,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77】
提案人:馬文君 牛煦庭 王安祥
(一二七)115年度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預算編列9億5,538萬4千元。係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辦理「後勤及通資業務」所需「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115年度預算編列數新增7億4,000萬餘元。囿於預算審查時程限制,因對相關預算編列情形、新增原因,預期施政目標等尚有疑義,須釐清說明。以免預算浮編、浪費公帑之疑慮。爰凍結該項預算1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83】
提案人:馬文君 陳永康 牛煦庭
(一二八)115年度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中「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預算編列1,650萬9千元。係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辦理後勤及通資業務所需資訊軟硬體設備費,115年度資訊軟硬體設備採購,並新增主動防禦戰力提升採購案,新增3百餘萬元。囿於預算審查時程限制及揭露資料不足,對相關預算編列情形,規劃購置項目、新增原因,預期施政目標等尚有疑義,須釐清說明。以免預算浮編、浪費公帑之疑慮。爰凍結該項預算1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84】
提案人:馬文君 陳永康 牛煦庭
(一二九)115年度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中「業務費」之「物品」預算編列1億1,660萬9千元。係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辦理「後勤及通資業務」所需後勤補給支援所需物品費,其中115年度新增戰演訓任務人員陣地宿營裝備初次申請需求項目,預算編列數2,800餘萬元。囿於預算審查時程限制,因對該預算編列情形、新增原因,購置品項與預算編列情形等尚有疑義,另對相關宿營裝備與國軍制式裝備之區隔,分配對象等,須釐清說明,以免預算浮編、浪費公帑之疑慮。爰凍結該項預算6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86】
提案人:馬文君 陳永康 牛煦庭
(一三○)115年度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第5目「一般裝備」之「環島第二路由及資通系統微波建置案」預算編列6,088萬元。係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辦理「環島第二路及資通系統微波建置案」。考量115年度為本案執行第2年,有關預算編列、整體規劃、相關執行進度,須澄清說明,以免有預算浮編之情形。爰凍結該項預算1,0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87】【388】
提案人:馬文君 陳永康 牛煦庭 黃 仁
(一三一)115年度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政戰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編列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2,415萬元,然而114年度僅編列978萬元,113年度則編列1,845萬元,在工作項目完全相同情況下,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卻大幅增加,應檢討其預算增加是否能達到宣傳效果,且其中製作全民新世界電視節目製播,查其youtube平台觀看次數,雖有幾部影片達到萬人觀看,但大部分影片觀看人數則未達千人收看,未見其宣傳效果,應重新檢討節目內容,並分析收視群眾欲觀看之內容加以調整,在宣傳國軍戰力的同時也能提高收視率,以避免內容貧乏、無人觀看,以致預算浪費。爰凍結該項預算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98】【397】
提案人:陳冠廷 羅美玲 沈伯洋 馬文君
黃建賓 牛煦庭
(一三二)國防部軍備局辦理「中科院民雄航太暨無人機產業園區開發建設計畫」捐助案,全案計需68億5,903萬元,115年度編列4億5,080萬元,國防部軍備局應先說明分年補助金額編列標準為何?另該開發案目前進度為何?亦應一併說明,爰針對115年度國防部軍備局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營產管理」中「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編列4億5,080萬元,凍結1億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13】
提案人:馬文君 黃建賓 牛煦庭
(一三三)115年度國防部軍醫局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軍事醫療作業」中「業務費」之「物品」其中辦理「電子傷票等3項」採購案預算編列4,033萬6千元。然其戰時資安防護機制之具體規劃未盡詳實。為確保數位化醫療裝備之實戰效能,爰凍結該項預算500萬元,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24】【423】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牛煦庭 黃建賓
(一三四)國防部軍醫局辦理籌獲「提升戰備醫療能量設備整備」案,115年度預算編列4億1,672萬2千元,經查國防部軍醫局因應武器智慧化與戰爭型態變更,預期未來戰場傷況將較過往複雜且更具致命性,故規劃籌購醫療裝備以提供戰演訓官士兵診斷治療能量,然經查籌獲品項竟包含小兒生理監視器、嬰兒急救處理器、扁平足測量儀及智能庫儲系統等多項跟官士兵戰場傷況醫療無關之裝備,恐有巧立名目之嫌,爰針對115年度國防部軍醫局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4節「其他設備」項下「醫療設備」中「設備及投資」之「機械設備費」辦理籌獲「提升戰備醫療能量設備整備」案預算編列4億1,672萬2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32】
提案人:馬文君 黃建賓 牛煦庭
(一三五)115年度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動員整備」中「業務費」預算編列6億4,310萬5千元。鑑於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說明,112至114年度相關主要演練課目,演習期間主要以狀況演練為主,著重熟悉其戰術位置及戰鬥程序,不以評分或評比為目的,致難以客觀驗證訓練成效。惟該等教育訓練業務攸關後備部隊戰備能力及全民防衛韌性,如未建立明確評核標準與成果檢核機制,即無從判斷經費是否有效轉化為實質戰力,亦難據以檢討缺失與精進作法,故有先行凍結之必要。爰凍結該項預算5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就前開事項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37】【439】
提案人:王安祥 黃建賓 牛煦庭 陳永康
馬文君
(一三六)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辦理「後備部隊戰時動員人員經理裝備」所需費用,115年度預算編列6億3,934萬4千元,經查113年度起義務役男退伍不需收繳個人經理裝備,其原由為接受徵集時縮短個人領取經理裝備時間,故本案以編制人數為籌獲計算基準,恐有重複籌獲浪費國防預算之嫌,爰針對115年度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中「業務費」之「物品」預算編列9億7,707萬5千元,凍結6,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43】
提案人:馬文君 黃建賓 牛煦庭
(一三七)115年度國防部國防大學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行政事務」預算編列2,134萬9千元。鑑於國防大學教職員(含軍、文職)於校外兼差兼職申請制度應通盤檢討,經查2022年起至2025年8月6日前適用舊制(國軍人員不得在外兼職兼差規定第5點第2款)之申請件數為355件,2025年8月6日起迄今,短短半年多適用新制(國軍人員兼職處理要點第5點第1項)之申請件數高達121件,顯見制度有檢討之必要。根據國防部國防大學提供資料顯示,包含教職員擔任住家管委會主委、自家餐廳送餐竟亦需申請,另根據「國軍人員兼職處理要點」第2條,兼職是指擔任「職務」或「非全職工作」。例如:教師依專業受邀參加的一次性會議或審查(如博士論文口試),本質上屬於學術交流,均不符合「職務」定義,然校方將此類活動納入「兼職」範疇,明顯違背母法定義。爰凍結該項預算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450】
提案人:王定宇 陳俊宇 羅美玲
(一三八)115年度國防部國防大學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軍事教育工程」中「業務費」執行「中正嶺及復興崗校區室內體育教學設施整建案」預算編列4,763萬元,該案全案預算編列6,804萬元,兩校區室內體育教學設施整建工項及編列概況未臻明確,且歷年通過國防部考評及教育部各項教學評鑑結果為何,另預期成果敘明建構完善體育教學設施,藉以提升招募率,然近年招募成效為何尚須檢討,為避免預算浮編、浪費公帑,故尚須釐清,以撙節國防預算。爰凍結該項預算1,0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54】
提案人:馬文君 牛煦庭 黃建賓
(一三九)115年度國防部國防大學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軍事教育工程」中「設備及投資」執行「中正嶺校區整體教學設施新建工程」預算編列615萬4千元,該案全案預算編列32億7,002萬9千元,係將現況老舊建物拆除後再行新建教學大樓、活動中心及圖書館等3棟,然欲拆除幾棟、拆除新建期間教育訓練如何規劃等未臻明確,另預期成效中敘明藉以強化體適能訓練設施,惟115年度亦編列室內體育教學設施整修,顯有重複投資之嫌。爰凍結該項預算1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55】
提案人:馬文君 牛煦庭 黃建賓
(一四○)115年度國防部國防大學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軍事教育工程」中「設備及投資」執行「復興崗校區整體教學設施新建工程」預算編列806萬2千元,該案全案預算編列41億6,285萬2千元,係將現況老舊建物拆除後再行新建第一、二教學大樓、活動中心及辦公大樓等4棟,然欲拆除棟數、拆除新建期間教育訓練如何規劃等未臻明確,另預期成效中敘明藉以強化體適能訓練設施,惟115年度亦編列室內體育教學設施整修,顯有重複投資之嫌。爰凍結該項預算1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56】
提案人:馬文君 牛煦庭 黃建賓
(一四一)115年度國防部國防大學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4節「其他設備」項下「軍事教育設備」之「115-119年度充實學校教育設備(施)」預算編列1億9,646萬1千元,經查本案全案預算編列計9億2,760萬2千元,於110-114年度已分年執行相關設備(施)充實、汰換及更新,共計編列8億7,015萬2千元,現又計畫115-119年度籌購動力系伺服器等631項,其詳細項目及編列情形為何,且110-114年度與115-119年度之差異為何,另在預期成果均雷同情況下,顯難監督且有重複投資之嫌。爰凍結該項預算5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58】
提案人:馬文君 牛煦庭 黃建賓
(一四二)115年度國防部參謀本部辦理駐美軍事代表團執行「動員整備」業務,預算編列721萬1千元,經查國防部於112年元月起派遣上、中、少校各一員於美國執行「動員整備」有關業務,迄今已有3年有餘,國防部應檢討派駐成效及說明未來工作重點,爰針對115年度國防部參謀本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動員整備」預算編列721萬1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71】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牛煦庭
(一四三)115年度國防部參謀本部辦理漢光演習指揮所驗證、實兵科目演練、防禦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及戰力成果展示等工作,預算編列3,089萬5千元,然經查在防禦國家關鍵基礎設施未說明籌獲項目為何?且近年已取消戰力成果展示項目,不明為何仍需預算編列,另各軍種年度皆自行編列漢光演習指揮所驗證及實兵科目演練所需預算,故不明該筆預算編列實際用途為何?爰針對115年度國防部參謀本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作戰綜合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億6,643萬2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72】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牛煦庭
(一四四)115年度國防部參謀本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作戰綜合作業」之「軍事裝備及設施」,其中預算編列457萬5千元用於執行「臺美整體防空研討會暨雙方交流」軍購案。然預算書除顯示全案規劃115-119年度執行,計需2,489萬5千元外,皆無相關執行方式及計價標準可查,另過往所需預算及執行成效為何?也未見說明,不利預算編列核實審查,爰針對115年度國防部參謀本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作戰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1,657萬5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74】【475】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牛煦庭 王安祥
黃建賓
(一四五)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於115年4月16日決標「沉浸式訓練型無人機採購案(契約編號:FA15070P070PE)」,契約金額新臺幣1,422萬9,500元及「訓練用自殺式無人機(契約編號:FC15042P072PE)」,契約金額新臺幣610萬8,500元,合計契約金額為新臺幣2,033萬8,000元,經查該筆預算由國防部參謀本部預算支應,然預算書內皆查無相關購案資訊,故國防部參謀本部預算恐有流用浮編之嫌,爰針對115年度國防部參謀本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億0,535萬3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77】
提案人:馬文君 黃建賓 牛煦庭
(一四六)國防部參謀本部115-116年度執行「資深觀摩員年度評估暨雙方交流」軍購案,全案計需8,243萬8千元,115年度預算編列4,121萬9千元,然經查該軍購案執行方式、派遣層級及預期成效皆未說明,不利預算核實審查,爰針對115年度國防部參謀本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4,121萬9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79】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牛煦庭
(一四七)115年度國防部參謀本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綜合勤務」中「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預算編列4,867萬6千元,較114年度增列667萬6千元,增列原因不明,且支用項目、數量等相關資訊皆未見說明,不利預算核實審查,爰凍結該項預算1,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81】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牛煦庭
(一四八)115年度國防部參謀本部辦理營區生活設施、航空站等公共設施之房屋修繕或災損救援所需「房屋建築養護費」預算編列1億1,856萬1千元,經查該預算較114年度增列2,023萬元,另預算書內並無相關修繕項目、地點及金額資訊,不利核實審查,且中央政府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預算中亦已匡列相關房屋設施改善費用,不宜於115年度編列額度,爰針對115年度國防部參謀本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設施修繕維護與管理」中「業務費」之「房屋建築養護費」預算編列1億1,856萬1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82】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牛煦庭
(一四九)115年度國防部參謀本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預算編列5億5,886萬2千元。鑑於推動之「台灣戰術網路暨部隊覺知應用套件」及AI,其基礎架構與既有ATAK高度重疊,而其具備免費、離線功能及翻譯插件。僅以商規介接、雲端、特定通信,恐有規格綁定之疑慮。尤其戰力,應為抗干擾、加密傳輸、跨軍種互通、戰場火力鏈整合。若未驗證,即大量同步推動,恐形成「以商規包裝軍規、以採購替代戰力」之重大制度風險。爰凍結該項預算10%,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83】
提案人:馬文君 牛煦庭 王安祥
(一五○)115年度國防部參謀本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中「業務費」預算編列5億1,225萬1千元。國防部參謀本部通信電子資訊參謀次長室於115年度計畫中編列經費辦理「國軍資安健診軟體授權」、「高階網路設備及周邊維護」以及「辦公室自動化系統維護」等資訊通訊購案。然該單位每年度均編列龐大軟體授權與維護費,且多數為向外商採購之延續性授權。鑑於國防資安需高度自主化,每年度支付鉅額授權費卻未見國防部提出降低外商軟體依賴比例之短中長期計畫,且部分行政維護費用編列標準不明。爰凍結該項預算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84】【488】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牛煦庭
(一五一)國防部參謀本部辦理「國軍網路獵捕團隊訓練」軍購案,規劃115-119年度執行,全案計需4億7,968萬5千元,115年度編列9,150萬元,經查該案為新建案,但相關執行方式、受訓人數、地點及師資等資訊皆未揭露,不利預算核實審查,另國軍網路人才缺員嚴重,是否有能力足額參訓,也有待商榷,爰針對115年度國防部參謀本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中「業務費」之「教育訓練費」預算編列9,748萬7千元,凍結2,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85】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牛煦庭
(一五二)115年度國防部參謀本部辦理「國軍資通裝備效能提升案」預算編列1,006萬7千元,經查該案為新建案,相關執行內容、數量及未來提升成效皆不明,且是否與中央政府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預算內之項目有無重疊,亦無法知悉,爰針對115年度國防部參謀本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中「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預算編列3,580萬4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89】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牛煦庭
(一五三)國防部參謀本部駐外公務車籌補案,預劃於115至119年度替駐美團籌補15人座客貨車等3項9輛,全案預算編列1,930萬元,然經查國防部於15人座客貨車1輛編列209萬元,8人座客貨車1輛也編列209萬元,明顯編列標準有待商榷,且高於美國市場一般行情,另該案編列作業費高達42萬元,恐有浪費公帑之嫌,爰針對115年度國防部參謀本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3節「交通及運輸設備」預算編列3,213萬元,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92】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牛煦庭
(一五四)國防部參謀本部載人公務車籌補案,執行全年度為112至116年度,115年度預算編列1,952萬元,用以籌購2.5轎車等3項5輛,然經查原計畫為編列1,145萬2千元,用以籌購1.8轎車等11輛,現預算增列806萬8千元,不僅購買型式改變,且數量大幅減少,是否符合當初建案需求,有待商榷,另該全案每年皆有修正情況發生,可見建案程序恐有違失,爰針對115年度國防部參謀本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3節「交通及運輸設備」項下「交通及運輸設備」預算編列3,213萬元,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93】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牛煦庭
(一五五)115年度國防部電訊發展室第11目「一般科學研究」計畫引進衛星影像AI自動辦識系統,然「一般科學研究」該科子目,其支用範圍主要鎖定在執行科學調查、研究、實驗及相關行政支援,而「衛星影像AI自動半識系統」之關鍵技術如「自動對比分析」皆屬成熟技術,電訊發展室應將以「一般裝備」或「其他設備」建案方式獲得該系統較為適當,爰針對115年度國防部電訊發展室第11目「一般科學研究」項下「創新發展」之「衛星影像AI自動辨識」預算編列5,000萬元,凍結2,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504】【505】
提案人:馬文君 黃建賓 牛煦庭 黃 仁
(一五六)查國防部「創新發展」經費涵蓋國防創新小組(DIO)所推動之「公開徵求原型開發」各類型計畫,係針對民間較成熟之技術或裝備,經評估主要功能可滿足任務需求、惟須改進部分設計者,透過公開徵集、評選民間廠商方案、進行客製化研改或系統整合,完成原型開發納入量產規劃,於導入民間科技、強化不對稱戰力上具有政策意涵。惟查預算書內就本項2億1,396萬元創新發展經費之具體運用,包含各類型原型開發計畫之項目、各案預算分配、執行期程及預期成果等,均未詳細提及預算編列依據之合理性與後續執行之透明度,宜有具體說明,爰請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內容應包括115年度「創新發展」經費2億1,396萬元所涵蓋之各類型原型開發計畫項目、各案預算分配、執行期程、預期成果及廠商徵集評選機制。【508】
提案人:王義川 陳俊宇 沈伯洋
(一五七)F-16V飛官為空軍主力作戰兵力,肩負日常戰備警戒、夜間訓練及應對共機擾台等核心任務,飛行員為國家投資長期培訓之高階戰力,每一次起降均承擔極高風險。本次F-16V失事事件再次凸顯飛行員飛行安全、機件妥善及海空搜救等環節,對飛行員生命保障之關鍵性。查近年空軍F-16機隊歷經多次飛安事件,國防部及空軍司令部已陸續推動相關改進措施;惟於航機機件可靠度、飛行員個人保命裝備、海空搜救能量及跨機關協調等面向,仍有持續強化之必要。又因攸關飛行員海上跳傘後存活機會之相關保命裝備配發情形,亦為國人關切重點,爰請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內容應包括近年F-16機隊飛安事件之整體檢討、飛行員保命裝備配發現況、海空搜救能量及跨機關協調機制之強化方案,以及飛行員飛行訓練與身心狀況維護之精進規劃。【509】
提案人:王義川 陳俊宇 沈伯洋
(一五八)查近年國軍自傷案件頻傳,依媒體公開報導,114年2月間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東碇守備隊士官於結束年假返回外離島駐地翌日即發生憾事,相關事件凸顯外離島小單位於官兵長假收假後之心輔關懷機制、休假銜接觀察期之介入作為,仍有具體強化空間。查115年度國防部政治作戰局「軍事行政」項下「政戰綜合作業」預期成果第7點明定「強化國軍心輔人員『創傷知情』與『自我照護』能力,辦理心輔幹部儲備及在職訓練課程」;同項預期成果第8點復明定「結合民間專業督導師資,透過個案報告與研討、輔導技巧演練及工作經驗分享,強化幹部心輔知能」。惟查全軍心輔官人力嚴重不足,與民間心理師、諮商心理師、社工師之專業養成有相當落差。再查外離島、獨立連、守備隊等小型單位,因地理隔離、人力編制有限,心輔幹部多由其他職務兼任,遇官兵突發心理風險時,難以即時取得專業介入資源,係國軍自傷防治工作於外離島地區之結構性弱點。爰要求國防部持續輔導國軍心輔人員考取證照,以提升專業證照之人員配比,並針對外離島單位,應積極連結民間專業輔導資源,強化外離島地區官兵照護工作。【510】
提案人:王義川 陳俊宇 沈伯洋
(一五九)查115年度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行政事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編列預算1億4,507萬8千元,其中慈湖營區設置桃園管理組,負責整體維護與管理作業,其運作相關經費按基準每月約18萬2千餘元。復查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慈湖營區暨大溪營區開放管理要點第4點明定:「本組於年度1月13日(故總統蔣經國先生逝世)、4月5日(故總統蔣中正先生逝世)及10月31日(故總統蔣中正先生誕辰)30個工作日前開放團體申請」靈柩區參謁,並由管理組「提供花圈、花籃代訂服務」。惟蔣中正係228事件、白色恐怖時期戒嚴體制下大規模政治迫害、屠殺平民百姓之最高決策者。爰要求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辦理下列事項:1.移靈後停止慈湖營區、大溪營區作為兩蔣紀念場域對外開放之相關業務。2.請檢討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慈湖營區暨大溪營區開放管理要點第4點,包括靈柩區參謁團體申請受理、花圈花籃代訂服務,以及忌辰、誕辰紀念活動安排等相關內容。3.移靈後檢討桃園管理組等人力與預算編制。4.請內政部及文化部評估將兩蔣陵寢遷移至中正紀念堂之可行性。【511】
提案人:王義川 陳俊宇 林楚茵
(一六○)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國軍心理健康照護方案」114年度預算編列1,748萬元,然115年度僅編列1,448萬元,與官兵使用後調查高達99%願續用之需求顯不相符,亦與衛生福利部相似計畫預算呈現反向縮減,編列基準欠缺說明。該方案自2025年2月推行以來,截至9月僅2,840人使用、4,375人次,占全軍約1.5%,顯示使用率偏低。國防部於2025年11月19日在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書面資料指出,自主預約比例高達97%,顯示官兵對部隊內部心輔體系之信任仍有限,更凸顯外部心輔資源的重要性。惟與衛生福利部相似計畫比較,中部與南部合作機構數量明顯不足,恐影響官兵於不同地區取得服務之可近性。心理健康照護攸關官兵福祉與整體戰力,國防部於編列預算與推動計畫時,自應依據需求、使用障礙及區域分布通盤檢視前述缺失,爰請國防部於1個月內提出完整書面報告,說明預算減列理由、使用率低落與合作機構分布不均之改善方案,以確保官兵得以充足、可及地使用心理健康照護服務。【512】
提案人:林楚茵 陳俊宇 羅美玲
(一六一)鑑於後備教育召集制度旨在使後備人力熟悉戰時動員程序、任務編組及作戰位置,並於戰時迅速恢復建制、形成可用戰力。惟近期憲兵訓練中心14天教育召集編成中,受召人員僅約三分之一具憲兵專長,其餘多由陸軍等其他軍種人員混編補實,顯見現行擴編動員下之人力補充與戰時建制銜接仍有落差。國防部長於立法院答詢時亦坦承,因北部憲兵員額不足,故以其他軍種人力編成辦理教召,並表示「擴編動員的部分,現在還有很多努力的空間」。然實際召員反映,其教召期間所受訓專長、任務編組及戰時動員地點,與原專長及既有認知多有差異,顯示現行擴編動員機制下,召員對戰時任務與編組定位仍有混淆情形,恐影響後備動員訓練成效及戰時部隊運用,爰此,國防部及全民防衛動員署應全面檢討擴編動員下之後備人力補充、跨軍種混編及戰時建制銜接機制,並強化召員對戰時任務編組及動員位置之說明與訓練,以提升後備動員制度公信力及整體作戰效能,爰請國防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513】
提案人:徐巧芯 馬文君 黃建賓
(一六二)「國防部軍備局規格鑑測中心兵器試驗場」(宜蘭大福兵試場)為全國唯一之兵器試驗場,肩負國軍新式武器裝備、火砲及各式彈藥之測試與驗證任務,對國防自主及武器研發具重要功能。惟該試驗場長期執行火砲試射及相關測試作業,對周邊沿海地區居民生活安寧、漁民作業安全及漁獲生計均造成一定程度影響,地方民眾反映補助機制與實際受影響情形尚有落差,亟待檢討改善。查現行「國軍訓場睦鄰工作要點」係為減輕國軍演訓對地方造成之衝擊,並促進軍民關係和諧,然實務執行上,部分補助資源未能充分反映受影響範圍及實際需求,致使部分直接受影響居民未能獲得合理照顧,爰請國防部持續檢討睦鄰工作要點及相關作業規範,並主動與縣市鄉鎮公所、村里及漁會團體充分溝通協調,廣納地方意見,研議更具公平性、合理性及透明化之機制,以確保睦鄰資源有效運用,兼顧國防任務推動與地方民眾權益。【514】
提案人:陳俊宇 羅美玲 陳冠廷
(一六三)嘉義水上機場為雲嘉地區唯一航空站,每日皆有各1班次飛機來回金門縣及澎湖縣兩地,而金門、澎湖又有許多國軍基地駐有大量官兵,然而接獲許多嘉義縣市、雲林鄉親反應,每逢連續假期,欲返鄉之官兵皆需提前上網預訂,但航班僅有各1個班次,造成國軍弟兄需與民眾搶票,也常常無票可返鄉,而嘉義水上機場又是在地官兵最近的選擇,否則需改以其他交通工具或改往其他航空站,大幅增加支出且花費更多交通時間,進而縮短其休假時間,甚至許多官兵選擇留營而未返鄉,國防部應檢討連假期間官兵返鄉之方式,並提供相關協助,協調交通部增加運輸量能,或利用國軍自身運輸工具解決官兵返鄉之需求,以避免官兵權益受到影響,爰請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515】
提案人:陳冠廷 羅美玲 沈伯洋
(一六四)國軍近年來發生多起重大靶場安全意外,不只造成國軍弟兄受傷,嚴重更剝奪生命,為避免遺憾再次發生,應檢討各級靶場設施其安全標準是否達標,安全設備是否完善、足夠,並強化防彈結構、擋板、隔音設備等,設置自動化靶機減少人員暴露之風險,外在風險是我們可以控制的,務必做到最佳,讓所有弟兄都可以在安全的環境下進行打靶訓練,如此始能放心增加射擊訓練量,也才能強化我們的戰力,爰請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516】
提案人:陳冠廷 羅美玲 沈伯洋
(一六五)「戰術型近程無人飛行載具(二階段)」至今持續獲裝中,現由得標廠商實施委商分梯代訓,目前已培訓188員合格操作手,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持續管制委商代訓執行成效;另「戰術型近程無人飛行載具(一階段)」因委商代訓合約(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已結束,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管制需求單位前往無人系統訓練指揮部薦訓,以充實旅級以下作戰部隊偵蒐能力,並於防衛作戰期間獲取所需戰場情資。【517】
提案人:陳冠廷 羅美玲 沈伯洋
(一六六)查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近年領取網路戰勤務加給預算支領人數自2021後逐年下降,且實際支領人數占預算編列人數比例均不及九成,尤其近期中共針對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加強攻擊,並企圖以錯假訊息打擊,此一時期正是要強化我網路戰戰力之時,應檢討網路戰勤務人員是否充足,且鑑於網路戰專業人力培育並非一蹴可幾,在辦理資通作業環境與設備提升之際,也應持續強化網路作戰人員專業能力培訓,以強化我網路、資訊作戰之實力,爰請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518】
提案人:陳冠廷 羅美玲 沈伯洋
(一六七)115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軍事書籍編印」預算編列382萬4千元。鑑於:1.用途侷限:本預算主要用於編印「空軍軍官雙月刊」及「空軍學術雙月刊」。2.印製成本高昂:預算細項中,「一般事務費」編列167萬6千元,說明欄載明主要用於刊物印製。此項印製成本佔總預算近44%,為實體發行之主要開銷。3.效益存疑:在數位化時代,仍耗費高額「印製費」維持實體刊物,其閱讀率與資訊傳播效益存疑。為提升官兵軍事素養與科技新知,應優先考量數位化發行,以提升可近性並大幅降低印製成本,爰此,國防部空軍司令部應於115年度「軍事書籍編印」預算382萬4千元額度內,優先推動「空軍軍官雙月刊」與「空軍學術雙月刊」之數位轉型,以有效降低「一般事務費」中高達167萬6千元之印製成本。請國防部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具體說明如何降低實體印製數量、轉為線上發行之轉型計畫與時程,以及成本效益分析,以符節約。【519】
提案人:陳冠廷 羅美玲 沈伯洋
(一六八)115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督察作業」中「國內旅費」預算編列1,091萬元。鑑於:1.預算暴增:本項經費較114年度474萬2千元增加616萬8千元,增幅高達130.1%,超出一般物價調整幅度甚多。2.新增業務未具體說明:115年度雖新增「立即備戰操演」及「風險管理教育訓練」2項業務,惟其督察方式、出差人次、地點與實施頻次均未具體說明,不足以支撐旅費預算暴增1.3倍之合理性。3.督察成效未量化:督察作業之有效性,應重視督察結果之改善追蹤,而非僅以差旅次數計算;惟現行預算書未提出督察缺失改善追蹤之量化指標。爰此,國防部應全面檢視督察作業之執行模式,規劃以遠距視訊、書面審查與實地督察分流之精實作為,提升督察效能並減少不必要之差旅支出,並應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具體說明115年度「立即備戰操演」及「風險管理教育訓練」2項新增業務之預算精算方式(含出差人次、地點、天數及單位)、督察作業近3年(112-114年)度之督察缺失改善追蹤量化成效、115年度督察重點項目與量化績效指標,以及減少差旅支出之具體作為,以符節約。【520】
提案人:陳冠廷 羅美玲 沈伯洋
(一六九)115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史政作業」中「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3,546萬元,內因「中海艦維護」經費暴增。鑑於:1.接收單位未明:中海艦後續接收單位尚未明朗,甚至曾有提議廢止古物指定,預算投入後計畫如中止恐造成資源浪費。2.跨部會協調未定:中海艦古物保存涉及文化部、地方政府與國防部之跨機關協調,國會無從掌握行政院之整體規劃及經費分攤架構。3.活化方案不明:中海艦兼具文化資產與軍事歷史價值,惟未來修繕、保存、再利用之具體活化方案及量化效益迄未提出,無從評估維護經費之妥適性。爰此,國防部海軍司令部應就中海艦之後續處置,主動與文化部、行政院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完成跨機關協調、確認接收單位及完整活化方案。國防部並應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具體說明中海艦後續5年完整修繕保存與活化計畫、與文化部及地方政府協調之最新進度與接收單位、再利用之文化教育及觀光等預期效益、未來移交後維護經費預估與跨機關經費分攤規劃,以及接收單位確認前115年度預算動支原則,以杜浪費。【521】
提案人:陳冠廷 羅美玲 沈伯洋
(一七○)115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綜合勤務」中「資訊服務費」之「空軍後勤資訊系統精進整合作業等3項勞務委外案」預算編列711萬9千元。鑑於:1.重複編列疑慮:查114年度預算書已編列同名稱、同金額(711萬9千元)之採購案,並明訂「納入114年度執行」;115年度復出現同名同額預算,顯有重複編列之虞。2.計畫管理疏失:若114年度計畫未能完成而須於115年度重新執行,則屬計畫管理重大疏失,應檢討責任歸屬。3.整體採購計畫不明: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資訊系統委外案項目繁多,國會無從掌握其整體採購計畫之合理性與必要性。爰此,國防部應立即釐清「空軍後勤資訊系統精進整合作業等3項勞務委外案」之執行情形,並建立資訊系統委外案之全面控管機制,避免同名同額預算重複編列,並應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具體說明114年度該採購案目前實際執行進度、決標情形、得標廠商、契約金額及驗收期程;若114年度已決標完成,115年度同名同額預算之具體用途、項目差異及必要性;若114年度未能執行,其原因及責任歸屬;以及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近3年(112-115年)度所有資訊服務委外案之完整清單、金額及驗收成效,以符節約。【522】
提案人:陳冠廷 羅美玲 沈伯洋
(一七一)115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情報及測量作業」(分支計畫010102)中「通訊費」預算編列1,411萬9千元,內含「漂浮軌跡觀測浮標後續衛星通訊」採購案1,185萬元。鑑於採購標的內容不明:「漂浮軌跡觀測浮標後續衛星通訊」採購案以「通訊費」用途別編列,然未於預算書表中詳細載明原因與計畫執行內容,亦肇生採購標的不明及預算科目及用途別歸屬疑慮。爰此,國防部應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具體說明本案採購項目、金額、預算科目及用途別。【523】
提案人:陳冠廷 羅美玲 沈伯洋
(一七二)115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綜合勤務」中「國外旅費」預算編列973萬9千元。鑑於:1.項目相同卻全面調漲:115年度18項出國計畫之名稱與114年度完全相同,惟每項出國經費卻普遍性調漲(如「長期支援協議計管會」由189萬9千元增至222萬2千元、「C-130型機國際技術協調會」由30萬3千元增至40萬1千元),總額較114年度增加逾五成。2.未提精算基準:預算書未提出機票艙等、住宿等級、出席人數等具體計算基準,難以評估其單價合理性。3.視訊替代未評估:在數位化通訊發達之時代,部分國際技術協調會議已可透過視訊方式辦理,惟國防部空軍司令部未提出實體出席之必要性評估。爰此,國防部空軍司令部應通盤檢討國外出席會議之派員規模、出差天數、機票艙等與住宿標準,建立國外差旅費之精算機制與事前審核標準,並研議以視訊會議替代部分實體出席之可行性。請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具體說明115年度18項出國計畫每項出席人數、出差天數、機票艙等與住宿計算依據、較114年度單項漲幅逾10%者之機票住宿雜支計算分析、視訊替代可行性評估及115年度節省經費量化目標,以符節約。【524】
提案人:陳冠廷 羅美玲 沈伯洋
(一七三)115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中「雜項設備費」預算編列1,248萬4千元。鑑於:1.增幅異常:本項經費較114年度536萬3千元增加712萬1千元,增幅高達132%,顯不合理。2.計畫內容空泛:預算書說明僅稱「辦理改善教學品質採購辦公設備、閱覽設備、教學設備、擴音設備及學生社團樂器汰換等所需」,內容過於籠統,未提供現有設備使用年限、單價分析、汰換項目清單與急迫性說明。3.核心項目存疑:軍事教育設備之採購應以強化作戰能量與專業教育為核心,部分項目(如學生社團樂器)與軍事訓練之直接關聯性應予檢視。爰此,國防部空軍司令部應建立軍事教育設備之汰換管理制度,明定各類設備使用年限、汰換標準與採購優先順序,並區分核心教學訓練設備與一般行政設備之預算編列原則。請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具體說明115年度1,248萬4千元雜項設備費之採購清單(項目、單價、數量、使用單位及汰換原因)、較114年度增加132%之逐項計算依據、樂器等社團設備於本預算中之占比及與教學訓練之連結性,以及未來各項目年度採購計畫,以符節約。【525】
提案人:陳冠廷 羅美玲 沈伯洋
(一七四)115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水電供應」中「水電費」預算編列10億1,035萬5千元。鑑於:金額龐大:1.國防部海軍司令部水電費總額於115年度首次突破10億元,較114年度7億1,609萬元增加2億9,426萬5千元,增幅高達41%,為國防部所屬單位中水電支出最大者。2.說明不足:預算書說明欄載明「維持艦艇、陸岸單位日常生活工作水電用量等所需水電費」,與114年度說明完全相同,無法解釋41%增幅之合理性。3.節能成效未明:水電費屬一般行政支出,預算編列應檢視其節能成效。國防部海軍司令部預算書未提出具體用量增長預估、電價調整估算及近年節能措施之成果分析。爰此,國防部海軍司令部應於115年度「水電費」預算10億1,035萬5千元額度內,研擬具體節能管理計畫,包括能源管理系統建置、智慧電表布建、再生能源(如太陽能)導入及用水回收等措施。請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具體說明115年度水電費較114年度增加41%之計算依據、用量增長因素、近5年度節能措施執行成效與量化目標,以及未來5年度水電費編列之節能規劃,以符節約。【526】
提案人:陳冠廷 羅美玲 沈伯洋
(一七五)115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預算案「營建工程」項下「訓練設施工程」中「房屋建築及設備費」之「左營、蘇澳及基隆地區新建置救火、堵漏訓場」計畫,預算編列7,210萬2千元。鑑於:1.期程無故展延:本案原訂執行期程為111-115年度,115年度為驗收年;惟115年度預算書中本案期程修改為111-118年度,無故展延3年。2.預算劇減:本案原規劃115年度應編列17億0,652萬2千元,惟實際僅編列1億5,000萬元,預算執行率僅達原規劃之8.8%,顯見計畫執行發生重大延宕。戰力影響:左營、蘇澳、基隆三地救火、堵漏訓場為海軍重要戰備訓練設施,工程延宕將直接影響海軍人員救難搶修能量養成。爰此,國防部海軍司令部應詳述說明期程展延原因及後續窒礙排解狀況。請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具體說明左營、蘇澳、基隆三地工程目前實際進度、期程展延3年度之具體理由、修正後118年度驗收之施工里程碑及116-118年度逐年預算編列計畫,以及在新訓場啟用前,海軍人員救火、堵漏訓練如何維持戰力之具體替代方案,以杜浪費。【527】
提案人:陳冠廷 羅美玲 沈伯洋
(一七六)現代戰爭越來越強調單兵防護與野戰防空,而從俄烏戰爭經驗中,可發現烏軍使用刺針飛彈,擊落之有人機戰果包含Su-25攻擊機、Ka-52攻擊直升機、Mi-24武裝直升機、Mi-8運輸/戰鬥直升機等不同型號俄製武器,顯見「人攜式防空飛彈」對低空飛行物擊殺成果卓著,有利我方進行不對稱防衛作戰,惟該武器籌購過程多有延宕,且從原先僅採購500枚增加至採購2,621枚,不僅影響我國不對稱戰力建構更影響野戰防空能力,更不利相關軍種進行訓練,為強化我國軍單兵對低空防空作戰能力,要求國防部宜儘速就相關兵種之教育訓練進行規劃,並擴大可操作人員之數量,以避免戰時因操作人員傷亡而無法使用該武器,影響我軍戰時防衛能量,爰請國防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擴大「人攜式短程防空飛彈」操作兵員訓練相關書面報告。【528】
提案人:黃建賓 馬文君 牛煦庭
(一七七)查115年度國防部所屬「後勤及資通業務」項下「水電供應費」預算編列54億6,834萬6千元,相較114年度編列預算增加電費等經費達15億9,580萬元,國防安全雖是國家最優先,行政院「政府機關及學校用電效率提升計畫」亦排除國防與機敏、軍事訓練等單位之適用,然我國供電體系向來比較脆弱,國軍在進行國家防衛與演訓工作,仍應妥善規劃相關節能節電措施,相關機電設施、空調家電等仍優先使用取得節能標章者為佳,以避免加劇用電尖峰供電饋線設施負擔,提高電力供應不穩之機率,影響國人對全民國防之認同,爰請國防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國防設施節能節電優化書面報告。【529】
提案人:黃建賓 馬文君 牛煦庭
(一七八)115年度國防部所屬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政戰綜合作業」經費7億7,389萬元,較114年度增列委託辦理心理諮商輔導等經費7,261萬3千元。查該項預算之工作項目包含辦理年度心理衛生講座(習)、心輔業務督訪、自殺防治教育及心輔列車宣教等,強化幹部危安敏銳度及官兵適應環境能力,並提升官兵珍愛生命觀念,然國防部所屬歲入來源預算表,一般賠償收入項下之軍官士官未服滿年限退伍賠償收入卻較114年度增加3,215萬9千元,顯然已經預期115年度未滿服役年限中途退伍人數必然增加,倘若國防部對國軍心理輔導工作做得好,中途退伍人數不應有增加情況,顯然該項工作確實有不完善之處,導致有越來越多國軍弟兄寧願賠錢也要離開軍旅生涯,為強化對國軍弟兄心理輔導工作,提高志願役士兵留任意願,爰要求國防部持續精進官兵照顧工作,以穩定官兵留任意願。【529-1】原【64】
提案人:黃建賓 馬文君 牛煦庭
(一七九)「五德營區輪車鋼棚改建案」由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於115年度編列相關預算計1,767萬元,供二級廠裝備維保及後勤作業使用,為提升維保執行效能、維護官兵作業安全及強化後勤整備能量,請落實履約督導及工程進度管制,並妥適檢討預算運用效益,以確保整建工作如期如質完成。【529-2】原【118】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牛煦庭
(一八○)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依「重要防護營區智慧型警監系統建置案」(第二階段)計畫管制執行進度,尤其在天候不穩、工料成本波動及工班調度困難等情形下,透過提前規劃與積極掌握施作進度,消弭造成延宕之各項風險,並透過系統資訊鏈結,有效管理所屬營區,強化國軍營區安全整體效能。【529-3】原【130】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牛煦庭
(一八一)「陸上機動布雷系統」深受社會各界高度關注,尤以布雷區域之精準標定、戰後清除安全及對民眾生活之影響,外界仍有諸多疑慮與關切。為化解民眾對地雷風險之擔憂,並確保國軍戰力之有效發揮,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持續強化完整之作業程序、教育訓練與完善的社會溝通機制,並於年度演訓中落實各項安全驗證,運用多元管道積極向社會大眾公開說明,以凝聚全民國防共識。【529-4】原【138】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牛煦庭
(一八二)為強化整體戰備整備能量及後勤韌性,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規劃115-121年度執行「大溪彈藥興建工程」,允宜積極推動。請國防部督導所屬單位應依最新工程技術規範、施工安全及品質管理機制審慎執行,加速推動工程期程,俾因應國軍庫儲空間急迫需求。【529-5】原【161】【162】【163】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牛煦庭
(一八三)訓場工程整建作業須透過嚴謹規劃設計及審查,請國防部針對陸軍戰車火砲射擊訓練之需求詳實規劃,提供裝甲部隊完整訓練場地並強化作戰效能,請持續管制單位訓場工程進度執行情形,以強化地面部隊整體戰力。【529-6】原【171】
提案人:王定宇 陳俊宇 羅美玲
(一八四)鑑於國防部近年推動多項資通訊整建計畫,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依據採購契約,落實督管「陸軍作戰支援服務系統建置案」執行,藉由共通作業服務平台開發及資訊安全防護環境強化,提高系統存活度,達到支援軍事作戰任務目標,以維國防資源運用效益。【529-7】原【182】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牛煦庭
(一八五)鑑於國防部陸軍司令部111-115年度預算編列4億4,971萬5千元,採購「國軍衛生部隊衛勤裝備整備」救護車及急救機裝備,針對車輛及隨車配賦急救裝備之規格,除應符合衛生主管機關律定之規範外,亦需能與民間醫療救護通用標準接軌,以提升整體跨區支援、災害應變及戰時緊急醫療後送能量,確保國內重大災難或緊急事件發生時,有效發揮醫療量能整合,強化軍、公、民協同一致之救護能量,以展現我國醫療體系的韌性。【529-8】原【183】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牛煦庭
(一八六)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112-116年載人公務車籌補」軍投建案,規劃籌購2,500cc轎車等7型870輛,遂行各單位公務及人員輸送等任務;審視陸軍司令部115年度編列5,404萬元,規劃籌購1,800cc轎車等7型33輛,鑑於以往招標曾有多次流標,影響交貨期程情事,為避免裝備採購不及以及老舊裝備故障肇生危安,提醒單位應做好商情訪查及合約控管作為,俾裝備如期交貨,適時支援部隊所需。【529-9】原【181】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牛煦庭
(一八七)國軍編制內除軍職人員外,尚有文職及聘僱人員,經查國防部陸軍司令部114年度曾有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處分之情事(北市勞動字第11460139651號),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應強化管理責任,營造良好工作環境,以維護勞動基本權益之保障。【529-10】原【65】
提案人:陳俊宇 羅美玲 陳冠廷
(一八八)114年陸軍馬祖防衛指揮部爆發重大軍紀案件,數十名官兵涉以個人帳戶供不法集團當人頭帳戶使用,恐引發國安疑慮,亦嚴重打擊基層士氣。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應指導幹部運用建制組織及家屬聯繫等方式,瞭解官兵家庭背景、生活習性及交友狀況,積極掌握異常外顯行為並介入輔導;另可定期邀請地區國安團隊入營專講新型態涉法案例,以提升官兵法律素養,防杜類案再生。【529-11】原【67】
提案人:陳俊宇 羅美玲 陳冠廷
(一八九)近期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政戰官共諜案件,顯示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對高涉密人員之財務風險管控及安全調查機制仍待強化,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應強化涉密人員安全調查深度,並採多元宣教方式,以深化官兵保防警覺,同時提升機密資訊維管強度,確保部隊整體安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具體書面報告。【529-12】原【68】
提案人:林楚茵 陳俊宇 羅美玲
(一九○)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辦理國內外專業訓練課程所需教育訓練費,計需636萬8千元,主要用於赴美威爾猛軍校、北喬治亞大學及喬治亞軍事學院3所學校之短期修業。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應在既有短期修業之基礎下,應同步爭取長期送訓與學位取得之名額,並說明短期修業之成本及效益,以達教育交流實質之目標。【529-13】原【73】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牛煦庭
(一九一)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辦理學校教學大樓房舍維護所需「房屋建築養護費」,計需2,250萬9千元,其中「南營區游泳池整修」所需「房屋建築養護費」,計需1,136萬元,整修費用逾千萬元以上者,推之多為大修或全面整修,針對本案整修程度尚有疑慮,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應考量泳池現況及使用需求辦理整修,以維護師生權益。【529-14】原【75】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牛煦庭
(一九二)陸軍軍用商規無人機所需操作手,目前由廠商委商代訓,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持續管制執行成效;考量未來人員離退裝備操作實需,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掌握人員離退與銜補規劃,管制需求單位,提前派遣適任人員前往「無人系統訓練指揮部」完成操作手培訓,滿足裝備操作所需人力。【529-15】原【76】
提案人:陳俊宇 羅美玲 陳冠廷
(一九三)基地訓練在培養部隊作戰執行能力,以及達到兵科協同之目的,經檢視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現地面部隊基地訓場容量,可滿足現進訓部隊施測,請持續管制單位基地訓練整備情形,以強化地面部隊整體戰力。【529-16】原【77】
提案人:陳俊宇 羅美玲 陳冠廷
(一九四)115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一般彈藥購製與維護」預算編列28萬7千元,執行MJU-32A/B火焰彈等2項籌補軍購案,規劃於115-119年度分年獲得,為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部隊存量補充及年度訓練所需。迄今美方發價書尚未提供,為確保即時籌補所需彈藥,應透過多管道方式要求美方儘速提供發價書,並持續掌握美方知會國會程序及發價書產製進度,以確保陸軍航空火力維持無虞。【529-17】原【86】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黃建賓
(一九五)115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預算編列296萬1千元,執行標槍飛彈系統週期支援服務軍購案,為維護陸軍反甲部隊裝備妥善所需。迄今美方發價書尚未提供,為確保裝備維持妥善,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應透過多管道方式要求美方儘速提供發價書,並持續掌握美方知會國會程序及發價書產製進度,以確保陸軍反甲戰力維持無虞。【529-18】原【117】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牛煦庭
(一九六)國軍依作戰需求循軍售管道籌獲「攻擊無人機飛彈系統」,115年度預算編列15億9,000萬元,為國人關切預算執行重點。為維護國防預算執行效益,請國防部及陸軍司令部針對裝備採購數量、配置比例、撥發部隊優先順序、操作訓練及後勤維保等事項落實專案管制執行,以發揮最大之作戰能力。【529-19】原【126】
提案人:王義川 陳俊宇 羅美玲
(一九七)隨著全球數位化快速發展,資訊設備已成為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面對日益複雜的資安環境,建立安全可信的資訊設備供應鏈,為我國重要政策指導方針。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依「重要防護營區智慧型警監系統建置案」第一階段執行成效,透過各式履約時機查證,完成設備非紅供應鏈審查,以防範中製(資)品流入,並落實影像資料管理及確保系統運作正常,降低國家安全風險。【529-20】原【131】
提案人:王義川 陳俊宇 羅美玲
(一九八)鑑於無人機威脅日益增加,國軍反制裝備須兼顧即時情蒐、有效干擾及穩定運作能力,相關裝備品質與性能直接影響部隊戰備及外離島防衛安全。為確保後續採購裝備符合實際作戰需求,避免未達規格裝備倉促交軍,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持續依採購契約及驗收規範嚴格辦理,以維國防資源運用效益。【529-21】原【127】
提案人:陳俊宇 羅美玲 陳冠廷
(一九九)UDS遙控無人機防禦系統案為陸軍航空機場、基地反制無人機之重要手段,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依節點管制完成系統建置與驗收工作,俾維飛航安全;另應將營區外鄰接區域無人機(對營內有偵照威脅)反制作為納入區域聯防及憲警支援協定等機制加強演練,未來亦須規劃系統升級方案,藉軟體或功能更新升級,維持無人機反制能力。【529-22】原【136】【137】
提案人:黃建賓 牛煦庭 馬文君 黃 仁
(二○○)審視115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1目「一般科學研究」項下「軍品研發」之「軍品研發」預算編列300萬元,研發「戰車駕駛整合式數位儀表研發」等11案,為避免個別研發系統造成後續重複投資,提醒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針對「戰車駕駛整合式數位儀表研發案」乙案應採開放式架構設計,確保本研發具備擴充性,以利後續各項功能介接與整合,方具備全軍推廣價值。【529-23】原【184】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牛煦庭
(二○一)115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情報及測量作業」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辦理驗潮氣象觀測站系統提升、衛星定位儀設備採購等所需軍事裝備及設施,計需493萬9千元。對比近期海軍積極推動「數位戰場環境資通訊」建置,應落實衛星定位觀測系統與「高度運算值預報模式運算系統」進行整合,避免無法即時消化巨量觀測資料,導致戰場情資產出延遲。【529-24】原【189】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牛煦庭
(二○二)115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辦理海軍官校老舊設備更新等所需,預算編列250萬9千元。針對本次設備更新之品項、數量及地點,國防部海軍司令部應避免與「資安軟硬體更新」案重複編列。【529-25】原【202】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牛煦庭
(二○三)115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作戰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辦理「蘇澳作戰中心作戰設施改善」、「左營營區圍牆阻絕及補強」、「龍泉新訓中心圍牆整建」等戰情指管及營區阻絕設施維護所需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計需8,508萬3千元。國防部海軍司令部針對海軍主要核心營區安全防護應審慎評估、統籌規劃,另就「阻絕設置」之技術標準應具備相關CNS標準,以提升具體防護等級。【529-26】原【206】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牛煦庭
(二○四)115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辦理「五里亭戰車地坪整修」、「二重溪教練場擋土牆整修」及「三軍聯訓基地訓場野戰廁所整修」等訓練場地及裝備維護所需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計需2億4,265萬7千元。其中「三軍聯訓基地訓練場野戰廁所整修」預算編列1,900萬元,應管制各項進度與節點,俾工程順利完工。【529-27】原【210】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牛煦庭
(二○五)115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一般彈藥購製與維護」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辦理「MK46魚雷延壽」、「標準二型飛彈組段籌補」及「76快砲STRALES型DART彈」等所需軍事裝備及設施,計需41億4,271萬9千元。其中「MK46魚雷延壽」案預算編列5億8,974萬7千元,本案計畫執行期程為106至115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應說明目前魚雷延壽之實際妥善率提升數據,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落實預算公開透明。【529-28】原【211】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牛煦庭
(二○六)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執行「旗津營區土壤污染整治」採購案總經費為6億0,057萬5千元,115年度預算編列2,855萬9千元,本案預計於115年度執行完畢,請國防部海軍司令部檢視全案整治情形,俾能如期解列。【529-29】原【278】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牛煦庭
(二○七)115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督察作業」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404萬7千元,其中酒測器租賃部分經說明係依共同供應契約相關規定辦理,並考量實際任務需求編列,爰同意照列;惟相關租賃費用,請國防部空軍司令部仍應本撙節原則審慎運用,並適時檢視實際使用頻率及數量配置是否符合任務需求,避免資源閒置或浪費,以提升預算運用效益。【529-30】原【282】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二○八)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規劃於110至115年度由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逐年遞交66架新式高教機,迄今已交機56架,針對該型機近年因部分系統件故障肇生飛(地)安事件,雖由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與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運用各階段軟、硬體精進研改,自111年系統件平均故障數由7.8件下降至115年1.5件,請國防部空軍司令部仍應持續督管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及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依約嚴謹交機品管及機隊維保工作,並強化飛行安全維護作為,俾確保飛安無虞。【529-31】原【313】
提案人:徐巧芯 馬文君 黃建賓
(二○九)鑑於臺東基地設施新建工程係配合F-16V BLK70型機接裝及基地戰力整備所需,攸關空軍戰力保存、機隊部署及戰備任務推展,提醒國防部空軍司令部應審慎掌握施工進度、品質、工安及預算支用等;另為防範工程進度延宕,影響接機任務,請國防部空軍司令部持恆管控工進推展,以確保任務順遂。【529-32】原【339】
提案人:徐巧芯 馬文君 黃建賓
(二一○)鑑於跑(滑)戰備工程係增加戰時主跑道及戰備跑道最小起降帶擇定裕度,以支持各型戰機起降及基地戰力所需,攸關空軍戰力保存、機隊部署及戰備任務推展,空軍應審慎掌握施工進度、品質、工安及預算支用等;另為防範工程進度延宕,影響戰備任務推展,請國防部空軍司令部持恆管控工進推展,以確保任務順遂。【529-33】原【343】
提案人:徐巧芯 馬文君 黃建賓
(二一一)智慧化倉儲管理系統採購案屬國防創新小組專案,導引民間成熟技術建置倉儲管理系統,國防部空軍司令部應掌握全面應用成本與效益,參考業界倉儲管理之經驗,建置現代化倉儲管理系統,妥慎規劃全案建置工項、數量及施工期程,以達全自動化目標,減輕人員作業負荷。【529-34】原【351】
提案人:徐巧芯 馬文君 黃建賓
(二一二)115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預劃籌購訓練型無人機,用於空用訓練靶場執行巡檢作業,操作邏輯雖與大型無人機執行情監偵任務不同,為使無人機能有效運用,請國防部空軍司令部未來仍依任務需求採購妥適無人機機型,並確依無人機訓練計畫執行操作訓練,避免訓練資源重複浪費。【529-35】原【294】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牛煦庭
(二一三)服裝供售站委商經營案交貨延宕,影響官兵權益,請國防部空軍司令部除須運用定期會議管制廠商加速出貨外,另依約計罰延遲交貨缺失,並透由相關管道聯繫官兵處置進度,以維官兵權益。【529-36】原【311】
提案人:林楚茵 陳俊宇 羅美玲
(二一四)115年度國防部憲兵指揮部第1目「軍事行政」新增「效益評估作業」,辦理辦理「1、2類無人機裝備採購」、「輕兵器火控系統採購」及「通信網域增益傳輸裝置」,考量效益評估係透過少量採購市場成熟現貨裝備,辦理實兵驗測及作戰評估,以驗證裝備是否符合作戰需求,並作為後續軍事投資建案及量產採購之參考依據。爰此,國防部憲兵指揮部應針對各案項測評內容須嚴加審視,結合作戰需求驗證裝備效能,並彙整測評數據、作戰運用及建議事項,完成測評書面報告,以提升預算執行效益及新興裝備導入效率。【529-37】原【355】
提案人:林楚茵 陳俊宇 羅美玲
(二一五)115年度國防部憲兵指揮部近年來針對重型機車已編列多筆採購預算以汰舊換新,隨著新車陸續到位,舊型車輛維修成本理論上應隨之下降,惟本年度預算編列較往年仍維持高額,國防部憲兵指揮部應確依共同性費用編列基準,辦理車輛維修費編列與支用,以有效維持全壽期裝備妥善。【529-38】原【362】
(二一六)115年度國防部憲兵指揮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作業」費,為提升人員專業職能與整體訓練成效,教育訓練經費之編列與執行,應依實際任務需求、訓練量能及訓場使用效益通盤檢討,並結合中、長期訓練發展計畫妥適規劃,以避免資源重複投入及經費閒置,提升預算運用效能。【529-39】原【360】
提案人:牛煦庭 黃建賓 馬文君
(二一七)國防部憲兵指揮部第5目「一般裝備」之「無線電系統提升案」,係包含購置「無線電交換機」、「行動式中繼台」及「無線電載台」等設備,且屬跨年度延續性採購,為確保該系統與現有國軍戰術網路之相容性,避免重複採購或後續維護效能不佳,爰此,國防部憲兵指揮部應依國軍通信系統發展分工權責及作戰需求,妥慎辦理系統相容性、資安防護及頻譜運用規劃,於建置後驗證三軍聯合作戰、跨區通聯、機動指管及備援接替等效能,以確保預算執行效益及通信系統穩定運作。【529-40】原【370】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牛煦庭
(二一八)國防部憲兵指揮部第5目「一般裝備」之「機動阻絕設施設備」案,計畫籌獲機動阻絕尾車等4項1,235具,遂行橋樑、隧道及道路等封(鎖)控任務,確保衛戍區整體安全;爰此,國防部憲兵指揮部應針對採購流程及規格嚴加審視,並運用戰演訓等時機,驗證裝備效能,以增進遲滯敵作戰能力。【529-41】原【367】
提案人:馬文君 牛煦庭 黃建賓
(二一九)115年度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動員整備」預算編列1,252萬元。經查113年底我國受邀參與美國網路安全暨基礎安全局(CISA)舉辦第九屆網路風暴(Cyber Storm IX)演練,模擬重大資安事件之應處與跨國聯防機制,因應未來重大資安事件,係我國首度參與台美網路風暴演練。另自111年起,國防部已將漢光演習納入資安防護與網路攻防內容,顯示資通安全已為國防戰力不可或缺之一環。惟參與國際演訓後,其成果是否確實納入國軍資安作業流程,並轉化為具體強化資安防護之作為,尚待檢視。國防部應以各類資安演訓成果作為檢驗既有措施的重要基準,並將演訓作為常態化制度,以提升國軍整體資安能量,並請國防部所屬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演訓成果之內化情形及後續強化措施。【529-42】原【374】
提案人:羅美玲 陳俊宇 陳冠廷
(二二○)鑑於國防部政治作戰局辦理之「國軍文藝金像獎60週年」活動雖規劃邀請知名歌手、藝人及表演團體共同演出,惟其實際宣傳效益多侷限於軍方內部或特定同溫層,並未見其達成有效向青少年等國軍招募主體對象推廣國軍正面形象、吸引其關注之預期效益,為使國人從生活與文化視角理解國防、支持國防,請國防部強化多元宣導與媒體傳播方式,積極推廣國軍正面形象、吸引青少年參加甄選活動,策辦活動暨文宣推廣作為,並持續透過多元宣導與媒體傳播方式,提升活動能見度及社會大眾參與度,展現國防文藝推展成果。【529-43】原【394】
提案人:牛煦庭 黃建賓 馬文君
(二二一)115年度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政戰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委辦費」辦理委託國內研究機構或學術單位評估報告及鏈結民間輔導資源等委託代辦心理諮商輔導所需委辦費,預算編列1,448萬元。考量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內部已設有相關專業單位與心理輔導體系,長期仰賴外部委辦恐導致內部研析能量萎縮,且相關評估報告之政策轉化率與實際應用成效缺乏公開透明之評核機制。為杜絕預算浮濫並強化內部專業化,爰要求國防部依官兵實際需求,編列心理諮商輔導所需預算,並持續強化心輔人員專業職能,精進官兵照顧工作。【529-44】原【396】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牛煦庭
(二二二)115年度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軍眷服務」中「業務費」預算編列491萬1千元。近年來許多軍職母親、父親紛紛表示因為無法兼顧軍中與家庭兩者,而在孩子出生之後選擇退休。又多數情況,軍職母親的丈夫亦為軍職。若遇特殊狀況因而留營,而孩子生病皆無人照顧時,軍職雙親孤立無援。請國防部研議請、休假相關法規修訂可能性,實質增加育兒彈性、減輕軍職父母育兒負擔,以落實安心育兒,進而提升留營率。爰請國防部針對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國軍軍官士官請假規則,以及志願士兵服役條例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529-45】原【401】
提案人:王安祥 黃建賓 牛煦庭 陳永康
(二二三)115年度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政戰綜合作業」預算編列4億2,220萬8千元。考量國軍工作環境特殊性及勤務日益繁重,官兵心理衛生工作應更受重視,國軍心衛機制現依三級防處為架構,二、三級輔導應由具專業證照之人員執行,而心輔人員主要設置於各級心理衛生中心及地區心理衛生中心,然查截至114年6月底止,地區心理中心13名心輔人員雖已全數取得專業證照,惟各級心衛中心385人中,取得專業證照僅87人(占比22.6%),允宜持續強化心輔人員專業能力之培訓,復考量人力配置,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應提出心輔工作回歸專業心理師之具體期程。爰請國防部持續精進心輔人員專業培訓,逐年增加具證照心輔人力,使心輔工作回歸專業,提升官兵心理照顧效能。【529-46】原【390】
提案人:陳俊宇 羅美玲 陳冠廷
(二二四)115年度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第1日「軍事行政」項下「政戰綜合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億9,365萬7千元。國軍114年度保防教育工作製播保密教育專輯、電視座談會、保防單元劇、短片及漫畫等教育節目,並編印案例叢書及辦理專題講座,持續運用多元宣教方式,教育官兵主動檢舉與具備保防警覺,惟中共持續運用網路偽冒身分、社群及網頁等方式,對國軍進行滲透及吸收,爰請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參照中共新型滲透案例態樣,持續製播及推廣保防教育節目,以強化官兵辨識滲透態樣之能力與保防安全警覺。【529-47】原【395】
提案人:林楚茵 陳俊宇 羅美玲
(二二五)115年度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業務費」預算編列7,947萬5千元。國防部考量軍事安全總隊現行使用偵防車輛及器材,多數已逾使用年限,115年度依兵力整建計畫,優先籌購汰換逾使用年限車輛及器材,以節省車輛油耗與後勤維修費用,並確保反情報任務遂行及人員安全性,然近年中共對國軍滲透手法日益多元且力度加劇,爰請國防部政治作戰局逐步盤點國軍各重要單位、處所及中共滲透蒐情重要標的,規劃辦理新式偵檢器材籌購、配撥及人員訓練,以有效防制中共滲透情蒐。【529-48】原【403】
提案人:牛煦庭 黃建賓 馬文君
(二二六)115年度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政戰裝備」之「戰時及救災採訪裝備汰換」預算編列3,116萬7千元。鑑於本案係因應國軍於戰時、重大演訓及災害應變期間之即時影像錄製、機動部署與資訊傳遞需求,規劃籌獲廣播級攝影設備及相關採訪裝備,以提升國軍戰略溝通與即時新聞發布能力。爰請國防部持續強化相關裝備於戰時及重大災害環境下之運用效能、平戰轉換機制及現有通訊系統整合能力,並兼顧採購效益,以提升整體國防韌性。【529-49】原【406】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牛煦庭
(二二七)鑑於原住民官兵為國軍重要戰力支柱,且原鄉部落具備高度凝聚力之社會特性,易成敵利誘滲透之目標。為防範中共認知作戰與統戰滲透觸角深入偏鄉,請國防部結合文化特性與族語溝通,強化原民官兵及原鄉保防意識,建構軍民一體之安全防線。國防部應整合各部會、直轄市、縣(市)政府及民間原住民團體,推動社會教育,策辦各類型教育活動(課程),並持續透過多元宣導與媒體傳播方式,結合原民文化特性與溝通機制,優先規劃赴原民部落及相關校園辦理活動,以強化原鄉學子及部落民眾全民國防意識。【529-50】原【389】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二二八)115年度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政戰綜合作業」預算編列4億2,220萬8千元。國軍心輔人員設置於各級及地區心理衛生中心,肩負官兵心理健康重任。然查截至2025年6月底止,地區心衛中心13名心輔人員雖已全數取得專業證照,惟各級心衛中心385名人員中,僅87人具備專業證照,占比僅22.6%。從心輔人力身分別來看,以約聘雇人員取得證照比率69.23%最高、軍官29.85%次之,而士官104人則僅2人取得專業證照。鑑於基層心輔專業人力之證照普及率顯有不足,恐影響諮商輔導之質量與專業公信力,國防部允宜強化培訓機制,爰要求國防部持續提升專業證照之心輔人員比例,提升諮商輔導質量。【529-51】原【391】
提案人:王定宇 陳俊宇 羅美玲
(二二九)查國防部已於2026年4月通令三軍停辦行之有年之軍歌競賽,理由為當前三軍部隊戰備演訓繁重,各級幹部為爭取競賽榮譽須投入相當時間心力辦理隊呼設計、隊型變換等事項,已失去發揮精神戰力之初衷。國防部既已體認軍歌競賽形式不符當前戰備演訓需求,爰請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因應新媒體傳播趨勢及認知作戰環境,將軍歌及愛國歌曲轉型為向社會推廣,透過數位音樂串流平臺上架,以及結合各項全民國防活動時機擴大宣傳,以達強化軍民團結及鞏固全民國防意志之目標。【529-52】原【392】
提案人:王義川 陳俊宇 沈伯洋
(二三○)鑑於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設置條例第33條修正案,賦予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得於不逾設立時軍職編制員額限度內,任用具科技專長軍職人員。其目的在使科技研發能符合建軍備戰需求,達「用兵」與「造兵」契合,對國防戰力提升影響甚鉅。然查執行4年來科技軍官招募成效,整體達成率僅有68%,且逐年呈現下滑趨勢,僅勉予滿足人員退補需求,無法挹注編現提升。考量科技軍官招募來源,主為國防部所屬具備理工專才專業人員,爰請國防部應檢視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現行招募對策,並請各單位積極鼓勵符資人員報考及培養專才,不應以編現比過低等原因阻止人員報名,以提高薦報成效,有效促進人才適才適所發展。【529-53】原【408】
提案人:馬文君 黃建賓 牛煦庭
(二三一)鑑於整體工業合作談判媒合及國內產業承製能量評估作業,對國家經濟產業及國防自主影響甚鉅,國防部與經濟部透過辦理國內承製能量評估作業,對於國內無法承製個案,進行工業合作談判強化推動技術移轉成效,提升國內產業技術能力;如經評估國內產業具承製能力者,則由國軍單位優先向國內採購,提升國家經濟產值,建請國防部以國防武器建案之金額及軍、民技術移轉需求項目為基礎,偕同經濟部委由專業談判團隊積極與潛在國外商源完成工業合作協議書簽署,統籌管控美商依約落實執行。【529-54】原【410】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牛煦庭
(二三二)115年度國防部軍備局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營產管理」預算編列5億5,022萬4,000元。經查被民間人士占用國防部所屬國軍營地,已透過司法訴訟程序獲判勝訴要求民間人士返還、並依裁判向非法占用人索討其應繳付之訴訟費及不當得利。爰建請國防部針對法院判決勝訴案件,強化債權憑證及應收帳款管控作為,積極辦理追償作業,以確保軍方權益,請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529-55】原【411】
提案人:羅美玲 陳俊宇 陳冠廷
(二三三)鑑於國防部軍備局執行「功率電子射頻產業應用發展計畫」及「野戰全身型動力外骨骼系統開發」等2案,其115年度原計畫達成目標分為「功率電子射頻產業」期於20瓦級寬頻功率放大器元件開發、18GHz/100瓦產品雛型開發調變驗證平台建置,40W級Kx-band衛星通訊應用地面設備產品雛型開發等3大目標;另「全身外骨骼案」希開發肩關節動力上肢,並與動力下肢進行機電控制與結構設計之系統整合、組裝及實機穿戴等項目。經查原計畫115年度均有遭減列情事,惟詳細原因未見說明。爰此,建請國防部於3個月內就上述2案預算遭減列後,原預期計畫目標減列或調整哪些項目、應對措施方案及最終成果展示規劃等內容,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529-56】原【419、420】
提案人:馬文君 黃建賓 牛煦庭
(二三四)國軍高雄總醫院於2025年8月份發生電腦系統異常事件,顯示國軍醫院資訊機房穩定性、備援電力機制及資訊系統韌性仍有精進空間;國軍醫院肩負平、戰轉化下之醫療支援重任,倘平時即因機房跳電影響系統運作,戰時後勤支援量能恐更受影響。國防部軍醫局已研擬資訊機房強化方案及頒布緊急應變作業規範,請確實管制驗證及定期查核,以確維國軍醫院醫療系統穩定運作與資訊安全。【529-57】原【422】
提案人:林楚茵 陳俊宇 羅美玲
(二三五)115年度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政戰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權利使用費」辦理有線電視收視(莒光園地)、新聞傳媒收視、各類全民國防活動影片後製及微電影等各項業務所需權利使用費,計需428萬4千元。建請國防部確依各駐地收視實需及市場行情覈實編列,以符合國防預算編列之最大效益。【529-58】原【434】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牛煦庭
(二三六)為提升民眾對全民防衛動員的認識,提高社會認同感,建議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應透過有系統、友善的閱讀方式、適度向民眾介紹「全民防衛動員」的架構與內涵,如公告每2年策頒1次的動員準備綱領,以及介紹每年的動員、災防、演習準備工作;另「臺灣全民安全指引」內容宜更周延納入弱勢族群(如身心障礙者、長者、行動不便者或需照護者等)實際需求與協助程序,以提高其完整性與實用性。【529-59】原【435】【436】
提案人:沈伯洋 羅美玲 陳冠廷 陳俊宇
(二三七)115年度國防部國防大學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7,075萬7千元。據媒體報導,國防大學發生校園霸凌案件,校方啟動調查,最終需動用校外委員介入,反映出「教育行政」科目所支持的日常學生管理、法律諮詢及評議流程,在第一時間預防與內部公正調查的功能上存有缺失。請國防部國防大學加強師生間之溝通與意見反應機制,另持續宣導申訴評議委員會獨立性,對反映事項,均依實際內容與性質妥慎處理,建立理性溝通、相互尊重原則,營造良好校園環境與順暢溝通氛圍。【529-60】原【451】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牛煦庭
(二三八)115年度國防部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預算編列9,539萬5千元。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近年屢次發生學生因志趣不合或其他因素退學或遭開除,導致基層軍官來源不穩。請國防部詳述說明甄選入學、適應輔導及生涯適性發展等相關精進作為,有效提升學生在學穩定性及人才培育成效。【529-61】原【459】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牛煦庭
(二三九)115年度國防部參謀本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5,077萬7千元(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1,000萬元)。參謀本部人事參謀次長室於115年度編列預算辦理「各招募班隊網路行銷專案廣告」、「各招募班隊電視廣告」及「臺鐵列車車廂內廣告」等招募宣傳作業。然查近年國軍志願役員額達成率受少子化影響持續低迷,傳統廣告媒體宣傳之實質轉換效益缺乏量化評估報告。建請國防部強化招募宣傳作為,提升招募成效,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529-62】原【466】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牛煦庭
(二四○)近年國軍員額異動較大,且勳章製作成本隨原物料調整,宜考量現行庫存及核發需求,請國防部針對勳獎章作業維持機制通盤檢討,以妥善規劃後續採購及經費運用,以昭懋賞並維護官兵權益。【529-63】原【467】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牛煦庭
(二四一)查國防部自113年起回復徵集服常備兵現役、並採取主戰部隊以志願役為主,守備部隊以義務役為主之兵力結構。惟雖志願役人力仍為作戰部隊構成主力,但仍有眾多戰鬥部隊編現比不及八成,致部隊需將義務役士兵編入部分主戰部隊,以因應人力空缺。鑑此,為敦促國防部允宜就志願役人力不足現況妥思因應對策,爰請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529-64】原【463】
提案人:羅美玲 陳俊宇 陳冠廷
(二四二)查國防部110年度軍費生任官未服滿年限而提前退伍人數僅521人,然112、113年度提前退伍人數均逾千人,顯示近2年軍費畢業生未服滿年限而提前退伍者居高不下,允宜檢討原因並妥謀對策。鑑此,為敦促國防部評估軍費生任官未服滿現役而提前退伍之原因、並妥謀對策精進軍費生續留誘因,爰請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529-65】原【464】
提案人:羅美玲 陳俊宇 陳冠廷
(二四三)鑑於近期海域執法、灰色地帶衝突及跨機關海面監控需求日益增加,為強化海域情監偵整合能力及提升行政透明,相關資訊整合及公開應依政府資訊公開法及機密保護規定,在不影響國家安全並去除機敏資訊前提下,適度公開非機敏之海空域資訊;然經查國防部所公布之「海空動態示意圖」呈現方式與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有異,鑑於兩機關對於海空敵情示意圖之發布標準、座標精確度及去機敏化規格長期不一,不僅造成資訊落差,更易衍生假訊息擾亂民心,爰要求國防部應提供標準化範例,並加強橫向協調與溝通,維持資料之一致性,以增進政府透明治理與社會信任。【529-66】原【468】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牛煦庭
(二四四)查國防部111至113年度志願役士兵招獲人數,連續3年均未達計畫目標,且因不適服現役而辦理提前離營每年平均人數已達3,263人,對我國軍事發展及建軍計畫影響甚鉅,允宜檢討原因並妥謀對策。為督促國防部檢討精進士兵招募作業及汰除規定,爰請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529-67】原【469】
提案人:羅美玲 陳俊宇 陳冠廷
(二四五)115年度國防部參謀本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億535萬3千元。國防部訓練參謀次長室於115年度預算內編列經費辦理「藉各項演訓仿真作戰戰場場景」,驗證電子及網路作戰部隊於複雜電磁環境下之應處能力。然近年中共對我電磁頻譜干擾與網路攻擊日趨頻繁,國軍雖年年執行演練,但對於「仿真電磁干擾環境」之建置程度,以及如何具體評估部隊在電子干擾下之通訊韌性,缺乏透明的量化指標與驗證結報。此外,相關訓練場地之數位化建置與實際戰場環境之落差,亦可能導致驗證成效失真。爰要求國防部持續強化部隊於複雜電磁環境下之應處能力,以達防衛作戰效益。【529-68】原【478】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牛煦庭
(二四六)115年度國防部參謀本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中「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預算編列3,580萬4千元。國防部通信電子資訊參謀次長室於115年度編列經費辦理「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國軍資訊磁區加密防護提升暨螢幕浮水印軟體授權」(計598萬8千元)等多項資安設備採購。然國軍資安外洩事件仍時有耳聞,顯見單純軟體授權與加密提升恐難以防範人為因素。爰要求國防部持續強化檔案傳輸稽核與管控,推動自研安全傳輸機制,結合分層管控、精準傳送及溯源稽核功能,並導入螢幕浮水印技術以追查洩密來源,同時加強資安宣教與教育訓練,提升官兵資安意識,建立「資安即國安」之整體防護觀念。【529-69】原【490】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牛煦庭
(二四七)115年度國防部軍事情報局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情報及測量作業」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預算編列4,875萬5千元,用於委製「情報作戰指管系統維護」案,該系統維護委託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辦理,然計畫說明概括「確保情報作戰指揮、監控、公情蒐集與情報發送機制正常運作」,為確保公帑發揮最高效益,請設立階段性查核點追蹤具體成效指標與前1年度執行成果分析,以防範長期委辦導致技術依賴及預算僵化。【529-70】原【495】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牛煦庭
(二四八)115年度國防部軍事情報局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之「偵防車汰換」預算編列1,190萬元,計畫購置5門偵防車10輛,惟偵防車輛種類繁多,其防彈等級、通訊配備及特種改裝需求將大幅影響採購成本,考量財政撙節原則,務必依實際公務使用需求籌購適當車型,切勿流於奢華,並嚴格檢視車輛耗損狀況及相關規定辦理汰換,以提升整體預算運用效益。【529-71】原【496】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牛煦庭
(二四九)國防部電訊發展室為提升網路資訊安全,辦理「捷訊網路資訊設備暨作業系統升級案」以達資安零信任目標,115年度編列「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54萬8千元,爰請國防部電訊發展室落實履約督導並完善各項教育訓練作為,妥適規劃各項行政差旅與會議,以達本案預期目標。【529-72】原【502】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牛煦庭
(二五○)115年度國防部直屬院檢單位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官兵權益保障作業」中「業務費」辦理官兵權益保障申訴、陳情案件聘任專業顧問及委員出席費等所需按日按件計資酬金,預算編列217萬3千元。國防部應確依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及官兵權益保障會兼任委員遴聘辦法等規定,要求兼任委員應具「法律學者、專家」、「具有軍人權益事件審議經驗之專家」、「社會公正人士」等資格,且任意性別比例不得少於五分之二;另為融入多元觀點同時兼顧委員經驗傳承,亦須選擇部分具權益事件審議實務之學者專家(如曾任訴願或權保審議委員),與專業委員(國防法務官)共同審議官兵所提復審及再申訴案件,除秉持公平及專業,亦應確保案件審議流程及時效,方能落實人權保障,完備官兵救濟制度。【529-73】原【507】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牛煦庭
二、機密部分,審查結果:(密略)
三、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防部主管收支公開及機密部分(不含國家安全局部分)審查完竣,審查結果送財政委員會彙整後提報院會,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陳召集委員冠廷出席說明。
四、本次預算審查,如有預算科目、金額或文字誤植,授權議事人員調整。
6月3日(星期三)
討論事項
繼續審查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家安全局收支公開及機密部分。(處理)
決議:
一、公開部分,審查結果:
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79項 國防部所屬(國家安全局部分)99萬8千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65項 國防部所屬(國家安全局部分)17萬3千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89項 國防部所屬(國家安全局部分)13萬6千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88項 國防部所屬(國家安全局部分)877萬2千元,照列。
第9款
第2項 國防部所屬(國家安全局部分)
第2目 「情報行政」(不含機密部分)原列11億6,776萬7千元,減列:
(一)「行政管理」460萬元
1.「業務費」310萬元(含「資訊服務費」100萬元、「保險費」100萬元、「一般事務費」10萬元及「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00萬元)。【10 12 16 27】
2.「設備及投資」150萬元(含「資訊軟硬體設備費」50萬元、「雜項設備費」100萬元)。【45 49】
(二)「情報教育訓練」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50萬元。【64】
以上共計減列510萬元,科目均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1億6,266萬7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48項:
(1) 115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預算編列10億7,940萬元。鑑於行政院主計總處依據會計法第17條訂定「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要求中央政府各公務機關依規辦理普通公務會計業務。該規定第20條明定,會計報告除依國家機密保護法及其施行細則規定,涉及機密部分應以機密方式處理外,各機關應公告於網站或張貼於機關內之適當揭示處為之。經查國家安全局於其機關網站僅揭露其公開預算及決算報告,並未將該單位之會計報告獨立公告於其機關網站,恐不利於立法院及全體國民知曉其預算執行概況及行使監督權。爰凍結該項預算20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於2個月內就「國家安全局公開預算之會計報告完整揭示之可行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2】
提案人:王安祥 牛煦庭 黃 仁
(2) 115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億9,170萬5千元。我國近年來共諜案不斷,其中包括前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召集委員助理、副總統辦公室諮議。惟現行「國家情報工作人員安全查核辦法」與「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公務人員特殊查核辦法」等相關辦法皆無法規範上述有關人員,顯示我國目前國安機制存在漏洞,徒增中共侵犯我國國家之安全。請國家安全局會集相關單位重新檢討相關機制,以建立事前安全查核機制與防範機制,並提出具體修法建議與政策規劃。爰凍結該項預算20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5】【6】
提案人:王安祥 陳永康 牛煦庭 黃 仁
(3) 115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其中有關局本部圍牆及邊坡改善工程第一階段(全案2年)、特勤中心圍牆及停車空間整體改善工程、特勤中心西側及地下車道路面暨排水系統改善工程及特勤中心A棟3樓露臺暨兩側雨遮平臺防水更新工程預算編列2,229萬4千元。考量相關工程執行範疇與需求、作業方式,尚須釐清必要性及適切性,以免有預算浮編之疑慮,浪費公帑之情形。爰凍結該項預算50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7】【24】【25】【28】【29】【30】【31】【32】【33】【34】【35】
提案人:馬文君 陳永康 黃 仁 牛煦庭
徐巧芯 王定宇 沈伯洋 羅美玲
陳俊宇 陳冠廷 王義川 黃建賓
(4) 115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設備及投資」之「房屋建築及設備費」有關科技中心公共區域整修、訓練中心A棟建物之2樓禮堂及4樓1間教室之整修工程預算編列1,496萬3千元。案係國家安全局科技中心辦理公共區域之地磚與天花板與訓練中心A棟禮堂、教室整修工程。因應國家財政拮据,在不妨礙人員安全、身體健康與可正常作業之前提下,有關設施宜持續維修妥善,不宜採取全部拆除翻新、整建之模式作業。故相關公共區域工程整修範圍宜以撙節檢討為原則,釐清妨礙公共安全必須執行之區域範圍,以節省公帑,避免浮濫。爰凍結該項預算50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9】
提案人:馬文君 陳永康 黃 仁 牛煦庭
(5) 115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有關國家安全作業中心資安硬體設備預算編列1,800萬元。為確保預算資源之有效利用,國家安全局應謹慎評估實際支出需求,並詳盡闡述本案辦理緣由、具體內容、執行迫切性以及預期效益,以避免預算編列有未臻明確之處。爰凍結該項預算50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45】【40】【42】【43】【44】
提案人:王定宇 沈伯洋 羅美玲 馬文君
黃 仁 牛煦庭 林楚茵 陳俊宇
陳冠廷 徐巧芯
(6) 115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教育訓練」中「業務費」之「教育訓練費」預算編列1,864萬5千元。查115年2月國家安全局3名維安勤務人員於總統賴清德赴台北大巨蛋觀看台日棒球國際交流賽之賽前場地安檢期間,涉嫌竊走行銷公司休息室內簽名球。國家安全局雖已第一時間解除任務並移送偵辦,然此案顯見國家安全局教育訓練不足,部分維安人員操守需待加強。爰凍結該項預算20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60】【59】
提案人:林楚茵 羅美玲 沈伯洋 馬文君
陳永康 黃 仁 牛煦庭
(7) 鑑於中共對臺介選手段日趨多元且數位化,預料於2026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期間,境外敵對勢力可能大規模運用AI深度偽造(Deepfake)技術及假錯訊息,介入我國民主選舉運作,企圖干擾選民判斷、製造社會對立並分化國內共識。為確保國家安全機關具備完善之主動防禦機制、即時辨識能力及有效應處能量,爰請國家安全局就「AI與假錯訊息防禦機制之強化」提出書面報告,內容應包含:1.即時監測與預警能力;2.AI深偽及假錯訊息之辨識能力與時效性;3.溯源與境外介入樣態分析能力;4.跨機關通報機制。上述書面報告請國家安全局於1個月內送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70】
提案人:王定宇 沈伯洋 羅美玲
(8) 鑑於我國面臨少子化之嚴峻挑戰,致使國防與國安人才招募環境日益艱困。針對國家安全局以「留營率改善」為由調降招募目標之決策,其留人成效與相關配套措施(如營舍環境、裝備汰換、值班制度及薪資加給等)是否落實並符合實務預期,仍具疑慮。為確保國家安全人力結構之穩固與專業傳承,爰請國家安全局針對「近3年基層軍職人員流失率分析、留營誘因改善成效及未來5年人力結構預警與應對方案」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71】
提案人:王定宇 沈伯洋 羅美玲
(9) 115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教育訓練」中編列在職教育訓練費用973萬8千元,內含營繕工程、採購作業等項在職教育訓練。查國家安全局工程及採購業務涉及高度敏感性與保密需求,相關承辦人員除須具備一般政府採購法令知識外,更須熟稔國家機密保護法、特殊採購程序等專業領域;且工程採購之法令規範頻繁更新,承辦人員之持續性訓練不可或缺。爰請國家安全局通盤評估營繕工程及採購作業承辦人員之訓練需求,研議辦理進階及實務案例研習課程,必要時得增列相關訓練經費,俾利相關業務之執行。【72】
提案人:王義川 陳俊宇 林楚茵
(10) 115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教育訓練」中編列在職教育訓練費用973萬8千元,其中包含碩(博)士進修等項目。查情報工作之專業化、學術化已成國際趨勢,先進國家情報機關均積極鼓勵所屬人員攻讀國內外知名學府之碩博士學位,藉以接觸最新學術理論並建立國際學術網絡。爰請國家安全局通盤規劃情報人員碩博士進修之長期發展藍圖,包含國內外進修名額配置、補助額度合理化、進修領域多元化等議題,必要時得編列專項預算予以支應,俾利情報專業人才之深化培育。【73】
提案人:王義川 陳俊宇 林楚茵
(11) 115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教育訓練」中預算編列特勤中心各類訓練用雜項設備汰購50萬元,包含雙軌式多功能訓練機1臺13萬8千元、胸部推舉機1臺12萬2千元、雙手彎曲機1臺12萬元、側背訓練機1臺12萬元。查特勤人員之體能要求遠超一般執法人員,肌力、爆發力、耐力等各項體能指標均須維持高度水準,方能勝任長時間隨扈、突發情況反應等任務。現代體能訓練學日新月異,新型訓練設備能更有效率地強化特定肌群與動作模式。本次汰購之器材種類雖屬基本,對特勤人員體能維持具實質效益。爰請國家安全局通盤檢視特勤中心體能訓練設備之完整性及更新時程,研議擴大新型訓練設備之引進範圍,必要時得增列相關設備購置預算,俾利特勤人員體能之全面提升。【74】
提案人:王義川 陳俊宇 林楚茵
(12) 115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教育訓練」中預算編列特勤中心室內靶場阻彈設施及各類體能訓練器材保養維護經費106萬6千元。查特勤中心室內靶場為特勤人員日常射擊訓練之重要場域,阻彈設施之安全性直接攸關受訓人員之人身安全;體能訓練器材之穩定運作則影響訓練之連續性。考量靶場長期高強度使用,相關設施材料疲勞耗損難以避免,定期且充分之保養維護實屬必要。爰請國家安全局通盤檢視特勤中心靶場及訓練器材之安全現況,建立完善之預防性維護機制,必要時得增列相關保養維護經費,俾利確保訓練環境之安全無虞。【75】
提案人:王義川 陳俊宇 林楚茵
(13) 115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教育訓練」中預算編列特勤人員鑑測、競賽暨訓練評比獎勵經費38萬3千元。查特勤人員擔負國家最高層級之安全維護任務,其體能、射擊、戰技等專業能力之維持高度仰賴日常訓練及定期鑑測;適度之競賽獎勵機制,對於激勵特勤人員精進專業、維持高度警覺與戰備狀態,具有不可替代之功能。現行獎勵經費編列水準偏低,恐不足以發揮應有之激勵效果。爰請國家安全局通盤評估特勤人員鑑測競賽機制,研議擴大獎勵範圍及金額,必要時得增列相關預算,俾利提升特勤人員專業精進之動能。【76】
提案人:王義川 陳俊宇 林楚茵
(14) 115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教育訓練」中預算編列各類情報、特勤專業教育訓練班隊開(結)訓會場佈置、寢具洗滌、加菜金、安(基)幹班服裝製作等教育訓練庶務經費970萬2千元。查情報及特勤專業訓練多採封閉式集中訓練模式,受訓學員長期駐訓,其食宿環境品質直接影響訓練成效與身心狀態。現行加菜金、寢具洗滌等預算編列水準是否足以維持合理之受訓生活品質,宜通盤檢討。爰請國家安全局重新評估各類訓練班隊之庶務經費編列基準,特別針對加菜金、寢具洗滌頻率、訓練服裝品質等項目研議合理化調整,必要時得增列相關預算,俾利提升學員受訓品質。【77】
提案人:王義川 陳俊宇 林楚茵
(15) 115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教育訓練」中預算編列受訓學員課務教材、器具、參考書籍、文具紙張、碳粉匣等消耗性物品購置經費194萬2千元。查情報專業書籍及國際智庫研究報告之取得,係情報人員養成之重要養分,惟相關專業書籍、智庫訂閱、學術期刊等費用近年持續上漲,國際知名智庫之訂閱成本高昂,現行預算恐難充分支應受訓學員多元化之學習需求。爰請國家安全局通盤評估受訓學員之教材需求,包含國際知名智庫訂閱、外文專業期刊、最新出版之情報及國安專業書籍等,必要時得增列相關購置經費,俾利情報人員之專業養成。【78】
提案人:王義川 陳俊宇 林楚茵
(16) 115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教育訓練」中預算編列各類專題演講及教育訓練班隊所需講座鐘點費1,073萬3千元。查中共近年對我認知作戰手法持續精進,假訊息、網軍操作、社群媒體滲透等手段日趨複雜;同時,國際情勢瞬息萬變,俄烏戰爭、中東衝突、印太區域競合等議題對我國家安全影響深遠,相關情勢分析能量之培養更顯重要。爰請國家安全局邀請國內外反認知作戰、國際關係、區域研究等領域之頂尖學者專家擔任講座,強化情報人員之專業判斷能力,並視實際需求充實相關鐘點費預算,必要時得適度增列,以提升我國情報分析品質。【79】
提案人:王義川 陳俊宇 林楚茵
(17) 115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教育訓練」中預算編列在職教育訓練費用973萬8千元,內容涵蓋碩(博)士進修、營繕工程、採購作業、資訊課程及特勤警衛等項目。查近年人工智慧技術突飛猛進,深度偽造(Deepfake)、大語言模型、自動化資訊作戰等新興科技已廣泛運用於情報蒐集與認知作戰;同時,資安等議題亦對情報機關之資訊防護能量提出前所未有之挑戰。現行資訊課程恐不足以涵蓋前述新興科技領域之系統性訓練需求。爰請國家安全局針對人工智慧、資訊安全等新興領域,研議規劃系統性之在職進修課程,並視實際需求增列相關預算,俾利我國情報人員科技素養與時俱進。【80】
提案人:王義川 陳俊宇 林楚茵
(18) 115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教育訓練」中預算編列海外語文培訓等各類外語訓練費用568萬1千元。查當前國際情勢複雜多變,印太區域及中東等地緣政治熱點對我國國家安全影響日深,相關語種人才之培育已成情報工作不可或缺之關鍵能量。惟現行海外語文培訓預算規模相對有限,恐難以因應日益增加之關鍵語種人才需求。爰請國家安全局通盤檢討關鍵語種人才需求,研議擴大海外語文培訓規模,並增列關鍵語種訓練專項資源,必要時得編列相關預算予以支應,以強化我國對重點區域情勢之掌握能力。【81】
提案人:王義川 陳俊宇 林楚茵
(19) 115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教育訓練」中預算編列國安特考暨新進人員訓練費用322萬6千元,用以辦理新進人員之基礎教育訓練。查國家安全工作攸關國家生存發展,新進人員之國家忠誠、保密觀念及法治素養,係維繫情報工作品質之根本。近年國際情勢丕變,敵對勢力滲透手法日益多元,新進人員自始即應建立堅實之國家認同與保密紀律。爰請國家安全局於既有訓練課程之基礎上,強化新進人員之國家忠誠教育、保密法令訓練及反滲透意識培養,並適度檢討課程時數及教材內容,必要時得增列相關預算,俾利我國情報工作之長遠發展。【82】
提案人:王義川 陳俊宇 林楚茵
(20) 查國家安全局115年度預算案新增編列特勤中心安全防護警備車特殊規格輪胎汰購費用,該筆預算涵蓋奧迪及BMW等2輛警備車之全車輪胎(共8個輪胎),預算編列數分別為206萬6千元及218萬8千元;據國家安全局說明,奧迪安全防護警備車,係因車型特殊,且現有胎皮已有局部性剝落及龜裂等老化現象,恐進一步加劇影響行車安全,另BMW安全防護警備車,預判至115年9月胎紋將屆安全警戒值,亦規劃辦理汰換。鑑於特勤中心安全防護警備車主要分為「總統防彈座車」與「安維隨扈警備車」兩類,本次輪胎汰購係「總統防彈座車」所需,旨在確保總統、副總統之安全,更應妥適規劃並確保預算使用無虞。爰請國家安全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確保行車安全及提升資源運用效益之書面報告。【83】
提案人:沈伯洋 陳俊宇 王義川
(21) 查國家安全局局本部及科技中心於115年度預算編列購置柴油發電機各2臺,其中科技中心購置之柴油發電機編列經費共2,100萬元,平均單價為1,050萬元,較局本部購置之柴油發電機平均單價高出162萬3千元;究其根本,科技中心因安康營區僅有本次規劃汰換之2臺發電機,無其他電力備援,且主要供電目標為科技偵蒐裝備,爰規劃購置較為穩定之進口原裝發電機品牌。鑑於科技偵蒐裝備須仰賴穩定電力供輸,為確保偵蒐系統於作業機房環境改善期間能正常運作,請國家安全局做妥善規劃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84】
提案人:沈伯洋 陳俊宇 王義川
(22) 查國家安全局115年度施政重點目標之一,係多元延攬人才並補實基層人力,而為補充基層軍職人力需求,除甄選現役國軍軍官、士官外,亦對外辦理志願士兵招募工作,惟115年度「志願士兵招募人數」目標值僅15人,較112至114年度招募目標數減半,且近5年招募之人數,除113年度達27人外,其餘年度招募人數皆在12人以下,招獲率更是低於五成。為厚植基層人力基礎,國家安全局除應提升官兵留營率外,亦應配合募兵制之推動,積極吸引社會青年投身軍旅,致力達成招募人數之目標。爰請國家安全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目前招募實務作業情形及精進措施書面報告。【85】
提案人:沈伯洋 陳俊宇 王義川
(23) 國家安全局於115年4月8日送交之業務報告指出,國安情報團隊於115年1月至3月計蒐獲異常帳號1萬3千餘組、爭訊86萬餘則,顯示中共持續鎖定我重大外交、國防及民生經濟議題,透過官媒、網路水軍、異常帳號及內容農場等管道傳散爭訊,搭配AI生成變造手段,企圖加大我內部對立。鑑於115年底我國將舉行「9合1」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中共勢必透過複合式手法介選,包括結合AI深偽技術傳散爭議訊息、發布假民調、開設地下賭盤,以及利用落地招待、開放團客觀光、農產品採購等手段,加大干擾臺灣民主選舉力度,圖謀影響我選舉結果及政策走向。為確保公職人員選舉順利進行,國家安全局業已統合國安情報團隊成立專案,期透過專案平臺,防制中共介選陰謀。爰請國家安全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防杜中國介選之書面報告,以確保我國民主法治之鞏固。【86】
提案人:沈伯洋 陳俊宇 王義川
(24) 115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教育訓練」預算編列4,679萬3千元。經查國家安全局志願役士兵招募目標逐年大幅下修,且實際達成率長年低迷,顯見人力補充策略失效。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揭露,國家安全局志願役士兵招募目標自106年度之60人,至112年度腰斬為30人,115年度更進一步縮減至僅15人。在政府已於114年4月起調升志願役加給之利多背景下,國家安全局不僅未藉此擴大招募能量,反而採取「階梯式縮編」目標,美化招獲率數字,此舉恐導致基層人力斷層,長期將衝擊情報蒐研與特勤能量之傳承,與當前強化全社會防衛韌性之國策背道而馳。參酌國家安全局數據,112年度目標30人僅入營11人(達成率36.7%);即使113年度及114年度皆已接近招募目標,115年度卻仍有所調降。國家安全局持續下修招募目標,恐有忽視人力缺口對國家安全潛在威脅之疑慮。為督促國家安全局積極提升招募誘因,而非採行「縮減目標」之消極方式美化KPI,爰請國家安全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87】
提案人:林楚茵 羅美玲 沈伯洋
(25) 115年度國家安全局於「情報行政」工作計畫下,將「加強公文書處理作業」列為年度關鍵績效指標(KPI),並設定目標值為「辦理公文書處理作業稽催次數36次」。經查「稽催」係屬公文處理逾期或即將屆期之救濟提醒手段,不宜將稽催次數作為「行政績效之衡量指標」。國家安全局應針對「公文處理時效管制指標之合理性」進行檢討,改以「公文準時辦結率」或「逾期公文比率」等實質效能指標衡量行政效率。爰請國家安全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88】
提案人:林楚茵 羅美玲 沈伯洋
(26) 總統賴清德原定於115年4月出訪我國非洲友邦史瓦帝尼。行程卻因飛航許可問題而生變,導致總統延後出訪。在此前,國家安全局局長卻主動高調公開事先踩點行程。雖然元首外訪前出訪踩點是國家安全局固定之任務,但事先公開任務,不免讓外界質疑此曝光導致中共施壓周邊相關國家,並引發外交與國安系統失靈之討論。國家安全局長身為我國情治首長之一,一舉一動必受海內外關注,考慮到我中華民國特殊之國際情勢,執行元首外訪維安任務務必以低調保密為最高原則。爰要求國家安全局後續改善出訪採點任務保密性。【89】
提案人:徐巧芯 黃建賓 牛煦庭
(27) 國家安全局組織法第8條規定:「本局為執行營區安全工作及情報、特勤任務等所需基層事務人力,得以兵役人員充任之,並會同相關部會辦理,…。」按國家安全局為補充基層軍職人力需求,除藉甄選現役國軍軍官及士官到局服務外,亦在國防部協助下對外辦理志願士兵招募工作,招募對象均為社會青年。基於配合募兵制推動,每年均對外招募志願士兵擔任基層勤務支援工作,惟近年(106至112年度)招獲人數均遠低於計畫目標。雖113年度招募人數較往年略有提升,仍未達目標值,且115年度「志願士兵招募人數」目標值之訂定較114年度(30人)減幅50%,挑戰性不足。鑑於政府推動調升志願役官兵薪資待遇,以吸引社會青年投身軍旅,報效國家,允宜妥謀善策,以厚植軍事人力,請國家安全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90】
提案人:陳俊宇 陳冠廷 羅美玲
(28) 查115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編列2,147萬4千元,辦理科技中心空間地理資訊系統維護等,惟114年度已編列「衛照雲端服務平臺維護等」經費1,723萬3千元,兩年度投入與系統間之功能精進差異及成效為何?再者,目前國家安全局官網對外之「公開情報/媒體識讀」多為轉載臺灣事實查核中心、MyGoPen等第三方查核報告及各部會澄清資訊。最後,國外智庫亦多展現運用開源資料與地理資訊進行專題研判之能力,例如:詹姆斯敦基金會(Jamestown Foundation)發布涉及中共於我南海周邊海域能源設施與活動之研究報告;相較之下,國家安全局應如何運用開源資料與地理資訊進行情研分析。為審慎運用公帑,爰請國家安全局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91】
提案人:陳冠廷 陳俊宇 羅美玲
(29) 115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預算編列情報輔助工作用個人電腦39部、A3印表機9部、A4印表機6部、Windows 11大量授權720套及網站弱點掃描、編譯等軟體5套汰購預算992萬7千元。鑑於近3年連年編列與採購Windows 11大量授權:113年已購450套(含3年軟體保證)、114年再編列720套(含2年軟體保證),115年度復編列720套,計495萬元,惟未見整體汰換時程、實際布建比率及與既有授權之重疊情形之明確說明,恐有重複或超編之虞。爰請國家安全局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92】
提案人:陳冠廷 陳俊宇 羅美玲
(30) 115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預算編列:第四處投影機2臺及電視機3臺汰購12萬4千元;總務室投影機2臺28萬元;共計預算40萬4千元。鑑於同屬投影機汰購之需求,卻出現明顯單價落差:第四處「投影機2臺及電視機3臺」合計僅編列12萬4千元,而總務室「投影機2臺」則編列28萬元,推估每臺投影機之估價可能相差數倍;惟未見各案之規格、採購內容與使用情境之充分說明,難以判定編列之合理性。爰請國家安全局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93】
提案人:陳冠廷 陳俊宇 羅美玲
(31) 115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特別費」編列局長預算47萬6千元;副局長預算70萬2千元,共計編列117萬8千元。查114年度同項特別費僅編列47萬1千元,而115年度局長與副局長特別費合計預算編列達117萬8千元,較114年度增加約70萬7千元,約2.5倍;惟目前未見充足之需求評估與執行成效說明。為審慎運用公帑,爰請國家安全局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94】
提案人:陳冠廷 陳俊宇 羅美玲
(32) 115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國內旅費」:辦理情報、特勤行政業務所需差旅費用預算編列120萬4千元。鑑於本項114年度預算為83萬5千元,115年度編列120萬4千元,年增幅約44%。參酌交通成本客觀變動,高鐵票價未調整而台鐵自115年6月23日起平均調幅26.8%,顯與本項預算增幅不相稱。為審慎運用公帑並督促精進差旅管理,爰請國家安全局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95】
提案人:陳冠廷 陳俊宇 羅美玲
(33) 鑑於中共近年持續運用生成式人工智慧(AI)、深偽(deepfake)影音、自動化帳號及演算法推播等方式,對我國進行認知作戰與影響力操作,相關爭訊產製與散播速度已大幅提升。國家安全局亦於115年度工作重點中指出,中共正運用AI科技手段快速產製並大量投放爭訊,對我國網路空間與社會輿論形成持續威脅。惟面對中共大量以AI量產化之認知作戰型態,現行政府應處方式是否已具備足夠之科技偵測、分析預警及即時應處量能,值得關注。爰要求國家安全局就AI技術應用於爭訊分析、異常帳號識別及預警機制等規劃與執行情形,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96】
提案人:羅美玲 陳俊宇 陳冠廷
(34) 鑑於國家安全局日前會同法務部調查局及警政署刑事局,針對小紅書、微博、抖音、微信及百度雲盤等5款中國製行動裝置應用程式(APP)進行資安驗測,結果顯示均存在「過度蒐集個資」及「權限濫用」等資安風險。其中小紅書15項檢測指標全數違規,微博及抖音亦有13項違規,顯示相關中製APP普遍存在超出合理範圍之個資蒐集、系統資訊擷取及數據回傳等問題。另依國家安全局說明,上述APP均有將資料回傳中國境內伺服器之情形,而中共依據「網路安全法」及「國家情報法」等規定,可要求企業提供用戶資料予國安及公安等單位,相關風險已不僅涉及一般個資保護問題,更可能延伸至國家安全、資訊安全及認知作戰等層面。目前包括美國、加拿大、英國、印度及歐盟等國家或地區,均已對特定中製APP採取禁用、限制使用或啟動調查等措施。我國亦已依「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對小紅書發布「停止解析及限制接取」命令,顯示政府已認定其具有高度資安及涉詐風險。惟其餘具高度資安疑慮之中製APP(如高德地圖),其風險程度是否亦已涉及國家安全層級,以及未來是否應比照小紅書採取進一步限制或禁用措施,允宜由政府整體盤點並審慎評估。爰要求國家安全局會同相關主管機關,就具高度資安疑慮之中製APP「高德地圖」是否已涉及國家安全風險及未來是否採取限制或禁用措施,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97】
提案人:羅美玲 陳俊宇 陳冠廷
(35) 鑑於中共近年持續透過假訊息、深偽影音、網路社群及演算法操作等方式,對我國進行認知作戰與影響力滲透,相關威脅已不僅限於政府機關,而是直接影響社會輿論與民主韌性。面對AI技術快速發展,認知作戰已逐步朝向大量化、自動化與精準化發展,如何提升全民媒體識讀能力與社會整體認知韌性,已成重要國安課題。爰要求國家安全局就認知作戰防制機制、全民媒體識讀教育及提升民眾對境外敵對勢力資訊操作警覺性等規劃與推動情形,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98】
提案人:羅美玲 陳俊宇 陳冠廷
(36) 國家安全局114年4月經監察院糾正,促請國家安全局針對108年至112年間辦理「防彈配備採購案」確實檢討防彈配備採購案之驗收作業。除得標廠商未依契約檢附相關產品運送證明文件,防彈背心與公事包檢測報告亦出現異常。國家安全局竟草率驗收,恐有危害國安人員安全之虞。請國家安全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98-1】原【4】
提案人:王安祥 陳永康 牛煦庭 黃 仁
(37) 115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預算編列8,315萬5千元。內含多項會議及影音設備汰購。惟相關設備汰換及購置之效益評估,是否合乎實際需求,尚有疑義。另政府整體債務逐年增加,公共財政更應秉持撙節原則,避免非急迫必要之支出。請國家安全局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98-2】原【47】
提案人:牛煦庭 黃 仁 陳永康 林倩綺
(38) 115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6,670萬7千元。國家安全局近5年均有眾多志願役士兵提前離營,除浪費部隊有限訓練資源外,已直接影響國安支援工作之進行。為加強志願士兵留營率,宜周詳策劃合宜政策。請國家安全局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98-3】原【13】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徐巧芯
(39) 115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其中「特勤中心地盤改良低壓灌漿工程案」第一階段預算編列1,200萬元,且規劃連續編列3年,總金額高達5,500萬元。惟查本工程案金額龐大,國家安全局於預算書內對特勤中心地盤現況、施作必要性及工程項目均未提出充分說明,連續3年度編列之整體工程規劃亦缺乏具體依據,難以評估本案預算編列之合理性,是否存在浮編情形,實有進一步釐清之必要。爰請國家安全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98-4】原【26】
提案人:王義川 陳俊宇 林楚茵
(40) 本次賴總統出訪史瓦帝尼,蔡局長明彥曾前往史瓦帝尼踩點。惟由國家安全局局長親赴當地進行相關踩點是否具有必要性?更甚者,過度高調進而造成中共對於我方資料提前掌握?對於國家元首安全究有無實益?請國家安全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總統出訪史瓦帝尼國安評估檢討報告」。【98-5】原【37】
提案人:王安祥 牛煦庭 徐巧芯
(41) 本次賴總統乘坐史瓦帝尼專機A340-300客機(註冊編號3DC-SDF)之計畫,是否有可能在115年4月22日之前提早實施?以化解中共對我方刁難。又該客機上之機師安全查核如何執行?該客機如何聯絡衡山指揮所?未來出訪友邦是否皆會循該機制?請國家安全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總統出訪史瓦帝尼飛行安全評估檢討報告」。【98-6】原【38】
提案人:王安祥 陳永康 牛煦庭
(42) 115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預算編列3,424萬5千元。惟查國家安全局於預算書內對本案辦理緣由、設備採購項目內容、資安防護目標及預計達成成果均未提出充分說明,難以據以評估本案預算編列之必要性與合理性。資安硬體設備涉及國家機密固有其特殊性,惟在不涉及機敏資訊之範圍內,仍應就整體計畫架構及預算編列依據向立法院提出適度說明。請國家安全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98-7】原【41】
提案人:王義川 陳俊宇 林楚茵
(43) 115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預算編列8,315萬5千元,其中科技中心編列柴油發電機2臺暨低壓動力線汰購預算,單項需求金額即達4,000萬元,占本科目總額近半。惟查國家安全局於預算書內對本案柴油發電機規格、廠牌需求、低壓動力線汰購範圍及各項費用明細均未提出充分說明,單項設備採購金額龐大,預算編列依據是否合理,難以有效審查。4,000萬元之設備採購預算,允應就需求評估、規格選定及費用明細提出具體可查核之說明,請國家安全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98-8】原【53】
提案人:王義川 陳俊宇 林楚茵
(44) 115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有關特勤中心各類雜項設備費預算編列457萬5千元,其中偵檢及勤務紀實裝備汰購215萬元,包含頻譜分析儀1臺190萬元。惟考量與既有RF探測器等反監控設備功能恐有重疊之虞,為避免高單價設備重複投資或低度使用,請國家安全局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98-9】原【55】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徐巧芯
(45) 國家安全局辦理防彈配備採購案,經監察院調查報告(114交調0008)指出,發生廠商未依約檢附運送證明、檢測報告內容異常及書面文件日期不合理等重大違失,足見查驗及驗收機制存有嚴重疏漏。而國家安全局身為重要情報機關之一,採購品質關乎營區及人員安全。採購人員教育訓練與驗收程序急需精進。為促使國家安全局確實落實「三階段驗收機制」以強化採購紀律,請國家安全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98-10】原【63】
提案人:沈伯洋 陳冠廷 羅美玲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46) 115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教育訓練」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有關特勤中心各類訓練用雜項設備汰購,包括:(1)雙軌式多功能訓練機1臺13萬8千元。(2)胸部推舉機1臺12萬2千元。(3)雙手彎曲機1臺12萬元。(4)側背訓練機1臺12萬元,預算編列50萬元。惟雙軌式多功能訓練機已具多部位訓練功能,與胸部推舉機、雙手彎曲機及側背訓練機間恐有功能重疊;另相關器材汰換年限、現有設備使用狀況及修復評估未明,是否符合經濟效益及實際需求,容有檢討空間,請國家安全局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98-11】原【65】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徐巧芯
(47) 經查特勤人員服裝(含勤務皮鞋)長期採固定週期辦理採購,但相關作業並未建立以實際汰換需求、服裝壽命與耗損程度為基礎之評估機制,恐形成例行性採購凌駕實質需求之情況,不符撙節原則,亦與政府倡議淨零減碳政策方向有所落差。現行特勤服裝多屬高品質及高單價品項,若未依勤務特性、實際耗損程度及使用頻率等因素進行差異化管理,易導致採購量偏高。雖國家安全局說明特勤勤務性質多元、場合不同、裝備攜帶量大,確實可能導致服裝耗損較一般人員為高,但若能強化使用實況的追蹤評估,合理延長服裝壽命,並調整採購策略,既能有效降低資源浪費與碳排放,同時彰顯政府部門落實永續環境目標之作為。現行特勤服裝採購制度仍有檢討與調整之必要,請國家安全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98-12】原【14】
提案人:羅美玲 陳俊宇 陳冠廷
(48) 國家安全局114年度施政績效,其中「提升主計業務效能,妥善整體資源配置」項下之關鍵績效指標:「強化內部審核機制」,其衡量標準「辦理內部審核實地查察單位次數」,於114年度上半年僅執行39.39%,目標達成情形有待加強。請國家安全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98-13】原【36】
提案人:林楚茵 羅美玲 沈伯洋
二、機密部分,審查結果:(密略)
三、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家安全局收支公開及機密部分審查完竣,審查結果送財政委員會彙整後提報院會,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陳召集委員冠廷出席說明。
四、本次預算審查,如有預算科目、金額或文字誤植,授權議事人員調整。
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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