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5年4月30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1時28分

地  點: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出席委員:陳昭姿 吳宗憲 莊瑞雄 張雅琳 范 雲 沈發惠 翁曉玲

林沛祥 蔡其昌 許宇甄 傅崐萁

委員出席11人

列席委員:鍾佳濱 洪孟楷 賴士葆 蔡易餘 羅明才

委員列席5人

列席官員:法務部部長兼毒品防制基金主持人 鄭銘謙

政務次長兼法務部矯正機關作業基金主持人 黃謀信

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 邢泰釗(9時20分以前)

主任檢察官 呂文忠(9時20分以後)

法務部調查局局長 陳白立

法務部廉政署署長 謝名冠

法務部矯正署署長 林憲銘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署長 繆卓然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院長 吳巡龍

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所長 侯寬仁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兼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及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董事長 張斗輝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檢察長 林錦村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檢察長 黃玉垣

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檢察長 朱家崎

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檢察長 洪培根

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檢察長 張斗輝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長 王俊力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長 王以文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長 郭永發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長 張春暉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長 柯宜汾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檢察長 林映姿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長 洪家原

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檢察長 周士榆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長 黃智勇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長 林秀敏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長 蔡宗熙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長 鍾和憲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檢察長 郭景東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長 黃元冠

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檢察長 林彥良

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檢察長 蕭方舟

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檢察長 陳舒怡

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檢察長 王柏敦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檢察長 陳佳秀

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檢察長 吳怡明

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檢察長兼財團法人福建更生保護會董事長 毛有增

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檢察長 趙燕利

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檢察長 劉俊杰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陳台偉

主  席:翁召集委員曉玲

專門委員:黃良瑩

主任秘書:張智為

紀  錄:簡任秘書 薛復寧

簡任編審 蔡國治

科  長 余俊緯

專  員 莊鴻基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論事項

一、審查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法務部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

二、審查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法務部主管「法務部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收支部分。

三、審查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法務部主管「毒品防制基金」收支部分。

四、審查法務部函送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財團法人福建更生保護會及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115年度預算書案。

(本次會議有委員莊瑞雄、陳昭姿、翁曉玲、張雅琳、沈發惠、范雲、賴士葆、洪孟楷、鍾佳濱、蔡易餘提出質詢;委員蔡其昌、許宇甄、吳宗憲、林倩綺提出書面質詢。)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第一案至第四案,均另定期繼續審查。

三、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

四、審查會委員針對本日議程所列討論事項之預算提案,請於5月14日(星期四)下午2時前送交本會,逾時不予受理。

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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