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5年3月30日(星期一)上午9時2分至11時45分
地 點: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出席委員:陳昭姿 翁曉玲 林沛祥 林倩綺 沈發惠 張雅琳 莊瑞雄
許宇甄 范 雲 吳宗憲 蔡其昌 柯建銘
委員出席12人
列席委員:李坤城 林楚茵 洪孟楷 徐巧芯 羅明才
委員列席5人
列席官員:司法院秘書長 高金枝
法務部檢察司司長 張曉雯(部長請假)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副局長 林故廷
主 席:翁召集委員曉玲
專門委員:黃良瑩
主任秘書:張智為
紀 錄:簡任秘書 薛復寧
簡任編審 蔡國治
科 長 余俊緯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邀請司法院秘書長、法務部部長、內政部警政署就「法院安全秩序維護與法警職權行使」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本次會議有委員陳昭姿、翁曉玲、林沛祥、林倩綺、沈發惠、張雅琳、莊瑞雄、許宇甄、范雲、李坤城、洪孟楷、徐巧芯提出質詢;委員蔡其昌、吳宗憲提出書面質詢。)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