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5年3月30日(星期一)上午9時2分至11時45分

地 點: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出席委員:陳昭姿 翁曉玲 林沛祥 林倩綺 沈發惠 張雅琳 莊瑞雄

許宇甄 范 雲 吳宗憲 蔡其昌 柯建銘

委員出席12人

列席委員:李坤城 林楚茵 洪孟楷 徐巧芯 羅明才

委員列席5人

列席官員:司法院秘書長 高金枝

法務部檢察司司長 張曉雯(部長請假)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副局長 林故廷

主 席:翁召集委員曉玲

專門委員:黃良瑩

主任秘書:張智為

紀 錄:簡任秘書 薛復寧

簡任編審 蔡國治

科  長 余俊緯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邀請司法院秘書長、法務部部長、內政部警政署就「法院安全秩序維護與法警職權行使」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本次會議有委員陳昭姿、翁曉玲、林沛祥、林倩綺、沈發惠、張雅琳、莊瑞雄、許宇甄、范雲、李坤城、洪孟楷、徐巧芯提出質詢;委員蔡其昌、吳宗憲提出書面質詢。)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