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1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2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1年5月17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1時44分

地 點:紅樓301會議室

出席委員:蔡煌瑯 陳鎮湘 林郁方 陳亭妃 陳唐山 林鴻池 詹凱臣張嘉郡 馬文君

(出席委員9人)

請假委員:邱議瑩 蕭美琴

列席委員:劉建國 林佳龍 楊麗環 陳歐珀 廖正井 黃偉哲 李桐豪 蔡其昌 陳明文 賴士葆 鄭天財 劉櫂豪 李昆澤 孔文吉段宜康 羅淑蕾 楊瓊瓔 許添財 黃昭順 陳碧涵 林正二徐耀昌 王惠美 蔣乃辛 江惠貞 吳育仁 王進士 邱志偉蘇清泉 陳淑慧 林世嘉 徐欣瑩 呂學樟 林滄敏 呂玉玲陳其邁 鄭汝芬

(列席委員37人)

列席人員:僑務委員會委員長吳英毅及相關人員

內政部役政署副署長吳學燕

入出國及移民署科長林怡鎧

戶政司專門委員翟蘭萍

法務部參事黃東焄

外交部條約法律司科長陳首翰

領事事務局科長林秀蓉

國防部人力司人力規劃處科長王精鴻

主 席:林召集委員郁方

專門委員:紀綉珠

主任秘書:劉錦章

紀 錄:簡任秘書 趙弘靜

簡任編審 劉慧琪

科 長 陳淑敏

專 員 陳國興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本院議事處函為請本會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華僑身分證明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經提本院第8屆第1會期第6次會議報告後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討論事項

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華僑身分證明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僑務委員會委員長吳英毅報告。委員蔡煌瑯、陳鎮湘、林郁方、陳唐山、黃偉哲、張嘉郡、詹凱臣、李桐豪、許添財、陳亭妃等10人質詢,均由僑務委員會委員長吳英毅、華僑證照服務室主任王倩兮、內政部役政署副署長吳學燕即席答復。委員所提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僑務委員會於2星期內以書面答復委員並副知本委員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委員邱議瑩、蕭美琴、潘維剛、林鴻池、馬文君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決議:

一、第四條:第二項次句「由主管機關會商外交部後」文字後,增加逗點「,」。

二、第十一條:首句「持有僑居身分加簽之護照」文字後,增加逗點「,」。

三、第十五條之一:將「得向內政部及外交部申請經由電腦連結取得相關資料」等文字,修正為「得商請內政部及外交部經由電腦連結或其他方式提供相關資料」。

四、其餘條文,均照案通過。

五、全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院會進行二讀前,不須交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林召集委員郁方作補充說明。

通過臨時提案2案:

一、僑務委員會應就「於密支那地區設置中華民國遠征軍紀念碑」相關事宜,主動與緬北地區僑領聯繫,以協助相關單位規劃建碑或修復烈士陵園事宜。

提案人:林郁方

連署人:陳鎮湘 詹凱臣 馬文君 張嘉郡

二、為強化在緬甸地區華語文教育品質並擴大對緬北地區孤軍後裔的照顧,僑務委員會應主動協調相關單位,迅速更新華語文教材,並增加緬甸地區海外華語學校的聯招名額。

提案人:林郁方

連署人:陳鎮湘 詹凱臣 馬文君 張嘉郡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