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22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2年12月12日(星期四)上午9時1分至12時6分
地 點:紅樓3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楊應雄 陳歐珀 蔡煌瑯 陳碧涵 陳鎮湘 林郁方 蕭美琴陳唐山 詹凱臣 王進士 邱議瑩 馬文君
(出席委員12人)
列席委員:江啟臣 廖正井 賴士葆 鄭天財 管碧玲 李桐豪 蔣乃辛邱文彥 孔文吉 黃偉哲 黃文玲 潘維剛 吳育仁 蘇清泉楊麗環 王惠美 呂學樟 徐欣瑩 李貴敏 陳怡潔 黃昭順 顏寬恒
(列席委員22人)
列席人員: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董翔龍及相關人員
主 席:陳召集委員鎮湘
專門委員:紀綉珠
主任秘書:劉錦章
紀 錄:簡任秘書 趙弘靜
簡任編審 黃吉祥
科 長 陳淑敏
專 員 陳國興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將臨時提案第3案「…於1年內完成軍人福利法制的研議,送行政院核定,並送立法院查照,…」等文字修正為「…於1年內完成『軍人福利條例』草案,送立法院審查,…」後,確定。
二、邀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董翔龍報告「推動募兵制任務轉型與組織變革具體規劃」,並備質詢。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董翔龍報告,委員陳歐珀、楊應雄、陳碧涵、蔡煌瑯、詹凱臣、林郁方、蕭美琴、王進士、陳鎮湘、陳唐山、李桐豪等11人質詢,均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董翔龍、主任秘書呂嘉凱、事業管理處處長張漢卿、就學就業處副處長宋宜敏即席答復。)
決定:
(一)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二)委員所提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2星期內以書面答復委員並副知本委員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委員邱議瑩、馬文君、黃昭順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通過臨時提案5案:
一、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與國防部共同推動「募兵制」,展望未來願景與目標,當前首要事務為「現有法令積極檢討研修」、「加速任務轉型、組織再造」、「擴充五大核心任務之能量」等3項主軸。應全面再行澈底檢討,並完成未來願景規劃,具體計畫作為同步推動,並嚴行進度管制、執行進度與管考成效,每季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楊應雄 陳碧涵
馬文君 王進士
二、針對有關「就學」、「就業」宜速與國防部需求無縫接軌,現行作法應再具體有效規劃,應先針對職場與市場的需求與發展,相對進行「任務轉型」規劃,確實因應退伍軍人輔導安置需求,先由「事務、業務型」組織,轉換為「功能、職能型」。採行「集團式、企業經營」管理模式,符合未來市場與職場發展。充實事業機構社會服務功能、擴大退輔安置就業能量,精實有效管理、永續經營發展,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楊應雄 陳碧涵
馬文君 王進士
三、針對當前就業輔導、就業與安置能量、各項策進與規劃,具體可為與努力方向為:1.檢討現有法規命令,即可安置就業。2.必須修正法律,始可擴大安置就業。宜先行全般檢討與務實規劃,完成具體執行管制計畫,並先就本身機構與事業之安置能量進行檢討規劃,限1個月內完成檢討計畫作為、工作時程管制規劃、執行進度與管考成效,並每2個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楊應雄 陳碧涵
馬文君 王進士
四、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醫療體系垂直整合迄今已2年餘,榮民總醫院與分院整合願景與目標為何?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本身能否依政府醫療政策,配合健保制度改革,是否針對榮民、榮眷醫療服務為主,進行全國榮總及分院之醫療保健服務網規劃?有關「人力資源、資訊、財務、醫療專業、藥品、檢驗、採購、儀器物資、管理」等9面向,整合方式與成效是否應再行檢討作法、精進作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醫療體系整合總規劃與目標時程宜再協調管制,並請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楊應雄 陳碧涵
馬文君 王進士
五、針對區域醫療體系資源(含榮民總院、軍總醫院、分院與榮家等),進行全面水平整合規劃,宜速先就「醫療教研、醫師交流與醫技合作」等面相,優先予以整合規劃;另再就「醫療技術、藥品開發、醫療器材與衛材」等,結合國內、外機構、單位之研發生產能量,共同協力研究發展,創新突破共創多贏,落實照顧軍人軍眷、榮民榮眷與社會醫療服務之實,請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楊應雄 陳碧涵
馬文君 王進士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