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5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3年4月23日(星期三)上午9時5分至12時52分

地 點:紅樓3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陳歐珀 楊應雄 蔡煌瑯 李桐豪 林郁方 陳鎮湘 簡東明蕭美琴 邱志偉 陳唐山 詹凱臣 馬文君

(出席委員12人)

請假委員:江啟臣

列席委員:李貴敏 廖正井 吳育仁 盧秀燕 許添財 林佳龍 賴振昌鄭天財 邱文彥 姚文智 周倪安 蔣乃辛 孔文吉 薛 凌張慶忠 蘇清泉 呂學樟 潘維剛 呂玉玲 林鴻池 尤美女楊麗環 徐欣瑩 王惠美 顏寬恒

(列席委員25人)

列席人員:外交部部長林永樂及所屬人員

國防部作戰及計畫參謀次長室次長陳寶餘

經濟部政務次長杜紫軍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司長李偉強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處簡任技正張文興

原子能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周源卿(主任委員蔡春鴻請假)

核能研究所所長馬殷邦

內政部消防署副署長江濟人

台灣電力公司董事長黃重球

主 席:蕭委員美琴

專門委員:紀綉珠

主任秘書:鄭世榮

紀 錄:簡任秘書 趙弘靜

簡任編審 鄧 明

科 長 陳淑敏

專 員 陳國興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邀請外交部部長林永樂、國防部、經濟部、衛生福利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內政部消防署、台灣電力公司董事長報告「外國政府及NGO、NPO團體針對我國核四運轉及可能核災因應對策」,並備質詢。

(外交部部長林永樂、經濟部政務次長杜紫軍、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周源卿分別報告,委員楊應雄、蔡煌瑯、李桐豪、林郁方、陳歐珀、陳鎮湘、蕭美琴、邱志偉、陳唐山、簡東明、詹凱臣、蘇清泉、周倪安等13人質詢,均由外交部部長林永樂、亞太司公使回部辦事羅坤燦、國防部作戰及計畫參謀次長室次長陳寶餘、經濟部政務次長杜紫軍、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周源卿、核能研究所所長馬殷邦、內政部消防署副署長江濟人、台灣電力公司董事長黃重球即席答復。)

決定:

(一)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二)委員所提口頭或書面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相關單位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並副知本委員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委員陳歐珀、馬文君、江啟臣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通過臨時提案5案:

一、鑑於我國之政府、非政府組織(NGO)及非營利組織(NPO)長期致力於世界各地的人道援助,如2011年福島地震、2013年菲律賓風災。由於我國之國際處境艱難,往往無法正式加入國際組織,國際人道救援是我國少數可積極參與並有效擴展國際能見度之途徑。外交部應協助蒐集聯合國人道事務機構有關國際人道救援之共同作業規範,提供我國長期從事國際人道救援之組織參考,並製作從事國際人道主義救援工作之作業流程。此外,國防部在菲律賓風災、馬航空難皆參與救災,成效有目共睹。為求精益求精,外交部、國防部應每2年至少召開1次檢討會議,商討國際人道救援之作業流程,並將檢討報告送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以利善盡監督之職責。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陳唐山 蕭美琴

二、鑑於經濟部接受媒體訪問時,宣稱核四不運轉,台灣會缺電。最近一次是103年4月22日,經濟部能源局副局長兼核四專案辦公室主任吳玉珍表示,核四不商轉,短期替代能源無法取代核四,勢將面臨停限電風險。然而,早在75年8年13日,經濟部次長李模受訪問即表示,除非判斷4年後不會缺電,便不需新建電廠,暗指不建核四會缺電。沒核四就缺電的官方說法已經講了30年,政府部門對外發言應具實以告,爰此,經濟部應於1個月內整理歷年來對媒體發言有關沒核四會缺電之言論,並說明事後是否如宣稱造成缺電或限電的影響,並將報告送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以利善盡監督之職責。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陳唐山 蕭美琴

三、鑑於核四問題爭端再起,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表示核四未確保安全前,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不允許台電公司裝填燃料棒。然而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蔡春鴻曾在立法院答詢時坦言,核四在興建過程中,遇到包括換約、更改項目和工程延期等問題,是個「先天不良,後天也有點失調」的工程計畫,現階段尚未達到安全的程度,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無法對目前的核四廠安全背書,由於燃料棒放入反應爐就不能再取出─代表要運轉,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應以最嚴格的安全標準進行管制,以免引發核災,讓台灣成為下一個福島。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陳唐山 蕭美琴

四、鑑於經濟部能源局新出爐的「我國電力需求零成長評估報告」指出,我國年均電力需求量可降至1.41%,遠較台電公司提出的2.17%低,等於透露無須核四,就算核一、核二、核三廠如期除役也完全不缺電,在還無需祭出能源稅的情況下,只要政府部門落實節能,即無缺電風險。然而經濟部早已知道真相,卻還花納稅人的錢宣傳「穩健減核」,甚至拿缺電威脅恐嚇民眾。現今「非核家園」已納入「環境基本法」,而「環境基本法」第23條明定︰「政府應訂定計畫,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目標。」為確保台灣免於核災威脅,經濟部應積極推動再生性能源,擺脫對核能的依賴,並儘快著手節能,如改善工業區的生產設備能源效率,或是實施更多尖峰負載管理的措施,達到「脫核減碳」的目標。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陳唐山 蕭美琴

五、外交部應於2週內提供比利時、瑞士廢核後,所採取替代能源的來源及比例。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蔡煌瑯 蕭美琴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