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4年11月18日(星期三)上午9時8分至11時17分
地 點:紅樓301會議室
出席委員:蔡錦隆 江啟臣 黃偉哲 蕭美琴 李桐豪 陳鎮湘 林郁方詹凱臣 邱志偉 陳唐山 馬文君
(出席委員11人)
請假委員:蔡煌瑯 楊應雄
列席委員:陳歐珀 盧秀燕 許添財 孔文吉 邱文彥 楊麗環 賴振昌周倪安 黃昭順
(列席委員9人)
列席人員:僑務委員會政務副委員長信世昌及所屬人員(委員長陳士魁請假)
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吳松柏
海外信用保證基金董事長宮文萍
行政院主計總處專門委員巫忠信
主 席:黃召集委員偉哲
專門委員:紀綉珠
主任秘書:鄭世榮
紀 錄:簡任秘書 趙弘靜
簡任編審 鄧 明
科 長 黃美菁
專 員 陳國興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論事項
一、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關於僑務委員會主管信託基金:
(一)莊守耕公益基金。
(二)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基金。
二、審查僑務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及「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105年度預算書案。
(僑務委員會政務副委員長信世昌、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吳松柏、海外信用保證基金董事長宮文萍分別報告,委員蔡錦隆、江啟臣、黃偉哲、蕭美琴、林郁方、陳鎮湘、詹凱臣、邱志偉、許添財等9人質詢,均由僑務委員會政務副委員長信世昌、僑民處處長莊瓊枝、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吳松柏、海外信用保證基金董事長宮文萍即席答復。)
決議:
壹、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委員所提口頭及書面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僑務委員會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並副知本委員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貳、委員馬文君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參、僑務委員會主管信託基金審查結果:
一、莊守耕公益基金
(一)基金運用計畫部分:應依據業務收支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總收入:3萬7,000元,照列。
(三)總支出:4萬2,000元,照列。
(四)本期短絀:5,000元,照列。
二、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基金
(一)基金運用計畫部分:應依據業務收支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總收入:278萬1,000元,照列。
(三)總支出:294萬8,000元,照列。
(四)本期短絀:16萬7,000元,照列。
肆、僑務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105年度預算書案審查結果:
一、工作計畫或方針部分:應依據業務收支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收入總額:
(一)受贈收入:398萬3,000元,照列。
(二)財務收入:510萬元,照列。
三、支出總額:
(一)勞務成本:487萬2,000元,照列。
(二)管理費用:421萬1,000元,照列。
四、本期賸餘:0元,照列。
五、通過決議1項:
1.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配合政府政策,在海內外推廣華語文教育與文化交流,多面向推動文教工作(如辦理志工老師赴海外中文學校教學),然其師資來源有三:國內華語文系所學生、退休教師、及有代課經驗之大學生,師資水準不一,是否足以有效推展華語文教育,容有疑義,且國內仍有不少具合格教師證之流浪教師,召募志工教師應以其為優先;爰要求僑務委員會於3個月內研議志工教師之招募、培訓及服務內容之改善措施,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詹凱臣 陳鎮湘 黃偉哲
伍、僑務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105年度預算書案審查結果:
一、工作計畫或方針部分:應依據業務收支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收入總額:原列3,902萬4,000元,增列「業務收入」項下「保證業務收入」之「收回呆帳」5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952萬4,000元。
三、支出總額:原列3,722萬8,000元,減列「業務支出」項下「保證業務費用」之「服務費用」10萬元(含「差旅費」5萬元及「業務推廣費」5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712萬8,000元。
四、本期賸餘:原列179萬6,000元,增減互抵後,增列60萬元,改列為239萬6,000元。
五、通過決議7項:
1.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之承保、融資與業務拓展等事項之預算至為龐大,然每年編列預期收入與決算數差距甚大,況業務報告亦指出,104年度債權追回績效較去年同期大幅成長470%,財務收入績效也較去年同期增加365%,顯示該基金收入目標設定過低,恐造成績效成長之假象,難以呈現該基金施行成效,允宜檢討並根據實際情況來訂定每年預算收入目標。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邱志偉
2.有鑑於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係提供國外僑、臺商事業融資信用保證,經查(1)該基金營運收支結果已連續4年為賸餘,惟累計虧絀金額仍高,且保證手續費收入不足以支應業管費用;(2)貸未清償收回比率已逐年提升,惟歷年累計轉銷呆帳數額頗高,已逾該基金規模之六成,建請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允宜加強呆帳之收回率,並積極督策風險管控。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邱志偉
3.據經濟部投資業務處統計資料顯示,越南513事件受到損害之臺商家數約414家,惟海外信用保證基金推出之該專案受惠廠商家數僅22家,比率僅5.31%,似顯偏低,由於該專案提供之保證成數最高九成,條件優於其他一般授信案件,且免收取保證手續費,理應有更多受災損廠商對此專案有高度申貸意願,惟就實際執行成果觀之,與預期存有相當落差。綜上,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雖因應103年越南暴動事件即時推出「越南513專案」,惟受惠廠商有限,爰建請就該專案執行成效不佳之原因加以分析,如釐清災損範圍、潛在可受惠廠商家數、是否已存在類似專案、簡化流程、還款寬限期之設定等,俾作日後推出類似專案貸款之參考,落實政府政策之美意。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蕭美琴 邱志偉
4.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近年辦理業務進展有限,允應加強宣導,積極開拓業務或重新檢視信用保證要點各項規定,使更多僑、臺商瞭解該基金功能、可提供之協助及最新推出之專案,透過簡便方式獲得金融機構之資金融通,以嘉惠更多僑民、僑營事業及臺商事業,並增裕基金收入。
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陳鎮湘 黃偉哲
5.依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103年度年報「最近五年保證業績概況表」所示,近年其主要辦理業務未見成長,甚有微幅下降趨勢,營運績效仍待提升。又該基金主要收入為「保證業務收入」,包括保證手續費收入及收回呆帳等,近年在用人費用攀升之際,保證業務收入卻從101年度之2,923萬2,000元,滑落至105年度之2,219萬9,000元,減少703萬3,000元,減幅達24.06%。綜上,該基金近年辦理業務進展有限,允應加強宣導,爰建請積極開拓業務或重新檢視信用保證要點各項規定,使更多僑、臺商瞭解該基金功能、可提供之協助及最新推出之專案,俾利渠等透過簡便方式獲得金融機構之資金融通,以嘉惠更多僑民、僑營事業及臺商事業,並增裕基金收入。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蕭美琴 邱志偉
6.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因應103年越南暴動事件即時推出「越南513專案」災後重建貸款信用保證計畫,惟受惠廠商有限,據經濟部投資業務處統計資料顯示,越南513事件受到損害之臺商家數約414家,惟海外信用保證基金推出之該專案受惠廠商家數僅22家,比率僅5.31%,似顯偏低。該基金宜就該專案執行成效不佳之原因加以分析,如釐清災損範圍、潛在可受惠廠商家數、是否已存在類似專案、簡化流程、還款寬限期之設定等,俾作日後推出類似專案貸款之參考,落實政府政策之美意。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邱志偉
7.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雖因應103年越南暴動事件即時推出「越南513專案」災後重建貸款信用保證計畫,惟受惠廠商有限,該基金宜就該專案執行成效不佳之原因加以分析,如釐清災損範圍、潛在可受惠廠商家數、是否已存在類似專案等,以利日後推出類似專案貸款之參考,落實政府政策之美意。
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陳鎮湘 黃偉哲
陸、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關於僑務委員會主管信託基金之「莊守耕公益基金」及「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基金」審查完竣,審查結果送財政委員會彙整後提報院會,院會討論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柒、僑務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及「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105年度預算書案審查完竣,審查結果提報院會,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黃召集委員偉哲作補充說明。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