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4年11月25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16分
地 點:紅樓301會議室
出席委員:蔡錦隆 楊應雄 李桐豪 陳鎮湘 蕭美琴 林郁方 江啟臣馬文君 黃偉哲 邱志偉
(出席委員10人)
請假委員:陳唐山 詹凱臣 蔡煌瑯
列席委員:陳歐珀 許添財 林德福 李貴敏 鄭天財 盧秀燕 周倪安邱文彥 楊瓊瓔 陳明文 賴振昌 葉津鈴 高金素梅 陳怡潔呂學樟 潘維剛 顏寬恒
(列席委員17人)
列席人員:國防部副部長鄭德美及所屬人員(部長高廣圻請假)
內政部役政署副署長梁國輝
主 席:陳召集委員鎮湘
專門委員:紀綉珠
主任秘書:鄭世榮
紀 錄:簡任秘書 趙弘靜
簡任編審 鄧 明
科 長 黃美菁
專 員 陳國興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邀請國防部部長高廣圻報告「四個月軍事訓練問題檢討及革新作法」,併請內政部役政署派員列席,並備質詢。
(國防部副部長鄭德美、訓練參謀次長室次長陳曉明報告,委員蔡錦隆、楊應雄、李桐豪、林郁方、蕭美琴、陳鎮湘、許添財、江啟臣、黃偉哲等9人質詢,均由國防部副部長鄭德美、資源規劃司司長陳正棋、全民防衛動員室主任殷榮源、政治作戰局副局長鄭昇陽、訓練參謀次長室次長陳曉明、作戰及計畫參謀次長室助理次長唐華、陸軍司令部參謀長全子瑞即席答復。)
決定:
(1) 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2) 委員所提口頭及書面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國防部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並副知本委員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3) 委員邱志偉、馬文君、楊瓊瓔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通過臨時提案1案:
一、行政院及國防部雖能正視國軍志願役因公一等殘人員之撫卹慰助,於今(104)年中秋節前核發秋節慰助金及每月安養津貼,惟卻只核予尉級(含)以下,排除校級(含)以上人員。經查75年少校12級軍官之月俸為20,410元,95年上尉12級軍官之月俸為61,185元,後者上尉每月薪俸為前者少校之三倍,故以校級(含)以上人員的薪資待遇較為優渥為由將渠等排除,顯未符實況,且以階級區隔,造成對因公受傷者撫卹照顧的差別待遇,實欠公允。爰建請行政院及國防部能體察實情,於104年12月底前修訂現行規定,核予校級因公一等殘人員發放三節慰問金及每月安養津貼,彰顯平等照顧因公重度傷殘志願役軍人之德政。
提案人:陳鎮湘 楊應雄 蔡錦隆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