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交通委員會第2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間:中華民國105年6月20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下午1時58分
地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鄭寶清 李昆澤 鄭運鵬 陳歐珀 蕭美琴
鄭天財Sra.Kacaw 趙正宇 陳素月 簡東明Uliw.Qaljupayare
葉宜津 林俊憲 陳雪生 李鴻鈞 劉櫂豪 顏寬恒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鍾孔炤 江啟臣 陳怡潔 黃偉哲 林岱樺
廖國棟Sufin.Siluko 徐永明 陳亭妃 王定宇
蔡適應 羅致政 鍾佳濱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林德福 賴士葆 徐榛蔚 盧秀燕 曾銘宗 陳賴素美
黃昭順 王惠美 孔文吉 蔣乃辛 蔡易餘 施義芳
高金素梅 賴瑞隆 邱志偉 管碧玲 何欣純 張麗善
呂玉玲 呂孫綾 羅明才 吳志揚 周陳秀霞 陳宜民
委員列席37人
列席官員:交通部 部 長 賀陳旦
政務次長 王國材
航政司 司 長 陳進生
郵電司 司 長 王廷俊
路政司 司 長 林繼國
技監室 技 監 鄭賜榮
會計處 處 長 洪玉芬
人事處 處 長 林能進
高速鐵路工程局 局 長 胡湘麟
民用航空局 副 局 長 何淑萍
臺灣鐵路管理局 副 局 長 鹿潔身
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長 劉維琪
執 行 長 鄭光遠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長 翁文祺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長 曾大仁
總 經 理 蕭登科
桃園航勤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長 張建隆
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總 經 理 張有恆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長 張志清
陽明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總經理 林文博
台灣航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長 張義源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長 蔡力行
中華顧問工程司 董 事 長 尹承蓬
執 行 長 陳茂南
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長 李建中
總 經 理 王炤烈
主 席:陳召集委員雪生
專門委員:黃輝嘉
主任秘書:金允成
紀 錄:簡任秘書 李美珠 研 究 員 游亦安 簡任編審 陳淑玫
科 長 黃彩鳳 專 員 鄧可容 薦任科員 黃姵瑜
薦任科員 郭佳勳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邀請交通部部長賀陳旦就「交通部得實質掌控事業單位(臺灣鐵路管理局、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桃園航勤股份有限公司、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陽明海運股份有限公司、台灣航業股份有限公司、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等)經營現況及未來展望」列席報告,並備質詢。
(本日會議由交通部部長賀陳旦及航政司司長陳進生報告後,計有委員鄭寶清、李昆澤、鄭運鵬、陳歐珀、蕭美琴、鄭天財、趙正宇、陳素月、簡東明、葉宜津、林俊憲、黃昭順、李鴻鈞、劉櫂豪、陳雪生、鍾佳濱、江啟臣、施義芳、林岱樺及陳宜民等20人提出質詢,均經交通部部長賀陳旦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委員林德福、徐榛蔚、蔡適應、吳志揚及顏寬恒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通過臨時提案5項:
一、有鑑於政府本應為財政開源節流,交通部本應嚴格督導其所屬之臺灣鐵路管理局、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台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陽明海運股份有限公司、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等事業單位及其轉投資之公司,並要求其營運績效。爰此,建請交通部對於其所屬事業單位及其轉投資之公司於105(今)年度盈餘,應成長20%,若未達此標準則應檢討該所屬事業或轉投資公司負責人之責任。
提案人:鄭寶清 劉櫂豪 陳歐珀 李昆澤鄭天財 鄭運鵬 陳雪生 趙正宇
二、有關交通部所屬事業及財團法人董事長、董事及總經理等經理人未能迴避任用,爰要求交通部要求所屬國營事業、財團法人及所屬投資事業,一個月內提報所有經理人之三等親屬在該公司及子公司內任職狀況。
提案人:鄭運鵬 葉宜津 鄭寶清 鄭天財趙正宇 劉櫂豪
三、中華顧問工程司因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限制,不得執行技術顧問業務,在轉投資台灣世曦工程顧問公司之後,已無任何業務。但員額從公司化後35人膨脹到目前50人,支出從1億4千萬元膨脹超過2億元,顯不合理,爰要求交通部半年內研議中華顧問工程司存廢之條件,將財產捐回交通部,人員併入台灣世曦工程顧問公司之可行性。
提案人:鄭運鵬 葉宜津 鄭寶清 鄭天財趙正宇 劉櫂豪
四、資訊的取得是學生平等受教權的基本權利,同時也是降低偏鄉與都會的差距,但是目前偏鄉及花東地區的固網寬頻僅有12Mbps,少數達到50Mbps,距離都會區的500Mbps及1Gbps(1024Mbps),落差甚大,此表示偏鄉及花東地區的學生無法迅速經由網路取得資訊,嚴重影響其資訊取得的平等權利。
就中華電信而言,2016年為全球前500大品牌企業(Brand Finance公布資料)及全球電信業500大品牌之一,104年並以稅後純益428.06億元,成為服務業最賺錢企業第二名,顯示出都會區消費者以實際的消費行為,表達對中華電信優質產品與服務的認同。惟亦應將此認同平等給予偏鄉及花東地區的學生。爰要求交通部督促中華電信對於偏鄉及花東地區學校應於一年內達到100Mbps的固網寬頻升速服務,俾達到公平資訊取得的基本權利。
提案人:鄭天財 鄭運鵬 鄭寶清 陳雪生趙正宇 劉櫂豪 葉宜津
五、台鐵在日據時期進用很多比例的原住民在鐵路局服務;台灣光復後,鐵路局也進用很多原住民,惟現在台鐵愈來愈少的原住民工作人員,甚至103年因為沒有依法足額進用原住民,還要繳納代金。例如:桃機公司員工500多人,只進用6人,與原住民佔桃園人口(3%多)相比,顯有不足。
爰要求交通部督促台鐵、桃機、中華郵政、台灣港務公司於職缺進用時,即應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所定比例,並鼓勵高鐵、桃園航勤、中華電信、台灣航業、台灣世曦工程依前揭法律進用原住民,俾促進原住民的就業機會。
提案人:鄭天財 鄭寶清 劉櫂豪 陳歐珀鄭運鵬 陳雪生 趙正宇 葉宜津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