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26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5年6月1(星期三)上午9時至13時28分

地 點:紅樓301會議室

出席委員: 羅致政 林昶佐 劉世芳 江啟臣 蔡適應 徐志榮 王定宇陳亭妃 呂孫綾 呂玉玲 馬文君 王金平(出席委員12人)

列席委員:鄭天財 林德福 蕭美琴 陳歐珀 吳志揚 李彥秀 鍾孔炤顏寬恒 徐國勇 簡東明 黃偉哲 徐榛蔚 盧秀燕 徐永明蔣乃辛 賴士葆 孔文吉 陳明文 蔡易餘 賴瑞隆 邱志偉鍾佳濱 林俊憲 陳怡潔 張麗善 姚文智 羅明才 王惠美周陳秀霞 陳賴素美(列席委員30人)

列席人員: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李翔宙及所屬人員

主 席:劉召集委員世芳

專門委員:紀綉珠

主任秘書:鄭世榮

紀 錄:簡任秘書 廖曼利

簡任編審 鄧 明

科 長 黃美菁

專 員 林淑梅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邀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李翔宙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李翔宙報告,委員羅致政、王定宇、劉世芳、江啟臣、蔡適應、徐志榮、林昶佐、陳亭妃、馬文君、蕭美琴、陳歐珀、李彥秀、邱志偉、呂孫綾、徐榛蔚、徐永明、孔文吉及林俊憲等18人質詢,均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李翔宙、副主任委員李文忠及所屬主任秘書呂嘉凱、法規會執行秘書黃進興、事業管理處處長楊駕人、人事處處長蔡英良、就養養護處處長趙秋瀛、高雄榮民總醫院院長劉俊鵬、台中榮民總醫院院長許惠恒、台北榮民總醫院院長張德明及服務照顧處處長林夏富等即席答復。)

決定:

一、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二、委員所提口頭及書面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本會各委員並副知本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委員徐榛蔚、廖國棟及黃昭順等3人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臨時提案2案

一、有鑑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之轉投資事業,在董事長、總經理、董事與監察人之派任,雖依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投資事業機構會派董事及監察人管理要點」之規定,然此規定無論在資格、遴選標準,皆有為高階將領量身訂做之疑慮,且多數轉投資事業之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等之月薪與不固定薪資,甚有超過年收入千萬之虞,爰此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2個月內,召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投資事業機構會派董事及監察人管理要點」改革之檢討會議,並將會議紀錄與檢討報告,送至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案人:劉世芳 羅致政 陳亭妃

王定宇 蔡適應 呂孫綾

林昶佐

決議:修正通過。

二、查面對全國近40萬榮民,過去8年馬政府一向遵守憲法,健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的運作,克盡照顧榮民之工作,且做好退除役官兵輔導與安置的工作亦是世界潮流,美國、澳洲、韓國等各國皆設有專責機關辦理軍人退輔相關事務。

近來新政府上任後推動改良式募兵制,亦認同「建構完善退後『出路』是募兵制成功的重要因素,國家對於退除役官兵的關懷與照顧,可間接鼓勵年輕人加入國軍行列。」爰此,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恪遵憲法賦予之基本任務,持續堅定維護退除役官兵權益,於就學、就業、就醫、就養等各方面給與完善之照顧與協助,不可懈怠。

提案人:江啟臣 徐志榮 馬文君

劉世芳

決議:照案通過。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