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2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5年6月2日(星期四)上午9時1分至12時35分
地 點:紅樓3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林昶佐 陳亭妃 劉世芳 王定宇 羅致政 江啟臣 蔡適應呂玉玲 徐志榮 呂孫綾 馬文君 王金平(出席委員12人)
列席委員:林德福 鄭天財 陳宜民 徐永明 徐國勇 孔文吉 顏寬恒鄭運鵬 陳歐珀 盧秀燕 鍾佳濱 吳志揚 柯志恩 蔣乃辛林麗蟬 黃昭順 徐榛蔚 陳明文 賴士葆 張麗善 何欣純賴瑞隆 林俊憲 蔣萬安 姚文智 張宏陸 許毓仁 蔡易餘羅明才 許淑華 李彥秀 顧立雄 邱志偉 鍾孔炤 王惠美 高金素梅 周陳秀霞 陳賴素美(列席委員38人)
列席人員:外交部部長李大維及所屬人員
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何啟功(部長林奏延請假)
主 席:劉召集委員世芳
專門委員:紀綉珠
主任秘書:鄭世榮
紀 錄:簡任秘書 廖曼利
簡任編審 鄧 明
科 長 黃美菁
專 員 林淑梅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邀請外交部部長李大維、衛生福利部部長林奏延報告「我國參與2016年世界衛生大會(WHA)之成果檢討與展望」,並備質詢。
(外交部部長李大維及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何啟功報告,委員林昶佐、陳亭妃、江啟臣、王定宇、羅致政、蔡適應、劉世芳、呂玉玲、徐志榮、徐永明、陳宜民、呂孫綾、馬文君及邱志偉等14人質詢,均由外交部部長李大維及所屬亞非司副司長鄭維、北美司副司長姚金祥、拉美司司長曹立傑、歐洲司司長高安、領事事務局副局長羅添宏、國組司副司長莊麗馨、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何啟功及所屬國際合作組技監許明暉等即席答復。)
決定:
一、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二、委員所提口頭及書面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相關單位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本會各委員並副知本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委員許淑華及王惠美等2人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臨時提案2案
一、我國今年繼續以中華台北名義參加2016年世界衛生大會,民主進步黨在過去數年間不斷批評執政黨使用中華台北是喪權辱國的行為,惟民主進步黨執政之衛生福利部長林奏延在世界衛生大會之五分鐘演講中不但未比照往年出席之歷任部長於會議演講中提及台灣,並且有關林部長遞交抗議信之方式,先公開否認有抗議信存在,後又以私下方式遞交之,更顯有喪權辱國之嫌。為確保衛生福利部林部長之行為並未喪權辱國,爰要求衛生福利部應於1週內將衛生福利部部長林奏延所遞交給WHO秘書長之抗議信原文送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俾利國人瞭解林奏延部長於世界衛生大會之表現。
提案人:徐志榮 呂玉玲 江啟臣
馬文君
決議:本案不通過。【採舉手表決,表決結果:在場委員7人,贊成者2人,反對者4人,贊成者少數,不通過。】
二、本次參加世界衛生大會外交部表示,對於稱呼問題,歷來都是併用,這次也一樣,沒有改變;關鍵前提是,我方幾次對外說明,包括函復給世界衛生組織的信函當中,都已清楚強調:台灣參與WHA,與任何政治框架並無關聯。為讓國人清楚了解外交部捍衛國格之施政成績,爰要求外交部應於1週內將函復給世界衛生組織之相關信函送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案人:徐志榮 呂玉玲 江啟臣
馬文君
決議:本案不通過。【採舉手表決,表決結果:在場委員7人,贊成者2人,反對者4人,贊成者少數,不通過。】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