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38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5年7月11日(星期一)上午9時2分至11時56分

地 點:紅樓301會議室

出席委員:蔡適應 林昶佐 江啟臣 王定宇 呂孫綾 羅致政 陳亭妃 劉世芳 徐志榮 呂玉玲 馬文君 王金平(出席委員12人)

列席委員:鄭天財 陳怡潔 鍾佳濱 徐永明 林德福 李彥秀 陳明文黃昭順 吳志揚 賴士葆 鄭運鵬 蔣乃辛 林俊憲 何欣純張麗善 徐榛蔚 高潞.以用.巴魕剌 Kawlo.Iyun.Pacidal 周陳秀霞 陳賴素美(列席委員19人)

列席人員:僑務委員會委員長吳新興及所屬人員

主 席:劉召集委員世芳

專門委員:紀綉珠

主任秘書:鄭世榮

紀 錄:簡任秘書 廖曼利

簡任編審 鄧 明

科 長 黃美菁

專 員 林淑梅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邀請僑務委員會報告「英翔專案僑務互動執行成果及未來僑務工作方向」,並備質詢。

(僑務委員會委員長吳新興報告,委員蔡適應、王定宇、江啟臣、羅致政、陳亭妃、劉世芳、徐志榮、呂玉玲、徐永明、馬文君、林俊憲及鍾佳濱等12人質詢,均由僑務委員會委員長吳新興、常務副委員長呂元榮及所屬僑商處副處長賴麗瑩、僑民處處長郭大文、綜合規劃處處長榮幼娥等即席答復。)

決定:

(一)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二)委員所提口頭及書面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僑務委員會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本會各委員並副知本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委員呂孫綾及林昶佐等2人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臨時提案3案

一、日前發生台塑越鋼廠事件,然對此經濟部部長說:「從這個案子就可以給我們所有的企業界(啟發),在所謂的投資布局的時候,你的企業社會責任、環境責任要並重。」外交部更以新聞稿指出「外交部呼籲所有臺商企業應遵守當地環保法規,並勇於承擔企業社會責任,以免損害我國家整體形象,甚至影響對外關係。」

看到政府以「切割」的態度處理本案,已引發海外投資廠商之恐慌與不安。其實臺商在海外經營事業,遭遇之困難牽涉範圍廣泛且複雜,政府若無法成為臺商之後盾,「新南向政策」恐將淪為口號,爰此,要求僑務委員會加強海外臺商聯繫工作,協助海外臺商因應當地國可能之情勢變化。

提案人:江啟臣 馬文君 徐志榮

呂玉玲

決議:照案通過。

二、鑒於台塑越南河靜鋼鐵廠傳出疑似廢水排放問題,致魚貝類死亡,遭越南政府判處罰款。雖越南政府於105年6月30日公布「台塑河靜鋼廠在測試運行過程中排放廢水導致環境污染之調查報告」,但此案狀況不明仍亟待政府相關單位,積極協處,維護我國臺商於世界各地合法投資之權利。爰此,建請僑務委員會於2週內會同外交部、經濟部、勞動部,提出因應對策,以避免新南向政策發展受到影響,並防止當地發生排華暴動,以具體保障我國臺商,持續提升國人赴外投資之信心與意願。

提案人:劉世芳 王定宇 羅致政

蔡適應

決議:照案通過。

三、針對台塑越南河靜鋼鐵廠,疑似發生當地居民圍廠抗爭,並遭越南政府以造成污染為由,處以高額罰鍰,至今無法正式營運,恐導致我國臺商及政府在越南重大投資遭受重大損失乙案。我國臺商在越南投資金額並創造越南就業機會均名列前茅,越南亦屬政府新南向政策開展重要據點,台塑在越南中部河靜省鋼鐵廠投資106億美元(3,412億元台幣),是越南最大的外資投資案,也是東南亞最大的同類煉鋼廠,是否造成污染,外交部及僑務委員會應查明該案真相,如台塑並未在越南造成任何污染,而是越南政府無理刁難,相關部門應全力提供相關協助,以維護我國臺商及政府權益。

提案人:王定宇 羅致政 蔡適應

劉世芳

決議:照案通過。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