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間:中華民國105年11月21日(星期一)上午9時3分至9時56分

中華民國105年11月24日(星期四)上午9時2分至下午1時12分

地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鄭天財Sra.Kacaw 林俊憲 蕭美琴 陳雪生 葉宜津

鄭運鵬 陳歐珀 鄭寶清 李昆澤 簡東明Uliw.Qaljupayare

趙正宇 陳素月 李鴻鈞 劉櫂豪 顏寬恒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黃偉哲 孔文吉 李彥秀 吳志揚 江啟臣

廖國棟Sufin.Siluko 徐榛蔚 林德福 劉世芳

蔣乃辛 陳明文 邱志偉 張麗善 蔡易餘 陳怡潔

鍾孔炤 陳賴素美 黃昭順 賴瑞隆 何欣純 周陳秀霞

高金素梅 鍾佳濱 徐永明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施義芳 呂玉玲 楊鎮浯 羅致政 陳亭妃 羅明才

委員列席31人

列席官員: 11月21日(星期一)

交通部 部 長 賀陳旦

路政司 副 司 長 張舜清

會計處 處 長 洪玉芬

運輸研究所 所 長 吳玉珍

副 所 長 陳天賜

主計室 主 任 連小瑩

運輸計畫組 組 長 張舜淵

運輸工程組 組 長 許書耕

運輸安全組 組 長 張開國

運輸經營管理組 組 長 張朝能

運輸資訊組 組 長 陳其華

綜合技術組 組 長 張瓊文

港灣技術研究中心 主 任 邱永芳

秘書室 主 任 李淑惠

行政院主計總處 研究委員 黃耀生

11月24日(星期四)

交通部 部 長 賀陳旦

常務次長 范植谷

航政司 司 長 陳進生

會計處 處 長 洪玉芬

法規委員會 執行秘書 李明慧

民用航空局 局 長 林國顯

副 局 長 方志文

空運組 組 長 韓振華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但昭璧

觀光局 局 長 周永暉

副 局 長 張錫聰

業務組 組 長 賴炳榮

臺灣鐵路管理局 副 局 長 何獻霖

勞動部 政務次長 郭國文

勞動關係司 司 長 王厚偉

勞動福祉退休司 司 長 孫碧霞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副主任委員 黃天牧

證券期貨局 副 局 長 周惠美

銀行局 副 局 長 莊琇媛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 副 處 長 吳政學

簡任消保官 王德明

主 席:陳召集委員雪生

專門委員:黃輝嘉

主任秘書:金允成

紀 錄:簡任秘書 李美珠 研 究 員 游亦安 簡任編審 陳淑玫

科 長 黃彩鳳 專 員 鄧可容

11月21日(星期一)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論事項

繼續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單位預算。

決議: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單位預算,處理完畢,內容如審查結果。

審查結果:

二、歲出部分

第14款 交通部主管

第5項 運輸研究所原列4億7,222萬5千元,減列「委辦費」1,891萬元(科目自行調整)、連同原減列之「國內旅費」10萬元、第2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管理」之「設備及投資」50萬元,共計減列1,951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4億5,271萬5千元。

本項另有委員提案17案,不予處理:

(一)鑑於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06年度「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項下「海空運科技研究計畫」(10,390千元)、「低碳運輸系統發展計畫」(35,321千元)兩項計畫經費。

但兩項計畫下「委辦費」卻分別編列有6,030千元及19,350千元,其「委辦費」占總計畫預算比率前者竟然達58%,後者也達54%。因其「委辦費」所列之計畫內容,本屬於交通部運研所業務,若其委辦經費比率過高,該所之業務功能性重疊性令人存疑。因此。爰提案先行凍結「海空運科技研究計畫」(10,390千元)、「低碳運輸系統發展計畫」(35,321千元)以上兩項計畫各10%。

提案人:簡東明 鄭天財 陳雪生 林俊憲 顏寬恒 

(二)運輸研究所港研中心,106年起新增辦理綠色海洋與航安科技發展計畫,總經費高達2億1,000萬元,分四年辦理,106年編列預算4,800萬2千元。但此項計畫實質內容過去均已辦理,僅計畫名稱不同。而且分析本項預算,幾為購置物品、機械、資訊費用,實際研究卻委外辦理。爰刪除本項預算全部及本項計畫。

提案人:葉宜津 鄭寶清 趙正宇 陳歐珀 陳素月 劉櫂豪 林俊憲 

(三)運輸研究所港研中心,106年起辦理運輸環境災防技術與發展研究計畫,總經費6,000萬元,分四年辦理,106年編列預算1,444萬3千元。但此項計畫有關橋梁、地層下陷等議題均有公路總局、高鐵局等單位職掌,且均已編列預算執行改善中。其餘有關港灣構造、發展趨勢,亦均已研究多年。且分析本項預算內容,亦係物品、機械、設備採購,實際研究亦係委外辦理。爰刪除本項預算全部及本項計畫。

提案人:葉宜津 鄭運鵬 鄭寶清 趙正宇 陳歐珀 陳素月 劉櫂豪 林俊憲 

(四)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06年度預算於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項下編列海空運科技研究計劃1,039萬元,以精進海空運資料庫,提升研究輔助及政策研擬之能力。惟我國相關國籍航空公司欲成立廉價航空公司時,運研所提出不適合成立之研究成果交給民航局,交通部卻仍然支持我國籍航空公司成立,惟營運不佳,目前我國國籍航空公司成立兩家廉價航空公司,已有一家於今年中結束營業。顯示運研所之相關研究成果對交通部並無實質幫助。爰此,建議刪除本筆預算300萬元。

提案人:陳素月 陳歐珀 趙正宇 葉宜津 劉櫂豪 李昆澤 林俊憲 

(五)海空運科技研究計畫中,編列蒐集及購買海運資料庫所需更新資料,有亞太區域與其他區域間主要貨櫃航線、區域航線、貨櫃港口設施與營運及時間序料資料100萬元,但此等資料,港務公司及航港局均應有現成資料,實無必要編列。爰刪除100萬元。

提案人:葉宜津 鄭寶清 趙正宇 陳歐珀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 林俊憲 

(六)海空運科技研究計畫編列100萬元蒐集及購買空運資料庫所需更新資料,如我國民航機場及主要國際機場航線、運能、設施營運概況、IATA Market IS起迄客量與移動路徑及機場航網資料,但此項業務為民航局業務,平時亦有此部分資料,實無再行蒐集及購買必要。爰予以刪除100萬元。

提案人:葉宜津 鄭寶清 趙正宇 陳歐珀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 林俊憲 

(七)低碳運輸系統發展計畫編列一般事務費,其內容有配合科技基本法及產業創新條例規定,持續辦理科技研究計畫創新技術盤點、專利可行性分析及申請建議,並協助技術推廣授權;為瞭解民眾旅運需求,進行健保承保與醫療資料及高中職學生學籍資料之蒐集與彙整工作。上述二項工作,非屬交通業務,亦與低碳運輸毫無關係。爰刪除340萬元。

提案人:葉宜津 鄭運鵬 鄭寶清 趙正宇 陳歐珀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 林俊憲 

(八)運研所106年度歲出計畫–低碳運輸系統發展計畫–業務費–一般事務費–配合科技基本法及產業創新條例規定,辦理創新技術盤點編列140萬,我國計程車產業面臨UBER公司之挑戰,面臨轉型之問題,而該公司亦有法規上之問題無法突破,惟運研所卻未針對此類新型態計程車提出解決之道,導致該公司既違法又營業。爰提案刪減全數預算。

提案人:趙正宇 鄭寶清 陳歐珀 陳素月 葉宜津 李昆澤 劉櫂豪 林俊憲 

(九)低碳運輸系統發展計畫編列120萬元建置預約式無障礙小客車運輸服務資訊平台。但現行無障礙小客車預約並無困難,復康巴士運行亦屬順暢,實不知運研所建置此項平台目的為何,其亦不可能經營此項業務。爰予以刪除本項費用120萬元。

提案人:葉宜津 鄭寶清 趙正宇 陳歐珀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 林俊憲 

(十)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於106年度於「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之「低碳運輸系統發展計畫」項下編列3,532萬1千元,主要用來成立陸路運輸溫室氣體排放資料庫、並進行運輸部門節能減碳策略分析等等。交通部運輸研究所並同時研究推動大眾運輸普及化及自行車路網建構等等。然我國機車汽車數量仍逐年成長,機車從89年1,142萬輛成長到105年9月1,367萬輛,汽車亦從89年560萬輛成長到780萬輛,顯見運研所長期以來所做的研究並未有顯著效果,大眾運輸系統仍不符合民眾需求,交通工具排碳量仍居高不下。爰此,提案凍結五分之一,待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提出完整書面報告說明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寶清 李昆澤 劉櫂豪 陳素月 趙正宇 鄭運鵬 葉宜津 林俊憲 陳歐珀 

(十一)運輸研究業務,新增離岸風能海下工程技術研發計畫,分四年辦理,總經費4億6,000萬元,106年度編列5,000萬元。但此項計畫和運輸業務毫無關係。爰刪除本項預算全部及計畫。

提案人:葉宜津 鄭寶清 趙正宇 陳歐珀 陳素月 劉櫂豪 林俊憲 

(十二)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於106年度預算運輸研究業務項下編列5,000萬元進行離岸風能海下工程技術研發計畫。細看其計畫工作內容包括離岸風電海氣象觀測與預測技術發展、水工模擬試驗、離岸風塔水下技術研發等等,而預期成果包括提供風電產業營運相關資訊,提升風機水下技術、風電區及港區航行安全等。

該計畫內容與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業務職掌並無相關之處,預算書中亦未說明該計畫是否已由行政院核定,編列方式與預算法不符,建議本筆預算全數刪除。

提案人:陳素月 葉宜津 趙正宇 陳歐珀 林俊憲 

(十三)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於106年度於「運輸研究業務」之「離岸風能海下工程技術研發計畫」項下編列5,000萬元,主要用來作為離岸風電海氣象觀測與預測技術發展、水工模擬試驗、離岸風塔水下技術研發、航行安全評估、港區空間利用等研究,其中600萬元用來辦理相關研發計畫。惟據查,該計畫應屬經濟部負責之業務,且海下工程和交通運輸研究之關聯性,仍有討論空間。爰此,提案刪減5,000萬元。

提案人:鄭寶清 趙正宇 陳歐珀 陳素月 葉宜津 劉櫂豪 林俊憲 

(十四)有鑑於運輸研究所106年度歲出第14款第5項第3目「運輸研究業務」工作計畫「04離岸風能海下工程技術研發計畫」編列經費5,000萬元。本計畫屬新增計畫,期程自106年至109年,總經費4億6,000萬元,本年度首編費用5,000萬元。然本計畫從預算書說明欄無從得知是否經行政院正式核定,即逕行編列該項預算,稍嫌草率,恐有浮編之嫌。爰擬全數刪除該項計畫首年度編列經費5,000萬元。

提案人:陳歐珀 鄭寶清 趙正宇 陳素月 葉宜津 劉櫂豪 林俊憲 

(十五)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06年度新增「離岸風能海下工程技術研發計畫」,計畫期程106–109年,總經費4億6,000萬元,106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5,000萬元。惟離岸風能研究發展應屬經濟部及能源局業務範疇,且能源局106年度亦新增研究計畫「離岸風場區塊開發海域環境建構計畫」編列9,218萬元經費,因此運研所106年度新增離岸風能相關研究計畫,恐不符交通運輸研究範疇,且與經濟部能源局研究計畫有重複編列之虞。爰此運輸研究所106年度「運輸研究業務」項下「離岸風能海下工程技術研發計畫」編列5,000萬元,應全數刪除。

提案人:劉櫂豪 鄭寶清 趙正宇 陳歐珀 陳素月 葉宜津 林俊憲 

(十六)106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預算,歲出項目「運輸研究業務」項下「離岸風能海下工程技術研發計畫」編列50,000千元。離岸風力發電係屬經濟部能源局重大推廣項目,該項計畫中除航行安全評估、港區空間利用研究之外,剩餘計畫幾乎與運輸研究無關。爰此,提案刪減「運輸研究業務」項下「離岸風能海下工程技術研發計畫」25,000千元。

提案人:李鴻鈞 鄭寶清 趙正宇 葉宜津 林俊憲 劉櫂豪 

(十七)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06年度預算「運輸研究業務」項下「離岸風能海下工程技術研發計畫」預算編列5,000萬元,該項計畫為4年計畫,總預算預計編列4億6,000萬元,惟該項計畫尚未經行政院核定,編列預算有違預算法之相關規定。爰此,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06年度預算「離岸風能海下工程計術研發計畫」預算編列5,000萬元,應予全數凍結,待行政核定計畫,並提出書面報告至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趙正宇 鄭運鵬 鄭寶清 陳歐珀 陳素月 葉宜津 劉櫂豪 林俊憲 

11月24日(星期四)

邀請交通部部長賀陳旦率同所屬就「復興航空停航事件暨國籍航空公司營運現況」列席報告,並備質詢。

(本日會議由交通部部長賀陳旦及民用航空局局長林國顯報告後,計有委員鄭寶清、趙正宇、李昆澤、陳歐珀、鄭運鵬、鄭天財、林俊憲、葉宜津、蕭美琴、陳素月、顏寬恒、李鴻鈞、陳亭妃、劉櫂豪、徐榛蔚、施義芳、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鍾孔炤、楊鎮浯及陳雪生等20人提出質詢,均經交通部部長賀陳旦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委員簡東明、徐榛蔚及劉建國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通過臨時提案8項:

一、雖因應復興航空公司無預警停飛事件,交通部已協調華信航空於12月1日前以定期包機方式飛航臺北–花蓮及臺中–花蓮航線。然而定期包機僅屬於短期紓困之方案,無法保障東部至西部的空中交通常態性與便利性,亦容易讓民眾無所適從。爰此,要求交通部責成民用航空局,立即洽商國籍航空公司辦理花蓮至台中、台北等主要城市之定期航班,以確保花東居民基本的交通權利。

提案人:蕭美琴 鄭運鵬 葉宜津 林俊憲 李鴻鈞 劉櫂豪 

二、花蓮航空站自擴建後,目前年容量可達364萬人次,為我國第四大機場。然而,其客運量卻逐年下滑,於民國85年之客運量為1,595,466人次,104年為119,232人次,下滑13倍。據最新統計104年度機場利用率為3.3%,105年原推估利用率為5.49%,經此次復興停飛事件後,預計利用率將再下探。為確保國家資源有效利用,爰此,要求交通部應該針對花蓮機場,研擬一套振興計畫,並結合觀光之需求,以期能提高機場使用率。

提案人:蕭美琴 鄭運鵬 葉宜津 林俊憲 李鴻鈞 劉櫂豪 

三、復興航空無預警宣布解散,遺留的四大爛攤子,包括旅客滯留、股東套牢、債權人與員工權益難保等,惟民用航空業設立及航權分配,都是必須經特許,具有高度公益性質,為避免復興航空惡意解散情事再度發生,爰請交通部研擬修改民航法,民用航空業之董事會(一)增設勞工董事,(二)增設公益董事或監察人,並由主管機關指派。

提案人:鄭運鵬 鄭寶清 葉宜津 劉櫂豪 林俊憲 陳亭妃 

四、雖因應復興航空公司無預警停飛,行政院已協調航空公司來支援部分航線之營運,以維護旅客權益。然而,受支援之航線皆為不經濟航線,例如台北–花蓮、台中–花蓮等,長期下來的虧損,將非前來支援之航空公司所能擔負,進而影響其長期經營的意願。適逢交通部將重新分配航權,爰此,建請交通部應將原復興熱門航線分配予前來支援之航空公司,亦即,將不經濟航線與熱門航線包裹分配,平衡其經營成本,以期能讓不經濟航線得以永續經營、保障當地居民交通的權利。

提案人:蕭美琴 鄭運鵬 葉宜津 林俊憲 李鴻鈞 劉櫂豪 陳亭妃 

五、雖因應復興航空公司無預警停飛,該公司已提出6億元來支付員工薪資、資遣等費用,此數額僅是依據勞基法之相關規定來編列。據查,復興航空目前員工為1,756員,亦即,平均每人可獲34萬元。然而考量到資深、資淺員工之差異,每人可獲得之保障亦不相同。爰此,要求交通部應主動聯繫勞動部,以「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來作為本案之處理原則,以維護復興航空員工之權益。

提案人:蕭美琴 鄭運鵬 葉宜津 林俊憲 劉櫂豪 陳亭妃 

六、復興航空公司董事會決議公司解散,其旗下子公司龍騰旅行社及國盛旅行社,除龍騰旅行社之網站貼出通知處理辦理復興航空有關的退票事宜,但是其餘照常接受旅行團報名及出團,為避免復興航空解散、停飛造成兩家旅行社財務危機,形成旅遊糾紛,交通部觀光局應立即清查龍騰旅行社及國盛旅行社之營業狀況,必要時得禁止攬客。

提案人:鄭運鵬 鄭寶清 葉宜津 林俊憲 劉櫂豪 陳亭妃 

七、鑑於復興航空公司未經核准於11月22日無預警停航,對公共運輸造成嚴重衝擊,以及對消費者、旅行社的不便與損失,外界抨擊政府沒有事先掌握,機制嚴重失靈。民用航空局身為民航管理最高主管機關,對該公司2次重大空難後營收降低,財務出現問題已經傳了半年,雖民航局聲稱每週有了解該公司財務狀況,仍未啟動對該公司事前預警機制,事前無任何主動積極作為,僅事後裁罰300萬元,對已造成傷害與損失已於事無補。爰此,要求交通部及民航局深切檢討處理。

提案人:陳雪生 鄭天財 顏寬恒 李鴻鈞 

八、鑑於復興航空公司之離島航線市占率非低(金門航線約一成多、澎湖航線約四成),該公司無預警宣布解散後,立即對離島之航空交通運輸造成嚴重衝擊,尤其106年農曆春節假期將至,預期會有大量鄉親返鄉過節,機位之需求亦隨之暴增。為維護離島民眾行的權利,並維持明年農曆春節之充沛疏運能量。爰要求交通部應儘速協調其他航空公司接手復興航空公司所有離島航線之缺口,務必達到服務不中斷。而交通部亦應及早完成明(106)年春節加班機疏運計畫,且離島金門、馬祖、澎湖3縣市之航班數及座位數不得低於上(105)年之水準,同時協調國防部備妥軍機隨時投入協助疏運,以確保鄉親及旅客之交通權益。

提案人:陳雪生 蕭美琴 陳素月 劉櫂豪 楊鎮浯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