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交通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間:中華民國106年3月6日(星期一)上午9時3分至下午2時48分

中華民國106年3月8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8分

中華民國106年3月9日(星期四)上午9時3分至12時57分

地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鄭寶清 洪慈庸 趙正宇 李昆澤 鄭運鵬 陳歐珀

林俊憲 黃國書 周春米 鍾佳濱 陳雪生 陳素月

徐榛蔚 簡東明Uliw.Qaljupayare 李鴻鈞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羅致政 邱議瑩 顏寬恒 江啟臣 王惠美 葉宜津

劉世芳 陳怡潔 黃昭順 鄭天財Sra.Kacaw 蕭美琴

林德福 黃偉哲 孔文吉 黃國昌 徐永明 吳志揚

廖國棟Sufin.Siluko 張麗善 賴士葆 管碧玲

楊鎮浯 邱志偉 鍾孔炤 周陳秀霞 呂玉玲 蔣乃辛

吳思瑤 何欣純 吳焜裕 Kolas Yotaka 林淑芬

姚文智 林為洲 李麗芬 劉櫂豪 蔡易餘 羅明才

曾銘宗 盧秀燕 黃秀芳 施義芳 陳賴素美 林昶佐

委員列席44人

列席官員: 3月6日(星期一)

交通部 部 長 賀陳旦

路政司 司 長 林繼國

郵電司 司 長 王廷俊

航政司 司 長 陳進生

總務司 司 長 吳舜龍

會計處 處 長 張信一

統計處 處 長 辜炳珍

政風處 副 處 長 許錫儀

人事處 處 長 蔡英良

管理資訊中心 主 任 王穆衡

科技顧問室 主 任 王穆衡(兼任)

大陸事務處理小組 執行秘書 陳賓權

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 執行秘書 謝界田

交通事業管理小組 執行秘書 李明慧

法規委員會 執行秘書 李明慧(兼任)

公路總局 局 長 陳彥伯

民用航空局 局 長 林國顯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長 曾大仁

總 經 理 蕭登科

中央氣象局 局 長 辛在勤

觀光局 局 長 周永暉

運輸研究所 所 長 吳玉珍

國道高速公路局 局 長 趙興華

國道新建工程局 局 長 趙興華(兼代)

鐵路改建工程局 局 長 胡湘麟(代理)

高速鐵路工程局 局 長 胡湘麟

臺灣鐵路管理局 局 長 鹿潔身

航港局 局 長 謝謂君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長 吳盟分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長 翁文祺

總 經 理 陳憲着

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長 江耀宗

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資深副總 羅雅美

陽明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長 謝志堅

總 經 理 林文博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長 鄭 優

總 經 理 謝繼茂

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 局 長 衛悌琨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專 員 林淑琴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副 局 長 陳耀維

處 長 王君惠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副 處 長 黃雅芬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專門委員 朱建全

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副 局 長 李政安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 主任秘書 熊啟中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 副 局 長 馮輝昇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專門委員 吳盛崑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副 局 長 黃萬發

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副 局 長 周德利

3月8日(星期三)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主任委員 吳宏謀

副主任委員 顏久榮

副主任委員 高福堯

主任秘書 蘇明通

企劃處 處 長 陳尤佳

技術處 處 長 徐景文

工程管理處 處 長 何育興

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執行秘書 黃淑嬌

工程技術鑑定委員會 執行秘書 連振賢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執行秘書 蕭家興

秘書處 代理處長 張文富

法規委員會 執行秘書 張明珠

人事室 代理主任 蔡富雄

主計室 主 任 林佳欣

3月9日(星期四)

交通部 常務次長 范植谷

路政司 司 長 林繼國

會計處 處 長 張信一

總務司 司 長 吳舜龍

人事處 處 長 蔡英良

管理資訊中心 主 任 王穆衡

組 長 宋麗惠

交通事業管理小組 專門委員 邱勝理

臺灣鐵路管理局 局 長 鹿潔身

副 局 長 鐘清達

運務處 處 長 張錦松

工務處 處 長 李永昌

機務處 處 長 賴興隆

電務處 處 長 傅義鴻

企劃處 處 長 楊正德

主計室 主 任 曹棟鈞

人事室 副 主 任 卓有章

政風室 主 任 張銘耀

餐旅服務總所 總 經 理 劉建良

貨運服務總所 總 經 理 陳淑慧

行車保安委員會 總 幹 事 杜 微

專案工程處 處 長 黃勢芳

資訊處 處 長 余維杰

防護團 總 幹 事 黃士弦

鐵路改建工程局 局 長 胡湘麟(代理)

主任秘書 溫代欣

行政院主計總處 科 長 林秀春

主 席:陳召集委員歐珀

專門委員:黃輝嘉

主任秘書:金允成

紀 錄:簡任秘書 李美珠

簡任編審 陳淑玫

科 長 黃彩鳳

專 員 鄧可容

3月6日(星期一)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邀請交通部部長賀陳旦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本日會議由交通部部長賀陳旦報告後,計有委員鄭寶清、洪慈庸、趙正宇、李昆澤、鄭運鵬、陳雪生、林俊憲、黃國書、周春米、鍾佳濱、陳歐珀、陳素月、徐榛蔚、簡東明、葉宜津、鄭天財、蕭美琴、江啟臣、邱議瑩、吳思瑤、孔文吉、黃國昌、邱志偉、姚文智、林為洲及林淑芬等26人提出質詢,均經交通部部長賀陳旦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委員吳志揚、徐榛蔚、鍾佳濱及黃昭順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儘速以書面答復。

通過臨時提案15項:

一、有鑑於監察院報告指出從2003年至2013年底,大客車其肇事原因,駕駛人因素占98.61%。另外依據交通部統計2004年至2013年208件乙類以上大客車重大災害緊急交通事故資料,事故原因以駕駛人為因素(約77.88%)為主,其次為車輛因素(約9.62%)。顯見現行遊覽車駕駛的管理制度尚有不足之處。建請交通部針對遊覽車駕駛的專業認證制度、身心因素管理、在職培訓與考核獎懲等等管理規則應該6個月內提出新方案,藉以提升遊覽車駕駛素質並保障旅客乘車安全。

提案人:李鴻鈞 鄭寶清 趙正宇 洪慈庸陳素月 陳雪生 陳歐珀 簡東明葉宜津

二、鑑於台9線安朔草埔隧道目前工程進度僅五成,隧道預計2019年完成硬體建設。南迴公路拓寬工程原本宣布預定明年(2018)可以全線完工,但最近又突然宣布將延至2020年通車,嚴重影響地方交通建設。因此,爰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應於1個月內提出延後完工通車原因書面報告。

提案人:簡東明 陳歐珀 陳雪生 李昆澤趙正宇 鄭運鵬 陳素月

三、鑑於臺鐵台東多良車站近期突然架設電信基地台卻未先與地方人士溝通,引起輿論及遊客抨擊破壞景觀等疑慮。因此,爰要求NCC、臺灣鐵路管理局應於1個月內提出本案檢討書面報告並重新召開地方說明會聽取地方人士意見,檢討基地台遷徙至他處可行性。

提案人:簡東明 陳雪生 陳歐珀 李昆澤趙正宇 鄭運鵬 陳素月

四、為挽救陸客不來台,交通部觀光局先前頒布「補助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業務受衝擊之旅行業辦理國內旅遊實施要點」,補助旅行社推國民旅遊團已執行近半年,但迄今成效如何?是否有補助特定旅行社之疑問?敬請交通部觀光局2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簡東明 陳雪生 李昆澤 陳歐珀趙正宇 鄭運鵬 陳素月

五、鑑於德安航空離島航線新機之飛航品質不佳,導致離島蘭嶼航線停飛率大增,先前使用舊機型時,7級風時仍可飛航,換新機後6級風就停飛,離島航班因此更加混亂,民怨四起。因此爰要求交通部、民航局於6個月內提出解決方案書面報告。

提案人:簡東明 陳雪生 李昆澤 陳歐珀趙正宇 鄭運鵬 陳素月

六、有鑑於本院審查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案主決議:「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所轄各國際商港港勤拖船委外經營業務,對於收入性勞務採購,應依法採公開招標及以繳交最高管理費者一家決標辦理,以符合公平原則及增加政府收入。」(詳如立法院公報第106卷第4期第4冊1285-1286頁會議紀錄),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應就上述已到期之委外經營案,確實依本院上述決議進行專業分析評估後,妥善辦理。

提案人:陳雪生 鄭寶清 李昆澤 趙正宇鄭運鵬 簡東明 陳素月 鄭天財

七、鑑於我國因為地形之故,各個縣市均有山區道路,惟在許多山區危險路段上,由於部分雙黃線路段未裝設交通分隔桿,導致有些用路人因超車、未注意對向行車狀況等情況下易發生交通事故。爰要求交通部應責成公路總局於3個月內檢視各山區危險路段,並研議於危險路段設置雙黃線區域增設交通分隔桿,以防止類似車禍之憾事發生。

提案人:陳素月 李昆澤 鄭運鵬 簡東明

八、鑑於屏東縣境高速公路只有國道3號,長約44公里、只占國道3號主線長度431.5公里的10.19%,也只占屏東縣南北112公里的39.28%,並且集中於屏東北部,對於屏東中部、南部以及東部的居民來說,遠遠不符他們對於交通運輸的需求,「高屏第二東西向快道」不但彌補屏北地區長達13公里的跨河缺口,減少20分鐘屏東往來高雄市左營區反向無效率車程,更可以提升高屏溪兩岸沿線相關產業的競爭力。但交通部暨所屬相關機關評估本項計畫,在屏東端穿越機場地下道並不可行,並且研擬路線調整方案,爰要求交通部暨所屬於2個月內提新路線方案。

提案人:周春米 鄭寶清 陳素月 鄭運鵬趙正宇 李昆澤 簡東明

九、鑑於我國酒駕罰則年年提高,酒駕事件卻仍居高不下,顯見販酒餐廳普設酒測器有其必要性。然政府迄今卻沒有商用酒測器標準規範,導致普設酒測器的政策遙遙無期。爰此,為保障全體國民生命安全,要求交通部會同經濟部於3個月內完成訂定「商用酒測器標準規範」,並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鄭寶清 陳素月 趙正宇 鄭運鵬李昆澤 簡東明

十、鑑於國道3號延伸至屏東枋寮,將強化並改善屏東縣山海交界地區整體公路路網結構,縮短往來恆春半島、東部地區行車時間,提升交通便利性,並且提昇國土安全與區域性運輸服務,提供防災及醫療救援通道,配合其他高鐵、公路與鐵路等交通路網,將可解決屏東縣與外界的連結,以及屏東居民交通的需求。爰要求交通部暨所屬單位於1個月內完成國道3號延伸至屏東枋寮之需求評估。

提案人:周春米 鄭寶清 陳素月 趙正宇鄭運鵬 簡東明 李昆澤

十一、目前臺鐵自強號屏東至新左營火車站列車,平均只比區間車快約2分鐘抵達,甚有多班自強號比區間車更慢(如北上304、306列車),效率不彰,也增加屏東居民接駁至左營高鐵站之時間,爰要求交通部暨所屬單位研議增加屏東直達新左營自強號班次。

提案人:周春米 鄭寶清 陳素月 趙正宇鄭運鵬 李昆澤 簡東明

十二、鑑於屏東恆春每年約近千萬人次來此觀光,卻沒有鐵路運輸可供利用,為此交通部提出「恆春觀光鐵路建設計畫」,規劃自內獅車站起至恆春站,全長37.7公里,沿線車站包括新枋山站、楓港站、竹坑站、海口站、車城站、五里亭站共8站,總經費199億元,包括環評、細部設計、用地取得、工期等,預計114年完工,但是項建設恆春支線已經從民國94年即開始規劃,相關發想與工程規劃已經成熟,若需等到民國114年才完工實在費時過久,且恆春支線鐵路可提供恆春半島聯外交通更為快速、便捷安全的大眾運輸服務選擇,爰要求除了環評必要的期程外,其他作業期程應該縮短,以期於民國110年前即可營運。

提案人:周春米 鄭寶清 陳素月 趙正宇鄭運鵬 李昆澤 簡東明

十三、鑑於台灣鐵路電氣化現在只剩下「南迴線(枋寮至台東)」以及「屏東線潮州至枋寮段」還沒有完成,相對於其他縣市屏東已經落後了43年,亟待交通部暨所屬相關單位儘速完成台灣環島鐵路全面電氣化工程。惟目前交通部所提出潮州以南至枋寮站25.2公里工程仍未鐵路高架化且僅有單軌,且交通部所提「臺鐵南迴鐵路台東潮州段電氣化工程建設計畫」擬於民國111年3月始能完工,實不符台灣鐵路電氣化所要達到「鐵路快捷化」、「動力一元化」及「節能減碳」之目標。爰要求交通部暨所屬相關單位應就高架與雙軌方式進行評估,並儘速完成潮州至枋寮段鐵路電氣化工程,以符台灣環島鐵路全面電氣化之目標。

提案人:周春米 陳素月 鄭寶清 趙正宇鄭運鵬 李昆澤 簡東明

十四、鑑於桃園機場捷運3月2日正式通車,第1天運量5.3萬人次,到第4天已達到11萬人次,且政黨輪替前共有4,522項缺失,於半年內全部解決。事實上,交通部預算1,138.5億元,爰此建請交通部將計畫結餘款,用於機場捷運之系統維修、缺失改善以及車廂購置,以利機場捷運之永續經營。

提案人:鄭寶清 陳素月 鄭運鵬 趙正宇李昆澤 簡東明

十五、鑑於我國銀行存戶申請網路銀行「手機OTP非約定轉帳」功能,皆為免費申請,然而郵局存戶申請上述功能,竟要收取100元手續費,相當不合理。郵局存戶高達上千萬人,若都要付費申請非約定轉帳,郵局將收取高達10億元手續費!

「手機OTP非約定轉帳」應是存戶基本權益,不應收費,爰此要求中華郵政於取消收取申請手續費後公告。

提案人:鄭寶清 陳素月 趙正宇 李昆澤簡東明

3月8日(星期三)

邀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吳宏謀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本日會議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吳宏謀報告後,計有委員鄭寶清、趙正宇、陳歐珀、鄭運鵬、黃國書、周春米、李昆澤、林俊憲、葉宜津、陳素月、徐榛蔚、鍾佳濱、簡東明、李鴻鈞、吳思瑤、蕭美琴、施義芳及邱志偉等18人提出質詢,均經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吳宏謀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委員洪慈庸及徐榛蔚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儘速以書面答復。

通過臨時提案5項:

一、鑑於最低標時常發生無履約能力之廠商得標,造成工程延宕,國家損失,因此原則上針對重大工程應採取最有利標方式招標以吸引優質廠商投標。然而最有利標相較於最低標,更容易產生弊端。爰此建請公共工程委員會提出最有利標防弊新方案,以保障全民權益,並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鄭寶清 鄭運鵬 趙正宇 陳歐珀 周春米 黃國書

二、依據衛生福利部「104年死因統計結果分析」,104年事故傷害死亡人數為7,033人,居國人死因第6位。其中,「運輸事故」死亡人數為3,204人,占事故傷害死亡人數的45.6%,而道路不平會讓騎士摔車,造成死傷,應努力減少此道路上的陷阱。且全民督工系統通報類型以「交通運輸(道路)」為大宗,在105年第4季占通報總數的23.5%。爰此,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研議在全民督工系統切分出「路平專區」,作為全民監督公共工程的重點。

提案人:李昆澤 陳歐珀 周春米 鄭寶清黃國書 葉宜津

三、有鑑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常用查詢下之標案查詢部分,查詢標案相關資訊時,受公告日期起迄93天之限制,造成民眾查詢困難,有違政府採購法規定公平、公開之採購程序精神。爰此,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須在3個月內儘速克服相關技術問題,未來查詢可不受公告日期限制。

提案人:李昆澤 陳歐珀 周春米 鄭寶清黃國書 葉宜津

四、全民督工於91年7月創立,至102年起案件量逐年下滑。105年通報案件1,355件,是歷年以來第3低,僅次於全民督工系統剛創立的前兩年。爰此,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研議在工程告示牌上增加QR code讓民眾使用全民督工APP系統時,不需要再經過點選地圖、輸入地址…等繁瑣程序,可以直接顯示工程的位置,增加使用上的便利性,以提升使用率。

提案人:李昆澤 陳歐珀 周春米 鄭寶清黃國書 葉宜津

五、鑑於先前發生公開甄選案爭議:全球通公司籌設離島5航線(台東–蘭嶼、台東–綠島、高雄–七美、高雄–望安、馬公–七美)時,因銀行資金並未到位,全球通後遭交通部廢止籌設許可並沒收新台幣2,000萬元保證金乙案,已損及離島鄉親權益。敬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協助交通部等相關單位共同研擬相關方案,以杜絕類似情形再度發生。

提案人:簡東明 鄭寶清 李昆澤 黃國書周春米 陳歐珀

3月9日(星期四)

討論事項

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營業預算。

(本日會議由交通部常務次長范植谷及臺灣鐵路管理局局長鹿潔身報告後,計有委員鄭寶清、洪慈庸、趙正宇、李昆澤、黃國書、鄭運鵬、林俊憲、陳歐珀、周春米、徐榛蔚、葉宜津、陳素月、簡東明、李鴻鈞、蕭美琴、鍾佳濱、林昶佐、鄭天財及邱志偉等19人提出質詢,均經交通部常務次長范植谷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委員徐榛蔚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儘速以書面答復。

三、臺灣鐵路管理局營業預算,委員提案截止收件,另定期進行處理。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