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交通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間:中華民國106年3月27日(星期一)上午9時2分至下午1時55分

中華民國106年3月30日(星期四)上午9時4分至11時1分

地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鄭寶清 陳歐珀 洪慈庸 趙正宇 李昆澤 鄭運鵬

鍾佳濱 黃國書 周春米 陳素月 徐榛蔚 陳雪生

李鴻鈞 簡東明Uliw.Qaljupayare

委員出席14人

請假委員:林俊憲

委員請假1人

列席委員:陳怡潔 曾銘宗 羅致政 葉宜津 黃昭順 蕭美琴

陳亭妃 廖國棟Sufin.Siluko 江啟臣 黃國昌

蔡適應 蘇巧慧 吳志揚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鄭天財Sra.Kacaw 徐永明 黃偉哲 王惠美

林德福 蔣萬安 呂玉玲 王定宇 蔣乃辛 賴瑞隆

劉世芳 邱志偉 管碧玲 何欣純 鍾孔炤 孔文吉

張麗善 施義芳 莊瑞雄 吳焜裕 羅明才 陳曼麗

周陳秀霞 陳賴素美 吳琪銘 盧秀燕 劉建國 劉櫂豪

顏寬恒 賴士葆 蔡易餘

委員列席45人

列席官員: 3月27日(星期一)

交通部 部 長 賀陳旦

政務次長 王國材

路政司 司 長 林繼國

航政司 司 長 陳進生

會計處 處 長 張信一

鐵路改建工程局 局 長 胡湘麟(代理)

副 局 長 伍勝園

高速鐵路工程局 局 長 胡湘麟

主任秘書 楊正君

臺灣鐵路管理局 局 長 鹿潔身

國道新建工程局 副 組 長 曾家祥

運輸研究所 所 長 吳玉珍

公路總局 局 長 陳彥伯

觀光局 副 局 長 張錫聰

中央氣象局 副 局 長 張修武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總 經 理 郭添貴

副總經理 陳劭良

國家發展委員會 簡任技正 陳信揚

內政部營建署 副 組 長 蔡亦強

3月30日(星期四)

交通部 政務次長 王國材

郵電司 司 長 王廷俊

會計處 處 長 張信一

總務司 副 司 長 曾慧鶯

人事處 處 長 蔡英良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長 翁文祺

總 經 理 陳憲着

副總經理 吳元仁

副總經理 江瑞堂

副總經理 周瑞祺

副總經理 王淑敏

副主任委員 陳樹東

協 理 李甘祥

主任秘書 藍淑貞

會計處 處 長 王君如

資金運用處 處 長 黃振忠

郵務處 處 長 薛門騫

集郵處 處 長 簡良璘

儲匯處 副 處 長 吳靜芬

壽險處 副 處 長 蔡季芬

資產營運處 處 長 蔡文慶

資訊處 處 長 蕭炎光

人力資源處 處 長 楊素珠

電子商務室 室 主 任 劉錫標

行政院主計總處 科 長 林秀春

主 席:鄭召集委員寶清

專門委員:黃輝嘉

主任秘書:金允成

紀 錄:簡任秘書 李美珠 簡任編審 陳淑玫 科 長 黃彩鳳

專 員 鄧可容 薦任科員 黃姵瑜 薦任科員 郭佳勳

薦任科員 洪翎宜

3月27日(星期一)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邀請交通部部長賀陳旦就「綠數水道鄉.幸福新台灣.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軌道建設、城鄉建設『提升道路品質、改善停車問題』」列席報告,並備質詢。

(本日會議由交通部部長賀陳旦及路政司司長林繼國報告後,計有委員陳歐珀、李昆澤、洪慈庸、趙正宇、鄭寶清、鄭運鵬、鍾佳濱、黃國書、周春米、陳素月、徐榛蔚、簡東明、李鴻鈞、廖國棟、王定宇、劉櫂豪、黃國昌、施義芳、江啟臣、蘇巧慧、鄭天財、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吳焜裕、劉建國、莊瑞雄及陳曼麗等26人提出質詢,均經交通部部長賀陳旦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委員蕭美琴、林俊憲、葉宜津、徐榛蔚、王惠美、呂玉玲、蔡適應及黃昭順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儘速以書面答復。

通過臨時提案11項:

一、針對「前瞻基礎建設」,尤其「軌道建設」部分之財源,特別預算只是選項之一。事實上,各種公共交通建設有其不同的性質及投資效益,建請交通部從「合宜資金」的角度,評估具有長期投資效益者,是否可以考慮以退撫基金予以投資,一方面可在初期紓解龐大的建設資金壓力,一方面可於營運後獲得穩定收益之現金流挹注退撫基金。請於2個月內提出書面評估報報。

提案人:鍾佳濱 鄭寶清 趙正宇 陳歐珀陳素月

二、鑑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8年特別預算計畫經費高達8千多億元,但交通及軌道建設部分預算卻未能納入改善原住民族地區農路、產業道路、停車場、橋梁堤防等基礎交通建設計畫。因此爰請交通部未來將原住民族地區公路交通建設納入「前瞻基礎建設計畫」通盤考量,以保障原住民族生命財產安全。

提案人:簡東明 鄭寶清 陳雪生 陳素月

三、鑑於行政院提出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在城鄉建設部分針對提升道路品質提撥332億元之經費。目前彰化縣員林市田中央巷平交道屬於12米計畫道路,惟目前路寬僅4米,道路狹窄會車不易,其平交道路段用路人經過總是險象環生,亟需辦理道路拓寬,現已由彰化縣政府提報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爰建請交通部與內政部協調,儘速將其列入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或公務預算,以改善地方民眾用路品質。

提案人:陳素月 趙正宇 鄭運鵬 周春米鍾佳濱

四、為連通彰化市區平面道路,以利鐵路兩側區域交流發展,消除平交道潛在危險,延伸彰化市都會地區之發展,交通部應於彰化市區辦理鐵路高架化工程,惟日前行政院未將彰化市鐵路高架化納入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之軌道建設。爰要求交通部責成鐵路改建工程局及臺灣鐵路管理局儘速協調彰化縣政府研議彰化市鐵路高架化,並於未來年度計畫中將相關高架化經費予以編列。

提案人:陳素月 趙正宇 鄭運鵬 周春米鍾佳濱

五、長期以來政府建設重西輕東、重北輕南、重本島輕離島,造成國土發展嚴重失衡,以東部交通建設來說,既沒有西部的雙鐵,受限鐵路現有容量、更是一票難求;公路上,西部有7條國道及16條快速道路,東部沒有1條快速道路,僅有1條塞到爆的國道5號,東部交通建設呈現嚴重不足。為紓解壅塞及提升運量,東部快鐵興建具有低碳環保及不塞車的特性,除可強化東部交通基礎設施不足之處,亦符合未來綠色運輸發展兼顧環保之趨勢。且於民國93年,政府為「平衡東西部交通建設落差、構建全島軌道運輸骨幹」,而進行「東部鐵路快速化方案」之規劃研究,其結論認為應將現有臺鐵東部幹線快速化,並獲核定在案。爰決議要求交通部儘速就東部快鐵興建成立專案小組,專責規劃最符合經濟效益之路線,並即刻啟動相關環評程序,待環評通過後,即應於滾動式特別預算或年度預算內編列工程經費展開動工興建。

提案人:陳歐珀 鄭寶清 鄭運鵬 趙正宇周春米 鍾佳濱 陳素月

六、國道5號通車10年,不但對於整體東部發展的實質助益有限,反而帶來交通嚴重阻塞。因為公路承載量有其侷限,即使現行祭出多項管制措施,龐大車流仍舊造成塞車嚴重,更遑論民國108年蘇花改全線通車後,國道5號勢必塞成全國最大的停車場。為及早因應紓解壅塞,東部快鐵興建具有低碳環保及不塞車的特性,同時可藉由更高運量來轉移公路之飽和度。然「東部鐵路快速化、建構綠色運輸骨幹」的理想要能實現,必須搭配宜蘭鐵路高架化的配套興建;目前東部快鐵興建非短時間能完成,但優先施作鐵路高架化工程除可提升行車速度,減少平交道事故,對於易受水患的蘭陽平原路段,亦可避免強降雨而阻斷東部幹線,實應優先匡列預算辦理。爰決議要求交通部儘速協調宜蘭縣政府將羅東二結段(二結至冬山),列出優先順序於年度預算編列工程經費興建完成,也解決位於該區段的聖母醫院及博愛醫院因沿線多達23處平交道、造成東西向阻隔,而阻擋救護車導致延誤就醫的困境。

提案人:陳歐珀 鍾佳濱 鄭寶清 鄭運鵬趙正宇 周春米 李昆澤 陳素月

七、有關新營地區鐵路高架化之提議,交通部早已編列經費開始進行可行性評估,惟因進度問題,不及列入此次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然新營地區鐵路高架化確有必要,建請交通部必須依評估結果,納入年度經常性預算中辦理。

提案人:鄭運鵬 周春米 鍾佳濱 陳素月葉宜津

八、解決民眾停車問題,為中央政府長久以來之政策。然過去因為預算分配公平性考量以及僅做紙上作業之緣故,導致補助興建之停車場卻淪為蚊子館。職此之故,此次核定地方政府所提停車場計畫,交通部務必實際下鄉會勘考量現有公私立停車場之利用率以避免蚊子停車場之建設。

台南市政府所提13項停車場計畫均符合迫切停車需求,建請交通部能夠實際考察會勘並納入前瞻基礎建設中之城鄉計畫中。

提案人:鄭運鵬 周春米 鍾佳濱 陳素月葉宜津

九、交通部大力提倡公共運輸政策,惟傳統點對點的公共運輸,不僅路線有限,使用的人口亦非常局部,導致公共運輸的利用率一直無法提升。台南市政府提出四大轉運站的開發,藉由區域與區域的連結,達到綱舉目張的效果,才是真正有效提升公共運輸使用率的方式。因此對於台南市政府所提之新營、仁德、和順、開元綜合轉運站開發,建請交通部應納入前瞻基礎建設中之城鄉計畫或公共運輸計畫中。

提案人:鄭運鵬 周春米 鍾佳濱 陳素月葉宜津

十、有關成立軌道技術研究暨驗證中心一案,已於今年度交通部預算中編列,但被立法院刪除,然而卻又納入此次前瞻基礎建設之軌道建設中。對於軌道技術研究暨驗證中心之疑慮並未解除,且交通部鐵道局組織法亦經委員會通過,值此之際,軌道技術研究暨驗證中心之成立是否有其急迫性、組織型態為何、其與將來鐵道局之職權分際均尚待釐清。故軌道技術暨驗證中心並不應納入前瞻基礎建設之中。爰要求交通部於特別條例及特別預算案審查前,對於軌道技術暨驗證中心之成立再予評估。

提案人:鄭運鵬 周春米 鍾佳濱 陳素月葉宜津

十一、國道8號西側目前僅達台南市西港區附近,卻未能連結市區,使其效益大幅減少。國道8號若繼續延伸可利用現有台17甲路線興建,除可發揮國道8號之效益,亦可減少興建經費。

台61線為紓解國道1號、3號之重要縱貫道路,現交通部亦規劃興建曾文溪大橋以跨過曾文溪,但若考量連結台灣西部基隆至屏東路廊,台61線應繼續向南延伸,以嘉惠高雄、屏東民眾之需求。

另高鐵嘉義站除服務嘉義縣市民眾外,最主要服務人口為台南市溪北地區人口,但嘉義高鐵站橋下道路雖已規劃多年,但遲遲未見核定,以致台南市溪北地區民眾無法有效利用高鐵,亦使高鐵嘉義站喪失大半功能,因此建請國道8號向西延伸、台61線向南延伸及高鐵嘉義站至台南之橋下道路亦應納入前瞻基礎建設中之城鄉計畫或公務預算中辦理。

提案人:鄭運鵬 周春米 鍾佳濱 陳素月葉宜津

3月30日(星期四)

討論事項

繼續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

決議: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處理完畢,內容如審查結果。

審查結果:

一、交通部主管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營業收支、服務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營業收支:

1.營業總收入:原列2,863億8,091萬9千元,增列:

(1)「營業收入」項下「銷售收入」300萬元。

(2)「營業收入」項下「金融保險收入」之「手續費收入」2億元。

(3)「營業收入」項下「其他營業收入」之「什項營業收入」中郵政商城收入18萬元。

共計增列2億0,318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865億8,409萬9千元。

2.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原列2,758億3,433萬8千元,減列:

(1)「服務費用」項下「專業服務費」3,000萬元。

(2)「金融保險成本」項下「租金與利息」之「利息」2億元。

共計減列2億3,0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756億0,433萬8千元。

3.稅前淨利:原列105億4,658萬1千元,增列4億3,318萬元,改列為109億7,976萬1千元。

(三)服務成本:隨同營業總支出審查結果調整。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重大之建設事業:原列85億8,167萬8千元,減列2,0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85億6,167萬8千元。

(六)資金運用:應依據營業收支、服務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七)通過決議53項:

1.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預算「服務費用」項下「旅運費」之「其他旅運費」編列1,305萬4千元,並未說明其用途。爰予以全部凍結,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詳細說明其用途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趙正宇 鄭寶清 林俊憲 黃國書 周春米 李昆澤 陳歐珀 陳素月 洪慈庸 鄭運鵬 簡東明 陳雪生 葉宜津 

以下第(1)至(12)案併入第1.案,提案人合併列入。

(1)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預算「服務費用-旅運費」編列20億6,675萬2千元,較105年度預算增列1,484萬2千元,其中包含2團、15人之郵政物流園區出國考察計畫經費計117萬7千元,依據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編列作業規範,針對旅運費之編列原則之一為「除非必要,3年內無相同考察計畫」,惟經查中華郵政公司於102年度、104年度及105年度皆辦理郵政物流園區相關考察計畫,又郵政物流園區自103年度開始執行,迄今進度嚴重落後,至105年度8月底執行率仍未達七成。有鑑於中華郵政公司於旅運費之編列恐有違預算編列之規定,復由計畫進度延宕情形觀之,該公司出國考察成果並未能有效提升計畫之執行率,恐有失職之嫌。故刪減該預算2,500萬元,以核實編列預算。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陳歐珀 鄭寶清 周春米 陳素月 黃國書 趙正宇 葉宜津 

(2)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預算編列「旅運費」2,066,752千元,然中華郵政卻未提供106年度預計出國考察相關計畫,無法評估106年度國外考察計畫是否有其必要性,且查104年度「旅運費」決算數僅1,967,221千元,疑有浮編之嫌,故刪除10,000千元,其餘凍結十分之一,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書 鄭寶清 

連署人:周春米 林俊憲 陳素月 趙正宇 李昆澤 葉宜津 

(3)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服務費用」項下「旅運費」編列2,066,752千元,較105年度增加14,842千元,主因雖係國際聯郵運費調漲,但該公司「郵政務流園區」編列赴日、韓考察預算117萬7千元,經查該公司於102、104、105年度均編列預算赴國外考察物流園區,年年編列實有浪費之嫌,且出國人數高達15人次,不符撙節原則,建議減列120萬元。

提案人:洪慈庸 陳歐珀 周春米 趙正宇 黃國書 鄭寶清 

(4)「郵件處理費」項下「旅運費」編列801萬元,「國內旅費」編列602萬5千元,「其他旅運費」編列198萬5千元,然此筆費用未說明其用途,爰予以刪除198萬5千元。

提案人:趙正宇 陳歐珀 林俊憲 周春米 陳素月 鄭寶清 黃國書 李昆澤 葉宜津 

(5)「郵件運輸費」編列貨物運費、裝卸費及其他旅運費等6,201萬1千元,但有關郵件運輸其業已編列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2億4,259萬9千元,做為運輸、月台郵件搬運費用,故此處貨物運費、裝卸費及其他旅運費之用途不明,爰予以刪除6,201萬1千元

提案人:趙正宇 鄭寶清 鄭運鵬 周春米 陳歐珀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黃國書 葉宜津 

(6)「其他郵務成本」編列「旅運費」,其中國外旅費37萬6千元,未說明用途,爰予以刪除。

提案人:趙正宇 鄭寶清 周春米 陳歐珀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黃國書 葉宜津 

(7)「業務費用」項下「旅運費」,其編列大陸地區旅費215萬4千元、國外旅費362萬5千元、其他旅運費213萬9千元,此三項費用均未說明用途,爰予以全數刪除共計791萬8千元。

提案人:趙正宇 陳歐珀 林俊憲 周春米 陳素月 黃國書 鄭寶清 李昆澤 葉宜津 

(8)中華郵政公司106年度於「服務費用-旅運費」編列117萬7千元,據出國計畫資料所示,係編列2團、15人之郵政物流園區出國考察計畫經費。

惟依行政院所訂預算編列作業規範,有關營業基金「服務費用-旅運費-出國計畫」編列規定:「A.各事業擬具年度派員出國計畫,應參酌公務出國報告資訊網,並依下列原則辦理:…。b.除非必要,3年內無相同考察計畫者。c.出國人數、天數應力求精簡。…」

且中華郵政公司已分別於102年度、104年度及105年度辦理類似考察計畫,其中105年度經費係以郵政物流園區建置計畫之工程管理費支應,106年度復編列15人出國考察,核與前揭行政院所訂,除非必要3年內無相同考察計畫,且出國人數、天數應力求精簡之規範未合,該公司允宜審慎考量續編列類似考察計畫且人數高達15人之必要性,為撙節公帑,爰提案全數刪除。

提案人:趙正宇 陳歐珀 鄭寶清 李昆澤 周春米 林俊憲 陳素月 黃國書 葉宜津 

(9)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於「服務費用」編列「旅運費」20億6,675萬2千元,其中編列郵政物流園區出國考察計畫經費計117萬7千元。

經查,中華郵政公司為辦理「郵政物流園區(機場捷運A7站)建置計畫」分別於102年度、104年度及105年度辦理類似考察計畫。爰此,建議本筆預算全數刪除,以維該公司正常營運。

提案人:陳素月 陳歐珀 鄭寶清 李昆澤 周春米 林俊憲 簡東明 黃國書 葉宜津 

(10)有鑑於中華郵政公司106年度於「服務費用」編列「旅運費」20億6,675萬2千元,較105年度預算案20億5,191萬元,增加1,484萬2千元,主要係國際聯郵運費調漲所致。惟依該公司所提供106年度派員出國計畫及旅運費資料所示,其中編列2團、15人之郵政物流園區出國考察計畫經費計117萬7千元;鑒於中華郵政公司為辦理「郵政物流園區建置計畫」前已多次派員出國考察,106年度再編列類似出國考察計畫且人數多達15人次,依行政院所訂相關規範,各事業擬具年度派員出國計畫,除非必要,3年內應無相同考察計畫,而出國人數、天數應力求精簡。為免浪費公帑,爰擬刪除該項計畫編列經費117萬7千元。

提案人:陳歐珀 鄭運鵬 林俊憲 陳素月 黃國書 周春米 鄭寶清 趙正宇 李昆澤 葉宜津 

(11)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6年服務費用項下旅運費編列106年派員出國計畫考察郵政物流園區經費共計117萬7千元,惟102、104、105年度已有類似考察計畫,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審慎評估其必要性,且應符合行政院相關規範,爰此,予以刪除50%,以撙節國營事業預算。

提案人:李昆澤 周春米 黃國書 陳歐珀 林俊憲 陳素月 鄭寶清 趙正宇 葉宜津 

(12)中華郵政公司歷年度為辦理「郵政物流園區(機場捷運A7站)建置計畫」已分別於102年度、104年度、105年度三次辦理類似出國考察計畫。106年度又再度編列15人出國考察,但是依行政院明令:除非必要,3年內不應有相同考察計畫,且出國人數、天數應力求精簡。且106年度出國考察計畫人數高達15人,因此提案將106年度郵政物流園區(機場捷運A7站)出國考察計畫經費共計117萬7千500元凍結50%,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單位:新台幣元;天;人

年度

考察內容

考察

地點

預(決)算數

考察

天數

考察

人數

102

為完善「郵政物流園區(機場捷運A7站)建置計畫」,派員考察日本各業態之物流中心

日本

378,540

7

5

103

-

-

(無類似考察計畫)

-

-

104

因擬於A7站規劃建置新世代綠能資訊中心,以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爰考察先進國家綠色節能資訊中心之建築設計、設備建置與營運發展,以供借鏡

德國

182,462

9

2

105

郵政物流園區專案考察1.-考察日本新東京郵局之郵件處理作業與設備

日本

832,400

5

10

郵政物流園區專案考察2.-考察新加坡郵件處理中心

新加坡

633,168

4

10

郵政物流園區專案考察3.-為應建置郵政物流園區業務需要,派員出國學習物流經營管理,並考察相關機具設備。

日本

456,200

5

5

小 計

1,921,768

-

25

106

考察A7-考察日本東京北部郵便局之郵件處理作業與設備

日本

838,000

5

10

考察A7-考察韓國首爾郵局之郵件處理作業與設備

韓國

339,500

5

5

小 計

-

1,177,500

-

15

提案人:簡東明 陳歐珀 黃國書 周春米 陳雪生 李昆澤 鄭寶清 

2.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預算「業務費用-服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項下「業務宣導費」編列3億3,598萬9千元,然郵政博物館參觀人數卻未有顯著增加,郵政博物館為全臺保存最完整郵務相關文物之場所,且具有豐富展覽內容與科技互動展區,卻因宣傳不力而未廣為人知,故凍結該預算之五分之一,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與改進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書 鄭寶清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趙正宇 陳歐珀 葉宜津 

以下第(1)至(3)案併入第2.案,提案人合併列入。

(1)郵件處理費用下之印刷裝訂與廣告費,其中編列業務宣導費9,860萬元,主要係因應郵件處理宣導、郵件推廣所舉辦之各類宣傳及活動等費用。然對於郵件業務,其為專屬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並無其他任何競爭對手,並不用編列如此龐大之業務宣導費,爰予以刪除4,860萬元。

提案人:趙正宇 鄭寶清 陳歐珀 鄭運鵬 黃國書 周春米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葉宜津 

(2)其他郵務成本中之印刷裝訂與廣告費編列業務宣導費9,012萬8千元,在郵件處理費用中,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已經編列9,860萬元之業務宣導費,此部分其他郵務成本之業務宣導費用途不明,爰予以全數刪除共計9,012萬8千元。

提案人:趙正宇 鄭寶清 陳歐珀 周春米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黃國書 葉宜津 

(3)業務費用中之印刷裝訂與廣告費,其中編列業務宣導費3億3,598萬9千元,係印製各種業務宣導傳單、海報、舉辦用郵常識有獎徵答活動、購置行銷贈品、電視台及廣播電台播放廣告及其他積極推展業務所舉辦之行銷活動等費用。但其於郵件處理費用業已編列9,860萬元之業務宣導費,復於其他郵務成本編列9,012萬8千元之業務宣導費,此部分除有重複者外,中華郵政之金融保險業務亦屬特許事業,並無編列如此高額業務宣導費之理由,爰予以刪除1億3,598萬9千元。

提案人:趙正宇 鄭寶清 鄭運鵬 周春米 陳歐珀 林俊憲 陳素月 黃國書 李昆澤 葉宜津 

3.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預算「服務費用-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外包費」編列11億6,596萬3千元,惟查此科目常有外包商勞工反映勞動權益受損之情事,爰此,應予凍結該預算之十分之一,待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外包商勞工權益改善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鄭運鵬 周春米 黃國書 陳歐珀 林俊憲 陳素月 鄭寶清 葉宜津 

4.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預算「金融保險成本-佣金費用」編列4億6,240萬元(包括:壽險甲種佣金3億1,240萬元及壽險丙種佣金1億5,000萬元),較104年度決算數3億7,603萬4千元,增加8,636萬6千元,增幅約22.97%。鑑於中華郵政公司員工已支領薪俸較高之交通事業人員待遇,復以自101年度以後窗口受理新契約比照業餘招攬,發給招攬佣金。是以,不論業餘與否均額外發給員工保險佣金,是否符合該公司設置條例所定「得按商業慣例,支付代理或經銷佣金」容有疑義,且合理性亦有待斟酌。爰此,凍結該項計畫經費4億6,240萬元之五分之一,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鄭運鵬 林俊憲 陳素月 黃國書 鄭寶清 周春米 李昆澤 趙正宇 葉宜津 

以下第(1)案併入第4.案,提案人合併列入。

(1)「金融保險成本」項下「佣金費用」編列4億6,240萬元,但本項佣金費用係以中華郵政本身員工為發放對象,應於績效獎金額度內列支,否則豈有領取佣金又再於績效獎金內雙重重複領取之理由?爰予以刪除本項「佣金費用」全部4億6,240萬元。

提案人:趙正宇 鄭寶清 鄭運鵬 周春米 陳歐珀 林俊憲 陳素月 黃國書 李昆澤 葉宜津 

5.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現行郵務體系普遍存在不同局、不同投遞區段工作量差異不均的問題,雖然區域面積看似公平分配,但有許多因素皆會造成區域內之人口、住戶的變動,因此需要定期檢討區段之劃分,務求改善「軟」、「硬」區工作量勞逸不均之問題。然現今似無區段劃分之相關規定,諸如定期清查檢討區段的公平性、區段的劃分是否合理之標準等,爰凍結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預算「服務費用-公共關係費」編列1,000萬元之500萬元,待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就現有投遞區段之檢討與劃分基準之檢討,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周春米 陳歐珀 李昆澤 鄭運鵬 林俊憲 陳素月 鄭寶清 黃國書 葉宜津 

6.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預算「其他營業成本」項下「什項營業成本」編列有關郵政商城營運支出1,750萬元(含營運成本及營業費用),然郵政商城營運至今仍虧損連連,106年度預計稅前淨利也僅110萬元,歲末年終更時常傳出要求員工購買郵政商城商品等新聞,105年更發生客戶個資外洩事件,再再顯見郵政商城經營不善與內部管控問題,故全數凍結郵政商城營運支出預算,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郵政商城經營檢討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書 鄭寶清 

連署人: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葉宜津 

7.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繼續計畫–郵政物流園區(機場捷運A7站)建置計畫」編列34億3,900萬2千元,該計畫總期程自103至109年度,投資總額為220億7,830萬7千元,惟該計畫因土地徵收時,發現地下埋有大量事業廢棄物而導致計畫變更,調整工程進度將106年度預算部分移至107、108年度辦理,造成進度延宕,至今累計執行率僅66.66%,未達七成。鑑於該計畫係為整合北部地區郵件處理中心及郵政物流中心等建置之全方位物流園區,並提供產業專區供協力廠商進駐使用,對於達到有效連結消費物流、區域轉運及國際運籌物流等目標具重要意義。爰此,凍結該預算34億3,900萬2千元之四分之一,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研擬措施提升計畫執行率及預算管控措施,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鄭寶清 陳歐珀 周春米 黃國書 陳素月 趙正宇 葉宜津 

8.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於「金融保險收入」項下「保費收入」編列1,420億元,較104年度決算審定數1,508.53億餘元,減少88.53億餘元,減幅達5.87%,營運值持續下滑至近6年度新低。

雖104年度有效契約件數及總保費收入較103年度略增1萬9,931件,增幅為0.75%、20億8,691萬9千元,增幅1.40%,惟仍較100年度為低,而該公司預估106年度總保費收入更僅為1,420億元,又較104年度決算下降5.87%,足見中華郵政公司壽險業務之經營績效持續惡化。爰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允宜積極研謀因應,強化簡易壽險業務推展,以提升經營績效,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趙正宇 陳歐珀 鄭寶清 李昆澤 鄭運鵬 周春米 林俊憲 陳素月 葉宜津 

9.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4年度購置150CC重型郵用機車1,114輛,由捷穎機車得標,交車後外勤人員怨聲載道,缺失多達11項。查104年郵務士交通事故329件,105年為504件,增加比率高達53%,有多少事件與該廠新車有關?中華郵政公司應分析檢討,如事故增加係與捷穎機車機械故障有關,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將捷穎機車公司列為不良廠商,並向該公司提出求償。

提案人:鄭運鵬 李昆澤 鄭寶清 陳歐珀 周春米 林俊憲 陳素月 葉宜津 

10.近年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之「投遞用打檔郵務機車」採購,得標之廠商皆為「捷穎公司」。花東地區幅員狹長,然據查,捷穎公司於東部地區設置之營業據點(維修點)僅2處(花東各一),致使花東郵務機車送修不便,也直接影響郵務工作。爰此,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檢討投遞用打檔機車採購規範(其他交通設備採購案亦同),於未來進行招標時,應將偏遠地區之交通、人力、維修等問題納入考量;(2)積極與捷穎公司洽商,增闢花東地區維修據點,以符實際之需求。

提案人:鄭寶清 趙正宇 陳歐珀 李昆澤 鄭運鵬 周春米 林俊憲 陳素月 蕭美琴 葉宜津 

11.為響應綠能政策,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6年起租用千輛2輪電動機車,並預計7年內全面汰換9,000餘輛的汽油機車。機車故障率高和事故發生應該有正相關,這攸關9千多位騎機車的郵務士生命安全。改為電動車,雖然較為環保,但安全也要考量,未來換車應該尊重郵務士的意見。爰建議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汰換機車政策採取下列原則:

(1)應該採最有利標,甚至採取限制性招標。

(2)因大量採購,機械性故障導致意外,廠商應有相對責任。

提案人:鄭運鵬 李昆澤 鄭寶清 陳歐珀 周春米 林俊憲 陳素月 葉宜津 

12.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每年度均委外辦理「郵政服務顧客滿意度調查」,106年度於「其他營業費用-研究發展費用」編列585萬元,其中60萬元即為委外辦理客戶滿意度調查。

由客戶滿意度調查可知,顧客認為最需改善之服務項目中,窗口服務部分主要係「服務人員不足,等候時間太久」、「中午開放窗口太少」、「顧客詢問時應對口氣欠佳」;而住宅戶及企業戶均認為「郵件丟在地上不置於信箱內」、「送錯信」為極需改善之項目。

資料顯示105年度不滿意比率較104年度調查結果高,且部分項目不滿意比率自103年度起連年上升,顯示該公司對相關服務品質之提升,仍待強化。爰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研謀改善,加強提升相關服務品質,俾維護郵局之企業形象,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趙正宇 陳歐珀 鄭寶清 李昆澤 鄭運鵬 周春米 林俊憲 陳素月 葉宜津 

13.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為加強為民服務,每年度均委外辦理「郵政服務顧客滿意度調查」,委外辦理內容包括:(1)窗口服務滿意度調查(2)住宅戶投遞服務滿意度調查(3)公司企業戶投遞服務滿意度調查。依據105年度郵政服務顧客滿意度調查結果,仍有部分顧客認為需改善服務項目之不滿意比率連年上升,顯示該公司對相關服務品質之提升,仍待強化。中華郵政雖是百年老店,但應致力創新並提升服務來追求績效。爰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積極研謀加強提升服務品質之策略,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如何強化顧客服務之書面檢討報告,俾維護郵局之企業形象。

提案人:陳歐珀 鄭運鵬 林俊憲 陳素月 鄭寶清 李昆澤 葉宜津 

14.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每年度均委外辦理「郵政服務顧客滿意度調查」,105年度調查中,顧客認為需要改善內容包括「服務人員不足,等候時間太久」(顧客認為需改善比率由104年度42.1%,提升至105年度50.3%)、「顧客詢問時應對口氣欠佳」(顧客認為需改善比率由104年度4.8%,提升至105年度11.3%),顯見在郵政窗口服務部分,許多民眾對中華郵政公司所提供之服務認為有長足進步空間,又以「企業戶服務」的滿意度分數來看,其分數也由101年度的88.1分下降至87.5分,顯示中華郵政公司應致力加強企業戶之服務品質。有鑑於服務品質對於業績成長有顯著影響,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針對顧客滿意度調查中需改善的項目,研擬措施以提升服務品質,以期提升業績之成長。

提案人:林俊憲 陳歐珀 李昆澤 周春米 陳素月 鄭寶清 葉宜津 

15.鑑於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8處營運中的招待所,除嘉義阿里山招待所平均入住率超過五成,其餘7所皆低於20%,然106年度還將再啟用4所,中華郵政並計畫於108年度設置20處招待所,不僅有浪費公帑之嫌,亦違落實鼓勵員工休假之目的。爰此,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提案人:鄭寶清 陳歐珀 李昆澤 陳素月 周春米 林俊憲 葉宜津 

16.依據審計部抽查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4年度營業決算及財務收支審核通知所載,截至104年底該公司已設置嘉義阿里山郵館、花蓮天祥郵館、南投萬大郵館、南投霧社郵館、屏東內埔水門郵館、金門郵館、澎湖西嶼郵館及澎湖馬公鎖港郵館等8處郵政員工招待所並營運;105年度再於馬祖郵局4樓、屏東琉球郵局3樓、臺南南門路郵局4樓及臺北信義郵局9樓、10樓等4處增設郵館,且將以迄108年度止全省20責任中心局均設有1處郵館為目標。

惟就已營運之8處郵政員工招待所104年度之住房率觀之,除阿里山郵館外,其餘7處平日住房率介於5.58%至12.39%間、假日住房率介於8.89%至37.38%,總平均使用率不到18%,誠屬過低,不利資產有效運用。爰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檢討廣設郵政員工招待所之效益與必要性,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趙正宇 陳歐珀 鄭寶清 李昆澤 鄭運鵬 周春米 林俊憲 陳素月 葉宜津 

17.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為加強資產活化、協助公司業務推展及提倡員工旅遊休閒活動,迄至105年度已設置12處郵政員工招待所,惟如以已營運之8處招待所104年度之平均住房率觀之,除阿里山郵館外,其餘7處平日住房率介於5.58%至12.39%間、假日住房率介於8.89%至37.38%、平均住房率介於8.38%至17.84%,使用率誠屬過低,不利資產有效運用。爰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積極檢討廣設郵政員工招待所之效益與必要性,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如何改善之書面檢討報告,避免浪費有限資源。

提案人:陳歐珀 鄭運鵬 林俊憲 陳素月 鄭寶清 趙正宇 李昆澤 周春米 葉宜津 

18.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截至104年底已設置有嘉義阿里山郵館、花蓮天祥郵館、南投萬大郵館、南投霧社郵館等8處郵政員工招待所並營運,依據「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郵政員工招待所設置管理要點」,其設置目的係為加強資產活化、協助公司業務推展、提倡員工旅遊休閒活動,惟就已營運之8處郵政員工招待所104年度之住房率觀之,除阿里山郵館外,其餘7處平日住房率介於5.58%至12.39%間、假日住房率介於8.89%至37.38%,均未逾五成;又中華郵政公司105年度再於馬祖郵局4樓、屏東琉球郵局3樓、臺南南門路郵局4樓及臺北信義郵局9樓、10樓等4處增設郵館,其必要性令人質疑。有鑑於此,應立即重新評估廣設郵政員工招待所之效益,並研擬方案提升現已營運之招待所,以確實達到資產活化、推廣業務之目的。

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李昆澤 陳歐珀 周春米 陳素月 趙正宇 葉宜津 

19.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全台共有10所員工招待所,其中8所平均住房率皆低於當地民宿平均住房率,更有4所之平均住房率低於當地民宿平均住房率達10%以上,連初期投資金額之回收都遙遙無期,更遑論透過活化資產創造更大利潤之目的。爰此,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評估員工招待所之投資效益,同時評估既有及未來預計建置之員工招待所改成旅館,並開放一般民眾預約入住之可能性,並於2個月內將書面報告送至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提案人:鄭運鵬 李昆澤 陳歐珀 鄭寶清 周春米 林俊憲 陳素月 趙正宇 葉宜津 

20.鑑於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新興計畫」項下「購建郵政局所計畫」及「郵政資訊作業發展計畫」第1年編列33億8,234萬2千元及3,420萬元,惟現今在網路金融與行動支付迅速發展下,臨櫃辦理之來客率已不若以往,且各地郵局所騰出可供出租之結餘面積亦逐年增加,顯示現有房舍已供過於求,中華郵政公司既已規劃郵局之整併以資因應,卻又投入龐鉅資金辦理購建郵政局所計畫,爰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全面檢討現有郵政局所使用率及需求合理性,並於3個月內將相關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提案人:陳素月 陳歐珀 鄭寶清 李昆澤 鄭運鵬 周春米 林俊憲 簡東明 趙正宇 葉宜津 

21.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郵政商城近2年之營業額預算數未持續成長,106年度「其他營業收入」項下「什項營業收入」之郵政商城收入編列1,800萬元,應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營運書面報告,強化郵政商城平台特色,以善用各項專區以協助小農、文創業者及微型企業行銷,提升營運獲利。

提案人:鍾佳濱 鄭寶清 黃國書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陳素月 趙正宇 李昆澤 葉宜津 

22.鑑於郵政商城自99年正式對外營運起,幾乎年年虧損,且經查,相同商品,郵政商城竟然比其他購物中心網站價格貴了17%至38%,顯見中華郵政並沒有用心經營郵政商城,年年浪費預算。爰此,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改善書面報告。

提案人:鄭寶清 李昆澤 陳歐珀 周春米 林俊憲 陳素月 趙正宇 葉宜津 

23.郵政商城自99年建置上線以來,雖簽約加盟廠商逐年增加,預計106年將達2,450家,然而營運狀況成長緩慢,且連年虧損。商城雖設置特色專區,但效果有限,看不出主要訴求客群為何?與民間電子商務業者相比,欠缺特色與競爭力。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就郵政商城未來發展方向及精進策略,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洪慈庸 鄭運鵬 陳歐珀 周春米 李昆澤 鄭寶清 

24.郵政商城自99年建置作業平台並正式對外招商營運起,迄至105年8月底止,加盟店家數已逾2,100家,預估106年度將達到2,450家。然隨累計簽約加盟店家數之增加,郵政商城之營業額與廣告收入理應隨之逐年擴增,惟卻有不增反減之現象,致其整體營運仍呈虧損狀態,不甚合理。爰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積極研謀如何提升獲利能力,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有效策進作為之書面報告,以期未來儘速轉虧為盈。

提案人:陳歐珀 鄭運鵬 林俊憲 陳素月 鄭寶清 趙正宇 李昆澤 葉宜津 

25.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郵政商城」平台自99年10月對外招商及營運,累計簽約加盟店家數由99年738家,預計106年將增加至2,450家,惟郵政商城至今已6年,至104年底為止一直未能轉虧為盈,以103及104年度為例,原預估將有20萬元、70萬元,惟其決算稅前虧損分別為1,679萬6千元、973萬1千元。終至105年稅前淨利達到204萬1千元,營運漸入佳境。有鑑於郵政商城於105年度開始轉虧為盈,應立即研擬措施加強招商機制及拓增廣告收入,以加速彌補過往虧損。

提案人:林俊憲 陳歐珀 李昆澤 周春米 陳素月 鄭寶清 葉宜津 

26.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於「其他營業收入-什項營業收入」編列9,821萬4千元,其中1,800萬元係為郵政商城之營業收入。依中華郵政公司所提供之資料,隨累計簽約加盟店家數之增加,郵政商城之營業額及營業收入亦隨之逐年擴增,預估於106年度將分別達到3億5,000萬元及1,800萬元,稅前淨利約110萬元。惟依其往年實際營運概況觀之,該公司於103至105年度預算,原預估將各有20萬元、70萬元及140萬元之稅前淨利,然實際營運結果,103及104年度決算稅前虧損分別為1,679萬6千元及973萬1千元,而105年度迄至8月底止亦有286萬6千元之虧損,雖虧損金額略有下降,惟其營業額及廣告收入分別僅1億5,491萬4千元及29萬1千元,較104年度同期之1億8,011萬1千元及46萬8千元,分別減少2,519萬7千元,減幅約13.99%及17萬7千元,減幅約37.82%,在加盟店家數逐漸擴增下,營業額與廣告收入卻不增反減,顯示郵政商城經營確實存在若干問題,致營運多年仍呈虧損狀態,爰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研謀改善,以期轉虧為盈,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趙正宇 陳歐珀 鄭寶清 李昆澤 鄭運鵬 周春米 林俊憲 陳素月 葉宜津 

27.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之郵政商城自99年建置作業平台並正式對外招商營運起,迄至105年8月底止,累計加盟店家數已逾2,100家,然營業收入成長停滯,稅前淨利始終呈現虧損狀態,相較下,日本郵便株式會社旗下類似業務之物販事業(商品銷售事業)獲利狀況良好,近5年營收呈現20%以上的幅度成長,顯見國家級郵政公司在經營實體商品銷售方面,透過網路銷售搭配現有營業據點之配送網優勢下,確實有其成長及發展的空間。爰此,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參考外國成功範例,並檢討及提出改善方案,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鄭運鵬 李昆澤 陳歐珀 鄭寶清 周春米 林俊憲 陳素月 趙正宇 葉宜津 

28.鑑於郵政商城自99年10月正式對外招商及營運起,迄今已超過6年,隨著累計簽約加盟店家數增加,郵政商城之營業額及營業收入亦逐年擴增,惟整體之營運仍呈虧損狀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研謀提升獲利能力,以期轉虧為盈,並將研擬措施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簡東明 陳歐珀 鄭運鵬 徐榛蔚 陳雪生 趙正宇 李昆澤 鄭寶清 

29.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編列郵費收入258億1,573萬8千元,較104年度決算262億0,969萬1千元,減少3億9,395萬3千元。

依據經濟部統計資料,100至104年度我國電子商務市場產值,分別為5,626億元、6,605億元、7,673億元、8,909億元、1兆0,069億元,4年間成長78.97%,預估106年度產值將達到1.25兆元,顯見電子商務市場與宅經濟發展所創造之網購包裹與快捷郵件交寄商機正快速成長。

但反觀中華郵政公司近7年度郵件業務收寄量情況,不僅傳統函件收寄量因電子網路發達而逐年遞減,包裹及快捷郵件收寄量部分,亦未隨電子商務市場規模擴增而有顯著成長,甚至預估106年度將較100年度衰退9.21%,該公司郵件業務之擴展顯有不足。爰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針對此問題研擬改善計畫,使提升營運收入,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趙正宇 陳歐珀 鄭寶清 李昆澤 鄭運鵬 陳素月 周春米 林俊憲 葉宜津 

30.隨著網路科技發達,我國電子商務市場規模自100至104年度,4年間已成長78.97%,預估106年產值將達1.25兆元,顯見電子商務市場與宅經濟發展所創造之網購包裹與快捷郵件交寄商機正快速成長。然中華郵政公司近年來在包裹及快捷郵件收寄量方面,不僅未隨電子商務市場規模擴增而有顯著成長,106年度預算甚至較100年度決算衰退9.21%,不利其郵件業務發展。爰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積極研謀如何擴展電子商務市場成長所帶來之商機,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策進作為之書面報告,以因應郵件業務營運量日漸衰退之困境。

提案人:陳歐珀 鄭運鵬 林俊憲 陳素月 鄭寶清 李昆澤 趙正宇 葉宜津 

31.106年隨著網路購物日益普及,近5年電子商務市場規模呈現10至15%的幅度成長,國內最大的宅配民營公司統一速達股份有限公司近5年營收也呈現10%以上的成長,甚至規模比台灣大上多倍已民營化之日本郵便株式會社在電子商務包裹寄送服務上也有1至5%的成長幅度,相較下,中華郵政之電子商務包裹寄送使用度最高之包裹及快捷服務合計收寄件量於近5年反呈現負4.4%的萎縮,經營效率不彰及開拓新商機的積極度不足可見一斑。爰此,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針對經營績效不彰之檢討及改善書面報告。

提案人:鄭運鵬 李昆澤 陳歐珀 鄭寶清 周春米 林俊憲 陳素月 趙正宇 葉宜津 

32.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郵件業務總體營運量呈下降趨勢,除因傳統函件收寄量受網際網路及電信科技發達之衝擊而日漸減少外,尚因包裹與快捷郵件等業務不僅未隨電子商務市場規模擴增而成長,甚至衰退,該公司應研謀擴展電子商務市場成長帶來之商機,以改善郵件業務營運量日漸衰退困境。因此,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改善計畫。

附表:100至106年度我國電子商務市場規模與中華郵政公司郵件業務收寄量一覽表         單位:千件

年度

我國電子商務市場規模

中華郵政公司郵件業務收寄量

產值(億元)

年成長率(%)

函件

年成長率(%)

包裹+快捷郵件

年成長率(%)

100

5,626

21.80

2,780,534

1.93

34,885

7.04

101

6,605

17.40

2,706,407

-2.67

35,599

2.05

102

7,673

16.17

2,699,978

-0.24

33,138

-6.91

103

8,909

16.11

2,755,083

2.04

31,756

-4.17

104

10,069

13.02

2,612,115

-5.19

33,031

4.01

105

11,277

12.00

2,584,626

-1.05

31,233

-5.44

106

12,515

10.98

2,507,872

-2.97

31,672

1.41

※註:資料來源:立法院預算中心

提案人:簡東明 陳雪生 陳歐珀 鄭運鵬 徐榛蔚 趙正宇 鄭寶清 李昆澤 

33.鑑於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於105年推出「i郵箱」之服務,提供民眾全天候取貨、貨到付款服務,整合虛擬通路與實體物流配送,並將於106年年底在公車站、捷運、火車站等交通要道及商場、賣場、百貨公司、大型社區等人潮聚集處設置,惟目前中華郵政公司「i郵箱」使用率非常低,平均1天服務不足70次,爰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儘速檢討未來設置之地點,並於3個月內將相關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提案人:陳素月 陳歐珀 李昆澤 鄭運鵬 簡東明 周春米 林俊憲 鄭寶清 趙正宇 葉宜津 

34.105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為改善服務環境編列9,000多萬整建8間示範郵局,卻未將在地化特色納入考量,106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編列33億餘元購建郵政局所計畫,其服務據點遍及全國,應優先考量將在地特色與新建郵局融合,讓郵局除辦理相關業務外,也能成為新的在地觀光景點,爰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針對購建郵政局所計畫納入在地特色之評估,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黃國書 鄭寶清 

連署人: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趙正宇 葉宜津 

35.目前郵局窗口之人力,均按照「工作點核算表」為標準來進行配置,例如:某一郵局之郵務人力經核算後,應配置1.6人,則該局除了配置1名正式職員外,也會另外配置1個半日制之約僱人員(即0.5人,該名員工僅上班半天),來填補業務之需求。此配置之標準表面上尚稱合理,卻不符合實際需求,因為沒有考量到民眾臨櫃時間是不固定的。爰此,建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在核算郵務櫃枱配置人力時,不足1人工作點,仍應以配置1人為原則;(2)檢討當前「工作點核算表」之配置標準與模式,以求有效設置人力,提高郵務效率,滿足民眾需求。

提案人:陳歐珀 趙正宇 李昆澤 鄭寶清 鄭運鵬 周春米 林俊憲 陳素月 蕭美琴 葉宜津 

36.鑑於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啟動整併計畫,預計將裁撤近百間支局,104年先裁撤國軍營區內郵局,105年起整併業務重疊、使用率低的支局,至少300名員工受影響,並影響偏鄉民眾權益。因此,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研擬整併計畫包含員工安置,以及如何保障偏鄉民眾郵政權益等相關措施,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簡東明 陳雪生 陳歐珀 鄭運鵬 徐榛蔚 李昆澤 趙正宇 鄭寶清 

37.鑑於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投資46億元,規劃在龜山A7站建設郵政物流中心,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資訊管理系統網站顯示,本計畫目前進度已經落後。爰此,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於1周內提出整體工程期程表,並請積極洽詢桃園市政府協助加速整體開發計畫都審程序,俟通過後儘速全面推展各項工作。

提案人:鄭寶清 陳歐珀 李昆澤 林俊憲 周春米 陳素月 趙正宇 葉宜津 

38.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對於業務服務需求量較大之地區,應儘速增設支局。經查高雄郵局-本揚郵局關閉造成民眾洽辦業務之不便,造成鄰近民壯郵局人潮遽增,不僅加重郵務人員工作壓力,也造成民怨四起。

爰此,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檢討全國106年度各支局增設、裁撤之情形,並於1個月內改善後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昆澤 鄭運鵬 周春米 黃國書 陳歐珀 林俊憲 陳素月 鄭寶清 趙正宇 葉宜津 

39.台南縣市合併升格後,因為台南市之幅員廣大,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仍維持新營、台南2郵局之責任中心。但現在中華郵政卻在未有任何配套措施下,擬強行整併2郵局,造成員工權益損害、服務民眾性質可能打折。爰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提出配套措施,並加強持續溝通,始得辦理新營郵局及台南郵局合併事宜。

提案人:趙正宇 陳歐珀 鄭運鵬 周春米 黃國書 林俊憲 陳素月 鄭寶清 李昆澤 葉宜津 

40.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於105年6月以績效、成本為由,裁撤鵝鑾鼻統一度假村的自動櫃員機(ATM),導致當地居民需至8公里遠處方得提款,生活極為不便。中華郵政為國營事業,人民權益之保障應與經濟成本考量並重,甚至更甚於成本效益之考量。因此,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未來對於偏鄉進行決策時,尤應以此爲慎,以此為原則。

提案人:周春米 陳歐珀 李昆澤 鄭運鵬 林俊憲 陳素月 鄭寶清 趙正宇 葉宜津 

41.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近年勞資爭議頻傳,104年12月更遭監察院糾正,指出該公司存在員工超時工作卻未核實發給加班費,以及「假承攬真僱傭」侵害員工勞動權益之情形,身為國營企業,卻公然違反勞動基準法,造成外界批評「血汗郵局」,影響公司及政府形象。且勞動基準法修正、實施一例一休後,對於員工勞動條件亦應全面檢視。爰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積極誠心與工會及員工溝通,共謀雙贏做法,不得再有違反勞基法之情形,並就人力缺補、工作安排及歷次工會訴求處理情形,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洪慈庸 鄭運鵬 陳歐珀 鄭寶清 周春米 李昆澤 

42.衛生福利部預估2025年老年人口將占台灣總人口的20%,台灣將正式進入超高齡社會。高齡人口已達四分之一的日本,為了應對此問題,日本郵便已經與電信公司、居家安全監控公司、IBM等企業合作,期望藉由其遍及全國的郵局網絡,服務更多高齡人口,其中一項服務包含高齡者透過平板電腦的APP直接向附近店家購買商品,再由郵差送達家門口。中華郵政的郵局體系同樣遍布全台,雖目前也推出關懷獨居老人等公益性服務,但站在其無可取代之地利優勢,應該有更多積極面向的服務推出,此舉不但可提升高齡者的生活品質,同時還可創造其他收入來源。爰此,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研議提出更多積極性高齡者服務內容,並請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鄭運鵬 李昆澤 陳歐珀 鄭寶清 周春米 林俊憲 陳素月 趙正宇 葉宜津 

43.因應電子化趨勢,105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計畫購置自動化機器設備及管理資訊系統設備,因採購案流標、廢標等因素,全案遲至104年9月7日始決標,影響後續採購程序之進行及預算支用,業獲主管機關同意延長1年。爰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如何積極督促契約執行及後續運作之規劃,以增進合理、有效率之服務品質與效率。

提案人:鍾佳濱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陳素月 鄭寶清 趙正宇 李昆澤 葉宜津 

44.依國民體育法第10條規定,「各機關、團體及企業機構,應加強推動員工之體育休閒活動;員工人數在五百人以上者,應聘請體育專業人員,辦理員工體育休閒活動之設計及輔導。」然經確認,中華郵政目前尚無聘用任何體育專業人員。公營事業中,台電旗下共認養6支球隊,合作金庫投資棒球、羽球與桌球都有很大貢獻。身為公營事業之中華郵政,實有為其他企業之表率之指標意義,爰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檢討聘請體育專業人員以落實國民體育法之精神,並請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鄭運鵬 李昆澤 鄭寶清 陳歐珀 陳素月 周春米 林俊憲 趙正宇 葉宜津 

45.中央銀行過去雖曾發行過壹角、貳角、伍角之輔幣,惟民國77年最後一次鑄造伍角硬幣後,即不再發行輔幣。臺灣目前極少有非整數價格商品,唯一孤例為中華郵政公司之商品,如2.5元明信片及3.5元郵票等等。目前權宜處理作法,若取四捨五入或是要求民眾購買雙數,都會讓櫃台人員受到顧客之質疑。為配合目前貨幣流通的現況,爰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於國內郵資調整案奉交通部核定後,1個月內修正產品之資費表,價格一律以元為計價。

提案人:鄭運鵬 李昆澤 鄭寶清 陳歐珀 周春米 林俊憲 陳素月 趙正宇 葉宜津 

46.相關法律規定司法文書需送達特定人才算完成法定程序,但是常有司法文書對同一個地址不斷無效投遞,徒然耗損大量的郵務資源。爰建議站在郵件投遞第一線的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將累積的實務案件統計整理,化被動為主動,研議改善措施,如:每個月多次退回的信件件數、其地址、異常大量招領住戶之建檔等,以便與司法機關共同討論可行之配套措施,以避免有限的郵務人力浪費在無效的投遞工作上。

提案人:周春米 鄭寶清 陳歐珀 李昆澤 鄭運鵬 林俊憲 陳素月 趙正宇 葉宜津 

47.鑑於我國四大基金分別為郵政資金、勞保基金、勞退基金以及退撫基金,其中105年度績效顯示,勞保賺4.02%、勞退新舊制分別賺3.23%、4.17%、退撫賺2.01%,反觀郵政資金竟只賺1.59%,相當離譜。事實上郵政資金坐擁6.7兆元資金,比其他三大基金相加還多2倍,績效卻如此的差,顯見中華郵政並沒有積極增加投資收益。爰此,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改善書面報告。

提案人:鄭寶清 陳歐珀 李昆澤 周春米 林俊憲 陳素月 趙正宇 葉宜津 

48.查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投資之中華快遞股份有限公司,業務與中華郵政股份公司重疊甚多,且對於產業競爭力幫助甚少,持股股份未達50%,並無實質控制權,對於業務幫助有限,遂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研議撤資之可行性,並強化兩岸運輸競爭力,提供國人優質郵務服務,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昆澤 鄭運鵬 周春米 黃國書 陳歐珀 林俊憲 陳素月 鄭寶清 趙正宇 葉宜津 

49.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服務據點遍布各地,且外國觀光客來台多會郵寄明信片作為紀念,日本郵局也因此製作區域限定明信片,將在地特色融入明信片,除了推廣當地觀光之外亦可增加郵政業務之收入,中華郵政現雖有自製明信片,卻未廣為人知,爰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針對發行區域限定明信片與郵票之評估,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黃國書 鄭寶清 

連署人: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趙正宇 葉宜津 

50.鑑於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近年來積極推出「原住民族文化特色郵筒」,以發揚原住民族文化特色。但為原住民地區郵務需要、深化原住民族地區文化發展,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於原住民族地區郵局局屋改善、建築設計等環境營造工程,亦必須納入在地原住民族文化特色,以發揚原住民族地區郵務發展新形象。

提案人:簡東明 徐榛蔚 陳歐珀 陳雪生 鄭運鵬 趙正宇 李昆澤 鄭寶清 

51.有關中華郵政提出之「購建郵政局所計畫」,因目前洽辦民眾有時等候過久,而郵局營業場所往往未設公共廁所,實不便民。爰要求中華郵政在未來購建郵政局所計畫能增建公共廁所,另現有郵局也應儘速編列經費,達成逐年增建改善之目標,俾利民眾如廁,推出更人性化的服務措施。

提案人:陳歐珀 周春米 鄭寶清 鍾佳濱 簡東明 李昆澤 趙正宇 鄭運鵬 黃國書 葉宜津 

52.104年監察院曾糾正中華郵政公司違反勞動基準法,未確實記載郵差出勤時間、未核實給付郵差加班費,且以委託自然人承攬投遞郵件方式規避勞動基準法,除要求交通部督飭檢討改善,並請勞動部加強勞檢,維護郵件投遞人員之勞動條件。

爰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持續改善現行承攬郵件投遞勞務之人員權益,規劃擴增正式人員編制,予以納入,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

提案人:鍾佳濱 李昆澤 周春米 黃國書 鄭寶清 趙正宇 鄭運鵬 簡東明 陳歐珀 葉宜津 

53.中華郵政公司全國營業據點,有1,311處郵局、573所代辦所,除了發展各地特色郵局,亦推出「關懷農產行銷」系列活動,為產、銷兩端建立買賣交易平台,讓小農可以自產自銷,增加收入。

以屏東郵局為例,其與小農合作恆春洋蔥的農產行銷,銷量甚佳。參酌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歷年營運及業務發展趨勢,爰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開發更多具在地特色的新產品,善加發揮在地物產及實體通路之能量,積極協助在地小農行銷特色產品,提升郵政商城之銷售狀況,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改善郵務經營策略、發揮郵政公司據點眾多之優勢」,以因應我國電子商務市場規模擴張趨勢、提升郵務服務收入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鍾佳濱 李昆澤 周春米 黃國書 鄭寶清 簡東明 趙正宇 鄭運鵬 陳歐珀 葉宜津 

(八)另有委員提案10案,不予處理:

1.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6年編列郵費收入258億1573萬8千元,惟查102年至104年決算平均高於預算約5億,顯郵費收入有編列不足之嫌,爰此,郵費收入應增列5億,以符合中央政府總預算編列作業之規範,國營事業營業收入預算應參酌過去實績及市場趨勢因素。

提案人:李昆澤 鄭運鵬 周春米 陳歐珀 林俊憲 陳素月 黃國書 鄭寶清 趙正宇 葉宜津 

2.中華郵政公司106年勞務收入-郵費收入編列25,815,738千元,查中華郵政公司郵費收入102年決算數為26,363,657千元,103年決算數為26,576,958千元,104年26,209,691千元,收入均超過260億,然106年僅編列258億,顯過於保守,建議增列3億元。

提案人:鄭運鵬 李昆澤 陳歐珀 鄭寶清 周春米 林俊憲 陳素月 趙正宇 黃國書 葉宜津 

3.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附屬單位預算郵費收入,參酌歷年營運及業務發展趨勢,原列258億1,573萬8千元,建議增列金額千分之一,並應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改善郵務經營策略、發揮郵政公司據點眾多之優勢」,以因應我國電子商務市場規模擴張趨勢、提升郵務服務收入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鍾佳濱 鄭寶清 周春米 鄭運鵬 黃國書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趙正宇 葉宜津 

4.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預算「營業收入-勞務收入-郵費收入」編列258億1573萬8千元,較104年度決算262億969萬1千元減列1.5%,其收入來源包括傳統信件收寄及包裹收寄等業務,雖然因網路科技發展導致傳統信件收寄量減少,惟包裹收寄量卻未隨著網路購物盛行增加,反而明顯減少,包裹收寄量從100年2721萬4千件,降至105年2294萬件,悖離電子商務發展之趨勢,應研擬措施積極提升業務量,增加營收。故建議增列該預算250萬元,以符合電子商務市場規模擴增趨勢。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陳歐珀 鄭寶清 周春米 陳素月 趙正宇 黃國書 葉宜津 

5.中華郵政公司106年金融保險收入—保費收入編列142,000,000千元,查中華郵政公司郵費收入金融保險收入—保費收入,102年決算數157,086,034千元,103年決算數148,766,870千元,104年150,853,783千元,編列顯過於保守,爰建議增列5億元。

提案人:鄭運鵬 李昆澤 陳歐珀 鄭寶清 周春米 林俊憲 陳素月 趙正宇 黃國書 葉宜津 

6.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預算「營業收入-金融保險收入-保費收入」編列收入1420億元,較上年度預算減列10億元,為近六年新低,復經查近年度中華郵政簡易壽險業務營運數值顯示,自102年度起保費收入決算數皆低於預算數,顯見中華郵政公司近年來壽險業務推展持續衰退,惟金融保險收入是中華郵政營業收入主要來源,佔比91%,又保費收入佔金融保險收入近55%,顯見其對於營收之重要性,針對壽險業務經營績效惡化之問題,應設法改善,增加壽險營收。故建議增列該預算1000萬元,促使郵政壽險成長。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陳歐珀 鄭寶清 周春米 陳素月 黃國書 葉宜津 

7.中華郵政公司106年其他營業收入—代理收入編列467,605千元,查中華郵政公司其他營業收入—代理收入,102年決算數572,463千元,103年決算數642,352千元,104年653,224千元,編列明顯保守,爰建議增列1億元。

提案人:鄭運鵬 李昆澤 陳歐珀 周春米 林俊憲 黃國書 陳素月 鄭寶清 趙正宇 葉宜津 

8.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國際聯郵運費106年編列1,961,000千元,查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國際聯郵運費102年決算數為1,918,515千元,103年決算數為1,919,104千元,104年1,867,004千元,顯有樽節之空間,爰建議刪減5千萬元。

提案人:鄭運鵬 李昆澤 陳歐珀 鄭寶清 周春米 林俊憲 陳素月 趙正宇 黃國書 葉宜津 

9.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預算「業務費用-租金與利息-機器租金」編列1億9,606萬5千元,較上年度預算增列20.6%(3,354萬9千元),惟根據預算書中,不僅未說明該項目計畫內容,也無從得知預算大幅增列之原因,不利於本院審查;又經查該項目104年度決算僅1億4,712萬8千元,顯見該項目106年度預算恐有浮濫編列之嫌。故建議刪減該預算1,500萬,以核實編列預算。

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李昆澤 陳歐珀 周春米 黃國書 陳素月 葉宜津 

10.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業務費用項下租金與利息費用共編列5億4,171萬1千元,其中辦理機器租金費用編列1億9,606萬5千元,較去年度預算數1億6,251萬6千元增加3,300餘萬元,費用暴增兩成。

該公司106年度淨利率、每股盈餘、總資產報酬率及權益報酬率等營運績效指標,均較近3年度(102年度至104年度)決算實績低,凸顯其獲利能力已出現衰退之警訊,而相關成本提高卻未於預算書說明,爰此,建議凍結本筆預算四分之一,俟中華郵政公司於三個月內將書面資料送交本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素月 陳歐珀 鄭寶清 黃國書 林俊憲 李昆澤 周春米 鄭運鵬 簡東明 葉宜津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