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6年4月12日(星期三)上午9時3分至12時20分;4月13日(星期四)上午9時7分至12時10分

地 點:紅樓301會議室

出席委員:蔡適應 羅致政 林昶佐 江啟臣 王定宇 劉世芳 吳焜裕 莊瑞雄 馬文君 許毓仁 呂孫綾 王金平 呂玉玲(出席委員13人)

列席委員:王育敏 陳怡潔 黃國昌 李彥秀 林俊憲 陳歐珀 林德福 吳志揚 盧秀燕 孔文吉 鍾孔炤 陳明文 何欣純 廖國棟 鍾佳濱 蔣乃辛 賴瑞隆 周陳秀霞 高金素梅 王惠美 羅明才 陳賴素美 邱志偉 曾銘宗 顏寬恒 徐永明 鄭天財 黃昭順 張麗善 簡東明 徐榛蔚(列席委員31人)

列席人員:(4月12日)

外交部常務次長李澄然及所屬人員(部長李大維請假)

國家安全局副局長周美伍(局長彭勝竹請假)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林正義(主任委員張小月請假)

(4月13日)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李翔宙及所屬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專門委員曾煥棟

主 席:王召集委員定宇

專門委員:紀綉珠

主任秘書:鄭世榮

紀 錄:簡任秘書 廖曼利

簡任編審 鄧 明

科 長 黃美菁

專 員 王世義

4月12日星期三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邀請外交部部長李大維、國家安全局局長彭勝竹、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張小月報告「川習會後我國外交與國安因應作為」,並備質詢。

(外交部常務次長李澄然報告,委員蔡適應、羅致政、江啟臣、林昶佐、王定宇、劉世芳、吳焜裕、莊瑞雄、馬文君、許毓仁、王育敏、呂孫綾及邱志偉等13人質詢,均由外交部常務次長李澄然、亞太司副司長林恩真、亞東關係協會秘書長蔡明耀、北美司副司長徐佑典、國家安全局副局長周美伍及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林正義等即席答復。)

決定:

(一)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二)委員所提口頭及書面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本會各委員並副知本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委員呂玉玲及陳明文等2人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臨時提案1案

一、我國人權工作者李明哲於3月19日搭機由澳門入境中國珠海遭中國國安單位關押,迄今毫無音訊,中國政府對我政府及家屬立即釋放李明哲及確保當事者法律及人權要求相應不理,也引發國際社會關注,爰要求外交部及政府有關部門應積極透過美、歐友我政界、國會議員及國外NGO組織,就一切必要管道全力營救我國公民李明哲。

提案人:王定宇 吳焜裕 呂孫綾

決議:照案通過。

4月13日星期四

報告事項

一、邀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李翔宙報告「單身亡故榮民善後喪葬及遺產管理作業」,並備質詢。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李翔宙及服務照顧處處長林夏富報告,委員蔡適應、王定宇、江啟臣、羅致政、馬文君、劉世芳、莊瑞雄、呂玉玲、吳焜裕、李彥秀、徐永明、鍾佳濱及呂孫綾等13人質詢,均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李翔宙、副主任委員劉樹林、副主任委員呂嘉凱、服務照顧處處長林夏富、就養養護處處長趙秋瀛、就學就業處處長董龍泉、副處長關永忠、就醫保健處處長羅慶徽、事業管理處處長楊駕人及行政管理處處長劉志福等即席答復。)

決定:

(一)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二)委員所提口頭及書面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本會各委員並副知本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委員許毓仁及林昶佐等2人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二、處理院會交付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等6案:

(一)凍結第2目項下「退除役官兵就學獎助」500萬元案。

(二)凍結第2目項下「退除役官兵職業技術訓練」100萬元案。

(三)凍結第4目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五分之一案。

(四)凍結第4目項下「志工服務照顧榮民作業」預算五分之一案。

(五)凍結第7目「林區及農場永續經營」預算十分之一案。

(六)凍結第11目項下「退休及贍養官兵眷屬各項補助」之「人事費」十分之一案。

決定:以上6案報告完竣,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

處理院會交付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案等11案:

一、凍結第1目「醫學臨床教學研究」預算十分之一案。

二、凍結第4目項下「單身亡故榮民善後喪葬及遺產管理作業」預算五分之一案。

三、凍結第4目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一般事務費」100萬元案。

四、凍結第4目項下「榮民榮眷遺眷急難救助及慰問」之「獎補助費」200萬元案。

五、凍結第4目項下「單身亡故榮民善後喪葬及遺產管理作業」10萬元案。

六、凍結第4目項下「海內外退伍軍人聯繫作業」之「獎補助費」30萬元案。

七、凍結第4目項下「志工服務照顧榮民作業」預算十分之一案。

八、凍結第5目項下「幹部在職及役男替代役訓練」之「業務費」1萬元案。

九、凍結第8目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中「一般事務費」100萬元案。

十、凍結第8目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設備及投資」100萬元案。

十一、凍結第11目項下「退休及贍養官兵眷屬各項補助」之「獎補助費」中「差額補貼」5,000萬元案。

決議:以上11案處理完竣,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