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26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6年5月18日(星期四)上午9時1分至11時31分
地 點:紅樓301會議室
出席委員:蔡適應 江啟臣 林昶佐 呂玉玲 莊瑞雄 吳焜裕 王定宇 劉世芳 馬文君 許毓仁 呂孫綾 王金平(出席委員12人)
列席委員:葉宜津 吳志揚 陳明文 鄭天財 林俊憲 鍾佳濱 黃偉哲 廖國棟 洪慈庸 王惠美 鍾孔炤 張麗善 徐榛蔚 蔣乃辛蕭美琴 周陳秀霞(列席委員16人)
請假委員:羅致政
列席人員:國防部部長馮世寬及所屬人員
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夏康
主 席:江召集委員啟臣
專門委員:紀綉珠
主任秘書:鄭世榮
紀 錄:簡任秘書 廖曼利
簡任編審 鄧 明
科 長 黃美菁
專 員 王世義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邀請國防部部長馮世寬報告「漢光33號演習電腦輔助指揮所推演驗證成效檢討及實兵演練規劃情形」,併請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列席,並備質詢。
(本次會議採報告秘密,詢答(先秘密、後公開)方式進行。國防部部長馮世寬及作戰及計畫參謀次長室次長姜振中報告,委員蔡適應、江啟臣、洪慈庸、呂玉玲、莊瑞雄、王定宇、吳焜裕、劉世芳、馬文君、許毓仁及呂孫綾等11人質詢,均由國防部部長馮世寬、副參謀總長兼執行官陳寶餘、常務次長柏鴻輝、政治作戰局副局長吳榮軒、保防安全處處長詹國義、戰略規劃司司長吳寶琨、資源規劃司司長陳正棋、法律事務司司長林純玫、國防採購室主任黃希儒、人事參謀次長室次長傅正誠、情報參謀次長室次長張延廷、作戰及計畫參謀次長室次長姜振中、通信電子資訊參謀次長室次長李廷盛、海軍司令部參謀長李宗孝、空軍司令部參謀長范大維、憲兵指揮部參謀長馮毅、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院長杲中興及副院長馬萬鈞等即席答復。)
決定:
(一)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二)委員所提口頭及書面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國防部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本會各委員並副知本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委員林昶佐、羅致政及陳明文等3人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臨時提案1案
一、鑑於國軍單身退舍曾遭爆人員管理怠失,多處仍有中國大陸籍配偶等違規占住,占用國家財產與水電補助,實有檢討必要。經查今年3月底及4月初,國防部與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均召開檢討會議,提出策進處理辦法。然,國防部提出之「國軍單身退員宿舍管理策進作法暨違規占住人員(營商)處理原則」,內容將現住人員分為四級,其中第四級為「以依親名義居住及違法占住人員」,而在管理作為中提及,「如有第二代再組家庭仍住於退舍內情形者,應列入第四級勸離管制對象,餘仍就學或無業或未婚者,就人道立場予以暫留身分,單位應造冊列管」,似有放寬人員管制規定之疑慮,建請國防部應立即重新修訂策進辦法,再行陳報行政院核定,以維護國產。
提案人:劉世芳 呂孫綾 吳焜裕
決議:照案通過。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