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4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間:中華民國106年11月20日(星期一)上午9時1分至12時54分
中華民國106年11月22日(星期三)上午9時4分至下午3時28分
中華民國106年11月23日(星期四)上午9時1分至12時47分
地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鄭寶清 趙正宇 李昆澤 陳歐珀 洪慈庸 鍾佳濱 林俊憲 黃國書 陳素月 周春米 徐榛蔚 陳雪生 李鴻鈞 鄭運鵬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陳明文 江啟臣 施義芳 林德福 黃偉哲 鄭天財Sra.Kacaw 邱志偉 李彥秀 蕭美琴 陳怡潔 黃昭順 王惠美 鍾孔炤 蔣乃辛 呂玉玲 葉宜津 張麗善 顏寬恒 劉世芳 呂孫綾 陳賴素美 羅明才 張宏陸 蔡易餘 何欣純 吳志揚 廖國棟Sufin.Siluko 蔣萬安 楊鎮浯
委員列席29人
列席官員: 11月20日(星期一)
交通部 |
政務次長 |
范植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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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政司 |
司 長 |
陳進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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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處 |
處 長 |
張信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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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處 |
副 處 長 |
李玉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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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
董 事 長 |
曾大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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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 經 理 |
蕭登科 |
|||
副總經理 |
但昭璧 |
|||
副總經理 |
陳福將 |
|||
副總經理 |
洪玉芬 |
|||
秘書處 |
處 長 |
許家瑞 |
||
會計處 |
處 長 |
汪文寬 |
||
財務處 |
處 長 |
曹銘峰 |
||
企業發展研究處 |
副 處 長 |
余崇立 |
||
維護處 |
處 長 |
孫宏彬 |
||
營運安全處 |
副 理 |
李孟佳 |
||
公共事務室 |
副 處 長 |
郭宇平 |
||
企業安全處 |
處 長 |
蘇崇義 |
||
航務處 |
資深航務師兼課長 |
周鑑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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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務室 |
專 員 |
李昀儒 |
||
貨運處 |
資深管理師 |
劉志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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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風處 |
處 長 |
謝君豐 |
||
工程處 |
處 長 |
林文楨 |
||
業務處 |
處 長 |
李俊德 |
||
企劃暨行銷處 |
副 處 長 |
丁源宏 |
||
民用航空局 |
局 長 |
林國顯 |
||
內政部移民署 |
副 署 長 |
鐘景琨 |
||
移民資訊組 |
組 長 |
黃耀樑 |
||
國境事務大隊 |
副大隊長 |
吳嘉弘 |
||
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 |
副 局 長 |
湯明珠 |
||
行政院主計總處 |
科 長 |
林秀春 |
11月22日(星期三)
交通部 |
政務次長 |
范植谷 |
||
航政司 |
司 長 |
陳進生 |
||
會計處 |
處 長 |
張信一 |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
董 事 長 |
曾大仁 |
||
總 經 理 |
蕭登科 |
|||
副總經理 |
但昭璧 |
|||
副總經理 |
陳福將 |
|||
副總經理 |
洪玉芬 |
|||
秘書處 |
處 長 |
許家瑞 |
||
會計處 |
處 長 |
汪文寬 |
||
財務處 |
處 長 |
曹銘峰 |
||
企業發展研究處 |
副 處 長 |
余崇立 |
||
維護處 |
處 長 |
孫宏彬 |
||
營運安全處 |
副 處 長 |
黃啟明 |
||
公共事務室 |
副 處 長 |
郭宇平 |
||
企業安全處 |
處 長 |
蘇崇義 |
||
航務處 |
處 長 |
陳志嘉 |
||
人力資源處 |
處 長 |
許孝德 |
||
法律事務室 |
經 理 |
劉曉萍 |
||
總務處 |
處 長 |
郭秋城 |
||
貨運處 |
副 處 長 |
孫台祥 |
||
政風處 |
處 長 |
謝君豐 |
||
工程處 |
處 長 |
林文楨 |
||
業務處 |
處 長 |
李俊德 |
||
企劃暨行銷處 |
副 處 長 |
丁源宏 |
||
民用航空局 |
副 局 長 |
方志文 |
||
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 |
副 局 長 |
湯明珠 |
||
行政院主計總處 |
科 長 |
林秀春 |
11月23日(星期四)
交通部 |
部 長 |
賀陳旦 |
||
政務次長 |
范植谷 |
|||
航政司 |
司 長 |
陳進生 |
||
法規委員會 |
執行秘書 |
李明慧 |
||
民用航空局 |
局 長 |
林國顯 |
||
副 局 長 |
何淑萍 |
|||
飛航標準組 |
組 長 |
林俊良 |
||
空運組 |
組 長 |
韓振華 |
||
運輸研究所 |
副 組 長 |
賴威伸 |
||
國防部作戰及計畫參謀次長室聯合作戰處 |
作戰參謀官 |
劉立國 |
||
內政部警政署 |
組 長 |
陳木樹 |
||
副 組 長 |
黃藻鐃 |
|||
科 長 |
許哲雄 |
|||
專 員 |
林瑞萍 |
|||
航空警察局 |
副 局 長 |
湯明珠 |
||
科 長 |
楊文財 |
|||
警 務 正 |
沈忠仁 |
|||
內政部民政司 |
科 長 |
戴淑篁 |
||
經濟部工業局 |
科 長 |
陳鵬詠 |
||
技 士 |
陳嵐霖 |
|||
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 |
管 理 師 |
陳聰楷 |
||
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維護處 |
處 長 |
鄧維苓 |
||
組 長 |
董立三 |
|||
飛安諮詢顧問 |
郭 恒 |
|||
飛航事務處 |
副 處 長 |
翁福來 |
||
法務部 |
參 事 |
劉英秀 |
||
矯正署 |
科 長 |
詹麗雯 |
||
科技部工程研究發展司 |
副 司 長 |
賴宇亭 |
||
前瞻及應用科技司 |
專案助理 |
林 彤 |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
副 組 長 |
陳映秀 |
||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 |
資深飛安調查官 |
王興中 |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農林航空測量所 |
所 長 |
管立豪 |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試驗所 |
組 長 |
郭鴻裕 |
||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
專門委員 |
黃如妙 |
||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 |
簡任技正 |
張俊雄 |
||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
專門委員 |
吳盛崑 |
主 席:鄭召集委員運鵬
專門委員:黃輝嘉
主任秘書:金允成
紀 錄:簡任編審 陳淑玫 科 長 黃彩鳳 專 員 楊蕙如 薦任科員 郭佳勳 薦任科員 林立偉 薦任科員 洪翎宜 科 員 黃玉如
11月20日(星期一)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論事項
審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
(本日會議由交通部政務次長范植谷及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曾大仁報告後,計有委員鄭寶清、趙正宇、李昆澤、陳歐珀、洪慈庸、葉宜津、林俊憲、黃國書、鍾佳濱、周春米、徐榛蔚、陳雪生、李鴻鈞、陳素月、鄭運鵬、施義方、邱志偉等17人提出質詢,均經交通部政務次長范植谷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儘速以書面答復。
三、107年度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委員提案截止收件,本週三進行處理。
11月22日(星期三)
討論事項
審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
決議:另擇期處理。
11月23日(星期四)
討論事項
1、 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民用航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說明:本院議事處106年11月21日函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4會期第8次會議報告後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2、 審查親民黨黨團擬具「民用航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說明:本院議事處105年3月2日函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1會期第1次會議報告後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3、 審查委員李昆澤等23人擬具「民用航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說明:本院議事處105年10月25日函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2會期第6次會議報告後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4、 審查委員邱志偉等23人擬具「民用航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說明:本院議事處106年11月21日函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4會期第8次會議報告後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5、 審查委員楊鎮浯等17人擬具「民用航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說明:本院議事處106年5月31日函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3會期第14次會議報告後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6、 審查委員邱志偉等18 人擬具「民用航空法第二條及第一百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說明:本院議事處105年12月28日函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2會期第15次會議報告後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7、 審查委員葉宜津等19人擬具「民用航空法增訂第六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說明:本院議事處106年11月8日函本案經提本院第9 屆第4會期第6次會議報告後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8、 審查委員鄭寶清等21人擬具「民用航空法增訂第七條之二及第一百十九條之五條文草案」案。
說明:本院議事處106年5月31日函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3會期第14次會議報告後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9、 審查委員黃國書等18人擬具「民用航空法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說明:本院議事處106年5月3日函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3會期第10次會議報告後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10、 審查委員黃國書等19人擬具「民用航空法增訂第三十七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說明:本院議事處106年5月31日函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3會期第14次會議報告後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十一、審查委員陳素月等17 人擬具「民用航空法第四十條條文 修正草案」案。
說明:本院議事處106年5月31日函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3會期第14次會議報告後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十二、審查委員邱志偉等20人擬具「民用航空法第四十一條之一、第一百十一條及第一百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說明:本院議事處106年5月17日函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3會期第12次會議報告後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十三、審查委員蘇震清等23人擬具「民用航空法第四十三條之三、第一百零一條及第一百零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說明:本院議事處105年12月7日函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2會期第12次會議報告後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十四、審查委員李昆澤等21人擬具「民用航空法增訂第四十三條之三及第一百零一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說明:本院議事處106年11月1日函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報告後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十五、審查委員鄭運鵬等25人擬具「民用航空法增訂第四十九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說明:本院議事處105年12月21日函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2會期第14次會議報告後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十六、審查委員趙正宇等17人擬具「民用航空法第五十八條之一及第九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說明:本院議事處105年4月1日函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1會期第6次會議報告後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十七、審查委員鄭寶清等17人擬具「民用航空法第五十九條及第一百十二條之九條文修正草案」案。
說明:本院議事處105年12月21日函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2會期第14次會議報告後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十八、審查委員王育敏等16人擬具「民用航空法增訂第一百零一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說明:本院議事處106年10月18日函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4會期第3次會議報告後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十九、審查委員李昆澤等17人擬具「民用航空法第一百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說明:本院議事處106年5月31日函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3會期第14次會議報告後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本日會議由委員李鴻鈞代表親民黨黨團、李昆澤、葉宜津、鄭寶清、陳素月、楊鎮浯及黃國書說明提案要旨,再由交通部部長賀陳旦、民用航空局局長林國顯報告及回應委員提案後,計有委員鄭寶清、陳歐珀、趙正宇、李昆澤、周春米、洪慈庸、陳素月、鍾佳濱、黃國書、林俊憲、李鴻鈞、陳雪生、葉宜津、楊鎮浯、鄭運鵬等15人提出質詢,均經交通部部長賀陳旦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委員徐榛蔚、林德福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決議:
一、報告、說明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三、本日討論事項「民用航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19案,另定期進行逐條審查。
四、討論事項第1案,修正動議2件,於逐條審查時進行處理。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