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4會期交通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間:中華民國106年10月16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下午1時34分
中華民國106年10月18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1時36分
地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鄭寶清 李昆澤 趙正宇 林俊憲 陳歐珀 鄭運鵬
鍾佳濱 黃國書 洪慈庸 陳素月 徐榛蔚 周春米
李鴻鈞 陳雪生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曾銘宗 徐永明 江啟臣 蕭美琴 林麗蟬 林德福 呂玉玲 黃偉哲 黃昭順 盧秀燕 鄭天財Sra.Kacaw
孔文吉 施義芳 王惠美 高金素梅 吳焜裕 蘇震清 邱志偉 張麗善 陳明文 李彥秀 鍾孔炤 何欣純
蔣乃辛 賴瑞隆 Kolas Yotaka 蘇巧慧 陳賴素美 劉世芳 周陳秀霞 姚文智 羅明才 陳亭妃 葉宜津
劉櫂豪 吳志揚 張宏陸 顏寬恒 陳其邁 呂孫綾
委員列席40人
列席官員: 10月16日(星期一)
交通部 |
部 長 |
賀陳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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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司 |
司 長 |
陳文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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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資訊中心 |
主 任 |
王穆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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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鐵路管理局 |
局 長 |
鹿潔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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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局 |
副 局 長 |
張錫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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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鐵路工程局 |
副 局 長 |
楊正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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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
執 行 長 |
鄭光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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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 |
副 局 長 |
廖一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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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育樂組 |
科 長 |
魏郁軒 |
10月18日(星期三)
交通部 |
部 長 |
賀陳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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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處 |
副 處 長 |
李玉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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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司 |
司 長 |
陳文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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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政司 |
司 長 |
陳進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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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研究所 |
所 長 |
吳玉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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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鐵路管理局 |
副 局 長 |
何獻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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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鐵路工程局 |
局 長 |
胡湘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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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總局 |
局 長 |
陳彥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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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
局 長 |
趙興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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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局 |
局 長 |
林國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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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港局 |
局 長 |
謝謂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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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
董 事 長 |
江耀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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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 |
主任委員 |
黃煌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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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飛安調查官 |
王興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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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調查組 |
副飛安調查官 |
林沛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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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航安全組 |
資深飛安調查官 |
林聖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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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實驗室 |
副飛安調查官 |
官文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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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 |
秘 書 |
廖捐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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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計 |
參 議 |
楊美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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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專門委員 |
吳明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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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
專門委員 |
林靜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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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工業局 |
副 組 長 |
盧文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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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
副 處 長 |
尚錦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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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
科 長 |
蘇俊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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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交通局 |
專門委員 |
林乾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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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
副 處 長 |
俞世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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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
副總經理 |
辛其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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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
處 長 |
宋嬡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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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中華軌道車輛工業發展協會 |
秘 書 長 |
史文虎 |
主 席:陳召集委員素月
專門委員:黃輝嘉
主任秘書:金允成
紀 錄:簡任編審 陳淑玫
科 長 黃彩鳳
專 員 楊蕙如
10月16日(星期一)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邀請交通部部長賀陳旦就「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10年新臺幣千億元購車計畫、臺鐵票務系統整合再造計畫及我國鐵道觀光執行現況」列席報告,並備質詢。
(本日會議由交通部部長賀陳旦及臺灣鐵路管理局 局長 鹿潔身報告後,計有委員鄭寶清、李昆澤、趙正宇、林俊憲、陳歐珀、鄭運鵬、鍾佳濱、黃國書、洪慈庸、陳素月、徐榛蔚、周春米、李鴻鈞、蕭美琴、林麗蟬、鄭天財Sra.Kacaw、鍾孔炤、施義芳、吳焜裕、賴瑞隆、Kolas Yotaka及蘇巧慧等22人提出質詢,均經交通部部長賀陳旦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委員李彥秀、徐榛蔚及葉宜津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儘速以書面答復。
通過臨時提案8項:
1、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預計104年至113年採購經費997.3億元,臺鐵局應在不違反國際協定規定,又符合個案需求前題下,評估如何藉此標案扶植國內相關產業,例如考量全生命週期事項、投標廠商(含共同投標廠商)及其分包廠商經驗或實績納入評選項目、招標文件如訂定投標廠商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廠商資格條件,允許2家以上廠商共同投標或允許分包廠商、視採購性質及需要予以放寬投標廠商實收資本額、以最有利標方式決標等,請臺鐵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鍾佳濱 林俊憲 陳歐珀 陳素月周春米
二、有鑑於臺鐵及高鐵之網路售票系統及自動售票機語言種類過少,因應新南向政策之推動及日韓觀光客增加,建議臺鐵及高鐵研議增加至少3種以上東南亞語言及日韓語,以利觀光發展,並且在1年內完成系統建置及售票設備更新。
提案人:徐榛蔚 李鴻鈞 李昆澤 林麗蟬
三、新式傾斜式列車因乘車品質等因素,不發售站票,違規搭乘者,須加罰50%票價。有鑑於花東居民對外交通之需求為生活之基本權益、日常之必需,實不等同於其他類型之交通需求動機(如旅遊),因此,當前50%之罰款,變相產生花東居民的相對剝奪感。爰此,建請臺灣鐵路管理局修改相關規定,針對花東居民搭乘傾斜式列車於座位售盡時,可憑證件購買無座位車票。其中,花東居民之認定方式可參考花東實名制列車之購票資格。辦理計畫請於1個月內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陳素月 鄭運鵬周春米 蕭美琴
四、臺灣鐵路管理局每年都會考量營運目標、內部人力狀況、載客率狀況,來針對列車進行增減及時刻改點之工作。然而,調整之內容常僅是內部核定後便公布實施,致使旅客只能被迫接受,更常導致偏鄉居民的交通權益受損。爰此,建請臺灣鐵路管理局往後進行年度改點時,應於列車時刻草案出爐時,需針對特定偏鄉小站,由段長於地方召開公開說明會,解釋新舊時刻之差異、聽取地方意見,以期消彌不必要之誤解,創造雙贏。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陳素月 鄭運鵬周春米 蕭美琴
五、臺灣鐵路管理局於今(106)年5月提報交通部,研議調整現行票價。內容除了平均調漲7.5%外,亦包括研議實施普悠瑪、太魯閣、柴聯自強號之差別票價制。然該提案內容皆以里程距離與車型差異來計算票價,並未思考到有座與無座購票之間的差異,因此產生不公平之現象。爰此,建請臺灣鐵路管理局研議a.針對無座位之搭乘者,需給予一定票價之折扣;b.參考台灣高鐵於特定車廂設置自由座之模式,提高緊急需求、臨櫃購票者之搭乘機會,以保障旅客交通之權益。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陳素月 鄭運鵬周春米 蕭美琴
六、有鑑於交通部臺鐵局近年虧損嚴重,惟臺鐵局肩負公共運輸責任,在承擔舊制退撫金、負擔各式優待票差等,以致票價無法合理調整,需仰賴舉債支應。近年購車所需經費,皆由政府全額負擔,為使臺鐵局財務結構達到營運自給自足,建請交通部臺鐵局針對票價調整之研究與相關計畫進行研擬、公布,定案後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俊憲 趙正宇 鍾佳濱 鄭運鵬陳素月 周春米
七、民國99年核定之「花東鐵路整體服務效能提升計畫」,旨在由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著手進行新城站至台東站間沿線27個車站及周邊附屬設施的改善工作。其中,「SL203標瑞穗車站改建工程」乙案,截至106年8月31日,雖然累計執行進度已達99.50%,但是在站體未完全撥交給臺灣鐵路管理局之前,卻已發現許多工程瑕疵。例如,男女廁所動線不清、地下道散熱不良、磁磚防滑不足、售票口設置地點不佳等;而上週大雨,更造成地下道積水之窘態。爰此,要求交通部於指定之時間內完成如下工作:
(1) 立即改善「地下道積水」之工程瑕疵;並著手調查「花東鐵路整體服務效能提升計畫」內所有改善車站是否有相似的施工設計瑕疵,如有,請研擬改善計畫。調查報告(與改善計畫)請於1個月內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2) 著手執行「男女廁所動線不清、地下道散熱不良、磁磚防滑不足」之改善工作,切勿以鐵授東工字第1060066288號之相似書函答覆內容 搪塞。改善之工作計畫於1個月內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3) 就售票口設置地點不佳乙事,請交通部召集鐵路改建工程局及臺灣鐵路管理局,研商改善方案。方案請於1個月內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鄭運鵬 陳素月周春米 蕭美琴
八、鑑於臺鐵票價已22年未有調整,難以反應物價、人事成本等變化。但今臺鐵之票務系統更新、事故頻仍,顯見經營、管理效率仍有增進空間。爰此,臺鐵未來2年內任何票價調整計畫,應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報告。
提案人:鄭寶清 趙正宇 林俊憲 陳歐珀鍾佳濱 鄭運鵬 陳素月 周春米
10月18日(星期三)
邀請交通部部長賀陳旦、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主任委員黃煌煇就「公共運輸事故調查執行現況、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成立情形」列席報告,並備質詢。
邀請交通部部長賀陳旦就「軌道技術研究暨驗證中心籌備進度及執行現況」列席報告,並備質詢。
(本日會議由交通部部長賀陳旦、運輸研究所 所長 吳玉珍、高速鐵路工程局 局長 胡湘麟、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 主任委員 黃煌煇報告後 ,計有委員李昆澤、鄭寶清、趙正宇、洪慈庸、陳歐珀、林俊憲、鄭運鵬、鍾佳濱、黃國書、周春米、葉宜津、徐榛蔚、陳雪生、李鴻鈞、陳素月、蕭美琴、王惠美、鍾孔炤、Kolas Yotaka、陳其邁等20人提出質詢,均經交通部部長賀陳旦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 儘速以書面答復。
通過臨時提案2項:
一、有鑑於交通部臺鐵局近年重大行車事故數量未見改善,惟交通部高鐵局作為監督者,未能公布事故調查結果於眾,對軌道行車安全之促進功能有疑,建請交通部針對高鐵局及未來可能整併鐵工局之鐵道局、軌道技術研究暨驗證中心,其間所具之監理功能、事故調查之性質進行比較,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
提案人:林俊憲 周春米 鄭運鵬 陳素月
二、有鑑於國內現行民航法規對於高機齡飛機機齡並未予以明確定義與規範,使得國內少數航空公司仍繼續使用超過20年以上高機齡之飛機執勤外,更因法令缺漏造成民航局無法有效管理高齡飛機,為降低飛安風險,建請交通部於6個月內研議高齡飛機淘汰機制,並檢討修正相關法規,以維國內飛航安全。
提案人:趙正宇 李昆澤 林俊憲 周春米鄭運鵬 陳素月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