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4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6年11月27日(星期一)上午9時3分至12時53分 ;

11月29日(星期三)上午9時4分至12時14分;下午2時至6時 37分;

11月30日(星期四)上午9時2分至12時10分;下午2時3分至5時21分

地 點:紅樓3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江啟臣 馬文君 王定宇 林昶佐 許毓仁 劉世芳 蔡適應 羅致政 吳焜裕 呂玉玲 呂孫綾 王金平 莊瑞雄(出席委員13人)

列席委員:葉宜津 吳志揚 黃偉哲 林德福 廖國棟 蕭美琴 鍾孔炤 羅明才 李彥秀 周陳秀霞 陳賴素美 徐榛蔚 鍾佳濱 賴士葆 鄭天財 高金素梅 周春米 邱志偉 陳明文 蔣乃辛 張麗善 何欣純 陳雪生 王惠美 蔡易餘(列席委員25人)

列席人員:(11月27日)

國家安全局局長彭勝竹及所屬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專門委員曾煥棟

(11月29日及30日)

外交部部長李大維及所屬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專門委員曾煥棟

主 席:蔡召集委員適應

專門委員:紀綉珠

主任秘書:鄭世榮

紀 錄:簡任秘書 廖曼利

簡任編審 鄧 明

科 長 黃美菁

專 員 王世義

11月27日星期一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論事項

繼續審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家安全局收支機密及公開部分。

決議:

一、機密部分,審查結果:(密略)

二、公開部分,審查結果:

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74項 國防部所屬(國家安全局部分)

第1目 沒入及沒收財物30萬元,照列。

第2目 賠償收入原列74萬2千元,增列30萬元,改列為104萬2千元。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65項 國防部所屬(國家安全局部分)

第1目 使用規費收入,無列數。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88項 國防部所屬(國家安全局部分)

第1目 財產孳息13萬6千元,照列。

第3目 廢舊物資售價16萬7千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86項 國防部所屬(國家安全局部分)

第2目 雜項收入656萬8千元,照列。

歲出部分

第9款

第2項 國防部所屬(國家安全局部分)

第2目「情報行政」原列8億9,107萬2千元,減列:

(一)「行政管理」200萬元(含「業務費」中「房屋建築養護費」100萬元、「設備及投資」100萬元)。

(二)「情報教育訓練」項下「業務費」中「教育訓練費」100萬元。

(三)「情報建築及設備」項下「設備及投資」中「資訊軟硬體設備費」100萬元。

共計減列4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8億8,707萬2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11項:

(一)世界大學運動會開幕典禮爆發維安問題,顯示國家安全局特勤人員掌握事前情資、與地方警力合作及現場應變之不足。期間甚至還傳出國家安全局人員涉嫌性騷擾女警,國家安全局副局長向警政署署長關說隱蔽,顯示其風紀敗壞。國家安全局針對世界大學運動會期間發生之爭議,皆要予以檢討改進,精進維安任務,以保護我國元首人身安全。另國家安全局107年度預算編列8億9,107萬2千元,占其年度預算數之比率不及二成,對照國防部及外交部公開預算93.87%、93.68%相較,國家安全局機密預算比率明顯偏高,國家安全局與國防部、外交部工作職掌及業務性質固有不同,然國防部及外交部機密預算對國家安全維護之重要性與國家安全局並無二致,國人對三機關預算之公開化、透明化同樣寄予高度期許。按國家機密保護法第5條規定:「國家機密之核定,應於必要之最小範圍內為之。」又政府資訊公開法第6條規定:「與人民權益攸關之施政、措施及其他有關之政府資訊,以主動公開為原則,並應適時為之」基此,國家安全局實有必要提升公開預算比率。爰針對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億6,894萬6千元中,凍結20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昶佐 馬文君 羅致政 蔡適應王定宇 吳焜裕 呂玉玲 江啟臣呂孫綾 莊瑞雄

(二)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編列3,398萬2千元,較106年度增列646萬9千元。鑑於國家財政困難,各項預算應採零基預算原則編列,該項預算顯有檢討空間。爰凍結10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江啟臣 馬文君 蔡適應劉世芳 羅致政 呂孫綾 王定宇林昶佐 吳焜裕 莊瑞雄

(三)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180萬9千元,用於國家安全局各單位辦公處所影印機及行動即時影像傳輸設備租賃等租金費用。較106年僅編列影印機租賃費用99萬6千元,107年另租賃行動即時影像傳輸設備之必要性、租用數量、成本計算等應予說明。爰凍結8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馬文君 許毓仁蔡適應 羅致政 吳焜裕 王定宇林昶佐 呂孫綾 莊瑞雄

(四)國家安全局預算書表針對設備購買之預算僅列出總額,並無比照其他部會詳列數量與單價明細。立法院預算中心更明確指出印表機單價高達8萬5千元,便宜行事使國會無從監督購買金額是否有所不當。爰針對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3,425萬8千元中,凍結30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明確指出各項購買需求與報價,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王定宇 呂玉玲馬文君 林昶佐 許毓仁 呂孫綾莊瑞雄 吳焜裕 江啟臣

(五)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建築及設備」中「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8,123萬8千元,包括機械設備費1,400萬元、運輸設備費123萬8千元及資訊軟硬體設備費6,600萬元。主要係供國家安全局第七處辦理「光纖訊號傳輸系統設備案」及「網安系統環境擴充案」、國家安全局電訊科技中心辦理「網域安全資料集中管控機制建置案」。然查其中「光纖訊號傳輸系統設備案」及「網域安全資料集中管控機制建置案」等2案為國家安全局「科技情報能量五年擴充計畫」之子計畫,計畫期程均為107至111年,屬跨年期計畫,依預算法第5條第1項、第39條及107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第14點規定,當應依繼續經費方式表達。然上揭兩項計畫既編列於公開預算,其計畫內容當應完整對外公開,國家安全局卻以涉機密為由未能提供計畫詳細資料,致其建構計畫內容、各年度預算分配數及購置品項之合理性難明,不利監督與考管成效。爰凍結20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王定宇 莊瑞雄 呂孫綾蔡適應 林昶佐 吳焜裕 江啟臣

(六)國家安全局107年度預算書列7項關鍵策略目標,19項關鍵績效指標,然部分關鍵績效指標之衡量標準預計實施次數不明,如「前瞻科技發展趨勢,健全資訊管理工作」之「維持資裝高妥善率」,以「實際完成維保次數/預計實施維保次數x100%」作為評估方式,然「預計實施維保次數」未予列明,不利監督。又如「精進總務後勤事項,支援情報工作推展」之「強化營區警衛安全防護」,以「實際實施營區安全防護演練及教育訓練次數/預計辦理營區安全防護演練及教育訓練次數x100%」作為評估方式,然「預計辦理營區安全防護演練及教育訓練次數」未予列明,同樣不利監督。爰要求國家安全局持續強化年度關鍵績效指標管制機制,並敘明各項衡量標準,以利國會監督。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馬文君 許毓仁

(七)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建築及設備」中「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8,123萬8千元,包括機械設備費1,400萬元、運輸設備費123萬8千元及資訊軟硬體設備費6,600萬元。主要係供國家安全局第七處辦理「光纖訊號傳輸系統設備案」(預算5,000萬元)及「網安系統環境擴充案」(預算1,100萬元)、國家安全局電訊科技中心辦理「網域安全資料集中管控機制建置案」(預算1,900萬元)。其中「光纖訊號傳輸系統設備案」及「網域安全資料集中管控機制建置案」等2案為國家安全局「科技情報能量五年擴充計畫」之子計畫,計畫期程均為107至111年,當屬跨年期計畫,惟年度預算書卻未以繼續經費方式表達,與相關規定未合。爰要求國家安全局應研議適當編列方式,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合乎預算編列原則。

提案人:許毓仁 呂玉玲 馬文君

(八)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預算編列2,799萬4千元,較106年度法定預算數1,219萬7千元增加1,579萬7千元,增幅129.52%。依國家安全局提供資料,是項預算主係辦理情報支援單位資訊設備汰購經費,惟其年度預算書中,部分汰購設備並未依規定列明購置品項、數量及單價,容有未當。又印表機汰購預算已逾行政院所訂頒基準甚多,恐有高估之嫌。爰要求國家安全局應研議適當編列方式,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合乎預算編列原則。

提案人:許毓仁 呂玉玲 馬文君

(九)中國對臺灣各界的統戰行為日益深廣,諸如對臺灣專業人才的片面開放市場、對農產品之採購、對臺灣青年的種種示好,經常見諸媒體,但對各地方縣市民間各式社團許許多多假交流之名行統戰之實的活動,卻是隱而未現,為維護國家安全,並瞭解中國對臺灣各縣市之統戰情況,要求國家安全局於1個月內就中國對臺灣各縣市統戰行為之統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呂孫綾 羅致政 莊瑞雄 蔡適應王定宇

(十)國家安全局派駐地方人員,應以掌握境外敵對勢力以及國內安全重大威脅情資為主要任務,不得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6條及第9條之行為,不當涉入地方選舉罷免等政治活動。要求國家安全局應嚴格督導各地方派駐人員,查有違法實據者亦應依法嚴懲,以肅官箴,相關督導與查察報告應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呂孫綾 羅致政 蔡適應 莊瑞雄王定宇

(十一)國家安全局107年度公開預算人事費部分僅將政務人員人事費用(局長、副局長1人)獨立編列,法定編制人員待遇僅於說明中列舉副局長2人、主任秘書1人與特勤中心人員271人合併編列。近年來敵對勢力將國家安全局情報能量、人事資訊、預算等持續納為情蒐重點,鑑於情報機關之機敏特性,爰建請國家安全局依國家情報工作法妥適機密預算編製。

提案人:羅致政 王定宇 莊瑞雄 呂孫綾

三、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防部所屬(國家安全局部分)收支機密及公開部分審查完竣,審查結果送財政委員會彙整後提報院會,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蔡召集委員適應出席說明。

11月29日星期三

討論事項

審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外交部主管收支機密及公開部分。

(本次會議採報告(先公開、後秘密),詢答及處理(先秘密、後公開)方式進行。外交部部長李大維報告,委員劉世芳、許毓仁、莊瑞雄、蔡適應、江啟臣、林昶佐、王定宇、馬文君、羅致政、吳焜裕及呂玉玲等11人質詢,均由外交部部長李大維、領事事務局局長陳華玉、亞東太平洋司司長陳文儀、臺灣日本關係協會秘書長張淑玲、亞西及非洲司司長陳俊賢、拉丁美洲暨加勒比海司司長周麟、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司長李新穎、國際傳播司司長張國葆、研究設計會主任陳克明、秘書處處長李芳成、資電處處長李自正、公眾外交協調會執行長李憲章及NGO國際事務會執行長翁瑛敏等即席答復。)

決議:

一、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委員所提口頭及書面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外交部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本會各委員並副知本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二、委員呂孫綾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三、106年11月30日繼續審查。

11月30日星期四

討論事項

壹、繼續審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外交部主管收支機密及公開部分。

決議:

一、機密部分,審查結果:(密略)

二、公開部分,審查結果:

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72項 外交部

第1目 賠償收入185萬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64項 領事事務局原列35億2,147萬5千元,增列第1目「行政規費收入」30萬元,改列為35億2,177萬5千元。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84項 外交部

第1目 財產孳息2,560萬元,照列。

第2目 財產售價,無列數。

第3目 廢舊物資售價400萬元,照列。

第85項 領事事務局

第1目 財產孳息,無列數。

第2目 廢舊物資售價,無列數。

第86項 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第1目 財產孳息原列1萬元,增列10萬,改列為11萬元。

第2目 廢舊物資售價,無列數。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82項 外交部

第1目 雜項收入3億1,410萬5千元,照列。

第83項 領事事務局

第1目 雜項收入714萬1千元,照列。

第84項 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第1目 雜項收入41萬元,照列。

歲出部分

第8款 外交部主管(不含機密部分)

第1項 外交部(不含第8目「外交支出機密預算」)原列232億0,151萬1千元,減列:

(一)第1目「一般行政」400萬元 (含「基本行政工作維持」100萬元、「資訊處理」3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二)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作國情資料」中「業務費」50萬元。

(三)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4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四)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出國訪問」100萬元。

(五)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駐外技術服務」3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共計減列1,25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31億8,901萬1千元。

本項提案14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一)臺灣亞洲交流基金會任務不明,據報載係為協助推廣新南向政策,把民間意見反映給政府相關單位,並與其他非政府組織(NGO)、青年與智庫交流。現有之行政部會,不少民間組織皆已執行,是否有疊床架屋,由政府出資捐助成立之必要,不無疑義,或恐將淪為政府分配國家資源利益之白手套。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預算編列3億7,089萬4千元,其中補助臺灣亞洲交流基金會編列3,880萬元,全數刪除。

提案人:江啟臣 馬文君 許毓仁 呂玉玲

(二)外交部長年補助「亞洲太平洋自由民主聯盟秘書處」及「世界自由民主聯盟中華民國總會」,兩組織雖有其歷史背景,然近年來,人事長期為特定人士把持,毫無任何業務功能,且含人事費在內之所有經費均仰賴外交部補助。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獎補助費」預算編列5億1,372萬2千元中,減列2,155萬9千元。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林昶佐 呂孫綾陳亭妃

(三)外交部每年固定編列預算補助「亞洲太平洋自由民主聯盟秘書處」及「世界自由民主聯盟中華民國總會」,上述單位對我國外交工作如促進國際空間、對我國之重視等等,成效令人存疑且已不合時宜。106年度外交部補助預算原編列為2,827萬1千元,105年立法院則提出減列亞洲太平洋自由民主聯盟秘書處、世界自由民主聯盟中華民國總會全部補助費用之預算刪減案,外交部也同意應刪除。然107年度預算卻仍編列2,155萬9千元,僅減少24%,外交部應即刻讓亞洲太平洋自由民主聯盟秘書處、世界自由民主聯盟中華民國總會轉型為資助籌募經費之組織,而非政府資助之組織。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獎補助費」預算編列5億1,372萬2千元中,減列2,155萬9千元。

提案人:林昶佐 蔡適應 羅致政

(四)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獎補助費」預算編列5億1,372萬2千元中,補助「臺灣亞洲交流基金會」經常及資本支出,共計3,880萬元。據瞭解臺灣亞洲交流基金會在106年玉山論壇結束後才開始籌備,依蕭新煌資政受訪表示,臺灣亞洲交流基金會主要任務是協助推廣新南向政策,把民間意見反映給政府相關單位,也會與其他非政府組織、青年與智庫交流,並定期舉辦玉山論壇,然迄今未有臺灣亞洲交流基金會正式成立之期程。爰凍結3,88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林昶佐 呂孫綾

(五)查亞洲太平洋自由民主聯盟秘書處,現已失去創辦之意義,且淪為私人把持,故將該筆預算全數刪除。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編列3億6,114萬6千元中,減列383萬6千元。

提案人:莊瑞雄 羅致政 蔡適應 呂孫綾

(六)查世界自由民主聯盟中華民國總會,現已失去創辦之意義,且淪為私人把持,故將該筆預算全數刪除。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編列3億6,114萬6千元中,減列1,772萬3千元。

提案人:莊瑞雄 羅致政 蔡適應 呂孫綾

(七)新南向政策之目標國家,尤其是東協國家多為威權國家甚至軍事領導,對於國際NGO之監督甚為排斥,甚至發生柬埔寨政府指控民進黨介入該國選舉、迫使當地臺商登報自清!但玉山論壇卻還訴求以人為本、推廣NGO經驗的新南向,顯見臺灣亞洲交流基金會推動新南向政策欠缺務實。經查107年度外交部預算編列3,880萬元捐助臺灣亞洲交流基金會,為促其改善、撙節支出,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編列3億6,114萬6千元中,減列3,000萬元。

提案人:許毓仁 馬文君 江啟臣

(八)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補助亞洲太平洋自由民主聯盟秘書處383萬6千元及世界自由民主聯盟中華民國總會1,772萬3千元,經查二組織之人事費預算,亞洲太平洋自由民主聯盟秘書處為240萬元,世界自由民主聯盟中華民國總會為852萬3千元。鑑於亞洲太平洋自由民主聯盟及世界自由民主聯盟中華民國總會為冷戰時期為圍堵共產主義而成立之組織,惟其主要人事多年未更替,疑淪為特定團體人士酬庸之工具,而政府多年來仍編列其人事費,恐有以公濟私之嫌,復以世界自由民主聯盟中華民國總會理事長饒穎奇又於105年11月赴中國參加中共官方於人民大會堂舉辦之孫中山紀念會,此舉與世界自由民主聯盟中華民國總會反共產主義之成立宗旨大相逕庭,更令國人不容,鑑於今日之國際現況及兩岸情勢多有變遷,致使此二單位功能式微,甚無實際作為,是否維續此二組織,係值得政府深究之課題,宜全數減列。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編列3億6,114萬6千元中,減列2,155萬9千元。

提案人:劉世芳 蔡適應 呂孫綾

(九)外交部107年度預算編列補助「世界自由民主聯盟中華民國總會」1,772萬3千元、「亞洲太平洋自由民主聯盟秘書處」383萬6千元,合計2,155萬9千元,較106年度2,827萬1千元,雖然金額減少671萬2千元,但減少的是業務費,其中仍分別有48%、63%補助經費被使用於人事支出,人事費比例不減反增,較之受外交部補助國內團體受補助平均人事費支出(18%)3倍以上。經查,世界自由民主聯盟中華民國總會會長饒穎奇在105年11月11日仍參加中國孫逸仙150年誕辰紀念大會唱中國國歌、正襟危坐聆聽習近平講話,顯見該團體並無調整其親共立場,且違反該會「以團結中華民國人民,並聯合全世界愛好自由民主人士,共同努力,反對專制獨裁之迫害,建立自由、民主、和平、繁榮的世界為宗旨」之設立目的,外交部實無必要再編列預算補助這樣的團體。另亞洲太平洋自由民主聯盟秘書處是世界自由民主聯盟中華民國總會的區域組織,外交部恐有重複補助之嫌。其三,亞洲太平洋自由民主聯盟秘書處並非法人團體、亞洲太平洋自由民主聯盟秘書處甚至尚未完成設立(立案)登記,外交部編列預算補助未經合法立案之團體恐有違法之嫌。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編列3億6,114萬6千元中,減列2,155萬9千元。

提案人:王定宇 吳焜裕 呂孫綾

(十)外交部107年度補助民間團體參與各項國際會議或活動相關經費大幅刪減至1,159萬6千元,較106年度減列1,792萬4千元(60.72%),惟編列給「世界自由民主聯盟中華民國總會」與「亞洲太平洋自由民主聯盟秘書處」兩組織之補助經費便達2,155萬9千元,顯有不公,致可用於補助其他NGO之資源相對限縮。外交部對世界自由民主聯盟中華民國總會與亞洲太平洋自由民主聯盟秘書處補助多年,早應轉型為自主籌募經費之社會型企業,或比照一般團體循正常途徑申請補助經費。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編列3億6,114萬6千元中,減列2,155萬9千元。

提案人:羅致政 吳焜裕 蔡適應 呂孫綾

(十一)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預算編列3億7,089萬4千元,其中補助亞洲太平洋自由民主聯盟秘書處383萬6千元及世界自由民主聯盟中華民國總會1,772萬3千元。然查此二團體有其成立之時代背景,惟今日臺灣、世界之自由民主已蓬勃發展,其推展自由民主之宗旨、反共之歷史理念皆已不符我國推展外交之實際需求。且該會之實際功效,如會務幹部影響力、會議實質效用亦顯空泛。另查外交部對世界自由民主聯盟中華民國總會捐助經費1,772萬3千元中,人事費用852萬3千元占48.09%。對亞洲太平洋自由民主聯盟秘書處捐助經費383萬6千元中,人事費用240萬元占62.56%。相較外交部對所有國內團體之捐助4億0,059萬4千元中,人事費用7,363萬元之平均比例18.38%,顯然高出甚多,亦使業務可用經費甚稀,實不合理。而世界自由民主聯盟中華民國總會會長、秘書長及副秘書長任期4年,得連選連任,綜上述二點,恐有淪於為特定團體人士酬庸之嫌。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編列3億6,114萬6千元中,減列2,155萬9千元。

提案人:吳焜裕 羅致政 蔡適應 王定宇

(十二)「臺灣亞洲交流基金會」為新設組織,107年度獲編外交部補助經費3,880萬元,惟臺灣亞洲交流基金會成立之目的宗旨、任務及目標、組織架構、人員編制等,皆無所悉,編列預算中包含870萬1千元之「其他」經費,亦無從得知編列事由,不利預算審查。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編列3億6,114萬6千元中,減列400萬元,凍結4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吳焜裕 蔡適應 呂孫綾

(十三)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補助臺灣亞洲交流基金會」預算編列3,880萬元。惟查臺灣亞洲交流基金會預定明年成立,然並無任何細部說明,臺灣亞洲交流基金會成立之目標亦未呈現,無法獲知其功用,且透過捐助之基金會,在相關監督上亦有阻礙,無法有效監督其執行成效,我國外交資源爭取實屬不易,外交部應妥善運用,而非一昧捐助成立基金會,分食外交資源,爰提案全數刪減。

提案人:呂玉玲 許毓仁 馬文君 江啟臣

(十四)查外交部10月間成立「臺灣亞洲交流基金會」,作為玉山論壇的常設辦理機構,專責新南向相關事務,擬與中國大陸的「一帶一路」分庭抗禮,就以此次參與論壇的各國來賓觀之,在20多位貴賓中,有政府現職的僅有美國小型企業署副助理署長及印尼經濟統籌部基礎建設與區域發展副部長兩人,其餘皆為已退休官員,顯然兩岸緊張情勢持續升高之際,東南亞各國皆不願冒著跟中共翻臉的風險,與臺灣有密切的官方往來。鑑於「臺灣亞洲交流基金會」恐無實質成效,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預算編列3億7,089萬4千元,其中補助臺灣亞洲交流基金會預算編列3,880萬元,減列800萬元,凍結1,0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許毓仁 江啟臣

本項通過決議60項:

(一)外交部為改善經管首長及職務宿舍狀況,於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房屋建築養護費」預算編列1,520萬5千元,其中313萬7千元用作首長及職務宿舍修繕計畫。經查外交部於104至106年度編列首長及職務宿舍維修費每年約450至390萬元不等,惟經管宿舍261戶中,至今仍有85戶未入住,其中北投致遠新村宿舍51戶及北投明志新村宿舍25戶空置狀況最多,總閒置率達24.75%。係因屋況舊損待修繕而導致不適居住,亦或經管宿舍供過於求,外交部均應擬具管理精進報告並檢討修繕進度及閒置運用狀況,若外交部經管之宿舍已供過於求,外交部應將宿舍移交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以充分發揮國有資產使用效能。爰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就「外交部首長及職務宿舍閒置狀況管理精進報告」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許毓仁 江啟臣 馬文君蔡適應 吳焜裕 呂孫綾 林昶佐莊瑞雄

(二)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預算編列2億1,852萬4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預算編列2億1,852萬4千元,其中為辦理「駐外機構資通訊安全及服務精進計畫」業務編列相關業務費及設備費,合計1億2,456萬5千元,較106年度辦理強化資訊安全專案經費增加1,994萬8千元。然本項計畫工作內容說明未臻明確,且政府經費應審慎編列,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王定宇 羅致政 蔡適應莊瑞雄 林昶佐 許毓仁 吳焜裕

2.外交部「強化資訊安全專案」自102年度開始連年編列預算,預分6年期建置90個駐外館處之跨國骨幹網路,核屬跨年期計畫,卻未依預算法第39條規定及立法院決議,列明非機敏性相關資訊,揭露計畫內容、經費總額、執行期間及各年度之分配額度,實不利預算審議,允應檢討改正。爰針對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中「業務費」之「通訊費」預算編列1億1,594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駐外機構資通安全及服務精進計畫經費說明及效益評估」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吳焜裕 蔡適應 呂孫綾呂玉玲 林昶佐 江啟臣 莊瑞雄

3.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中「業務費」之「通訊費」預算編列1億1,594萬1千元,係辦理駐外機構資通訊安全及服務精進計畫,惟該計畫相關細目並無說明,無法實際掌握該計畫之相關編列需求,不利預算監督,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相關說明與預期達成績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許毓仁 馬文君 江啟臣吳焜裕 林昶佐 莊瑞雄

4.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有關「本部及駐外館處系統維護、資訊設備軟硬體維修、網際網路線路暨資訊安全監控維運等經費」預算編列3,406萬元。惟查該筆預算並無細部說明,如各駐館處相關經費使用規劃、編列情形、預期目標,不利預算監督,恐有浮編之嫌,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相關說明規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許毓仁 馬文君 江啟臣吳焜裕 林昶佐 莊瑞雄

5.鑑於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中「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有關「本部及駐外單位資訊系統擴充更新所需系統開發費及硬體設備等」預算編列1,751萬6千元,較106年度增加625萬8千元,增幅55%,然預算書中並未說明增加預算原因,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許毓仁 呂玉玲 莊瑞雄吳焜裕 江啟臣

6.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中「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有關「駐外機構資通訊安全及服務精進計畫建置費」預算編列862萬4千元。該計畫相關細目並無說明,無法實際掌握該計畫之相關編列需求,不利預算監督,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相關建置規劃、績效評估指標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許毓仁 馬文君 江啟臣莊瑞雄 吳焜裕

(三)外交小尖兵英語種籽隊選拔活動,辦理迄今已屆第15年,目的為培育新世代英語溝通能力及國際視野,促進學生對英語文之學習興趣,因此外交小尖兵獲選隊伍參訪國家,多以英語系國家為主。然政府刻正推動新南向政策,欲大幅增進我與東南亞、南亞地區國家交流。爰針對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 2,382萬9千元中,凍結20萬元,俟外交部就外交小尖兵過去辦理成果及未來如何配合新南向政策多元化辦理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王定宇 羅致政 蔡適應馬文君 呂玉玲 江啟臣 許毓仁莊瑞雄 林昶佐 吳焜裕

(四)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有關「訂閱外文期刊、報章雜誌、購買與業務相關之書刊及輿情資訊研蒐等費用」預算編列1,047萬元。惟辦理國際輿情彙整研析經費已有編列,相關預算似有重複編列之嫌,爰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許毓仁 馬文君 江啟臣蔡適應 莊瑞雄 吳焜裕 呂孫綾羅致政 林昶佐

(五)外交部為配合政府「新南向政策」,委託國內智庫推動我與東協多邊關係等委辦經費1,108萬2千元,外交部身為新南向政策權責機關,為配合政策之推動,竟採委辦方式處理預算,顯淪為買辦功能,預算編列徒具消化,實屬不當,為有效撙節開支,以予檢討改進,爰針對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委辦費」中上述預算編列1,108萬2千元,凍結4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許毓仁 呂玉玲 江啟臣蔡適應 莊瑞雄 吳焜裕 呂孫綾林昶佐 羅致政

(六)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委辦費」有關「臺灣日本關係協會經費」預算編列451萬2千元,惟查臺日關係雖號稱友善,然其相關事務推展甚慢,如臺日經貿談判、海權事務、慰安婦議題等,且臺日相關溝通談判之分工未能明確,以臺日EPA會議為例,外交部駐日最高層級官員-駐日本代表,竟未能得知相關會議籌備進度與召開日期,臺日關係已逐漸友善,相關溝通層級亦要跟隨提升,顯示我方重視與日關係,而非一昧仰賴民間協會,亦不利相關政策之監督,且查兩者經費亦有互相流用之情形,不符預算法專款專用之精神,爰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就臺日相關公共政策議題進度緩慢及檢討未來臺日溝通談判之公部門與民間協會分工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許毓仁 馬文君 江啟臣蔡適應 呂孫綾 林昶佐 羅致政莊瑞雄 吳焜裕

(七)外交部為辦理各地區使節會議或工作會報等議事,歷年皆編列外交使節會議經費。經查103至105年外交使節會議辦理情形,其辦理會議次數及與會人數逐年遞減,恐淪為形式上大拜拜,未因召開會議有具體效益之發揮。為有效撙節開支,予以檢討改進,爰針對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外交使節會議」預算編列1,630萬5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許毓仁 呂玉玲 江啟臣蔡適應 呂孫綾 林昶佐 莊瑞雄吳焜裕 羅致政

(八)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外交領事人員進修」預算編列2,475萬5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政府外交預算有限,各項支出應衡量政策推動之必要性為原則。經查外交部每年編列預算選送人員出國接受語言訓練,惟多數受訓語種含英文、日文、韓文、德文、法文、西班牙文等語言,在國內大專院校、專業語言訓練中心應可獲得專業之培訓,出國語言受訓由於經費龐大,應侷限於國內無法提供訓練之語文。同理,選送在職中高級人員出國進修,在預算有限之條件下,將排擠其餘預算,應無必要性。爰針對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外交領事人員進修」預算編列 2,475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林昶佐 呂孫綾許毓仁 莊瑞雄 吳焜裕 江啟臣

2.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外交領事人員進修」預算編列2,475萬5千元。惟查106年國慶,駐德國代表謝志偉在駐德國館處國慶酒會上,以德文「慶祝一個民主政體106年生日」為標,而未具體寫出我中華民國國名,引發爭議,事後竟有相關進修人員打電話要脅立法委員辦公室、媒體撤下照片之情事,而外交部對該名人員亦未有任何懲處,可見外交部認可該名人員如此失職之作為,造成外交部聲譽受損,顯見外交部在相關領事人員駐外進修之教育訓練有缺失,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該事件提出具體行政調查報告,並檢討未來相關人員教育訓練之規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許毓仁 馬文君 江啟臣莊瑞雄 吳焜裕

3.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外交領事人員進修」預算編列2,475萬5千元,選送特考及格外交領事人員及在職中高級人員出國進修。經查,外交部於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107年度亦於「外交領事人員訓練」工作計畫編列1,611萬5千元,辦理外交領事人員訓練、短期進修、專業訓練及國際交流。外交部派員出國接受語訓係外交人員訓練之必要成本,惟外交部於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亦編列相關預算,為避免資源重複配置,外交部應妥善整合部內各項訓練資源,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外交部派員進修語訓資源統整報告」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許毓仁 馬文君 江啟臣莊瑞雄 吳焜裕

4.外交部為提升我外交領事人員專業知能,每年均選送人員出國接受語文訓練、國際組織見習與出國進修等。本項預算之編列數自102年起逐年上升,然就計畫執行之效益,外交部說明未臻詳盡。且政府刻正推動新南向政策,惟目前外交領事人員熟悉東南亞語言人數尚有進步空間,爰針對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外交領事人員進修」預算編列 2,475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如何精進本項作業及東南亞語言人才培訓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王定宇 羅致政 劉世芳蔡適應 莊瑞雄 許毓仁 吳焜裕林昶佐 江啟臣

5.外交領事人員培訓是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的主要職掌,外交部若有人員出國進修之需,應妥善運用該學院各項訓練資源,不應再於外交部底下編列相關預算,而有業務重疊,浪費資源之問題。外交部應逐年調整預算配置,不再編列本計畫預算。爰針對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外交領事人員進修」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475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昶佐 蔡適應 羅致政 莊瑞雄吳焜裕 許毓仁 江啟臣

(九)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作國情資料」預算編列7,507萬8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今日臺灣電子報(TAIWAN TODAY)近期瀏覽人數有相當幅度成長,除我國以外,以主要客群為日本、美國為主要來源,顯見法西德俄語系國家有待加強宣傳。同時配合新南向政策,在臺灣光華雜誌推出東南亞各國語文版本之餘,今日臺灣電子報卻未比照辦理,顯有不足。爰針對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作國情資料」預算編列7,507萬8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林昶佐 呂孫綾許毓仁 莊瑞雄 吳焜裕 江啟臣陳亭妃

2.外交部辦理製作國際文宣視聽資料工作,其中包含製作今日臺灣電子報與發行臺灣光華雜誌月刊之業務。時值政府推動新南向政策,光華雜誌已配合發行東南亞語文版本,然今日臺灣電子報迄今尚未有東南亞語文版本,爰針對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作國情資料」預算編列7,507萬8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王定宇 羅致政 蔡適應莊瑞雄 吳焜裕 林昶佐 許毓仁

3.為因應無紙化目標,節能減碳、避免資源浪費,外交部應積極規劃採行電子書刊及手機APP方式辦理,並利用近年來社群媒體蓬勃發展,以取代傳統紙本出版品編印。為節省紙本印製,增加電子數位推廣之績效,爰針對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作國情資料」中「業務費」有關「製作國際文宣視聽資料及編印出版品」預算編列5,241萬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許毓仁 呂玉玲 莊瑞雄吳焜裕 林昶佐 江啟臣

4.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作國情資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3,484萬4千元,主要內容為製作國情影片、今日臺灣電子報、光華雜誌月刊等,然經查國情紀錄影片、出版品及今日臺灣電子報等,語言版本為英文、日文、法文、西班牙文、德文、俄文等,並無新南向國家之語言版本。此值政府戮力推動新南向政策之際,為使新南向國家政府、團體或民眾多加瞭解臺灣之國情采風,外交部之對外宣傳品製作部分,應加入新南向國家之語言版本,以利推動新南向政策,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世芳 呂孫綾 蔡適應 莊瑞雄吳焜裕 許毓仁 林昶佐

5.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作國情資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有關「國情紀錄片製作…製作英日法西德俄今日臺灣電子報等經費」預算編列2,514萬4千元。惟查今日臺灣電子報,外交部僅有6個外語版本,其中亞洲國家僅有日、俄,東南亞國家一個皆無。新南向政策是蔡英文總統上任後的主要外交政策之一,其也多次宣示臺灣應以區域組織之參與為目標,然臺灣身處亞洲,在相關官媒外語版本,卻相當稀少,顯有不配合當前蔡英文總統決策之意,更有扯後腿之嫌。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今日臺灣電子報之外語版本,研擬增加東南亞國家語系之可行性與規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許毓仁 馬文君 江啟臣莊瑞雄 吳焜裕

(十)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29億1,647萬7千元,凍結8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秘密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自89年推動駐外機構經費運用制度改進方案,具體改善措施包括推動駐外機構經費統籌收付制度,並於中、大型駐外館處派置專任會計人員等。然截至106年9月底止,置有外交部以外人員之駐外館處中,仍有香港事務局服務組尚未實施經費統籌收付制度,且駐外館處設置專任會計人員成長速度緩慢,允應加強辦理,以落實該改進方案。復又「設備及投資」編列之「雜項設備費」應按實際需要核實計列,詳細列明名稱、規格、數量、單價及總價。爰針對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29億1,647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秘密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林昶佐 呂孫綾許毓仁 莊瑞雄 吳焜裕

2.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29億1,647萬7千元,作為維持駐外使館基本行政維持作業。經查,106年我國外交使館、代表處、辦事處裁撤6館:利比亞代表處因當地局勢業已暫停館務運作,經行政院核示後裁撤;駐聖多美普林西比大使館及駐巴拿馬大使館皆因斷交而予以裁撤;駐關島、吉達及挪威辦事處則因業務整併而裁撤。外交部應將裁撤後預算資源分配至其他使館,依照外交戰略及總體目標需求分配使館資源。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駐外使館資源配置」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秘密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許毓仁 江啟臣 馬文君莊瑞雄 吳焜裕

3.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獎補助費」預算編列6,465萬8千元,其中補助駐地媒體、智庫、學者、僑團等辦理各項活動經費編列6,213萬元,然補助僑團之工作已有僑務委員會編列預算處理,是否重複編列,應予說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秘密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馬文君 許毓仁 呂玉玲莊瑞雄 吳焜裕 林昶佐

4.外交部為辦理駐外使領單位補助駐地媒體、智庫、學者、僑團等辦理各項活動,編列獎補助費用。然查107年預算編列較106年增加2,157萬元,卻未明確增加之理由,對於過去執行成效說明亦無具體說明。爰針對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獎補助費」之「對外之捐助」預算編列6,213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秘密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王定宇 羅致政 劉世芳蔡適應 林昶佐 莊瑞雄 吳焜裕許毓仁 江啟臣

5.政府刻正推動新南向政策,菲律賓與我國關係十分重要,然其近來著力與中國維持良好關係,此一外交方向是否影響我國與菲律賓關係發展,應特別注意。爰針對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有關亞東太平洋地區駐菲律賓代表處編列業務費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台菲關係發展之現況與挑戰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秘密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羅致政 劉世芳 王定宇蔡適應 莊瑞雄 林昶佐 吳焜裕許毓仁

6.政府刻正推動新南向政策,印尼為東南亞最大國家,也是穆斯林人口最多之國家,其經濟近年亦在高度成長中。爰針對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有關亞東太平洋地區駐印尼代表處編列業務費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台印關係發展之現況與挑戰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秘密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羅致政 劉世芳 王定宇蔡適應 莊瑞雄 吳焜裕 許毓仁

7.澳洲為我國新南向政策目標國家之一,與我國經貿往來十分密切,且亦為我國青年出國度假打工之重點地區。近期傳出澳洲本要與我國牽動自由貿易協定,卻因中國之阻擾而延後,爰針對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有關亞東太平洋地區駐雪梨辦事處編列業務費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台澳FTA簽訂問題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秘密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羅致政 劉世芳 王定宇蔡適應 莊瑞雄 吳焜裕 許毓仁

8.澳洲為我國新南向政策目標國家之一,與我國經貿往來十分密切,且亦為我國青年出國度假打工之重點地區。近期傳出澳洲本要與我國牽動自由貿易協定,卻因中國之阻擾而延後,爰針對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有關亞東太平洋地區駐澳大利亞代表處編列業務費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台澳FTA簽訂問題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秘密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羅致政 王定宇 蔡適應莊瑞雄 吳焜裕 許毓仁

9.政府刻正推動新南向政策,我國向與越南經貿往來密切,亦有許多臺商在越南投資,因此我國與越南之關係是否穩定,於我國臺商甚為重要,爰針對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有關亞東太平洋地區駐越南代表處編列業務費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臺越關係發展現況與挑戰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秘密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羅致政 劉世芳 王定宇蔡適應 莊瑞雄 吳焜裕 許毓仁

10.政府刻正推動新南向政策,緬甸自民主改革後,國家日漸開放,與我國之往來亦越增密切。2016年我國正式在緬甸成立駐外辦事處,為兩國關係之新頁。爰針對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有關亞東太平洋地區駐緬甸代表處編列業務費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臺緬關係發展現況與挑戰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秘密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羅致政 王定宇 蔡適應莊瑞雄 吳焜裕 許毓仁

11.自英國公投脫離歐洲聯盟後,其目前政治局勢並不穩定。而106年迄今,英國已發生5次恐怖攻擊,顯見其成為恐怖分子之主要目標。由於我國與英國之經貿關係密切,且有甚多遊客、學生前往,故我駐外單位之政情分析與緊急應變能力甚為重要,爰針對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有關歐洲地區駐英國代表處編列業務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英國政情與歷次恐攻之緊急應變作為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秘密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羅致政 王定宇 蔡適應莊瑞雄 吳焜裕 許毓仁

12.德國大選結束後迄今,總理梅克爾無法順利組閣,且大選結果極右派另類選擇黨成為第三大政黨,顯見德國之政治局勢不穩定,且有排外、反移民之民意。由於我國與德國之經貿、科技合作關係密切,且有甚多遊客、學生前往,故我駐外單位之政情分析與緊急應變能力甚為重要,爰針對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有關歐洲地區駐德國代表處編列業務費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德國政情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秘密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羅致政 王定宇 蔡適應莊瑞雄 吳焜裕 許毓仁

13.法國自新任總統馬克宏上任以來,由於各項改革措施未能得到多數法國人民贊同,大規模遊行時有所聞。由於我國與法國之經貿、科技、軍事合作關係密切,且有甚多遊客、學生前往,故我駐外單位之政情分析與緊急應變能力甚為重要,爰針對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有關歐洲地區駐法國代表處編列業務費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法國政情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秘密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羅致政 王定宇 蔡適應莊瑞雄 吳焜裕 許毓仁

14.歐洲聯盟自英國公投脫離後,即顯出更為整合之傾向。除討論是否要在財政上進一步整合,歐洲聯盟中23國並於106年11月13日簽訂歐洲防衛協議,因此歐洲聯盟之未來發展動向甚為重要,爰針對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有關歐洲地區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編列業務費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歐洲聯盟政情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秘密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羅致政 王定宇 蔡適應莊瑞雄 吳焜裕 許毓仁

15.紐約為美國最大城市,其區域內華裔人口達6%,為全美最多,亦為我國僑胞重要聚集區。考量我國僑胞、觀光遊客、學生甚多,爰針對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有關北美地區駐紐約辦事處編列業務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緊急應變相關程序作為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秘密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羅致政 王定宇 蔡適應莊瑞雄 吳焜裕 許毓仁

16.休士頓為美國德州最大城市,也是美國第四大城,國際化程度高,亦為我國僑胞重要聚集區。然近來德州時常發生重大槍案,結合國外恐怖分子與國內孤狼型攻擊,對民眾生命安全造成巨大威脅。考量我國僑胞、旅外國人甚多,爰針對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有關北美地區駐休士頓代表處編列業務費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緊急應變相關程序作為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秘密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羅致政 王定宇 蔡適應莊瑞雄 吳焜裕 許毓仁

17.波士頓為美國名城,歷史悠久,且具有相當多之知名高等學府。考量我國僑胞、觀光遊客、留學生甚多,爰針對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有關北美地區駐波士頓辦事處編列業務費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緊急應變相關程序作為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秘密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羅致政 王定宇 蔡適應莊瑞雄 吳焜裕 許毓仁

(十一)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預算編列3億0,329萬元,凍結3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預算編列形式過於籠統,且外交部未曾以任何形式向立法院說明相關預算之支用與國際組織活動參與狀況。再者,我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近年來淪於口號性,外交部始終反覆覆誦特定客觀上無法參與之組織,未對實質參與其他國際組織之策略進行研究,使得我國國際空間無法突破,外交部之安於現狀與不作為有怠惰之實。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預算編列3億0,329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林昶佐 呂孫綾江啟臣

2.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預算編列3億0,329萬元。惟查我國近2年參與國際組織活動,時有遭受阻礙一事,尤以爭取參加非會員之國際組織阻力最大,且觀之106年上半年外交部所提供之績效評比,似比105年同期略有下滑,顯見其國際組織活動參與績效呈逐年下降。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許毓仁 馬文君 江啟臣

3.深化並推動我國參與各種國際組織向為我國外交重要工作之一,而在國家財政拮据,預算有限之下,更應精準投入資源。查外交部辦理參與南海共同研究計畫、推動參與聯合國及其專門機構等工作,預算編列1億4,434萬4千元,較106年度增加2,506萬2千元,增加幅度達21%。然又比較外交部設定之年度績效指標,僅增加1%,顯不符比例。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預算編列1億4,434萬4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王定宇 羅致政 蔡適應江啟臣

4.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億6,889萬4千元,較106年度2億4,918萬6千元,增加1,970萬8千元,經查,其增加之部分,以國外旅費為最,較去年增加2,617萬4千元,增幅達32.7%。然此科目之預期成果之一為「深化並廣化我參與聯合國體系相關機制及其他政府間國際組織、會議及活動」,惟目前我國僅有「駐紐約聯合國事務工作小組」之常設任務編組處理聯合國相關業務,能量極其不足,對於我國參與聯合國相關事務之幫助與推展相當有限,而106年11月我國於德國波昂參與聯合國氣候會議,環境保護署署長等官員因中國干涉,無法進入會場,此早已非單一個案,而為一而再、再而三發生之事,外交部實應研議聯合國相關事務之處理單位提高層級,或參考其他非聯合國會員國之作法,設立辦事處訓練代表團,蓄積處理聯合國相關事務之能量,而非僅增列國外旅費而已矣。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世芳 蔡適應 呂孫綾

5.深化並推動我國參與各種國際組織向為我國外交重要工作之一,而外交部於106年世界衛生組織、聯合國大會時,均以投書外國媒體之方式,對世界表達我國對國際社會貢獻之意願與成果。然此一方式效益如何,外交部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737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我國今年加入聯合國之策略與未來相關作為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王定宇 羅致政 蔡適應

6.我國在太平島駐軍多年,且島上資源足以自給自足生活,明顯合乎國際法上對於島之定義,但菲律賓卻單方操弄國際,誣指太平島為礁,意圖強佔南海廣大資源,甚至射殺臺灣無辜漁民,令臺灣人民舉國憤慨。馬前總統任內親自登島宣示主權,但民進黨政府不僅毫無作為,甚至為了推動新南向政策而對菲律賓卑躬屈膝。經查107年度外交部預算,國際會議及交流預算編列7,974萬7千元國外旅費作為參與南海共同研究計畫及其他工作之用。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預算編列1億0,629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許毓仁 馬文君 江啟臣

(十二)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預算編列7億7,015萬7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為協助國內業者實地瞭解邦交國之投資環境,外交部於107年度預算編列1,560萬9千元,對赴邦交國投資考察業者之機票款予以補助,惟近年來實際至邦交國投資之業者占外交部補助考查業者數之比率皆僅1成餘,且業者實際投資標的侷限部分特定國家,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預算編列7億7,015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吳焜裕 呂孫綾 江啟臣

2.外交部為推動鼓勵國內企業前往邦交國投資,歷年均編列補助投資成本或投資考察團機票款補助等經費計1,560萬9千元。然立法院預算中心指出,近年實際於邦交國投資業者僅占補助考察業者之1成,且部分國家每年均組團考察但卻未有業者實際投資。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預算編列1,560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相關業務效益檢討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王定宇 羅致政 蔡適應

3.外交部依「鼓勵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補助辦法」,補助業者赴邦交國投資及參加投資考察團機票補助,預算編列1,560萬9千元。經查,近年來實際至邦交國投資之業者占外交部補助考查業者數之比率皆僅1成餘,且業者實際投資標的侷限部分特定國家,投資考察之補助機制容有待檢討。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預算編列1,560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許毓仁 江啟臣 馬文君

4.外交部為鼓勵業者赴邦交國投資,特給予機票及投資金額之補助,惟近年來實際至邦交國投資之業者占外交部補助考查業者數之比率皆僅1成餘,且業者實際投資標的侷限部分特定國家,投資考察之補助機制容有待檢討。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預算編列1,560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許毓仁 江啟臣

5.外交部鼓勵臺商前往友邦投資作為金錢外交之輔助手段,惟部分友邦政經環境不穩定,臺商經營多數陷入困境,尤其當邦誼中斷後,臺商更是形同孤兒。經查107年度外交部預算於「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編列1,488萬9千元辦理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補助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為促其改善、撙節支出。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編列3億6,114萬6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許毓仁 馬文君 江啟臣

6.針對外交部編列補助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及參加投資考察團機票款補助所需經費1,488萬9千元,該項業務近年推動情形不彰,國內業者赴邦交國投資意願不高,對邦交國投資環境改善效果有限,105年度該科目預算執行率僅65.73%,顯見實際需求有限。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編列3億6,114萬6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吳焜裕 呂孫綾 蔡適應江啟臣

(十三)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億5,643萬5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查外交部每年固定補助包含中德文化經濟協會、中阿文經協會、中國回教協會等特定團體,惟上述團體部分因為政策因素造成疊床架屋之實,已無存在必要,部分業務推動成效有限,每年不看計畫的例行補助,恐無正當性。其次,亦不解各外館辦理臺灣廟會民俗文化展之用意與成效為何,文化相關業務應不屬於外交部職掌範圍,是否需要編列預算辦理不無爭議。可見外交部在辦理國際會議及交流之預算編列時,缺乏遠見與計畫性,更陷入為編列而編列之問題。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預算編列7億7,015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林昶佐 呂孫綾

2.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經貿交流活動預算編列1億8,844萬1千元,其中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編列1億2,990萬元。106年度同樣3項主要項目之預算經費計1億0,865萬7千元,換言之,107年度增列2,124萬3千元。其中業務項目中有關在世界貿易組織架構下提供技術協助及補助國內經貿團體舉辦活動等經費編列3,345萬1千元,較106年度所編列390萬元,大幅增加近10倍,其原因不明,欲提供技術協助之對象、預計補助之活動項目,未予說明,不利監督。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馬文君 許毓仁 呂玉玲

3.外交部辦理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其中,經貿交流活動編列1億8,844萬1千元,目的在與各國舉辦各項經貿論壇、就區域經濟整合事項進行交流或研討。在美國決定退出TPP的情況下,日本、新加坡、加拿大等11國達成新協議,確定今後仍將持續推動TPP,並改名為「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展協定」(CPTPP)。在國際貿易上,我國經濟具有一定之實力,實不應被排除於各國之外,對於CPTPP的爭取,我國理應更加積極作為。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預算編列1億8,844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加入CPTPP之可能性及CPTPP與新南向政策發展之關聯性與對我國產業衝擊之影響等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王定宇 羅致政 蔡適應

4.外交部編列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之預算,其中各相關單位辦理學術交流活動及文化交流活動相關經費編列2億1,082萬2千元,然各單位計畫內容說明未臻明確,亦未說明過去計畫執行效益。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學術交流活動」及「文化交流活動」預算編列2億1,082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王定宇 羅致政 蔡適應

5.外交部委託國內學術機構或智庫辦理WTO國際經貿事務研究及人才培訓,預算編列8,084萬元,其中多數為委辦費用,外交部對於歷年委託單位、研究及培訓成果,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預算編列8,084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王定宇 羅致政 蔡適應

6.外交部北美司為推動對美加重大工作專案,協助台美國會議員交流及增進美國朝野對我支持,預算編列8,067萬7千元。然查於推動經貿交流工作項目中,亦有編列加強對美各州政要及政黨之聯繫費用,似有重複之處,且具體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預算編列8,067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王定宇 羅致政 蔡適應

7.外交部辦理國際青年人才培訓及合作計畫,然查僑務委員會、教育部均有辦理各項類似之國際青年交流活動,如何強化橫向聯繫,整合資源甚為重要。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預算編列7億7,015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本項業務辦理狀況及如何與其他部會合作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王定宇 羅致政 蔡適應

8.2016年8月16日新南向政策綱領公布,對外宣告新南向政策為我國整體對外經貿戰略的重要一環。經查新南向政策的對象國家,主要為外交部的亞東太平洋司所轄管業務範圍,然亞東太平洋司於本項預算中,僅編列2,917萬3千元(占4%),此經費的編列是否能有效協助推動新南向相關政策作為,顯有疑問,亦無法顯出外交部對發展與新南向國家間關係之重視。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預算編列2,917萬3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王定宇 羅致政 蔡適應

9.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文化交流活動」-「北美司:推動在北美地區舉辦臺灣相關文化活動及對美公眾外交等經費」預算編列1,231萬3千元,較106年度有增列情形,惟該筆預算並無說明增列原因,不利預算審議。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許毓仁 馬文君 江啟臣

10.鑑於臺日雙邊貿易長年不平等,年年逆差,臺日貿易逆差幾乎一倍,日本尚欲強迫我國開放進口核災區食品毒害臺灣人民,外交部絲毫無具體因應作為,107年度推動臺日經貿交流及對話預算卻大幅增加256萬3千元,顯未深刻檢討政策缺失。為有效撙節開支,予以檢討改進,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經貿交流活動」-「亞東太平洋司」預算編列735萬1千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許毓仁 江啟臣

11.查亞東太平洋司就區域經濟整合等議題進行交流或研討、推動臺日經貿交流及對話等經費,計需735萬1千元,較106年度所編540萬元增加195萬1千元。然查臺日經貿大幅逆差問題持續無解,自越南轉進臺灣之大陸香菇走私問題,亦與越南政府遲遲無法處理共識,甚至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欲派員前往蒐集農產資料,亦不得其門而入。少了美國的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11個成員國於106年11月11日宣稱就協定的「核心要素」達成協議,並將協定改名為「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展協定」(Comprehensive and Progressive Agreement for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CPTPP),政府雖仍持續爭取第二波加入,但與單邊國家之貿易問題都無法解決,欲再加入CPTPP之決心,讓人質疑。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經貿交流活動」預算編列1億8,844萬1千元,其中亞東太平洋司就區域經濟整合等議題進行交流或研討;推動臺日經貿交流及對話等經費,計需735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許毓仁

12.外交部研究設計會為辦理國防或戰略安全對話等事務,預算編列661萬5千元,然計畫內容與過去效益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預算編列661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羅致政 蔡適應 王定宇

13.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亞東太平洋司:辦理我國與亞太國會議員……出席臺日諮商會議等經費」預算編列596萬9千元。惟查慰安婦議題臺日協商牛步,自105年5月20日迄今,一場會議皆未召開,我國未能掌握慰安婦議題相關主動權,與其他國家相比,我皆屬被動許多。慰安婦議題係屬我國爭取國際正義重要議題,外交部卻相形被動,實屬不智。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慰安婦議題具體精進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許毓仁 馬文君 江啟臣

14.鑑於亞洲所有二戰時期曾被日本荼毒的國家,對於慰安婦被迫害的事,無不深惡痛絕。104年12月底,日本和南韓就二戰期間慰安婦議題達成共識,日本同意出資10億日圓(約2.73億元新台幣)為南韓倖存慰安婦成立基金。反觀我國政府未正視臺灣慰安婦慘遭日軍奴役殘害史實,應儘速協助臺灣慰安婦要求日本政府給予正式道歉與賠償。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亞東太平洋司」預算編列596萬9千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協助臺灣慰安婦要求日本政府給予正式道歉與賠償積極作為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許毓仁 江啟臣

15.外交部為新南向政策權責機關,為配合政策之推動,於106年度預算編列2億5,898萬3千元辦理相關計畫,107年度預算編列擴大為3億1,598萬5千元,較106年度增加5,700萬2千元,增幅為22.01%。其中配合新南向政策「辦理參與國際組織及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計畫,106年度預算編列為7,672萬元,惟統計至106年9月,執行率僅46.02%,107年度擴大編列為1億1,302萬7千元,較106年度增加3,630萬7千元,增幅達47.32%,顯見該計畫執行率不佳,其實際執行狀況、執行率偏低原因有待釐清。允宜優先查明上述狀況、原因,俾利國家資源有效運用並節省公帑。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億5,643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焜裕 羅致政 蔡適應 王定宇

16.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經貿交流活動」-「亞東太平洋司:就區域經濟整合等議題進行交流及研討、推動臺日經貿交流及對話等經費」預算編列735萬1千元。惟查臺日經貿雖有交流,然卻難有具體成果,臺日關係號稱友好,在實際成果上卻難以呈現,不利臺日關係之發展。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臺日經貿交流具體精進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許毓仁 馬文君 江啟臣

17.鑑於亞洲所有二戰時期曾被日本荼毒的國家,對於慰安婦被迫害的事,無不深惡痛絕。104年12月底,日本和南韓就二戰期間慰安婦議題達成共識,日本同意出資10億日圓(約2.73億元新台幣)為南韓倖存慰安婦成立基金。反觀我國政府未正視臺灣慰安婦慘遭日軍奴役殘害史實、未儘速協助臺灣慰安婦要求日本政府給予正式道歉與賠償,反而在「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107年度新編列預算特別加強「配合辦理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工作」活動,顯然逢迎拍馬、本末倒置。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學術交流活動」-「亞東太平洋司」預算編列1,030萬2千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協助臺灣慰安婦要求日本政府給予正式道歉與賠償積極作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許毓仁

18.針對釣魚台及沖之鳥礁海域漁權爭議尚未獲得國際共識,但日本卻單方視為專屬經濟海域,屢屢驅趕臺灣善良漁民,對於臺灣要求漁權談判相應不理,且未見駐日代表與臺灣日本關係協會會長捍衛臺灣人民尊嚴與臺灣利益,顯見臺灣對日工作欠缺堅定立場。查107年度外交部預算,「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經貿交流活動」預算編列735萬1千元給亞東太平洋司辦理推動臺日經貿交流及對話,為促其改善,撙節支出,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1億5,350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許毓仁 馬文君 江啟臣

19.外交部於巴拉圭建交60週年時,巴拉圭總統卡提斯致詞現場翻譯不周,如將先總統「蔣介石」譯成「建立中華民國的諸多偉人先進」、「中華民國政府」,甚至是直接跳過段落。為此監察院於106年11月22日提出糾正,經查糾正內容指出,巴拉圭總統卡提斯來訪前,巴拉圭大使館便將總統致詞文,電郵至外交部。惟負責單位拉丁美洲暨加勒比海司,竟未把電郵交給傳譯人員,導致傳譯人員無法事先擬稿,僅能現場無稿即時翻譯,造成許多翻譯不周之狀況。另監察院指出,事後調查發現,拉丁美洲暨加勒比海司司長以為負責單位是禮賓處,據此研判外交部內部單位權責不明。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文化交流活動」-「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司:辦理或參加拉丁美洲暨加勒比海國家之國際會議及各項交流活動經費」,其中「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611萬1千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許毓仁 馬文君 江啟臣

20.日本長年對於臺籍慰安婦之認錯、道歉與賠償事宜相應不理,且未見駐日代表與臺灣日本關係協會會長捍衛臺灣人民尊嚴與臺灣利益,顯見臺灣對日工作欠缺堅定立場。經查107年度外交部預算,「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預算編列596萬9千元給亞東太平洋司辦理協助慰安婦向日求償、出席臺日諮商會議,為促其改善,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預算編列3,402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許毓仁 馬文君 江啟臣

21.針對釣魚台及沖之鳥礁海域漁權爭議尚未獲得國際共識,但日本卻單方視為專屬經濟海域,屢屢驅趕臺灣善良漁民,對於臺灣要求漁權談判相應不理,且未見駐日代表與臺灣日本關係協會會長捍衛臺灣人民尊嚴與臺灣利益,顯見臺灣對日工作欠缺堅定立場。經查107年度外交部預算,「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經貿交流活動」預算編列735萬1千元給亞東太平洋司辦理推動臺日經貿交流及對話,為促其改善,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預算編列3,402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駐日本代表、臺灣日本關係協會會長與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許毓仁 馬文君 江啟臣

22.在二戰後,我國設立「中琉文化經濟協會」做為兩地交流的特殊安排,過去推動我國與日本琉球地區各項合作與交流亦有貢獻,外交部每年仍匡列預算補助中琉文化經濟協會,近幾年甚至還發生補助金額執行率只有50%的狀況。現今時空背景與二戰後已有相當不同,我國在106年業已成立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那霸分處,臺灣與日本沖繩之交流已恢復正常,兩地人民、團體交流也相當頻繁。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獎補助費」預算編列5億1,372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林昶佐 呂孫綾

23.鑑於106年我國駐杜拜臺北商務辦事處遭片面更名,原以「中華民國駐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杜拜商務辦事處」(The Commercial Office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to Dubai)名義登記設立,現已改為「駐杜拜臺北商務辦事處」名義續維持運作;另巴林王國的臺灣駐巴林商務代表團(Trade Mission of Taiwan to the Kingdom of Bahrain)也已更改為駐巴林台北貿易辦事處(Trade Office of Taipei to the Kingdom of Bahrain),顯然外交部近年來對西亞經貿交流活動未有具體效益,其作法上亟需調整。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經貿交流活動」-「亞西及非洲司」預算編列809萬8千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許毓仁 江啟臣

24.外交部107年度預算編列1億5千萬元補助臺灣民主基金會。惟臺灣民主基金會接受外交部補助後,部分主管人員由執政黨關係人士擔任並領取高薪,甚至發表偏頗之言論,導致臺灣社會觀感普遍不佳。經查外交部107年度預算編列1億5千萬元補助臺灣民主基金會,為促其改善、撙節支出,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編列3億6,114萬6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許毓仁 馬文君 江啟臣

(十四)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出國訪問」預算編列1億8,067萬9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出國訪問」預算編列1億8,067萬9千元。惟查該筆預算有年年增列趨勢,然在預算說明上卻無任何細目說明,不利預算審議,且查歷年總統出訪,幾乎每次都超出預算,還得挪用其他預算支應,顯見外交部在預算控管上顯有缺失,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107年出訪規劃與花費細目及預算控管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許毓仁 馬文君 江啟臣

2.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出國訪問」預算編列1億8,067萬9千元,106年度編列1億5,568萬7千元,105年度編列1億2,596萬9千元,預算金額逐年增加。查本項預算主要用於元首出訪,但幾次出訪爭議不斷,金援外交疑雲、奢華包機爭議,預算編列是否過於浮濫,皆有檢討之必要。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馬文君 許毓仁 呂玉玲

3.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出國訪問」預算編列1億8,067萬9千元,較106年度增列國外旅費2,799萬2千元,預算書中卻無具體明列增幅原因及說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許毓仁 江啟臣

4.外交部證實慶富造船股份有限公司未交付漁船給我友邦吐瓦魯,該起事件讓國家顏面受損,外交部不應該袖手旁觀,應該積極介入,避免我國際形象進一步損壞。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出國訪問」預算編列1億8,067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莊瑞雄 羅致政 蔡適應 呂孫綾

(十五)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訪賓接待」分支計畫,和106年度比較,計劃邀訪亞太地區外賓增加17人次,但編列預算減少168萬元(-3%),邀訪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外賓增加38人次,編列預算大幅增加1,391萬5千元(+23.38%),預算書內卻無任何說明。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訪賓接待」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3億7,410萬元中,凍結500萬元,俟外交部就「外交部邀訪各地區外賓之預算說明」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吳焜裕 蔡適應 呂孫綾莊瑞雄 呂玉玲 許毓仁 林昶佐馬文君 江啟臣

(十六)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駐外技術服務」預算編列11億3,649萬9千元,凍結3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政府兵役制度107年將邁入全募兵制,替代役制度連帶受影響,將由現行1年又15日役期縮減為6個月,且限縮役別至警察、消防、社會等重點役別,如此縮減將衝擊外交替代役之安排,由於近年來外交部進用許多替代役從事重要工作,擔任人力缺口協助,未來替代役制度變革後,目前卻未見外交部規畫相關業務之走向以及人力缺口之問題。爰針對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駐外技術服務」預算編列11億3,649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林昶佐 呂孫綾莊瑞雄 吳焜裕 馬文君 呂玉玲許毓仁 江啟臣

2.外交部107年新增辦理「援外科技成果展」預算編列960萬元,然於預算書中未有任何詳細說明,無從得知計畫內容,實不利預算審查。爰針對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駐外技術服務」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編列10億2,595萬8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援外科技成果展計畫目的及經費說明」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吳焜裕 呂孫綾 蔡適應莊瑞雄 呂玉玲 馬文君 許毓仁林昶佐 江啟臣

(十七)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預算編列86億1,381萬1千元,較106年度預算增列6億0,501萬6千元,惟未有任何增列說明,無法得知用於何處,不利預算審議。爰凍結3,0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許毓仁 馬文君 江啟臣蔡適應 羅致政 呂孫綾 莊瑞雄吳焜裕 林昶佐

(十八)外交部辦理「遠朋國建班」,其目的在加強我國與邦交國政府及政黨人員之聯繫,並深入了解我國政府與政策,107年度預算編列5,174萬8千元。然本計畫之過去效益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億5,519萬5千元中,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王定宇 羅致政 蔡適應莊瑞雄 馬文君 呂玉玲 許毓仁江啟臣

(十九)蒙藏委員會廢除後,預算有部分併入外交部亞西及非洲司,處理蒙古事務。然除了蒙古國之外,海外藏人也是外交部應該重視的支持臺灣的網絡。分佈於世界各地的20萬流亡藏人,有很強的國際遊說能力、扎實的人際網絡,許多人更在世界各國的政經領域擔任要角。達賴喇嘛尊者能在世界各國旅行、拜會重要領袖。更重要的是,藏人社群對臺灣相當友善,達賴喇嘛也一再鼓勵藏人加強跟臺灣的交流。因此,外交部應積極與海外藏人民選政府「藏人行政中央」建立窗口。爰針對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中「獎補助費」之「對外之捐助」預算編列84億3,875萬6千元中,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昶佐 蔡適應 羅致政 莊瑞雄

(二十)外交部辦理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友好國家合作計畫,計畫內包含由國防部提供屆齡直升機、悍馬車、機車等軍需項目,然以悍馬車為例,單輛維修費用平圴竟高達80餘萬元,分年編列超過7,000餘萬元作為修護之用,以美軍合法網上標售堪用悍馬車之價格為30至180餘萬元比較,外交部顯有虛擲預算。爰針對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中「獎補助費」預算編列84億5,861萬6千元中,凍結1,0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許毓仁 江啟臣 呂玉玲蔡適應 羅致政 莊瑞雄 呂孫綾林昶佐

(二十一)外交部於107年度新增「全球反恐人道援助計畫」預算編列1,575萬元,惟計畫之相關說明過於簡略,無從了解實際之需求。爰針對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建」中「獎補助費」之「對外之捐助」預算編列1億2,476萬4千元中,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就「全球反恐人道援助計畫目的及經費說明」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吳焜裕 呂孫綾 蔡適應莊瑞雄 呂玉玲 許毓仁 馬文君江啟臣

(二十二)外交部第6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交通及運輸設備」項下「駐外單位汰換公務車」預算編列4,074萬元中,凍結4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經查外交部下轄車輛數量過多,部分館舍更出現車比人多之狀況,且外館購車始終浪費,未考量預算、環保性、方便性之因素,一昧購入大排氣量之汽車,汰換頻率遠較其他部會頻繁,許多仍相當堪用之車輛亦編列預算汰換,在外交預算有限之當下,顯有浪費。爰針對第6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交通及運輸設備」項下「駐外單位汰換公務車」預算編列 4,074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林昶佐 呂孫綾江啟臣

2.查外交部107年度擬汰購各駐外機構館長專用車與公務車38輛,雖有車輛使用達10年,但行駛里程數未逾12.5萬公里,將之汰購恐浪費預算之嫌,應有效撙節開支,並檢討改進。爰針對第6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交通及運輸設備」項下「駐外單位汰換公務車」預算編列4,074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許毓仁 江啟臣 呂玉玲

3.外交部為汰購各駐外機構館長及公務用車38輛,預算編列4,074萬元,然詳細汰購清單、種類未見說明。爰針對第6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交通及運輸設備」項下「駐外單位汰換公務車」預算編列4,074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王定宇 羅致政 劉世芳蔡適應

(二十三)近日總統出訪太平洋友邦之旅,主軸定為「永續南島,攜手共好」,說明應可運用我國環保技術及再生能源協助南太平洋友邦提早面對極端氣候所面臨之威脅。然查目前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的合作中,僅有馬紹爾家戶能源效率及再生能源計畫,並以投融資方式進行,實有不足,應更積極主動拓展我國優勢,協助友邦解決問題,除加強雙邊技術交流,也提升我國與邦交國之友好關係,以利臺灣善盡地球公民之義務,協助南島友邦做好環境變遷調適,俾利「永續南島」能順利推動。

提案人:吳焜裕 呂孫綾 王定宇 羅致政蔡適應

(二十四)我國外交困境往往受制於中國壓力,傳統外交難以突破。當今外交趨勢已經從「官對官」走向「官對民」的公眾外交模式,為突破此一外交困境,我國外交部成立「公眾外交協調會」,辦理跨地域公眾外交業務、軟實力整合運用之規劃與協調。檢視外交部公眾外交協調會現行作法,總預算編列1億0,527萬8千元,其中8,107萬元預算卻是在辦理國慶酒會,與前述公眾外交之內涵顯有出入。公眾外交是臺灣突破中國外交封鎖的最好戰略,外交部應積極並強化公眾外交相關作為,翻轉傳統官方外交的侷限與僵化。爰要求外交部於3個月內針對下列問題進行研議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增加公眾外交資源,擴大在鎖定目標國家舉辦臺灣文化節、臺灣設計展等活動,並將其納入外交部對外重點戰略目標,建立我國國家形象。2.研提適合我國在國際社會倡議與推動之優先議題,並針對各項優先議題的相關發展挹注資源與人力,俾利在有限的時間、經費與人力限制下,達成強化我國國家形象/品牌之地位與價值的具體目標。3.善用民間力量(如NGO組織、公民團體等等),鎖定特定有利臺灣曝光之國際活動並大力支持NGO以及公民團體擴大參與。4.駐外館處應協助駐在地留學生所舉辦之臺灣教育文化等活動,透過結合留學生的力量傳遞臺灣軟實力。

提案人:劉世芳 呂孫綾 蔡適應 吳思瑤

(二十五)東南亞國家協會與中國領袖於106年11月13日同意針對南海行為準則(COC)展開協商,外交部也指出關於南海爭議,我國主張應透過多邊爭端解決機制共同協商,依據「擱置爭議,共同開發」原則和平解決,並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與相關國家共同促進南海區域的和平與穩定,維護南海的航行自由與飛越自由,並且不該將我國排除在外。爰建請外交部就我國關於南海主權之鞏固及面對南海主權聲索國即將進行南海行為準則之協商,我國該如何因應等具體作為,積極研擬對策,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相關報告。

提案人:呂孫綾 王定宇 劉世芳 羅致政蔡適應

(二十六)為推動「新南向政策」,外交部107年度單位預算案各業務計畫編列新南向政策相關經費共3億1,598萬5千元,較106年度2億5,898萬3千元,增加5,700萬2千元,增幅22.01%。外交部身為新南向政策權責機關,為配合政策之推動,於106年度編列2億5,898萬3千元,辦理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參與國際組織及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等,惟截至106年9月底止,執行數9,935萬3千元,執行率僅38.36%,執行進度容有檢討改善之處。外交部應加強控管相關經費執行進度,並秉於駐外機構主管機關權責,依相關規定協調各主、協辦機關檢討人力、經費等資源之整合與配置,以利駐外館處遂行政策之推動。

提案人:呂玉玲 許毓仁 馬文君 江啟臣

(二十七)鑑於新南向政策為我國重大政策,其中經貿往來及雙邊投資更為其中不可或缺之部分,惟我國目前與新南向18國家(東南亞10國、南亞6國及紐澳2國)簽訂之投資保障協議、刑民事之司法互助協議(包括與洗錢、毒品防制、警政合作、人口販運、情資交換及移交受刑人等相關之雙邊文件)及FTA覆蓋率嚴重偏低,爰建請外交部會同有關單位,積極推動,並適時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就具體規劃期程以及洽談進度等相關事項進行專案報告,如涉機密,得以秘密會議為之。

提案人:劉世芳 蔡適應 呂孫綾

(二十八)在美國決定退出TPP的情況下,日本、新加坡、加拿大等11國達成新協議,確定今後仍將持續推動TPP,並改名為「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展協定」(CPTPP),在國際貿易上,我國經濟具有一定之實力,實不應被排除於各國之外,對於CPTPP的爭取,我國理應更加積極作為。行政院亦曾表示,請相關部會及早因應,做好各種準備,爭取加入該協定。爰建請外交部協同國家發展委員會、經濟部、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等與爭取加入CPTPP之有關單位,就加入CPTPP之可能性、CPTPP與新南向政策發展之關聯性與對我國產業衝擊之影響等相關內容,積極進行研商,以使我國做好加入之準備。

提案人:呂孫綾 劉世芳 王定宇 羅致政蔡適應

(二十九)臺灣與巴拉圭於2017年7月12日簽訂「臺巴經濟合作協定」並經立法院審查完竣後正式生效,「臺巴經濟合作協定」重要性在於巴拉圭為我國在南美洲中唯一的邦交國,更是南美洲主要自由貿易區「南方共同市場」的成員,南方共同市場人口高達3億並有3兆美元的區域產值,係具有相當經濟潛力之市場。因此,透過此經濟合作協定,協助我國企業與南方共同市場有所連結,並提升雙邊在經濟、投資、技術等合作,增加我國與南方共同市場其他成員國之關聯與瞭解,惟經查,我國與南方共同市場國家中,經貿關係緊密性最高的國家即係巴西,106年截至7月,雙邊的貿易總額達到20億美金,是我國第25大的經貿夥伴,105年整年度也有近30億美金的成績。爰建請外交部就我國與南方市場其他國家簽訂相關經貿協定之計畫、目標等,積極進行相關規劃研擬。

提案人:呂孫綾 王定宇 劉世芳 羅致政蔡適應

(三十)日本對於臺灣人民所主張的向臺籍慰安婦認錯道歉、協商釣魚台主權及沖之鳥礁海域漁權等訴求,長期相應不理,如此以殖民地心態來對待臺灣、嚴重傷害臺日關係與臺灣人民的情感。請外交部於1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與具體改善作法,提升臺日關係的平等發展。

提案人:許毓仁 馬文君 江啟臣

(三十一)臺灣日本關係協會(前亞東關係協會)長期受外交部補助,協助處理對日交流事誼。惟現任臺灣日本關係協會會長對於臺灣人民關心的臺籍慰安婦、釣魚台主權及沖之鳥礁海域漁權等議題都未有具體作為,甚至隨著日方立場起舞,讓臺灣利益任人宰割。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多次要求臺灣日本關係協會會長來立法院報告,卻未獲得善意回應。請外交部於1個月內針對臺日關係協會的監督事宜提出檢討報告與具體改善作法,以正視國會的監督職權。

提案人:許毓仁 馬文君 江啟臣

(三十二)我國正積極推動新南向政策,為促進彼此人員間的互訪、交流,並活絡臺灣觀光產業,我國對東協10國中,計有對2國開放免簽、3國試辦免簽、5國有條件免簽;然這10國中,目前僅有印尼、馬來西亞、新加坡有開放我國免簽。外交關係係以對等互惠為原則,為深化我國與東協10國間之關係,保障我國外交之權益,爰建請外交部就具體如何爭取其餘東協國家開放我國免簽,提出相關因應作為。

提案人:呂孫綾 王定宇 劉世芳 羅致政蔡適應

(三十三)為因應政府「新南向政策」,我國開放試辦予泰國、汶萊及菲律賓免簽證待遇來臺,外交部應於試辦結束後,針對免簽證開放之預期觀光及經濟效益,與相關單位進行研討,作為未來免簽開放之參考依據,並將報告送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案人:呂玉玲 許毓仁 馬文君 江啟臣

(三十四)為因應政府「新南向政策」,我國開放試辦予泰國、汶萊及菲律賓免簽證待遇來臺,惟經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若干國家來台從事販毒或色情犯罪活動增加,引發治安疑慮,促外交部、內政部移民署等單位檢討因應。調查報告指出,開放免簽證後,來台從事色情活動人數明顯增加。經外交部發言人於媒體上披露,於陸續開放若干邦交國免簽及對新南向目標國家採行簽證放寬措施以來,東南亞國家來台旅客人數成長顯著,106年1到9月來台人數較105年同期成長約33%,其中查獲從事違法行為的比例極低。為確保我國國人安全,外交部應於未來給予免簽證待遇試辦結束後,會同相關單位,做出「免簽待遇及治安風險控管」書面報告,並送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案人:呂玉玲 許毓仁 馬文君 江啟臣

(三十五)為因應政府「新南向政策」,我國開放試辦予泰國、汶萊及菲律賓免簽證待遇來臺,惟18個新南向政策目標國家中,僅有紐西蘭、新加坡、馬來西亞及印尼4國給予我國免簽證待遇。根據我國憲法第141條:「中華民國之外交,應本獨立自主之精神,平等互惠之原則,敦睦邦交,尊重條約及聯合國憲章,以保護僑民權益,促進國際合作,提倡國際正義,確保世界和平。」惟外交部未遵守外交平等互惠原則,恐不利我國未來之外交談判,外交部應於試辦期間結束後,審視試辦國態度,並以此作為外交談判籌碼,要求遵行平等互惠原則。

提案人:呂玉玲 許毓仁 馬文君 江啟臣

(三十六)外交部107年度於「一般行政」業務計畫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分支計畫編列房屋建築養護費1,520萬5千元,其中包括首長及職務宿舍(國內部分)年需修繕費313萬7千元。據外交部提供資料,其經管首長及職務宿舍截至106年9月底止,配住戶261戶,未配住或老舊不堪配住者85戶,閒置比率達24.57%。由於上開宿舍因興建年代久遠,屋況不佳尚待修繕,不適配住,致閒置比率較高,後續修繕費用勢將日益增加,爰要求外交部宜衡酌入住需求及修繕成本,研議最適處理方式,以充分發揮資產使用效能。

提案人: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許毓仁

(三十七)外交部為辦理駐外單位公務車輛,每年均編列相關預算經費。然查自105年起迄今,編列汰換39輛(105年)、38輛(106年)、38輛(107年),但預算數卻甚有差距,為4,739萬6千元(105年)、4,502萬4千元(106年)、4,074萬元(107年),最高數額與最低數額差距達600餘萬元,然外交部歷年均未有詳盡之說明,基於國家資源運用之資訊透明,爰建請外交部就駐外單位車輛汰購等事項,進行相關檢討,並公開相關資訊以利國會及大眾之監督。

提案人:呂孫綾 王定宇 劉世芳 羅致政蔡適應

(三十八)外交部駐外單位因不同地域而有不同需求,於許多國家之駐處為與其他部會之駐外單位合署辦公。然各單位之公務車輛均為國家外交之所需,又所有公務車輛均由外交部駐外館處主管負責調度,爰建請外交部調查所有駐外館處公務車運用之現況,並提出相關調度使用規範,以利國家外交資源運用。

提案人:呂孫綾 王定宇 劉世芳 羅致政蔡適應

(三十九)鑑於我國自101年1月1日起施行「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要求各級政府機關必須採取立法或行政措施,消除性別歧視,並積極促進性別平等,各級政府機關行使職權上,應符合公約有關性別人權之規定,並應籌劃、推動及執行公約規定事項。行政院亦於106年1月3日修正性別平等政策綱領,推動單一性別比例必須達三分之一之原則,以提升女性參與機會、擴大參與管道。惟經查,外交部轄下一級單位主管及駐外館處館(處)長有女性比例偏低之情形:截至106年9月底止,該部轄下9司1會6處及3常設性任務編組,共19個單位,正、副主管共有44位,其中10位為女性,比例為22.73%;另外交部114個駐外單位共有107位駐外館處館(處)長,其中僅9館處係由女性出任館長,比例僅8.41%。由此顯見外交部轄下各單位一級主管單一性別比例皆未達三分之一,與行政院性別平等政策綱領之原則未符,不利我國性別平等政策目標之達成及與國際性別平權進程接軌,爰建請外交部檢討提高女性職位升遷及決策參與之具體措施,俾符性別平等之人權價值。

提案人:羅致政 吳焜裕 呂孫綾 蔡適應

(四十)行政院於106年1月3日修正性別平等政策綱領,作為未來性別平等政策指導方針,其中「權力、決策與影響力」篇強調將選舉中之婦女保障名額改為性別比例原則,以提高女性職位升遷及決策參與,其具體措施包括「提升女性參與機會,擴大參與管道」,持續推動三分之一性別比例原則。惟根據外交部組織系統圖及預算員額說明表,轄下有9司1會、6處及3常設性任務編組,共19個單位,截至106年9月底止,正、副主管共有44位,其中女性為10人,包括亞東太平洋司副司長、亞西及非洲司副司長、歐洲司正、副司長、國際組織司副司長、人事處處長、公眾外交協調會副執行長、非政府組織國際事務會執行長、國會事務辦公室執行長及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秘書長等,女性比例為22.73%。外交部114個駐外單位共有107位駐外館處館(處)長,其中僅駐釜山辦事處、駐墨爾本辦事處、駐雪梨辦事處、駐愛丁堡辦事處、駐奧地利代表處、駐挪威代表處、駐紐約辦事處、駐多倫多辦事處及駐薩爾瓦多共和國大使館等9館處係由女性出任館長,單一性別比率更僅8.41%。為消除性別歧視,並積極促進性別平等,以符行政院並修正性別平等政策綱領,外交部應檢討人事性別平等政策,並將報告送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案人:呂玉玲 許毓仁 馬文君 江啟臣

(四十一)根據僑務委員會資料顯示,目前於世界各地之僑校有827所,學生數達30萬5,502名;查僑校均為僑胞發起成立,財務、人事均自主,然則僑務委員會每年亦編列公務預算補助僑校教材與師資培訓,顯見僑校與我政府關係之深。然以巴拿馬為例,我國與其斷交後,位於巴拿馬之中巴文化中心僑校頓失我國駐在當地窗口。因此,外交部如何於此狀況下,持續協助僑務委員會,維繫與當地僑校之關係,甚為重要。爰建請外交部就此項事務,和僑務委員會協力合作,務使當地僑校、僑教不失依靠,維持我國在當地之關係不為中國所取代。

提案人:呂孫綾 王定宇 劉世芳 羅致政蔡適應

(四十二)外交部107年度於「國際會議及交流」業務計畫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分支計畫,編列補助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及參加投資考察團機票款補助所需經費1,560萬9千元。檢視近年來補助業者赴邦交國投資考察情形,100至105年度補助考察業者家數年逾40家,補助金額計1,297萬4千元,且106年度截至9月底止業已補助68家。惟實際至邦交國投資之業者皆未及10家,另業者考察之國家自100至106年9月底止共計29個國家,惟實際投資標的僅及於薩爾瓦多、宏都拉斯、史瓦濟蘭、瓜地馬拉、索羅門群島及聖克里斯多福等6個國家,部分國家如尼加拉瓜年年皆組團前往考查,惟未有業者實際前往投資,部分國家如聖克里斯多福則未經考察即有業者願意前往投資,外交部對業者投資考察補助之策略於質於量皆有可檢討之處,爰要求外交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許毓仁

(四十三)駐德國代表處在106年的國慶酒會的紅布條中,以民主政體「Demokratie」取代中華民國「Republik China」。惟外交工作就是要讓國家走出去,而駐德國代表卻連國家之名都不提,更遑論如何讓國家走出去。請外交部於1個月內就事件提出完整檢討報告,以維護國家的尊嚴。

提案人:許毓仁 馬文君 江啟臣

(四十四)蔡英文總統在出席2017永續科學國際研討會時表示,面對全球氣候變遷,「臺灣已經準備好了」,政府盡其所能用負責任的方式,發展永續能源,並對國際做出貢獻。惟民進黨政府為了強推2025非核家園計畫,不惜以高排碳的燃煤及天然氣發電來取代,讓臺灣人活在污染的空氣中。以台中為例,過去台中人均排碳量1年不超過10噸,如今卻逼近15噸,明顯背離國際減碳潮流,甚至106年的國際氣候變遷表現指標評比,我國在57國中排名第54,表現不佳,衝擊環保外交。請外交部於1個月內就臺灣如何在非核家園的前提下、真正落實國際減碳承諾提出檢討報告與具體改善作法,以維護臺灣參與國際合作的空間。

提案人:許毓仁 馬文君 江啟臣

(四十五)外交部107年度單位預算案各業務計畫編列新南向政策相關經費共3億1,598萬5千元,較106年度2億5,898萬3千元,增加5,700萬2千元,增幅22.01%。外交部各駐外館處則為政策執行之第一線單位,為利相關駐外館處順利推行政府新南向政策,深化與相關國家全方位關係,允宜秉於駐外機構主管機關權責,依「駐外機構統一指揮辦法」等相關規定,協調相關主、協辦機關檢討人力、經費等資源之整合與配置,俾利駐外館處遂行政策之推動。

提案人: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許毓仁

(四十六)96年時,斷交國積欠我方的呆帳(含貸款、或由政府擔保代償債務等)至少有1億美元,包括塞內加爾、格瑞那達、多米尼克、諾魯共和國、馬其頓共和國、尼日共和國等前友邦。至102年與甘比亞斷交後,欠款總額已累計超過5億美元。從105到106年又與聖多美普林西比共和國與巴拿馬斷交,相關投資、合作與金援計畫所累計的呆帳金額都是民脂民膏來填補。惟蔡英文總統105年的英翔專案與106年的永續南島出訪,仍持續以各種形式的金援(含相關投資、合作與金援)來維持外交關係,明顯與其承諾的「金錢外交不存在」不符。請外交部於1個月內就金錢外交及外交呆帳相關事宜提出檢討報告與具體改善作法,莫讓他國把臺灣當搖錢樹,以維護國家尊嚴與人民權利。

提案人:許毓仁 馬文君 江啟臣

(四十七)為善用國家軟實力推動公眾外交,增進我國在國際上曝光度,外交部特別建置Youtube「潮臺灣」影音平台以利推廣。然依據外交部截至106年度10月之數據分析顯示,瀏覽前10名國家暨地區(分國觀看次數佔本評到總觀看次數比),統計第一為美國7.5%、第二為越南6.6%、第三為印度5.2%。經詢問外交部,我國觀看次數比為26%,遠高出各國觀看次數,顯與平台設置目的不符,宜允應更加強國際宣傳,俾利宣揚我國軟實力。

提案人:吳焜裕 呂孫綾 羅致政 王定宇蔡適應

(四十八)近年來青年赴澳洲打工人數位居第一,但因並未強制要求我度假打工青年於簽證時須出示購買意外及醫療保險等相關文件,若我度假打工青年出國前未購妥足額保險,發生意外時恐支付鉅額醫療費用,造成當時人及其家屬及大經濟負擔。爰此,外交部應針對我青年赴各國之網路加保海外保險商品加強宣導,並思考是否主動檢視其投保率,以確保我國青年在海外之相關權益,俾利政策推展順利。

提案人:吳焜裕 呂孫綾 羅致政 王定宇蔡適應

(四十九)外交小尖兵英語種籽隊選拔活動,辦理迄今已屆第15年。查本計畫係依據全民外交理念,配合落實教育部「提升學生全球移動力計畫」而辦理,目的為培育新世代英語溝通能力及國際視野,促進學生對英語文之學習興趣,因此外交小尖兵獲選隊伍參訪國家,多以英語系國家為主。然政府刻正推動新南向政策,欲大幅增進我與東南亞、南亞地區國家交流,故外交部未來辦理此項計畫,應考量是否增加不同語系選拔,並增加參訪新南向目標國家,以提升此項計畫之效益。

提案人:呂孫綾 王定宇 劉世芳 羅致政蔡適應

(五十)外交部「國際會議及交流」計畫編列內容係用於正、副元首、特使、五院院長等政府重要官員出國訪問、答聘及參加各國慶弔典禮,並藉以鞏固邦誼,提升實質關係及宣慰僑胞、學人、留學生等用。惟蔡英文於106年「太平洋友邦之旅」預算花費超出預期,顯見外交部於預算掌握上有待加強,外交部應檢討本次元首出訪預算掌握狀況,並依此作為下次元首出訪預算調配參考之依據。

提案人:呂玉玲 許毓仁 馬文君 江啟臣

(五十一)外交部107年度於「一般行政」業務計畫之「資訊處理」分支計畫編列駐外機構資通訊安全及服務精進計畫1億2,456萬5千元。據外交部表示,此計畫係原辦理已久之強化資訊安全專案,107年度擬續編15個駐外館處跨國骨幹網路建置經費862萬4千元,及該網路建置後所需之通訊費1億1,594萬1千元。惟根據預算法第39條:「繼續經費預算之編製,應列明全部計畫之內容、經費總額、執行期間及各年度之分配額,依各年度之分配額,編列各該年度預算。」外交部未依預算法等規定及立法院決議,列明全部計畫內容、經費總額、執行期間及各年度之分配額,相關資訊揭露欠明,實不利預算審議,應請外交部檢討改正。

提案人:呂玉玲 許毓仁 馬文君 江啟臣

(五十二)鑑於外交部駐外使館資源有限,外交部107度公開預算歲出規模232億0,151萬1千元,雖較106年度222億9,615萬3千元增加9億535萬8千元(4.06%),惟各駐外館處營運經費編列數93億5,335萬5千元卻較106年度減少2億0,406萬3千元(減幅2.14%),除了人事費因新臺幣對美元匯率由106年度32.45元調整為30.65元而減列1億9,674萬8千元外,業務費與設備及投資皆因配合行政院匡列概算額度減少而分別減列916萬8千元及283萬2千元,駐外館處可用資源因近年來政府財政拮据難有所成長。為因應我國駐外館資源逐年遞減之趨勢,建請外交部每年應將我國所有資源依各館處業務量、地域經濟情勢、政策作為等面向,作最適配置,以發揮整併外交資源之綜效。

提案人:呂玉玲 許毓仁 馬文君 江啟臣

(五十三)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於106年1月26日資通安全檢查時,偵測發現異常情形,研判係領事事務局發送予外館電郵之部分國人「出國登錄」資料可能遭不明第三方IP攔截。領事事務局立即成立專案小組並通報行政院資通安全處,經郵件軟體開發/維護商檢視郵件登入紀錄,自105年10月10日至106年1月26日期間,遭外部不同來源IP,使用匿名網路Tor(The Onion Router),每天以間隔30分鐘輪流登入不同外館電子郵件帳號,約有1萬50筆民眾出國資料有外洩之虞。行政院106年推動「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數位計畫」五大主軸第一項即為「寬頻建設暨網路安全」,其目的為「提升全國資訊與資安環境,保障國家及人民安全」為目標,提升政府部門資訊與資安環境,保障國家及人民安全。惟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發生資料有外洩之虞情事,卻未在行政院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資安更新之規劃內,顯見行政院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未對症下藥,尚有欠漏。鑑於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已就本次資安事件採取相關資安補強措施,倘經檢討後仍有其他加強資安措施之需要,建議向行政院申請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數位計畫之預算分配,作為更新、強化我國領事事務局資訊安全之用。

提案人:呂玉玲 許毓仁 馬文君 江啟臣

(五十四)鑑於我國國人參與境外詐騙案例層出不窮,外交部迫於國內壓力須與犯罪地國家交涉,並嘗試引渡回國。因我國對於犯罪地之證據收集十分不易,又與各國未簽訂共同打擊犯罪之協定,致縱使我國犯嫌引渡回國接受司法審判,亦因犯罪當地國不願提供犯罪偵查收集之證據,導致證據不足使之當庭釋放,造成我國國際聲譽二次受創。爰要求外交部於交涉時,應優先考量國際法規及慣例,並一併請求當地執法單位提供犯罪偵查收集之證據,以利我國司法之審判;若有當地執法單位枉法栽贓誣陷之情事,外交部亦應據理力爭,以求我國國人第一時間之安全。

提案人:呂玉玲 許毓仁 馬文君 江啟臣

(五十五)鑑於菲律賓總統於公開場合演講點名我國為菲律賓毒品來源之製造國,又有我國國民於境外涉及毒品犯罪遭判死刑之事件傳出。為保護我國聲譽,外交部應配合法務部、內政部移民署相關單位積極宣導境外毒品犯罪防治。

提案人:呂玉玲 許毓仁 馬文君 江啟臣

(五十六)外交部辦理外交領事人員進修之計畫,除選送特考及格的外交領事人員赴國外接受語文訓練及國際組織見習外,亦有選送在職中的高級人員出國進修。我國目前正積極推動新南向政策,然關於新南向國家之語言人才相當不足,經統計105至106年度,共選出33名外交領事人員進行語言訓練,訓練之語言種類為新南向國家語言者,僅有6人,顯有待改善。有鑑於此,爰建請外交部就外交領事人員接受語言訓練之計畫、方向及語言種類之人數規劃等進行通盤性之檢討調整,以配合政府重要新南向政策之推動。

提案人:呂孫綾 王定宇 劉世芳 羅致政蔡適應

(五十七)有關外交部之檔案處理預算編列共2,450萬6千元,辦理公文歸檔委外服務案及庫房租金。外交部應積極落實檔案管理,加強推動檔案數位化進程,以活化檔案庫房運用空間為目標,並將具體評估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呂玉玲 許毓仁 羅致政 江啟臣蔡適應 呂孫綾 馬文君 莊瑞雄

(五十八)外交部為辦理各地區使節會議或工作會報等議事,歷年皆編列外交使節會議經費,經查101至106年外交部有關召開外交使節會議辦理情形,其辦理區域工作會議次數及與會人數逐年遞減,且此6年並未舉行過任何1場使節會議,僅舉辦區域工作會報,爰建議以後年度應依照實際辦理情況,於預算書適正表達。

提案人:馬文君 羅致政 呂孫綾 蔡適應呂玉玲 江啟臣 莊瑞雄

(五十九)為推動新南向政策,105年開放泰國及汶萊旅客自105年8月1日起至107年7月31日內赴臺免簽30天的簽證優惠待遇,期增加東南亞客赴臺觀光人次。但經交通部觀光局統計,106年1至7月來臺旅客人次及成長率,汶萊僅1,329人次,成長率為-42.74%,觀光人數不增反減,外交部應與相關部會共同研擬改善方針,並宜斟酌各國提供免簽之適當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吳焜裕 呂孫綾 羅致政 王定宇蔡適應 莊瑞雄

(六十)鑑於臺灣民主基金會係由外交部捐助成立,其預算受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監督。爰要求臺灣民主基金會邇後辦理年度活動,應邀請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委員出席;另董監事會會議紀錄與預算編列使用報告、年報及出版刊物應送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備查。此外,為了解臺灣民主基金會之運作情形,將另擇時安排考察該基金會。

提案人:許毓仁 羅致政 江啟臣 馬文君呂孫綾 蔡適應 呂玉玲 莊瑞雄

第2項 領事事務局原列14億3,307萬元,減列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加強領務服務工作」中「業務費」5萬元及「領務電信傳遞」5萬元,共計減列1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4億3,297萬元。

本項通過決議5項:

(一)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5,153萬6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領事事務局107年度領務資訊系統相關運作預算編列4,346萬5千元,民眾基於對電子化政府之信賴,於出國時至領事事務局官網「出國登錄」系統登錄緊急聯繫資料,惟領事事務局資訊安全維護未與時俱進,國人出國相關資料數次遭到外洩,使國人曝露於潛在危險中,領務資安問題亟待改善。爰針對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5,153萬6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林昶佐 呂孫綾陳亭妃

2.近來政府陸續開放邦交國及新南向目標國家免簽來台,監察委員調查發現,若干國家來台從事販毒或色情犯罪活動增加,引發治安疑慮。為督促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等單位檢討因應,爰針對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5,153萬6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莊瑞雄 羅致政 蔡適應 呂孫綾

3.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自2002年起為方便旅外國人於遭遇急難事件時,駐外單位能立即連繫國人提供協助,於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資訊網建置「旅外國人動態登錄網頁(出國登錄)」。然查於106年2月發生系統遭駭客入侵,國人個資遭竊事件,致國人對領事事務局資訊安全產生莫大疑慮。爰針對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5,153萬6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領務資安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王定宇 羅致政 蔡適應

4.監察院針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就資訊安全維護不周,導致出國登錄系統遭入侵,造成民眾出國資料1萬多筆有外洩之虞,戕害政府形象,並影響民眾對電子化政府的信賴,提出糾正。經查107年度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預算,於領事事務管理中編列3,189萬5千元作為領務資訊系統維護及軟硬體維護之用,為促其改善,爰針對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編列3,189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許毓仁 馬文君 江啟臣

5.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官方網站旅外國人動態登錄網頁(出國登錄系統)自91年8月開辦迄今,登錄人次佔內政部移民署出國人數統計之比率從未突破1%,該登錄系統之利用率實屬偏低。此外,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資訊安全維護欠周,致該登錄系統於106年1月發生遭入侵情事,使民眾出國資料有外洩之虞,嚴重影響民眾對電子化政府之信賴,不利系統之有效利用。爰針對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編列3,189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旅外國人動態登錄網頁利用率及資安檢討」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林昶佐 蔡適應 王定宇

6.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於106年1月25日發生民眾出國資料無法收取,領務作業電子郵件系統有異常活動情形、公務密碼設定規則遭破解之情形,有心人士成功登入系統盜取105年10月10日至106年1月26日領事事務局發送駐外館處之資料、已加密或未加密之郵件。顯示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對本資安事件之通報未盡妥適、未具體明確通知事件當事人及資訊安全管理監督不周。鑑此,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資安責任等級A級機關)應落實「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資訊安全管理要點」、「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資訊安全管理規範」及「國家資通安全通報應變作業綱要」相關規定。爰針對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編列3,189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昶佐 蔡適應 羅致政

7.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編列3,189萬5千元。經查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於106年1月26日資通安全檢查時,偵測發現異常情形,研判係該局發送予外館電郵之部分國人「出國登錄」資料可能遭不明第三方IP攔截。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立即成立專案小組並通報行政院資通安全處,經郵件軟體開發/維護商檢視郵件登入紀錄,自105年10月10日至106年1月26日期間,遭外部不同來源IP,使用匿名網路Tor(The Onion Router),每天以間隔30分鐘輪流登入不同外館電子郵件帳號,約有1萬50筆民眾出國資料有外洩之虞。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領事事務局資安精進」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檢討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許毓仁 江啟臣 馬文君

(二)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印刷及製作護照」中「印製晶片護照費」預算編列9億4,534萬5千元。查107年度預計發行210萬本護照,其印製成本較106年、105年預定發行之195萬本為低,究其原因係過往印製本數、費用皆過於高估,致原物料囤積,或107印製成本降低,應予說明。爰凍結5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馬文君 許毓仁 呂玉玲

(三)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預算編列11億8,358萬7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經查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依賴許多志工、進用替代役男人數眾多,且擔負一線護照申請相關工作,業務繁重。惟107年度政府全募兵制上路,替代役制度將有極大變革,外交部是否得繼續獲撥替代役男,尚屬未知,對於未來領務工作之衝擊,目前未見相關說明。爰針對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加強領務服務工作」預算編列5,658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林昶佐 呂孫綾

2.國人赴駐越南及駐胡志明市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2處外館,以婚姻為由申請來臺灣依親登記面談人數年平均即超過3,500件,還尚未包括申請第2次面談以上案件數,但我駐越南及駐胡志明市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現有人力編制面談官不足以消化大量面談案件,造成面談等後期長達3至4個月,顯然越南面談官人力嚴重不足,不僅造成面談官身心俱疲工作疲乏,面談案件品質上也令國人質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督導駐外館處領事業務有欠周延因應。爰針對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加強領務服務工作」預算編列5,658萬9千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許毓仁 江啟臣 呂玉玲

3.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領務電信傳遞」預算編列969萬5千元。查本計畫編列領務資訊系統電腦連線通訊費及領務文件郵資、電話、電報及傳真等費用,105年度編列897萬元,106年度編列908萬1千元所需費用逐年增加,107年度編列969萬5千元,增列之原因為何,未予說明,預算是否浮編應予檢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馬文君 許毓仁 呂玉玲

(四)外交部領事事務局107年度於「領事事務管理」工作計畫項下「加強領務服務工作」分支計畫中編列加強為民服務政策、海外旅遊安全資訊宣導及發送國際漫遊旅遊警示簡訊等經費,並網站建置有「旅外國人動態登錄網頁」,供國人出國觀光、遊學或洽商時登錄個人及旅外停留資料,以助駐外館處瞭解國人動態,並備天災、動亂、急難事件或協尋請求時,能立即聯繫國人,通知應變或提供協助,亦可儘速代為聯繫在臺家屬,惟登錄人次(團數)偏低,該系統之利用率待加強。基此,國人出國旅遊,或有於海外發生急難事件,領事事務局為加強協助旅外國人,於其網站設置「旅外國人動態登錄系統」,以提供國人登錄旅外資訊,惟整體登錄情形欠佳,為有效掌握旅外國人動態資料,允宜廣為宣導,俾利我駐外單位能及時協助。

提案人:馬文君 許毓仁 江啟臣

(五)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建置有「旅外國人動態登錄網頁」,供國人出國觀光、遊學或洽商時登錄個人及旅外停留資料,以助駐外館處瞭解國人動態,並備天災、動亂、急難事件或協尋請求時,能立即聯繫國人,通知應變或提供協助,亦可儘速代為聯繫在臺家屬。旅外國人動態登錄人數自91年8月開辦至今,登錄人次最高者為105年5萬6千餘人,相較平均每年約1千餘萬之出國人數實屬偏低(比率僅約0.54%)。98年度開放旅行團辦理動態登錄以來,每年平均僅約688團登錄。故就整體而言,該登錄系統之利用率有待加強。為有效掌握旅外國人動態資料,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應廣為宣導,以利我駐外單位能及時協助。

提案人:呂玉玲 許毓仁 馬文君 江啟臣

第3項 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8,199萬7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項:

(一)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第2目「外交領事人員講習」第1節「外交領事人員訓練」項下「外交領事人員訓練」預算編列260萬元。惟查106年國慶,駐德國代表謝志偉在駐德國館處國慶酒會上,以德文「慶祝一個民主政體106年生日」為標,而未具體寫出我中華民國國名,引發爭議,事後竟有相關進修人員匿名打電話要脅立法委員辦公室、媒體撤下照片之情事,而外交部對該名人員亦未有任何懲處,可見外交部認可該名人員如此失職之作為,造成外交部聲譽受損,顯見外交部在相關領事人員駐外進修之教育訓練有缺失。爰凍結50萬元,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應以此事件為例,檢討相關人員教育訓練之規劃,並研擬將此案例納入負面教材,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許毓仁 江啟臣 馬文君

三、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外交部主管收支機密及公開部分審查完竣,審查結果送財政委員會彙整後提報院會,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蔡召集委員適應出席說明。

四、有關委員提案內容文字及金額在不影響提案原意下,授權議事人員修正、處理。

貳、處理院會交付外交部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案等4案:

一、第2目「外交業務」第1節「外交業務管理」項下「製作國情資料」預算凍結700萬元案。

二、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編列補助「世界自由民主聯盟中華民國總部」繼續凍結100萬元專案報告案。

三、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編列補助「亞洲太平洋自由民主聯盟秘書處」繼續凍結20萬元專案報告案。

四、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之「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有關亞協行政委託等經費預算凍結200萬元專案報告案。

決議:以上4案處理完竣,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