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間:中華民國107年5月28日(星期一)上午9時1分至12時46分
中華民國107年5月31日(星期四)上午9時2分至11時23分
地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鄭寶清 李昆澤 葉宜津 林俊憲 陳明文 蕭美琴陳素月 徐榛蔚 李鴻鈞 陳雪生 陳歐珀 劉櫂豪顏寬恒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李彥秀 江啟臣 陳怡潔 趙正宇 黃國昌 鍾佳濱黃偉哲 吳志揚 孔文吉 林德福 鄭天財Sra Kacaw呂玉玲 黃昭順 管碧玲 鍾孔炤 周春米 劉世芳何欣純 洪慈庸 陳曼麗 蔡易餘 賴瑞隆 蔣乃辛 陳賴素美 羅明才
委員列席25人
列席官員: 5月28日(星期一)
交通部 |
常務次長 |
祁文中 |
路政司 |
司長 |
陳文瑞 |
法規委員會 |
執行秘書 |
李明慧 |
觀光局 |
局長 |
周永暉 |
資訊室 |
主任 |
葉文健 |
公路總局運輸管理組 |
組長 |
劉育麟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輔導處 |
處長 |
朱建偉 |
副處長 |
蘇夢蘭 |
|
水土保持局 |
科長 |
周玉奇 |
內政部營建署國家公園組 |
簡任視察 |
孫維潔 |
建築管理組 |
科長 |
盧昭宏 |
地政司 |
專門委員 |
周文樹 |
財政部賦稅署 |
專門委員 |
陳秋珠 |
國有財產署 |
科長 |
蔡芳宜 |
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 |
主任 |
紀宗吉 |
科長 |
陳勉銘 |
|
科長 |
陳利貞 |
|
水利署保育事業組 |
副組長 |
張承宗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綜合計畫處 |
科長 |
陳彥男 |
原住民族委員會經濟發展處 |
副處長 |
蔡妙凌 |
土地管理處 |
科員 |
賴慧儀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事業管理處 |
技正 |
董育任 |
5月31日(星期四)
交通部 |
政務次長 |
王國材 |
路政司 |
司長 |
陳文瑞 |
總務司 |
專門委員 |
陳玉雯 |
法規委員會 |
執行秘書 |
李明慧 |
高速鐵路工程局 |
局長 |
胡湘麟 |
副局長 |
楊正君 |
|
內政部地政司 |
簡任視察 |
林家正 |
研究員 |
鄭雅芳 |
|
營建署 |
副組長 |
廖耀東 |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副局長 |
余念梓 |
處長 |
魏國華 |
|
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副總工程司 |
鄭智銘 |
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副局長 |
鍾禮榮 |
桃園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正工程司 |
黃一翔 |
主 席:陳召集委員雪生
專門委員:蘇純淑
主任秘書:黃輝嘉
紀 錄:簡任編審 陳淑玫 科 長 黃彩鳳 專 員 楊蕙如
5月28日(星期一)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論事項
審查委員洪慈庸等16人擬具「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本日會議由委員洪慈庸說明提案要旨,再由交通部常務次長祁文中及觀光局 局長 周永暉報告及回應委員提案後,計有委員鄭寶清、李昆澤、葉宜津、林俊憲、陳明文、蕭美琴、陳素月、李鴻鈞、陳雪生、黃國昌、蔡易餘、洪慈庸、徐榛蔚、賴瑞隆及陳曼麗等15人提出質詢,均經交通部常務次長祁文中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說明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顏寬恒、劉櫂豪及陳歐珀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決議:
一、委員洪慈庸等16人擬具「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另定期進行逐條審查。
5月31日(星期四)
討論事項
併案審查:
一、委員陳怡潔等16人擬具「大眾捷運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葉宜津等17人擬具「大眾捷運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顏寬恒等19人擬具「大眾捷運法第七條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委員劉世芳等17人擬具「大眾捷運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本日會議由委員李鴻鈞及委員陳怡潔、委員葉宜津、委員顏寬恒說明提案要旨,再由交通部 政務次長 王國材及高速鐵路工程局 副局長 楊正君報告及回應委員提案後,計有委員鄭寶清、李昆澤、葉宜津、林俊憲、蕭美琴、顏寬恒、陳素月及陳明文等8人提出質詢,均經交通部 政務次長 王國材及高速鐵路工程局 局長 胡湘麟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說明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劉櫂豪、徐榛蔚及陳歐珀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決議:
一、委員陳怡潔等16人擬具「大眾捷運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等4案,均另定期進行逐條審查。
二、本次會議議事錄,授權由主席核定後確定。
通過臨時提案1項:
一、根據警政署提供的2017年統計資料,每年行人車禍死亡案例皆多達兩百多人,其中超過半數是65歲以上老人,而車禍原因排名依次為:交通工程不夠友善、開車習慣不佳,以及「車讓人」觀念未深植人心。為避免未來發生更多交通事故,建請交通部、運研所與公路總局,會同內政部營建署與地方政府一同研議,挑選公車專用道或有中央分隔島區域的路段,優先試辦兩段式行人穿越道。以「號誌」與「中央分隔島」方式,協助建立「車讓人」觀念,減少人流與車流爭道的狀況,保障行人、駕駛雙方的安全,並逐步建立「以人為本」的兩段式行人穿越道方案。
提案人:鄭寶清 葉宜津 李昆澤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