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間:中華民國107年5月28日(星期一)上午9時1分至12時46分

中華民國107年5月31日(星期四)上午9時2分至11時23分

地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鄭寶清 李昆澤 葉宜津 林俊憲 陳明文 蕭美琴陳素月 徐榛蔚 李鴻鈞 陳雪生 陳歐珀 劉櫂豪顏寬恒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李彥秀 江啟臣 陳怡潔 趙正宇 黃國昌 鍾佳濱黃偉哲 吳志揚 孔文吉 林德福 鄭天財Sra Kacaw呂玉玲 黃昭順 管碧玲 鍾孔炤 周春米 劉世芳何欣純 洪慈庸 陳曼麗 蔡易餘 賴瑞隆 蔣乃辛 陳賴素美 羅明才

委員列席25人

列席官員: 5月28日(星期一)

交通部

常務次長

祁文中

路政司

司長

陳文瑞

法規委員會

執行秘書

李明慧

觀光局

局長

周永暉

資訊室

主任

葉文健

公路總局運輸管理組

組長

劉育麟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輔導處

處長

朱建偉

副處長

蘇夢蘭

水土保持局

科長

周玉奇

內政部營建署國家公園組

簡任視察

孫維潔

建築管理組

科長

盧昭宏

地政司

專門委員

周文樹

財政部賦稅署

專門委員

陳秋珠

國有財產署

科長

蔡芳宜

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

主任

紀宗吉

科長

陳勉銘

科長

陳利貞

水利署保育事業組

副組長

張承宗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綜合計畫處

科長

陳彥男

原住民族委員會經濟發展處

副處長

蔡妙凌

土地管理處

科員

賴慧儀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事業管理處

技正

董育任

5月31日(星期四)

交通部

政務次長

王國材

路政司

司長

陳文瑞

總務司

專門委員

陳玉雯

法規委員會

執行秘書

李明慧

高速鐵路工程局

局長

胡湘麟

副局長

楊正君

內政部地政司

簡任視察

林家正

研究員

鄭雅芳

營建署

副組長

廖耀東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副局長

余念梓

處長

魏國華

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副總工程司

鄭智銘

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副局長

鍾禮榮

桃園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正工程司

黃一翔

主 席:陳召集委員雪生

專門委員:蘇純淑

主任秘書:黃輝嘉

紀 錄:簡任編審 陳淑玫 科 長 黃彩鳳 專 員 楊蕙如

5月28日(星期一)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論事項

審查委員洪慈庸等16人擬具「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本日會議由委員洪慈庸說明提案要旨,再由交通部常務次長祁文中及觀光局 局長 周永暉報告及回應委員提案後,計有委員鄭寶清、李昆澤、葉宜津、林俊憲、陳明文、蕭美琴、陳素月、李鴻鈞、陳雪生、黃國昌、蔡易餘、洪慈庸、徐榛蔚、賴瑞隆及陳曼麗等15人提出質詢,均經交通部常務次長祁文中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說明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顏寬恒、劉櫂豪及陳歐珀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決議:

一、委員洪慈庸等16人擬具「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另定期進行逐條審查。

5月31日(星期四)

討論事項

併案審查:

一、委員陳怡潔等16人擬具「大眾捷運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葉宜津等17人擬具「大眾捷運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顏寬恒等19人擬具「大眾捷運法第七條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委員劉世芳等17人擬具「大眾捷運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本日會議由委員李鴻鈞及委員陳怡潔、委員葉宜津、委員顏寬恒說明提案要旨,再由交通部 政務次長 王國材及高速鐵路工程局 副局長 楊正君報告及回應委員提案後,計有委員鄭寶清、李昆澤、葉宜津、林俊憲、蕭美琴、顏寬恒、陳素月及陳明文等8人提出質詢,均經交通部 政務次長 王國材及高速鐵路工程局 局長 胡湘麟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說明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劉櫂豪、徐榛蔚及陳歐珀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決議:

一、委員陳怡潔等16人擬具「大眾捷運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等4案,均另定期進行逐條審查。

二、本次會議議事錄,授權由主席核定後確定。

通過臨時提案1項:

一、根據警政署提供的2017年統計資料,每年行人車禍死亡案例皆多達兩百多人,其中超過半數是65歲以上老人,而車禍原因排名依次為:交通工程不夠友善、開車習慣不佳,以及「車讓人」觀念未深植人心。為避免未來發生更多交通事故,建請交通部、運研所與公路總局,會同內政部營建署與地方政府一同研議,挑選公車專用道或有中央分隔島區域的路段,優先試辦兩段式行人穿越道。以「號誌」與「中央分隔島」方式,協助建立「車讓人」觀念,減少人流與車流爭道的狀況,保障行人、駕駛雙方的安全,並逐步建立「以人為本」的兩段式行人穿越道方案。

提案人:鄭寶清 葉宜津 李昆澤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