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交通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間:中華民國107年3月26日(星期一)上午9時1分至11時27分 中華民國107年3月28日(星期三)上午9時1分至11時8分

地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鄭寶清 李昆澤 蕭美琴 林俊憲 陳明文 顏寬恒

陳素月 徐榛蔚 李鴻鈞 葉宜津 陳歐珀 陳雪生

劉櫂豪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王惠美 賴瑞隆 曾銘宗 黃偉哲 呂玉玲

鄭天財Sra.Kacaw 林德福 吳志揚 孔文吉 劉世芳

邱志偉 莊瑞雄 鍾孔炤 何欣純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周春米

陳賴素美 周陳秀霞 羅明才 趙正宇 陳怡潔 鍾佳濱

黃昭順 陳亭妃

委員列席24人

列席官員: 3月26日(星期一) 交通部 部 長 賀陳旦

政務次長 王國材

郵電司 司 長 王廷俊

會計處 副 處 長 劉明津

總務司 副 司 長 曾慧鶯

人事處 副 處 長 李玉惠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長 王國材

總 經 理 陳憲着

副總經理 吳元仁

副總經理 江瑞堂

總 稽 核 楊功澤

協 理 李甘祥

主任秘書 簡良璘

會計處 處 長 王君如

郵務處 處 長 薛門騫

儲匯處 處 長 黃惠珍

壽險處 處 長 邱鴻恩

集郵處 處 長 郭素娥

資金運用處 處 長 黃振忠

人力資源處 副 處 長 鄭至能

資產營運處 營運主任 謝世民

資訊處 專門委員 陳根樹

勞工安全衛生處 處 長 古兆賢

法務暨法令遵循室 法 遵 長 廖振安

政風處 處 長 呂瑰瑛

電子商務室 主 任 林青豊

郵政博物館 館 長 黃淑端

行政院主計總處 科 長 林秀春

3月28日(星期三)

交通部 政務次長 王國材

郵電司 司 長 王廷俊

會計處 處 長 張信一

總務司 副 司 長 曾慧鶯

人事處 副 處 長 李玉惠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長 王國材(代理)

總 經 理 陳憲着

副總經理 吳元仁

副總經理 江瑞堂

副總經理 周瑞祺

總 稽 核 楊功澤

協 理 李甘祥

主任秘書 簡良璘

會計處 處 長 王君如

郵務處 處 長 薛門騫

儲匯處 處 長 黃惠珍

壽險處 處 長 邱鴻恩

資金運用處 處 長 黃振忠

人力資源處 處 長 楊素珠

資產營運處 營運主任 謝世民

資訊處 副 處 長 鄭學儀

勞工安全衛生處 處 長 古兆賢

行政院主計總處 科 長 林秀春

主 席:蕭召集委員美琴

專門委員:蘇純淑

主任秘書:黃輝嘉

紀 錄:簡任編審 陳淑玫 科 長 黃彩鳳 專 員 楊蕙如

薦任科員 郭佳勳 薦任科員 林立偉 薦任科員 洪翎宜

3月26日(星期一)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論事項

審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

(本次會議由交通部部長賀陳旦及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王國材報告後,計有委員鄭寶清、李昆澤、蕭美琴、林俊憲、顏寬恒、陳明文、陳素月、徐榛蔚及李鴻鈞等9人提出質詢,均經交通部部長賀陳旦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委員陳歐珀、陳明文、葉宜津、劉櫂豪及徐榛蔚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儘速以書面答復。

三、107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委員提案中午截止收件,本週三進行處理。

3月28日(星期三)

討論事項

審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

決議:

一、107年度交通部主管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處理完畢,內容如審查結果。

二、本會主審「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營業部分,均已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蕭召集委員美琴出席說明。

審查結果:

一、交通部主管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營業收支、服務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營業收支:

1.營業總收入:原列2,863億5,145萬9千元,增列1億5,0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865億0,145萬9千元。

2.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原列2,760億1,250萬1千元,減列:

(1)「服務費用」1,225萬元〔含「專業服務費」1,000萬元、「其他營業成本」之「代理費用」中「印刷裝訂與廣告費」25萬元、「業務費用」之「旅運費」200萬元〕。

(2)「材料及用品費」100萬元。

(3)「租金與利息」1,050萬元〔含「機器租金」1,000萬元、「管理費用」50萬元〕。

(4)「會費、捐助與分攤」項下「會費」10萬元。

共計減列2,385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759億8,865萬1千元。

3.稅前淨利:原列103億3,895萬8千元,增列1億7,385萬元,改列為105億1,280萬8千元。

(三)服務成本:隨同營業總支出審查結果調整。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重大之建設事業:64億3,898萬3千元,照列。

(六)資金運用:應依據營業收支、服務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七)通過決議35項:

1.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7年度預算有關「服務費用」項下「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之「外包費」共編列12億1,155萬3千元,其用途為勞務承攬,包括郵件收投、處理、運輸等業務,然而勞務承攬容易導致勞工辛苦低下,且中華郵政之外包勞工,時有反映同工不同酬、勞工權益不佳的狀況發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嚴加保護外包勞工權益,爰此,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待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就外包勞工權益之保障、同工不同酬狀況,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改善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林俊憲 陳明文 陳素月 蕭美琴 葉宜津

2.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7年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專案計畫-繼續計畫-郵政物流園區(機場捷運A7站)建置計畫」第5年所需經費編列9億1,553萬1千元,較105年5月修正計畫編列56億8,069萬4千元減列47億6,516萬3千元,係因執行進度延宕逾2年爰配合工程進度將部分預算往後延至最後1年(109年度)執行所致,經查,郵政物流園區建置計畫投資總額220億7,830萬7千元,辦理期程103至109年度,整體進度落後已逾2年,至106年8月底止累計已編預算109億5,071萬6千元,尚有28億1,271萬2千元待執行,爰該筆預算凍結4億5,000萬元,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就過往年度待執行預算28億1,271萬2千元執行完畢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明文 林俊憲 陳素月 鄭寶清 蕭美琴 葉宜津 李昆澤 

3.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郵政物流園區建置計畫投資總額220億7,830萬7千元,辦理期程103至109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7年度預算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專案計畫-繼續計畫-郵政物流園區(機場捷運A7站)建置計畫」編列9億1,553萬1千元。

因內政部103年12月始完成都市計畫變更,確定基地範圍並至104年2月初方與該公司完成土地讓售簽約程序,又因本計畫基地位於林口臺地邊緣,基地特性複雜,各主管機關審查排水計畫、交通影響評估報告、整體開發計畫及用水計畫等之行政程序費時,致整體開發計畫於106年5月24日始完成核備程序,整體進度落後已逾2年,故迄至106年8月底止累計已編預算109億5,071萬6千元,尚有28億1,271萬2千元待執行。

且本計畫因在執行之初即多有延宕,於是中華郵政公司於105年5月間提出修正計畫書,配合工程進度將原訂106年度預算移至107及108年度執行,現再度因進度落後,而將原修正計畫中於107及108年度執行的部分,再往後延至109年度,換言之,本計畫高達35.34%之預算將集中於109年度執行,與105年5月間之修正計畫差異甚大,且已經修正過一次,竟仍無法如期趕上進度。

為避免持續延宕工程,該筆預算凍結4億5,000萬元,待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詳細書面報告,說明相關期程,並檢討如何嚴加管控各項工程進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寶清 李昆澤 林俊憲 陳明文陳素月 蕭美琴 葉宜津

4.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7年度預算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專案計畫-繼續計畫-購建郵政局所計畫」第2年所需經費編列37億3,278萬6千元,該計畫為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多年來之主要建設計畫之一,多以4年為一期予以執行,本期計畫期程為106至109年度,總經費為99億4,149萬2千元,用於購置房地22處、興建局屋21處等。惟該購建計畫106及107年度預算所列之效益分析差異甚巨,在投資總額不變下,預計報酬率僅由106年度預算所列5.87%略升至107年度之5.88%,然投資回收年限卻由106年之29.59年大幅增加至107年度之54.02年,預算編列恐未盡核實,不利本院預算審議;再者,近年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行舍可供出租面積逐年增加,顯示現有房舍已供過於求,允宜檢討該計畫之必要性。故該筆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就大幅修正回收年限之原因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陳明文 陳素月 鄭寶清 蕭美琴 葉宜津

5.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7年度預算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專案計畫-繼續計畫-購建郵政局所計畫」編列37億3,278萬6千元。惟2016年中華郵政公司才因金融服務數位化的趨勢,整併了10幾家營業據點,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優先考量整併後未善用之營業據點,作為建置郵政局所之選項。爰此,為樽節政府開支,該筆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針對「購建郵政局所計畫」詳細說明預算編列之考量及目的,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蕭美琴 鄭寶清 李昆澤 林俊憲陳明文 陳素月 葉宜津

6.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7年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專案計畫-繼續計畫-購建郵政局所計畫」第2年所需經費編列37億3,278萬6千元,惟該計畫於投資總額不變下,其預計報酬率僅由106年度預算案所列5.87%提升至107年度之5.88%,但是投資回收年限卻由29.59年驟變為54.02年,大幅增加24.43年,預算編列恐未盡核實,爰該筆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明文 鄭寶清 林俊憲 陳素月 蕭美琴 葉宜津 李昆澤  

7.購建郵政局所計畫為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多年來之主要建設計畫之一,多以4年為一期予以執行,本期計畫期程為106至109年度,計畫總經費99億4,149萬2千元,而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7年度預算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專案計畫-繼續計畫-購建郵政局所計畫」第2年所需經費編列37億3,278萬6千元。

本計畫投資總額不變,其預計報酬率由106年度預算案所列5.87%,略微提升至107年度之5.88%,該購建計畫106及107年度預算案所列之效益分析差異頗大,投資報酬率及投資回收年限分別由106年度所列之5.87%、29.59年,至107年度驟變為5.88%、54.02年,該項計畫兩年度所呈現之效益分析差甚巨,成本效益分析恐未核實。

為避免此多年計劃後續發生變動,該筆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詳細書面報告,說明編列預算成本效益相差巨大之原因,以及本計畫相關期程,檢討如何嚴加管控各項工程進度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寶清 李昆澤 林俊憲 陳素月葉宜津 陳明文 蕭美琴 

8.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7年度預算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專案計畫-繼續計畫-購建郵政局所計畫」第2年所需經費編列37億3,278萬6千元,惟該計畫於投資總額不變下,其預計報酬率僅由106年度預算案所列5.87%,略微提升至107年度之5.88%;然預計投資回收年限卻由106年度預算案所列29.59年驟升為54.02年,致使投資回收年限大幅增加24.43年,預算編列未盡核實、容有疑義,其合理性有待斟酌。爰該筆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陳素月 李昆澤 蕭美琴 鄭寶清 林俊憲 葉宜津 莊瑞雄

9.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7年度預算編列資產變賣收入2億6,685萬元,並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專案計畫-繼續計畫-購建郵政局所計畫」編列同額之土地購置預算,係為該公司與中華電信公司辦理土地分割交換案所列之帳務處理,依據商業會計法第1條第2項規定:「公營事業會計事務之處理,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外,適用本法之規定。」同法第42條第1項規定:「資產之取得,係由非貨幣性資產交換而來者,以公允價值衡量為原則。但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時,以換出資產之帳面金額衡量。」準此,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前開土地分割交換應依商業會計法之規定,以公允價值衡量為原則。該公司雖以106年度之土地公告現值為分割計價基礎,但因各宗土地所在地理位置、周遭環境、交通便利性、土地面積大小與完整性及未來發展潛力等各有不同,現行土地公告現值與市價間差距頗大,如逕以土地公告現值估算,恐難真實反映資產之公允價值及交換價格之合理性,爰該筆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辦理。

提案人:陳明文 鄭寶清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蕭美琴 葉宜津 

10.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7年度預算「業務費用」項下「專業服務費」之法律事務費編列55萬6千元,然而基層郵政員工反映,如因公涉及訴訟,郵政公司並未提供積極之法律協助,造成員工需獨自面對訴訟,爰此,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就員工因公涉及訴訟提出完整協助方式,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林俊憲 陳明文 陳素月 葉宜津 蕭美琴 

11.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7年度預算「員工服裝費用」項下編列1億3,794萬7千元,然而依據基層郵政員工表示,相關服裝長期有太熱、吸汗效果差之狀況,而外勤同仁的雨衣又有不防水的情況出現,嚴重影響員工權益,爰此,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就員工服裝之舒適度及未來服裝如何廣納基層員工意見,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改善報告。

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林俊憲 陳明文 陳素月 葉宜津 蕭美琴

12.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7年度預算「管理費用」項下「租金與利息」編列582萬4千元,較106年度增加371萬4千元。為撙節政府開支,並確保預算之核實編列,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針對107年度此項預算增加之原因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蕭美琴 鄭寶清 李昆澤 林俊憲 陳明文 葉宜津 陳素月

13.檢視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近幾年營收狀態,基本上營收都是維持2,800億元左右,營業支出也是逐年遞減,從2,700億元降到2,479億元,照理說每年獲利應該要逐年增加。中華郵政的淨利卻逐年遞減,從104年的117億元一路降到107年的85.8億元,淨利的降幅高達26.66%,平均每年衰退6.66%,若再檢視「每股盈餘」,每股盈餘也從104年的1.75元降到107年的1.19元,「每股盈餘」減幅高達32%,平均每年減少8%,經營績效顯不合理,爰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於3個月內提出經營績效書面檢討報告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提案人:陳明文 林俊憲 陳素月 鄭寶清 蕭美琴 葉宜津 李昆澤

14.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中華郵政的存款金額高達5兆9,949億元,107年度更可能達6兆8,383.77億元(包含儲匯資金6兆1,513.40億元及壽險資金6,870.37億元)。如果國內隨美國啟動升息機制,每升息0.25%利息支出就會增加170億元,為避免發生快速升息,導致中華郵政公司利息支出快速增加,拖垮經營績效,爰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儘早針對升息趨勢提出因應規劃。

提案人:陳明文 林俊憲 陳素月 鄭寶清 蕭美琴 葉宜津 李昆澤

15.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自行操作「股票及基金」的年化投資報酬率這2年分別是14.04%和14.39%,同期的「國內委外代操績效」分別只有8.24%及9.93%,顯見中華郵政公司「國內委外代操績效」自行操作的績效遠大於委外代操,另檢視國外投資部分,近2年中華郵政「自行操作國外投資」的年化報酬率分別是2.93%和2.22%,而同時期「國外委外代操績效」分別是4.66%與15.47%,為提升整體投資收益,爰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研議降低「國內投資委外代操」比例並提升「國外投資委外代操」的比例。

105年度及106年度至8月底各投資運用項目投資報酬率概況表

單位:新台幣億元;%

投資運用項目

105年度

106年度至8月底止

平均投資金額

年化投資報酬率

未實現評價損益餘額

平均投資金額

年化投資報酬率

未實現評價損益餘額

股票及基金(自行操作)

1,369

14.04

261.63

1,276

14.39

339.55

國內委外代操業務

65

8.24

4.30

70

9.93

6.45

國外投資(自行操作)

7,585

2.93

8.98

7,824

2.22

9.45

國外委外代操業務

204

4.66

25.51

212

15.47

37.24

提案人:陳明文 林俊憲 陳素月 鄭寶清 蕭美琴 葉宜津 李昆澤

16.有鑑於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為因應軍公教加薪3%之政策,經董事會及交通部拍板確定107年整體加薪3%至5%。其中2003年公司化前具公務人員資格的轉調人員,加薪3%;2003年公司化後進入中華郵政的專業職一和專業職二的基層人員,包括郵差和窗口人員等,加薪5%。然而,雖然基層人員加薪5%,但是新進人員依本薪換算下來僅約增加1,500元左右;至於公司化前的轉調人員,月薪平均5至6萬元,雖僅加薪3%,但換算下來約有1,600至1,800元左右,反比基層人員還更多,讓「薪資不公平差距」拉得更大。爰建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研議針對基層人員加薪幅度應做更合理之調整,以減少基層人員相對剝奪感,緩解基層人員流動率過高的問題。

提案人:徐榛蔚 李鴻鈞 顏寬恒

17.有鑑於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基層員工的長工時和業務繁重,每年離職率、流動率皆偏高。雖然中華郵政公司為因應軍公教加薪3%之政策,經董事會及交通部拍板確定107年整體加薪3%至5%。其中專業職一和專業職二的基層人員,包括郵差和窗口人員等,加薪5%,但是仍難與公教人員起薪相比。為體恤基層員工的辛苦,爰建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研議針對約僱人員、職階人員薪資,除給予職務加給之外,應再增加績效獎金,以提振基層員工士氣,緩解基層人員流動率過高的問題。

提案人:徐榛蔚 李鴻鈞 蕭美琴

18.有鑑於目前各銀行庫的無摺存款憑條上,皆會設計備註欄位讓民眾書寫,倘若沒有欄位,亦會請民眾於空白處填寫6個字以內的備註文字,行員再依此協助登載於系統上,並顯示於存戶的存摺上,方便存戶辨識。然而,目前郵局的無摺存款單上並沒有設計備註欄位,以致民眾無法填寫備註事項,例如:存款人的姓名、用途、事由等,亦無法讓使用無摺存款的民眾將想要備註事項登載於存戶的存款簿上,造成民眾之不便。爰建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於2個月內,儘速研議比照銀行作業方式,提供民眾填寫一定字數內的備註文字並協助登載於存簿上,以便利民眾無摺存款作業。

提案人:徐榛蔚 李鴻鈞 顏寬恒

19.有鑑於電子商務及自助化服務已經是民眾相當倚賴且使用率非常高的購物型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為提升競爭力已推出全新物流裝置「i郵箱」,整合虛擬通路與實體物流配送,提供網購民眾24小時取貨、貨到付款服務,讓民眾網購取貨更便利。然而,目前有建置「i郵箱」的縣市,大部分都集中在北部縣市與西部縣市,共有109個據點,唯獨遺漏東部與離島地區。爰建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儘速規劃於東部與離島地區之郵局、社區中心、活動中心、部落集會所或教會等地,建置「i郵箱」,以便利偏鄉離島地區民眾網購取貨。

提案人:徐榛蔚 李鴻鈞 顏寬恒

20.鑑於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外勤員工為於郵遞時效內,達成工作任務,須駕駛各式車輛穿梭大街小巷或臨停路邊。一旦發生車禍,皆將造成人身或財產之損害。加以近年來受經濟景氣及社會風氣之影響,個人權利高漲,車禍求償和解金額日益增高,公務車輛尤甚,動輒被求償數百萬元,甚或近千萬元者。

依該公司目前投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額度現況,實不足支應和解金額,如逾強制責任險、第三人責任險之保險額度,不足部分則需由員工自行負擔。若外勤員工不幸因公發生車禍,造成對方死亡事故,除需背負刑事責任外,和解金額動輒以千百萬計,逾500萬元部分,雖可依「郵政員工因公駕車發生行車事故處理要點」申請最高250萬元額度,惟超過部分仍需員工自負,實造成家庭沈重負擔、嚴重影響家庭生計,爰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研議提高公務汽車、機車第三人責任險保額,以減輕外勤員工之工作壓力。

提案人:顏寬恒 李鴻鈞 徐榛蔚

21.鑑於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近3年度(103至105年度)決算之營運成本率,以及金融保險成本率均居高不下,分別維持於95%與87%以上,預計107年度仍將高達96.40%、88.04%。

郵政資金日益龐大,由103年底之6兆2,819億餘元增加至106年9月底之6兆8,383億餘元(包含儲匯資金約6兆1,513億餘元及壽險資金6,870億餘元),惟因囿於郵政儲金匯兌法第18條所定郵政儲金之運用範圍,以及簡易人壽保險法第27條所定保險資金之運用等限制,投資管道相對有限,該公司支付存戶利息壓力頗重,致使近年來營運成本頗高,亟待積極研謀因應對策,以利營運成本之抑減,爰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於半年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提案人:顏寬恒 李鴻鈞 徐榛蔚

22.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為因應自動化發展趨勢、降低營運成本並提供便民之服務,自105年7月起至106年底止,已布建109座i郵箱,以提供民眾自助領取包裹或快捷郵件之服務,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7年度預算賡續於「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一次性項目」編列2億4,000萬元,規劃在交通樞紐地段、大專院校、社區大樓、醫院等人潮匯聚地點再擴建1,000以上之i郵箱。惟查:

(1)i郵箱目前合作之電子商務平台僅該公司之郵政商城及PayEasy兩家。如就i郵箱布建情形以觀,迄至106年底止該公司已建置完成之109座,多以置於各地郵局24小時服務區內為主,並多集中於北部地區及臺灣鐵路管理局98場站。

(2)據中華郵政公司說明,因i郵箱係自105年7月起陸續建置,爰106年6月之前並無相關使用情形之統計數據,然同年6至8月之平均使用率為僅41.12%,該公司雖為加強推廣,分別於官方FB及LINE群組推播「i郵箱寄件送好禮行銷活動」訊息、於捷運媒體辦理優惠廣告、印製相關文宣摺頁等行銷策略,惟仍未於106年度預算執行成效中披露使用率,且107年度事業計畫重點中亦未有隻字片語,顯見該公司並未重視此一建置。

鑑於影響i郵箱使用率之因素除建置數量多寡及收費高低外,亦包含取件地點之便利性及合作電商平台之廣泛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允宜妥慎規劃未來i郵箱擴建據點並強化與各電子商務平台之合作,俾提升使用率。且應定期維護及進行績效評估,並於半年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提案人:顏寬恒 徐榛蔚 李鴻鈞

23.鑑於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7年度預算分別編列「營業收入」2,861億9,763萬元、「營業利益」103億369萬1千元、「本期淨利」85億8,133萬5千元,均為近5年度(103至107年度)新低,致107年度預算案營業利益率3.60%、淨利率3.00%、每股盈餘1.19元、總資產報酬率0.12%及權益報酬率5.41%,均呈現自103年度以來最低之情況(除營業利益率高於103年度為次低外),獲利能力顯有下降趨勢。

依國營事業管理法及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盈餘(或虧損改善)目標訂定之原則如下:「一、具有國內、國際同業等競爭性之事業:(一)應衡酌國際及國內同業之投資報酬率(資產報酬率及淨值報酬率等)、經營成果比率(淨利率及每股盈餘等)、過去經營實績……因素等,妥訂盈餘(或虧損改善)目標。(二)上述盈餘目標之訂定,應以……事業本身盈餘逐年成長……為目標。二、不具國內或國際同業等獨占性質之事業:……應以事業本身盈餘逐年成長……為目標。」準此,國營事業無論是否具獨占性,均應以事業本身盈餘逐年成長為目標。

惟中華郵政公司107年度營業利益率、淨利率、每股盈餘、總資產報酬率及權益報酬率等營運績效指標,均呈近5年度新低或次低現象,凸顯其獲利能力出現衰退之警訊,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允應依前揭規定,積極研謀提升營運績效及獲利能力,並於半年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提案人:顏寬恒 李鴻鈞 徐榛蔚

24.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7年度預計新增建置臺北信義、花蓮中山路、苗栗南庄、臺中淡溝及高雄站前郵局等5處郵政員工招待所(即郵館),惟該公司現已營運之9處郵館仍有部分住房率偏低,甚至有住房收入不敷維運成本支出之情況,宜積極管理以發揮資產效益。查:

(1)依「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郵政員工招待所設置管理要點」規定,該公司自有局屋如有節餘場地、不具出租潛力或具專屬特色等,即得擬具計畫函報設置員工招待所。

(2)中華郵政公司於92年改制為公司前,交通部郵政總局即分別設置4處員工招待所,103至105年間又續規劃設置5處,107年度預計再新增建置臺北信義、花蓮中山路、苗栗南庄、臺中淡溝及高雄站前郵局等5處。惟如就已營運之9處郵政員工招待所104年度至106年度8月底之平均住房率觀之,除阿里山郵館達五成以上外,其餘8處住房率介於8.40%至38.27%間,使用率甚低,其中南投萬大、馬祖郵局4樓及屏東琉球郵局3樓等3處,106年度前8個月之平均住房率均不及二成,實不利資產有效運用。

(3)依中華郵政公司說明,該公司104年度花蓮天祥、南投萬大、金門及澎湖馬公鎖港等4處郵館及105年度之南投霧社郵館均有住房收入尚不敷當年度維運成本之情況,不符成本效益原則。

綜上,至106年度8月底中華郵政公司已營運之9處招待所平均住房率仍低,且如以104至105年度之實際住房收入與維運成本觀之,尚有部分郵館呈入不敷出現象,而該公司規劃107年度將再增設5處郵館,為避免所經管資產有低度利用並影響獲利,該公司允宜檢討設置郵館之必要性並研謀提升使用效益,爰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於半年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提案人:顏寬恒 李鴻鈞 徐榛蔚

25.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為保障買賣雙方交易安全,防堵網路交易詐騙並整合各種金流付款工具,分別於104年12月4日、106年8月14日開辦境內及跨境之郵保付(post pay)服務,惟境內營運已逾1年使用狀況仍欠佳。查:

(1)郵保付係中華郵政公司所提供網路交易之代收代付(第三方支付)服務,凡商號、團體、法人及年滿20歲之自然人均可線上註冊加入郵保付成為會員,買方於網路交易後可先將交易價金交付郵保付保管,待交易價金保管期限屆滿且買賣雙方無爭議後,郵保付再將該交易價金轉付予賣方。郵保付向買賣雙方收取手續費及服務費。

(2)依中華郵政公司所提供之資料,郵保付自104年12月4日及106年8月14日開辦境內與跨境交易以來,至106年8月底止累計會員數分別為1,200人及1,578人,其中105年度境內交易僅10次、手續費收入未達千元,而106年度在提供非信用卡交易免收服務費之優惠下,至8月之總交易次數亦僅15次,對照其年維運經費計需288萬元下,效益誠屬欠佳。

綜上,中華郵政公司整合各種金流付款工具於104年12月開辦第三方支付-郵保付之服務,惟境內交易之累計會員數及交易次數均不甚理想,復觀其維運經費與手續費收入,效益誠屬不佳,除應積極深入探究原因並研謀改善外,另自其未於106年度預算執行成效及107年度事業計畫重點中未見隻字片語觀之,該公司並未重視此一方興未艾之電子支付工具,亦與政府政策有違,爰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於半年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提案人:顏寬恒 李鴻鈞 徐榛蔚

26.為有效節能降低排碳量,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已成立電動機車隊,107年郵政公司已有1,627輛電動機車上路,電動機車的比例總共8,946輛機車已經成長18%,然而相關汰換速度仍應加速,以達成行政院節能減碳之目標,爰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加速汰換現有車輛,更換為較環保節能之車種。

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林俊憲 陳明文 陳素月 蕭美琴 葉宜津

27.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為加強資產活化、協助公司業務推展及提倡員工旅遊休閒活動,紛設置郵政員工招待所。惟至106年8月底已營運之9處郵政員工招待所,平均住房率偏低,其中南投萬大、馬祖及屏東琉球3處更不及二成,實不利資產有效運用。又該公司規劃107年度將再增設5處郵館,為避免所經管資產有低度利用並影響獲利,爰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積極檢討廣設郵政員工招待所之效益與必要性,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如何改善之書面檢討報告,避免浪費有限資源。

提案人:陳歐珀 陳素月 蕭美琴 鄭寶清 葉宜津 李昆澤 林俊憲 莊瑞雄

28.有鑑於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郵務業務經營績效不佳之主因係函件業務隨電子科技發達,電子郵件、手機簡訊等通訊產品日漸取代傳統信件,加以政府推展電子公文、電子帳單、電子發票等無紙化政策而衰退,然該公司包裹及快捷郵件收寄量部分,又未見隨電子商務市場規模擴增而有顯著成長,致郵件收寄量大不如前;雖受惠於國內函件郵資調漲,郵費收入將較往年增加,但預計107年度郵件收寄量將持續減少,中華郵政應審慎因應。爰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允宜研謀擴展電子商務市場成長所帶來後端之包裹與快捷郵件商機,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之書面檢討報告,以改善郵件業務營運量日漸衰退之困境。

提案人:陳歐珀 陳素月 蕭美琴 鄭寶清 葉宜津 李昆澤 林俊憲 莊瑞雄

29.鑑於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爆發業務員挪用保費的重大疏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7年3月13日下令停止中華郵政46家郵局銷售新保單,期間暫訂6個月,改善後才能恢復,此案是客戶反映後才發現,影響保戶眾多且違規期間甚長,而中華郵政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均未及時發現,顯見中華郵政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嚴重廢弛。又近年來中華郵政公司屢發生員工挪用、盜領或貪瀆等舞弊事件,近2年以經理層級犯案居多,已重創中華郵政公司之形象。爰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積極檢討相關缺失,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如何加強內部稽核之書面檢討報告,以維公司信譽。

提案人:陳歐珀 陳素月 蕭美琴 鄭寶清 葉宜津 李昆澤 莊瑞雄

30.有鑑於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近2年內已發生4起內部員工挪用、盜領或貪瀆等舞弊案件,損失金額約2.36億元,綜觀其舞弊型態,或以利用職務之便虛存(轉)現金進行交易;或以使用過之郵票作為大宗郵件郵資;或私自向壽險保戶收取躉繳保費並存入個人帳戶且挪用等,其中3案均屬經理層級犯案,重創中華郵政公司之形象與信譽。

至於瑞芳郵局張姓承辦員自98年起私自向壽險保戶收取躉繳保費、挪用投資基金乙案,更是長達8年甫查獲,顯示其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嚴重廢弛。為避免尚有潛在未發現之弊案,或類似案件一再發生,故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研謀加強內部稽查、職務輪調及教育宣導等防範措施,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陳明文 陳素月 蕭美琴 葉宜津 李昆澤 鄭寶清

31.依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所提供資料,105及106年度至8月底止,共發生4起員工挪用、盜領或貪瀆等舞弊案件,損失金額約2.36億元,且有3案均屬經理層級犯案,惟恐已影響該公司之形象。

而承辦員私自向壽險保戶收取躉繳保費並存入個人帳戶、挪用投資基金乙案,更重創公司信譽,況且該案自98年起即發生,經數年才查獲,為了避免尚有潛在未發現之弊案,或類似案件一再發生,該公司宜加強內部稽查及職務輪調,並輔以教育宣導,期防微杜漸。

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詳細書面報告,說明公司該如何加強內部稽核外,以及相關宣導教育之進行方式,期能防範未然,以維公司信譽。

提案人:鄭寶清 李昆澤 林俊憲 陳明文 陳素月 蕭美琴 葉宜津

32.依國營事業管理法第4條規定:「國營事業應依照企業方式經營,以事業養事業,以事業發展事業,並力求有盈無虧,增加國庫收入。」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中,對於盈餘目標也有規定「凡有市場競爭性之事業應以追求最高盈餘為目標。因此建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研議,於107年度將營運整體支出下降3%為目標,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使整體成本下降之相關方案、可能辦理方向,以精進營運績效。

提案人:鄭寶清 李昆澤 林俊憲 陳明文 陳素月 蕭美琴 葉宜津

33.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自106年起導入「電動車」,預計購置重型電動機車627輛及電動貨車12輛,另租賃重型電動機車1,000輛;107年度則又編列預算購置重型電動機車500輛及電動貨車150輛,且預計將逐年汰換汽油車成電動車。但花東地區幅員狹長,這些電動車於東部地區設置營業據點(維修點)之地點及數量,皆會影響花東郵務電動車送修之便利性,也會直接影響郵務工作。爰此,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檢討郵務用電動車採購規範(其他交通設備採購案亦同),於未來進行招標時,應將偏遠地區之交通、人力、維修等問題納入考量,以符實際之需求。

提案人:蕭美琴 鄭寶清 李昆澤 林俊憲 陳明文 陳素月 葉宜津

34.雖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為公營公司,但為了激勵員工工作士氣,有必要建立以公司經營績效為基礎之加薪制度。爰此,建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研議員工加薪幅度與公務員加薪幅度脫鉤,給予員工合理之加薪空間。

提案人:蕭美琴 鄭寶清 李昆澤 林俊憲 陳明文 陳素月 葉宜津

35.目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有許多盡忠職守的約聘僱人員,非屬公司正式員工,這些人員表現良好,工作時間長達數十年,為能鼓勵這些表現優異的人員,並強化其對公司之忠誠度。爰此,建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研議以類似內部升等考試的模式,給予這些人員轉正式員工之可行性。

提案人:蕭美琴 鄭寶清 李昆澤 林俊憲 陳明文 葉宜津 陳素月

通過臨時提案2項:

一、為協助振興花蓮觀光產業,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為公營公司,理應主動積極以實際行動幫助花蓮。爰此,建議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暑假前員工旅遊、公司內部會議、人員訓練優先移師花蓮。

提案人:蕭美琴 陳素月 鄭寶清 葉宜津李昆澤 林俊憲

二、郵局作業櫃檯人力不足,一般民眾辦理寄送或領取掛號郵件都要排隊20分鐘以上,建議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推動郵局業務自動化,購置郵票購買機、自動磅秤、自動條碼等資訊設備。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陳素月 鄭寶清林俊憲 陳明文 蕭美琴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