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6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間:中華民國107年11月26日(星期一)上午9時4分至10時35分
地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陳明文 李昆澤 蕭美琴 陳雪生 鄭寶清 葉宜津 林俊憲 陳素月 李鴻鈞 陳歐珀 劉櫂豪 顏寬恒
委員出席12人
請假委員:徐榛蔚
委員請假1人
列席委員:趙正宇 蔣絜安 曾銘宗 李彥秀 孔文吉 吳志揚 江啟臣 黃昭順 呂玉玲 鍾孔炤 蔣乃辛 劉世芳 周春米 何欣純 林奕華 林德福 許毓仁 周陳秀霞 羅明才
委員列席19人
列席官員: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主任委員 詹婷怡
主任秘書 |
蕭祈宏 |
|
綜合規劃處 |
處長 |
王德威 |
平臺事業管理處 |
處長 |
陳國龍 |
基礎設施事務處 |
處長 |
羅金賢 |
射頻與資源管理處 |
處長 |
陳崇樹 |
電臺及內容事務處 |
處長 |
黃金益 |
法律事務處 |
處長 |
謝煥乾 |
主計室 |
主任 |
陳勁欣 |
國防部通信電子資訊參謀次長室通資電發展規劃處 |
副處長 |
林漢村 |
法務部 |
參事 |
劉英秀 |
檢察司 |
檢察官 |
黃致中 |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
副局長 |
朱宗泰 |
內政部警政署 |
科長 |
王淑慧 |
警察通訊所 |
科長 |
王文谷 |
營建署 |
科長 |
盧昭宏 |
科長 |
張瓊月 |
|
消防署 |
科長 |
翁世洋 |
科長 |
蔡欽奇 |
|
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 |
組長 |
楊淑玲 |
技術處 |
研究員 |
洪志宏 |
5G辦公室 |
副理 |
蘇志文 |
財政部國庫署 |
副組長 |
張意欣 |
國有財產署 |
專門委員 |
羅育華 |
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 |
高級分析師 |
黃士峰 |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
專門委員 |
許珊蓉 |
交通部郵電司 |
簡任技正 |
蔡怡昌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
組長 |
尤詒君 |
科技部工程技術研究發展司 |
專門委員 |
張嘉恒 |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 |
專門委員 |
曾煥棟 |
公平交易委員會服務業競爭處 |
副處長 |
洪德昌 |
主 席:陳召集委員明文
專門委員:蘇純淑
主任秘書:黃輝嘉
紀 錄:簡任秘書 陳淑玫 簡任編審 黃彩鳳 科 長 江建逸
專 員 楊蕙如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論事項
繼續併案審查:
1、 行政院函請審議「電信管理法草案」案。
2、 委員鄭寶清等16人擬具「電信管理法草案」案。
3、 委員許毓仁等16人擬具「電信管理法草案」案。
4、 委員徐榛蔚等16人擬具「電信管理法草案」案。
5、 委員周陳秀霞等22人擬具「電信管理法草案」案。
6、 委員陳明文等25人擬具「電信管理法草案」案。
7、 委員趙正宇等16人擬具「電信管理法草案」案。
8、 委員林俊憲等16人擬具「電信管理法草案」案。
9、 委員顏寬恒等17人擬具「電信管理法草案」案。
決議:
一、本日討論事項繼續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電信管理法草案」等9案,另擇期繼續審查。
審查結果:
一、法案名稱、第一章之章次及章名、第一條條文、第二條條文: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二、第三條條文:照委員陳明文等25人提案通過。
三、第四條條文、第二章之章次及章名、第二章第一節之節次及節名、第五條條文、第六條條文、第七條條文、第二章第二節之節次及節名、第八條條文: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四、第九條條文:保留。
五、第十條條文、第十一條條文、第十二條條文、第十三條條文:均照行政院提案及各委員提案通過。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