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6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間:中華民國107年12月10日(星期一)上午9時5分至12時53分

地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鄭寶清 李昆澤 陳歐珀 林俊憲 陳素月 蕭美琴

顏寬恒 陳雪生 李鴻鈞 劉櫂豪 陳明文

委員出席11人

請假委員:葉宜津 徐榛蔚

委員請假2人

列席委員:黃國昌 鄭天財Sra Kacaw 孔文吉 林德福

廖國棟Sufin.Siluko 曾銘宗 鍾孔炤 吳思瑤

林奕華 羅明才 周陳秀霞 吳志揚

委員列席12人

列席官員: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主 任 委 員 吳澤成

副主任委員

顏久榮

主任秘書

蘇明通

企劃處

處長

陳尤佳

技術處

處長

林 傑

工程管理處

處長

何育興

秘書處

專門委員代理處長

張文富

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參事兼執行秘書

陳韻石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技監兼執行秘書

蕭家興

工程技術鑑定委員會

技監兼執行秘書

連振賢

法規委員會

專門委員兼

執行秘書

張明珠

人事室

主任

李靜宜

主計室

主任

林佳欣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 專 門 委 員

簡信惠

主 席:林召集委員俊憲

專門委員:蘇純淑

主任秘書:黃輝嘉

紀 錄:簡任秘書 陳淑玫 簡任編審 黃彩鳳 科 長 江建逸 專 員 楊蕙如 薦任科員 郭佳勳 薦任科員 林立偉 薦任科員 洪翎宜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論事項

審查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單位預算

(本日會議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吳澤成報告後,計有委員鄭寶清、李昆澤、陳歐珀、林俊憲、陳素月、蕭美琴、顏寬恒、陳雪生、黃國昌、鄭天財、吳思瑤、鍾孔炤、劉櫂豪等13人提出質詢,均經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吳澤成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李鴻鈞及陳明文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儘速以書面答復。

決議:

一、本日預算審查結果,照列或照協商結論通過。

二、108年度公共工程委員會單位預算審查完畢,內容如審查結果。

三、本會主審「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公務預算部分,均已審查完竣。有關政事別歲出預算,隨同以上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

四、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本會林召集委員俊憲及陳召集委員明文出席說明。

審查結果: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20項 公共工程委員會44萬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8項 公共工程委員會5,012萬6千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20項 公共工程委員會2萬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21項 公共工程委員會181萬1千元,照列。

二、歲出部分

第2款 行政院主管

第18項 公共工程委員會原列3億8,703萬元,減列:

(一)「獎補助費」100萬元。

(二)第4目「公共工程管理業務」100萬元。

(三)以上共計減列2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億8,503萬元。

本項通過決議34項:

(一)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8年度預算「業務費」項下「委辦費」編列1,886萬元,其中委辦建置建築類公共工程計畫平均單價資料計畫為新興計畫,卻未揭露用途、期程、委辦對象等,無法判斷其必要性及重要性。查104至106年度該決算各為986萬8,659元、750萬8,872元、1,481萬8,675元;3年平均數為1,073萬2,068元,顯見108年度「委辦費」編列過於寬列。爰該筆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李昆澤 陳歐珀 

(二)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8年度預算「獎補助費」編列2,174萬5千元,較上年度預算數1,792萬3千元,增加382萬2千元,增幅21.32%。惟104至106年度該決算介於680萬餘元至1,251萬餘元,108年度預算編列顯過於寬列。該會107年度截至第3季對國內團體總補助金額為701萬405元,執行率僅39.11%,顯見該會補助執行績效不佳。為符合預算覈實編列原則,爰該筆預算凍結四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陳歐珀

(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8年度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一般事務費」編列921萬8千元,較107年度729萬4千元增加196萬9千元,其中辦理一般經常公務所需印刷、環境布置、清潔、保全、訴訟、會議、接待外賓、員工健康檢查、輿情蒐集、其他雜項及行政作業等,較107年度增加191萬4千元,為主要增加項目,然而依預算書所示,相關工作內容並無明顯變化,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就相關預算增列之必要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陳歐珀 林俊憲

(四)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8年度預算第2目「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編列7,810萬4千元,主要係辦理:政府採購法規事務與宣導等綜合性業務;健全及落實政府採購法規及制度,培訓及管理採購專業人員;健全及落實工程採購法規,以及辦理工程採購相關法令研訂、修正事宜。

經查,美國政府107年稍早簽署「2019 財政年度國防授權法」,以國安為由限制公家機關禁用華為產品,紐、澳把華為設備排除在5G網路之外,英國則於107年12月6日宣布2年內全面移除現行4G網路所使用的華為產品,並禁止華為競標5G網路設備供應合約。而日本亦於107年12月因擔心情報洩漏及網路攻擊,準備禁止政府採購中國華為技術公司和中興通訊製造的電信產品。反觀我國對於國安相關之資訊設備採購法規並不健全有檢討必要,爰該筆預算凍結800萬元,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蕭美琴 陳素月 林俊憲 

張廖萬堅

(五)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8年度預算第2目「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項下「推動政府採購電子化-業務費-委辦費」編列700萬元,是用於委託辦理政府電子採購雲端服務及功能躍升案,該案為108年度新興業務,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詳述相關計畫之內容目標,爰該筆預算凍結100萬元,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1個月內,就相關案件對政府採購之助益、相關必要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陳歐珀 林俊憲  

(六)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8年度預算第2目「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項下「推動政府採購電子化」編列1,481萬4千元,其中「業務費-委辦費」之委託辦理政府電子採購雲端服務及功能躍升案編列700萬元。惟該案為新增計畫,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對於該系統建置後未來各級政府採購之品質提升及效益,提出具體說明,爰委託辦理政府電子採購雲端服務及功能躍升案編列700萬元,凍結100萬元,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1個月內,就該計畫效益,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櫂豪 陳歐珀 林俊憲

(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8年度預算第2目「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項下「推動政府採購電子化-業務費-委辦費」編列700萬元,此筆經費為管理政府電子採購網的專案管理費。

經查,電子採購網業務新契約仍由中華電信(股)公司得標,營運期間是107年7月至116年6月,而舊合約就已共計虧損1.73億餘元,因此中華電信(股)公司在新合約中的保證收入金額降低為1年194.2萬元。然而1年的「委辦費」就高達700萬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勢必面臨付出更多經費之狀況。

且隨採購業務朝向電子化發展,採購系統不可或缺,現行該系統之維運係由得標業者自負盈虧並繳交回饋金,若遲遲不能改善,未來恐怕將由政府全權出資管理。爰該筆預算凍結100萬元,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1個月內,就積極研究使用者需求、精進該採購系統各項功能、加強研究及開發系統之加值運用、提升系統附加價值並完善電子採購業務等面向之改進,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寶清 李昆澤 陳歐珀 林俊憲  

(八)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8年度預算第2目「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項下「推動政府採購電子化-業務費-委辦費」編列700萬元,經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6年度預算亦編列800萬元,107年度編列731萬5千元,雖然預算編列每年遞減,但政府電子採購網使用效能不彰,其標案查詢系統難以順利查詢標案,屢受各界詬病,其推動政府採購電子化之成效有待檢討,爰該筆預算凍結100萬元,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素月 李昆澤 陳歐珀 林俊憲 

(九)中央政府勞務承攬人數,自105年起每年以2千至3千的數量不斷向上成長,至今勞務承攬總人數已增至4萬2千人,人數仍在不斷攀升。

107年10月傳出民眾攻擊地方勞動主管官員的暴力事件,經查,該民眾不滿政府採購長期漠視派駐勞工之勞動條件,連年讓違反勞動法令與剝削勞工之廠商持續得標,且抗爭多年無效,因此最後使用激進手段。暴力事件應受譴責,但本案更凸顯政府採購長年所被忽視之重大公共利益瑕疵。

「政府採購法」第6條規定「機關辦理採購,應以維護公共利益及公平合理為原則……。」,政府依據憲法保障人民生存權、財產權,所生之各種勞動法律之規範,屬於社會之重大公共利益,然而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卻長期忽視此法定任務,讓政府採購之下的勞工長期處於違法勞動條件的高風險之中,實屬失職。

爰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8年度預算第2目「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項下「健全及落實政府採購法規及制度,培訓及管理採購專業人員」編列114萬6千元,凍結三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3個月內,就1.與勞動部共同研擬加強政府承攬下之勞動條件保障,清楚說明目前研議成果及未來方向,並提出法制化之預計期程及規劃。2.檢討最低標制度下所生之勞動權益侵害問題,並提出檢討改進方案。3.針對「政府採購法」第101條之廠商資格排除,針對加入違反勞動法令之相關規定,提出修法期程及規劃等3項,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陳歐珀 林俊憲 鍾孔炤 

(十)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8年度預算第2目「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項下「健全技師、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法制,提升工程產業國際競爭力-獎補助費-對國內團體之捐助」編列2,159萬4千元,較107年度預算1,926萬2千元,增加233萬2千元,考量國家財政困難,對於相關捐助預算支出應更加撙節,爰該筆預算凍結四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就相關捐助之成效、工程產業開拓全球市場,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成效預估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陳歐珀 林俊憲

(十一)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8年度預算第2目「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項下「健全技師、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法制,提升工程產業國際競爭力」編列2,962萬8千元,包含「獎補助費」2,159萬4千元,其中1,938萬9千元用於捐助工程產業開拓全球市場等相關事宜。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捐助工程產業,用以開拓全球市場,並協助工程產業走向國際。經查,自104年度起,捐助工程業者開始赴海外拓點,截至107年7月底止辦理情形,發現整體計畫捐助件數逐年增加,但是單一國家(區域)之拓點捐助件數不多,且大多位於中國大陸及東南亞國家。

惟計畫目標是推動工程產業全球化,目前計畫執行之廣度及深度仍有進步空間,且捐助工程產業去海外拓點,卻未見任何回報之成效報告、營運狀況檢討等,對於政府捐助後,業者在海外市場的拓展情形,不甚了解,如何評估繼續捐助,爰該筆「獎補助費」2,159萬4千元,凍結四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必須建立追蹤機制,以了解捐助之效果及後續辦理方向,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寶清 李昆澤 陳歐珀 林俊憲

(十二)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8年度預算第2目「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項下「健全技師、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法制,提升工程產業國際競爭力」之「業務費-委辦費」係委託辦理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事宜編列350萬元、「獎補助費」之捐助工程產業開拓全球市場等相關事宜編列1,938萬9千元。經查該相關業務係自104年度開辦,截至107年7月底止辦理情形顯示,整體計畫捐助件數雖逐年增加,然單一國家(區域)之拓點捐助件數不多,且多位於中國大陸及東南亞國家,若該計畫著眼於推動工程產業全球化角度觀之,計畫執行之廣度及深度容有精進空間。爰以上2筆預算合計2,288萬9千元,凍結四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鄭寶清 李昆澤 林俊憲   

(十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8年度預算第2目「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項下「健全技師、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法制,提升工程產業國際競爭力」編列2,962萬8千元,包括「業務費-委辦費」之委辦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事宜編列350萬元、「獎補助費」之捐助工程產業開拓全球市場等相關事宜編列1,938萬9千元。經查,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從104年度辦理至今,雖整體計畫辦理件數逐年增加;從104年度之8件增加至107年度1至7月之10件,然單一國家拓點件數卻不多,其中件數最多之中國大陸3年餘期間為9件,而半數以上國家該期間僅1件,且截至107年11月底,該專案實支數僅154萬元,顯示執行效率有待提升。爰該筆預算2,962萬8千元,凍結四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李昆澤 陳歐珀

(十四)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8年度預算第2目「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項下「健全技師、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法制,提升工程產業國際競爭力」之「業務費-委辦費」係委託辦理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事宜編列350萬元、「獎補助費」之捐助工程產業開拓全球市場等相關事宜編列1,938萬9千元,合計2,288萬9千元。

惟查該會為推動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計畫,自104年度起捐助工程業者策略聯盟赴海外拓點,截至107年7月底止辦理情形顯示,整體計畫捐助件數逐年增加,然單一國家(區域)之拓點捐助件數不多,且多位於中國大陸及東南亞國家,以該計畫著眼於推動工程產業全球化角度觀之,計畫執行之廣度及深度容有精進空間,允宜加強推動,並研議建立追蹤機制,以了解獲政府捐助之工程業者於海外市場拓展情形,俾利評估該計畫之長期效果及後續精進之參考。爰以上2筆預算合計2,288萬9千元,凍結四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3個月內,就加強推動及追蹤機制方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顏寬恒 陳雪生 李鴻鈞

(十五)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8年度預算第2目「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項下「健全技師、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法制,提升工程產業國際競爭力」編列2,962萬8千元,其中關於提升工程產業國際競爭力包括「業務費-委辦費」之委託辦理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編列350萬元、「獎補助費」之捐助工程產業開拓全球市場等相關事宜編列1,938萬9千元。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共編列2,288萬9千元,提升工程產業國際競爭力,應針對輔導之產業國際競爭力提出量化評核指標,以茲管考及檢討相關經費之效益。爰該筆預算2,962萬8千元,凍結四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就提升工程產業國際競爭力提出量化評核指標並具體說明輔導產業成果,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櫂豪 陳歐珀 林俊憲

(十六)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8年度預算第2目「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項下「健全技師、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法制,提升工程產業國際競爭力-業務費-委辦費」編列350萬元,較107年度288萬元增加62萬元,預算增加比例達21.5%,考量相關預算支出應力求撙節,確定預算支出之必要性,爰該筆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就相關委辦案件之必要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陳素月 蕭美琴 鄭寶清 陳歐珀 林俊憲

  以下第1.及第2.案併入第(十六)案,提案人合併列入。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108年度於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所提健全技師、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法制,提升工程產業國際競爭力計畫下編列委辦費共計350萬元。該經費主要是辦理「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查近年編列預算逐漸遞減,107年的預算執行率至7月底甚至只有26.74%,明年預算在未說明理由情形下大幅成長至350萬元,有鑑於今年預算執行率偏低,以及考量過往預算編列執行情形,建議本筆預算數刪減二分之一。

工程會104年度至108年度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相關捐助經費及委辦費預決算比較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目

捐助工程產業開拓全球市場

委託辦理「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

預算數

決算數

執行率%

預算數

決算數

執行率%

104年度

16,941

3,553

20.97

3,360

2,638

78.51

105年度

16,357

7,910

48.36

3,555

3,473

97.69

106年度

15,396

9,924

64.46

3,185

2,792

87.66

107年度

15,089

核定數

13,802

91.47

2,880

770

26.74

執行數

3,331

22.08

108年度

19,389

-

-

3,500

-

-

資料來源,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提案人:陳素月 李昆澤 陳歐珀 林俊憲

2.為推動工程產業國際化,增強工程相關產業國際競爭力。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編列預算捐助工程業者於海外拓點,以利其爭取工程相關標案。雖海外拓點件數逐年增加,惟單一國家拓點件數不多。爰此,擬凍結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預算之貳佰萬元,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使得動支。

提案人:蕭美琴 李昆澤 陳歐珀 林俊憲

(十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8年度預算第3目「公共工程技術業務」項下「公共工程計畫之審議與永續公共工程之推動」編列513萬4千元,其中「業務費-委辦費」之委託研究建置建築類公共工程計畫平均單價資料計畫編列250萬元。惟東部地區因地處偏遠,人力資源缺乏、工料因運輸成本而偏高,造成重大公共工程常因預算不足等因素流標,影響計畫期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新增委託研究建置建築類公共工程計畫平均單價資料,應將城鄉差距因素納入計畫內,方能供各級政府採購人員參考,以提升採購效率。爰該筆預算編列513萬4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1個月內,就城鄉差距因素納入上述計畫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櫂豪 陳歐珀 林俊憲 

(十八)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8年度預算第3目「公共工程技術業務」項下「公共工程計畫之審議與永續公共工程之推動-業務費-委辦費」編列250萬元,為108年度新編列之預算,占「業務費」492萬4千元中之50.7%,占比甚高,考量國家財政困難,相關預算支出應更加撙節,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1個月內,就委託研究建置建築類公共工程計畫平均單價資料計畫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更詳盡及必要性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陳歐珀 林俊憲 

(十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8年度預算第4目「公共工程管理業務」編列1,302萬4千元,用於推動公共工程建設計畫、加速閒置公共設施之活化等。截至107年7月底繼續列管之91件閒置公共設施中,累計投入活化經費占總建造經費比率逾60%者有8件,如:桃園市新明公有零售市場187.27%、雲林縣土庫鎮土庫公有零售市場98.33%、台東縣卑南遊客服務中心61.51%等,顯見該會投入大筆經費活化績效卻不佳。另據106年度審計部年報,說明各機關施政計畫屬社會發展類者,雖未歸類於公共建設類別,但仍具公共工程性質,且符合105年度預算達1億元以上之列管條件,卻未納入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列管,不利督導工程執行進度與品質,顯示該會未檢討現行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列管範圍之周延性及完整性。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改善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李昆澤 陳歐珀 

(二十)有鑑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8年度預算第4目「公共工程管理業務」項下「公共工程計畫執行之督導協調及考核」編列148萬4千元,係列管公共工程建設計畫之督導、追蹤管考及協調暨辦理閒置公共設施活化補助經費審議執行與考核作業等所需經費。經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自94年度辦理閒置公共設施之列管及追蹤等業務,惟部分閒置公共設施列管多年未能完成活化、或存有活化後再度閒置情形,顯然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對於蚊子館之督導管理,成效有限而流於口號,允應研謀改進並強化事前評估機制,以提升活化成效。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鄭寶清 李昆澤 林俊憲 

(二十一)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8年度預算第4目「公共工程管理業務」項下「公共工程計畫執行之督導協調及考核」編列148萬4千元,係列管公共工程建設計畫之督導、追蹤管考及協調暨辦理閒置公共設施活化補助經費審議執行與考核作業等所需經費。

惟查該會為推動閒置公共設施活化業務,自94年度辦理閒置公共設施之列管及追蹤等業務,然部分閒置公共設施列管多年未能完成活化、或存有活化後再度閒置情形,相關活化措施允宜審慎評估,俾確實達成活化之效果,提升公共設施之使用效益;另部分閒置公共設施累計投入活化經費占總建造經費比率偏高,最高者逾數百倍,相關數據恐有誤植,為免引發誤解,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允宜重新清查稽核列管資訊,以維資料正確性,俾利監督。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3個月內,提出提升公共設施使用效益及重新清查稽核列管資訊等方案,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顏寬恒 蕭美琴 陳雪生 李鴻鈞

(二十二)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8年度預算第4目「公共工程管理業務」項下「公共工程計畫執行之督導協調及考核」編列148萬4千元,係用於列管公共工程建設計畫之督導、追蹤管考及協調暨辦理閒置公共設施活化補助經費審議執行與考核作業等。

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資料,至107年7月底止,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列管追蹤活化工程之公共設施共429件,其中有91件仍繼續列管中。而繼續列管的公共設施中,部分活化經費占該公共設施總建造經費大於60%甚至超過100%,亦有部分活化後再度閒置的設施,顯示部分活化措施之規畫未具長期效益。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審慎評估相關活化措施,以確實達成活化之效果,提升公共設施之使用效益,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寶清 李昆澤 陳歐珀 林俊憲 

(二十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8年度預算第4目「公共工程管理業務」項下「公共工程計畫執行之督導協調及考核」編列148萬4千元,主要辦理業務為列管公共工程建設計畫之督導、追蹤管考及協調暨辦理閒置公共設施活化補助經費審議執行與考核作業。惟台東富岡港交通船碼頭改善案流標多次造成計畫期程延宕,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儘速協助地方政府檢討招標作業之規劃,以期達到提升地方公共工程品質。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就台東富岡港改善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櫂豪 陳歐珀 林俊憲 

(二十四)有鑑於公共工程委員會108年度預算第4目「公共工程管理業務」編列1,302萬4千元,係辦理列管追蹤公共工程建設計畫執行情形、協調解決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困難問題、建構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品質管理機制、建置及維護公共工程管理資訊系統等業務。惟近年來政府採購決標金額100萬元以上之工程標案,因變更設計追加金額與影響工期展延情況仍時有所聞,不利工程如期執行完成且增加經費支出,相關督導工作未見落實,容有精進空間,允應積極研謀改進。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鄭寶清 李昆澤 林俊憲 

(二十五)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8年度預算第4目「公共工程管理業務」項下「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計畫」編列766萬4千元,主要辦理業務為建構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之品質管理機制。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刻正辦理高達千億元預算之城際車輛採購案,該採購計畫攸關未來東部交通運輸運能,惟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因普悠瑪翻車事故,衍生內部管理、維護保養、採購招標等機制已造成社會信任之疑慮,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對於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辦理重大車輛採購案,應扮演更積極角色,監督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採購安全無虞、符合營運需求之車輛。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就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車輛採購計畫,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督促檢討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櫂豪 陳歐珀 林俊憲 

(二十六)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8年度預算「規費收入」主要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許可審查費,技師證書及執業執照、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等證照費、採購爭議申訴、調解案件等服務費。惟近年度規費收入減少,103至106年度決算由6,585萬餘元減為4,326萬餘元。依「規費法」第11條規定,規費收費基準應依辦理費用或成本變動趨勢、消費者物價指數變動情形或其他影響因素,定期檢討,每3年至少應辦理1次。爰建議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儘速依「規費法」規定檢討收費基準,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各項規費收入收費規定最近修正日期一覽表

規費收入別

規定名稱

收費依據最近之發布日期

審查費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許可審查費收入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許可及登記收費標準

98.11.26

採購爭議申訴、調解案件收入

採購申訴審議收費辦法

96.03.13

採購履約爭議調解收費辦法

101.08.03

證照費

技師證書及執業執照收入

技師證書及執業執照收費標準

98.11.30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許可及登記收入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許可及登記收費標準

98.11.26

服務費

工程技術鑑定收入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技術鑑定規費收費標準

103.07.23

※註:1.資料來源: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及該會網站;立法院預算中心整理。

2.技師證書及執業執照收費標準於98年11月30日發布,99年1月1日施行,其餘均為發布日施行。

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李昆澤 陳歐珀

(二十七)有鑑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針對國內重大公共工程酷好採取國際競圖,不僅限制國內建築師非與國外合作方能投標,更欠缺適當管理與輔導措施;加上工程本身多半採取價格標,導致往往出現設計與施工無法順利銜接、問題百出的「紙上國際建築」,進而造成工程延宕與預算增加。經查,監察院交通採購委員會107年7月已通過王美玉委員之調查報告,並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正式提出糾正,要求行政院督促所屬檢討改進。爰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儘速就監察院之糾正,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檢討之書面報告,俾導正相關之缺失。

提案人:陳歐珀 鄭寶清 李昆澤 林俊憲

(二十八)有鑑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預算近期編列並送立法院審議,項目包含軌道建設、水環境建設、綠能建設、數位建設、城鄉建設、因應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食品安全建設及人才培育促進就業等。該筆預算通過後,就有許多工程要進行,將牽涉到招標策略問題,到底要用最低標還是最有利標、還有預算編列是否合理問題、品質管理問題及進度管控等問題。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雖然不是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但仍應適時協助各機關推動各項發包作業及後續品質管理的責任,俾協助加速推動公共建設計畫,確保達成預期效益。爰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未來如何扮演好工程列管角色之書面報告,以善盡監督之職責,確保各項公共建設的有效執行。

提案人:陳歐珀 鄭寶清 李昆澤 林俊憲

(二十九)臺灣砂石過度仰賴進口,造成極大風險。而為兼顧河防安全,花蓮幾乎年年疏濬,惟最終上岸價格仍高於進口砂石33%。為積極協助解決花蓮地區砂石供過於求之問題,爰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1個月內,協調各部會,提出完善方案,以解決東砂北運之問題。

提案人:蕭美琴 李昆澤 陳歐珀 林俊憲

(三十)不經濟地區常因各種狀況及不符成本,導致政府採購案流標或廢標,造成公共工程之延宕。爰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2個月內,盤點有關之規定,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解決不經濟地區面臨之問題。

提案人:蕭美琴 李昆澤 陳歐珀 林俊憲

(三十一)「行政院組織法」於99年間全文修正並予公布,101年1月1日施行,明定行政院組織架構為14部8會1行1院2總處及3獨立機關,不再設置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為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業務規劃全數移撥國家發展委員會。

由於政府工程採購金額龐大,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業務與工程產業及從業人員有密切相關,爰促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加速完成組織調整。

提案人:鄭寶清 李昆澤 陳歐珀 林俊憲

(三十二)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8年度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編列2億0,807萬4千元,較107年度預算數增加884萬9千元,增加原因主要係107年度軍公教人員薪資調整所需經費回歸由各機關單位預算編列,以及為因應新興業務,預算員額增加所致。

惟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3至106年度職員預算員額與決算人數,每年皆有缺額未補足,107年4月間經核定增員5人後,缺額人數更達到9人,又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進用1人平均約需4.5個月,若缺額未補足之際倘有人員流出,又增加缺額人數,而缺額人數過多將影響業務推動。

由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請增人力所辦之業務,主要為政府重大工程之管控及考核,而政府工程採購經費年逾4,000億元,金額龐大,管考作業之良窳攸關工程品質及整體施政效率,爰建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儘速補足缺額人力,以利推動相關管考業務。

提案人:鄭寶清 李昆澤 陳歐珀 林俊憲

(三十三)各種交通方式的運輸均會造成二氧化碳排放,而臺灣為全球排碳大國。為使臺灣逐步進入低碳社會,公共工程應優先使用在地之建材,例如石材等。爰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加強宣導,及擬定相關優惠措施。

提案人:蕭美琴 李昆澤 陳歐珀 林俊憲

(三十四)有鑑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為政府採購之中央主管機關,應加強相關採購之職能,然依其相關預算之費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8年度預算第2目「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項下「中央採購稽核小組業務」僅編列96萬5千元,是否能夠發揮中央採購稽核之功能,讓人憂心,爰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於1個月內,就中央採購稽核小組之職能如何有效發揮,以及未來組織改造後如何持續發揮相關效能,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陳歐珀 林俊憲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