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6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2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7年12月17日(星期一)上午9時1分至12時51分;
12月19日(星期三)上午9時8分至12時 4分;下午1時35分至5時37分;
12月20日(星期四)上午9時 3分至 1時;下午 2時 21分至5時37分
地 點:紅樓301會議室
出席委員:蔡適應 羅致政 林昶佐 江啟臣 李彥秀 馬文君 黃偉哲 林麗蟬 邱志偉 呂玉玲 王定宇 何欣純 呂孫綾(出席委員13人)
列席委員:鍾佳濱 蔣萬安 鍾孔炤 林奕華 劉世芳 孔文吉 周陳秀霞林德福 羅明才 吳志揚 周春米 許毓仁(列席委員12人)
列席人員:(12月17日)
外交部部長吳釗燮及所屬人員
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呂元榮
文化部文化交流司專門委員梁毓芳
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專員劉又瑋
科技部駐外業務及管考科代理科長李佳儒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主任秘書倪克浩
財政部國庫署簡任稽核蔡淑齡
交通部觀光局國際組科長陳佩岑
衛生福利部國際合作組科長陳雅婷
勞動部綜合規劃司專門委員林永裕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遠洋漁業組科長高玉瑄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綜合計畫處副處長陳志平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國際業務處專門委員蘇慧芬
行政院主計總處專門委員劉嘉偉
(12月19日)
外交部部長吳釗燮及所屬人員
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呂元榮
文化部人事處專門委員葉雪梅
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專員劉又瑋
科技部駐外業務及管考科代理科長李佳儒
經濟部人事處副處長陳慧珍
國際貿易局主任秘書倪克浩
財政部國庫署簡任稽核蔡淑齡
交通部觀光局國際組科長陳佩岑
衛生福利部國際合作組專員陳慧穗
勞動部綜合規劃司專門委員林永裕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國際處國際組織科科長溫祖康
遠洋漁業組科長高玉瑄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綜合計畫處副處長陳志平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國際業務處專門委員蘇慧芬
行政院主計總處專門委員劉嘉偉
(12月20日)
外交部部長吳釗燮及所屬人員(上午11時40至下午2時30分由政務次長謝武樵代理)
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呂元榮
文化部人事處專門委員葉雪梅
文化交流司專門委員梁毓芳
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科長郭玲如
科技部駐外業務及管考科代理科長李佳儒
經濟部人事處副處長陳慧珍
國際貿易局主任秘書倪克浩
財政部國庫署簡任稽核蔡淑齡
交通部觀光局國際組科長陳佩岑
衛生福利部國際合作組技正祝瑞霜
勞動部綜合規劃司專門委員林永裕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國際處國際組織科科長溫祖康
遠洋漁業組科長高玉瑄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綜合計畫處副處長陳志平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國際業務處科長王湘衡
行政院主計總處專門委員劉嘉偉
主 席:馬召集委員文君
專門委員:張景舜
主任秘書:紀綉珠
紀 錄:簡任秘書 廖曼利
簡任編審 鄧 明
科 長 黃美菁
專 員 王世義
12月17日(星期一)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論事項
審查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外交部主管收支機密及公開部分。
(本次會議採報告「先公開、後秘密」,詢答公開方式進行。外交部部長吳釗燮報告,委員蔡適應、羅致政、林昶佐、江啟臣、李彥秀、馬文君、王定宇、林麗蟬、邱志偉、呂玉玲、何欣純、呂孫綾及林德福等13人質詢,均由外交部部長吳釗燮、政務次長謝武樵、領事事務局局長陳俊賢、亞東太平洋司司長葛葆萱、臺灣日本關係協會秘書長張淑玲、亞西及非洲司司長劉邦治、拉丁美洲暨加勒比海司司長俞大、條約法律司司長梁光中、國際組織司司長陳龍錦、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司長葉非比、國際傳播司司長陳銘政、研究設計會主任谷瑞生、秘書處處長李芳成、人事處處長林文淵、主計處處長顏忠勇、資電處處長林東亨、公眾協調會執行長李憲章、非政府組織國際事務會執行長賴銘琪等即席答復。)
決議:
一、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委員所提口頭及書面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外交部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本會各委員並副知本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二、委員黃偉哲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三、107年12月19日繼續審查。
12月19日星期三
討論事項
繼續審查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外交部主管收支機密及公開部分。
決議:107年12月20日繼續審查。
12月20日(星期四)
討論事項
繼續審查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外交部主管收支機密及公開部分。
決議:
一、公開部分,審查結果:
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72項 外交部185萬元,照列。
第73項 領事事務局,無列數。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65項 領事事務局31億9,862萬5千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84項 外交部3,125萬元,照列。
第85項 領事事務局,無列數。
第86項 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11萬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83項 外交部1億9,350萬元,照列。
第84項 領事事務局690萬7千元,照列。
第85項 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41萬元,照列。
歲出部分
第8款 外交部主管(不含機密部分)
第1項 外交部(不含第8目「外交支出機密預算」)原列231億1,864萬9千元,減列:
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中「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汰購美編專業用軟硬體設備及國情簡報室視廳設備等經費」12萬5千元 。
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300萬元。
(一)「基本行政工作維持」70萬元(含「業務費」之「通訊費」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二)「各地區工作會報」3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三)「製作國情資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與國際知名頻道合作製播國情紀錄片及拍攝國情主題虛擬實境影片」200萬元。
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437萬2千元。
(一)「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房屋建築養護費」50萬元、「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37萬2千元(科目自行調整)。
(二)「駐外觀光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三)「駐外文化中心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300萬元。
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500萬元。
(一)「參與國際組織活動」2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二)「參與國際組織活動」中「獎補助費」之「對外之捐助」100萬元。
(三)「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文化交流活動」2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本項通過決議65項:
(一)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中「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有關「本部辦公房舍、宿舍所需之環境清潔、消毒、蟲蟻防治、保全、空調、電梯、火警系統、消防系統、水電設備及監視系統攝影機之維運暨公務文書印刷、文康活動、分攤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活動經費、同仁健康檢查、醫療照護、外交獎章、駐警服裝、辦理本部勤務、保全、駕駛等勞務委外、外交志工、組織學習、員額評鑑、員工協助方案等相關管理、維護、養護經費」預算編列5,322萬8千元。查本項工作,108年新增「員工協助方案」任務一項,然工作內容不明,「一般事務費」卻增加654萬5千元(108年編3,657萬3千元,107年編3,002萬8千元)。各工作項目之內容、執行方式,有詳列之必要,避免預算浮編。爰針對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 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5,142萬9千元中,凍結5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李彥秀 羅致政 蔡適應 邱志偉何欣純
(二)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房屋建築養護費」預算編列1,601萬2千元,凍結3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截至107年8月底止,外交部經管之首長及職務宿舍共8處、346戶。過去為改善老舊宿舍屋況、提升宿舍配住率,每年均編列預算進行宿舍之修繕,近4年實際支出近1,921萬9千元,並於108年度編列331萬元賡續辦理。惟截至107年8月底止,該部經管首長及職務宿舍配住戶僅252戶,未配住或老舊不堪配住者94戶,閒置比率高達27.17%。外交部應審慎衡酌宿舍入住之效益及其維護成本,研議後續處置方式,對低度利用及無使用必要者,允應移交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爰針對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房屋建築養護費」預算編列1,601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林昶佐 羅致政 黃偉哲邱志偉
2.外交部為改善老舊宿舍屋況以提升宿舍配住率,每年均編列預算進行宿舍修繕,惟其經管之首長及職務宿舍部分閒置比率偏高,應檢討後續處置方式,俾提高資產使用效能,低度利用及無使用必要者,則儘速移交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以督促預算調降房屋建築養護費用。經查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房屋建築養護費」預算編列1,601萬2千元,較107年度增加80萬7千元,爰凍結部分經費,俾有效撙節開支,予以檢討改進。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3.外交部為改善經管首長及職務宿舍狀況,於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房屋建築養護費」預算編列1,601萬2千元,其中用作首長及職務宿舍修繕計畫者,則為331萬元。經查,外交部為改善老舊宿舍屋況以提升宿舍配住率,每年均編列預算進行宿舍修繕,惟其經管之首長及職務宿舍部分閒置比率偏高,且有部分宿舍未依規定取得使用執照及完成所有權登記,應審慎衡酌宿舍入住之效益及其維護成本,研議後續處置方式,對低度利用及無使用必要者,建議可移交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並儘速依規定取得使用執照及完成所有權登記,以發揮資產使用效益並維護機關及使用人之權益。爰針對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房屋建築養護費」預算編列1,601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外交部首長及職務宿舍閒置狀況管理精進報告」,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林麗蟬羅致政 何欣純 邱志偉
4.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外交部職務宿舍閒置率達27%,據外交部指出乃因年久失修不堪使用,近幾年均編列修繕預算(108年度編列331萬元)。惟此等宿舍建築興建年代久遠,未來若欲繼續使用恐修繕費用過高或不符現代使用需求。外交部應綜合規劃住入需求與修繕成本,若無使用必要者亦應早日移交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爰針對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房屋建築養護費」預算編列1,601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昶佐 羅致政 呂孫綾
5.查外交部之職務宿舍不僅閒置比率達27.17%,且有部分宿舍尚未取得使用執照,此況顯見該部未妥善運用及規劃資源。爰針對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房屋建築養護費」預算編列1,601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呂玉玲 李彥秀江啟臣
6.外交部為改善老舊宿舍屋況以提升宿舍配住率,每年均編列預算進行宿舍修繕,惟其經管之首長及職務宿舍部分閒置比率達27.17%,且有部分宿舍未依規定取得使用執照(許可)及完成所有權登記,允宜審慎衡酌宿舍入住之效益及其維護成本,研議後續處置方式,對低度利用及無使用必要者,允應移交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並儘速依規定取得使用執照(許可)及完成所有權登記,俾發揮資產使用效益並維護機關及使用人之權益。爰針對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房屋建築養護費」預算編列1,601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羅致政 呂孫綾
(三)近年多有我國公民於外國涉嫌犯罪,而遭受強制遣送中國大陸受審,我國公民權益可能受有損害,對於我國司法權之行使亦有妨礙。為保障我國公民相關權益,外交部應擬定具體對策。爰針對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億2,110萬1千元中,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李彥秀 呂玉玲
(四)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1,832萬1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 108年度編列「汰購各項辦公室所需雜項設備等」經費1,825萬1千元,較107年度增列681萬1千元,增幅高達59.54%,查106年度該項目決算為1,544萬8千元,108年度預算需求暴增之原因未見說明,爰針對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預算編列1,825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何欣純 蔡適應 呂孫綾
2.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工作維持」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預算編列1,825萬1千元,較107年度大幅增列565萬1千元,卻未詳加說明增列理由,目前我國財政窘迫,故為免浮編之虞,對此項應有詳實說明之必要。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呂玉玲
3.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預算編列1,825萬1千元,查107年度僅編列1,260萬元,增加565萬1千元。購置項目為何,未有詳細說明。國家資源有限,為撙節開支,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4.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編列1,825萬1千元購置辦公所需雜項設備,查預算書表針對設備購買之預算僅列出總額,並無比照其他部會詳列數量與單價明細,不利立法院監督。爰針對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1,832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羅致政 呂孫綾
5.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1億4,031萬1千元,較107年度增列1,604萬3千元,雖各分支科目互有增減,且細查增加之預算係增加於教育訓練費與臨時人員酬金,然更多預算則是增加於一般事務費、設備及投資費、雜項設備費,但經查其預算內容與107年度相同,未見到有增加哪項設備與工作內容,皆是例行性的建築養護、機械設備維護等,但預算卻較107年度增加1,834萬7千元,顯見該項預算編列有欠妥適,故為監督該項預算有效運用,爰針對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1億4,031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羅致政 呂孫綾 蔡適應
(五)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億2,110萬1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說明(9)「本部辦公房舍、宿舍所需之環境清潔……」預算編列5,322萬8千元,較107年度增列逾600萬元,惟查無說明增列用途,且觀之該項目預算使用,皆為一般例行行政用途,有大幅度增列,顯不合理,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林麗蟬
2.外交部辦理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就本部房舍、天母使館專用區及台北賓館等設施,編列有相關管理、維護養護經費;然查108年度工作內容未有變化,經費額度卻較107年度增加868萬元;爰針對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1億4,031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何欣純 蔡適應
3.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1億4,031萬1千元,較107年度增列「一般事務費」等1,604萬3千元,未敘明增列原因,恐有寬列之嫌,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林麗蟬 呂玉玲
(六)鑑於天母使館專用區為提供駐華外交使館辦公及住宅大樓,除教廷國自有館舍外,目前有15個邦交國在此設置大使館,另聖文森及格瑞那丁國迄今尚未在台灣設置大使館,外交部應宜積極鼓勵該二國在天母使館專用區設置,以鞏固邦交情誼。爰針對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有關「天母使館專用區所需之環境清潔、消毒、蟲蟻防治、保全、空調、電梯、火警系統、消防系統、水電設備及監視系統攝影機之維運等相關管理、維護、養護費」預算編列930萬4千元中,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七)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檔案處理」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859萬6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檔案處理」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859萬6千元,惟查相關預算自105年度起開始編列,詳細用途始終不明,另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每年皆有相關閒置國有房舍,外交部應加以利用,可免去每年高額的庫房租金,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提出相關細目說明與閒置國有房舍之利用規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林麗蟬
2.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檔案處理」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859萬6千元,查107年度僅編列833萬8千元元,租用庫房是否變更或擴大,致租金提升,未予說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林麗蟬 馬文君 呂玉玲
(八)查外交部107年度之檔案管理相關經費編列1,502萬8千元,於108年度增列為1,712萬2千元,卻未說明理由,為撙節開支及免除浮編之虞,應有詳實說明之必要。爰針對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檔案處理」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1,712萬2千元中,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呂玉玲 李彥秀江啟臣
(九)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檔案處理」中「業務費」之「房屋建築養護費」預算編列775萬元。欲修建之庫房標的,金額估算是否覈實,未予說明。爰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林麗蟬 馬文君 呂玉玲
(十)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檔案處理」預算編列3,459萬8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編列檔案庫房租金859萬6千元,經查外交部自104與105年起陸續租賃場地作檔案作業庫房之用。為免連年支付高額租金,外交部應評估是否洽詢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尋覓合用之存放空間,做國家資源最有效之運用。又若有購置(興建)之計畫規劃,亦應盡速擬定。爰針對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檔案處理」預算編列3,459萬8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昶佐 呂孫綾 羅致政
2.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檔案處理」較107年度增列1,000餘萬元,其中主要包含「108年公文歸檔及勞務承攬委外案」費用1,563萬1千元,支應35名委外人員每月薪酬及檔車運送費用等,然該人力運用是否具有必要性與效益性,有待釐清。爰針對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檔案處理」預算編列3,459萬8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羅致政 呂孫綾
3.外交部辦理檔案處理相關經費,較107年度增加1,009萬2千元,然相關增加內容說明未臻明確;且外交部正研議提報興建檔庫之中長期計畫,目前進度為何亦應進行說明;爰針對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檔案處理」預算編列3,459萬8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何欣純 蔡適應
4.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檔案處理」預算編列3,459萬8千元,較107年度大幅增加1,009萬2千元,外交部說詞為加強檔庫耐震力修復補強相關經費,但細究另一原因,實為外交部編列預算大量使用「勞務承攬」補充人力於檔案管理所致,再者,外交部未積極協調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以閒置房舍作為檔案庫存,亦有檢討之必要,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十一)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中「業務費」之「通訊費」預算編列1億2,568萬5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於101至107年度逐年建置各駐外館處之跨國骨幹網路,截至107年度預計完成80個館處之建置,該網路之建置除能提供相對安全之網路環境外,因於外交部本部與80個駐外館處間形成一大內網,透過網路電話連繫即可節省原需支付之國際電話費,惟經分析外交部103至108年度通訊費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通訊費似未反映跨國骨幹網路建置後所帶來之節約效益,外交部允宜加強運用已建置之網路以降低通訊費,另各年度預算亦宜依實需調整覈實編列。爰針對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中「業務費」之「通訊費」預算編列1億2,568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羅致政 呂孫綾
2.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預算編列2億2,518萬5千元,其中為辦理「駐外機構資通訊安全及服務精進計畫」業務編列相關業務費1億2,568萬5千元,較107年度辦理強化資訊安全專案經費增加974萬4千元,然本項計畫工作內容說明未臻明確。另跨國骨幹網路之建置,本欲節省國內外交部本部與已建置網路之80個駐外館處間及80個駐外館處所需之國際電話費。惟經針對外交部103至108年度跨國骨幹網路建置數量與通訊費之執行進行交叉分析,104年度因駐外館處之跨國骨幹網路建置完成12處,通訊費決算數1億9,119萬2千元較103年度之2億403萬9千元減少1,284萬7千元(減幅6.3%),效益頗為顯著;104年度進度停滯,未完成任何建置,通訊費卻於105年度小幅增加974萬8千元(增幅5.1%)至2億0,094萬元;嗣105年度雖完成22處跨國骨幹網路之建置,惟106年度通訊費卻僅減少27萬1千元(減幅0.13%),通訊費自104年度起似未反映跨國骨幹網路建置應有之通訊費節省效益。爰針對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中「業務費」之「通訊費」預算編列1億2,568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林昶佐 黃偉哲 羅致政
3.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中「業務費」之「通訊費」預算編列1億2,568萬5千元,107年度編列1億1,594萬1千元,相差無幾。查外交部辦理「駐外機構資通訊安全及服務精進計畫」逐年建置駐外館處跨國骨幹網路,預計於107年底完成,隨網路逐步完成建置,形成各外館與國內機關間之一大內網,將可節省國際電話費,然外交部近年之通訊費並未呈逐年減少趨勢,跨國骨幹網路之使用成效容待檢討,通訊費計算是否覈實,應予檢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4.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中「業務費」之「通訊費」預算編列1億2,568萬5千元,經查該預算係用在「駐外機構資通安全及服務精進計畫」,自102年即開始編列,但歷年之預算內容並未說明預計建構哪些駐外館處或已完成哪些駐外館處,也未說明執行期間及各年度之分配額度,且該預算經費編列除了是加強網路安全外,另外以現行的網路通訊若是透過視訊或網路電話並不需支付額外的電話通訊費,但該預算也未說明此計畫的通訊費是否也包含一般的網路費用或外交電信傳遞所需的通訊經費等。另查106年審查107年度預算,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也針對該預算的編列方式提出決議及凍結,但108年度外交部針對該項的預算編列方式仍未改正,顯見外交部無視立法院之決議,對於該預算執行與編列方式仍未完整揭露,為監督該預算有效執行,外交部應針對該項計畫提出完整建構報告,包含預算內容項目、分年預算數、分年執行數、分年已完成與未完成建構之館處與預算明細、未完成原因、預計完成期程、預計達到之成效與經費效益等,爰針對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中「業務費」之「通訊費」預算編列1億2,568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蔡適應 羅致政 呂孫綾
5.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中「業務費」之「通訊費」預算編列1億2,568萬5千元,相較於107年度預算數1億1,594萬1千元,增列974萬4千元。經查外交部未於預算書敘明108年度「駐外機構資通訊安全及服務精進計畫」預算增列原因,又考量106年度整體通訊費預算執行率未及9成,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何欣純 呂孫綾
6.外交部為強化資安,解決駐地複雜及網路服務水準不一之資訊落差,建置標準化之資訊環境,自101年度起辦理「駐外機構資通訊安全及服務精進計畫」,逐年推動外館建置跨國骨幹網路。經查,外交部「駐外機構資通訊安全及服務精進計畫」計畫期程為101年至107年,其中計畫目的之一為「大幅節省國際通訊費」,惟107年跨國骨幹網路建置完成後,108年度預算仍然居高不下,甚至比107年度編列1億1,594萬1千元還要高,若非外交部未作預算調整,即該計畫建置後不如預期,應予酌減及凍結。爰針對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中「業務費」之「通訊費」預算編列1億2,568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林麗蟬
7.外交部於101至107年度逐年建置各駐外館處之跨國骨幹網路,截至107年度預計完成80個館處之建置,該網路之建置除能提供相對安全之網路環境外,因於外交部本部與80個駐外館處間形成一大內網,透過網路電話連繫即可節省原需支付之國際電話費,惟經檢視該部近年來之通訊費並未呈逐年減少趨勢,跨國骨幹網路之使用成效有待檢討之必要。爰針對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中「業務費」之「通訊費」預算編列1億2,568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8.外交部辦理「駐外機構資通訊安全及服務精進計畫」預計於107年建置一個包含80個駐外館處之外交部內網,以期達到減低跨國通訊成本之效果。惟108年度外交部編列通訊費達2億4,851萬3千元,雖較107年度略減少編列20萬元,整體而言近年來通訊費還是逐年攀升,外交部應加強使用已建置之跨國通訊網路,確實使該項工程之成效反映於預算使用上,達到節省通訊成本之效。爰針對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中「業務費」之「通訊費」預算編列1億2,568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昶佐 羅致政 呂孫綾
(十二)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中「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4,341萬9千元,凍結3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中「設備及投資」說明2(1)「汰購本部及駐外單位資訊軟硬體設備等」預算編列2,393萬4千元。查預算書內未敘明細部購買內容與汰購計畫進程,且較107年度增列約800萬元,不利預算監督,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林麗蟬
2.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中「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4,341萬9千元。然汰購之資訊軟硬體設備數量、規格不明,資訊系統擴充更新之內容不明,網站及專題網站之功能擴充規劃效益不明,美編軟體、國情簡報室視聽設備之汰購項目等,皆未予說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十三)外交部第1 目「一般行政」項下「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事務管理」預算編列248萬5千元,凍結1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第1 目「一般行政」項下「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事務管理」預算編列248萬5千元,較107年度增加74萬元,經查在預算逐年緊縮之客觀環境下,上揭預算卻不減反增,顯有違「政府各項消費支出應力求節約,本緊縮及節能原則確實檢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2.外交部第1 目「一般行政」項下「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事務管理」預算編列248萬5千元。查台美關係友好,台美交流區正常化,「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對美費用亦大幅增加,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相對弱化,由正式外交管道取代,僅事務性之處理,國家資源應撙節使用。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3.外交部第1 目「一般行政」項下「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事務管理」預算編列248萬5千元。惟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成立迄今,其功能性頗受質疑,雖維持相關組織體制,然卻未能有實際效能,且查107年美國國會通過台灣旅行法,執政黨政高層皆宣稱此為台美關係重大進展,則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相關業務應有調整。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針對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之未來功能調整研擬可行性評估,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林麗蟬
(十四)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勞務承攬」預算編列5,636萬2千元,惟查公務部門進用派遣人員行之有年,行政院107年雖大動作宣示要將公部門進用派遣2年歸零,然各機關卻轉以勞務承攬模式,勞務承攬不論是與自然人或非自然人簽訂,都大大影響簽約勞工相關待遇與勞權,與派遣可以說是換湯不換藥、舊瓶裝新酒,更違背行政院院長賴清德日前公開宣示,行政院所屬機關人員應由政府自行聘用之承諾,爰凍結100萬元,外交部應統整相關勞務承攬業務之所需原因,及未來如何降低勞務承攬人員與該業務如何轉成自聘人員或以現有預算員額補足之策進,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林麗蟬
(十五)107年我國外交部駐日人員因故棄世,而外交部卻未對此即時掌握以致憾事發生;駐外人員離鄉背井且身兼重任,外交部應時時關注其身心狀況,並研擬、檢討駐外人員心輔關懷機制,以防憾事再度發生。爰針對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編列80億0,417萬8千元中,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呂玉玲
(十六)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通訊費」預算編列1,772萬元,相較於107年度預算數1,772萬2千元,減列2千元。經查外交部跨國骨幹網路將於107年底如數完成建置,然該項目之通訊費預算編列卻未能反映內網建置後的節約效益,又考量106年度整體通訊費預算執行率未及9成,爰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何欣純 呂孫綾 王定宇羅致政 馬文君 呂玉玲 林麗蟬江啟臣
(十七)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4,267萬3千元,凍結5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108年度編列769萬4千元辦理國際輿情彙整研析、期刊編印等業務,但綜觀歷次外交部回覆國會之索資、質詢,具體內容皆稍嫌缺乏,且外交部亦未如同國家安全局、國防部定期提供研析資料與所編印之期刊,導致該項業務似無必要。爰針對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4,267萬3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羅致政 呂孫綾
2.外交部國際輿情彙整研析及期刊編印等人員經費,於108年度「外交管理業務」編列「一般業務費」769萬4千元。經查,107年7月外交部部長吳釗燮訪前友邦薩爾瓦多,吳部長也表達薩爾瓦多與我國友好,邦誼沒有生變,惟1個月後,107年8月我國宣布與薩爾瓦多斷交。薩爾瓦多斷交前,美國即掌握情況,立法院多位立法委員亦對此事表達關心,惟外交部於斷交前仍對邦交穩定自信滿滿,顯見外交部對國際輿情彙整研析未有掌握。爰針對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4,267萬3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國際輿情彙整研析精進辦法」,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李彥秀
3.新南向政策乃我國政府當前之重要施政項目,但我國民眾對東南亞國家之了解與認識尚有不足之處,以致雙方在交流時常有誤解,此情況將妨礙政府之施政以及整體新南向發展,故政府應更加積極推動民間文化交流。爰針對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4,267萬3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呂玉玲
4.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工作內容中,大量增編勞務承攬人員費用,共計聘用12名勞務承攬人員用於美術編輯,社群媒體小編、臉書專業溝通工作,其上述專責業務工作項目,顯不符合行政院頒布《行政院暨所屬機關(構)檢討運用勞動派遣實施計畫》之規定,外交部實惡化非典型勞工職場環境。爰針對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4,267萬3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5.2018年APEC會議外交部匡列380萬元辦理新聞媒體服務事項,經查本次APEC行程外交部提供媒體新聞參考資料,內容亦相當粗糙且未經整理,實難理解預算執行效益,故應凍結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推動公眾外交及辦理重要外交文宣業務等政策宣導經費。爰針對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4,267萬3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羅致政 呂孫綾
6.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4,267萬3千元。查使用「一般事務費」辦理之「推動公眾外交及辦理重要外交文宣業務等政策宣導經費」(108年度編列383萬9千元,107年度編列339萬5千元)、「辦理國際輿情彙整研析、期刊編印等人員經費」(108年度編列769萬4千元,107年度編列728萬元)等業務較107年度預算多有增加,但所辦事項並無不同,是否有增加之需求,執行之成效為何,皆應予說明。又與國會聯繫為本分支計畫之一般事務費支用項目之一,然國會聯繫工作時有不足,未盡全力,應予檢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十八)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預算編列1,194萬7千元,凍結5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預算編列1,194萬7千元,較107年度1,067萬元增列127萬7千元。經查本項預算辦理項目為派員出國協處法律案件、瞭解評估管處政策執行、查核財產管理及工程等等歷年例行業務,並無其他新增業務,但經費卻予以增列。為撙節開支,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何欣純 呂孫綾
2.據外交部資安監控中心近年的統計數據,外交部每年疑似網路惡意攻擊的警示次數達2萬多次,為因應資安威脅,108年度外交部預算新增編列「駐外館處資安防護強化計畫」之「國外旅費」178萬元,惟該計劃內容說明未臻詳盡,不利預算審查。爰針對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預算編列1,194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何欣純 蔡適應 呂孫綾
3.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預算編列1,194萬7千元。此預算用於派員出國協處涉外法律案件、瞭解並評估館處政策執行、查核財產管理及工程、督考人事業務、輔導會計業務、稽核及督導資安業務並提供技術協助、視導電務、裝備架裝及辦理反竊聽檢測、貪瀆或洩密案件查處、駐外館處資安防護強化計畫等差旅費。惟查其中「資安健診及資安宣導」(190萬元)之內容,參看預算書第141頁指「資安健診團隊成員納編不同機關(構)人員,掌握資源與技術不同,資安檢測涵蓋層面廣泛,可有效改善駐外館處資安防護。」縱有此說明,仍無法瞭解任務內容之真意,擬拜會或視察之機構亦未填寫,係疏漏或尚未規劃,應予說明;且既有不同機關人員組成,由外交部編列預算支應,是否妥適?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十九)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億0,639萬7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小尖兵英語種籽隊選拔活動,辦理迄今已屆第15年。查本計畫係依據全民外交理念,配合落實教育部「提升學生全球移動力計畫」而辦理,目的為培育新世代英語溝通能力及國際視野,促進學生對英語文之學習興趣,因此外交小尖兵獲選隊伍參訪國家,多以英語系國家為主。然政府刻正推動新南向政策,欲大幅增進我與東南亞、南亞地區國家交流,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過去已就此提出質疑,惟審視106年度之計畫執行情況仍未改善。外交部未來辦理此項計畫,應考量增加不同語系選拔,並增加參訪新南向目標國家,以提升此項計畫之實質效益。爰針對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億0,639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羅致政 黃偉哲 林昶佐呂孫綾 何欣純 林麗蟬
2.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說明6「推動公眾外交及辦理重要外交文宣業務等政策宣導經費」預算編列383萬9千元。惟查我107年外交業務發展不甚順利,不論在國際組織參與、邦交國維護上,皆屢屢遭受阻礙,未有能創造具體開拓我國外交契機之誘因,外交部每年花大錢宣導,其實際幫助效益甚微,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詳實檢討相關宣導策略,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李彥秀
(二十)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外交領事人員進修」預算編列2,351萬7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外交領事人員進修」預算編列2,351萬7千元,選送特考及格外交領事人員及在職中高級人員出國進修。經查,外交部亦於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第2目「外交領事人員訓練」預算編列1,443萬元,辦理外交領事人員訓練、短期進修、專業訓練及國際交流。外交部派員出國接受語訓係外交人員訓練之必要成本,且外交領事人員培訓是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的主要職掌,倘若有人員出國進修之需,外交部應妥善運用該學院各項訓練資源,不應再於外交部底下編列相關預算,而有業務重疊,浪費資源之問題。爰針對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外交領事人員進修」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351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羅致政 黃偉哲 林昶佐
2.外交部於107年度預算解凍時曾答應,108年度會調整派員赴國外語文訓練之語言種類、人數,將有限資源投入世界主流語言以外之語言,惟108年度預算仍有過半之員額為英文、西班牙文語訓,總經費更高達71.2%,與近年外交特考英文、西班牙文錄取名額約占總名額八成之狀況相較,我國外交人員在主流語言以外之語言能力明顯缺乏,外交部未履行答應承諾,應予以譴責。此外,外交部108年度派赴國際組織實習之預計名額中,有1員前往泰國東協政策研究中心,該中心似非國際組織,預算科目恐有疑慮。爰針對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外交領事人員進修」預算編列2,351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羅致政 呂孫綾
3.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外交領事人員進修」預算編列2,351萬7千元,雖該預算係辦理選送新進同仁赴國外接受語文訓練,但同屬外交部之「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亦同樣辦理類似工作計畫。「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之業務職掌中,其中一項即是「外國語文課程:為加強行政院所屬各涉外機關人員外語能力,開辦英語、日語、法語、西語及東南亞語等語文班;另為因應外派人員實際業務需要,開辦特殊語文及駐地歷史、文化和風俗民情等課程,積極培訓我國涉外事務人才。」。不僅如此「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每年預算經費中,除了例行的人員維持及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外,其他分支計畫就是外交領事人員訓練中的語文訓練。顯見外交部人員之相關語言訓練應屬「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業務,但外交部似乎未妥善運用,歷年卻仍另外編列相關預算讓新進同仁赴外學習語言,顯然有不合理之處,外交部應調整預算配置,將該預算回歸至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合理運用,不應再編列本計畫預算。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蔡適應 羅致政 呂孫綾
4.為配合新南向政策,外交部應著力培養相關外交人才,故新進外交領事人員或在職中高級人員赴國外語訓、見習或進修之情況,外交部應予說明之;爰針對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外交領事人員進修」預算編列2,351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何欣純 蔡適應
5.鑑於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外交領事人員進修」預算編列2,351萬7千元,選送特考及格外交領事人員及在職中高級人員出國進修;另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亦於第2目「外交領事人員訓練」工作計畫,辦理外交領事人員訓練、短期進修、專業訓練及國際交流,顯然上揭2筆預算編列有重複編列,業務疊床架屋之虞,應宜檢討將訓練資源有效整合,爰針對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外交領事人員進修」預算編列2,351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二十一)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作國情資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5,118萬7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作國情資料」中「業務費」之「按日按件計資酬金」預算編列721萬2千元。其中編印出版品稿費;配合專案所需之譯稿及審稿費;辦理相關活動聘請講師費等經費計421萬2千元,較107年度320萬1千元增加101萬1千元。然查外交部未於預算書中敘明108年將新製作之國情紀錄片與過往有何不同,或將執行何種專案,預算編列是否覈實,應予說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2.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作國情資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編列2,000萬元製作國情紀錄片及製作虛擬實境影片。然虛擬實境影片尚需搭配相關設備始能觀賞,其成效與成本是否相符有待商榷。爰針對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作國情資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5,118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李彥秀 呂玉玲
3.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作國情資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其中編列2,000萬元與國際知名頻道合作拍攝國情紀錄片及國情主題虛擬實境影片。預算書並未提到拍攝影片之數量、主題內容、觸及國家、人數等預期宣傳成效,爰針對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作國情資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5,118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呂孫綾 何欣純
4.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作國情資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5,118萬7千元。預算說明提及「與國際知名頻道合作製播國情紀錄片及拍攝國情主題虛擬實境影片2,000萬元」,然拍攝主題不明,有何宣傳效益,應予說明;又虛擬實境影片之製作內容、宣傳實用性為何,亦應說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相關說明規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5.外交部為製作質量俱佳之視聽影音產品,兼顧國內外運用,促進國際認識我國、爭取國際支持,於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作國情資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5,118萬7千元,其中辦理「與國際知名頻道合作製播國情紀錄片及拍攝國情主題虛擬實境影片」,編列2,000萬元。經查,與國際知名頻道合作製播國情紀錄片為108年新建案,前見與國際知名頻道合作之紀錄片,宣傳成效良好,立法院應予以支持,惟有無需要拍攝虛擬實境影片,其成效仍有待商榷,外交部應說明其妥適性及必要性。爰針對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作國情資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5,118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虛擬實境影片之必要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李彥秀
6.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作國情資料」預算編列9,135萬4千元,較107年度增列1,677萬6千元。經查該預算辦理各類國際宣傳以提升台灣國際形象,往年皆有跟「國家地理頻道」或「Discovery頻道」合作,確實頗具宣傳成效,但隨著現行各種網路頻道與社群已興起,關於台灣國際文宣視聽資料之製作除原本的台灣電子報、廣告、紙本文宣品、雜誌及電視頻道之露出外,也應加強其他方式的網路新媒體及數位推廣,然經查歷年該項預算仍以傳統文宣的方式進行外交推廣,未將該預算發揮到最大效益,故外交部應針對未來數位外交之宣傳提出具體方向與預期效益,以提升該預算最大效益,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蔡適應 羅致政 呂孫綾林昶佐
7.外交部辦理國情資料製作,於108年度新增與國際知名頻道合作製播國情紀錄片及虛擬實境影片費用;然計畫內容說明未臻明確,外交部應就預期合作對象、製播主題、效益評估等進行說明;爰針對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作國情資料」預算編列9,135萬4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何欣純 蔡適應
8.外交部自106年度起,每年皆列「善用國家軟實力推動公眾外交及加強國際傳播,爭取民眾支持並提升國家形象」為重要年度施政目標,宣揚國家重要政策及軟實力,為國際傳播司承辦製作國情資料之主要實施內容。惟外交部向我國人宣傳上述國際工作之成效作為,似有不足之處,致使國人較無法了解支持我國家之外交政策,爰針對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作國情資料」預算編列9,135萬4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何欣純 蔡適應
(二十二)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作國情資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5,118萬7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作國情資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說明(1)「國情紀錄片製作…製作英美日法西德俄今日台灣電子報及辦理網站行銷的活動等經費」預算編列2,168萬7千元。惟查今日台灣電子報,外交部有9個外語版本,其中亞洲國家有日、俄、越南、印尼、泰國,新南向政策是蔡英文總統上任後的主要外交政策之一,其也多次宣示台灣應以區域組織之參與為目標,然台灣身處亞洲,在相關官媒外語版本,卻較為偏少,顯有不配合當前蔡英文總統決策之意,更有扯後腿之嫌,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已在106年提醒,然審視東南亞國家,亦只有越南、印尼、泰國,顯有可持續增加之空間,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對於今日台灣電子報之外語版本,研擬持續增加東南亞國家語系之可行性與規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林麗蟬
2.外交部為配合政府新南向政策辦理光華雜誌之編印發行(東南亞版),經查107年度該項目之執行率僅達54.85%,足顯未符預期之成效,為免預算寬編,爰針對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作國情資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5,118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呂玉玲
3.新南向政策為我國大力推行之政策方針,惟我對外宣傳文宣「今日台灣電子報」卻僅以三種東南亞語言編撰,大有精進作為空間,爰針對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作國情資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5,118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江啟臣 呂玉玲李彥秀
4.外交部辦理製作國際文宣視聽資料工作,其中自98年起陸續共發行英、日、法、西、德、俄文等6種語版今日台灣電子報,為配合「新南向政策」107年5月即上線越、印、泰三語電子版,並108年度增加預算著重越、印、泰譯稿人員經費,但細究越、印、泰三語電子版點閱率仍偏低,宜積極推廣,另德文、俄文版107年點閱率呈現下滑趨勢有檢討的必要。爰針對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作國情資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5,118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二十三)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勞務承攬」預算編列813萬6千元,惟查公務部門進用派遣人員行之有年,行政院107年雖大動作宣示要將公部門進用派遣2年歸零,然各機關卻轉以勞務承攬模式,勞務承攬不論是與自然人或非自然人簽訂,都大大影響簽約勞工相關待遇與勞權,與派遣可以說是換湯不換藥、舊瓶裝新酒,更違背行政院院長賴清德日前公開宣示,行政院所屬機關人員應由政府自行聘用之承諾,爰凍結100萬元,外交部應統整相關勞務承攬業務之所需原因,及未來如何降低勞務承攬人員與該業務如何轉成自聘人員或以現有預算員額補足之策進,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林麗蟬
(二十四)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10億6,942萬1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因多明尼加等3國與我國相繼斷交,外交部107年度已經分別裁撤該3國大使館,且駐泰國代表處預計107年入住,但108年度駐外使領辦公房舍租金及修繕預算仍未減列,恐有寬列之虞,爰針對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10億6,942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2.外交部駐外館處因多明尼加等3個邦交國相繼與我國斷交而於107年度分別裁撤駐該3國之大使館,且駐泰國代表處預計於107年度完成裝修並入住,致108年駐外館處將減少4個館舍及3個官舍之租用,惟108年度駐外使領辦公房舍租金及修繕費預算未相對減列,預算編列之合理性容待檢討。爰針對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10億6,942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偉哲 呂孫綾 羅致政
3.外交部駐外館處因多明尼加等3個邦交國相繼與我國斷交而於107年度分別裁撤駐該3國之大使館,且駐泰國代表處預計於107年度完成裝修並入住,致108年駐外館處將減少4個館舍及3個官舍之租用,惟108年度駐外使領辦公房舍租金及修繕費預算未相對減列,預算編列之合理性容待檢討。爰針對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10億6,942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羅致政 呂孫綾
4.外交部108年度編列駐外機構其他業務租金約10億7,000萬元,其中駐外使領辦公室(館舍)及館長職務宿舍(官舍)租金總共10億1,500萬元,相較107年租金部分減少700萬元。惟107年因為與多明尼加、布吉納法索及多明尼加斷交裁撤大使館,加上泰國代表處館舍預計完成裝修入駐,以上單位106年度編列的預算租金總計3,526萬3千元,租金減幅未確實反映實際減少狀況。究因其他館官舍租金提高或有其他因素,外交部應清楚說明之。爰針對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10億6,942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昶佐 羅致政 呂孫綾
5.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10億6,942萬1千元,相較於107年度預算數10億7,125萬1千元,減列783萬元。經查108年駐外館處因斷交及泰國代表處裝修完成,將減少4個館舍及3個官舍之租用,惟108年度駐外使領辦公房舍租金未相對減列,預算編列之合理性容待檢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何欣純 呂孫綾
6.外交部駐外館處因多明尼加、布吉納法索及薩爾瓦多等3個邦交國相繼與我國斷交,而於107年度分別裁撤駐該3國之大使館,且駐泰國代表處預計於107年度完成裝修並入住,致108年駐外館處將減少4個館舍及3個官舍之租用,惟108年度駐外使領辦公房舍租金未相對減列,預算編列之合理性容待檢討。爰針對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10億6,942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林麗蟬
7.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10億6,942萬1千元。外交部107年度因斷交因素裁撤駐多明尼加、布吉納法索及薩爾瓦多等3國大使館,且駐泰國代表處館舍預計於107年底完成裝修並入駐,惟108年度駐外使領館舍與官舍之租金及修繕費預算並未合理減列,容待檢討。(館舍部分租金於107年度編列分別為駐多明尼加大使館533萬3千元、駐布吉納法索大使館197萬1千元、駐薩爾瓦多大使館331萬元及駐泰國代表處1,990萬9千元,共計3,052萬3千元;另官舍之租金預算則分別為駐多明尼加大使館257萬5千元及駐薩爾瓦多大使館216萬5千元,共計474萬元,以上館舍及官舍租金預算於107年度共編列3,526萬3千元,惟外交部108年度駐外使領單位之辦公房舍租金僅較107年度減少700萬元,其中官舍租金不減反增89萬1千元。)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8.外交部為辦理駐外館處承租租金,於108年度編列10億6,942萬1千元作為駐外館處給付之租金。經查,外交部駐外館處因多明尼加等3個邦交國相繼與我國斷交而於107年度分別裁撤駐該3國之大使館,且駐泰國代表處預計於107年度完成裝修並入住,致108年駐外館處將減少4個館舍及3個官舍之租用,惟108年度駐外使領辦公房舍租金及修繕費預算未相對減列,外交部應說明預算未為調整之妥適性及必要性。爰針對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10億6,942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駐外館處業務租金預算調整計畫」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李彥秀 馬文君 林麗蟬
9.外交部107年度因斷交因素裁撤駐多明尼加、布吉納法索及薩爾瓦多等3國大使館,且駐泰國代表處館舍預計於107年底完成裝修並入駐。惟在減少4間駐外館處之情形下,外交部108年度駐外使領單位之辦公房舍租金較107年度(10億2,200萬元)僅減少700萬元,且其中官舍租金不減反增89萬1千元(增幅0.5%);此外,年需修繕費預算亦僅減少15萬元(減幅7.14%),預算編列之合理性容待檢討。爰針對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28億8,634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林昶佐 黃偉哲 羅致政
(二十五)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7億3,085萬3千元,凍結3,0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107年9月份日本關西接連遭受颱風、地震襲擊,造成國人受困當地,而駐日本代表回應國人救援不力質疑時,竟以「東京離關西很遠,差572公里啊!」為託詞,顯見駐日本代表未能設身處地試想受困國人之感受。爰針對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7億3,085萬3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李彥秀 呂玉玲
2.我國107年度與3個邦交國結束邦交關係,108年度外交部僅編列111個駐外使領單位,亦較107年減少,但駐外單位舉辦國慶酒會、國慶特刊等等活動之經費卻反向暴增,舉辦酒會並非外交部業務核心內容,預算增加並無理由。爰針對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7億3,085萬3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羅致政 呂孫綾林昶佐
3.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7億3,085萬3千元。駐外單位舉辦國慶酒會、國慶特刊及各項慶祝活動等費用,計需8,797萬7千元,較107年度8,217萬7千元增編580萬元,查駐外使領單位自107年104個,減少至111個單位,但預算不減反增,是否妥適,應予說明。又館長及館員交際費、一般事務費(保全、清潔費、印刷、環境佈置等)、房屋搬遷,108年度計需業務費6億3,242萬6千元,以111個單位計算,每單位平均使用569萬7千元,較107年度之平均費用增加(107年度6億3719萬5千元,114個單位,每單位平均使用558萬9千元)10萬8千元。國家資源有限,整體預算減少,但邦交國減少,駐外大使級單位數也減少,一般事務費之開支未隨之減少,顯不合理。又外交部108年度施政目標其一為「有效運用外交資源,提升為民服務之效率及品質,增進我國人出國旅遊便利與尊嚴。」然查駐日本代表處於颱風襲日時,無法及時提供民眾必要之協助,駐日本大使更以東京-大阪距離遙遠為由推託責任,顯有失職;外交部將如何有效運用外交資源協助國人,應檢討過往違失及並提出具體改進作為。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二十六)外交部為統一辦理外交人員返國述職編列外交人員返國述職國外旅費1,135萬9千元,且外交部為統一辦理行政院所屬各機關駐外人員返國述職,訂有「駐外人員返國述職要點」。經查,外交部「駐外人員返國述職要點」第三點載明「駐外機構館長於服務年資滿二年後,得向外交部申請在非公務繁忙時期返國述職。」,惟駐日本代表謝長廷於107年5月辦理返國述職,期間中共總理李克強訪問日本,其係重大日中關係事件,非屬「駐外人員返國述職要點」所稱之『非公務繁忙時期』,駐日本代表未於崗位上掌握情資,外交部未遵循該部所定之「駐外人員返國述職要點」辦理外交人員返國述職工作,恐樹立不良前例,無益我國外交工作推展。爰針對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館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預算編列1億9,869萬1千元中,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李彥秀 馬文君 林麗蟬江啟臣
(二十七)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7億8,015萬9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駐外使領單位為雇用臨時人員及顧問編列相關費用;然相關內容說明未臻明確,外交部應就聘用單位、聘用人員及工作項目進行說明;爰針對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7億8,015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何欣純 蔡適應
2.日前發生駐大阪辦事處蘇處長不幸事件,令人遺憾。外交部應徹底盤點駐外館處業務並推動革新(如國人急難救助之協助方式),降低駐外館處同仁負擔。同時駐外館處同仁長年在外肩負大量工作,外交部更應負起督導與關懷之責,適時輔與諮商與舒壓之作為,以免憾事重演。爰針對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7億8,015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昶佐 羅致政 呂孫綾
3.近年來我國國人於境外犯罪後受遣送至中國之例子時有所聞,不只對我國國人人身安全堪慮,更恐對國際社會傳遞錯誤主權管轄訊息,對我國之主權造成傷害。外交部應結合轄下之駐外館處,協同法務部等主管機關,積極洽談相關協議或與各事發地政府溝通澄清,以免長期下來形成慣例,混淆我國於中國之主權界線。爰針對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27億8,015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昶佐 羅致政 呂孫綾
(二十八)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獎補助費」預算編列6,386萬6千元,其中補助駐地媒體、智庫、學者、僑團等辦理各項活動經費編列6,133萬8千元,然補助僑團之工作已有僑務委員會編列預算處理,有重複編列之疑慮,且外交部應說明過去具體執行成效。爰針對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獎補助費」之「對外之捐助」預算編列6,133萬8千元中,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林昶佐 黃偉哲 羅致政
(二十九)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28億8,634萬2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人在外最常碰到的狀況,不是護照失竊,就是遺失錢財,外館在一定情況下能對有需求的國人提供借款,但以500美元為上限,但很多人借錢後都沒還,導致很多呆帳,外交部應研擬相關救濟借貸辦法,以免呆帳過多。爰針對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28億8,634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偉哲 呂孫綾 羅致政
2.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28億8,634萬2千元。惟查107年發生大阪風災,國人滯留機場之爭議事件,外交部飽受批評,甚有前駐大阪辦事處處長蘇啟誠自諡之憾事,駐外機構相關辦理業務人力是否足夠、是否有需要做調整,外交部都應該統一盤整與檢視,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詳細盤整各駐外使領單位人力與業務分配,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林麗蟬江啟臣
3.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預算近30 億元,然駐外使館於友邦國情掌握、訊息搜集等相關事項未臻確實,以致於外交部常於立法院回答立法委員詢問時,聲稱「短期之內沒有斷交疑慮」等不實訊息。顯見駐外領使館於相關情資掌握仍有精進空間。爰針對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28億8,634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李彥秀 呂玉玲
4.106及107年度因陸續有邦交國與我國斷交及外交部自行評估整併,共裁減9個駐外館處,亦未有其他增設計畫。其中107年因多明尼加、布吉納法索及薩爾瓦多等國與我國斷交,裁撤駐該3國之大使館,該等館處107年度所編預算共1億6,866萬3千元,包括人事費1億2,643萬4千元、業務費4,034萬1千元及獎補助費188萬8千元,均為該部收回之可調配資源,外交部應就各駐外館處貿易量、領務量、僑務量及外交關係發展潛力等多面向指標,通盤檢討現行各駐外館處資源之配置。爰針對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28億8,634萬2千元中,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何欣純 蔡適應 呂孫綾
(三十)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經濟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預算編列2,594萬4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經濟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預算編列2,594萬4千元。惟查108年預計辦理內外互調40人次,較107年的52人次減少,然相關國外旅費卻增加近400萬元,惟預算書內並無細部說明,不利預算監督,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林麗蟬江啟臣
2.駐外經濟部單位108年度辦理返國述職、內外互調人次較107年減少20人次,但相關費用卻增加446萬元,相關旅費恐有浮編。爰針對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經濟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預算編列2,594萬4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羅致政 呂孫綾
(三十一)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經濟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2,869萬9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經濟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2,869萬9千元,較107年度增加227萬1千元,細究其108年度辦理返國述職及辦理內外互調人次都比107年遞減,預算編列並未合理減列,容待檢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2.執政黨雖宣稱政府創造經濟與政策優勢,外商來台投資創新高,並以106年僑外投資75億美元,與104年僑外投資48億美元對照。然近10年國際併購活絡,私募基金來台投資形成趨勢,併購案竟成執政黨美化數字工具,以106年而言Google收購宏達電的手機代工團隊,而105年僅美光併購華亞科、荷商艾司摩爾(ASML)收購漢微科兩件便挹注了逾60億美元的僑外投資,這樣的併購案雖然也稱為投資,但由於只是股權的移轉,對實體經濟助益甚微,2年來我國民間投資成長率已落至2.8%、-1.4%,駐外經濟單位吸引外資投資工作仍有精進空間,爰針對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經濟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2,869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三十二)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中「業務費」之「國際組織會費」預算編列1億2,553萬2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外交部核實繳費完成,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108年度我國參與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世界貿易組織WTO以及中美洲會議之會費較107年暴增1,300萬元。其次,我國參加中美洲議會觀察員年費連年增加,是否符合比例原則以及實際效益。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中「業務費」之「國際組織會費」預算編列1億2,553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核實繳費完成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羅致政 呂孫綾
2.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中「業務費」之「國際組織會費」預算編列1億2,553萬2千元,用以支付亞太經濟合作(APEC)、世界貿易組織(WTO)及中美洲議會觀察員年費,然較107年度所編1億1,253萬2千元增加1,300萬元,究竟實支運用為何,是否浮編,應予說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核實繳費完成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3.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之「國際組織會費」108年度增列1,300萬,然此項費用乃係APEC、WTO、中美洲議會觀察員等國際組織年費,應為經常性費用。外交部對於此項預算增列原因未於預算書中說明,有浮編之虞。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中「業務費」之「國際組織會費」預算編列1億2,553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核實繳費完成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呂玉玲
4.鑑於近年來我國推動參與聯合國及其他專門機構會議或活動與相關洽助及推廣工作未見成效,我方參與世界衛生大會(WHA)、國際民航組織(ICAO)、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聯合國糧農組織(FAO)漁業委員會(COFI)等國際重要會議均受阻攔,就連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締約國大會(UNFCCC),我國僅能「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組團參與,顯然參與國際會議成效不彰,惟108年度國際組織會費編列未相對減列,卻比107年度大幅增加1,300萬元,預算編列之合理性容待檢討。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中「業務費」之「國際組織會費」預算編列1億2,553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核實繳費完成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三十三)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4,819萬2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鑑於近年中國大陸持續競逐國際多邊組織主導權,藉由主導多邊組織,持續加大國際影響力,日益壓縮我方參與國際組織活動空間,我外交部在因應陸方打壓我方國際空間之警覺與應變能力欠佳,在推動參與國際組織活動文宣經方面仍抱持舊思維,以廣告刊登或專文與投書訴諸國際新聞平面媒體,例如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締約國大會(UNFCCC)107年12月2至14日在波蘭舉行,蔡英文總統在臉書上分享外交部在波蘭當地電車的行銷台灣廣告文宣,蔡總統並呼籲,「在波蘭的朋友,如果在路上看到公車廣告,也請傳上來跟我們分享吧」!結果迄今無網友分享照片,可見並無任何顯著效果。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說明2「推動參與國際組織活動文宣經費」預算編列738萬元,較107年度增加8千元,預算編列之合理性容待檢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2.外交部歷年編列大筆預算於推動參與國際會議之費用以及文宣,但預算編列方法浮濫,不僅使國會無法監督,且一字未改,明顯有所疏失。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4,819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提供該項經費107年度支用狀況、參與成果,以及108年度規劃後,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羅致政 呂孫綾
(三十四)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預算編列1億2,052萬元,凍結1,0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歷年編列大筆預算於推動參與國際會議之費用以及文宣,但預算編列方法浮濫,不僅使國會無法監督;其次,台灣近年參與國際組織頻頻遭到惡意干擾,此時預算書說明欄仍一字未改,國外旅費大幅暴增1,400餘萬元,明顯浮編。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預算編列1億2,052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羅致政 呂孫綾
2.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預算編列1億2,052萬元,較107年度1億0,629萬1千元增列1,422萬9千元。經查本項預算辦理項目為推動參與聯合國及其專門機構會議或活動、APEC領袖會議及部長會議等例行業務,並無其他新增業務,但經費卻予以增列。為撙節開支,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何欣純 呂孫綾
3.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預算編列1億2,052萬元,較107年度所編1億0,629萬1千元增加1,422萬9千元。查108年度較107年度減少出席「國際度量衡大會會議」、「亞洲稅務行政暨研究組織會議」、「亞太農業機構聯盟會議」;增加參與「華盛頓公約締約國大會」、「世界國際法學會雙年會」、「WTO法律諮詢中心年會及相關會議」。如此之會議行程調節下,預算為何需增加1,422萬9千元,應予說明。究竟實支運用為何,是否浮編,亦應說明。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預算編列1億2,052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三十五)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中「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編列854萬2千元,用以協助民間婦女、原住民、衛生、人權及其他團體或個人參與聯合國及其專門機構舉辦之相關會議及活動;補助民間團體及有關人士參加或在臺舉辦環保、生態保育、農林漁牧、慈善、宗教、人權、殘障、反毒、婦女、青年、原住民、科技、衛生、交通、醫藥、民主、體育、工商、國民外交等各項國際會議或活動經費。查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5條明確揭示,基於身心障礙而歧視任何人是對人之固有尊嚴與價值之侵犯,締約國應禁止所有基於身心障礙之歧視,為符合身障公約之基本價值,有必要修正法律及政府公文書中「不當」或「歧視性」意涵之文字。然外交部預算書仍以「殘障」稱呼捐助團體及活動,與公約精神不符,亦未遵守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賦予之檢視義務。爰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馬文君
(三十六)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預算編列3億2,208萬8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預算編列3億2,208萬8千元,包含參與國際組織之國際組織會費、一般事務費、捐助與相關旅費,鑑於我國的國際地位困境,此預算對我國具有相當重要性,然經查計畫內容其預計參與的國際組織與歷年相較其實都大同小異,且旅費及組織會費即占了整體經費76%,雖然可以理解組織會費及出國出席會議旅費為必要性支出,但基於我近年參與國際組織皆遭受阻礙,外交部除持續執行現有預算積極參與各國際組織外,也應適時調整預算編列,針對能提實際加入或增加我對外關係的組織,投入資源擬定計畫進行策略研究,以提升該預算的最大效益,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預算編列3億2,208萬8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蔡適應 羅致政 呂孫綾
2.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預算編列3億2,208萬8千元。惟查我國近年參與國際組織活動,時有遭受阻礙一事,尤以爭取參加非會員之國際組織阻力最大,我國雖面臨中國大陸的政治打壓,然外交部應有一套突破封鎖之作為,維繫我國國際組織參與之能量,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提出精進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林麗蟬
3.外交部為推動參與聯合國及其專門機構會議或活動、贊助國際組織舉辦會議或活動,編列有相關經費,然108年度較107年度增加755萬6千元,相關內容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預算編列3億2,208萬8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何欣純 蔡適應
(三十七)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編列6,913萬4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為辦理推動及資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於108年度編列委辦費6,913萬4千元,其中亞東太平洋司辦理推動亞太地區文化交流活動經費,108年度編列240萬2千元,包含委辦費90萬2千元及對國內團體之捐助150萬元。經查,外交部駐泰國代表處於107年舉辦「泰國學生青泰壯遊台灣」,發生主辦單位『臨時修改活動規則』、『獎金延遲發放』、『資格審查黑箱』等多樣爭議,引發泰國學生界對我國政府嚴重不滿聲浪,甚至指控我國外交部為詐騙集團。外交部為推廣國際、文化交流特辦此活動,卻因活動規劃、進度掌握狀況不佳,反招負評,外交部應藉此深刻檢討。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編列6,913萬4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駐泰國代表處『泰國學生青泰壯遊台灣』活動檢討」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李彥秀
2.外交部歷年編列大筆預算於參與國際交流活動之費用,但預算編列方式浮濫,不僅使國會完全無法監督,且外交部亦未提供執行成效,明顯有所疏失。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編列6,913萬4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提供該項經費107年度支用狀況、參與成果,以及108年度規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羅致政 呂孫綾
(三十八)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與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經貿交流活動-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委託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成員之當地智庫,公關公司規劃協助推動我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預算編列1,500萬元,凍結5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與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經貿交流活動-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委託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成員之當地智庫,公關公司規劃協助推動我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預算編列1,500萬元,惟查近日我國舉行反核食進口公投通過,日本外務大臣河野太郎對外發表聲明,對台灣公投通過反對日本5縣食品進口解禁表達遺憾,而台灣希望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因為這樣的事態而變得無法參加,非常遺憾」,以日本外交最高官員身分說出此話,顯見日本已不樂見台灣參加CPTPP,由於日本在CPTPP中主導權甚大,此一聲明亦表示我國參與CPTPP已幾近無望,相關預算編列是否需要,猶待質疑,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林麗蟬
2.外交部於108年預算編列1,500萬元作為委託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成員之當地智庫、公關公司規劃協助我國加入CPTPP,然我國加入CPTPP政治因素高於成員國經濟考量,日方甚或以開放核食作為要脅,編列上列預算恐無法達到預期成效,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2億3,894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3.外交部歷年編列大筆預算於參與國際交流活動之費用,但預算編列方法浮濫,不僅使國會完全無法監督,且外交部亦未提供執行成效,明顯有所疏失。108年度外交部編列1,500萬元於委託CPTPP成員之當地智庫、公關公司協助推動我國加入之經費。惟公投結果是否影響我國加入CPTPP,外交部應有具體評估。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2億3,894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羅致政 呂孫綾
4.為推動加入CPTPP,外交部編列1,500萬元委託各會員國當地智庫與公關公司協助推動,惟實際運用細節不甚明確,例如欲以哪幾個會員國為優先、欲籌辦何種活動……等等。特別於公投過後,主導國日本有傳出不解聲音,如何洽談與遊說更顯得重要,外交部應有更進一步細部規劃說明以利後續監督。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2億3,894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昶佐 羅致政 呂孫綾
5.為加入CPTPP,外交部108年度預算編列1,500萬元委託成員國當地單位協助規劃推動,惟核食公投過關以後,日本外務大臣於107年12月初首度公開表示台灣將因此不能加入CPTPP。鑑於此新發展,外交部允應重新評估相關經費配置安排,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2億3,894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何欣純 蔡適應 呂孫綾
6.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外交部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委託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成員當地智庫、公關公司規劃、協助我方加入CPTPP。然日方日前已明確表示由於日本食品解禁問題,以致我國無法加入CPTPP。於此情形下此項預算是否仍有實益,應重新審慎檢討。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億6,107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李彥秀 呂玉玲
7.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經貿交流活動編列2億0,837萬2千元,其中外交部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編列1億4,447萬3千元。查為委託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成員之當地智庫、公關公司規劃協助推動我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編列1,500萬元,然談判成員國包括日本、加拿大、澳洲、紐西蘭、新加坡、馬來西亞、越南、汶萊、墨西哥、智利及秘魯等11國,經費將如何配置?不無疑義。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經貿交流活動-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預算編列1億4,447萬3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8.外交部辦理各項國際交流活動中有關經貿交流活動,亞東太平洋司計畫就區域經濟整合等議題進行交流,並推動台日經貿交流;然近來日本外相表達因日本核災區食物管制問題,將影響我加入CPTPP;外交部應就目前我國與日本就此議題之討論進程,進行說明;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預算編列8億8,041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何欣純 蔡適應
9.外交部辦理各項國際交流活動中有關經貿交流活動,外交部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編列委託CPTPP成員之當地智庫、公關公司規劃協助推動我加入協定事宜;然相關計畫內容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預算編列8億8,041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何欣純 蔡適應
10.鑑於美國駐世界貿易組織(WTO)大使習達難(Dennis Shea)在美國參與智庫研討會,會中提及台灣承諾WTO以「已開發國家」的定位參與談判,等於事前幫台灣宣布曝光後我方才迫於承認,此種做法嚴重犧牲我國農業與產業的競爭力與權益,也缺乏事先盤整與討論,顯然我方進退失據,外交部108年度擬對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新編列預算用於當地智庫、公關公司規劃協助推動,作法上值得肯定,但日後推動效益與成果須定期檢視,以避免美國WTO大使事先曝光我方底線事件頻繁上演。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經貿交流活動(6)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4>委託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成員之當地智庫、公關公司規劃協助推動我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預算編列1,500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三十九)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2億3,894萬2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相較於107年度增列逾8,500萬元,然未於預算書中詳與說明,有浮編之虞。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2億3,894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李彥秀 馬文君 呂玉玲
2.108年適逢台灣關係法40週年,外交部北美司為在美辦理週年相關活動,於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預算增列4,494萬9千元,增幅達55.73%,其經費運用規劃尚無說明,不利預算審查,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2億3,894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何欣純 蔡適應 呂孫綾
(四十)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文化交流活動-國際傳播司」編列之經費較107年度寬列1千餘萬元,卻僅陳是為辦理「臺灣民俗文化展」及推展海外文化交流,除此未有其餘增列預算之說明,恐有浮編之虞,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2億3,894萬2千元中,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江啟臣 呂玉玲李彥秀
(四十一)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億6,107萬1千元,凍結23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亞東太平洋司」編列相關費用協助向日本索償臺籍慰安婦受害人補償費。經查107年度外交部亦編列同項預算,然臺籍慰安婦始終未獲得任何補償費用,顯見本項預算確有檢討之必要。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億6,107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李彥秀 呂玉玲
2.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學術交流活動-亞東太平洋司」編列之經費較107年度寬列1,400餘萬元,卻未詳述增列理由,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億6,107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江啟臣 呂玉玲李彥秀
(四十二)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與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經貿交流活動-亞西及非洲司:補助團體辦理及參加各種經貿交流活動等經費」預算編列760萬元,惟查107年布吉納法索與我國斷交後,我國在非洲僅剩1邦交國史瓦帝尼,加上大陸在非洲外交動作頻頻,我國在非洲之外交處境顯日漸困難,需有1套整合之策略,從各層面尋求突破管道,爰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針對我國在非洲外交處境之各層面交流之突破,提出具體統整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林麗蟬
(四十三)總統府成立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希望透過該委員會推動原住民族相關轉型正義工作。然該委員會迄今仍未有法源依據,相關立法仍未有具體進度,原住民轉型正義工作仍待積極推動。然外交部於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說明該計畫配合辦理「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相關工作,與外交部主要工作無涉,且未闡明該項預算與原住民轉型正義相關之處,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預算編列8億8,041萬1千元中,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四十四)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學術交流活動-歐洲司:持續辦理『中華民國(臺灣)講座』;加強對歐學術界交流及協助團體舉辦各種學術交流活動等經費」預算編列3,328萬9千元,凍結3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學術交流活動-歐洲司:持續辦理『中華民國(臺灣)講座』;加強對歐學術界交流及協助團體舉辦各種學術交流活動等經費」預算編列3,328萬9千元,較107年度增加416萬9千元,但預算書中未具體說明預算增加原因,也未評估效益為何,在預算逐年緊縮之客觀環境下,上揭預算卻不減反增,顯有違「政府各項消費支出應力求節約,本緊縮及節能原則確實檢討」,爰凍結部分經費,俾有效撙節開支,以予檢討改進。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2.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學術交流活動」預算編列1億8,008萬8千元,其中歐洲司就持續辦理「中華民國(臺灣)講座」;加強對歐學術界交流及協助團體舉辦各種學術交流活動等經費3,328萬9千元,工作內容與107年度未有不同,但卻較107年度2,706萬4千元,增加622萬5千元,且具體之用途、成效為何,未予說明。而本項預算106年度僅1,939萬2千元,逐年增加,需求及成效為何亦應說明。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學術交流活動-歐洲司:持續辦理『中華民國(臺灣)講座』;加強對歐學術界交流及協助團體舉辦各種學術交流活動等經費」預算編列3,328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四十五)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學術交流活動-亞東太平洋司:推動亞太地區學術交流;協助團體辦理及參加各項學術交流活動等經費」預算編列2,332萬4千元,凍結3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學術交流活動」中,亞東太平洋司就推動亞太地區學術交流;協助團體辦理及參加各項學術交流活動等經費,編列 2,332萬4千元。其中新增「國外旅費」200萬元,對外捐助之費用大幅增加,整體預算倍增,然具體之用途、成效為何,未予說明。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學術交流活動-亞東太平洋司:推動亞太地區學術交流;協助團體辦理及參加各項學術交流活動等經費」預算編列2,332萬4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2.鑑於台日無司法互助,近期運毒犯遣返台灣獲判無罪引發國內譁然,經查我國與日本已簽署包括關務、文化及教育領域之協定或備忘錄,允宜就刑事及司法互助等兩國密切往來事項,賡續研議與日方洽簽相關協定或備忘錄,以強化實質合作關係。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學術交流活動-亞東太平洋司:推動亞太地區學術交流;協助團體辦理及參加各項學術交流活動等經費」預算編列2,332萬4千元,較107年度巨幅增加1,405萬7千元,主要係108年舉辦台日論壇,基此,建議學術議題方向朝共同打擊跨境犯罪防治、刑事及司法互助等學術議題交流,以提升台日雙邊實質關係。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四十六)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中「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學術交流活動-亞西及非洲司:協助團體辦理及參加亞西地區各種學術交流活動;辦理亞西及非洲地區問題國際學術研討會及加強與智庫聯繫交流經費等」預算編列570萬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中「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學術交流活動-亞西及非洲司:協助團體辦理及參加亞西地區各種學術交流活動;辦理亞西及非洲地區問題國際學術研討會及加強與智庫聯繫交流經費等」預算編列570萬元,較107年度417萬1千元,增加152萬9千元,然具體之用途、成效為何,未予說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2.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與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學術交流活動-亞西及非洲司:協助團體辦理及參加亞西地區各種學舍交流活動…等經費」預算編列570萬元,惟查107年布吉納法索與我國斷交後,我國在非洲僅剩1邦交國史瓦帝尼,加上大陸在非洲外交動作頻頻,我國在非洲之外交處境顯日漸困難,需有一套整合之策略,從各層面尋求突破管道,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我國在非洲外交處境之各層面交流之突破,提出具體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林麗蟬
3.外交部(亞西及非洲司)108年度預算增加係因係為辦理「2019年臺灣亞西論壇--區域安全與跨境犯罪國際研討會」,經查106年亦曾舉辦過,與會者包含東南亞、中東、日本、歐美澳加等155位外國學者專家及執法官員來臺與會,美國代表團人數即達19人,日本及韓國亦有15人。惟亞西及非洲司係辦理亞洲西部與非洲地區業務,上述活動舉辦,顯然與加強亞西與非洲地區學術交流不相符,應宜廣邀亞西與非洲學者專家與會,基此,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學術交流活動-亞西及非洲司:協助團體辦理及參加亞西地區各種學術交流活動;辦理亞西及非洲地區問題國際學術研討會及加強與智庫聯繫交流經費等」預算編列570萬元,較107年增加166萬8千元,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4.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學術交流活動」預算編列1億8,008萬8千元,主要是透過各主管地域司辦理各種學術交流計畫,但經查歷年該預算說明籠統,並未說明辦理何種類型之學術交流活動所預計達到的效益與經費如何有效運用,尤其以亞東太平洋司與西亞及非洲司說明最為粗略。且另查106年審查107年度預算時,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即針對該預算的編列與說明提出凍結,但108年度之預算說明與編列同樣未見改正,顯見外交部未重視立法院之要求,故為監督該項預算有效運用,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預算編列8億8,041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蔡適應 呂孫綾 羅致政
(四十七)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學術交流活動」預算編列1億8,008萬8千元,其中「北美司:辦理對美學術界交流活動及協助國內外團體辦理學術交流活動等經費」,計需1億0,919萬5千元。工作內容與107年度未有不同,但卻較107年度預算1億0,378萬2千元,增加541萬3千元,且具體之用途、成效為何,未予說明。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學術交流活動-北美司:辦理對美學術界交流活動及協助國內外團體辦理學術交流活動等經費」預算編列1億0,919萬5千元中,凍結3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李彥秀
(四十八)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經貿交流活動-歐洲司:舉辦與歐洲各國雙邊經貿諮商會議及推動中東歐國家來臺參加專業展等經費」,計需208萬8千元,與107年度預算相同。業務執行是否淪為例行性工作,實質之招商及經貿交流成果為何,應予說明。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經貿交流活動-歐洲司:舉辦與歐洲各國雙邊經貿諮商會議及推動中東歐國家來臺參加專業展等經費」預算編列208萬8千元中,凍結5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李彥秀
(四十九)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經貿交流活動-亞東太平洋司:就區域經濟整合等議題進行交流或研討;推動臺日經貿交流及對話等經費」預算編列690萬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經貿交流活動-亞東太平洋司:就區域經濟整合等議題進行交流或研討;推動臺日經貿交流及對話等經費」預算編列690萬元。查反核食公投通過後,日方揚言向WTO提出告訴,並以支持加入CPTPP作為威脅,但臺日經貿大幅逆差問題持續無解,外交部應有對策。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經貿交流活動-亞東太平洋司:就區域經濟整合等議題進行交流或研討;推動臺日經貿交流及對話等經費」預算編列690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李彥秀
2.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與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經貿交流活動-亞東太平洋司:就區域經濟整合等議題進行交流及研討;推動台日經貿交流及對話等經費」預算編列690萬元。惟查台日經貿雖有交流,然卻難有具體成果,台日關係號稱友好,在實際成果上卻難以呈現,不利台日關係之發展,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提出具體精進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林麗蟬
3.鑑於臺日經貿關係密切,日本為我國3大貿易夥伴,臺灣為日本第4大貿易夥伴,106年雙邊貿易總額627.4億美元,我國對日貿易逆差211.6億美元,如何重啟臺日經濟貿易夥伴協定之洽商,爭取日方支持我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均為當前臺日雙方合作之重要課題,惟迄今仍無實質進展,且日前日方直言擬阻礙台灣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經貿交流活動-亞東太平洋司」預算編列690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五十)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預算編列8億8,041萬1千元,凍結8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與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北美司:推動對美加重大工作計畫專案…等經費」預算編列1億2,559萬7千元。查107年美國國會通過台灣旅行法,對台美關係是一大進步,然觀之外交部之作為,對台灣旅行法通過後,台美關係實際交流之作法,並無太大改變,甚至沒列入我對美重大工作計畫專案,甚為可惜,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針對台灣旅行法通過後,我對美之重大工作計畫專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林麗蟬
2.美國《台灣旅行法》已於107年正式生效,卻未見外交部具體針對該法通過後,要如何進一步促進台美關係的積極作為或因應方法,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預算編列8億8,041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呂玉玲 江啟臣李彥秀
3.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北美司」預算編列1億2,559萬7千元,與107年度預算規模(8,067萬7千元)及業務相較,增加「在美辦理臺灣關係法立法40週年相關活動,以加強臺美關係」之業務即增加4,492萬元,是否合理,不無疑義。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北美司」預算編列1億2,559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五十一)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學術交流活動-研究設計會」預算編列644萬5千元,經查研究設計會係屬外交部組織架構之一,此會之主要功能為研究中、長程外交政策,訂定施政計畫,管制重要計畫,並對當前及未來可能發生之重大外交問題籌謀因應方案。換言之,該單位主要功能在於提供外交部主要政策方向及外交燈號之擬定研判,雖近年來我國邦交國雖因中國因素而遭遇斷交挫折,斷交無法完全怪罪於外交人員,但該單位長期以來扮演外交政策擬定之研究,面對我國長期之外交困境似未能完全掌握。顯見該項預算政策研究制訂無法做出有效的因應作為。爰凍結5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蔡適應 呂孫綾 羅致政邱志偉 林麗蟬
(五十二)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與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文化交流活動-北美司:推動在北美地區舉辦臺灣相關文化活動及對美公眾外交等經費」預算編列1,116萬6千元,惟查107年美國國會通過台灣旅行法,對台美關係是一大進步,然觀之外交部之作為,對台灣旅行法通過後,台美關係實際交流之作法,並無太大改變,外交部應積極規劃,配合台灣旅行法與美方展開各層面的實質交流,加深與加大廣度,爰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林麗蟬
(五十三)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與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經貿交流活動-北美司:辦理各項雙邊經貿交流會議及活動;進行雙邊經貿諮商及爭取參與多邊自由貿易機制;加強對美各州州長及政要之聯繫及相關合作等經費」預算編列1,308萬2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與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經貿交流活動-北美司:辦理各項雙邊經貿交流會議活動等經費」預算編列1,308萬2千元。惟查台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IFA)會議已連續2年沒有舉辦,由於台美TIFA會議是台美經貿交流的重要會議,連續2年停辦,又有一連串的巧合,難免會讓人質疑是否台美經貿有生變,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針對TIFA會議停辦與台美經貿談判之現況、具體進程與目標,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林麗蟬
2.外交部第4 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經貿交流活動」預算編列2億0,837萬2千元,其中「北美司就辦理各項雙邊經貿交流會議及活動;進行雙邊經貿諮商及爭取參與多邊自由貿易機制;加強對美各州州長及政要之聯繫及相關合作等經費」編列1,308萬2千元。查該業務107年度編列592萬8千元,為何108年度預算倍增,具體之執行作為為何,未予說明,新增國外旅費600萬元,有何用途,預算執行成果難以瞭解。爰針對外交部第4 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經貿交流活動-北美司:辦理各項雙邊經貿交流會議及活動;進行雙邊經貿諮商及爭取參與多邊自由貿易機制;加強對美各州州長及政要之聯繫及相關合作等經費」預算編列1,308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五十四)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與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亞東太平洋司:辦理我國與亞太國會議員聯盟各項交流活動;加強與各國友臺團體交流;協助向日本索償各項債權及臺籍慰安婦受害人補償費;出席台日諮商會議等經費」預算編列594萬2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與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亞東太平洋司:辦理我國與亞太國會議員……出席台日諮商會議等經費」預算編列594萬2千元。惟查慰安婦議題台日協商牛步,自105年5月20日迄今,一場會議皆未召開,我國未能掌握慰安婦議題相關主動權,與其他國家相比,我屬被動許多,慰安婦議題係屬我國爭取國際正義重要議題,外交部卻相形被動,實屬不該;且107年發生日本人藤井實彥在台灣踹踢我國慰安婦銅像一事,外交部亦無積極作為,讓國人失望,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提出具體精進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林麗蟬
2.鑑於慰安婦是人類歷史上的傷口,足以證明自由、民主與人權必須被珍視,104年12月底,日本和南韓就二戰期間慰安婦議題達成共識,日本同意出資10億日圓(約新台幣2.73億元)為南韓倖存慰安婦成立基金,反觀我國政府未正視臺籍慰安婦慘遭日軍奴役殘害史實,未積極向日方爭取臺籍原慰安婦尊嚴及道歉賠償。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亞東太平洋司」預算編列594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五十五)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與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亞西及非洲司:加強與各國國會及其他各項交流等經費」預算編列400萬元。惟查107年布吉納法索與我國斷交後,我國在非洲僅剩1邦交國史瓦帝尼,加上大陸在非洲外交動作頻頻,我國在非洲之外交處境顯日漸困難,需有一套整合之策略,從各層面尋求突破管道,爰凍結40萬元,俟外交部就我國在非洲外交處境之各層面交流之突破,提出具體統整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林麗蟬
(五十六)外交部辦理各項國際交流活動中有關其他各項交流活動,北美司推動對美關係,及台灣關係法立法40年相關活動,預算較107年度增加4,492萬元,然計畫內容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預算編列8億8,041萬1千元中,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何欣純 蔡適應 邱志偉羅致政
(五十七)外交部辦理各項國際交流活動中有關其他各項交流活動,其中協助國際重要非政府組織辦理活動等經費,較107年度增加1,996萬7千元,然相關內容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預算編列8億8,041萬1千元中,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何欣純 蔡適應 邱志偉羅致政
(五十八)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預算說明提及「配合辦理『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相關工作」。然當時訂立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未將原住民族納入範圍,現外交部卻以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為名,編列此項預算,似與當初立法態度不符。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預算編列8億8,041萬1千元中,凍結5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李彥秀 呂玉玲
(五十九)外交部第4 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預算編列8億8,041萬1千元,較107年巨幅增加1億2,378萬元,尤以獎補助、對外之捐助、對國內團體之捐助等經費為大宗,雖獎補助與捐助對國際交流活動係為常見手段,但恐流於形式,且預算逐年增加,反而國際聲援我方力量日漸薄弱,顯然外交部應宜通盤檢討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之資源配置,俾發揮最大綜效,爰凍結3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江啟臣
(六十)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文化交流活動」預算編列6,974萬2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文化交流活動」預算編列6,974萬2千元,較107年度增加1,469萬1千元,預算增編原因係擴大辦理「臺灣民俗文化展」活動,經查107年在駐德國台北代表處與英國倫敦OXO藝廊設兩站辦理「台灣廟會民俗文化展」,除開幕式有百餘人參加,其餘展出期間皆靜態文物展示,活動效益有待商榷,倘採此行為模式108年擴大辦理,又排擠其他文化交流活動預算,編列之合理性容待檢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林麗蟬
2.外交部第4 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文化交流活動」預算編列6,974萬2千元,其中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司108年2,000萬元,107年918萬元、國際傳播司108年1,550萬,107年465萬6千元費用倍增;但預計規劃辦理之活動內容、場次、國家、地點不明,能否發揮文化外交之效果,難以評估。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六十一)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與交流」項下「出國訪問」編列1億7,467萬9千元。惟查該筆預算每年在預算說明上並無任何細目說明,不利預算審議,且查歷年總統出訪,幾乎每次都超出預算,還得挪用其他預算支應,外交部在預算控管上顯有缺失,爰凍結500萬元,俟外交部就108年出訪規劃與花費細目及預算控管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林麗蟬
(六十二)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訪賓接待」預算編列3億8,296萬6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薩爾瓦多與多明尼加與我國於107年斷交,該2國皆為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國家,然外交部108年度預算書中,針對該地域邀訪外賓之預算數額卻與107年度維持一致,且未見維持之必要性或具體預期成果等相關說明,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訪賓接待」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億8,296萬6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呂玉玲 李彥秀江啟臣
2.總統府成立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希望透過該委員會推動原住民族相關轉型正義工作。然該委員會迄今無法源依據,相關立法未有具體進度,原住民轉型正義工作仍待積極推動。然外交部於「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編列「訪賓接待」預算,說明該計畫配合「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相關工作,與外交部主要工作無涉,且未闡明該項預算與原住民轉型正義相關之處,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訪賓接待」預算編列3億8,296萬6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3.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訪賓接待」預算編列3億8,296萬6千元,相較107年度增列800餘萬元。經查邀訪歐洲外賓人數較106年增加27人,預算數額卻遽增近700萬元。外交部於預算編列上顯有寬列之虞。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李彥秀 呂玉玲
4.外交部歷年編列大筆預算於國際訪賓接待,但人次之預估與政府推行之新南向政策明顯有所違背。其次,邀訪人次與經費亦無連帶更動,以亞太地區為例,108年度邀訪人次較107年度下降21人次,但所需費用居然完全相同,編列明顯有所問題。北美地區則出現邀訪人次與預算皆重複未改變之狀況。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訪賓接待」預算編列3億8,296萬6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呂孫綾 羅致政
5.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訪賓接待」預算編列3億8,296萬6千元,其中「邀訪強化資安國際交流外賓20人次,所需機票、膳宿費、交通費、保險費及什支等」,計需180萬元,為108年度新增計畫,規劃邀訪之人員屬性、名單不明,成效為何,應予說明。又平均每位訪賓之邀訪預算為9萬元,然查其他邀訪計畫之預算規模低則每人次13萬6千元(亞太地區),高則每人次31萬2千元(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資安外賓之來源國,邀訪計畫內容不明,為何邀訪預算可低於其他計畫,應予說明,預算編列是否覈實,不無疑義。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6.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訪賓接待」預算編列3億8,296萬6千元,雖預算內容揭示是因邀訪歐洲外賓從107年的328人次,預計提升到108年的355人次所以增加相關經費,但細查該項預算,歷年都曾針對人次預計與費用增減評估都曾遭質疑。以108年度預算為例,雖預計邀訪歐洲外賓人次較上年度增加27人次,故預期增加預算,但細查108年預計邀訪的亞太地區外賓人次(399人)較107年(420人)減少21人次,可是其預算數卻與107年度相同。另外邀訪亞西及非洲地區人次,108年較107年預計邀訪人次,從158人次增加至168人,但預算數卻減少200萬元。雖然預估邀訪人次,與後來實際來訪人數產生落差雖屬正常,但從其編列方式的計算合理性,顯示長久以來恐有流於形式或是為編而編的浮濫狀況,故為讓該預算發揮應有功能,確實提升我國外交,避免流於形式之編列,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蔡適應 羅致政 呂孫綾
7.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訪賓接待」預算編列3億8,296萬6千元,較107年度增列835萬4千元,用以接待歐洲地區訪賓,對於接待來賓規劃未有闡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林麗蟬 呂玉玲
8.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訪賓接待」預算編列3億8,296萬6千元,相較107年度增列800餘萬元。經查透過國際非政府組織邀請國際知名團體負責人等外賓,108年度人數較去年增加4人,預算數額卻遽增近180萬元。外交部於預算編列上顯有寬列之虞。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李彥秀 呂玉玲
9.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訪賓接待」預算編列3億8,296萬6千元,邀訪歐洲地區外賓(含歐盟)355人次,所需機票、膳宿費、交通費、保險費及什支等,計需6,724萬8千元。查107年度邀請328人次,編列6,038萬8千元。查108年度預計邀請之外賓人次較107年度增加27人,預算金額大幅增加686萬元,平均每人25萬4千元,預算編列是否覈實,應予說明(107年度328人次,6,038萬8千元,平均每人18萬4千元)。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10.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訪賓接待」預算編列3億8,296萬6千元,其中透過國際非政府組織邀請國際知名團體負責人、婦女領袖、幹部及國際專家學者等外賓36人次,所需機票、膳宿費、交通費、保險費及什支等,計需462萬3千元。查107年度邀請32人次,編列282萬3千元,108年度預計邀請之外賓人次較107年度增加4人,預算金額大幅增加180萬元,預算編列是否覈實,應予說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11.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訪賓接待」預算編列3億8,296萬6千元,邀訪亞太地區外賓399人次,所需機票、膳宿費、交通費、保險費及什支等,計需5,433萬元。查107年度邀請420人次,同樣編列5,433萬元,108年度預計邀請之外賓人次減少,預算金額未隨之降低,預算編列是否覈實,應予說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12.查外交部自蔡總統上任來,相繼丟失聖多美普林西比、巴拿馬、多明尼加、布吉納法索、薩爾瓦多等5個邦交國,世界衛生大會(WHA)、國際民航組織(ICAO)、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聯合國糧農組織(FAO)漁業委員會(COFI)等國際重要會議都被拒於門外,外交部在爭取國際外賓邀訪108年人數較107年激增,但能否實質增進友我力量,尚須檢討評估。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訪賓接待」預算編列3億8,296萬6千元(較107年度增加835萬4千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六十三)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駐外技術服務」預算編列10億7,509萬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因應我國役政制度調整,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為得以持續派遣我國援外技術合作所需輔助性人力,爰研擬「大專青年海外技術協助服務計畫」並預計於108年度開始執行,惟經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於107年9月19日將上開管理辦法及支給標準函報外交部後,截至107年10月10日止,外交部尚未函報行政院。外交部允宜先行評估該計畫之成本效益,並協助該會擬訂人才甄選策略、績效考評制度及替選方案,俾利計畫之遂行,同時因應未來替代役人力短缺問題。爰針對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駐外技術服務」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編列9億5,836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具體替代方案函轉行政院核定,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羅致政 呂孫綾
2.外交部辦理外派技術人員儲訓及赴海外地區評估規劃業務督導等計畫,108年度編列經費1億3,236萬4千元,較107年度增列1,255萬8千元(10.48%),該預算項目已連續第3年超過10%成長,外交部允應檢討並說明該業務經費需求連年增加之原因及必要性。爰針對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駐外技術服務」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編列9億5,836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何欣純 蔡適應 呂孫綾
3.外交部歷年編列大筆對外捐助預算,以進行技術團、服務團、專案業務等進行所用,惟以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為主之對外技術團時有發生問題,對於國家、項目、經費之投入選擇依據,國會亦無法監督。爰針對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駐外技術服務」中「獎補助費」預算編列1億1,180萬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針對此項對外之捐助提出107年度執行狀況以及108年度預算編列預估,以及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業務檢討,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羅致政 呂孫綾
4.檢視外交部所提供其新南向政策相關預算之執行情形,有部分計畫之執行進度未盡理想。如「委託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辦理亞太地區駐外技術團經費」等計畫(預算數為2,538萬3千元)執行率為61.66%,且該計畫107年度編列預算(1,649萬6千元)截至107年8月底止,「委託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辦理亞太地區駐外技術團經費」執行率亦僅61.89%,進度顯有落後。然參與國際組織為我國外交重點項目之一,倘若在資源有限情況下仍執行成效不彰,外交部應予檢討。爰針對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駐外技術服務」預算編列10億7,509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羅致政 黃偉哲 林昶佐
(六十四)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駐外技術服務」預算編列10億7,509萬元,凍結5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駐外技術服務」,有關辦理各項友邦人才培訓計畫經費,108年度編列5,128萬5千元。查友邦數減少,本項預算卻較107年度增加99萬1千元,預算編列是否覈實,不無疑義。108年度之執行規劃亦未說明,連年執行相同計畫,成效是否檢討,應予說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2.外交部辦理駐外技術服務經費中,亞太地區技術團及專案經費較107年度增加2,740萬6千元,然相關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駐外技術服務」預算編列10億7,509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何欣純 蔡適應
3.外交部辦理駐外技術服務經費中,辦理外派技術人員儲訓及赴海外地區評估規劃業務督導費用,較107年度增加1,255萬8千元,然相關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駐外技術服務」預算編列10億7,509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何欣純 蔡適應
4.新南向政策為政府重要政策,然部分相關計畫執行率偏低。檢視外交部所提供其新南向政策相關預算之執行情形,截至107年8月底止,「委託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辦理亞太地區駐外技術團經費」執行率亦僅61.89%,進度顯有落後。爰針對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駐外技術服務」預算編列10億7,509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5.鑑於亞西地區巴林王國的台灣駐巴林商務代表團(Trade Mission of Taiwan to the Kingdom of Bahrain)遭要求更改為駐巴林台北貿易辦事處(Trade Office of Taipei to the Kingdom of Bahrain),外交部除表達不滿與遺憾外,卻毫無後續作為,反仍對於巴林王國進行「園藝作物發展顧問派遣計畫」、「水產養殖繁殖發展顧問派遣計畫」駐外技術服務,在現有的預算規模下,對我不友善的非邦交國提供援助,外交部應宜通盤檢討援助資源之配置,俾使外交資源發揮最大綜效。爰針對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駐外技術服務」預算編列10億7,509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六十五)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駐外技術服務」有關「辦理外交替代役(駐外)經費」預算編列3,705萬5千元。根據內政部役政署資料顯示,外交替代役106年度之徵集人數為132人,預算編列4,301萬元(平均每人32萬5千元),107年度之徵集人數55人,預算編列4,233萬元(平均每人76萬9千元),108年度內政部役政署核定規劃徵集40人,預算編列3,705萬5千元(平均每人92萬6千元),人均經費逐年提高,預算編列是否妥適,不無疑義。爰凍結3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第2項 領事事務局原列13億0,628萬元,減列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加強領務服務工作」中「業務費」之「委辦費」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3億0,528萬元。
本項通過決議11項:
(一)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房屋建築養護費」預算編列1,268萬4千元,凍結5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南部辦事處規劃搬遷至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編列新建辦公廳舍裝修費用853萬4千元,預算書未闡明搬遷原因及必要性,加諸國家財政日趨困難,該項預算恐有寬列之虞,爰針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房屋建築養護費」預算編列1,268萬4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林麗蟬 呂玉玲
2.關於外交部南部辦事處遷移至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所費不貲且工程浩大,然我國目前財政窘迫,為切合撙節開支與廉能之方向,故應詳實說明其必要性、合理性以及急迫性。爰針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房屋建築養護費」預算編列1,268萬4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呂玉玲
(二)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8,506萬6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8,506萬6千元,近年開放泰國免簽入台,104年僅查獲泰籍違反妨害風化3人、105年僅查獲18人,105年8月起至107年3月,從事與簽證目的不符的旅客高達1,424人,其中色情活動者高達435人,泰籍從事色情活動人數飆升,顯見免簽政策已經嚴重妨害我國治安,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馬文君 林麗蟬
2.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8,506萬6千元,該預算用於領務電子資訊系統之維護及護照製發之設備等,領事事務局資訊網並建構「旅外國人動態登錄網頁(出國登錄)」,讓民眾出國前登錄個人資訊,旅遊地之外館領務電子信箱就會收到資料,民眾若在海外遭遇急難,可獲得即時協助。經查領事事務局曾因106年發生約1萬筆人次個資遭竊取事件,該案外交部及領事事務局已於106年8月經監察院糾正,但細查107與108年領事事務局針對資安維護也未提任何應變加強預算,顯示領事事務局仍忽略個資安全之防範提升與加強,故為監督預算之有效運用,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蔡適應 呂孫綾 羅致政
3.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為辦理領務資訊安全設備及領務資訊系統提升、擴充簽證指紋比對系統等費用;相關內容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8,506萬6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林昶佐 王定宇
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肩負我國簽證發放之重要職責,卻於107年爆出外籍學生領取學生簽證入境後,至屠宰場非法打工情事。顯見領事事務局發放簽證時,未盡查證之責,領事事務局顯有尚可精進之處。爰針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8,506萬6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李彥秀 呂玉玲
(三)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印刷及製作護照」預算編列8億4,808萬2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印刷及製作護照」預算編列8億4,808萬2千元,其中用以印製晶片護照之費用共7億8,965萬元,預期成果為與國際接軌,提升我國護照之國際公信力,加強護照防偽功能及品質,便利國人持照通關。惟領事事務局於第2代晶片護照改版時,未能審慎搜尋正確之桃園國際機場照片,以提供中央印製廠據以繪製護照內頁圖案呈現風格意象之參考,而後又未再詳查護照內頁圖案之正確性以及其是否確取得合法授權,致發行內頁桃園國際機場圖片誤植之護照,造成社會大眾困擾。爰針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印刷及製作護照」中「業務費」預算編列8億4,808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林昶佐 黃偉哲 羅致政
2.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印刷及製作護照」中「業務費」預算編列8億4,808萬2千元中。查106年底、107年初發生新版以台灣為主題護照頁中誤植美國杜勒斯機場之照片,事後亦以高額經費做補救,顯見相關護照編印審核機制有誤差,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提出精進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林麗蟬
3.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於106年年底發行第2代晶片護照時,因為照片誤植之疏忽引發生社會紛擾。其中誤植之護照累積發行296本,其中雖領事事務局主動聯繫民眾更換並貼防偽貼紙,截至107年9月19日仍有84本尚未處理,任其在外流通,恐造成民眾被誤認持造假護照之風險。領事事務局應持續追查宣導,盡速協助民眾更換,以防不知情民眾於國境外發生不必要之困擾。爰針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印刷及製作護照」中「業務費」預算編列8億4,808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昶佐 羅致政 呂孫綾
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印刷及製作護照」預算編列8億4,808萬2千元,查107年第2代晶片護照內頁圖片誤植美國杜勒斯機場事件致使虛擲公帑1,650萬元補救,有關單位至今未徹查源頭,說明錯誤原因且未公布懲處名單,顯有疏漏,次查我國自97年起至今平均護照核發量約為168萬本,現存護照未驗收有32萬本,已驗收有65萬本,尚存近百萬本護照,惟108年預計印刷170萬本,顯有高估,應予酌減,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林麗蟬
5.我國護照內頁發生誤植他國機場照片事件,此事除有損我國國際形象之外,亦足見護照製作之相關審核機制顯有瑕疵。爰針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印刷及製作護照」預算編列8億4,808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呂玉玲
(四)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印刷及製作護照」預算編列8億4,808萬2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印製第2代晶片護照,內頁將桃園機場圖樣誤植為美國華府杜勒斯機場,經媒體緊急宣布將用防偽貼紙貼住出包頁面,然已突顯出該局行政缺失,恐影響本國護照國際效力及國人旅遊便利性,爰針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印刷及製作護照」預算編列8億4,808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林麗蟬 呂玉玲
2.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推出第2代晶片護照(e-Passport),但卻爆出大烏龍,將護照內頁的桃園國際機場照片誤植為美國杜勒斯國際機場,領事事務局除應持續追蹤辦理加貼防偽貼紙,並應與駐外館處密切聯繫,適時給予持誤植內頁圖案護照出國民眾必要協助,俾有效降低風險,確保其境外行動之安全。爰針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印刷及製作護照」預算編列8億4,808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偉哲 呂孫綾 羅致政
3.外交部領事事務局108年度印製晶片護照費較107年減少1.57億元,然護照登錄外包等經費卻增加638萬元,顯有不合理之處。爰針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印刷及製作護照」預算編列8億4,808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呂孫綾 羅致政
(五)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加強領務服務工作」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編列4,606萬1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108年度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為委託戶政事務所代辦業務編列4,606萬1千元,較107年度增列601萬9千元(增幅15.03%);查105年度該科目決算數為4,384萬5千元,106年度決算數4,401萬8千元,實際經費需求皆維持一定水平,爰針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加強領務服務工作」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編列4,606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王定宇 呂孫綾
2.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加強領務服務工作」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編列4,606萬1千元,較107年度增列601萬9千元,查自104年度起民眾前往戶政事務所親辦護照之人別確認者無明顯增加(104年度44萬件,105年度45萬件,106年度44萬件),次查近年委辦費雖為透支,但僅透支約200萬元,此次增列600萬元顯有浮編疑慮,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馬文君 林麗蟬
(六)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加強領務工作」預算編列6,058萬9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加強領務工作」中「業務費」編列6,051萬9千元,政府新南向政策採取簽證放寬措施,其中「東南亞國家人民來台先行上網查核(有條件免簽)」僅印尼給予我國免簽待遇,查越南、緬甸、柬埔寨、寮國皆未予我國免簽待遇,政府政策形同自我放棄談判籌碼,且106年我國外籍嫌犯人數超過9成來自東南亞,單越南1國就占46%外籍犯罪人數,顯見有條件免簽政策使我國自失立場又造成治安惡化,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馬文君 林麗蟬
2.政府應秉持平等互惠之精神推動新南向政策。我國自94年起實施「境外面談」制度,針對特定21國國民跨國結婚之事件,於駐外館處先行面談,其中多為新南向目標國家。此類對他國國民預設立場之面談制度是否仍合時宜不無疑問。領事事務局應協同內政部移民署商討精進甚至廢除境外面談制度。爰針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加強領務服務工作」中「業務費」預算編列6,051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昶佐 羅致政 呂孫綾
3.根據媒體報導,旅外退休教師原領有月退俸,必須定期完成身分查驗才能領取,107年要進行身分驗證時,因為驗證表格有修改,審核表格的台北市教育局要當事人親自到我國外交部駐溫哥華辦事處進行驗證,對年紀超過九旬的當事人造成困難,在外交部溫哥華辦事處員工協助溝通聯繫下,才用原本的方式完成身分驗證。此個案中,領事事務局雖認真協助,但仍顯見目前相關查驗工作對於國人來說便利性仍有改善空間,加諸年金改革後,退休公教人員已然對政府多所怨言,如類似個案頻傳,恐將持續影響退休公教對政府信任,爰針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加強領務服務工作」預算編列6,058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林麗蟬 呂玉玲
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未能審慎搜尋正確之桃園國際機場照片,以提供中央印製廠據以繪製護照內頁圖案呈現風格意象之參考,復因該局基於對中央印製廠製作護照多年合作與信賴關係,未再詳查護照內頁圖案之正確性,及是否確有取得合法授權,致未能發現護照內頁桃園機場圖片被誤植情事,顯有疏失。該局除應持續追蹤辦理加貼防偽貼紙,並應與駐外館處密切聯繫,適時給予持誤植內頁圖案護照出國民眾必要協助,俾有效降低風險,確保其境外行動之安全。爰針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加強領務服務工作」預算編列6,058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呂孫綾 羅致政
5.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加強領務服務工作」預算編列6,058萬9千元,其預算編列係辦理加強為民服務政策、海外旅遊安全資訊宣導及發送國際漫遊旅遊警示簡訊等工作,經查若國人出國有辦理海外漫遊,其電信公司即會在抵達當地時即刻傳送相關國際協助關懷訊息,然部分國人出國並未辦理海外漫遊,而此時「旅外國人動態登錄網頁」就可發揮這功能,也就是提供供國人在出國前事先登記,以助駐外館處瞭解國人動態,並備天災、動亂、急難事件或協尋請求時,能立即聯繫國人,通知應變或提供協助,亦可儘速代為聯繫在臺家屬。但經查該登錄系統自91年8月開辦至今,國人登錄使用率偏低,領事務務局應檢討其成效不佳之原因,故為監督預算運用,讓該設置功能發揮其應有效益,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蔡適應 呂孫綾 羅致政
6.目前我國並未於世界各國皆設有駐外館處,若國人或外籍人士於我國未設外館之國家內,申請相關文件證明時,須前往我國駐他國之外館辦理,此況極為不便,亦迫使申請人須疲於奔命且受舟車勞頓之苦,實不符我國提升行政效能與便民之施政目標;基此,外交部應經研擬、評估後,提出更為彈性之認證辦法。爰針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加強領務服務工作」預算編列6,058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呂玉玲
(七)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預算編列10億2,509萬9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肩負國人與外籍人士結婚後,申請入境簽證面談制度之責。然對於需要結婚面談之21個國家別,從未檢討修正。例如泰國公民入境我國已開放免簽證,為何泰國公民與我國國人締結婚姻仍須歷經面談制度。以此觀之,面談制度顯具檢討、改進空間。又面談官之態度、提問問題之內容亦多有可受質疑之處。爰針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預算編列10億2,509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李彥秀 呂玉玲
2.為落實新南向政策,我國給予13國免簽或有條件式免簽,但其中僅有4國給予我國免簽,實不符平等互惠原則,亦有損我國國民權益。爰針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預算編列10億2,509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呂玉玲 李彥秀江啟臣
(八)據統計,目前跨境婚姻媒合案件中,僅不到10%的比例是透過合法登記之婚媒協會所媒合,有更多情形是非法婚姻仲介業者,假借親友名義擔任介紹人,規避主管機關之監督及規範,不但使民眾權益缺乏保障,也難以杜絶假結婚之情形。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既為辦理境外結婚面談之主管機關,申請面談之交往經過書表格內亦要求揭露介紹人或婚姻代辦公司之資訊,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允應請申請人確實提供介紹人詳實個資,建立適當資料庫,適時將相關資訊提供內政部移民署參處查察非法婚姻仲介,以確實把關杜絶非法婚姻仲介之情形。
提案人:羅致政 王定宇 呂孫綾
(九)外交部108年度預算案總說明(第6頁)將「有效運用外交資源,提升為民服務之效率及品質」列為該年度施政目標之一,其中包括:增進我國人出國旅遊便利與尊嚴、推動簽證作業便捷化及放寬外籍人士來臺簽證簡化措施等。政府為推動新南向政策,陸續針對新南向目標國家給予各項簽證便利措施,期促進雙邊實質交流與互動,惟其中有部分國家尚未給予我國平等互惠之免簽證待遇,且開放免簽證後,部分獲放寬簽證待遇之國家旅客來臺間有逾期停留及非法工作等情事。據此,外交部仍應依外國護照簽證條例之規定,會商相關機關就開放簽證待遇以來,對我國觀光、國境安全及其他效益等審慎加以評估,檢討研議因應對策,並做為是否續辦之重要參據,同時持續積極洽各該國給予我平等互惠之簽證待遇,以維國家安全及尊嚴。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羅致政 呂孫綾
(十)鑑於政府開放新南向目標國之各項簽證待遇,促進各該國旅客來臺旅遊交流已有相當成績,建請外交部應依外國護照簽證條例之規定,會商相關機關就開放簽證待遇以來,對我國觀光、國境安全及其他效益等審慎加以評估,檢討研議因應對策,並做為是否續辦之重要參據,同時持續積極洽各該國給予我平等互惠之簽證待遇,以維國家安全及尊嚴。
提案人:呂玉玲 江啟臣 馬文君 林麗蟬
(十一)審計部於106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中有關外交部之重要審核意見中指出,「政府放寬部分東南亞國家簽證待遇以來,該等國家旅客來臺間有逾期停留及非法工作等情事」,並提出東南亞部分國家旅客以免簽證或有條件式免簽證入臺後逾期停留及從事與簽證目的不符之活動人數統計數據,其中試辦免簽證(泰國及菲律賓)及有條件式免簽證(印尼、越南及菲律賓)之國家自開放日起至107年3月31日止,經各治安機關及內政部移民署查獲在臺非法從事與簽證目的不符者(如冒用證件、非法工作、國境線上拒絕入境等)分別為1,441人及606人,另逾期停留滯臺行蹤不明者則分為349人及1,597人,又觀宏專案自104年11月推行以來,間有以觀宏專案名義申獲電子簽證來臺之東南亞國家旅客,未按規定團進團出,逕自入臺或脫團後在臺從事與簽證目的不符或不法之活動等情事。外交部應依外國護照簽證條例之規定,會商相關機關就開放簽證待遇以來,對我國觀光、國境安全及其他效益等審慎加以評估,檢討研議因應對策,並做為是否續辦之重要參據,同時持續積極洽各該國給予我平等互惠之簽證待遇,以維國家安全及尊嚴。
提案人: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第3項 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8,150萬8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2項:
(一)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第2目「外交領事人員講習」第1節「外交領事人員訓練」項下「短期進修、專業訓練及國際交流」預算編列1,183萬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歷年編列預算用於許多培訓、外交運作模擬推演等等業務。然而,外交部本部既然未將語言訓練重心置於特殊語言訓練,代表外交部並不在意特殊語訓,則為何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需要編列,明顯邏輯不一致。此外,性別主流專題演講、外交運作模擬推演等等業務皆未見必要性。爰針對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第2目「外交領事人員講習」第1節「外交領事人員訓練」項下「短期進修、專業訓練及國際交流」預算編列1,183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羅致政 呂孫綾
2.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主要係辦理外交部新進人員、在職人員及跨部會涉外事務人員之培訓課程,包括充實新進外交領事人員知能、增進在職人員實務經驗與專業技能、推動國際交流及拓展外交政策研究途徑等,該學院雖地處於交通便利之台北市精華地段,惟容訓率未及7成,訓練資源恐未充分運用,應宜妥善規劃運用相關訓練資源,提高容訓率,俾提高訓練績效。爰針對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第2目「外交領事人員講習」第1節「外交領事人員訓練」項下「短期進修、專業訓練及國際交流」預算編列1,183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江啟臣
(二)鑑於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係外交部為辦理外交領事與國際事務人員培訓、外交政策研究及國際交流所設置之獨立訓練機構,專職從事訓練業務,且地處於交通便利之台北市精華地段,建請外交部應妥善規劃運用相關訓練資源,提高容訓率,以提高訓練績效。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林麗蟬 江啟臣
二、本案另擇期繼續審查。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