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6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7年10月11日(星期四)上午9時5分至12時 27分
地 點:紅樓301會議室
出席委員:羅致政 蔡適應 江啟臣 黃偉哲 呂玉玲 林昶佐 邱志偉 何欣純 呂孫綾 馬文君 王定宇 林麗蟬 李彥秀(出席委員13人)
列席委員:鍾佳濱 孔文吉 吳志揚 羅明才 林德福 鍾孔炤 蔣乃辛 蔣萬安 陳賴素美(列席委員9人)
列席人員:僑務委員會委員長吳新興及所屬人員
主 席:馬召集委員文君
專門委員:張景舜
主任秘書:紀綉珠
紀 錄:簡任秘書 廖曼利
簡任編審 鄧 明
科 長 黃美菁
專 員 王世義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邀請僑務委員會委員長吳新興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僑務委員會委員長吳新興報告,委員羅致政、蔡適應、江啟臣、黃偉哲、呂玉玲、林昶佐、邱志偉、何欣純、馬文君、王定宇、李彥秀、林麗蟬及呂孫綾等13人質詢,均由僑務委員會委員長吳新興、綜合規劃處處長王映陽、僑民處處長郭大文、僑教處處長榮幼娥、僑商處處長汪樹華、僑生處處長吳郁華及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董事長林寶惜等即席答復。)
決定:
(一)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二)委員所提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僑務委員會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本會各委員並副知本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臨時提案2案
一、查僑務委員會為能當僑臺商反映問題時,迅速提供諮詢或有效轉介業管單位接續服務,有效落實政府照顧與關懷僑臺商之政策,刻正積極研議規劃加強服務僑臺商的作法,評估設立「僑臺商服務中心」。爰要求僑務委員會於確定「僑臺商服務中心」之設立方式後,應至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接受國會監督。
提案人: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林麗蟬
決議:修正通過。
二、鑑於目前僑生留台機制繁瑣,無法有效填補國內企業人力缺口;僑生就業、創業仍有許多限制,導致僑生畢業後多選擇返回僑居地工作。爰建請僑務委員會於1個月內,邀集國家發展委員會等相關部會,針對目前整體畢業僑生之留台制度進行檢討,規劃留台薪資條件、專業資格認定、中階技術工作認定等具體方案,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呂玉玲
決議:修正通過。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