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間:中華民國108年5月13日(星期一)上午9時3分至11時28分

地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鄭寶清 葉宜津 李昆澤 陳歐珀 林俊憲 童惠珍 陳明文 陳素月 柯呈枋 蕭美琴 顏寬恒 許淑華 李鴻鈞 劉櫂豪 陳雪生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鍾佳濱 江啟臣 黃國昌 吳志揚 呂玉玲 蔣乃辛 沈智慧 何欣純 鍾孔炤 羅明才 林德福 廖國棟

委員列席12人

列席官員:交通部 政務次長 王國材

路政司

司長

陳文瑞

航政司

代理司長

葉協隆

法規委員會

執行秘書

李明慧

會計處

副處長

劉明津

公路總局

局長

陳彥伯

鐵道局

局長

胡湘麟

航港局

局長

謝謂君

臺灣鐵路管理局

主任秘書

朱來順

民用航空局

組長

韓振華

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協理

陳信雄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代理組長

莊金珠

法務部

參事

劉英秀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

專門委員

曾煥棟

財政部賦稅署

組長

李素蘭

科長

謝富琪

主 席:李召集委員昆澤

專門委員:蘇純淑

主任秘書:黃輝嘉

紀 錄:簡任秘書 陳淑玫 簡任編審 黃彩鳳 科 長 江建逸

薦任科員 郭佳勳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論事項

併案審查:

1、 委員李昆澤等18人擬具「發展大眾運輸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2、 委員趙正宇等19人擬具「發展大眾運輸條例第九條及第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3、 委員蕭美琴等20人擬具「發展大眾運輸條例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本日會議由委員李昆澤及蕭美琴說明提案要旨,再由交通部政務次長王國材報告及回應委員提案後,計有委員鄭寶清、葉宜津、李昆澤、陳歐珀、林俊憲、顏寬恒、陳明文、陳素月、柯呈枋、蕭美琴及許淑華等11人提出質詢,均經交通部政務次長王國材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委員童惠珍、劉櫂豪、林德福及沈智慧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決議:

一、報告、說明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三、討論事項委員李昆澤等18人擬具「發展大眾運輸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等3案,另擇期繼續審查。

通過臨時提案2項:

一、「需求反應式公共運輸服務」(DRTS)的主要目的在為偏鄉提供具彈性的公共運輸,但僅限縮於偏鄉無助於解決各縣市交通需求,爰要求交通部應將公共運輸市占率低於20%的縣市全部納入DRTS的實施範疇,方能讓更多交通不便之鄉鎮市申請DRTS服務,有效解決人民的需求。

提案人:陳明文 許淑華 陳素月 葉宜津

二、桃園機場捷運線動工至通車逾20年,完成了A1至A21站。目前系統營運可靠度指標MKBF,達47.5萬車廂公里,相當於每發出2,560車次,只發生1次5分鐘以上延誤事件,可靠度達99.96%。由上述數據顯示原系統建置良好,近期鐵道局規劃(ME06A標計畫金額約新台幣28億元)新增A14及A22站,後續再依計畫擴充A23站。

經查「桃園機場捷運ME06A機電招標案」,自106年起至今已逾5次流標,於108年4月30日再次流標,以致外界議論紛紛,爰建請交通部鐵道局針對多次流標及預算編列情形,儘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

提案人:陳素月 林俊憲 葉宜津 陳明文 許淑華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