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間:中華民國108年11月18日(星期一)上午9時4分至11時39分
地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蕭美琴 李昆澤 葉宜津 童惠珍 許淑華 林俊憲 陳雪生 李鴻鈞 陳素月 鄭寶清 顏寬恒 陳歐珀 劉櫂豪 陳明文 柯呈枋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羅明才 鍾孔炤 委員列席2人
列席官員: 11月18日(星期一)
交通部 |
政務次長 |
王國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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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政司 |
專門委員 |
陳孝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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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電司 |
司長 |
王廷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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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處 |
處長 |
張信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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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王明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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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經理 |
林祥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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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總經理 |
范孝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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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總經理 |
洪玉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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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總經理 |
李建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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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處 |
處長 |
汪文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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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吳宏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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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經理 |
江瑞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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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總經理 |
吳元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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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總經理 |
周瑞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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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總經理 |
李甘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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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總經理 |
郭純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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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委員 |
蔡文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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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處 |
處長 |
王君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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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 |
科長 |
林秀春 |
主 席:童召集委員惠珍
專門委員:蘇純淑
主任秘書:黃輝嘉
紀 錄:簡任秘書 陳淑玫 簡任編審 黃彩鳳 科 長 江建逸
專 員 楊蕙如 薦任科員 郭佳勳 薦任科員 林立偉 薦任科員 洪翎宜
11月18日(星期一)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論事項
一、繼續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
二、 繼續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
決議:
一、本(18)日預算審查結果,照列或照協商結論通過。
二、本(18)日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調整。
三、109年度交通部主管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均審查完畢,內容如審查結果。
審查結果:
交通部主管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營業收支、服務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營業總收入:228億5,521萬1千元,照列。
2.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原列150億5,303萬9千元,減列:
(1)「服務費用」1,000萬元(含「業務費用」項下「印刷裝訂與廣告費」500萬元、「管理費用」項下「專業服務費」500萬元)。
(2)「材料及用品費」項下「用品消耗」100萬元。
以上共計減列1,1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50億4,203萬9千元。
3.稅前淨利:原列78億0,217萬2千元,增列1,100萬元,改列為78億1,317萬2千元。
(三)服務成本:隨同營業總支出審查結果調整。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重大之建設事業:原列65億4,923萬5千元,減列45億元(含臺灣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站區建設計畫15億8,500萬元、桃園國際機場空側設施全面強化工程7億4,000萬元、臺灣桃園國際機場EC滑行道南段整建雙向化暨穿越地下道工程7億2,915萬2千元、西側污水處理廠新建工程3億7,155萬2千元、T1至T2之PMS與T3系統整合工程2億7,421萬7千元及貨運區停車場新建工程8,500萬元,其餘7億1,507萬9千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0億4,923萬5千元。
(六)資金運用:應依據營業收支、服務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七)通過決議9項:
1.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預算「服務費用」項下「旅運費」編列1,579萬5千元、「服務費用」項下「修理保養與保固費」編列20億3,503萬2千元及「服務費用」項下「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編列12億2,969萬1千元,均凍結十分之一,俟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寶清 葉宜津 林俊憲 李昆澤 蕭美琴 陳歐珀
下列各案均併入第(1)項,提案人合併列入,請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預算「服務費用」項下「旅運費」編列1,579萬5千元,高於108年度預算案數與107年度決算數,其中「國外旅費」增加情形已超逾預算編列規範。
參據行政院主計總處訂定之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就旅運費之國外旅費要求「所需經費以不超過108年度預算數為原則。如因特殊需求,有增加編列之需要,應詳加說明。」
109年度預算案旅運費較108年度增加,主要係其中之「國外旅費」編列1,255萬1千元,較108年度預算案數924萬元增加331萬1千元(增幅35.83%),更較107年度決算847萬2千元增加407萬9千元(增幅48.15%)。但109年度預算書勞務成本與其他營業成本等明細表說明欄並未就增編理由予以說明。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請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遵循預算編列原則,以撙節支出,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
提案人:鄭寶清 葉宜津 林俊憲 李昆澤
(2)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預算「服務費用」項下「修理保養與保固費」編列20億3,503萬2千元,較108年度預算數18億5,798萬3千元,增列1億7,704萬9千元(增幅9.53%),較107年度決算數13億7,759萬7千元,增列6億5,743萬5千元(增幅47.72%),該計畫經費主要為辦理桃園國際機場跑滑道、機坪、航站大廈、助導航系統與電力系統等設施之維護修理檢驗,然而,桃園國際機場近年漏水、停電問題頻傳,時有工程施工與維護品質不良、導致行李系統等機場設施設備故障,以及地勤作業安全與跑滑道破損等問題,造成社會觀感不佳及影響飛航安全等疑慮,顯示該計畫執行成果仍有待加強,而該計畫內容之設施設備品質攸關飛航安全與國家門面,須從系統面妥善規劃檢討,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對該計畫進行系統性檢討及妥善規劃,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
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葉宜津 李昆澤
(3)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預算「服務費用」項下「修理保養與保固費」編列20億3,503萬2千元,較108年度預算數18億5,798萬3千元增幅9.53%,較107年度決算13億7,759萬7千元增幅47.72%。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為維修而增加費用實屬美意,但過去維修之狀況已出諸多紕漏,也被行政院列為國營事業工作考核待改進事項,包含「工程施工與維護品質不良、水電管線、行李系統等機場設施設備故障,以及地勤作業安全與跑滑道破損等問題」,造成社會觀感不佳、影響飛航安全等疑慮,本次新增之費用也並未提出具體之維修方向、辦法,機場設備品質攸關飛航安全與國家門面,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請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事前妥善規劃、工程技術要求等,以避免事後徒增維修保養費用,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交相關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4】
「修理保養與保固費」近年度明細比較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
107年度決算數 |
108年度預算案數 |
109年度預算案數 |
109年度分項占比 |
109年度較108年度增減比率 |
109年度較107年度增減比率 |
合計 |
1,377,597 |
1,857,983 |
2,035,032 |
100 |
9.53 |
47.72 |
土地改良物維護費 |
346,671 |
452,532 |
509,380 |
25 |
12.56 |
46.93 |
一般房屋修護費 |
101,509 |
121,418 |
186,418 |
9 |
53.53 |
83.65 |
機械及設備修護費 |
795,121 |
1,142,395 |
1,195,172 |
59 |
4.62 |
50.31 |
交通運輸設備修護費 |
125,672 |
124,258 |
122,412 |
6 |
-1.49 |
-2.59 |
什項設備修護費 |
8,625 |
17,380 |
21,650 |
1 |
24.57 |
151.01 |
提案人:鄭寶清 葉宜津 林俊憲 李昆澤
(4)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預算「服務費用」項下「修理保養與保固費」編列20億3,503萬2千元,較108年度預算之18億5,798萬3千元增列1億7,704萬9千元,相關預算是用於相關保養、維護等費用,然而桃園機場時常發生跳電、斷電、漏水等狀況,相關保養維護工作需深入檢討,爰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預算「服務費用」項下「修理保養與保固費」編列20億3,503萬2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就相關保養維護之精進作為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改善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5】
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葉宜津 林俊憲
(5)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預算「服務費用」項下「修理保養與保固費」編列20億3,503萬2千元。此經費主要係辦理桃園國際機場跑滑道、停機坪、航站大廈、助導航系統與電力系統等設施之維護修理檢驗,而這些設施設備之品質攸關飛航安全與國家門面。應事前妥善規劃,按時保養維護,定期更換,以免發生損害時造成危害旅客安全疑慮及不便。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6】
提案人:蕭美琴 葉宜津 林俊憲 李昆澤
(6)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預算「服務費用」項下「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編列12億2,969萬1千元,較108年度預算之11億4,616萬7千元增列8,352萬4千元,較107年度決算之10億0,744萬6千元增加2億2,224萬5千元,相關預算是用於相關勞務外包等費用,考量勞務外包易導致勞工工作不穩定,國營事業單位應檢討非典型雇用方式,針對相關人力運用進行檢討,爰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預算「服務費用-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編列12億2,969萬1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就相關人力運用、勞動權益保障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7】
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葉宜津 林俊憲
(7)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預算「其他營業成本」項下「服務費用-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編列5億0,210萬3千元,「機場園區捷運接駁外包」與「旅客自動電車輸送系統」均為人員於桃園機場園區航廈間移動之交通運輸方式,功能相近,旅客自動電車輸送系統全天24小時運作,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每年編列維護費1億餘元,並預計配合第三航站區之建設擴充整合,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於既有之電車輸送系統外,另外負擔機場園區內捷運站之進出站經費,建議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應當研議機場園區內乘客或人員運輸之整合發展規劃,避免發生功能性重覆情況。爰凍結十分之一,俟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8】
提案人:葉宜津 鄭寶清 陳歐珀 李昆澤 林俊憲
(8)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預算案於「其他營業成本」項下「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項下編列「機場園區捷運接駁外包案」2,016萬元。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除了「機場園區捷運接駁外包案」外,仍有「旅客自動電車輸送系統(PMS)」,本系統109年度預算案於「修理保養與保固費」也編列了1億1,364萬元,且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為合併新建T3至T2航廈PMS,需要合併現有T2至T1航廈PMS,又再編有「T1至T2之PMS與T3系統整合工程」,投資總額18億6,962萬4千元,109年度預算案數2億7,421萬7千元。
機場園區捷運接駁外包與旅客自動電車輸送系統均為人員於桃園機場園區航廈間移動之交通運輸方式,功能相近,旅客自動電車輸送系統全天24小時運作,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每年編列維護費1億餘元,並預計配合第三航站區之建設擴充整合,目前情況看來,是否還需再編列「機場園區捷運接駁外包案」,應再審慎評估。
爰本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相關機場園區內乘客或人員運輸之整體發展規劃等書面報告於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9】
提案人:鄭寶清 葉宜津 林俊憲 李昆澤
2.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為國家重要門戶,外籍旅客來台等待通關查驗、行李提領等,攸關旅客服務品質。近年來內政部移民署及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的配合,積極改善通關查驗流程,惟提領行李仍有旅客抱怨等待時間過久。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過去管控行李處理的時間,是以行李落地第一件行李至最後一件行李的處理時間管控,然該管控方式對於旅客實際等待時間,仍有所出入。爰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應儘速檢討行李處理之管控方式,研議更快的處理方式,提昇服務品質。【26】
提案人:劉櫂豪 鄭寶清 葉宜津 李昆澤 林俊憲
3.目前市區預辦登機僅有A1台北車站與B1預辦登機區。有鑑於新北市環狀線第一階段即將通車,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應於新北市環狀線通車後2個月內,於桃園機場捷運A3站(新北產業園區)提供市區預辦登機服務,以利新北市民眾居民與外國旅客享有更便捷的服務。【27】
提案人:李鴻鈞 顏寬恒 陳雪生
4.臺灣桃園國際機場園區綱要計畫為機場園區實施計畫之上位計畫,是規劃整體機場園區發展藍圖之重要準則,依據「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第5條第3項規定,臺灣桃園國際機場園區綱要計畫至少每5年檢討修正1次,然而該計畫自100年4月核定迄今已8年,仍尚未完成修正作業,有鑑於桃園國際機場園區之發展現況,無論在既有用地之開發、擴建用地之取得,或自由港區之開發進度與營運方式等,已與原綱要計畫之規劃存有落差,而園區綱要計畫既為規劃整體機場園區發展藍圖之重要準則,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應儘速完成檢討修正,以利相關計畫之推動,進而使機場園區各項重大建設順利完成。【28】
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葉宜津
5.有鑑於現行航空公司國際線及國內線免費行李托運重量規定不一,不利離島偏遠地區居民入出國搭乘,嚴重影響離島偏遠地區居民權益。依據現行我國國內線各家航空公司規定,免費行李托運為每人10公斤,超重依行程與航空公司不同,價格約每公斤12至18元不等;而目前國際線航空經濟艙免費行李託運為每件23公斤最多每人兩件,兩者相差10多公斤,導致離島偏遠地區民眾搭乘國內線轉乘國際線出國或回國,因為免費行李重量規定不同,非購買同一集團航空或聯乘機票,就須遭受航空公司超重行李收費。然離島偏遠地區本就交通不便,甚至部分離島地區僅有一家國內線航空營運,但前往世界各地城市,亦非單一國內線航空都有營運,加上寒暑假及三節旺季國內線機票一票難求,如何能再從容選擇同一集團或是購買聯乘機票?
出國人次所收取之機場服務費涉及桃園國際機場公司收入及觀光發展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之收入,又為維護離島偏遠地區居民權益,交通部應於2個月內協調國內各家航空公司並研議優惠放寬國內線免費行李措施,提供花蓮、台東、金門、馬祖及澎湖地區之居民,搭乘國內線轉乘國際線航空,不論何家航空公司皆享有其購買之國際線航空之免費行李重量。【32】
提案人:童惠珍 陳雪生
連署人:李鴻鈞
6.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站區建設計畫與淡江大橋,設計規劃案由國際知名建築師事務所完成,由於機關未能周延考量國內工程廠商技術能力與材料成本之漲幅,導致預算成本持續增加,廠商考量技術難度與成本不投標,後續衍生多次計畫修正變更,建請交通部未來能將上述問題納入計畫考量,避免相同事件重複發生。【33】
提案人:葉宜津 蕭美琴 林俊憲 陳雪生 李昆澤
7.桃園國際機場航廈問題重重,漏水、跳電與行李運送系統故障等,這些問題持續發生,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建立起一套標準作業程序(SOP),爰要求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訂定符合國家標準之規範,要求廠商(航空公司、免稅業者、餐飲業者等單位)符合上開標準並制定定期巡檢要求,未能遵守之廠商應給予處分,有效降低上述問題之發生。【34】
提案人:葉宜津 蕭美琴 林俊憲 李昆澤
8.桃園國際機場航廈第三航廈計畫之主航廈部分目前辦理設計檢討,爰要求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與交通部於109年2月底前完成設計檢討定案。【35】
提案人:葉宜津 林俊憲 童惠珍
9.桃園國際機場入境通關有分國人與外國人兩部分,外國人部分往往大排長龍,國人部分因辦理便利通關,節省不少時間,爰要求交通部協調各部會針對與我國互惠便利通關之國家給予相同對待。【36】
提案人:葉宜津 林俊憲 童惠珍
交通部主管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營業收支、服務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營業總收入:2,751億1,842萬7千元,照列。
2.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原列2,639億6,233萬6千元,減列:
(1)「業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之「專業服務費」中「電腦軟體服務費」1,000萬元。
(2)「員工訓練費用」項下「服務費用」之「專業服務費」200萬元。
以上共計減列1,2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639億5,033萬6千元。
3.稅前淨利:原列111億5,609萬1千元,增列1,200萬元,改列為111億6,809萬1千元。
(三)服務成本:隨同營業總支出審查結果調整。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重大之建設事業:原列60億0,049萬9千元,減列2億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58億0,049萬9千元。
(六)資金運用:應依據營業收支、服務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七)補辦預算:增加資金轉投資454萬1千元,照列。
(八)通過決議15項:
1.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預算「服務費用」項下「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之「外包費」,共編列13億5,195萬6千元,其用途為勞務承攬,包括郵件收投、處理、運輸等業務,然而勞務承攬容易導致勞工薪資低下,且中華郵政之外包勞工,時有反映同工不同酬、勞工權益不佳的狀況發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嚴加保護外包勞工權益,有關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個月內就外包勞工權益之保障、同工不同酬狀況,提出書面改善報告後,始得動支。【4】
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林俊憲 葉宜津
2.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預算「業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之「專業服務費」編列9億0,382萬4千元,較108年度預算數8億6,265萬5千元,增列4,116萬9千元,較107年度決算數6億2,690萬4千元,增列2億7,692萬元,經查,其主因為109年度該預算項下「電腦軟體服務費」編列6億0,128萬8千元,較108年度預算數增列3,410萬2千元,該計畫內容主要為多項資訊管理系統之設置、順應金融市場發展趨勢及政府政策、開發多項電子支付業務等,然該預算增列之說明未盡詳實,且近年中華郵政所推動之多項電子支付業務成效不如預期,其中104年12月所開辦之郵保付服務,因境內交易之累計會員數及交易次數未如預期,不符成本效益,已於108年6月1日起停止服務,顯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於推動金融數位化政及電子支付等相關新興業務之能力有待加強,應謹慎規劃評估資訊環境發展及民眾需求再行推動相關金融服務,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就相關電子支付業務檢討,以及該預算增列之原因與必要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5】
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葉宜津 李昆澤
3.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為提供多元通路服務,於104年4月開始在全國各地郵局設置188台「郵購e指通(ecpost)服務平臺」,供顧客瀏覽及選購商品,106年度營業額9,729萬元,較105年度減少2,040萬1千元(減幅17.33%),營業額衰退者74台(不含偏鄉及106年度調整過地點者),其衰退金額4,537萬元,其中66台衰退比率逾20%,審計部已經在106年度提出審核意見,要求郵政公司檢討。
根據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自己訂下的績效指標,每台「郵購e指通」每年交易金額必須達到新台幣36萬元,且每年針對未達指標之前5%非偏鄉機台設置局所,必須加強檢討並輔導改善,但107年度整體狀況仍然被審計部提出改善報告。
爰郵政商城之營運成本編列1,000萬元,凍結十分之一,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就確實控管「郵購e指通」績效,未獲改善、不符效益者,應考量該郵局之機器移撥他局使用,並定期更新線上產品、增加更多便民服務,以有效提升營業額,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7】
104年至108年7月底「郵購e指通」實際辦理情形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
104 |
105 |
106 |
107 |
108 |
營業額 |
19,997 |
117,691 |
97,290 |
83,363 |
17,549 |
建置成本 |
785 |
1,136 |
373 |
2,018 |
108 |
維護成本 |
0 |
560 |
700 |
818 |
572 |
※註:1.資料來源,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提供,104至107年度為決算數,108年度統計至7月底實際數,109年度為預算案數。
提案人:鄭寶清 葉宜津 林俊憲 李昆澤
4.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預算有關「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項下「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之「交通及運輸設備」編列8億3,812萬9千元,凍結百分之三十,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葉宜津 鄭寶清 李昆澤 陳歐珀 林俊憲
下列各案均併入第4.項,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交通及運輸設備」之電動四輪車及電動機車共計編列2億1,000萬元,預計購買電動四輪車50輛(9,000萬元)及電動機車1,200輛(1億2,000萬元)。截至108年7月底止,中華公司已採購4輪電動車42輛、機車641輛,另租用機車2,022輛,總投入成本1億7,695萬4千元,106年度至108年7月底係以租賃方式導入電動機車,統計截至108年7月底,各單位車輛總數均高於郵務士人數,新型電動機車配發單位亦然,車輛總數1萬2,043輛、郵務士員額1萬0,310人、配發差異數1,733輛,配發比率1.17%;經該公司說明重複配發車輛或溢餘車輛問題略以,配合節能減碳租購之電動車量,部分區段因投遞里程數、投遞時間、車輛停等時間及地形等因素,實際續航力與車輛測試中心測試報告數據產生落差,致無法全程完成投遞作業,又部分車輛因馬達控制器異常無法使用,除立即請得標廠商處理外,均以燃油車輛備用因應。部分使用單位進行區段整合作業或人員異動之時間點於電動車配發之後,或因投遞性質變更所使用之車款亦須調整(包裹以四輪車輛載運)等因素,造成少部分配發之電動機車暫列為備車,顯示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此一計畫有嚴重瑕疵。爰該筆預算凍結百分之三十,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3】
提案人:葉宜津 鄭寶清 李昆澤 陳歐珀 林俊憲
(2)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預算「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交通及運輸設備」之電動四輪車及電動機車共計編列2億1,000萬元,預計購買電動四輪車50輛(9,000萬元)及電動機車1,200輛(1億2,000萬元)。經查: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前依據105年交通部指示,辦理電動車導入計畫,預計於106年度至112年度(7年)購置4輪電動車2,200輛,機車8,946輛,計畫總經費32.04億元。
截至108年7月底止,中華公司已採購4輪電動車42輛、機車641輛,另租用機車2,022輛,總投入成本1億7,695萬4千元,106年度至108年7月底係以租賃方式導入電動機車,與預算編列購置方式不符,審計部連續兩年都提出要求檢討,至今仍然存有郵政車輛採購審查欠嚴謹,致有新購車輛長期閒置未用,部分已屆使用年限且維修費偏高等多項問題。
且經統計截至108年7月底,各單位車輛總數均高於郵務士人數,新型電動機車配發單位亦然,車輛總數1萬2,043輛、郵務士員額1萬310人、 配發差異數1,733輛,配發比率1.17%;而實際使用續航力又與車輛測試中心測試報告不同,部分車輛又異常無法使用,立即請得標廠商以燃油車輛備用因應,完全無法達到交通部節能減碳之目標。
爰該筆預算凍結百分之三十,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書面報告,並在新購車輛的計畫上,審慎評估實際需求、急迫性,核實編列相關預算,始得動支。【15】
提案人:鄭寶清 葉宜津 林俊憲 李昆澤
(3)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於109年度預算「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交通及運輸設備」之i郵箱編列4億6,400萬元,較108年度預算數2億4,000萬元,增列2億2,400萬元(增幅93.33%),i郵箱為提供24小時全年無休用郵服務之自動化服務設施,今年度預計布建i郵箱1,600座。經查,i郵箱106年度使用率為33.72%,107年度使用率為51.84%,108年度截至7月底止使用率為58.12%,其使用率雖有逐年提升,但仍偏低,同時,107年度實際購建之i郵箱數為300座,僅達目標數之50%,108年度截至7月底亦僅建置660座,只達目標值之66%,依此效率,109年度預計增建1,600座i郵箱之目標恐難達成。爰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詳實衡量各地需求,訂定完整建置計畫,提供民眾良好服務品質,進而改善i郵箱之使用率,爰該筆預算凍結百分之三十,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就i郵箱之布建提出完整建置及管考計畫,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2】
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葉宜津 李昆澤
5.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預算案分別編列「營業收入」2,749億5,749萬1千元、「營業利益」111億0,328萬8千元及「本期淨利」89億2,487萬3千元,分別為近5年度最低及次低,而109年度淨利率3.25%、每股盈餘1.13元、總資產報酬率0.12%及權益報酬率5.36%,均低於107年度決算數,且為近5年之最低或次低,獲利能力顯有下降趨勢。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營運項目有郵件、集郵、儲金、匯兌、簡易壽險及代理業務等6項,該公司109年度預算案之近5年主要營運項目趨勢分析,除儲金業務為近5年最高以外,匯兌業務為近5年度次低,郵件業務、集郵業務、簡易壽險及代理業務4項業務均為近5年度最低。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獲利能力逐年下降,科技發展快速與市場變化,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當積極研謀提升營運績效及獲利能力,以達成事業本身盈餘成長之目標。建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於半年內提出因應措施之書面報告,送至立法院交通委員會。【16】
提案人:葉宜津 鄭寶清 李昆澤 陳歐珀 林俊憲
6.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於104年4月間,於全國各地郵局建置188台「郵購e指通」,其觸控式螢幕之電子型錄展示平臺,主要目的是將實體代售業務轉型為自動化項目,提供之服務包括集郵、商品宣傳、臨櫃取貨付款、活動商品訂購等等,然「郵購e指通」之營業額年年衰退,105年度營業額為1億1,769萬1千元,106年度營業額為9,729萬元,107年度營業額為8,336萬3千元,108年度截至7月底營業額為1,754萬9千元,顯示該服務平台已不合時宜,難達其營運效益,爰建議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檢討其成效,研謀改善方案及思考該平台之未來方向,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17】
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葉宜津
7.有關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每年編列預算添購員工服裝,然而依據基層郵政員工表示,相關服裝長期有夏天太熱、吸汗效果差,冬天不夠保暖之狀況,而外勤同仁的雨衣又有不防水的情況出現,甚至108年發生夏季制服延後發放之狀況,嚴重影響員工權益,爰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於1個月內,就員工服裝之舒適度及未來服裝如何廣納基層員工意見,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具體改善報告。【18】
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林俊憲 葉宜津
8.有關國營事業應為表率,落實「勞動基準法」規定本應為基本原則,然而依據勞動部資料指出,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度已發生10件違反「勞動基準法」案件,爰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改善報告。【19】
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葉宜津 林俊憲
9.依「國營事業管理法」第4條規定:「國營事業應依照企業方式經營,以事業養事業,以事業發展事業,並力求有盈無虧,增加國庫收入…。」,「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中,對於盈餘目標也有規定「凡有市場競爭性之事業應以追求最高盈餘為目標。」,爰建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研議,於109年度將營運整體支出下降3%為目標,並於3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於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說明使整體成本下降之相關方案、可能辦理方向,以精進營運績效。【20】
提案人:鄭寶清 葉宜津 林俊憲
10.依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所提供資料,105及106年度,發生多起員工挪用、盜領或貪瀆等舞弊案件,負責人或職員因業務上違反法令,經檢察官起訴者,就有6件,因業務缺失經主管機關罰鍰或糾正者也高達7件。過去已多次於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中強烈要求郵局需嚴加控管內部稽核,避免傷害民眾信任感,有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信譽,而郵局也允諾將會加強教育宣導,但106年度至107年7月底止,又再發生2起員工舞弊案件,瑞芳郵局職員107年7月31日經檢察機關偵查終結提起公訴,截至108年8月底,待追討金額2億2,085萬5千元。大園郵局王姓外勤約僱人員於107年9月間挪用11件代收貨價郵件貨款6萬5,890元。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詳細書面報告,說明公司該如何加強內部稽核外,以及相關宣導教育之進行方式,期能防範未然,以維公司信譽。【21】
提案人:鄭寶清 葉宜津 林俊憲
11.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6年起辦理電動車導入計畫,預計106至112年度購置4輪電動車2,200輛與機車8,946輛,計畫總經費32.04億元。截至108年7月底,已採購4輪電動車42輛與機車641輛,另外租用機車2,022輛,已花費1億7,695萬4千元,且連續兩年以租賃方式導入電動機車,109年度再編列購置1,200輛電動機車,顯示出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在車輛採購計畫欠缺嚴謹。近年來大數據資料收集盛行,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將採購數千輛電動車與電動機車,後續郵務士使用這些電動車輛與電動機車,相關數據收集、影像回傳與管理監控平台將會是重要之數據影像資料,透過收集到之數據資料可監控與分析郵務士駕駛行為、油耗使用、維修保養期程與及時保存事故發生影像(肇責判定依據)等,建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於108年度以後相關購車計畫中應增加行車視野有回傳數據及影像車隊管理平台,以利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在車輛使用與駕駛行為之大數據收集分析,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以書面報告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說明後續辦理情形。【22】
提案人:葉宜津 鄭寶清 陳雪生 林俊憲
12.有鑑於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101年3月採購1,328台DVD錄放影機,使用不到半年,逾半數機器故障,檢調查出廠商竟自中國進口零件,拼裝成DVD播放器假冒成台製品,提供不實出廠證明及商檢標籤矇騙國防部驗收過關。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電動車導入計畫,106至112年度(7年)購置4輪電動車2,200輛,機車8,946輛。該計畫為重大採購計畫,審視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8年辦理郵遞使用電動機車800輛之採購規範,製作規格及相關規定中皆未提到特定零件或是全車比例不得為中國製等規範,得標廠商是否可能以全車各項零件中國進口後,進行全車拼裝,變成MIT產品,如此不但會破壞我國相關產業,同時打擊MIT之良好形象,綜合所述,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未來辦理電動車導入計畫之車輛採購,應對中國製零件提出禁止或是規定不得高於特定比例,以免發生類國防部採購DVD錄放影機之重大錯誤。【23】
提案人:葉宜津 陳素月 李昆澤 林俊憲
13.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自92年改制成立後,為節省用人成本,新進之各類職階人員不再兼具公務人員身分,並適用新的薪給管理要點等相關規定,導致勞工在相同的作業環境及勞動條件下,領受不同的待遇及福利。郵政轉調人員擔任郵件投遞、收攬、運輸工作員、工作員、工作士、郵務差(工)、佐理員等非主管職務,均列於第二至第四職責層次,並可核發職務待遇;而從業人員擔任相同工作卻無法享有同等對待。甚至公司鼓勵職階人員參加內部晉升甄試,由專職二(外勤)晉升為專職一(內勤),實質薪資收入反而減少之不合理現象。有鑑於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正研議改善職階及約僱等非主管人員薪給問題,惟受限公司用人費的桎梏,導致基層員工士氣深受影響,更有違公司治理的精神。爰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就職階及約僱等非主管人員比照轉調人員提出具體規劃,儘速辦理核發相當職務待遇,以示公允。【24】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林俊憲 劉櫂豪
14.郵政總局在92年改制為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之後,原來的員工為轉調人員,92年之後新進的員工為職階人員(職務階級人員),新招聘的工作人員不具公務人員資格,沒有所謂的職務待遇,亦即職務加給、職務津貼等。為避免轉調人員與職階人員間之差別待遇,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針對92年改制以後的新進人員,研議調整待遇,增加職務加給或職務津貼,以利薪資結構合理化。【28】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蕭美琴 葉宜津 鍾孔炤
15.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電子支付業務嚴重不佳,中華郵政存簿儲戶高達2,500萬戶,目前有VISA卡約360萬戶,且其中凍卡戶高達六成,爰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檢討與改進方案,滾動式檢討績效,訂定每年電子支付業務的成長目標,並於108年11月底前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29】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童惠珍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