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間:中華民國108年11月25日(星期一)上午9時6分至10時30分

地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陳素月 李昆澤 鄭寶清 蕭美琴 林俊憲 陳雪生

李鴻鈞 陳歐珀 葉宜津 顏寬恒 許淑華 劉櫂豪

童惠珍 柯呈枋 陳明文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羅明才 張宏陸 黃昭順 蔣絜安 鍾孔炤 林德福

劉世芳

委員列席7人

列席官員:交通部 政 務 次 長 黃玉霖

航政司

司長

葉協隆

會計處

處長

張信一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董事長

黃玉霖

(兼任)

總經理

陳劭良

執行副總經理

張國明

工程副總經理

王錦榮

業務副總經理

鍾英鳳

行政副總經理

王派峰

基隆港務分公司

總經理

劉詩宗

臺中港務分公司

總經理

盧展猷

高雄港務分公司

總經理

張國明

(兼任)

花蓮港務分公司

總經理

高傳凱

航港局

局長

郭添貴

港務組

組長

饒智平

航安組

組長

戴重仁

主計室

主任

黃小娟

行政院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

科長

林秀春

主 席:葉召集委員宜津(鄭委員寶清代理)

專門委員:蘇純淑

主任秘書:黃輝嘉

紀 錄:簡任秘書 陳淑玫 簡任編審 黃彩鳳 科 長 江建逸

專 員 楊蕙如 薦任科員 林立偉 薦任科員 洪翎宜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論事項

一、繼續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

二、繼續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航港建設基金非營業預算。

決議:

一、本(25)日預算審查結果,照列或照協商結論通過。

二、本(25)日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調整。

三、109年度交通部主管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航港建設基金非營業預算,均審查完畢,內容如審查結果。

四、本會主審「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均已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本會葉召集委員宜津及童召集委員惠珍出席說明。

審查結果:

交通部主管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含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區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營業收支、服務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營業收支:

1.營業總收入:210億1,327萬6千元,照列。

2.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原列139億6,569萬3千元,減列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服務費用」400萬元(含「印刷裝訂與廣告費」200萬元、「業務費用」項下「專業服務費」2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39億6,169萬3千元。

3.稅前淨利:原列70億4,758萬3千元,增列400萬元,改列為70億5,158萬3千元。

(三)服務成本:隨同營業總支出審查結果調整。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重大之建設事業:原列69億7,524萬2千元,減列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1億4,618萬8千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68億2,905萬4千元。

(六)資金運用:應依據營業收支、服務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七)補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2億1,932萬5千元、增加資金轉投資14億3,570萬1千元,均照列。

(八)通過決議19項:

1.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預算「服務費用」項下「修理保養與保固費」編列6億4,338萬8千元,凍結260萬元,俟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寶清 李昆澤 林俊憲 葉宜津 陳素月 陳歐珀 柯呈枋 李鴻鈞 顏寬恒 陳明文 蕭美琴 

下列各案均併入第1.項,提案人合併列入,請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預算「服務費用」項下「修理保養與保固費」編列6億4,338萬8千元,包括港區道路、下水道、橋梁、碼頭設施、船席疏浚、資訊設備、貨櫃碼頭機械設備、監控系統設備及船舶等維護經費。

南方澳跨港大橋完工通車至今約21年,港務公司應該每年進行保養維護,但南方澳跨港大橋於108年10月1日9時30分斷裂崩塌,橋體掉落撞擊周邊3艘漁船致沉沒於航道中,並造成行駛於橋上之油罐車墜落,19人傷亡,包括外籍漁工15人(其中9人獲救、6人罹難),油罐車司機1人受傷,另有海巡署人員2人及救難協會人員1人於搶救過程中受傷。

且宜蘭縣政府曾於105年委託健行科技大學進行全縣橋梁檢測,其中包含南方澳跨港大橋,檢測報告中針對該座橋梁所見缺失包含「混凝土裂縫」、「鋼筋鏽蝕」、「落水管老舊」、「伸縮縫待清理」、「AC鋪面坑洞」等及相關改善建議事項,卻不見港務公司加強維護。

斷橋事件後,交通部要求港務公司於108年底前完成港區16座橋梁安全檢測工作,並重建新橋,為確保橋梁安全,爰該筆預算凍結260萬元,俟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橋梁安全檢測之書面檢討、改善報告,並提出協同相關機關重建新橋之計畫,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後,始得動支。【5】

提案人:鄭寶清 李昆澤 林俊憲 葉宜津 陳素月 陳歐珀 

(2)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預算「服務費用」項下「修理保養與保固費」編列6億4,338萬8千元,其中編有蘇澳港區設施維護260萬元,用以辦理南方澳大橋道路、路燈、鋪面或管線等設施維護;惟南方澳大橋於108年10月1日不幸發生斷橋事件,相關預算已無法執行,該預算應調整支應作為其他橋梁加強檢測及養護費用,爰該筆預算凍結260萬元,俟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就「服務費用」項下「修理保養與保固費」預算調整情形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另請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就主管16座橋梁,每年11月底前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安全檢測及養護書面報告。【6】

提案人:柯呈枋 李鴻鈞 顏寬恒

(3)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預算「服務費用」項下「修理保養與保固費」編列6億4,338萬8千元,包括港區道路、下水道、橋梁、碼頭設施、船席疏浚、資訊設備、貨櫃碼頭機械設備、監控系統設備及船舶等維護經費。南方澳跨港大橋發生斷橋不幸事件,凸顯港務公司在港區橋梁安全檢測工作出了嚴重問題,爰該筆預算凍結260萬元,俟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港區橋梁檢修作業改善方案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0】

提案人:陳明文 陳素月 鄭寶清 蕭美琴 陳歐珀 

2.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預算「服務費用」項下「業務費用」之「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中行銷獎勵措施編列6億1,000萬元,凍結3,000萬元,俟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葉宜津 鄭寶清 李昆澤 林俊憲 陳素月 陳歐珀 顏寬恒 柯呈枋 童惠珍 陳明文 蕭美琴 

下列各案均併入第2.項,提案人合併列入,請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預算「服務費用」項下「業務費用」之「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中行銷獎勵措施編列6億1,000萬元,106及107年度相關獎勵措施之預算執行率分別為62.27%及89.17%,以貨櫃量觀察,實施行銷獎勵措施已降低部分海運新聯盟重組對高雄港及臺灣港群之衝擊,其次排名方面:高雄港於全球貨櫃港口之排名,西元2000年為第4名,2008年降至第12名,2011年降至第13名,至2017年復下跌至第15名,2018年仍維持第15名。顯示其獎勵措施仍有檢討改進空間。爰該筆預算凍結3,000萬元,俟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7】

提案人:葉宜津 鄭寶清 李昆澤 林俊憲 陳素月 陳歐珀 

(2)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預算「服務費用」項下「業務費用」之「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中行銷獎勵措施編列6億1,000萬元,與108年度相同,相關獎勵項目刻正評估國際航運發展情勢、海運市場變化並參考鄰近競爭港口作法進行研議中。該公司106及107年度相關獎勵措施之預算執行率分別為62.27%及89.17%,其中高雄港獎勵之實際數均高於預計數,另以貨櫃量觀察,實施行銷獎勵措施已降低部分海運新聯盟重組對高雄港及臺灣港群之衝擊,惟與世界各港競爭下,高雄港排名未見回升,實宜持續審酌各獎勵項目實施成效調整經費分配,俾因應海運市場之變動。爰該筆預算凍結3,000萬元,俟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改進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8】

提案人:顏寬恒 柯呈枋 童惠珍

(3)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預算「服務費用」項下「業務費用-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之行銷獎勵措施編列6億1,000萬元,以因應海運聯盟變化及鄰近港口競爭,鼓勵航商新闢航線以穩固櫃量及新增貨源,進而提升港口競爭力及鞏固航運樞紐地位。經查,實施行銷獎勵措施雖已降低部分海運新聯盟重組對高雄港及臺灣港群之衝擊,但與世界各港競爭下,高雄港排名未見回升,顯見該預算仍有調整的空間,爰該筆預算凍結3,000萬元,俟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改善方案後,始得動支。【29】

提案人:陳明文 陳素月 蕭美琴 鄭寶清 陳歐珀 

3.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預算「服務費用」項下「業務費用」之「專業服務費」中「電腦軟體服務費」編列 9,499萬9千元,較108年度預算數8,640萬5千元,增列859萬4千元,較107年度決算數5,702萬元,增列3,797萬9千元,其主要為辦理資安防護、營運系統、行政系統等資訊系統維護費、自動化門哨管制系統維護費及購置1萬元以下套裝軟體等,然經查,該計畫近年執行率不理想,107年度執行率為77.5%,而108年度截至10月底,實際執行率僅35.9%,顯示港務公司對於該計畫之預算執行進度控管能力不佳,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就該計畫之執行率不佳原因進行說明,並研議相關進度改善方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2】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葉宜津 陳素月鄭寶清 陳歐珀 

4.南方澳跨港大橋於108年10月1日9時30分斷裂崩塌,橋體掉落撞擊周邊3艘漁船致沉沒於航道中,並造成行駛於橋上之油罐車墜落,19人傷亡,包括外籍漁工15人(其中9人獲救、6人罹難),油罐車司機1人受傷,另有海巡署人員2人及救難協會人員1人於搶救過程中受傷。由於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為橋梁主要維護者,發生斷橋事件,顯示過去對所管轄之橋梁安全維護嚴重不足,港務公司應當記取教訓,儘速建置整體橋梁安全檢測與維護之標準作業程序。爰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預算「管理費用」項下「服務費用」編列 2億5,984萬5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3】

提案人:葉宜津 鄭寶清 李昆澤 林俊憲 陳素月 陳歐珀 

5.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專案計畫」之「繼續計畫」中「臺灣國際商港營運設施實質建設計畫」編列31億1,685萬2千元,凍結5,000萬元,俟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鄭寶清 葉宜津 陳素月 陳歐珀 陳明文 蕭美琴 

下列各案均併入第5.項,提案人合併列入,請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專案計畫」之「繼續計畫」中「臺灣國際商港營運設施實質建設計畫」編列31億1,685萬2千元,主要為辦理港灣、棧埠營運設施工程及船機購置計畫,包括碼頭整(興)建、船塢遷建、倉庫興建工程及設備採購等,然經查,該計畫自106年度起執行,後於107年3月及108年4月兩度修正計畫,使其項下之各子計畫經費得於整體計畫項下調整支應,因計畫頻繁修正,行政院於核定計畫時曾函復建請交通部督導港務公司,確實掌握進度,避免計畫延宕,顯見該計畫之相關規劃周延性及執行率均有待改進,爰該筆預算凍結5,000萬元,俟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4】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鄭寶清 葉宜津 陳素月 陳歐珀 

(2)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專案計畫」之「繼續計畫」中「臺灣國際商港營運設施實質建設計畫」編列31億1,685萬2千元,迄108年8月底,港務公司辦理部分(即「臺灣國際商港營運設施實質建設計畫」)之各子計畫多依修正後計畫預定進度執行。計畫修正雖有部分因素係配合政策考量,及實際執行環境滾動檢討,惟修正頻繁,行政院亦函復相關規劃周延性及執行率均有待改進,顯見該計畫並未落實執行控管,爰該筆預算凍結5,000萬元,俟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改善方案後,始得動支。【31】

提案人:陳明文 陳素月 蕭美琴 鄭寶清 陳歐珀 

6.鑑於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實施臺灣港群綠色港口推動方案,其中107年度「國際商港空氣污染防制方案」項下擴大高壓岸電設施使用及船舶使用低硫燃油措施等推動空氣污染物減量措施成效未達預期,另106及107年度「船舶進出港減速計畫」港區範圍外20浬內船舶進出港減速達成率亦較預期目標為低,實宜持續積極推動,俾打造永續港口發展。爰要求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改進書面報告。【20】

提案人:顏寬恒 柯呈枋 童惠珍

7.鑑於108年10月1日南方澳跨港大橋不幸發生斷橋事件,造成人員傷亡,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實宜儘速完成港區橋梁安全檢測工作,並協同相關機關重建新橋,嗣後並宜依相關規範確實執行港區橋梁檢修作業,確保民眾通行安全。爰要求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改進書面報告。【21】

提案人:顏寬恒 柯呈枋 童惠珍

8.鑑於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因配合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活絡港區用地整體規劃,現址將作為開發標的,需歸還原承租地,於107及108年度共編列購置辦公廳舍3億元。惟新辦公廳舍規劃一再變更,目前研議改租高雄港務分公司未來搬遷後騰出之辦公廳舍,實宜洽談穩定之租賃期間,避免經常更換辦公處所而耗費成本,且宜儘速定案,俾利後續搬遷及土地開發事宜。爰要求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改進書面報告。【22】

提案人:顏寬恒 柯呈枋 童惠珍

9.有鑑於南方澳大橋斷裂事件發生,不幸造成多人傷亡,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身為該橋之檢護管理單位,必然責無旁貸,應負起相關責任,同時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應確實執行相關港區橋梁檢修作業規範,儘速完成港區16座橋梁安全檢測工作,並重建新橋,確保民眾通行安全,爰建議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儘速提交相關懲處名單及事故檢討報告,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23】

提案人:林俊憲 葉宜津 陳素月 鄭寶清 陳歐珀

10.有關高雄港客運專區建設計畫,因故延期4次,從預計102年12月完工延至109年12月完工,相關計畫屢屢延宕,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應深切檢討,爰要求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就相關計畫實施進度進行檢討,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24】

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林俊憲 葉宜津 陳歐珀 陳素月

11.有關108年1至9月高雄郵輪人次已達6.7萬人次,較107年同期人次成長37%,且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預計109年度高雄郵輪人次以10萬人為目標,為持續鼓勵郵輪至高雄港停泊,爰要求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提出相關獎勵措施及計畫,吸引郵輪靠泊高雄港。【25】

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林俊憲 葉宜津 陳歐珀 陳素月

12.108年10月1日南方澳跨港大橋不幸發生斷橋事件,造成人員傷亡,顯示我國橋梁檢測維護規範及管理執行之不足,交通部已要求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於108年底前完成港區16座橋梁安全檢測工作,並將主導進行全國橋梁檢測。同時要求以最快速度興建新橋,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將在保留相關證據後進行橋梁結構拆除工作,並辦理緊急採購,由交通部公路總局協助重建工程規劃發包及施工,目標於3年內完工啟用,請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儘速全面檢討橋梁檢測維護相關規範,加強監督管理機關落實執行,並對外揭露攸關安全之完整性資訊,確保民眾通行安全。【26】

提案人:鄭寶清 李昆澤 林俊憲 葉宜津 陳素月 陳歐珀

13.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高雄港客運專區建設計畫,規劃於苓雅商港區19-20號碼頭辦理客運專區暨港務大樓整體開發,包括旅運中心、港務大樓之興建及相關附屬設施,該計畫將於109年底執行結束。基隆港東岸碼頭旅運設施新建工程、基隆港西旅運複合商業大樓、基隆港西2、3碼頭旅客郵輪中心將於108年底或109年分別完工或展開招商作業。上述旅運相關設施將規劃商場以供國際郵輪旅客或周遭民眾及旅客消費,極具商業潛力,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應於商場規劃時,納入推廣台灣偏鄉在地特色商品專區,以協助偏鄉農民農特產展售。【27】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鄭寶清 葉宜津 林俊憲 陳歐珀

14.港口是全球經濟的核心基礎,約有90%的貨物都在製造和零售過程關乎於海上運輸,隨著全世界對物流的需求不斷增加,透過5G與數位轉型使港口船務變得更順暢,藉由人工智慧(AI)、物聯網(IoT)及感測器技術,讓港口在物流方面邁向智慧化。智慧商港為港口未來發展之趨勢,荷蘭鹿特丹港口,每年約有4億6,100萬噸貨物、14萬艘貨船進出,目前為世界最先進IOT智慧港,目標是2025年實現「港內航運連網」,像無人駕駛車一樣,讓入港船隻可以自動航行在港內水道,港內航運連網全自動化。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全台灣各港口,臺灣港群智慧轉型計畫為轉型智慧港口之重點,由於發展智慧港口為多面向與多元化內容,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審慎研究發展適合台灣特色之智慧港口,發展智慧港口應當結合廠商之技術意見、學者之客觀專業意見與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本身考量,建請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發展智慧港口計畫,能邀請學者成立智慧港口諮詢委員會,客觀提供廠商與業主計畫發展之意見,以利未來台灣特色智慧港口之發展。【28】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鄭寶清 陳歐珀

15.我國的儲油槽主要分布在台北港、台中港和高雄港,天然氣接收站則位於高雄永安和台中港,但目前這些港口仍未建立無人機攻擊防衛機制,爰建議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儘速在上述港口建置無人機防衛系統,提升港口的安全性。【33】

提案人:陳明文 陳素月 蕭美琴 鄭寶清 陳歐珀

16.臺灣為四面環海的海島型國家,垂釣休閒是許多國人的愛好,花蓮港目前僅開放東堤區域,因安全考量有許多限制,然垂釣休閒人口日趨增加,假日許多釣友欲攜家帶眷共享垂釣親子時光,惟兒童於一般垂釣區活動顯有危險之虞,爰要求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於2個月內針對花蓮海岸線規劃親子垂釣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可行性評估書面報告。【34】

提案人:蕭美琴 陳素月 李昆澤 鄭寶清 陳歐珀

17.近年因環保意識抬頭及民眾觀念改變,環保自然葬(海葬或樹葬)逐漸成為民眾入葬選項。花蓮港務分公司為擴大響應政府環保葬政策,自108年3月12日起至108年底前提供服務優惠專案並推出網路影片推廣,以提高民眾選擇環保海葬的意願,近期應家屬需求更推出追思服務,供家屬出海追思已逝親友。惟查閱YouTube推廣影片觀看次數自107年10月5日起至108年11月初尚未達1千5百人次,顯見宣傳效益有限。爰為擴大響應政府環保葬政策,使民眾對海葬有更進一步認識,要求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於2個月內提出檢討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35】

提案人:蕭美琴 陳素月 李昆澤 鄭寶清 陳歐珀

18.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花蓮港務分公司於官方網頁公開招商招租,其中於花蓮港親水遊憩區舉辦「花蓮港胖卡市集招募」之項目,該特殊主題市集係可帶動周邊觀光產業、促進地方經濟發展,惟自108年10月3日公告至今,招商網頁點閱率尚未達1千人,瀏覽流量明顯過低,觀光招商訊息主管單位應要廣為宣傳,吸引更多廠商參與活絡商圈,爰要求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儘速提出招商宣傳計畫書面改善方案,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36】

提案人:蕭美琴 陳素月 李昆澤 鄭寶清 陳歐珀

19.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未來欲擴大港區,結合貿易、漁業及觀光旅遊綜合發展,惟花蓮港屬商、漁港共用之水域,商船及漁船分流航行之規劃,將成為未來港區發展的重要議題之一,爰要求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於2個月內提出商船、漁船分流航行之書面規劃方案,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37】

提案人:蕭美琴 陳素月 李昆澤 鄭寶清 陳歐珀

交通部主管航港建設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

1.基金來源:原列88億2,606萬7千元:

(1)配合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預算審查結果,應隨同修正增列「徵收及依法分配收入」項下「港務公司盈餘分配收入」86萬4千元。

(2)增列「徵收及依法分配收入」項下「商港服務費收入」1,000萬元。

以上共計增列1,086萬4千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88億3,693萬1千元。

2.基金用途:原列82億0,854萬5千元,減列「港灣建設計畫」項下「蘇澳港南方澳跨港大橋設施維護工程」5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82億0,354萬5千元。

3.本期賸餘:原列6億1,752萬2千元,增列1,586萬4千元,改列為6億3,338萬6千元。

(三)解繳公庫:10億0,609萬9千元,照列。

(四)通過決議6項:

1.航港建設基金109年度預算「臺灣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06-110年)-航港建設基金辦理部分」編列46億4,669萬元,凍結5,000萬元,俟交通部航港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寶清 林俊憲 葉宜津 陳素月 李昆澤 陳歐珀 顏寬恒 李鴻鈞 柯呈枋

下列各案均併入第1.項,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航港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航港建設基金109年度「臺灣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06-110年)-航港建設基金辦理部分」編列46億4,669萬元,作為辦理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建設以及鞏固臺灣國際商港海運樞紐之地位。經查,目前各項子計畫執行情形(如下表),計畫修正雖有部分因素係配合政策考量,及實際執行環境滾動檢討,惟修正頻繁,行政院亦函復相關規劃周延性及執行率均有待改進,爰該筆預算凍結5,000萬元,促請相關單位加強工程進度控管,俟交通部航港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7】

單位:新臺幣千元;%

子計畫名稱

109年度

預算案數

至108年度累計編列預算數

截至108年8月

累計

執行數

累計

預算

執行率

工程進度

預定

實際

1.基隆港濱海觀光遊憩專區基礎公共設施改善工程

0

9,500

0

0.00

0.00

0.00

2.基隆港軍用碼頭遷建及後線設施整建工程

695,000

410,000

133,771

32.63

65.00

65.00

3.基隆港航道、迴船池水域加深浚挖工程及土方收容填區圍堤工程

460,000

60,000

12,414

20.69

50.00

50.00

4.臺北港公共設施工程計畫

693,000

1,098,800

949,402

86.40

50.00

50.00

5.臺北港南碼頭區B填區圍堤造地工程計畫

431,500

519,000

421,703

81.25

56.00

56.00

6.臺北港物流倉儲區第二期造地工程計畫

87,000

317,560

190,650

60.04

63.91

63.91

7.臺北港物流倉儲區第三、四期圍堤工程計畫

900,000

446,050

59,842

13.42

43.00

43.00

8.臺中港海岸保全工程計畫

100,000

156,000

114,284

73.26

50.89

47.43

9.臺中港外港區擴建計畫(第一期)

126,845

0

0

- 

0.00

0.00 

10.高雄港第七貨櫃中心計畫-基礎設施工程

903,345

0

0

- 

0.00

0.00 

11.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第二期散雜貨碼頭區公共設施工程計畫

250,000

250,000

69,441

27.78

55.00

55.00

12.高雄港港勤船渠造地工程

0

24,000

7,435

30.98

0.00

0.00

13.高雄港區土地取得作業

0

1,686,063

1,686,062

100.00

100.00

100.00

14.安平港四鯤鯓航道浚深工程

0

77,080

0

0.00

0.00

0.00

合計

4,646,690

5,054,053

3,645,004

72.12

 

 

提案人:鄭寶清 林俊憲 葉宜津 陳素月 李昆澤 陳歐珀 

(2)航港建設基金109年度預算「臺灣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06-110年)-航港建設基金辦理部分」編列46億4,669萬元,該計畫於105年11月經行政院核定後,自106年起執行,復於107年3月及108年4月經行政院准予修正,各子計畫經費得於整體計畫項下調整支應,迄108年8月底,航港建設基金辦理部分之各子計畫多依修正後計畫預定進度執行。計畫修正雖有部分因素係配合政策考量,及實際執行環境滾動檢討,惟修正頻繁,行政院亦函復相關規劃周延性及執行率均有待改進,實宜妥為規劃並落實執行控管,以維計畫之有效推動。爰該筆預算凍結5,000萬元,俟交通部航港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改進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8】

提案人:顏寬恒 李鴻鈞 柯呈枋

(3)航港建設基金109年度預算「臺灣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06-110年)-航港建設基金辦理部分」編列46億4,669萬元,較108年度編列之27億7,014萬3千元,預算增列多達18億7,654萬7千元,主要用於各港之整建工程,然而108年度相關計畫截至8月執行率雖達72%,但是部分子計畫之執行率不到30%,計畫執行之狀況必須全面檢討,爰該筆預算凍結5,000萬元,俟交通部航港局於2個月內就109年度相關計畫預計執行進度及108年度部分子計畫嚴重落後之狀況,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改善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9】

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林俊憲 葉宜津 陳素月 陳歐珀 

2.航港建設基金109年度預算「我國智慧航安服務建置暨發展計畫」編列3億1,100萬1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交通部航港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寶清 林俊憲 葉宜津 陳素月 李昆澤 陳歐珀 顏寬恒 李鴻鈞 柯呈枋

下列各案均併入第2.項,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航港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航港建設基金109年度預算「我國智慧航安服務建置暨發展計畫」編列3億1,100萬1千元,該計畫總經費18億7,741萬8千元,期程自109年1月至112年12月,迄108年10月15日,尚未經行政院核定。

依交通部統計,103至107年度海事案件每年介於188至244件,108年度上半年為107件;人員傷亡由103年度之73人,至107年減為38人,但108年度上半年即達41人,航行安全仍待改善。

而智慧航安計畫之核心係創建我國海事中心智慧航安資訊平臺系統,整合航安監控、預警、海難應變及資訊系統服務之現行各種軟硬體資源,包括交通部及所屬、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衛生福利部醫療體系、內政部電子海圖、民間海難搜救機構等,並因應政府發展離岸風電之政策,辦理建置彰化離岸風場航道船舶交通服務系統等。

而本計畫也尚未經行政院核定,相關計畫細節與未來發展仍須確認,爰該筆預算凍結1,000萬元,交通部航港局應儘速盤點各相關部會現有、建置及規劃中之軟硬體資源,審慎規劃各資訊之介接及擴充功能,提升航行安全之監控、預警及應變能力,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0】

提案人:鄭寶清 林俊憲 葉宜津 陳素月 李昆澤 陳歐珀 

(2)航港建設基金109年度預算「我國智慧航安服務建置暨發展計畫」編列3億1,100萬1千元。近年海事案件造成人員傷亡等損失,海上航行安全仍待改善。交通部為中央海難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擬整合我國航安建置資源,研提智慧航安計畫,倘該計畫經行政院核定,實宜盤點各相關部會及民間現有、建置及規劃中之軟硬體資源,審慎規劃各資訊之介接及擴充功能,俾提升航安資訊之監控、預警及應變能力,改善我國海上航行安全。爰該筆預算凍結1,000萬元,俟交通部航港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改進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1】

提案人:顏寬恒 李鴻鈞 柯呈枋

(3)航港建設基金109年度預算「我國智慧航安服務建置暨發展計畫」編列3億1,100萬1千元,該計畫為新增之計畫,總經費18億7,741萬8千元,期程為109至112年,主要為創建我國海事中心智慧航安資訊平臺系統,整合航安監控、預警、海難應變及資訊系統服務之現行各種軟硬體資源,以及建置彰化離岸風場航道船舶交通服務系統等。有鑑於近年海事案件數及人員傷亡狀況頻仍,建置相關系統以改善航行安全實有必要,然該計畫迄108年10月15日,尚未經行政院核定,且新計畫之說明不足,其必要性及預期效益皆需審慎評估,爰該筆預算凍結1,000萬元,俟交通部航港局將相關計畫之必要性及預期效益之評估,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說明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2】

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葉宜津 陳素月 李昆澤 陳歐珀

3.商港服務費全部用於國際商港建設,為航港建設基金支應我國國際商港建設之主要財源。109年度交通部預估「商港服務費收入」雖較108年度增加,惟仍低於107年度決算數;且自102年度起,航港建設基金「商港服務費收入」均不敷支應國際商港建設支出,實宜檢討強化各國際商港之營運績效,覈實評估各項港埠公共基礎建設計畫之優先順序,俾利我國商港建設之有效推動。爰要求交通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書面報告。【23】

提案人:顏寬恒 李鴻鈞 柯呈枋

4.產權屬於交通部航港局之橋梁,未來應比照交通部之「公路橋梁檢測及補強規範」,定期檢測之間隔以2年為原則去進行辦理檢測,並將交通部航港局所屬所有橋梁相關資訊提供「臺灣地區橋梁管理資訊系統」,以便交通部管控,藉以確保橋梁之安全性。【24】

提案人:李鴻鈞 顏寬恒 柯呈枋

5.國際商港公共藝術係為推廣藝術創作、民眾參與及教育推廣等藝文活動,航港建設基金自108年起開始編列預算,109年賡續辦理基隆、臺北、蘇澳、臺中、安平及高雄港公共藝術推廣,惟未見花蓮港於此項計畫中,花蓮港為臺灣東部重要的國際港區,基礎建設亦應持續活化、精進,當地藝術文化之推廣政府更應給予高度重視,不應漠視。爰要求交通部航港局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29】

提案人:蕭美琴 陳歐珀 陳素月 鄭寶清 李昆澤

6.具「船員」身分者依法於73年8月1日已經適用「勞動基準法」,但「船員法」」於97年3月送立法院審查時,明示「船員法」為「勞動基準法」的特別法,船員之勞動條件如於「船員法」有特別規定時應優先適用「船員法」,如「船員法」沒有特別規定到的部分,則應回歸適用「勞動基準法」。然而,港埠業卻屢見以自訂工作規則排除船員適用「勞動基準法」,且「勞動基準法」是規範我國勞動條件的最低基準,「船員法」即使因工作性質特殊須特別另行規定,也不應更低於「勞動基準法」。建請交通部航港局研議相關行業中船員之勞動條件回歸法律規定,改進內部工作規則違法之情事,並於1個月內將改進情形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1】

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蕭美琴 鍾孔炤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