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交通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間:中華民國108年10月23日(星期三)上午9時1分至12時38分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4日(星期四)上午9時3分至11時20分

地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鄭寶清 童惠珍 陳歐珀 李昆澤 蕭美琴 葉宜津 顏寬恒 林俊憲 陳素月 李鴻鈞 柯呈枋 許淑華 劉櫂豪 陳明文 陳雪生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陳曼麗 黃國昌 孔文吉 江啟臣 鄭天財Sra Kacaw 管碧玲 鍾孔炤 何志偉 何欣純 許毓仁 吳志揚 周陳秀霞 林德福 羅明才 蔣絜安 林奕華 陳玉珍 劉世芳 委員列席18人

列席官員: 10月23日(星期三)

交通部

部長

林佳龍

路政司

司長

陳文瑞

會計處

處長

張信一

人事處

處長

蔡英良

總務司

代理司長

曾慧鶯

管理資訊中心

組長

宋麗惠

交通事業管理小組

專門委員

邱勝理

鐵道局

局長

胡湘麟

主計室

主任

許聖恩

臺灣鐵路管理局

局長

張政源

主計室

主任

曹棟鈞

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營運資深副總經理

陳 強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

專門委員

陳莉惠

基金預算處

科長

林秀春

10月24日(星期四)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主任委員

吳澤成

主任秘書

蘇明通

企劃處

處長

陳尤佳

技術處

處長

林 傑

工程管理處

處長

何育興

秘書處 專門委員代處長

張文富

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參事兼執行秘書

陳韻石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技監兼執行秘書

吳明峰

工程技術鑑定委員會 技監兼執行秘書

連振賢

法規委員會 專門委員兼執行秘書

張明珠

人事室

主任

李靜宜

主計室

主任

林佳欣

交通部

政務次長

王國材

路政司

司長

陳文瑞

會計處

處長

張信一

人事處

處長

蔡英良

總務司

副司長

曾慧鶯

管理資訊中心

組長

宋麗惠

交通事業管理小組

專門委員

曾建民

鐵道局

局長

胡湘麟

主計室

主任

許聖恩

臺灣鐵路管理局

局長

張政源

主計室

主任

曹棟鈞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

專門委員

許嘉琳

基金預算處

科長

林秀春

主 席:葉召集委員宜津

專門委員:蘇純淑

主任秘書:黃輝嘉

紀 錄:簡任秘書 陳淑玫 簡任編審 黃彩鳳 科 長 江建逸

專 員 楊蕙如 薦任科員 郭佳勳 薦任科員 林立偉 薦任科員 洪翎宜 科 員 黃玉如

10月23日(星期三)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論事項

1、 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單位預算。

2、 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營業預算。

3、 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分預算。

(本日會議由交通部部長林佳龍、鐵道局局長胡湘麟及臺灣鐵路管理局局長張政源報告後,計有委員鄭寶清、陳歐珀、李昆澤、蕭美琴、葉宜津、顏寬恒、林俊憲、陳素月、柯呈枋、李鴻鈞、黃國昌、陳曼麗、吳志揚、鄭天財及劉櫂豪等15人提出質詢,均經交通部部長林佳龍、鐵道局局長胡湘麟、臺灣鐵路管理局局長張政源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童惠珍、陳明文及許淑華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 交通部儘速以書面答復及提供資料。

決議:

一、109年度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單位預算、臺灣鐵路管理局營業預算及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非營業預算委員提案,截止收件,本週四進行處理。

通過臨時提案3項:

一、臺鐵財務狀況不佳,108年底融資總額估計為1,270億元,以每年平均增加35億元債務估算(含淨損及償還專案未支用款),預估109年底融資總額為1,305億元,負債金額持續增加,108年度預算利息費用7億5,240萬元,截至8月實際數5億8,574萬4千元,較累計分配預算5億0,160萬元,增加8,414萬4千元(增幅16.78%),109年編列債務利息費用7.9825億元,高額利息支出。

臺灣鐵路管理局說明因與其簽訂授信額度之行庫多數針對利率低之國營事業採取放款收回策略,限縮該局議價空間,影響利率大幅攀升所致,如108年6月銀行借款加權平均利率0.71%相較107年同期0.53%之增幅達34%;另108年6月發行商業本票加權平均成本率0.667%亦較107年同期0.528%之漲幅達26%,因金融市場持續緊縮致該局資金調度困難。

泛公股銀行有著負擔政策承擔責任,為減輕臺灣鐵路管理局每年高額利息支出,泛公股銀行例如:臺灣銀行與土地銀行等應當扮演協助者角色,建請主管機關交通部協助臺灣鐵路管理局與泛官股銀行協調利率調降,以減輕臺灣鐵路管理局沉重之利息負擔。

提案人:葉宜津 陳歐珀 李昆澤 鄭寶清林俊憲 陳素月

二、臺灣鐵路管理局財務狀況不佳,由於高鐵因素導致本業收入逐年下降,臺鐵108年底融資總額估計為1,270億元,目前臺鐵推動資產活化償債計畫,尚有部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投資案推動多年仍未完成招商簽約作業,臺灣鐵路管理局應當研究其他開源方式收入,由於全國臺鐵車站、倉庫、空地、維修機廠與閒置建物眾多,配合政府推動綠能政策下,臺灣鐵路管理局應當盤點上述相關建築物是否可裝置太陽能設施可行性,於1個月內,以書面報告送至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提案人:葉宜津 陳歐珀 李昆澤 鄭寶清林俊憲 陳素月

三、有鑑於臺鐵107年10月發生普悠瑪事故,造成多人傷亡,案發地新馬車站彎道過彎,臺灣鐵路管理局擬將新馬車站北移以改善彎道問題。為使未來新馬站移設更具效益,亦符合在地鄉親期待,建請臺灣鐵路管理局新馬新站設置於蘇澳鎮新馬地區,以符合地方都市計畫發展。

提案人:陳歐珀 鄭寶清 李昆澤 葉宜津林俊憲 陳素月

10月24日(星期四)

討論事項

1、 繼續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單位預算。

2、 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單位預算。

3、 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臺灣鐵路管理局營業預算。

4、 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分預算。

決議:

一、本(24)日預算審查結果,照列、暫照列或照協商結論通過。

二、本(24)日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調整。

三、109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單位預算、臺灣鐵路管理局營業預算及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非營業預算均審查完畢,內容如審查結果。

審查結果: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單位預算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9項 公共工程委員會44萬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8項 公共工程委員會5,012萬6千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20項 公共工程委員會2萬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22項 公共工程委員會278萬2千元,照列。

二、歲出部分

第2款 行政院主管

第18項 公共工程委員會3億8,059萬4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4項:

(一)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度預算第2目「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項下「健全技師、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法制,提升工程產業國際競爭力」編列2,877萬6千元,凍結五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鄭寶清 李昆澤 葉宜津陳素月 許淑華 陳雪生 童惠珍蕭美琴

下列各案均併入第(一)項,提案人合併列入,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有鑑於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度預算「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健全技師、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法制,提升工程產業國際競爭力」編列委託辦理「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事宜預算338萬8千元及捐助工程產業開拓全球市場等相關事宜預算1,830萬元。經查,赴海外設立據點所需投入之經費對中小型工程業者相對負擔大,政府以補助工程業者開拓海外據點初期成本之方式,協助其爭取海外商機,自104年度推動以來,獲補助廠商及得標件數已逐年增加,惟國內工程顧問服務業以中小型居多,鑑於政府補助能量有限,允宜研議有效措施,提高無海外經驗之中小型業者赴海外發展之意願,顯然該計畫執行仍有改善精進空間。爰「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健全技師、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法制,提升工程產業國際競爭力」編列2,877萬6千元,凍結五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

提案人:陳歐珀 鄭寶清 李昆澤 葉宜津陳素月   

2.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度預算「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健全技師、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法制,提升工程產業國際競爭力」編列委託辦理「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事宜預算338萬8千元及捐助工程產業開拓全球市場等相關事宜預算1,830萬元。鑑於政府補助能量有限,爰「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凍結五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提高無海外經驗之中小型業者赴海外發展之有效措施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4】

提案人:許淑華 陳雪生 童惠珍

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度預算「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健全技師、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法制,提升工程產業國際競爭力」編列委託辦理「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事宜預算338萬8千元及捐助工程產業開拓全球市場等相關事宜預算1,830萬元。

經查,本案104年度至108年8月底止各年度海外拓點獲捐助之廠商家數雖逐年成長,但最多年度也僅能捐助13家,其中部分廠商係長期程計畫之捐助,或年年均提出申請者,整體清查扣除重複者後,曾獲捐助之廠商為22家,占國內登記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及技師事務所2千餘家之比率約1%。

工程會捐助工程產業,用以開拓全球市場,本是美意,但由於政府捐助能量有限,本案實施近五年,未見任何回報之成效報告、營運狀況檢討等,對於政府補助後,業者在海外市場的拓展情形,所知甚少,且5年僅能協助1%之企業,政策方向實需檢討,爰該筆預算凍結五分之一,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必須建立追蹤機制,以了解捐助之效果及後續辦理方向,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5】

提案人:鄭寶清 陳歐珀 李昆澤 葉宜津陳素月 

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度預算「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健全技師、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法制,提升工程產業國際競爭力」編列委託辦理「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事宜預算338萬8千元及捐助工程產業開拓全球市場等相關事宜預算1,830萬元。經查,獲補助海外拓點之廠商家數占國內工程顧問服務業比率僅約1%,爰該筆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研議提高中小型業者赴海外發展之意願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6】

提案人:蕭美琴 鄭寶清 陳歐珀 李昆澤 葉宜津 陳素月 

(二)107年度政府採購由中小企業承包或分包之目標金額比率為40%。近6年度中央政府各機關採購由中小企業承包或分包比率顯示各年度整體平均皆達40%之目標比率,其中102年度為54.86%,其後除104年度68.68%達最高外,103年度、105年度及106年度大多維持在64%左右,107年度降至49.75%,為近6年度最低值,且與以前年度相比,降幅頗大。相關數據顯示有9個部會機關(行政院、司法院、外交部、國防部、僑委會、通傳會、客委會、海洋委員會、公共工程委員會)未達到目標比率,甚至部分機關(司法院、客委會、通傳會、海洋委員會)未提出相關說明。爰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度預算第2目「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項下「健全及落實政府採購法規及制度,培訓及管理採購專業人員」編列138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7】

提案人:葉宜津 鄭寶清 陳歐珀 李昆澤 陳素月  

(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度預算第2目「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項下「推動政府採購電子化」編列1,459萬7千元,凍結五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葉宜津 鄭寶清 陳歐珀 李昆澤 陳素月 陳明文

下列各案均併入第(三)項,提案人合併列入,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106年度將全國各機關以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辦理未達100 萬元之財物採購比率納為精進採購電子化業務之關鍵績效指標,106及107年度目標值分別為9%、15%,執行結果實際值為21.66%、28.20%,均超出目標值,106及107年度各辦理採購2千餘件及3千餘件,占可適用財物採購案件數1萬餘件比重尚未及三成,相關業務之推動容有精進提升空間。希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能將年度目標值提高。爰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度預算「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推動政府採購電子化」編列1,459萬7千元,凍結五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8】

提案人:葉宜津 鄭寶清 陳歐珀 李昆澤 陳素月   

2.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度預算「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項下「推動政府採購電子化」編列1,459萬7千元,然而依據工程會資料顯示,107年有關推動政府採購電子化適用之案件為11,200件,然而實際辦理之案件僅有3,158件,推動成效顯有精進空間,爰該筆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就精進政府採購電子化及適用案件為進行電子化之狀況,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9】

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陳歐珀 葉宜津  陳素月 

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度預算「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項下「推動政府採購電子化」編列「委辦費」700萬元,經查工程會106年度預算亦編列本筆費用800萬元,工程會107年度編列本筆預算731萬5千元,108年度編列700萬元,雖然預算編列每年遞減,但政府電子採購網使用效能不彰,其標案查詢系統難以順利查詢標案,屢受各界詬病,其推動政府採購電子化之成效有待檢討,爰該筆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0】

提案人:陳素月 陳明文 葉宜津 

(四)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度預算第3目「公共工程技術業務」項下「公共技術規範、認證、整合、維護、推廣與研發」編列654萬5千元,該計畫主要係為推動及強化公共工程技術資料庫之服務功能,經查,公共工程技術資料庫仍存在部分缺漏及不便,其更於108年遭監察院調查指出,該資料庫功能與提供資料之及時性,實有不足,且部分內容與業界缺乏共識,如採購資訊不夠公開清楚,造成辦理公共工程採購業務人員之規劃設計易生作業不周、訂定相關資格或規範欠當、工料價格失衡,系統實用性不足等問題,爰該筆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1】

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葉宜津 陳歐珀 李昆澤 陳素月  

(五)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度預算第4目「公共工程管理業務」編列1,242萬4千元,凍結五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鄭寶清 李昆澤 葉宜津陳素月 林俊憲 蕭美琴

下列各案均併入第(五)項,提案人合併列入,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有鑑於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度預算「公共工程管理業務」編列1,242萬4千元,辦理列管追蹤公共工程建設計畫執行情形、協調解決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困難問題、建構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品質管理機制、建置及維護公共工程管理資訊系統等業務。惟近年來政府採購決標金額100萬元以上之工程標案,因變更設計追加金額與影響工期展延情況仍時有所聞,不利工程如期執行完成且增加經費支出,相關督導工作未見落實,容有精進改善空間,允應積極研謀改進。爰該筆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2】

提案人:陳歐珀 鄭寶清 李昆澤 葉宜津陳素月 

2.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度預算「公共工程管理業務」編列1,242萬4千元,該計畫主要係針對公共工程進行相關管理業務,有鑑於公共工程之採購常因流廢標情形,進而延宕公共建設之完成期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為解決採購流廢標問題,已建置相關工程採購流廢標管理機制,彙整分析各案流廢標原因並提出檢討報告,以協助工程主辦機關找出解決對策,解決工程採購流廢標問題。然經統計,103至107年度全國機關辦理採購金額5,000萬元以上之工程採購案件數共4,176件,預算金額合計1兆2,959億餘元,前述工程採購案件,於各年度曾流廢標案件數占各該年度總案件數之比率,平均為58.38%,且近年有增加之趨勢,顯示工程會之工程採購流廢標管理機制執行成效仍有待改善,爰該筆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就如何改善工程採購流廢標問題,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3】

image1.jpg

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葉宜津 陳歐珀 李昆澤 陳素月

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度預算「公共工程管理業務」編列1,242萬4千元,所辦業務包括協調解決重大公共工程建設計畫困難問題,列管追蹤公共工程建設計畫執行情形及相關管理資訊系統之建置及維護等。

因政府採購以最低價格得標方式行之多年,低價得標易造成採購物品缺失、施工品質不佳、工期延宕等問題,影響政府信譽及施政效率,為期提升採購品質,鼓勵機關巨額工程採最有利標辦理,而工程會居中推動與輔導,有利標決標件數比率由105年度之20%增為107年度之63%,顯示推動已有相當成效。

但近2年度採最有利標決標者,工期展延情況居多, 107年度採最有利標決標之巨額工程採購案件,截至108年8月底止已有33件展期,決標隔年就開始展期,工程會應了解原因,爰該筆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改進書面報告,並督導落實前置作業,以提升工程執行效率與品質後,始得動支。【14】

近3年度決標之巨額工程截至108年8月底之展期情形表

單位:新台幣百萬元

決標年度

合計

非最有利標

最有利標

件數

金額

件數

比率

金額

比率

件數

比率

金額

比率

105

104

118,938

83

80%

49,375

42%

21

20%

69,563

58%

106

152

122,851

64

42%

45,419

37%

88

58%

77,432

63%

107

52

48,910

19

37%

13,682

28%

33

63%

35,228

72%

提案人:鄭寶清 陳歐珀 李昆澤 葉宜津   陳素月 

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度預算「公共工程管理業務」編列1,242萬4千元,所辦業務包括協調解決重大公共工程建設計畫困難問題,列管追蹤公共工程建設計畫執行情形及相關管理資訊系統之建置及維護等。政府採購以最低價格得標方式行之多年,低價得標衍生所採購之物品及工程施工品質不佳、工期延宕等問題,影響政府信譽及施政效率,為期提升採購品質,應鼓勵機關巨額工程採購以最有利標方式辦理。爰該筆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5】

提案人:蕭美琴 鄭寶清 陳歐珀 李昆澤 葉宜津 陳素月 

5.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度預算「公共工程管理業務」編列1,242萬4千元,其用途包括公共工程之執行督導協調、品質管理、建立管理資訊系統等,督導公共工程依計畫期程施工為公共工程督導之重要目標,然而107年度相關巨額採購,截至108年8月,已有33件展期,爰該筆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就展期案件具體說明及其相關督導策略,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6】

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陳歐珀 葉宜津  陳素月 

6.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度預算「公共工程管理業務-公共工程計畫執行之督導協調及考核」編列146萬5千元,用於列管公共工程建設計畫之督導、追蹤管考及協調暨辦理閒置公共設施活化補助經費審議執行與考核作業等。

工程會自94年間迄今,累計列管428件閒置公共設施,至108年第2季止降至55件,其中需持續列管者21件、該會盤點初步評估無繼續列管必要者34件,嗣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確認後函報工程會後循程序解除列管,可知,該會列管之閒置公共設施件數可望大幅減少,肯定工程會之努力。

為防杜新增閒置公共設施,爰該筆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促請工程會加強採源頭管理策略,要求提工程興建計畫時,須納入全生命週期考量,並督促相關機關加速活化既有閒置設置,並落實源頭管理措施,以防杜新增閒置公共設施,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將源頭管理之相關計畫,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7】

提案人:鄭寶清 陳歐珀 李昆澤 葉宜津   陳素月 

7.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度預算案「公共工程管理業務-公共工程計畫執行之督導協調及考核」編列146萬5千元,列管公共工程建設計畫之督導、追蹤管考及協調暨辦理閒置公共設施活化補助經費審議執行與考核作業等所需經費。

經查,由105年度至108年8月底之執行情形顯示,每年度終解約案件合計仍達近千餘件,且解約後重新發包件數比率不高,且終解約之案件,在解約之前,皆經歷工程延期、成本增加,影響預算執行成效及計畫效益。爰該筆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儘速制定相關檢討規範,加強管控案件之機制,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8】

105年度至108年8月底終解約案件處理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百萬元

期間

終解約

終解約案中已重新發包

剩餘案件

件數

工程

總價

未執行金額

件數

件數

比率

工程

總價

未執行

金額

件數

件數比率

工程

總價

未執行金額

105

290

36,308

14,781

74

26%

16,437

6,769

216

74%

19,871

8,011

106

273

4,759

3,197

87

32%

2,368

1,567

186

68%

2,390

1,629

107

244

4,481

3,109

50

20%

1,085

753

194

80%

3,395

2,357

108年1-8月

158

3,792

2,727

14

9%

448

295

144

91%

3,344

2,432

合計

965

49,340

23,815

225

23%

20,339

9,385

740

77%

29,001

14,430

※註:資料來源,工程會;預算中心。

提案人:鄭寶清 陳歐珀 李昆澤 葉宜津   陳素月

8.103至107年度全國各機關辦理查核金額 (採購金額5,000萬元)以上之工程採購,曾流廢標案件數在105年度以前介於333件至379件間,占各年度總案件數之比率介於48.54%至51.78%,106及107年度出現大幅增加情形,分別為575件及772件,占各年度總案件數比率升至62.43%及72.08%。公共工程委員會分析,工程流標主因為機關未編列合理預算、設計未周妥、工期不合理、未採行靈活之採購策略等。公共工程委員會應當將其主因提供予督導相關機關改善。爰「公共工程管理業務-公共工程計畫執行之督導協調及考核」編列146萬5千元,凍結五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9】

提案人:葉宜津 鄭寶清 陳歐珀 李昆澤 陳素月 

(六)鑑於政府採購以最低價格得標方式行之多年,低價得標衍生所採購之物品及工程施工品質不佳、工期延宕等問題,影響政府信譽及施政效率,為期提升採購品質,爰鼓勵機關巨額工程採購以最有利標方式辦理,而巨額工程採購採最有利標決標件數比率由105年度之20%增為107年度之63%,顯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推動巨額工程採購以最有利標決標已有相當之成效。而近2年度巨額工程採購之展期件數中,以採最有利標決標者居多,約占六成,雖可能係因採最有利標辦理之採購案件增加所致,惟107年度採最有利標決標之巨額工程採購案件,截至目前已有數十件展期,決標隔年即予展期,似欠合理,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積極了解原因,持續督導落實前置作業,以提升工程執行效率與品質。【20】

提案人:許淑華 陳雪生 童惠珍

(七)「行政院組織法」於99年間全文修正公布,不再設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該法於101年1月1日施行,至108年9月已7年餘,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併入國家發展委員會相關之組織法修正草案於107年11月8日行政院第3625次會議決議通過並函請立法院審議,建請應加強溝通並積極協調,以早日完成組織改造之相關法制作業。【21】

提案人:許淑華 陳雪生 童惠珍

(八)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肩負列管公共工程建設計畫之督導、追蹤管考及協調暨辦理閒置公共設施活化補助經費審議執行與考核作業。108年第2季止,該會列管之閒置公共設施已降至55件,其中需持續列管者21件。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加強預算編製階段及補助時之計畫可行性及效益等審議,並篩選計畫進行執行情形預警,以源頭管理方式防杜新增閒置公共設施,並督促相關機關加速活化既有閒置設置。【22】

提案人:蕭美琴 鄭寶清 陳歐珀 李昆澤葉宜津 陳素月

(九)有鑑於108年10月1日發生震驚國人的南方澳跨港大橋斷裂事件,雖造成原因仍待查明,但也凸顯橋梁公共工程品質堪慮的問題。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職司重大公共工程的督導,斷橋所引發全台危橋檢視的工作已刻不容緩。目前對於橋墩裸露、橋面有裂縫,潛藏危機就像顆不定時炸彈的「高風險危橋」,政府並無公開資訊?另橋墩相關盤點分級數據,一般民眾難以取得,政府也沒公開橋墩維護檢測的分級資訊,針對危橋資訊,民眾根本無從得知?為解除民眾疑慮,爰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儘速協調相關單位限期完成老舊橋梁檢測,善盡公共工程督導工作,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檢討及推動期程之書面報告,俾短時間內導正相關之缺失,也儘快落實未來危橋改善工作。【23】

提案人:陳歐珀 鄭寶清 李昆澤 葉宜津陳素月

(十)鑑於近日宜蘭縣南方澳跨港大橋斷橋事故,恐存在橋梁維護管理疏失之問題,使人民對於我國橋梁之安全性產生疑慮,而橋梁建設係涉及人民交通安全之重要工程,必須謹慎對待,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本於權責,對全國公共工程應負起監督、管理之責,爰建議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督導相關負責單位儘速盤點現有橋梁,強化橋梁維護管理機制。【24】

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陳歐珀 李昆澤 葉宜津 陳素月

(十一)「行政院組織法」於101年1月1日施行,至108年9月已7年餘,明定行政院組織架構將不再設置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會併入國家發展委員會相關之組織法修正草案也於107年11月8日行政院第3625次會議決議通過。相關之國家發展委員會組織法修正草案函請立法院審議,立法院也已於107年11月23日之第9屆第6會期第10次會議決議該組織修正草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鑑於政府採購金額龐大,以107年度為例,全國各機關逾10萬元之採購案件共決標19萬8,165件,決標金額高達1兆7,644億餘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該早日完成組織改造之目標,積極推動、協商相關法制作業,避免相關職掌業務產生移交疏漏。【25】

提案人:鄭寶清 陳歐珀 李昆澤 葉宜津 陳素月

(十二)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併入國家發展委員會相關之組織法修正草案已於107年11月8日行政院第3625次會議決議通過並函請立法院審議,迄今進度緩慢,爰要求國家發展委員會與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加強溝通及協調作業,早日完成組織改造之相關法制作業。【26】

提案人:陳明文 葉宜津 劉櫂豪

(十三)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7年度工程顧問服務業一般經營概況統計分析,截至106年底國內辦理登記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者1,082家,其中以中小型居多;另同年底登記為技師事務所者1,197家,該統計以依規定需填報年度業務報告書之680家進行分析,聘用一般員工及執業技師2,481人,平均每所3.6人,顯示技師事務所規模亦不大。而104年度至108年8月底止各年度海外拓點獲補助之廠商家數雖逐年成長,惟最多之年度僅補助13家,其中部分廠商係長期程計畫之補助,或年年均提出申請者,經扣除後,該期間曾獲補助之廠商為22家,占國內登記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及技師事務所2千餘家之比率約1%,顯示政府補助能量有限,爰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研議有效措施,提高無海外經驗之中小型業者赴海外發展之意願,協助其發展,爭取國外工程商機。【27】

提案人:陳明文 葉宜津 劉櫂豪

(十四)近期原物料價格波動,恐影響公共工程推動,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1個月內,發文提醒各機關務實考量,以利公共工程執行。【28】

提案人:葉宜津 陳雪生 鄭寶清

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單位預算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46項 鐵道局及所屬1,615萬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19項 鐵道局及所屬8萬3千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60項 鐵道局及所屬原列3,974萬3千元,增列第1目「財產孳息」第1節「租金收入」250萬元,其餘均照列 ,改列為4,224萬3千元。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59項 鐵道局及所屬46萬9千元,照列。

二、歲出部分

第14款 交通部主管

第7項  鐵道局及所屬原列70億0,520萬3千元,減列:

(一)第1目「一般行政」5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二)第4目「鐵公路重要交通工程」1億元(科目自行調整)。

以上共計減列1億0,5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69億0,020萬3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12項:

(一)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109年度預算第2目「鐵道業務」編列2,249萬6千元,凍結200萬元,俟交通部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陳歐珀 葉宜津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

下列各案均併入第(一)項,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鐵道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109年度預算第2目「鐵道業務」編列2,249萬6千元,較108年度預算數781萬1千元,增列1,468萬5千元(增幅188%),經查,其主要是設施及機械設備之相關養護費增加,以及新增「委託辦理鐵道安全監理制度精進作為之規畫」計畫之委辦費等。有鑑於去年普悠瑪事故之發生,交通部鐵道局作為全國鐵路監理單位,確實應精進其安全監理制度,以提升鐵路行車安全,然該項預算大幅增列,且新增計畫之預期效益亦未充分說明,雖立意良好,但預算之編列理應更為審慎,凍結200萬元,俟交通部鐵道局就相關計畫提出詳實說明,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9】

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陳歐珀 葉宜津 陳素月

2.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109年度於「鐵道業務-機電資訊業務」項下「業務費」編列1,297萬4千元。該經費主要是辦理機械設備養護費等,其中有些設備屬於共同設備如高鐵資訊幹線,仍可協調尋求調整費用空間,為了撙節開支,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109年度預算第2目「鐵道業務」編列2,249萬6千元,凍結200萬元,俟交通部鐵道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0】

提案人:陳素月 林俊憲 葉宜津 鄭寶清

3.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109年度「鐵道業務-營運監理業務-委辦費」編列300萬元,其用途為委託辦理鐵道安全監理制度精進作為之規劃,該項預算為109年度新增,考量鐵道監理為交通部鐵道局重要業務,且近年來鐵道事故頻繁,然而精進作為應為交通部鐵道局本職,相關業務委外是否妥當仍需審慎評估,爰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109年度預算第2目「鐵道業務」編列2,249萬6千元,凍結200萬元,俟交通部鐵道局於1個月內,就相關業務委外之必要性及預期成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1】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陳歐珀 葉宜津 陳素月 鄭寶清

4.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109年度歲出預算「鐵道業務」項下「營運監理業務」編列681萬1千元,其中「委辦費」300萬元主要委託辦理鐵道安全監理制度精進作為之規劃,然交通部鐵道局身兼鐵道監理單位,該局又辦理鐵路興建工程,近日來因施工計畫造成鐵道事故頻傳,形成交通部鐵道局自己監理自己的情形發生,因此精進監理作為卻有其必要,然根據交通部鐵道局109年度預算書委辦計畫內容說明,並無將上述問題納入規劃內。爰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109年度預算第2目「鐵道業務」編列2,249萬6千元,凍結200萬元,俟交通部鐵道局將鐵道監理業務精進作為之規劃方向,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2】

提案人:劉櫂豪 林俊憲 陳歐珀 葉宜津 陳素月 鄭寶清

(二)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109年度預算第3目「國家鐵道建設與管理」編列2億8,6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俟交通部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陳歐珀 葉宜津 陳素月 鄭寶清

下列各案均併入第(二)項,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鐵道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109年度預算第3目「國家鐵道建設與管理」編列2億8,600萬元,其用途為辦理鐵道工程管理相關工作,然而依據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事故統計資料顯示,今年1月至今,已發生14起因交通部鐵道局施工疏失導致之行車事故,考量交通部鐵道局身兼鐵路建設與鐵路監理之重要角色,應更加謹慎,避免事故發生,爰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109年度「國家鐵道建設與管理」預算共編列2億86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俟交通部鐵道局於1個月內,就14起事故肇因及改善,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3】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陳歐珀 葉宜津 陳素月 鄭寶清

2.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109年度預算第3目「國家鐵道建設與管理」編列2億8,600萬元,其主要計畫內容為辦理鐵道工程之建設與管理作業。有鑑於臺鐵近年行車事故頻傳,以及行車異常事件數居高不下,交通部鐵道局作為全國鐵路之監理單位理應有所作為,然而,根據數據顯示,因交通部鐵道局施工疏失而造成鐵路事故及行車異常事件之狀況持續發生,且有逐年成長之趨勢,105年有5件、106年有9件、107年有15件,108年截至9月底就有14件,然交通部鐵道局作為全國鐵道之建設施工及營運監理單位,竟本身就是導致鐵路事故及行車異常事件發生的原因之一,顯見交通部鐵道局在鐵道工程之建設與管理上恐有疏漏及待改善之處,凍結五分之一,俟交通部鐵道局針對施工疏失而造成鐵路事故及行車異常事件之狀況作出相關檢討及研謀改善方案,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4】

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陳歐珀 葉宜津 陳素月

(三)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109年度預算第4目「鐵公路重要交通工程」項下「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之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延伸至中壢火車站規劃報告及周邊土地發展計畫編列6億4,320萬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明文 葉宜津 鄭寶清 劉櫂豪 陳雪生

下列各案均併入第(三)項,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鐵道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交通部鐵道局表示,該局及所屬109年度預算第4目「鐵公路重要交通工程」項下「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之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延伸至中壢火車站規劃報告及周邊土地發展計畫機電工程ME06A標因多次流標,無法於7月底前支付預付款;經檢討招標策略後於108年7月26日辦理第9次公告招標,並於108年8月30日決標,目前決標內容為A21-A22與A14站金額為28.2億元,後續將依約辦理預付款支付作業,金額約1.68億元,相關資料顯示該計畫使用號誌系統為德國系統,與原來沿線系統為英國系統相異,未來全線系統整合問題,鐵道局未能說明清楚是否要編列相關預算辦理,其次號誌系統之建置成本1公里約2億元,該案號誌系統之決標金額高達11億,金額是否過高,請鐵道局說明清楚。爰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109年度預算第4目「鐵公路重要交通工程」項下「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之「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延伸至中壢火車站規劃報告及周邊土地發展計畫」編列6億4,320萬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5】

提案人:葉宜津 鄭寶清 陳雪生

2.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109年度預算第4目「鐵公路重要交通工程」項下「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之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延伸至中壢火車站規劃報告及周邊土地發展計畫編列6億4,320萬元,經查,該計畫桃園市政府承諾108年度分攤1億4,410萬元、109年度分攤8,300萬元,其中108年度之分攤款1億4,410萬元業遭議會刪除預算,108年度已無法撥付,倘桃園市政府未能於109年度撥付相關配合款,屆時恐將影響工程付款時程及計畫進度,爰凍結該筆預算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改善計畫後,始得動支。【16】

提案人:陳明文 葉宜津 鄭寶清 劉櫂豪

(四)行政院於107年3月15日召開「加速投資臺灣專案會議第9次會議」,由交通部會同經濟部等提報軌道產業興建及維修關鍵績效指標(KPI)。國內軌道分為高鐵、臺鐵、捷運及輕軌4大系統,基於國內廠商已具臺鐵通勤電聯車及輕軌部分系統之參與設計及產製能力,而高鐵及捷運則尚無完整技術能力及產業鏈之考量下,配合前瞻計畫推動、各地輕軌建設需求及國內產業優勢項目,以臺鐵通勤電聯車、輕軌車輛為現階段優先發展重點,臺鐵城際電聯車、捷運電聯車、高鐵車輛現階段以維修備品國產化為優先發展目標,相關KPI及目標值如下:

興建KPI-國產化比例目標值及現況

項目

目標值設定依據

目標值

現況(108年8月)

111年

115年

車型/

系統

國產化

比例

國產化

比例

國產化

比例

車型/

系統

國產化

比例

臺鐵通勤電聯車

EMU800

52.0%

62%

70%

EMU900

10%(初估)

輕軌車輛

淡海

輕軌

21.5%

50%

70%

安坑

輕軌

尚未定案(初估41.9%)

目前國產化比例上,距離目標值仍有發展空間,為達提升軌道產業國產化比例之預期目標,交通部鐵道局允宜與相關部會研謀措施,扶植國內廠商提升技術品質,帶動我國軌道產業發展。【17】

提案人:鄭寶清 林俊憲 陳歐珀 葉宜津陳素月 

(五)鑑於交通部長林佳龍日前表示,為縮短東西城鄉差距,鐵路將推動「西高鐵、東快鐵」串連全島,也評估高鐵往東延伸到宜蘭。據了解,交通部108年5月下旬請交通部鐵道局研議「高鐵延伸宜蘭」方案,經初步評估具有工程可行性及交通效益,建議辦理「可行性研究」,而鐵道局108年8月2日亦提送初步評估成果至交通部。為配合交通部未來「西高鐵、東快鐵」的全國鐵路發展策略,鐵道局應持續推動高鐵延伸宜蘭計畫之研議,此一目標一旦達成,宜蘭有了高鐵,就將是「西部高鐵、東部快鐵」的轉運中心;此轉運中心的建構,端賴「高鐵延伸宜蘭」、「宜花東快鐵」、「臺鐵宜蘭線」的三鐵車站共構建置。爰要求交通部督促交通部鐵道局儘速啟動宜蘭三鐵車站大平台共構計畫之相關規劃,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初步規劃之成果書面報告,俾利於完善未來宜蘭(東部地區)對內對外大眾運輸系統之整體規劃。【18】

提案人:陳歐珀 鄭寶清 李昆澤 林俊憲 葉宜津 陳素月 

(六)原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技術員配合組織改造移撥至交通部鐵道局,有部分人員遭遇倒退陞遷序列之情事。鐵道局應保障且公平對待,不因組織整併或受年限限制損害陞遷權益。爰要求交通部鐵道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19】

提案人:蕭美琴 鄭寶清 陳歐珀 林俊憲葉宜津 陳素月 

(七)花蓮火車站啟用1年,諸多設施如電扶梯、廁所排水管、自動閘門曾發生故障,漏水、積水事件亦頻傳。爰要求交通部鐵道局應全面排檢各項設施。檢查結果請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20】

提案人:蕭美琴 鄭寶清 陳歐珀 林俊憲葉宜津 陳素月 

(八)花蓮站雖為銅級綠建築採節能節電自然通風對流設計,但夏日高溫使人不適。爰要求交通部鐵道局應針對悶熱問題積極研議改善方案。【21】

提案人:蕭美琴 鄭寶清 陳歐珀 林俊憲葉宜津 陳素月 

(九)政府近年正積極希望提升軌道產業國產化比例,更成立跨部會之「軌道產業推動會報」,來研商軌道產業推動政策、供應鏈與需求端間之媒合關鍵績效指標及推動期程等項目,其中「發展軌道產業」是交通部鐵道局整併成立以來之重要施政目標之一,然目前我國軌道產業之國產化成效仍不足,諸多核心關鍵技術無法自行由國內生產,仍需仰賴進口,故若欲達成提升軌道產業國產化比例之目標,交通部鐵道局應加強努力,積極與相關部會合作,共同研謀相關措施協助國內產業提升技術品質,以推動我國軌道產業之發展。【22】

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陳歐珀 葉宜津 陳素月

(十)有鑑於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成立,過往交通部鐵道局負責全國各鐵道系統之安全管理、事故調查之監督管理,而原有職責在運安會成立後勢必將有所調整,相關鐵路法規亦需進行修正,方能落實獨立事故調查精神,符合社會之期待,然因運安會甫成立,其鐵路事故調查在營運機構、監理單位及獨立調查單位之分工方式仍處於磨合之中,爰建議交通部鐵道局應加速相關法規之修正及相關職責調整,並精進整體監理制度,以確保及提升行車安全,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報告。【23】

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陳歐珀 葉宜津 陳素月

(十一)嘉義縣鐵路高架化計畫為近十年嘉義縣的重大建設計畫之一,雖然該計畫可行性研究已於108年7月30日經交通部審查會審查通過,嘉義縣政府亦已根據審查會議意見完成修正再次提報交通部,爰要求交通部儘速完成審查並送行政院核定,以利後續計畫之進行。【24】

提案人:陳明文 葉宜津 劉櫂豪 鄭寶清

(十二)隨著都市變遷,台灣鐵路軌道穿行都會區域,造成居民不便之事例愈來愈多。以高雄市楠梓區為例,楠梓區居民已愈來愈多,都市化反而造成楠梓的鐵道分隔區內居民的生活空間,且造成交通不便,因而變成有高架公路密集交叉,而有「楠梓百慕達」之譏。此案亦於立法院總質詢要求行政院、交通部要積極研議楠梓-左營鐵路地下化,爰請交通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包含可行性分析之書面報告。【26】

提案人:陳素月 鄭寶清 葉宜津 劉世芳

交通部主管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營業收支、服務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營業收支:

1.營業總收入:300億3,603萬5千元,照列。

2.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原列328億2,968萬4千元,減列:

(1)「服務費用」2,0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2)「材料及用品費」1,0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以上共計減列3,0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27億9,968萬4千元。

3.稅前淨損:原列27億9,364萬9千元,減列3,000萬元,改列為27億6,364萬9千元。

(三)服務成本:隨同營業總支出審查結果調整。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重大之建設事業:原列265億5,664萬6千元,減列2億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63億5,664萬6千元。

(六)資金運用:應依據營業收支、服務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七)通過決議22項:

1.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109年度預算「營業外費用」項下「其他營業外費用-災害損失-損失與賠償給付」編列1,035萬6千元,及「行車費用」項下「服務費用-保險費」之責任保險費編列4,000萬元,上開2項預算合計編列5,035萬6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寶清 林俊憲 陳素月 陳歐珀 葉宜津 李昆澤 柯呈枋 李鴻鈞 顏寬恒

下列各案均併入第1.項,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109年度預算「營業外費用」項下「其他營業外費用-災害損失-損失與賠償給付」編列1,035萬6千元,及「行車費用」項下「服務費用-保險費」之責任保險費編列4,000萬元,上開2項預算合計編列5,035萬6千元。近年行車事故仍多且107年度行車異常事件數創近年新高(詳附表),且108年截至8月底止已發生2件,鐵道行車安全管理仍有改善空間。另行車異常事件仍多,每年均超過400件,108年截至8月底止已發生458件,其中,最多為車輛故障,其次為運轉保安裝置故障,顯示車輛與運轉保安裝置之維修檢查尚有大幅改善空間,允宜檢討改進。

且重大行車事故所增加之賠償損失費用及行車責任保險費用甚鉅,恐加重財務負擔,而107年度普悠瑪列車出軌事故後,行車安全管理卻仍有改善空間,因此凍結本預算十分之一,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說明如何降低行車事故後,始得動支。【17】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103年至108年8月底止之行車事故/事件情形一覽表

單位:件;人

項次

103年

104年

105年

106年

107年

108年

(1-8月)

1.行車事故件數

66

89

65

66

61

30

傷亡人數總計

死38人

傷21人

死52人

傷36人

死37人

傷34人

死38人

傷12人

死44人

傷297人

死18人

傷5人

(1)重大行車事故

39

55

41

46

7

2

(2)一般行車事故

27

34

24

20

54

28

2.行車異常事件件數

524

529

482

443

594

458

提案人:鄭寶清 林俊憲 陳素月 陳歐珀 葉宜津

(2)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109年度預算「營業外費用」項下「其他營業外費用-災害損失-損失與賠償給付」編列1,035萬6千元,較108年度預算減少337萬元(減幅24.55%),亦較107年度決算減少4億8,365萬8千元(減幅97.90%),為天然災害破壞運輸設備、電務設備系統及客貨車事故發生之處理、搶修、復舊及殘物清理遷移等費用。另「行車費用」項下「服務費用-保險費」之責任保險費編列4,000萬元,較108年度預算增加1,200萬元(增幅42.86%),為鐵路旅客運送責任保險。經查:近年臺鐵行車事故仍多且107年度行車異常事件數創近年新高,致提高行車風險及賠償損失負擔,鐵道安全管理機制亟待改善。為降低行車事故之財物損失風險,爰該二項計畫編列經費共5,035萬6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18】

提案人:陳歐珀 鄭寶清 李昆澤 林俊憲 葉宜津 陳素月

(3)鐵路重大行車事故所造成之人員傷亡、車輛毀損及設備維修等鉅額損失與賠償費用增加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之財務負擔,舉例來說:107年度新馬站普悠瑪出軌事故造成之損失與賠償總計約9億8,904萬元,重大行車死傷事故提高鐵路旅客運送責任保險費用,109年度責任保險費預算即較108年度增幅42.86%,該局說明依相關公式估算,往年加權經驗損失率多小於10%,損失經驗調整係數多落在0.39,因普悠瑪事故加權經驗損失率可能達到40.04%,損失經驗調整係數為0.89,亦即保費約需3,848萬元,爰調增保險費至4,000萬元。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109年度預算「行車費用」項下「服務費用-保險費」之責任保險費編列4,000萬元,以因應行車事故發生之處理、搶修、賠償給付及旅客運送責任保險等相關費用,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行車安全管理容有改善空間。爰凍結該筆預算十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後,始得動支。【19】

提案人:葉宜津 鄭寶清 陳素月 林俊憲 陳歐珀 李昆澤

(4)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109年度預算「營業外費用」項下「其他營業外費用-災害損失-損失與賠償給付」編列1,035萬6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管理制度檢討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0】

提案人:柯呈枋 李鴻鈞 顏寬恒

2.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109年度預算提列轉投資事業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亞太電信),投資淨額為39億9,477萬元,預計109年底持有股數為3億9,947萬7,000股,持股比率9.29%,編列股利收入預算卻為0元。

亞太電信近年度營運損益情形嚴重,106年度及107年度各虧損40億9,226萬2千元與32億5,830萬2千元,且108年上半年仍營運虧損26億423萬3千元,已連續虧損逾5年,經營績效持續惡化。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身為亞太電信第2大股東,並於董事會中取得2席董事,占全部董事席次(扣除獨立董事3席,計有8席)比率為25%,卻仍放任該公司連年虧損。臺鐵局應強化其擔任該公司常務董事及董事之功能,善盡管理人職責,維護公股權益,督促該公司積極改善營運虧損狀況。

提案委員於2017年10月16日於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質詢時,曾請臺鐵局務必研討相關轉投資方案,並且督促公股股權管理人職責,臺鐵局回復會再商議是否繼續投資亞太電信,但至今也未有明確檢討方案,爰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儘快研議相關對策,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莫再使公股權益受損。【40】

提案人:鄭寶清 林俊憲 陳素月 陳歐珀 葉宜津

3.有鑑於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目前無障礙設施之設置仍有不足,截至107年底,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現有241個車站中,僅有148站完成無障礙電梯設置,其中部分車站如臺南車站雖有無障礙電梯之設置,卻僅設置於前站,難以滿足旅客之需求,此外,部分無管理人員招呼站之無障礙設施亦不足,造成有需求之旅客出入車站困難,故建議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應加速無障礙設施之設置,並針對現有無障礙設施不足及無管理人員招呼站部分研擬改善方案,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41】

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李昆澤 陳歐珀 葉宜津 陳素月

4.鑑於日前日本因颱風哈吉貝侵襲導致JR東日本長野新幹線機廠內的列車泡水,考量氣候變遷極端形氣候已是常態,相關設施設備的防洪及預警應更加強,爰要求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應於2個月內,就機廠之防洪預警等相關措施進行檢討並提出精進之應變方案。【42】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陳素月 陳歐珀 葉宜津 鄭寶清

5.因應新一代票務系統上線使用,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於108年4月23日起推行新會員制,提供更多服務,例如:使用累積點數折抵消費金額、個人會員對號列車一般車票線上申購/查詢/取消、對號列車團體車票線上申購/查詢/取消、專開列車線上申購/查詢/取消、鐵路商品及便當線上申購/查詢/取消等。新制系統整合售票主機、一般會員、團體會員、臺鐵夢工廠、APP等,可提供旅客優質會員服務。相關資料顯示:舊制會員累計註冊人數一般會員40萬5,173人及團體會員1萬6,398人;新制會員累計註冊人數一般會員64萬4,590人及團體會員1萬7,329人,會員等級為一般會員54萬7,617人、黃金會員11萬4,290人及白金會員12人,與每年2億餘人次之運量相比,會員人數仍有極大成長空間,臺鐵局應當儘量提高註冊會員數,建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推廣計畫書面報告。【43】

提案人:葉宜津 鄭寶清 陳素月 陳歐珀 李昆澤 林俊憲

6.近年來臺鐵各類行車事故及行車異常事件頻傳,103至107年度行車事故總件數均逾60件,並有數十人以上人員死傷,107年間發生普悠瑪列車出軌等事故,總計造成44人死亡及297人受傷,且108年截至8月底止已發生30件行車事故,重大行車事故之正線出軌事故仍多,103年度為2件,106及107年度各為9件及7件,108年截至8月底止已發生2件,鐵道行車安全管理仍有改善空間。其次行車異常事件仍多,每年均超過400件,尤其107年度增加至594件,較106年度件數增幅34.09%,且108年截至8月底止已發生458件,件數仍偏多。最多為車輛故障:107年度計256件,108年8月底止計240件,其次為運轉保安裝置故障:107年度144件,108年8月底止計83件與其他事件:107年度79件,108年8月底止計57件,顯示車輛與運轉保安裝置之維修檢查尚有大幅改善空間,臺鐵應當檢討改進,有效減少故障發生次數,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檢討行車安全與維修部分,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44】

提案人:葉宜津 鄭寶清 李昆澤 陳歐珀 林俊憲 陳素月

7.北迴線武塔車站增設待避線營運後可增加列車調度之穩定性。爰建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儘速研議加開台北—花蓮間定期列車之相關事宜,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45】

提案人:蕭美琴 鄭寶清 李昆澤 林俊憲 陳歐珀 葉宜津 陳素月

8.因花蓮-台東區間部分車站月台長度不足無法停靠固定8輛編組之電車。又新購之通勤電車為10輛編組,為將來趨勢。爰要求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及交通部鐵道局需將花蓮-台東間區間快車停靠車站月台加長,使之能停靠固定8輛編組電車。【46】

提案人:蕭美琴 鄭寶清 李昆澤 林俊憲 陳歐珀 葉宜津 陳素月

9.有鑑於哈吉貝颱風挾帶驚人雨量,使日本長野縣的千曲川決堤氾濫,造成大水淹進JR東日本的長野新幹線車輛中心,高達120節北陸新幹線車廂泡水,如整批報廢,損失金額近百億台幣。爰要求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於1個月內盤點各機務廠、段之防洪機能,以避免重蹈覆轍,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47】

提案人:蕭美琴 鄭寶清 李昆澤 林俊憲 陳歐珀 葉宜津 陳素月

10.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辦理普悠瑪列車等車輛及列車自動防護、後勤管理系統等重大採購案件,未確實監督立約商辦理試運轉測試及訂定相關使用管理作業規範,且未善盡履約管理責任,影響行車安全。爰要求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檢討車輛及列車自動防護、後勤管理系統等重大採購案件,確實辦理履約管理及驗收作業,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改進之書面報告。【48】

提案人:蕭美琴 鄭寶清 李昆澤 林俊憲 陳歐珀 葉宜津 陳素月

11.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事業包含運輸本業跟附屬事業,但附屬事業收入合起來只占總收入20%,相較於國外許多鐵道業者附屬事業收入多為40至70%,明顯過低,爰要求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建立基礎軌道建設周邊土地整合開發機制,積極與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內政部、文化部或地方政府進行協調,讓土地開發地區發展效益能挹注臺鐵,創造收益改善營運財務。【49】

提案人:陳明文 葉宜津 劉櫂豪 鄭寶清

12.彰化車站佔地幅員廣大,目前卻只有緊鄰三民路方向設置驗票口,對於線西、伸港、和美等鄉鎮乘車民眾進出十分不便,且於車站後方新增驗票口亦有助於乘客分流,紓解站區壅塞情形。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於109年度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部分編列「彰化車站旅運設施改建工程」項目中,研議設置彰化車站後站(臨辭修路)售票設備及驗票口,並施設跨站天橋連結各候車月台。【50】

提案人:柯呈枋 李鴻鈞 顏寬恒

13.鑑於臺灣鐵路管理局109年度預算編列「租賃收入」40億2,308萬元,重要工作之一為推動資產活化償債計畫,惟尚有部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投資案推動多年仍未完成招商簽約作業,實宜妥適檢討並儘速完成,以有效落實資產再開發運用價值。爰要求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應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有效之改善措施書面報告。【51】

提案人:顏寬恒 童惠珍 柯呈枋

14.鑑於臺灣鐵路管理局109年度預算編列「補票加重金」及「客運收入退回」,為因應客運補票、列車事故退票及晚點賠償等情形之相關收入與收入退回。又近年各該項收入及收入退回有增加趨勢,宜強化補票相關處理機制以降低衝突風險,並就列車晚點賠償增加情形,妥予注意改善。爰要求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應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有效之改善措施書面報告。【52】

提案人:顏寬恒 童惠珍 柯呈枋

15.鑑於臺灣鐵路管理局109年度預算編列「票務系統整合再造計畫」經費9,030萬元,惟該計畫歷年預算執行均未如預期,該局宜加強相關控管機制,並確實辦理各項系統驗收工作,俾新票務系統如實發揮應有功能。爰要求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應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有效之改善措施書面報告。【53】

提案人:顏寬恒 童惠珍 柯呈枋

16.查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員額有一萬七千名,然因僅有一萬四千多名為正職員工,其餘多以臨時員工聘用,然而臨時員工受限於待遇、福利條件等因素,難以留住人才,在長期人力不足情況下,產生技術斷層、超時加班、軌道設施養護能量不足等諸多問題,此均造成行車安全顧慮,應儘速檢討改善。爰要求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積極研議提升鐵路特考名額,並增加新人培訓課程為配套措施,以改善長期正職人力不足之情況,維護行車安全及旅客權益。【54】

提案人:蔣萬安 顏寬恒 柯呈枋 葉宜津

17.查臺灣目前有超過107萬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其中37%是肢體障礙者,數量不少(此還不包含年長者、因受傷造成暫時肢體障礙)有使用輪椅或輔具搭乘臺鐵外出(遊)之必要。然輪椅朋友們(團體)搭乘臺鐵時,需要停放輪椅、或供其方便移位之座位空間,現行臺鐵車型眾多,有無障礙席車型者、縱有無障礙席之車型,無障礙座位分布狀況輪椅朋友們實難瞭解,且數量有限,倘團體出遊,更需分散不同車廂,十分不便,限制他們出門行動的意願。爰要求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積極研議:一、增設無障礙座位車廂之可行性;二、優化列車無障礙座位車廂資訊讓輪椅朋友瞭解及訂購車票;三、全盤檢討各車站之硬體環境、動線規劃,讓使用輪椅朋友出入站、上下搭車均便捷無障礙,並將研議結果、改善期程及目標規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55】

提案人:顏寬恒 柯呈枋 葉宜津 蔣萬安

18.針對鐵路機構因行車及其他事故致人死亡、傷害或財物毀損、喪失之損害賠償、卹金或醫藥補助費發給,雖有制訂「鐵路機構行車與其他事故損害賠償及補助費發給辦法」、「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行車及其他事故特別濟助金發給基準」,惟若非屬鐵路機構所導致,且造成旅客嚴重傷害者,現行賠償、救濟金額規定對受害旅客保障仍有不足,例如先前臺鐵松山車站爆炸案,漫長復健及生活費用讓眾多傷者及家屬十分痛苦,爰要求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積極研議並實行增加搭車旅客保險保障之方案,以保障乘車旅客權益。【56】

提案人:顏寬恒 柯呈枋 葉宜津 蔣萬安

19.查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危險津貼係區分常態性、非常態性請領,常態性係依據工作危險性質、過去各軌道路線傷亡率,分三級每月常態性請領;非常態性請領則視個別人員接觸危險工作小時數計算,然危險津貼與員工出勤時面臨危險情況息息相關,自應視每年臺鐵員工工作情況、當年度個別職類人員遇到危險事件及情狀,反應檢討並做調整,爰建請臺灣鐵路管理局與工會進行勞資協商,就車長危險津貼是否有通盤調整之必要達成共識,以保障維護所屬員工出勤權益。【57】

提案人:顏寬恒 柯呈枋 葉宜津 鄭寶清 蔣萬安

20.鑑於嘉義縣民雄工業區與頭橋工業區為嘉義縣最早開發的工業區,兩個工業區內目前有313家廠商進駐,就業人數眾多,但最近的火車站在南邊5公里處的嘉義火車站,通勤相對不便利,爰要求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評估於頭橋工業區設立通勤車站。【58】

提案人:陳明文 鄭寶清 葉宜津

21.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109年度預算「客運收入退回」編列1,021萬3千元,較108年度預算增加72萬9千元(增幅7.69%),係各級列車因事故退票及晚點賠償之客運收入退回增加所致。經查,近年度「客運收入退回」之預、決算情形,決算數由106年度944萬6千元增至107年度1,358萬7千元(增幅43.84%),列車晚點賠償有攀升情形,108年截至8月底止亦有494萬8千元,且109年度預算較108年度預算亦增加7.69%,顯見臺鐵局已經將列車晚點視為常態,顯不適宜,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研議改善。【59】

提案人:陳明文 葉宜津 劉櫂豪 鄭寶清

22.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109年度預算「其他營業收入」項下編列「租賃收入」40億2,308萬元,較108年度預算減少186萬6千元,該預算的重要工作為推動資產活化償債計畫,但部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投資案推動多年仍未完成招商簽約作業,無法有效落實資產再開發運用價值,爰建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積極推動資產活化運用,有效提升資產價值,增加收益,改善財務困境。【60】

提案人:陳明文 葉宜津 劉櫂豪 鄭寶清

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

一、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分預算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55億9,165萬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7億2,407萬5千元,照列。

3.本期賸餘:48億6,757萬5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30億元,照列。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無列數。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

(七)通過決議14項:

1.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109年度預算「服務費用」編列783萬7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陳歐珀 李昆澤葉宜津 陳素月

下列各案均併入第1.項,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鐵道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109年度預算「通案-服務費用」編列783萬7千元,其主要為辦理站區事業用地發展用地開發招商,委託專業顧問服務,然經查,該計畫105-107年度之決算數分別為116萬4千元、120萬元及249萬8千元,執行率分別為33.59%、36.94%及71.67%,過往相關計畫執行成效明顯不佳,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鐵道局提出相關計畫之執行成效改進方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

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陳歐珀 李昆澤葉宜津 陳素月    

(2)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109年度預算「其他業務費用-專業服務費」編列463萬5千元,較108年度預算編列665萬元減少將近200萬元,但是前年度決算數只有70萬7千元。由於預算書內沒有說明以前年度執行情形,為何預決算數字出現嚴重落差,該筆預算明顯有調整空間,為了撙節開支,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鐵道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

提案人:陳素月 林俊憲 葉宜津 

2.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109年度預算「業務成本與費用」項下「出租資產成本-出租土地成本」編列1億6,225萬3千元,較108年度預算編列1億6,958萬8千元有稍微縮減,前年度決算數則為1億6,916萬6千元。由於項目中的旅運費比前年度決算數倍增,同時租金與利息仍有協商空間,為了撙節開支,爰該筆預算凍結1,000萬元,俟交通部鐵道局於3個月內將原因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4】

提案人:陳素月 林俊憲 葉宜津

3.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109年度預算辦理高速鐵路車站特定區區段徵收土地開發計畫,本計畫109年度預算「業務收入」編列2億7,577萬3千元,較108年度預算案減少15億4,284萬9千元(減幅84.84%);另本計畫109年度「業務成本與費用」編列3,988萬8千元,較108年度預算案減少3億6,809萬1千元(減幅90.22%),主要係因本計畫於108年度屆期,109年度不再編列土地開發相關銷貨收入及銷貨成本等所致。經查,截至108年8月底,高速鐵路車站特定區區段徵收土地開發計畫尚有80.63公頃之賸餘可建地待處理,且仍有部分站區之開發成本未能回收,惟該計畫將於108年度屆期,允宜妥為辦理待處分土地及盈餘分配等結算作業相關事宜,俾利計畫目標之達成。爰109年度高速鐵路車站特定區區段徵收土地開發計畫「業務成本與費用」編列3,988萬8千元凍結五分之一,俟交通部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5】

提案人:陳歐珀 鄭寶清 李昆澤 林俊憲葉宜津 陳素月

4.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109年度預算「業務成本與費用」項下「管理及總務費用」編列417萬6千元,凍結五分之一,俟交通部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葉宜津 鄭寶清 陳素月 陳歐珀李昆澤 林俊憲 劉櫂豪     

下列各案均併入第4.項,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鐵道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109年度預算預計平衡表「資產」編列423.51億元,「負債」編列494.11億元,「淨值」編列-70.6億元。該基金目前辦理土地開發計畫、高速鐵路站區聯外道路系統改善計畫及高鐵永續經營投資計畫3項計畫,均為完全自償性計畫,財務規劃投入經費將全數由計畫指定收益回收。高鐵基金提供資料顯示,該基金資產109年底編列423.51億元,較108年底減少235.84億元;該基金淨值則由108年底之120.59億元轉為109年底之-70.6億元,大幅減少191.19億元。主要原因為土地開發計畫於108年底屆期並進行財務結算,預計整體開發利益342.67億元,其中70%計239.87億元,將於109年度分配予內政部及地方政府,導致該基金109年底預計資產大幅減少,淨值及累積賸餘由正轉負,未來該基金預計以長、中、短期債務方式支應,請交通部鐵道局預先將其舉債計畫與還債方式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做說明。爰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109年度預算「業務成本與費用」項下「管理及總務費用」編列417萬6千元,凍結五分之一,俟交通部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6】

提案人:葉宜津 鄭寶清 陳素月 陳歐珀 李昆澤 林俊憲   

(2)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109年度預算「材料及用品費」項下「用品消耗」合計編列172萬4千元,較上年度預算數65萬3千元,增加107萬1千元,亦較107年度決算數86萬3千元,增加86萬1千元,高鐵基金用品消耗費用增加比率過高,應有再撙節空間。爰該筆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俟交通部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7】

提案人:劉櫂豪 林俊憲 陳歐珀 葉宜津 陳素月

(3)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109年度預算「業務成本與費用」項下「管理及總務費用-管理費用及總務費用-材料及用品費-用品消耗」編列172萬4千元,較108年度編列之65萬3千元,增列107萬1千元,增幅高達164%,相關預算雖然不多,但預算增幅過高,預算說明內容與108年度相同,預算編列似有過度寬列,爰該筆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俟交通部鐵道局於2個月就預算增加之必要性及預計辦理內容,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8】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陳歐珀 葉宜津 陳素月 

5.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109年度預算「業務成本與費用」項下「其他業務費用-雜項業務費用-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捐助、補助與獎助」編列1,978萬4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葉宜津 鄭寶清 李昆澤 陳歐珀  林俊憲 陳素月 蕭美琴

下列各案均併入第5.項,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鐵道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於109年度預算「其他業務費用」項下「雜項業務費用-捐助、補助與獎助」補助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推動「黃金廊道農業新方案暨行動計畫」編列1,978萬4千元,冀期藉由農田轉旱作等措施,以紓緩雲彰地區地層下陷。相關資料顯示,歷年計畫預算執行未如預期,成效皆未達八成以上。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9】

提案人:葉宜津 鄭寶清 李昆澤 陳歐珀  林俊憲 陳素月

(2)高速鐵路站區聯外道路系統改善計畫係為補助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辦理「黃金廊道農業新方案暨行動計畫」。迄今逾五年,往年執行率不彰,爰該計畫編列1,978萬4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0】

提案人:蕭美琴 鄭寶清 李昆澤 陳歐珀  林俊憲 葉宜津 陳素月

(3)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109年度預算「其他業務費用-捐助、補助與獎助」編列1,978萬4千元,其預算用途為補助農委會辦理「黃金廊道農業新方案暨行動計畫」,然而相關預算107年度執行率不到七成,108年度至8月執行率也僅約65%,相關預算執行顯有檢討空間,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鐵道局於2個月內就相關計畫過去執行率低落、未來精進方向,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1】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陳歐珀 葉宜津 陳素月

(4)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109年度預算「其他業務費用-捐助、補助與獎助」項下編列1,978萬4千元,其為補助農委會辦理「黃金廊道農業新方案暨行動計畫」所需經費,該計畫主要內容為辦理旱作節水獎勵補助,推動節水措施等,惟該計畫104-107年度執行率分別為16.81%、36.28%、16.62%、68.23%,而108年度截至9月底之執行率僅65.58%,顯示該計畫執行成效長年不佳,鐵道局應與農委會共同檢討改善執行成效,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2】

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陳歐珀 李昆澤葉宜津 陳素月

6.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109年度預算「資產-無形資產-電腦軟體」編列45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俟交通部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寶清 林俊憲 陳歐珀 葉宜津  陳素月 李昆澤 

下列各案均併入第6.項,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鐵道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高鐵基金109年底預計平衡表新增編列「資產-無形資產-電腦軟體」450萬元,係辦理營運監理業務入口平台應用系統開發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所需經費。依據本計畫書說明,本計畫總經費600萬元,108年度由鐵道局及所屬單位預算編列150萬元,辦理建置入口平台及駕駛員證照管理電子化系統,109年度則由高鐵基金之高鐵投資計畫編列450萬元,辦理建置定期/臨時檢查管制、鐵路法裁罰案件、鐵道營運資料庫等管理系統,其預算編列情形及辦理項目等。

本計畫系統運用之機關(構)包括鐵道局、臺灣鐵路管理局、台灣高鐵公司、森林鐵路、糖業鐵路等,為鐵道營運監理之整體性入口平台系統,惟本計畫係以鐵道局及所屬公務預算及高鐵基金分年編列經費建置不同子系統之方式辦理,恐存有業務未能明確劃分、績效與權責難以歸屬之問題,且不利於經費控管,允宜檢討改進。爰該筆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促請相關單位討論,將權責明確劃分,俟交通部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4】

提案人:鄭寶清 林俊憲 陳歐珀 葉宜津  陳素月 

(2)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於109年度預算「資產-無形資產-電腦軟體」項下編列450萬元,其為新增之經費,是為辦理「營運監理業務入口平台應用系統開發計畫」所需,然經查,辦理該計畫所需經費分別於108年度由鐵道局預算編列150萬元,109年度由高鐵基金編列450萬元,以公務預算及基金預算分年編列經費建置之方式辦理,如此恐造成業務未能明確劃分、權責難以歸屬及經費控管不利等問題,且根據「交通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11條所定,高鐵基金之用途並不包含監理相關業務,鐵道營運監理應為鐵道局之業務主軸,顯示鐵道局未能將公務預算及基金之業務明確劃分,應檢討改進,爰該筆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俟交通部鐵道局就公務預算及高鐵基金之業務劃分原則提出說明,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5】

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李昆澤 陳歐珀葉宜津 陳素月

7.鑑於日前日本因颱風哈吉貝侵襲導致JR東日本長野新幹線機廠內的列車泡水,考量氣候變遷極端氣候已是常態,相關設施設備的防洪及預警應更加強,爰要求交通部鐵道局應責成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於2個月內,就機廠之防洪預警等相關措施進行檢討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精進之應變之方案。【16】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葉宜津 陳素月

8.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109年底預計平衡表「資產」編列423.51億元,「負債」編列494.11億元,「淨值」編列-70.6億元。該基金目前辦理土地開發計畫、高速鐵路站區聯外道路系統改善計畫及高鐵永續經營投資計畫3項計畫,均為完全自償性計畫,財務規劃投入經費應該能全數由計畫指定收益回收。

但土地開發計畫於108年底屆期並進行財務結算,109年度預計分配開發利益239.87億元予內政部及地方政府,爰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可運用資源將大幅減少,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近年度之決算賸餘已呈現改善趨勢,惟聯外道路計畫之累計短絀及基金整體之負債仍鉅,允宜持續提升財務績效。【17】

提案人:鄭寶清 林俊憲 陳歐珀 葉宜津 陳素月 

9.依行政院104年7月核定之高鐵投資計畫,由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出資242億元,參與高鐵財務解決方案之增資作業,其自償收入主要為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每年分配股利,及該公司返還高鐵車站特定區(桃園、新竹、臺中、嘉義及臺南)五站事業發展用地之未來開發所得效益。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已於104年10月底將前開事業發展用地之地上權悉數返還交通部,交通部並於105年11月14日核定「高速鐵路車站特定區五站發展用地及新竹專二招商計畫」,規劃以設定地上權及出租等方式執行開發作業。但截至108年8月底止,五站事業發展用地仍有82.17%尚待開發利用:

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返還五站事業發展用地之開發(含出租)情形表

單位:公頃

站別

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返還事業發展用地面積

已開發(含出租)

尚待開發土地

面積

比率

面積

比率

桃園站

10.72

0.00

0.00%

10.72

100.00%

新竹站(含專二)

6.77

0.23

3.40%

6.54

96.60%

臺中站

17.33

1.71

9.87%

15.62

90.13%

嘉義站

5.42

0.78

14.39%

4.64

85.61%

臺南站

7.87

5.86

74.46%

2.01

25.54%

合計

48.11

8.58

17.83%

39.53

82.17%

鑑於五站事業發展用地及新竹專二用地係位於車站特定區之發展核心,具備地標意向、交通彙流等區位優勢,透過引進民間投入開發計畫,有助於帶動車站周邊經濟發展及提升高鐵運量,並可達成增裕基金財務收益之效,允宜賡續積極辦理相關開發作業。【18】

提案人:鄭寶清 林俊憲 陳歐珀 葉宜津 陳素月 

10.為辦理高鐵沿線站區土地開發業務,交通部擬定土地開發計畫(計畫期間自86年7月起至108年12月底),辦理桃園、新竹、臺中、嘉義及臺南等五車站特定區區段徵收開發作業,並取得五站賸餘可建地,部分以設定地上權方式交予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負責開發經營,其餘之可建地則以標售、出租、設定地上權等方式開發利用,由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編列預算並執行。

依據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提供資料顯示,前述五車站區段徵收後之分配賸餘可建地面積304.4公頃,迄108年8月底,已標售土地面積189.13公頃、已出租及開發土地面積34.64公頃,尚待開發土地面積仍有80.63公頃(占26.49%)。又依據該基金提供各站之財務資料,截至108年8月底,桃園站、新竹站及臺中站已獲有盈餘,惟嘉義站及臺南站因土地開發進度不如預期,土地處分收入尚不足以支應土地開發成本。

由於本計畫將於108年底屆期,本計畫部分站區規劃於108年度下半年財務結算前賡續辦理土地標售及招商作業,允宜積極辦理,並妥慎規劃協調後續各站待處分土地與盈餘分配等相關事宜。【19】

提案人:鄭寶清 林俊憲 陳歐珀 葉宜津 陳素月 

11.為辦理高鐵沿線站區土地開發業務,交通部擬定土地開發計畫(計畫期間自86年7月起至108年12月底),辦理桃園、新竹、臺中、嘉義及臺南等五車站特定區區段徵收開發作業,並取得五站賸餘可建地,部分以設定地上權方式交予台灣高鐵股份有限公司負責開發經營,其餘之可建地則以標售、出租、設定地上權等方式開發利用,由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編列預算並執行。

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提供資料顯示五車站區段徵收後之分配賸餘可建地面積304.4公頃,迄108年8月底,已標售土地面積189.13公頃、已出租及開發土地面積34.64公頃,尚待開發土地面積仍有80.63公頃(占26.49%)。依據該基金提供各站之財務資料,桃園站、新竹站及臺中站已獲有盈餘,嘉義站及臺南站因土地開發進度與土地處分收入尚不足以支應土地開發成本。交通部鐵道局該計畫結束後,請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檢討計畫之書面報告。【20】 

提案人:葉宜津 鄭寶清 李昆澤 陳歐珀 林俊憲 陳素月 

12.依照行政院於104年度核定之高鐵永續經營投資計畫,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出資242億元,參與高鐵財務改善方案之增資作業,其自償收入主要為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每年分配股利,及該公司返還高鐵桃園、新竹、臺中、嘉義及臺南等五站事業發展用地之開發所得效益,而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已於104年10月底將前開事業發展用地之地上權悉數返還交通部,交通部亦於105年核定相關站區發展用地之招商計畫,規劃以設定地上權及出租等方式執行開發作業,然而,截至108年8月底,有82.17%之土地尚待開發,顯示相關站區之發展用地未獲得妥善利用,無法達到預期之土地使用效益及基金收益,爰建議交通部鐵道局應針對上述車站事業發展用地,積極檢討研議相關配套措施及辦理開發作業,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21】

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陳歐珀 李昆澤 葉宜津 陳素月 

13.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近年度因土地銷貨收入及投資台灣高鐵股份有限公司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增加等,105至107年度之決算賸餘略呈改善趨勢,惟該基金辦理之土地開發計畫於108年底屆期並進行財務結算,109年度預計分配開發利益239.87億元予內政部及地方政府,致該基金資產及可運用資源隨同大幅減少;又預計至109年底,該基金辦理之聯外道路計畫累計短絀尚有325.95億元,且基金整體負債達494.11億元,仍屬龐鉅,不符基金健全發展,爰要求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應於2個月內,提出財務績效改善書面報告。【22】

提案人:陳明文 葉宜津 劉櫂豪

14.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109年度預算「業務收入」編列55億9,084萬4千元,較108年度預算案減少3億3,766萬元,減幅5.7%;主要係因本計畫於108年度屆期,109年度不再編列土地開發相關銷貨收入所致。依據高鐵基金資料顯示,桃園、新竹、臺中、嘉義及臺南等五車站區段徵收後之分配賸餘可建地面積304.4公頃,迄108年8月底,已標售土地面積189.13公頃、已出租及開發土地面積34.64公頃,尚待開發土地面積仍有80.63公頃(占26.49%)。又依據該基金提供各站之財務資料,截至108年8月底,桃園站、新竹站及臺中站已獲有盈餘,惟嘉義站及臺南站因土地開發進度不如預期,土地處分收入尚不足以支應土地開發成本,請交通部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23】

高鐵基金土地開發計畫賸餘可建地土地開發及損益情形表 單位:公頃;新臺幣千元

站別

賸餘可建地面積

已標售土地面積

已出租、開發土地面積

尚待開發土地

現金損益

面積

比率

桃園站

65.73

28.50

24.51

12.72

19.35%

6,222,202

新竹站

66.86

64.81

0.92

1.13

1.69%

16,965,466

臺中站

65.32

37.55

9.21

18.56

28.41%

5,845,997

嘉義站

18.33

7.80

0.00

10.53

57.45%

-1,241,202

臺南站

88.16

50.47

0.00

37.69

42.75%

-674,310

合計

304.40

189.13

34.64

80.63

26.49%

27,118,153

提案人:陳明文 葉宜津 劉櫂豪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