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交通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間:中華民國108年10月28日(星期一)上午9時10分至11時49分

中華民國108年10月31日(星期四)上午9時4分至11時6分

地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鄭寶清 林俊憲 李昆澤 葉宜津 童惠珍 陳明文 陳素月 蕭美琴 許淑華 李鴻鈞 柯呈枋 顏寬恒 劉櫂豪 陳雪生 陳歐珀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黃昭順 羅明才 蔣絜安 簡東明Uliw Qaljupayare 鄭天財Sra Kacaw 孔文吉 江啟臣 鍾孔炤 劉世芳 何欣純 林德福 蔣乃辛 郭國文 委員列席13人

列席官員: 10月28日(星期一)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主任委員

楊宏智

10:00以後

專任委員

李 綱

10:00以後

執行長

官文霖

鐵道調查組

組長

林沛達

公路調查組

組長

王興中

運輸安全組

組長

鄭永安

人事室

主任

黃素蘭

主計室

主任

杜靜宜

交通部

政務次長

王國材

航政司

司長

葉協隆

會計處

處長

張信一

中央氣象局

局長

葉天降

副局長

鄭明典

主任秘書

林雨我

主計室

主任

董欣靜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

專門委員

羅莉婷

10月31日(星期四)

交通部

政務次長

王國材

路政司

司長

陳文瑞

會計處

處長

張信一

航政司

簡任技正

楊博文

民用航空局

局長

林國顯

主任秘書

楊國峯

主計室

主任

魏悅容

氣象局

局長

葉天降

主計室

主任

董欣靜

觀光局

局長

周永暉

主計室

主任

林甄郁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主任委員

楊宏智

副主任委員

許悅玲

執行長

官文霖

主任秘書

凃靜妮

專門委員

許華欣

人事室

主任

黃素蘭

主計室

主任

杜靜宜

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

局長

黃嘉祿

主任秘書

郭順德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

專門委員

曾煥棟

基金預算處

科長

林秀春

主 席:童召集委員惠珍

專門委員:蘇純淑

主任秘書:黃輝嘉

紀 錄:簡任秘書 陳淑玫 簡任編審 黃彩鳳 科 長 江建逸

專 員 楊蕙如 薦任科員 郭佳勳 薦任科員 林立偉 薦任科員 洪翎宜

10月28日(星期一)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二、處理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一)凍結人事費五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處理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二)凍結「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四、處理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三)「事故調查業務-業務費」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五、處理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四)凍結「調查能量建立-設備及投資-資訊軟硬體設備費」五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六、處理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通過決議(五)凍結「精進飛安與科技研析」預算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七、處理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六)凍結「委辦費」預算之四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決定:第二案至第七案,均准予備查,提報院會存查。

邀請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主任委員楊宏智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討論事項

一、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單位預算。

二、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單位預算。

(本日會議由交通部政務次長王國材、中央氣象局局長葉天降及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執行長官文霖報告後,計有委員鄭寶清、林俊憲、李昆澤、葉宜津、顏寬恒、陳明文、蕭美琴、劉櫂豪、柯呈枋及童惠珍等10人提出質詢,均經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主任委員楊宏智、交通部政務次長王國材及中央氣象局局長葉天降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李鴻鈞、陳素月、許淑華、林德福及陳歐珀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及交通部儘速以書面答復及提供資料。

決議:

一、109年度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及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單位預算委員提案,截止收件,本週四進行處理。

通過臨時提案1項:

一、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提供專業氣象資料,給予社會大眾、離岸風電與綠能設施業者,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中央氣象局應對商用使用者要求收費服務,建請中央氣象局檢討目前公開資料部分,其中有關可能商用部分提出收費方案,以符合社會期待,爰建議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將氣象資料數據採購列入國產化採購。

提案人:葉宜津 陳雪生 蕭美琴

10月31日(星期四)

討論事項

一、繼續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單位預算。

二、繼續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分預算。

三、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單位預算。

四、繼續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單位預算。

五、繼續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分預算。

六、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單位預算。

決議:

一、本(31)日預算審查結果,照列或照協商結論通過。

二、本(31)日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調整。

三、109年度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單位預算、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非營業預算、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單位預算、觀光發展基金非營業預算、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單位預算均審查完畢,內容如審查結果。

審查結果: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單位預算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41項 民用航空局原列758萬2千元,增列第1目「罰金罰鍰及怠金」第1節「罰金罰鍰」1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858萬2千元。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15項 民用航空局3,184萬2千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55項 民用航空局2千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54項 民用航空局71萬9千元,照列。

二、歲出部分

第14款 交通部主管

 第2項 民用航空局3億3,350萬2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9項:

(一)近年遙控無人機之應用與發展快速,屢發生遙控無人機影響飛安,致機場暫時關閉之情形。為保障飛航安全並維旅客權益,要求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強化偵測、反制設備,及提升管理機制。【2】

提案人:蕭美琴 葉宜津 林俊憲 鄭寶清

(二)「民用航空法」於107年4月25日修正增訂遙控無人機專章,行政院定自109年3月31日施行。而遙控無人機活動區域涉及中央與地方政府之管理權限,要求由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主責,協調各單位設立統一平台,公告禁航圖資。【3】

提案人:蕭美琴 葉宜津 林俊憲 鄭寶清

(三)花蓮航空站自2018年10月底停飛花蓮-香港定期航班迄今1年均無國際定期航班。為活化機場,增進觀光,要求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研擬以營運虧損補貼、經營獎助金、落地費減免等方式輔導國際定期航班。【4】

提案人:蕭美琴 葉宜津 林俊憲 鄭寶清

(四)針對108年度截至8月底,已發生4起因遙控無人機入侵,導致機場4度關場,總共影響航機35架次、3,681旅客,爰要求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加強無人機宣導,強化管理機場周遭空域安全,落實保障飛安,並加強「民用航空法」有關遙控無人機專章之配套作業辦理。【5】

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葉宜津 林俊憲

(五)因應「民用航空法」三讀修正完成,無人機正式納管,民眾操作、使用場所等必須有相關執照及申請核可,行政院並訂於109年3月31日起正式實施並依法針對違規者開罰。惟依據「民用航空法」,無人機操作違反相關規定者,最重裁罰6至30萬元或30至150萬元不等,尤其一般民眾的休閒娛樂用途使用無人機者,動輒被裁罰30萬元,對民眾負擔不輕,因此建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在新法適用前再宣導,宣導期間除惡性重大影響航空安全案件或屢勸不聽者外,以勸導為主,開罰為輔,提醒民眾正確使用無人機規範。【6】

提案人:劉櫂豪 鄭寶清 葉宜津 林俊憲

(六)有鑑於遙控無人機之應用及發展迅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受理遙控無人機於航空站或飛行場附近之使用申請案件逐年增加,由104年之104件逐年成長至107年之488件,「民用航空法」於無人機專章部分已在107年4月25日修正公布,而據行政院規定,須至109年3月31日起方才正式施行,目前相關配套措施仍待與相關單位協商,然108年度截至8月底止,已出現4次因遙控無人機妨礙飛航安全,致機場關場之情形,受影響旅客人數總計達3,681人,顯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雖已訂定相關應對程序與聯防機制,但有待加強,且遙控無人機相關配套措施至今仍未訂定完成,管理作業恐存在疏漏及問題,爰建議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強化機場附近對於遙控無人機之管理及防範作業,以保障飛航安全並維旅客權益,並儘速完善相關配套措施,以利未來管理作業順利推行。【7】

附表:108年度我國機場四周出現有礙飛航安全物體致影響飛機起降與機場關場情形一覽表

發生時間

影響飛安物體

影響情節

108年3月15日

遙控無人機

松山機場關場68分鐘,受影響航機8架次,受影響旅客人數589人。

108年4月12日

遙控無人機

松山機場關場52分鐘,受影響航機5架次,受影響旅客人數613人。

108年5月26日

遙控無人機

松山機場關場44分鐘,受影響航機11架次,受影響旅客人數1,308人。

108年8月 4日

遙控無人機

松山機場關場68分鐘,受影響航機11架次,受影響旅客人數1,171人。

資料來源: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提供,截至108年8月底資料。

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葉宜津

(七)有鑑於近年發生數起罷工事件,其中「疲勞飛行」攸關飛航安全問題開始受到大眾關注,據資料顯示,疲勞是一種會降低人類多項行為表現能力之危害因子,確實可能導致航空器意外事件或失事,國內外諸多飛航事故之原因也與疲勞相關,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雖已有訂定「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AOR)來進行相關疲勞管理,然隨著時代改變及科技進步,相關規範亦需與時俱進,爰建議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持續精進及研議疲勞風險管理問題,做出相關規範,降低疲勞可能帶來之飛航風險。【8】

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葉宜津

(八)依據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提供資料顯示,108年度截至8月底止,已出現4次因遙控無人機有礙飛航安全,致機場關場之情形,允宜強化現階段管理及防制作業。

且「民用航空法」已於107年4月25日修正增訂遙控無人機專章,行政院定自109年3月31日施行,其中,「民用航空法」第99條之17授權訂定之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需與地方政府妥為說明違規取締及管理分工原則;且「民用航空法」第99條之18授權訂定之遙控無人機檢驗及測驗委託辦法(草案),還在等待與相關部會協商,尚未完成法制作業;另遙控無人機活動區域涉及中央與地方政府之管理權限,也與地方政府協商中。

鑑於遙控無人機專章之施行在即,允宜妥為完備相關配套措施,並適時與民眾、中央及地方相關機關溝通說明,俾利未來管理作業之推行順遂。【9】

提案人:鄭寶清 葉宜津 林俊憲

(九)無人機體型較小,較難偵測鎖定,尤其是在都市中,無人機隨時可能從任何地方突然冒出來,造成人民傷亡。108年9月北葉門胡塞反抗軍以長程中小型無人機綑綁投擲爆裂物,成功攻擊沙烏地阿拉伯的兩處最大石油設施,但我國機場迄今尚未設置無人機防衛系統,讓國內機場完全曝露於恐怖攻擊的高度風險之下,爰要求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儘速於6個月內,研議於全國主要機場完成設置無人機防衛系統。【10】

提案人:陳明文 鄭寶清 林俊憲 李昆澤 葉宜津

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

一、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分預算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192億9,237萬元,照列。另「業務外收入」項下「其他業務外收入」之「依法分配收入」預算,配合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2.業務總支出:原列130億5,186萬8千元,減列:

(1)「服務費用」項下「水電費」300萬元。

(2)「勞務成本」項下「服務費用」之「一般服務費」中「外包費-保全業務外包費-航警局」1,000萬元。

以上共計減列1,3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30億3,886萬8千元。

3.本期賸餘:原列62億4,050萬2千元,增列1,300萬元,改列為62億5,350萬2千元。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136億1,386萬7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

(七)通過決議7項:

1.民航事業作業基金109年度預算「勞務成本」項下「服務費用-郵電費」項下編列8,234萬9千元,惟該項目105年度決算數為7,298萬6千元,106年度決算數為7,420萬7千元,107年度決算數為7,358萬2千元,3年平均決算數約為7,359萬,與編列之預算有相當落差,恐有浮濫編列預算之虞,為符合預算核實編列原則,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0】

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葉宜津 

2.民航事業作業基金109年度預算「勞務成本」項下「修理保養及保固費」編列9億2,115萬元,108年9月北葉門胡塞反抗軍以長程中小型無人機綑綁投擲爆裂物,成功攻擊沙烏地阿拉伯的兩處最大石油設施,但我國機場迄今尚未設置無人機防衛系統,讓國內機場完全曝露於恐怖攻擊的高度風險之下,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11】

提案人:陳明文 鄭寶清 林俊憲 李昆澤 

3.民航事業作業基金109年度預算「勞務成本」項下「用人費用」編列54億3,821萬2千元,較108年度預算案增加3億8,192萬3千元(增幅7.55%),主要係增加編列行政院核增航警局預算員額300人所需經費,主要配置於桃園國際機場227人,臺北分局與高雄分局則分別派補34人及39人(詳附表)。

但民航事業作業基金108年度預算已經新增編列勞務採購保全人員214人,經費共1億4,275萬4千元,當時航警局表示,係因桃園國際機場勤務需求擴增,該局受限於組織編制與總量管制,人力不足,才經內政部警政署及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同意僱用保全人員214人,以行政助手方式協助,全數配置於桃園國際機場。

但民航事業作業基金109年度預算案已調增員警員額300人,且其中227人配置於桃園國際機場,似已解決航警局於桃園機場人手不足之問題,但本次仍然編列保全人員214人所需經費1億4,245萬4千元,似乎有重複編列之疑。

且保全人員之外包契約將於108年底屆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也並未提出將安檢協勤保全人力的相關規劃,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7】

航警局增加預算員額300人之預計警力配置情形表 單位:人

機場別

108年10月進用警力配置

109年1月進用警力配置

合計

桃園國際機場

153

74

227

臺北分局

22

12

34

高雄分局

25

14

39

合計

200

100

300

提案人:鄭寶清 葉宜津 林俊憲 

4.民航事業作業基金109年度預算「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編列2億5,879萬2千元,較108年度預算數9,843萬2千元,大幅增列1億6,036萬元(增幅162.91%),經查,該預算增列之主要原因係「全國民用機場改善之評估與規劃」計畫經費大幅提升,該計畫109年度預算數為1億8,700萬元,較108年度預算數1,929萬8千元,增列1億6,770萬2千元,約成長9.7倍,然預算增加幅度如此之大,卻缺乏應有之說明,恐有違背預算編列原則、浮編預算之虞,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就該計畫內容及增列之必要性進行詳盡說明,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4】

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葉宜津 

5.民航事業作業基金109年度預算「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捐助、補助與獎助」編列民用航空運輸業經營離島偏遠航線營運虧損補貼4億5,530萬元。

107年起,政府對民航業虧損補貼金額占實際虧損數之比率呈現成長趨勢,以德安航空公司為例,補助比率自103年度起逐年攀升,至107年度高達97.22%,等於業者營運虧損幾乎完全由政府負擔。

且107年6月,德安董座因詐領交通部民用航空局5億補助,已經收押,審計部也於107年度審核報告指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對於補貼的審查機制需要檢討,對相關支出的真實性、必要性、有無隱藏性浪費、與境外公司是否存在非常規交易等,都無法察覺。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說明如何監督業者疏於成本控管或詐領,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5】

103至107年度對國內離島航空業營運虧損補貼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德安航空

補貼金額

實際虧損數

補貼占比

103年度

149,106

166,267

89.68%

104年度

139,096

145,485

95.61%

105年度

320,889

336,761

95.29%

106年度

412,622

429,712

96.02%

107年度

375,408

386,161

97.22%

提案人:鄭寶清 葉宜津 林俊憲 

6.民航事業作業基金109年度預算「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編列136億1,386萬7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寶清 葉宜津 林俊憲 李昆澤 李鴻鈞 顏寬恒 陳雪生 陳歐珀

下列各案均併入第6.項,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民航事業作業基金109年度預算「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編列136億1,386萬7千元,包括專案計畫106億元與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30億1,386萬7千元,全數以自有資金支應。但104至107年度購建固定資產可用預算之執行率均未及五成,整體執行績效欠佳(詳附表) ,且107年度保留數高達22.93億元,且109年度編列「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用地取得計畫」經費106億元,以過去績效來看,未知進度與執行可能,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6】

104至107年度民航基金購建固定資產可用預算執行率 單位:%

序號

計畫項目

104年度

105年度

106年度

107年度

專案計畫

26.59

31.77

26.69

13.22

1

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用地取得計畫(99/01-118/12)

5.01

5.13

7.44

8.38

2

臺灣桃園國際機場塔臺暨整體園區新建工程(102/01-108/12)

33.59

60.35

72.98

30.68

3

高雄機場北側都市計畫劃定為機場用地取得計畫(100/01-105/12)

57.97

65.22

25.18

0.35

4

中部國際機場整體規劃及第一期發展計畫-第一階段工程(94/08-102/12)

9.13

0.03

61.68

-

5

馬公機場跑道、滑行道道面整建工程計畫(98/03-102/12)

49.52

43.89

-

-

一般建築及設備

53.32

22.69

53.72

62.40

1

土地

15.63

6.09

57.32

61.72

2

土地改良物

36.24

16.59

14.63

69.14

3

房屋及建築

36.56

45.47

41.99

20.40

4

機械及設備

79.38

87.86

92.69

92.69

5

交通及運輸設備

77.91

87.90

88.09

80.59

6

什項設備

89.51

55.84

71.09

65.66

合計

38.65

25.97

48.02

49.30

提案人:鄭寶清 葉宜津 林俊憲 

(2)民航事業作業基金109年度預算「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共編列136億1,386萬7千元,然而相關預算過去預算執行率偏低、預算保留比例高,107年度預算執行率僅49.3%,預算保留高達22億9,337萬3千元,相關預算執行成效不彰應積極執行,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於1個月內針對各專案計畫、一般建築設備計畫之執行提出書面檢討改進報告後,始得動支。【17】

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葉宜津 林俊憲 

(3)民航事業作業基金109年度預算「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編列136億1,386萬7千元,較108年度預算數41億4,236萬3千元,增列94億7,150萬4千元,其增加主要係專案計畫之「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用地取得計畫」增加編列87億5,000萬元所致,然經查,104至107年度「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之預算執行率均未及五成,整體執行績效欠佳,且其中104至107年度「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用地取得計畫」平均每年度執行率僅6.49%,執行成效明顯不彰,進度延宕,顯見民航局對該計畫之預算執行進度控管能力不佳,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就該計畫之執行成效不佳原因進行說明,並研議相關進度改善方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8】

附表:104至107年度民航基金購建固定資產可用預算執行率概況表

單位:%

序號

計畫項目

104年度

105年度

106年度

107年度

專案計畫

26.59

31.77

26.69

13.22

1

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用地取得計畫(99/01-118/12)

5.01

5.13

7.44

8.38

2

臺灣桃園國際機場塔臺暨整體園區新建工程(102/01-108/12)

33.59

60.35

72.98

30.68

3

高雄機場北側都市計畫劃定為機場用地取得計畫(100/01-105/12)

57.97

65.22

25.18

0.35

4

中部國際機場整體規劃及第一期發展計畫-第一階段工程(94/08-102/12)

9.13

0.03

61.68

-

5

馬公機場跑道、滑行道道面整建工程計畫(98/03-102/12)

49.52

43.89

-

-

一般建築及設備

53.32

22.69

53.72

62.40

1

土地

15.63

6.09

57.32

61.72

2

土地改良物

36.24

16.59

14.63

69.14

3

房屋及建築

36.56

45.47

41.99

20.40

4

機械及設備

79.38

87.86

92.69

92.69

5

交通及運輸設備

77.91

87.90

88.09

80.59

6

什項設備

89.51

55.84

71.09

65.66

合計

38.65

25.97

48.02

49.30

資料來源,民航基金104至107年度審定決算書。

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葉宜津 

(4)有鑑於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用地取得進度不佳,從民國104至107年每年可用預算執行率均不到10%,民航事業作業基金109年度預算「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編列106億元作為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用地取得計畫使用。為避免資源造成浪費,針對109年度「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用地取得計畫」預算數106億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9】

提案人:李鴻鈞 顏寬恒 陳雪生

(5)民航事業作業基金109年度預算「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項下「專案計畫」編列106億元,資料顯示107年度專案計畫執行率13.22%,其中「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用地取得計畫」執行率8.38%;「臺灣桃園國際機場塔臺暨整體園區新建工程」執行率30.68%;「高雄機場北側都市計畫劃定為機場用地取得計畫」執行率0.35%。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表示,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用地取得計畫部分:107年度可用預算數15.84億元,執行數僅1.33億元,民航基金說明,主要係依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結果,縮減區段徵收面積,總開發費用減少,爰停止支用賸餘數14.51億元。其次臺灣桃園國際機場塔臺暨整體園區新建工程部分:因執行期間受天候、一例一休、設計變更等影響進度,爰辦理工程展延至108年度。最後高雄機場北側都市計畫劃定為機場用地取得計畫部分:本計畫原於105年度屆期,惟因有3件土地或地上物所有權人對高雄市政府市價徵收、高雄站地上物查估等問題提出行政訴訟,致影響預算執行進度。上述顯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當根據現有情況提出相關應變方案。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2】

提案人:葉宜津 陳歐珀 陳雪生 鄭寶清 

(6)民航事業作業基金109年度預算「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項下「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編列30億1,386萬7千元,107年度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執行率62.4%,「松山機場北側10號跑道安全區用地取得計畫」、「松山機場10跑道端北側跑道地帶、安全區及燈光用地取得」、「高雄機場跑道整建工程」、「中部國際機場既有航廈整體改善工程」等計畫,因用地取得涉及訴訟、工程土石方交換利用作業不順遂影響工程進度、多次招標流標等,致影響預算執行進度。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3】

提案人:葉宜津 鄭寶清 陳歐珀 陳雪生 

7.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對恆春機場執行活化措施多年,然其自103年9月起已無定期航班起降,並於108年5月28日起正式停航,雖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已辦理各項活化措施,亦曾試辦國際商務專機或包機飛航恆春機場,惟截至108年9月底止,尚無實際執行案例,恆春機場仍無民航機起降,然經統計該機場103至107年度之營運收入僅365萬元,而營運支出則達2億4,982萬元,顯示各項活化措施執行成效有限。為提升公共設施使用效益,爰建議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儘速檢討改善活化機場之方案,並確立機場未來發展方針,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20】

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葉宜津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單位預算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42項 中央氣象局62萬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16項 中央氣象局2,595萬7千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56項 中央氣象局218萬8千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55項 中央氣象局20萬5千元,照列。

二、歲出部分

第14款 交通部主管

 第3項 中央氣象局20億0,832萬4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4項:

(一)交通部中央氣象局109年度「勞務承攬」編列2,002萬5千元,預計進用31名勞務承攬人力,較108年度進用之26人,增加進用5人,然而政府應降低非典型雇用人力比例,氣象局相關業務未見明顯增加,竟仍增加雇用5名勞務承攬人力,應進行檢討,爰該筆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俟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於2個月內,就相關人力增加之必要性、勞動權益保障、以及為何無法進行自僱等資訊充分說明,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

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林俊憲 葉宜津

(二)交通部中央氣象局109年度預算「業務費」項下「委辦費」編列3,988萬1千元,較108年度預算數3,868萬4千元,增列119萬7千元,而109年度共委託辦理13項研究計畫,其中新增委託辦理「客製化氣象情資整合平台創意應用」及「氣象史料跨域應用」等計畫,然該相關委託計畫之必要性及成效仍有待評估,爰該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就相關委託計畫之必要性及預期成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

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李昆澤 葉宜津

(三)交通部中央氣象局109年度預算第1目「氣象科技研究發展」編列12億1,892萬1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鄭寶清 蕭美琴   林俊憲 葉宜津 陳明文 陳素月

下列各案均併入第(三)項,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交通部中央氣象局109年度歲出預算「氣象科技研究」項下「農漁業健康環境形塑-運用客製化天氣與氣候資訊」編列3,358萬元,該計畫執行主要以提供氣象資訊於農漁業跨領域應用為目標,進行天氣與氣候資訊在農漁業跨領域應用之技術開發、建立臺灣長期氣候資料應用平台及農漁業氣候經濟效益評估與決策系統等工作。惟全球氣候受暖化影響,近年來強降雨、豪雨、冰雹、龍捲風、寒害、焚風等災情不斷,氣象局針對氣象資訊於農漁業跨領域應用,尚未看到明確之成果,以協助農漁民促進經濟效益。爰此中央氣象局109年度歲出預算「氣象科技研究」項下「農漁業健康環境形塑-運用客製化天氣與氣候資訊」編列3,358萬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針對氣象資訊於農漁業跨領域應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實際成果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4】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鄭寶清 蕭美琴   林俊憲 葉宜津   

2.據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說明,「氣象資訊處理研究與開發-氣象資訊之智慧應用計畫」係依據行政院104年間核定「氣象資訊之智慧應用服務」8年期整體規劃構想,因第1階段於108年度屆期,續推動第2階段「氣象資訊之智慧應用計畫(109至112年)」,新增智慧化數位創新服務與跨域應用,並強化數位資訊基礎建設,但考量本項軟硬體投資與相關作業經費15.19億元,占整體計畫經費需求29.98億元之50.67%,氣象局應妥善規劃未來需求,才能有效運用資源。 同時,本計畫與該局目前刻正執行之若干計畫具有上、下游或互補關係,例如「農漁業健康環境形塑-運用客製化天氣與氣候資訊」計畫提供跨域應用經驗;「環境資源資料庫整合計畫」提供氣象歷史觀測、網格資料和觀測資料,另「時空資訊雲落實智慧國土計畫」進行天氣圖數位化之相關工作,亦可應用至本計畫數位化。多項計畫同時進行時,氣象局應強化並整併相關資源,爰本預算「氣象資訊處理研究與開發-氣象資訊之智慧應用計畫」編列2億3,915萬6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5】

提案人:鄭寶清 林俊憲 李昆澤 葉宜津

3.氣象局109年度預算案新增編列「氣象資訊處理研究與開發-氣象資訊之智慧應用計畫」分支計畫2億3,915萬6千元。此計畫總經費29億9,799萬1千元,期程為109至112年度,計畫目標係深化氣象多元服務、促進智能創新應用、拓展氣象前瞻技術。惟此計畫與氣象局目前執行之諸多計畫互有關連,應有效整合相關計畫資源。爰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6】

提案人:蕭美琴 鄭寶清 林俊憲 李昆澤 葉宜津

4.交通部中央氣象局109年度預算「氣象資訊處理研究與開發-氣象資訊之智慧應用計畫」2億3,915萬6千元,計畫主要辦理氣象測報科技研發與應用服務等工作項目外,新增智慧化數位創新服務與跨域應用,並強化數位資訊基礎建設「強化數位資訊基礎建設」工作項目之辦理內容包含整合通訊多元服務、建置下一代高速運算電腦、擴增大量資料儲存量能、建構智慧型管理等。雖然109年度預算案尚未編列相關預算,考量本項軟硬體投資與相關作業經費高達15.19億元,占整體計畫經費需求29.98億元之50.67%,建議氣象局應當評估與目前刻正執行之若干計畫具有上、下游或互補關係、未來環境所需網路通訊需求、詳實辦理大量資料儲存與異地備援規規劃分析、審慎規劃高速電腦採購、建置、維運及系統轉換等作業程序。爰「氣象資訊處理研究與開發-氣象資訊之智慧應用計畫」2億3,915萬6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7】

提案人:葉宜津 鄭寶清 林俊憲 李昆澤

5.交通部中央氣象局109年度預算「地震測報」編列1億5,893萬9千元,主要為辦理地震海嘯監測、地震潛勢分析、維護現有陸上站設施與海底觀測系統之運作等業務,經查,我國地震及海嘯海纜觀測系統整體維護經費逐年增加,自104年度之382萬元,增加至108年度之840萬,主要是增加搭配海纜系統之觀測系統、海纜系統巡察等相關維護作業。隨著我國海纜觀測系統長度逐漸擴增,其預計於109年度能從原有之115公里,擴建至總長695公里,包含9座觀測站之海纜系統,然因過往曾發生驗收啟用後不久,纜線即斷裂故障,需辦理重建之意外,氣象局需更為謹慎及確實辦理海纜系統之布建及養護作業,以降低損毀故障率,確保海纜系統運作正常,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具體海纜系統養護計畫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8】

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李昆澤 葉宜津 

6.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自96年度起陸續辦理海纜觀測系統建置與延伸相關計畫,也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辦理「建構民生公共物聯網-海陸地震聯合觀測網計畫」(106-109年),以既有115公里海纜為基礎,規劃再擴建580公里海纜系統及新增6座觀測站,預計於109年度完成建置一總長695公里。

然而氣象局建置第1階段45公里之海纜系統於100年11月驗收啟用,惟旋於103年5月26日因纜線斷裂故障,而需辦理重建,前經監察院於105年度調查,也指出該局未能妥適評估觀測儀器建置深度及位置,相關保護措施不足等疏失。

而氣象局105至107年度海纜系統維護經費決算數由382萬元逐年增加至468萬元,108及109年度大幅增加至840萬元(尚未包含第3期海纜觀測系統所需養護費),隨著我國海纜系統長度逐漸擴增,其養護作業之困難度與重要性亦隨之增加,爰「地震測報-02地震測報」編列1億0,394萬4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妥慎規劃檢修與保護措施,以確保系統正常運作,並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9】

提案人:鄭寶清 林俊憲 李昆澤 葉宜津

7.105至107年度海纜系統維護經費決算數由382萬元逐年增加至468萬元,108及109年度維護經費預算數大幅增加至840萬元,主要增加搭配海纜系統聯合觀測之作業系統、資料浮標及潮位站、海纜系統近岸與海中擴建段巡察等維護業務。我國海纜系統長度逐漸擴增,其保養維護作業之困難度與重要性同時增加,氣象局應當審慎規劃辦理,以利系統正常運作。爰「地震測報-地震測報」編列1億0,394萬4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0】

提案人:葉宜津 鄭寶清 林俊憲 李昆澤

8.交通部中央氣象局109年度預算「地震測報-02地震測報」分支計畫編列1億0,394萬4千元,預計辦理地震海嘯監測、地震潛勢分析、維持現有陸上站設施與海底觀測系統之運作等地震測報相關業務。經查,氣象局105至107年度海纜系統維護經費決算數由382萬元逐年增加至468萬元,108及109年度維護經費預算數大幅增加至840萬元(尚未包含第3期海纜觀測系統所需養護費),顯見我國海纜系統長度逐漸擴增其養護作業之困難度與重要性亦隨之增加,爰「地震測報-地震測報」編列1億0,394萬4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1】

提案人:陳明文 鄭寶清 林俊憲 李昆澤 葉宜津 

9.交通部中央氣象局109年度預算「強化災防環境監測」工作計畫編列2億8,276萬6千元。本計畫期程6年(104-109年),總經費26.22億元(其中公務預算部分23.02億元 )。

109年度為強化臺灣海象暨氣象災防環境監測計畫之最後1年,允宜妥為檢討執行落後之工作項目,兩個子計畫(如:七股氣象雷達遷移更新計畫以及建置岸基波流雷達觀測網計畫,前者因通過環評時間較預定期程晚,影響用地分割、地目變更、站房工程及雷達儀等相關採購案辦理時程;後者因東莒陣地用地取得延宕,致後續雷達站及觀測系統建置等應辦事項順延),連年辦理預算接進入保留,氣象局應強化管控辦理進度。

其次,雲嘉南及宜蘭低窪地區建置防災降雨雷達已編列在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特別預算,其中雲林降雨雷達站房工程因多次招標未決,開工後又因當地民眾抗爭,自107年9月13日即無法施作,該局多次與雲林縣政府及民眾等溝通協調,仍有部分民眾反對,爰繼續暫停建置計畫,且特別預算也將在108年度屆期,氣象局應盡快妥謀改善措施。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2】

提案人:鄭寶清 林俊憲 李昆澤 葉宜津   

10.交通部中央氣象局109年度預算建置岸基波流雷達觀測網計畫進度嚴重落後,主因為東莒陣地用地取得延宕,致後續雷達站及觀測系統建置等應辦事項順延。截至108年8月底,執行進度仍未達預定目標,係因電離層站房整修工程歷經3次招標流標,於同年9月辦理第4次招標後方決標所致。考量本計畫截至108年8月底執行數占108年度可支用預算數之比率僅5.86%,顯示氣象局有待檢討。爰「強化災防環境監測」編列2億8,276萬6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3】

提案人:葉宜津 鄭寶清 林俊憲 李昆澤

11.交通部中央氣象局109年度預算「強化災防環境監測」編列2億8,276萬6千元,其內容為辦理「強化臺灣海象暨氣象災防環境監測計畫」,該計畫期程為6年(104-109年),主要用於辦理強化臺灣資料浮標觀測網暨海嘯預警浮標建置、建置海域環境災防服務系統等。經查,該計畫自104年度執行迄今,部分子計畫執行率欠佳,如「七股氣象雷達遷移更新計畫」,原定108年度完工,但截至108年8月底甫完成相關工程發包作業,以及「建置岸基波流雷達觀測網計畫」,108年度截至108年8月底,計畫執行率僅16.9%,顯示氣象局對於該計畫之事前評估作業及進度控管能力不足,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檢討改善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4】

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李昆澤 葉宜津

12.交通部中央氣象局109年度預算於「強化災防環境監測」工作計畫編列2億8,276萬6千元。109年度為強化臺灣海象暨氣象災防環境監測計畫之最後1年,此計畫自104年度執行迄今,執行進度落後,應加速改善措施,俾達計畫目標。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5】

提案人:蕭美琴 鄭寶清 林俊憲 李昆澤 葉宜津 

13.交通部中央氣象局109年度預算「強化災防環境監測」工作計畫編列2億8,276萬6千元。本計畫期程6年(104-109年),總經費26.22億元(其中公務預算部分23.02億元 ),主要係辦理強化臺灣資料浮標觀測網暨海嘯預警浮標建置、建置海域環境災防服務系統等。本計畫自104年度執行迄今,部分子計畫因採購工程多次流標、辦理環境影響評估與地目變更審查作業延宕,或遭遇民眾抗爭需辦理停工及遷建事宜等,致執行落後,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6】

提案人:陳明文 鄭寶清 林俊憲 李昆澤 葉宜津 

14.交通部中央氣象局109年度預算「強化災防環境監測」項下「建置海域環境災防服務系統計畫」編列5,725萬8千元,該計畫主要目標為建置近岸區域海象預報整合系統、建置西北太平洋海象資料庫、建置台灣海域環境災防服務平台。108年10月11日台東的富岡港因受到哈吉貝颱風外圍環流影響,發生9米高的巨浪,恍若海嘯來襲,造成有3名遊客被打落海,甚至有汽車被浪襲,車體受損嚴重之情形,然哈吉貝颱風因預測路線偏離台灣,氣象局未發布陸警或海警,顯然台東海域災防預報,應儘速精進改善,以維海域遊憩及交通運輸之安全。爰中央氣象局109年度歲出預算「強化災防環境監測」項下「建置海域環境災防服務系統計畫」編列5,725萬8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研議海域環境災防預警精進方案,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7】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鄭寶清 蕭美琴  林俊憲 葉宜津 

15.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於109年度編列「精進氣象雷達與災防預警」項下「發展雷達資料大數據技術暨預警決策輔助系統」編列5,415萬元,較108年度編列5,200萬元略有增加,增加理由尚待說明。該項目實際內容包括「委辦費」,其中辦理雷達資訊應用於天氣監測預報發展技術等相關費用,有鑑於國家財政困難,可免編列浮濫之虞,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8】

提案人:陳素月 陳明文 鄭寶清 葉宜津劉櫂豪 林俊憲  

(四)交通部中央氣象局109年度預算第2目「一般行政」編列5億5,784萬5千元,較108年度編列預算5億5,644萬5千元略有增加。該項目實際內容包括人員維持費與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其中內容有許多雜項支出,例如包括國內旅費與家具費用及辦公設備更換等等,有鑑於國家財政支出困難,相關設備是否有更換必要,可再三斟酌考量,爰凍結1,000萬元,俟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9】

提案人:陳素月 陳明文 劉櫂豪 葉宜津林俊憲 鄭寶清

(五)交通部中央氣象局109年度預算「資料使用費」編列2,594萬7千元,主要是收入來自氣象專業合約與氣象資料供應,但氣象局內仍有非常多的智慧財產,諸如衛星照片、氣象照片、星空照片與地震照片皆能作為商業應用,爰建請研議增加歲入收入。【1】

提案人:陳明文 鄭寶清 林俊憲 李昆澤 葉宜津

(六)鑑於交通部中央氣象局109年度預算案新增辦理「氣象資訊之智慧應用計畫」第1年經費2億3,915萬6千元,其中「強化數位資訊基礎建設」工作項目之經費需求占整體計畫之五成,109年度預算案雖未編列該項目經費,仍宜妥慎規劃相關先期作業;另本計畫與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目前執行之諸多計畫具有上、下游或互補關係,實宜有效整合相關計畫資源。爰要求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應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有效之改善措施書面報告。【20】

提案人:顏寬恒 陳雪生 童惠珍

(七)鑑於交通部中央氣象局109年度預算案於「強化災防環境監測」計畫編列辦理強化臺灣海象暨氣象災防環境監測計畫,最後1年經費2億8,276萬6千元。本計畫自104年度執行迄今,部分子計畫因採購工程多次流標、辦理環境影響評估與地目變更審查作業延宕,或遭遇民眾抗爭需辦理停工及遷建事宜等,致執行落後,實宜妥謀改善措施,俾達計畫目標。爰要求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應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有效之改善措施書面報告。【21】

提案人:顏寬恒 陳雪生 童惠珍 葉宜津

(八)鑑於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自96年度起陸續建置地震及海嘯海纜系統,至106年度已完成建置115公里之海纜,嗣運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及第2期特別預算經費賡續辦理擴充事宜,預計於109年度完成建置一總長695公里之海纜系統。該局實宜確實辦理海纜系統之布建及養護作業,有效降低損毀故障率,俾利發揮地震海嘯預警訊息及緊急通報之效能。爰要求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應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有效之改善措施書面報告。【22】

提案人:顏寬恒 陳雪生 童惠珍

(九)有鑑於極端氣候之變化對全球影響增大,如107年之823暴雨及108年之813豪雨,顯示極端氣候對於臺灣之衝擊越趨嚴重,而我國之相關災損亦逐年上升,為降低重大天災對於我國人民安全及民生經濟之危害,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應儘速加強防災預警能力,強化對天氣資訊之掌控,提升預報之準確性,使人民能即時做出相關應對措施,保障國人財產及生命安全。【23】

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李昆澤 葉宜津

(十)交通部中央氣象局109年度預算案於「氣象測報-07海象測報」分支計畫項下,新增編列「馬祖與外洋海象浮標布建與維運計畫」第1年經費1,693萬8千元。本計畫總經費2億6,700萬元,期程109至114年度,係辦理馬祖、東沙及臺東外洋等海象資料之布放及維運。依據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提供資料顯示,截至108年8月底止,除該局布建之海象監測浮標站及潮位站外,交通部觀光局、經濟部水利署及內政部亦有建置相關海象資料監測站,組成海象監測網,目前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已有蒐集相關單位之海象觀測資料,整合公布於該局官網供各界參考使用。鑑於海洋資源開發經營、漁業養殖與捕撈、航海運輸、災害防治、國土保育、休閒遊憩、海疆防禦等海洋活動,均需要長期海洋環境數據作為決策之依據,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應肩負重任,整合國家相關海象監測資料,並與海洋、航運、災防、漁業及觀光等相關機關密切合作,資源共享。【24】

提案人:鄭寶清 林俊憲 李昆澤 葉宜津

(十一)為能達成2030雙語國家政策發展藍圖,且友善外籍人士,要求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發送大雷雨即時訊息、地震速報、海嘯警報、颱風強風告警訊息至災防告警細胞廣播訊息系統時,應同時併陳英文。除能厚植國人英語能力,也可使來台旅遊、居留之外籍人士了解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所發布之訊息。【25】

提案人:蕭美琴 鄭寶清 李昆澤 林俊憲 葉宜津

(十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氣品質監測網空品預報資料來源為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所提供之數據。為能使空氣品質預報準確度提高,建請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應與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共同研商、精進相關預報內容。尤其河川揚塵嚴重之區域,更應精進鄉鎮預報之準確度,甚至研擬任務型移動監測之可行性。【26】

提案人:蕭美琴 鄭寶清 林俊憲 李昆澤 葉宜津

(十三)有關颱風預測固然無法百分之百精準預測,然而相關預測影響地方政府與民眾之災防準備,爰要求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應於1個月內,就如何協助地方政府及民眾針對現有資訊,進行合理的防災決策,提出具體說明。【27】

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林俊憲 葉宜津

(十四)有關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預計於109年1月1日起調整目前地震分級制度,考量相關分級制度影響各單位災防辦法作業,以及相關系統調整,應加強與各單位溝通,並確定相關期程是否能夠如期完成,爰要求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應於1個月內,就目前與相關單位溝通狀況及是否仍維持109年上路,提出具體書面說明。【28】

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林俊憲 葉宜津

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單位預算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43項 觀光局及所屬3,540萬3千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17項 觀光局及所屬298萬3千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57項 觀光局及所屬255萬7千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56項 觀光局及所屬946萬6千元,照列。

二、歲出部分

第14款 交通部主管

 第4項 觀光局及所屬33億1,866萬8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9項:

(一)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109年度預算「勞務承攬」編列7,339萬4千元,預計進用164名勞務承攬人力,較108年度之140人增加24人,雖觀光局說明表示其中16人為派遣人力轉移,其他8人是因為替代役取消之故,觀光局表示相關人力並未實質增加,然而派遣人力縮減雖為政策目標,但其政策方向為減少非典型人力,觀光局僅將人力平行轉移,對於降低非典型雇用方式毫無幫助,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於2個月內,就非典型人力權益保障,相關人力運用檢討,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

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葉宜津 陳素月劉櫂豪 林俊憲

(二)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109年度預算第2目「觀光業務」編列9,436萬3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明文 林俊憲 李昆澤 鄭寶清童惠珍 許淑華 柯呈枋 葉宜津 陳素月 劉櫂豪 李鴻鈞 郭國文

下列各案均併入第(二)項,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觀光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109年度預算第2目「觀光業務」編列9,436萬3千元,經查,一般旅館業107年12月總家數與房間數分別為3,978家與17萬5,610間,較106年12月分別增加2.39%與2.89%;而未合法家數占一般旅館業總數之比率亦較以前年度增加,107年12月為15.69%(624家),較106年12月之15.65%(608家),顯見觀光局未依法確實督導,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

提案人:陳明文 林俊憲 李昆澤 鄭寶清

2.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109年度預算第2目「觀光業務」編列9,436萬3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針對我國觀光核心規劃以及長期政策推行,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具體改進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

提案人:童惠珍 許淑華 柯呈枋 

3.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109年度預算第2目「觀光業務」編列9,436萬3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針對歷次旅遊補助方案執行成效、核銷進度以及後續效應評估,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4】

提案人:童惠珍 許淑華 柯呈枋 

4.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109年度預算第2目「觀光業務」編列9,436萬3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針對旅遊型態改變,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政策應對方案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5】

提案人:童惠珍 許淑華 柯呈枋

5.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109年度預算第2目「觀光業務」項下「觀光國際事務」編列6,334萬1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針對華僑旅客來台旅遊人數逐年降低,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6】

提案人:童惠珍 許淑華 柯呈枋

6.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109年度預算第2目「觀光業務」項下「觀光國際事務」編列6,334萬1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針對台灣觀光產值過低,僅占我國GDP的4%,明顯落後其他觀光大國,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7】

提案人:童惠珍 許淑華 柯呈枋

7.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109年度預算第2目「觀光業務-觀光業務調查與規劃-業務費-委辦費」編列779萬8千元,做為委辦觀光資料整理、統計,旅客消費及動向調查等業務費用,其委辦調查研究包含「來台旅客消費及動向調查」、「繪製台灣地區觀光衛星帳」、「訂購國外觀光市場分析及統計參考書」等,以上業務應屬觀光局本身之執掌,對於台灣民眾旅遊之動向之掌握,應為本身之業務,否則如何能制定出相關觀光政策以推動台灣觀光市場?

且資料整理、統計,以及此兩項調查,為更繁複研究之基礎工作,如今竟將基礎工作委外辦理,實屬不妥,易造成實際數據無法及時掌握,導致政策反覆。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1】

提案人:鄭寶清 葉宜津 李昆澤 陳素月 林俊憲 劉櫂豪 

8.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109年度預算第2目「觀光業務-觀光業務調查與規劃-業務費-委辦費」之來臺旅客消費及動向調查編列700萬元,相關調查每年進行,主要是針對來臺旅客消費意願等進行調查統計,然而其統計及問卷設計仍有改善空間,應持續加強精進,並研議進行質性深入之調查分析,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於2個月內,就相關調查之精進以及未來統計分析改進,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3】

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葉宜津 陳素月劉櫂豪 林俊憲

9.國泰金融控股公司2019年10月21日公布2019年10月份國民經濟信心調查結果顯示,未來半年仍有58%民眾選擇出國旅遊,僅43.1%的民眾表示將增加國內旅遊,其中有14.8%的民眾因增加國內旅遊而減少國外旅遊。

交通部觀光局統計,國人出國旅遊的比率從2012年20.6%逐年遞增至2018年的33.9%,6年提升了13.3%,顯示國人旅遊仍然以海外旅遊為首選,旅遊地點選擇方面:高達56.7%的民眾認為旅遊品質為首要因素。以日韓觀光為例,除了影劇拍攝取景地,或原熱門景點(如首爾釜山、東京大阪)外,更向其他鄉鎮延續開發新觀光熱點(如韓國大邱-滿足韓流夢想的大勢選擇、日本仙台市-文化深度旅遊的新興選擇),成功吸引大量觀光人潮。在臺灣除了原有熱門景點外,也應該參考日韓發展觀光熱點模式,無論是近期台劇拍攝取景地,或以串聯熱點方式讓觀光景點更具故事性及吸引力。建議比照知名浪漫台3線觀光發展模式,研議規劃台20線沿路觀光景點串連發展,後續提出規劃說明報告。爰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109年度預算第2目「觀光業務」項下「國民旅遊事業管理與推廣」編列791萬8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4】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林俊憲 鄭寶清 郭國文  

10.國內旅遊每人每次消費額增加,總旅次與旅遊支出減少,統計資料顯示107年度每人每次消費額2,203元,比較106年度來的高;但是107年度國人國內旅遊1億7,109萬旅次,比起106年度減少6.74%,同時107年度國內旅遊支出總額3,769億元,對比106年度來說減少了6.27%。觀光局對此回應主要因為107年2月花蓮強震、8月豪大雨導致部分縣市淹水、10月臺鐵普悠瑪列車出軌等天然災害及意外事件,另外大環境經濟疲軟、消費者物價指數全年平均上漲等因素影響,使得民眾限縮消費、減少旅遊次數,然而觀光局在107年度推出3項擴大國內旅遊補助措施,包含「振興花蓮觀光產業『花蓮遊、花蓮加油』實施計畫」、「促進南部灣域旅遊實施計畫」與「前進宜花東‧高屏暖冬遊方案」,總經費為10億3,620萬元,從107年2月開始到年底,結果國內旅遊支出總額與旅遊次數還是減少,觀光局應當從上述補助計畫中檢討改進。爰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109年度預算第2目「觀光業務」項下「國民旅遊事業管理與推廣」編列791萬8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5】

提案人:葉宜津 鄭寶清 林俊憲  

11.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109年度預算第2目「觀光業務」項下「國民旅遊事業管理與推廣」編列791萬8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針對「國民旅遊卡」目前使用規劃與政策推行原意不一之疑義,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6】

提案人:童惠珍 許淑華 柯呈枋 

12.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109年度預算第2目「觀光業務」項下「旅館及民宿之管理與輔導」編列409萬3千元,負責輔導觀光旅館業、旅館業及民宿建立完整管理體系等業務,惟未合法家數占一般旅館業總數之比率卻逐年增加,根據統計107年12月為15.69%,較106年12月之15.65%與105年12月之14.61%,顯示管理績效不佳,為避免發生劣幣驅逐良幣,及對觀光客可能造成之生命財產安全危害,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檢討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8】

提案人:柯呈枋 童惠珍 鄭寶清 李鴻鈞  

13.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109年度預算第2目「觀光業務」項下「旅館及民宿之管理與輔導」編列409萬3千元,該計畫主要係為輔導觀光旅館業、旅館業及民宿建立完整管理體系等業務。然經查,一般旅館業之未合法旅館家數逐年成長,105年度為539家、106年度為608家、107年度為624家;未合法家數占一般旅館業總數之比率亦呈現上升趨勢,105年度為14.61%、106年度為15.65%、107年度為15.69%,顯見交通部觀光局並未善盡對旅館業管理督導之責,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針對未合法旅館研謀有效輔導措施,積極督導改善,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9】

提案人:林俊憲 葉宜津 劉櫂豪 鄭寶清 

14.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109年度預算第2目「觀光業務」項下「旅館及民宿之管理與輔導」編列409萬3千元,用來管理觀光旅館、民宿業者,並協助它們建立完整管理體系,以及督導檢查非法業者,並輔導非法業者轉型。

經查,未合法旅館家數比率逐年增加,105年為14.61%(539家)、106年為15.65%(608家)而107年為15.69%(624家)(詳附表);而未合法房間占一般旅館業房間總數的比率,107年仍高達6.90%(1萬2,121間),為數也很可觀。

顯見至今為止,觀光局對於旅館業者之相關管理辦法未有明確成效,交通部觀光局允宜依法令確實督導,並研謀有效輔導措施,協助非法業者轉型。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0】

附表:一般旅館業近年來合法與未合法數量概況表 單位:家;間;%

種類

項目

105年12月

106年12月

107年12月

107年12月較106年12月增減比率(%)

合法旅館

家數

3,149

3,277

3,354

2.35

房間數

148,193

157,707

163,489

3.67

未合法旅館

家數

539

608

624

2.63

房間數

12,690

12,972

12,121

-6.56

總計

家數

3,688

3,885

3,978

2.39

房間數

160,883

170,679

175,610

2.89

未合法占比(%)

家數

14.61

15.65

15.69

-

房間數

7.89

7.60

6.90

-

提案人:鄭寶清 葉宜津 李昆澤 陳素月  林俊憲 劉櫂豪

15.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109年度預算第2目「觀光業務」項下「旅館及民宿之管理與輔導」編列409萬3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針對違法旅館、民宿家數逐年創下新高,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具體改善措施及檢討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1】

提案人:童惠珍 許淑華 柯呈枋 

16.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109年度預算第2目「觀光業務」項下「旅館及民宿之管理與輔導」編列409萬3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針對國內旅宿業者及從業人員性別平等觀念,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具體改進措施及檢討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2】

提案人:童惠珍 許淑華 柯呈枋

(三)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109年度預算第3目「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項下「國家風景區建設計畫」編列23億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顏寬恒 陳雪生 童惠珍 鄭寶清 葉宜津 劉櫂豪 李昆澤 陳素月 林俊憲 陳明文

下列各案均併入第(三)項,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觀光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重要觀光景點建設中程計畫(109-112年度)」雖係延續「重要觀光景點建設中程計畫(105-108年度)」,預估參訪遊客數與觀光產值均增加,惟預估20年期收支比與自償率均較上期計畫降低,計畫之達成仍有建設用地取得、管理事權待整合等限制。而據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政府公共建設計畫應本諸受益者付費原則及財務策略多元思維予以規劃,以減輕政府財務負擔;故觀光局所屬國家風景區重要觀光景點之建設投資,宜加強財務規劃、成本效益評估及風險管理,據以訂定合理之自償率,並定期檢討營運情形與財務負擔狀況,如計畫效益或自償率較原定目標降低或難以達成者,應即提出改進措施,以確實提升觀光品質。爰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109年度預算第3目「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項下「國家風景區建設計畫」編列23億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4】

提案人:顏寬恒 陳雪生 童惠珍 

2.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109年度預算第3目「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項下「國家風景區建設計畫」編列23億元,主要係13處國家風景區之「重要觀光景點建設中程計畫(109-112年度)」。

「重要觀光景點建設中程計畫(109-112年度)」是延續「重要觀光景點建設中程計畫(105-108年度)」的計畫,觀光局在預估參訪遊客數與觀光產值上,都給予更高的目標,預計4年參訪遊客數總計2億291萬人,比上個計畫增加2,278萬人(增幅12.65%);也預計4年能使觀光產值達4,333億元,較上個計劃增加179億元(增幅4.31%),但對風景區的收入和自償率之評估,卻全數下降,但投入金額卻又較上個計劃更多,呈現收益減少、投資經費增加之情形,令人不解。

據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政府公共建設計畫應本諸受益者付費原則及財務策略多元思維予以規劃,以減輕政府財務負擔;本計畫金額龐大,應更加審慎評估財務、成本效益及風險管理,訂定合理的自償率,並定期檢討風景區營運的財務狀況。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5】

重要觀光景點建設中程計畫(109-112年)與上期(105-108年)比較表 單位:%

建設計畫

收支比

計畫自償率

105-108

109-112

比較增減

105-108

109-112

比較增減

合計

22.10

11.07

-11.03

20.56

10.33

-10.23

1.東北角暨宜蘭海岸

29.10

16.49

-12.6

27.53

15.89

-11.64

2.北海岸及觀音山

28.31

27.02

-1.29

27.23

26.10

-1.13

3.參山

28.08

5.30

-22.78

25.04

5.18

-19.86

4.日月潭

26.18

9.20

-16.98

25.00

8.84

-16.16

5.阿里山

26.97

7.95

-19.02

25.27

7.10

-18.17

6.雲嘉南濱海

28.81

6.58

-22.23

26.31

6.06

-20.25

7.西拉雅

10.28

6.18

-4.10

9.57

5.71

-3.86

8.茂林

17.83

5.68

-12.15

15.52

4.66

-10.86

9.大鵬灣

29.70

23.64

-6.06

27.86

21.51

-6.35

10.東部海岸

9.55

8.80

-0.75

9.17

8.56

-0.61

11.花東縱谷

12.80

7.62

-5.18

11.50

6.72

-4.78

12.澎湖

16.67

7.31

-9.36

15.10

7.03

-8.07

13.馬祖

6.83

1.78

-5.05

6.06

1.56

-4.5

提案人:鄭寶清 葉宜津 劉櫂豪 李昆澤 陳素月 林俊憲  

3.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109年度新增重要觀光景點建設中程計畫(109-112年度),總經費130.29億元,109年度編列23億元,主要辦理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然109年度預算書編列相關科目細項,仍以業務費用、維護、設備投資等為主,該計畫並無說明整體觀光建設主軸,各國家風景區建設亮點等。爰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109年度預算第3目「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項下「國家風景區建設計畫」(即「重要觀光景點建設中程計畫」)編列23億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就上述計畫提出建設主軸以及各國家風景區亮點計畫,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6】

提案人:劉櫂豪 葉宜津 李昆澤 林俊憲鄭寶清 

4.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109年度預算第3目「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項下「國家風景區建設計畫」編列23億元,較上年度法定預算數17億5,031萬元,增列5億4,969萬元,其主要係執行新一期程之「重要觀光景點建設中程計畫(109-112年度)」,內容為13處國家風景區建設計畫之推動及開發建設工作。經查,重要觀光景點建設中程計畫(109-112年度)預估總參訪遊客人數為2億291萬人,較上期計畫預估總參訪人數1億8,013萬人增加2,278萬人(12.65%);而109至112年度中程計畫預計總觀光產值達4,333億元,較上期計畫預估產值4,154億元增加179億元(4.31%),然在預估參訪遊客數與觀光產值均增加之狀況下,重要觀光景點建設中程計畫(109-112年度)所預估之20年期收支比與自償率卻較上期計畫降低,並不合常理,顯示觀光局在財務規劃、成本效益評估及風險管理上仍有待加強,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7】

提案人:林俊憲 葉宜津 劉櫂豪 鄭寶清 

5.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109年度預算第3目「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項下「國家風景區建設計畫」編列23億元,該預算為「重要觀光景建設中程計畫」計畫實施期間為109年至112年4年期計畫,總經費130億2,900萬元,考量國家風景區開發固然重要,然而依據觀光局最新統計資料,108年7月國家風景區旅客遊次較去年同期減少52萬9千餘人,旅次不增反減,觀光局相關硬體建設應通盤檢討,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於2個月內,就國家風景區加強推廣以及各區亮點建設,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短、中、長程改善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8】

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葉宜津 陳素月劉櫂豪 林俊憲

6.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109年度預算第3目「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項下「國家風景區建設計畫」編列23億元,主要是13處國家風景區之「重要觀光景點建設中程計畫(109-112年度)」第1年由中央公務預算負擔之部分。根據109至112年度之中程計畫預估,13處國家風景區建設計畫之20年期(103至122年)投資經費合計564.44億元、收益合計62.51億元,收支比11.07%,較上期(105-108年度)中程計畫之20年期預計收支比22.10%大幅降低,呈現收益減少、投資經費增加之情形,不利於觀光長遠發展,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9】

提案人:陳明文 鄭寶清 林俊憲 李昆澤 

(四)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每年編列600、700萬元辦理台灣旅遊狀況調查分析及來台旅客消費及動向調查,然該調查方式主要採書面問卷由遊客自主填寫,因此在消費動向及消費數的評估上顯不精確,況且各國國情習慣的不同,也會造成問卷的誤差,為了精進觀光政策評估上的準確性,在旅遊狀況的調查上應有更精進的方案。爰建請交通部觀光局於109年度完成觀光旅遊調查方式精進策略之評估,並將精進方案納入110年度預算辦理。【30】

提案人:劉櫂豪 葉宜津 李昆澤 林俊憲

(五)交通部觀光局為促進國內觀光產業發展,加強推動擴大國內旅遊措施,如振興花蓮觀光產業「花蓮遊、花蓮加油」(3355)計畫、促進南灣新國旅振興住宿措施、前進宜花東•高屏暖冬遊方案、擴大國旅暖冬遊方案、春遊專案、擴大國旅秋冬遊等,已獲具體成效。惟相關作業與配套措施未臻周妥,爰要求交通部觀光局應參酌各方建議精進補助經費核銷等行政作業,且須建立標準作業程序及加強旅宿業參與措施誘因,以利政策目標之達成。【31】

提案人:蕭美琴 葉宜津 鄭寶清 劉櫂豪 林俊憲

(六)為活絡國民旅遊,刺激國人進行國內旅遊,擴大國旅市場,交通部觀光局於107年起陸續推出數個國內旅遊補助計畫,然國旅補助主要是短期提振觀光市場,長期來看,欲提振台灣觀光產業,仍須從提升觀光品質、正確行銷提升國際能見度著手,當前社會之旅客已脫離走馬看花式觀光,亦較不偏好前往一般觀光景點,而是喜歡在地體驗、具有獨特性的景點與行程。此外,社群媒體之影響力提升,遊客會因社群網站看到美麗景點照片,進而影響旅行的決定,同時,現今旅客之環保意識亦越發成長,會將目的地之環境影響納入旅行決策考量,爰建議交通部觀光局應注意國際觀光趨勢,並隨時調整行銷策略、觀光輔導策略等,以確實提升我國觀光品質。【32】

提案人:林俊憲 葉宜津 劉櫂豪 鄭寶清

(七)彰化海岸具備豐富生態、產業資源及特殊地質,沿線又有西濱快速道路和台17線省道提供便捷交通,讓各場域可及性極高,深具觀光發展潛能,請交通部觀光局評估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向北延伸,成立「雲嘉南暨彰化海岸國家風景區」之可行性,並於3個月內,將評估書面報告送立法院交通委員會。【33】

提案人:柯呈枋 童惠珍 李鴻鈞

(八)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辦理國家風景區重要觀光景點建設工程,宜將各階段生態檢核資訊公開,並確實遵循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妥予辦理,以減輕公共工程對生態環境造成之負面影響。爰要求交通部觀光局應於2個月內,提出資訊公開及檢討書面報告。【34】

提案人:顏寬恒 陳雪生 童惠珍

(九)根據交通部觀光局組織圖,交通部觀光局駐外辦事處有14個,中國設置3個、美國設置3個、歐洲國家設置1個、東南亞國家設置4個(曼谷、吉隆坡、新加坡和胡志明市)、日本設置2個、韓國設置1個,目前國家觀光政策積極拓展新南向國家來台觀光,但駐外辦事處卻未隨之擴增,爰要求交通部觀光局應於印尼、菲律賓及印度設置辦事處以拓展台灣觀光。【35】

提案人:陳明文 鄭寶清 林俊憲 李昆澤

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

一、觀光發展基金分預算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原列74億5,156萬2千元,增列「業務收入」項下「勞務收入」之「其他勞務收入」5,0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75億0,156萬2千元。

2.業務總支出:原列70億0,313萬9千元,減列:

(1)「服務費用」項下「一般服務費」5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2)「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項下「捐助、補助與獎助」1,0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3)「行銷及業務費用」3,660萬元〔含「服務費用」1,660萬元(含「旅運費」160萬元、「一般服務費」之「代理(辦)費-「Tourism 2020-臺灣永續觀光發展方案(106-109年)」-觀光關鍵人才培育計畫-籌辦導遊、領隊人員考試」1,000萬元、「專業服務費」500萬元),其餘科目自行調整〕。

以上共計減列5,16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69億5,153萬9千元。

3.本期賸餘:原列4億4,842萬3千元,增列1億0,160萬元,改列為5億5,002萬3千元。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8億5,523萬8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

(七)通過決議7項:

1.有鑑於交通部觀光局為了振興國內國人旅遊,從107年起屢屢推動補助國內旅遊方案,相關經費均來自於觀光發展基金。由於相關捐(補)助計畫都未能於預算書中編列,顯有逃避立法院預算監督之虞,且各項捐(補)助計畫並無法源依據可循。爰觀光發展基金109年度預算「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捐助、補助與獎助」編列20億6,140萬9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交通部觀光局研擬出精進作業原則送交通部備查,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5】

提案人:李鴻鈞 柯呈枋 童惠珍

2.觀光發展基金109年度預算「行銷及業務費用」編列40億0,320萬2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俊憲 葉宜津 劉櫂豪 鄭寶清李昆澤 陳素月 蕭美琴 郭國文

下列各案均併入第2.項,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觀光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觀光發展基金於109年度預算「行銷及業務費用-服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廣告費-擴大全球宣傳媒體廣告採購計畫」項下編列2億8,055萬2千元,較108年度預算數1億8,055萬2千元,增列1億元(增幅55.38%),較107年度預算數1億3,055萬2千元,增列1億5,000萬元(增幅114.89%),雖近年外國來臺旅客人次及觀光收入確實有所成長,然而該計畫預算增加幅度如此之大,應進行更充分之說明,否則將有違背預算編列原則、浮編預算之嫌,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就該計畫之內容及必要性進行詳盡說明,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3】

提案人:林俊憲 葉宜津 劉櫂豪 鄭寶清 

(2)觀光發展基金109年度預算「行銷及業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業務宣導費」項下「各國家風景區宣傳與推廣經費」預算編列2億3,654萬9千元,較108年度編列之1億8,586萬3千元增加5,068萬6千元,相關預算是用於各風景區之宣傳推廣,然而依據觀光局統計資料,108年7月國家風景區旅客遊次較去年同期減少52萬9千餘人,旅次不增反減,顯見宣廣並無實質效益且相關策略需通盤檢討。觀光發展基金109年度「行銷及業務費用-業務宣導費」項下「各國家風景區宣傳與推廣經費」預算編列2億3,654萬9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於2個月內就各國家風景區宣廣提出具體改善策略以及各風景區宣廣亮點,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改善報告後,始得動支。【24】

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葉宜津 陳素月 劉櫂豪 林俊憲

(3)觀光發展基金109年度預算「行銷及業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業務宣導費」項下「駐外辦事處於駐在地辦理臺灣觀光宣傳活動等…」編列7億0,500萬元,其中其他市場預算編列1億7,000萬元,較108年度編列之7,000萬元增加1億元,主要增加項目為印度1,000萬元、中東1,500萬元、紐澳等2,500萬元以及俄羅斯5,000萬元,其中俄羅斯為109年度新增國家,相關預算增幅高達142.8%,然而相關國家皆非來台主要國家(前述國家108年度1-8月來台總人數13萬2,837人),加強宣傳固有其重要性,然預算如何能夠有效率執行,確實吸引相關國家遊客來台仍需謹慎處理,爰此,觀光發展基金108年度「行銷及業務-印刷裝訂與廣告費-業務宣導費」項下「駐外辦事處於駐在地辦理臺灣觀光宣傳活動等…」其他市場預算編列1億7,000萬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就如何吸引相關國家來台旅遊提出具體策略,並針對相關旅次增加推估提出短、中、長計畫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5】

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葉宜津 陳素月劉櫂豪 林俊憲 

(4)觀光局依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第十八條及旅館業管理規則第三十一條規定辦理星級旅館評鑑,以方便消費者依自身需求選擇所需住宿旅館,並促使業者自我提升,期透過輔導、優化與轉型重塑旅宿業發展榮景。惟觀光局從2009年推行星級旅館評鑑迄今成效不彰,且成本過高。近年消費者訂房方式改變,雖於本年度4月修正,但仍需滾動式檢討,廣納意見,提升可信度。且各式旅館林立,應討論是否將評比分類,進行更客觀之評比。爰「業務費用-服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業務宣導費-Tourism 2020-臺灣永續觀光發展方案(106-109年) -旅宿業品質化計畫」編列1,900萬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6】

提案人:蕭美琴 葉宜津 劉櫂豪 林俊憲鄭寶清  

(5)省道臺20線橫貫西拉雅國家風景區,沿線許多景點,例如:已經是國定古蹟的山上水道博物館、新化老街、臺灣本島最早出土人類化石的地區也是全國第一個以化石為主題的博物館-左鎮化石館園區、玉井的噍吧哖事件紀念園區與南化水庫。本席認為,讓這些景點在觀光消費市場上單打獨鬥,很可惜。觀光局作為西拉雅國家風景區之主管機關,建請觀光局比照浪漫臺3線觀光發展模式,研議將臺20線沿路觀光景點串連發展,後續提出研究分析報告。爰「行銷及業務費用-服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項下「業務費用-業務宣導費-西拉雅國家風景區管理處」預算編列1,000萬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7】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鄭寶清 林俊憲 郭國文

3.觀光發展基金109年度預算「Tourism 2020-臺灣永續觀光發展方案(106-109年)」編列53億0,149萬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顏寬恒 陳雪生 童惠珍 鄭寶清 葉宜津 李昆澤 陳素月 劉櫂豪 林俊憲 陳明文 柯呈枋 李鴻鈞   

下列各案均併入第3.項,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觀光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觀光局為擴大來臺觀光多元市場規模,深化臺灣觀光品牌形象,開拓高潛力客源而推動之空海聯營、獎勵旅遊、境外郵輪與教育旅行等獎勵措施。惟其中獎勵旅遊與境外郵輪107年度實際旅客數低於基準值,故109年度之預計目標仍待積極達成;另空海聯營與教育旅行107年度實際來臺旅客數雖高於基準值,惟教育旅行來臺學生之消費能力有限,對觀光產業之實質貢獻尚待觀察。準此,推動全球旅客來臺觀光之相關措施時,除衝高來臺旅客數外,實宜同時加強吸引具相當消費力之客群,以實質帶動觀光收入。爰觀光發展基金109年度預算「Tourism 2020-臺灣永續觀光發展方案(106-109年)」項下國際市場開拓計畫編列26億8,689萬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改進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0】

提案人:顏寬恒 陳雪生 童惠珍 鄭寶清 

(2)我國旅館依法令區分為國際觀光旅館、一般觀光旅館及旅館,觀光基金為協助(觀光)旅館區隔自身市場定位,並提升服務品質,提供旅客選擇住宿之標準與品質保證,以星級旅館評鑑制度帶動旅館軟、硬體品質提升,惟108年7月底星級旅館有效家數仍低於107年度預期目標值。爰此,觀光發展基金推動旅館參與星級認證之成效尚待繼續加強,宜從法令與制度面研議,以星級認證做為改善旅館體系分類之參考,俾利提升旅館業整體服務品質並與國際接軌以增加競爭力。爰「Tourism 2020-臺灣永續觀光發展方案(106-109年)」項下旅宿業品質化計畫項下辦理星級旅館評鑑等相關費用共計編列2,900萬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改進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1】

提案人:顏寬恒 陳雪生 童惠珍  

(3)觀光發展基金109年度預算於「行銷及業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項下「業務宣導費」編列1,400萬元,並於「專業服務費」項下再編列委託檢驗(定)試驗認證費編列1,500萬元,總計編列2,900萬元,都是要推動星級旅館評鑑。

109年度預算案較107年度決算增加近900萬元,增幅高達39.32%(詳附表)。截至108年7月底止全臺共有3,517家旅館,其中僅453家取得星級認證(占比12.88%);且107年訂出的目標是550家,顯未達標,109年度預計目標為600家,觀光局卻並未再提出更多方案協助達標,因此貿然增加預算,爰凍結上開2筆預算共計編列2,900萬元之 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改善與提升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2】

星級旅館評鑑執行概況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107年度決算

108年度預算

109年度預算

109較107年度增減比率(%)

辦理輔導旅館參加星級評鑑及星級旅館、民宿行銷推廣等相關經費

11,418

16,000

14,000

22.61

委託辦理星級旅館評鑑相關業務費用

9,398

15,000

15,000

59.61

小計

20,816

31,000

29,000

39.32

星級旅館有效家數(家)

453

570

600

提案人:鄭寶清 葉宜津 李昆澤 陳素月 劉櫂豪 林俊憲

(4)觀光發展基金於109年度針對非法旅宿業者的查緝、旅宿安全宣導等,共編列1億0,900萬元(含「勞務成本-捐助、補助與獎助-補(協)助政府機關(構)」-促進旅遊安全措施7,000萬元;「勞務成本-捐助、補助與獎助-捐助國內團體」-觀光相關團體辦理觀光從業人員之旅遊安全訓練研討會編列1,000萬元及「行銷及業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業務宣導費」-促進旅遊安全措施2,900萬元),以期改善非法旅宿狀況。但非法旅宿業者家數卻是逐年增加,見下表:

近年度執行民宿查報取締概況表     單位:家

種類

項目

106年度

107年度

108年1至8月

民宿

現有家數

合法家數

7,784

8,459

9,038

非法家數

591

626

649

小計

8,375

9,085

9,687

且每年檢查次數、狀況,比例也都相當低。觀光局每年編列鉅額預算期望改善非法旅宿狀況,卻不見成效。為國內旅遊之住宿安全起見,爰上開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研擬相關措施並訂定具體工作目標,確實督導各縣市政府積極執行旅宿業查報取締工作,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改善檢討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3】

非法民宿查報取締概況表 單位:家;次:%

縣市別

107年度

108年1至8月

非法家數

對非法檢查數

檢查比率

非法家數

對非法檢查數

檢查比率

總計

626

361

57.67

649

151

23.27

提案人:鄭寶清 葉宜津 李昆澤 陳素月林俊憲 劉櫂豪 

(5)觀光發展基金109年度預算於「勞務成本-捐助、補助與獎助-補(協)助政府機關(構)」項下編列促進旅遊安全措施7,000萬元,以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取締非法旅宿稽查,以及不定期檢查等、「勞務成本-捐助、補助與獎助-捐助國內團體」項下編列1,000萬元,以捐助觀光相關團體辦理觀光從業人員之旅遊安全訓練研討會;並於「行銷及業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業務宣導費」編列促進旅遊安全措施2,900萬元,辦理相關宣導與品質提升等作業,以促進旅遊安全措施。經查,108年8月民宿總家數較107年度增加6.63%,而非法民宿較107年度增加3.67%,惟108年截至8月底對非法民宿檢查比率23.27%低於對合法民宿之檢查比率32.45%,不利於合法業者的生存,爰上開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改善方案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4】

提案人:陳明文 鄭寶清 林俊憲 李昆澤

(6)關於台灣好行服務升級計畫,觀光發展基金109年度預算案合計編列2億0,400萬元(含「勞務成本-捐助、補助與獎助」補(協)助地方政府機關(構)1億元;捐助國內團體7,500萬元(辦理景點聯外交通接駁)及「行銷及業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業務宣導費2,900萬元)。據交通部觀光局調查,107年度台灣國內旅遊總旅次1.71億旅次,68%之旅次是當日來回;主要利用交通工具仍為自用汽車,占64.0%最高,其次是遊覽車12.7%,第三是公民營客運10.0%;且其中88.9%之旅客係自行規劃行程出遊,未參加團體旅遊。因此,「台灣好行」目標是為「不想長途駕車、參加旅行團」的自行規劃出遊者提供服務,雖107年度搭乘量有小幅成長約3%;相較台灣國內旅遊總旅次,比率仍十分低,且連續三年都未有大幅進步。

交通部觀光局每年基金編列鉅額預算推動「台灣好行」服務,卻不見相當成效,上開預算凍結十分之一,請交通部觀光局邀請相關單位澈底檢討,強化其優勢並研謀改進該服務之劣勢項目,並提交相關書面報告於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35】

「台灣好行」服務相關統計

項目

105年度

106年度

107年度

路線數(條)

42

43

45

「台灣好行」服務搭乘人次(萬人次)

371.46

438.94

466.11

搭乘人次成長率(%)

-

18.17

3.94

「台灣好行」服務相關經費(新臺幣千元)

158,227

166,949

159,226

來臺旅客人次(萬人次)

1,069

1,074

1,107

國人國內旅遊總旅次(萬旅次)

19,038

18,345

17,109

提案人:鄭寶清 葉宜津 李昆澤 陳素月 林俊憲 劉櫂豪 

(7)觀光基金109年度預算案於「勞務成本-捐助、補助與獎助」項下編列補(協)助政府機關(構)1億元,辦理觀光景點聯外交通接駁與導引服務等、捐助國內團體7,500萬元以補助業者配合辦理景點聯外交通接駁,並於「行銷及業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項下編列業務宣導費2,900萬元,辦理整體行銷宣傳、管理稽查與旅遊套票規劃等,合計2億0,400萬元,惟107年度「台灣好行」搭乘量466.11萬人次,與國人國內旅遊總旅次1.71億次或來臺旅客人次1,107萬人次,服務使用人次相對偏低;另以彰化縣為例,台灣好行於平日每兩時一班次,恐因便利性不足無法有效提升該區域觀光效益,爰上開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檢討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6】

提案人:柯呈枋 童惠珍 李鴻鈞

(8)觀光發展基金109年度預算於「勞務成本-捐助、補助與獎助」項下編列補(協)助政府機關(構)1億元,辦理觀光景點聯外交通接駁與導引服務等、捐助國內團體7,500萬元以補助業者配合辦理景點聯外交通接駁,並於「行銷及業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項下編列業務宣導費2,900萬元,辦理整體行銷宣傳、管理稽查與旅遊套票規劃等,合計2億0,400萬元,107年度「台灣好行」搭乘量466.11萬人次,雖較106年度成長6.19%,惟相較於國人國內旅遊總旅次1.71億次或來臺旅客人次1,107萬人次,「台灣好行」車次過少、服務使用人次相對偏低,爰上開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改善方案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7】

提案人:陳明文 鄭寶清 林俊憲 李昆澤

(9)鑑於國內旅遊易有淡旺季遊客數差異懸殊、熱門景點承載量過度集中、大眾運輸接駁密度不足、接待國際觀光客之服務技能待加強、缺乏營造獨特且唯一之遊憩亮點、外部效益難以回收等問題,觀光發展基金109年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專案計畫-新興計畫「重要觀光景點建設中程計畫(109-112年)」編列8億元,實宜就13處國家風景區現存問題,透過相關中程計畫之建設,持續研謀改善並達成財務自償,以符作業基金之特性。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改進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9】

提案人:顏寬恒 陳雪生 童惠珍 鄭寶清

4.觀光發展基金109年度預算「行銷及業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之「專業服務費」編列2億5,863萬8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49條規定,針對現在觀光寒冬衝擊旅遊業生存困境之狀況,中央主管機關應儘速和地方政府商議,並研議由中央補貼地方政府對於觀光業者減免地價稅及房屋稅之辦法,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0】

提案人:童惠珍 許淑華 顏寬恒

5.觀光發展基金109年度預算案編列促進旅遊安全措施,以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取締非法旅宿稽查,以及不定期檢查等。又捐助觀光相關團體辦理觀光從業人員之旅遊安全訓練研討會;並編列促進旅遊安全措施,辦理相關宣導與品質提升等作業,共1億0,900萬元。但部分縣市非法民宿數量較多,惟檢查比率低於平均值。為國內旅遊之住宿安全起見,爰要求交通部觀光局應研擬相關措施並訂定具體工作目標,以維護住客權益。【40】

提案人:蕭美琴 葉宜津 劉櫂豪 林俊憲 鄭寶清

6.為發展智慧觀光,迎合世界潮流趨勢,並與國際接軌,交通部觀光局推動建置之本土品牌OTA「臺灣旅宿網訂房平台」於108年正式上線。鑑於自由行旅遊消費型態的改變,消費者已高度依賴訂房平台,而旅宿業者與國內外OTA合作行銷卻須支付近二成之高額平台上架手續費,大幅壓縮旅宿業者經營利潤,為了照顧合法旅宿業、主動協助旅宿業者擴大其客源,並提升台灣的旅遊業市場之競爭力而設置此平台。但目前大多數消費者習慣使用手機上網,藉由方便閱覽及操作之APP訂房。爰建請交通部觀光局研發旅宿網之APP,使此平台之效益極大化。【41】

提案人:蕭美琴 葉宜津 劉櫂豪 林俊憲 鄭寶清

7.為活絡國民旅遊,刺激國人進行國內旅遊,擴大國旅市場,交通部觀光局於107年11月起陸續推出「前進宜花東‧高屏暖冬遊」、「擴大國旅暖冬遊」、「春遊專案」及現正進行之「擴大國旅秋冬遊」等國內旅遊補助計畫,上述計畫主要皆是透過補助旅行團及自由行旅客之住宿費,進而增加國民進行國內旅遊之誘因,然多次計畫內容主要都是補助旅宿費用,恐讓消費者產生預期心理,沒補助就不肯出遊,造成邊際效用遞減,無法達到預期目標,而多數民眾亦認為長期補助治標不治本,需要真正有感之觀光產業升級,爰建議交通部觀光局應儘速研謀整體觀光戰略,強化臺灣觀光競爭力及吸引力,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42】

提案人:林俊憲 葉宜津 劉櫂豪 鄭寶清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單位預算

一、歲入部分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5項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無列數。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20項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16萬5千元,照列。

二、歲出部分

第2款 行政院主管

 第15項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1億9,494萬3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2項:

(一)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前身為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為強化其他類型運輸事故調查之獨立性,立法院委員及行政院均提出參照美、日、澳等先進國家運作方式,擴充飛安會職能,納入鐵道、水路、公路之重大運輸事故,設置獨立於運輸主管機關與監理機關外之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行政院於108年6月18日核定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組織法規施行後,編列預算員額職員20人、聘用53人、技工1人、駕駛1人,合計75人,其中25人由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移撥。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於同年8月1日成立,截至同年8月底止,實際進用僅29人,預算缺額達46人(占預算員額61.33%)。且現有職員人數未達組成人事甄審委員會最低人數,也無法自行辦理遴補作業,還需要提報行政院甄審會審議,才能再由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辦理後續商調事宜。

考量員額進用需辦理時程,且人才都是辦理運輸事故調查與研究之關鍵者,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應該積極謹慎規劃員額進用事宜,爰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109年度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編列1億3,544萬元,凍結200萬元,俟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用人業務之相關規劃、時程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

提案人:鄭寶清 林俊憲 李昆澤 葉宜津

(二)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109年度預算第3目「運輸系統安全分析與工程鑑定」編列536萬9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寶清 林俊憲 李昆澤 葉宜津蕭美琴 

下列各案均併入第(二)項,提案人合併列入,請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109年度預算新增「運輸系統安全分析與工程鑑定」計畫編列536萬9千元,其中包括運輸安全自願報告系統之建置、運作及宣導等相關經費85萬元。

原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自89年起即辦理飛安自願報告系統,以發掘不利飛安之潛伏性因素,提供相關單位作為提升飛航安全之參考,而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依運輸事故調查法第5條第5項規定,規劃建置運輸安全自願報告系統,惟依據該會目前規劃辦理期程,其中水路與公路子系統暫定於110及111年間方能全部正式運作。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應該參考飛安自願報告系統之辦理經驗,提前規劃其餘自系統之建置及推動作業,並衡酌提前完成辦理之可行性,才可儘早達成運輸事故調查法規範建置各類運輸安全自願報告系統之目的。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規劃、期程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

提案人:鄭寶清 林俊憲 李昆澤 葉宜津

2.依據運輸事故調查法第5條第5項規定:「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應建置運輸安全自願報告系統,其建置不以處分或追究責任為目的,且對報告者身分及資料來源應予保密。」運輸安全自願報告系統得包含飛安、鐵道安全、水路安全及公路安全自願報告系統。根據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目前規劃採分階段方式建置各子系統,其中除飛安自願報告系統屬既有系統持續運作外,自108年8月1日起增建鐵道安全自願報告系統,預計於109年8月1日正式運作,至其餘各子系統正式運作之規劃期程:水路與公路子系統分別暫定於110年8月1日及111年8月1日正式運作,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已運作2至3年,此一空窗期將導致未能達成運輸事故調查法規範之目的,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應儘速完成辦理之可行性。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109年度預算「運輸系統安全分析與工程鑑定」編列536萬9千元,爰凍結十分之一,俟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

提案人:葉宜津 鄭寶清 林俊憲 李昆澤 

3.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109年度預算「運輸系統安全分析與工程鑑定」編列536萬9千元,其計畫內容包括運輸安全自願報告系統之建置與運作等,原飛安自願報告系統自89年起開始辦理,是能提升飛航安全之重要參考管道,其自89年起至108年8月底止,飛安自願報告系統接獲國籍航空業者或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提供之報告數89件、民航從業人員或民眾直接提報之報告數439件,共528件。然經查,近幾年民航業者與民航局提報之報告數及報告總數均呈現下降之趨勢,雖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正處於積極規劃、建置鐵道、水路及公路安全自願報告系統之期間,但對於原有飛安自願報告系統之運作仍不可忽略,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就飛安自願報告系統部分進行檢討改善,並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4】

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李昆澤 葉宜津

4.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109年度預算新增「運輸系統安全分析與工程鑑定」計畫編列536萬9千元,其中包括運輸安全自願報告系統之建置、運作及宣導等相關經費85萬元。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依運輸事故調查法第5條第5項規定規劃建置運輸安全自願報告系統,鐵道、水路、公路子系統暫定於109至111年間陸續完成,應參酌飛安自願報告系統之辦理經驗儘速提前完成辦理。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5】

提案人:蕭美琴 鄭寶清 葉宜津 林俊憲 李昆澤 

(三)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109年度預算第4目「精進運輸事故調查技術與預防研究」編列 4,000萬元,凍結十分之一,俟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葉宜津 鄭寶清 林俊憲 李昆澤蕭美琴 陳素月 陳明文 劉櫂豪

下列各案均併入第(三)項,提案人合併列入,請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普悠瑪事故調查,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表示將會依據行政院調查小組報告做補強調查,針對六大面向包含發車前系統異常之處置管理、行車時列車動力時有時無的處置、主風泵歷年故障維修處置、ATP隔離程序等,除了系統及設備問題,更偏重組織文化作調查分析,預計將花8至10個月展開全面調查,最快109年4月將公布最終調查結果。軌道事故與飛航事故之差異性極大,舉例來說:飛航系統通常就兩大系統空中巴士與波音,軌道系統眾多,各式軌道系統使用與測試應當交由軌道專家在避免訂定時間表下仔細調查分析,事實真相調查不應當設置時間表,倘若調查出現斷點或無法克服之因素,延後公布調查報告,後續讓人質疑,建請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能審慎處理普悠瑪事故調查。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109年度預算「精進運輸事故調查技術與預防研究」編列4,000萬元,爰凍結十分之一,俟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6】

提案人:葉宜津 鄭寶清 林俊憲 李昆澤   

2.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109年度預算「精進運輸事故調查技術與預防研究」編列4,000萬元。含建置多模組人為因素分析技術,強化運輸事故調查之駕駛員疲勞評估與管理機制檢視,其中預計建置水路、鐵道與公路駕駛班表疲勞分析系統,應參考飛航疲勞航班之辦理經驗衡酌提前完成辦理之可行性。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7】

提案人:蕭美琴 鄭寶清 林俊憲 李昆澤葉宜津

3.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109年度預算「精進運輸事故調查技術與預防研究」項下「提升運輸事故調查工程能量計畫」編列2,299萬元。該項目實際內容包括「委辦費」、「一般事務費」等相關費用,由於委託審查費用等仍有協商空間,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8】

提案人:陳素月 鄭寶清 陳明文 林俊憲劉櫂豪 葉宜津

(四)鑑於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依「運輸事故調查法」第5條第5項規定,規劃建置運輸安全自願報告系統,惟依據該會目前規劃辦理期程,預計各子系統須至111年8月1日方能全部正式運作,實宜參酌飛安自願報告系統之辦理經驗,妥為規劃其餘子系統之建置及推動作業,並衡酌提前完成辦理之可行性,俾儘早達成「運輸事故調查法」規範建置各類運輸安全自願報告系統之目的。爰要求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應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有效之改善措施書面報告。【9】

提案人:顏寬恒 陳雪生 童惠珍 葉宜津

(五)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於108年8月1日揭牌運作,運安會是隸屬於行政院之獨立三級機關,主責公正調查重大運輸事故,改善運輸安全,依法獨立行使調查職權。運安會前身為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運安會成立後調查範圍從原本民用與公務航空器、超輕型載具、遙控無人機等、增加民用與公務船舶、鐵路系統與大眾捷運系統之車輛及行駛於道路之汽車。依據「運輸事故調查法」第5條第1項「運安會對於重大運輸事故之調查,旨在避免運輸事故之再發生,不以處分或追究責任為目的。」。然而新成立的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增加公路、鐵路、海事等重大事故調查範圍,其職權恐將與原有的交通事故鑑定、海事調查、鐵路行車事故調查等單位有競合關係,雖然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可依「運輸事故調查法」第5條第2項規定:「運安會獨立行使職權,有關機關本於其職權所為之調查及處理作業,不得妨礙運安會之調查作業。」但其規定僅為被動不得妨礙,而非主動配合辦理,因此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108年8月開始運作後,應儘速重新檢視陸海空等相關交通運輸法令,提出相關修法建議,期能完善獨立機關的調查制度。【10】

提案人:劉櫂豪 鄭寶清 林俊憲 李昆澤 蕭美琴 葉宜津

(六)有鑑於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甫成立,除飛航項目具原有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之調查能量外,其餘鐵道、水路及公路等相關調查能量及人員均仍在建置及補充當中,然自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108年8月1日成立至同年10月中旬,鐵道、水路及公路之調查中事故已有23件,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業務量明顯較過往飛安會時期大幅提升,而當前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之調查能量能否負荷持續提升之業務量仍屬未知,爰建議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應儘速完成鐵道、水路及公路之相關調查模組建置及人員補充,以確保運輸安全調查能量充足,達成運輸安全、人民安心之目標。【11】

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李昆澤 葉宜津

(七)有鑑於運輸安全自願報告系統是能提升運輸安全之重要參考管道,依照「運輸事故調查法」第5條規定,除現有的飛安自願報告系統外,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還應建置鐵道、水路及公路安全自願報告系統,據資料顯示,目前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規劃採分階段方式建置各系統,鐵道安全自願報告系統正在建置中,預計於109年正式運作,而水路與公路安全自願報告系統則分別暫定於110年及111年方能正式運作,然而俟至所有運輸安全自願報告系統均建置完成,已超過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成立時間3年之久,恐為時過長,無法有效達到提升運輸安全之目的,爰建議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應研議提早完成建置之可行性,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報告。【12】

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李昆澤 葉宜津

(八)有鑑於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甫於108年8月1日由原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改制成立,擴充飛安會職能,納入鐵道、水路、公路之重大運輸事故,成為獨立於運輸主管機關與監理機關外之調查機關,並增加預算進行組織改造之作業,其中主要是改制所需相關人事及業務運作所需經費,其編列員額人數共75人,然截至108年8月底,實際進用員額僅29人,仍有46人之缺額待遴補,而人才為辦理運輸事故調查與研究之核心,爰建議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應積極妥善規劃員額進用事宜,以使業務順利推動。【13】

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李昆澤 葉宜津

(九)有關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除目前現有之飛安自願報告系統,尚未設置包括鐵路、水路、公路之自願報告系統,考量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成立未滿半年,相關系統建置仍需時間,但相關通報制度應能先行進行,爰要求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應加強與各運輸系統,就自願通報系統建置期間,其運安議題應如何進行通報進行溝通說明。【14】

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林俊憲 葉宜津

(十)有關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四大事故調查,包括航空、鐵路、水路以及公路,除了有相關專職人員外,設置專業小組,各小組除了專任、兼任委員外,設有各6至7名諮詢委員,總共有15個諮詢委員,然而其中有7個委員擔任複數小組的諮詢委員,爰要求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應研議是否增聘諮詢委員,避免單一委員擔任複數小組之諮詢委員。【15】

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林俊憲 葉宜津

(十一)有關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編制及預算員額為75人,然而目前進用人數只有59人,其中運安業務相關(航空、水路、鐵道、公路調查組、運輸安全組、運輸工程組)的預算員額為52人,目前進用人數僅45人,考量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為調查運輸安全事故之重要機關,爰要求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應儘速補足相關人力員額,以利相關業務推動。【16】

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林俊憲 葉宜津

(十二)「運輸事故調查法」第5條第5項規定:「運安會應建置運輸安全自願報告系統,其建置不以處分或追究責任為目的,且對報告者身分及資料來源應予保密。」運輸安全自願報告系統得包含飛安、鐵道安全、水路安全及公路安全自願報告系統。但目前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規劃採取分階段方式建置各子系統,除飛安自願報告系統屬既有系統持續運作外,鐵道安全自願報告系統預計於109年8月1日正式運作,水路與公路子系統分別暫定於110年8月1日及111年8月1日方能正式運作,似乎未能即時達成運輸事故調查法規範之目的,爰要求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儘速完成所有運輸安全自願報告系統的建置。【17】

提案人:陳明文 鄭寶清 林俊憲 李昆澤 葉宜津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