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8年11月27日(星期三)上午9時4分至 9時58分

地 點:紅樓3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陳曼麗 何欣純 呂玉玲 吳焜裕 羅致政 王定宇 林昶佐 江啟臣 林靜儀 蔡適應 趙天麟(出席委員11人)

列席委員:劉世芳 陳玉珍(列席委員2人)

請假委員:馬文君

列席人員: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周皓瑜及所屬人員(主任委員馮世寬請假)

國防部副部長張哲平及所屬人員(部長嚴德發請假)

行政院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科長吳婉玉

科長林秀春

主 席:王召集委員定宇

專門委員:張景舜

主任秘書:紀綉珠

紀 錄:簡任秘書 廖曼利

簡任編審 鄧 明

科 長 黃美菁

專 員 王世義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論事項

一、繼續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關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非營業基金-作業基金:(處理)

(一)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

(二)榮民醫療作業基金

決議:

壹、審查結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

一、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24億9,313萬5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原列15億7,296萬1千元,減列安置基金管理會-「業務成本與費用」-「管理及總務費用」中「服務費用」之「旅運費」6萬2千元、「研究發展及訓練費用」3萬元,共計減列9萬2千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5億7,286萬9千元(以上科目均自行調整)。

3.本期賸餘:原列9億2,017萬4千元,增列9萬2千元,改列為9億2,026萬6千元。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1億元,照列。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 2億1,070萬2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

(七)通過決議8項

1.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109年度預算書附列之「資金轉投資及其餘絀明細表」,該基金預計轉投資事業計28家(包括以股權抵償安置基金代舉借債務之榮民工程公司轉投資之5家事業 )投資淨額為44億3,219萬5千元,預估年度投資收益10億5,323萬3千元,投資報酬率約為23.76%。又參考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提供資料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公告之108年度截至10月1日之轉投資事業公股代表名單,計有24家指派公股代表,並於其中12家指派董事長、9家指派總經理,合計20名高階主管。有關近年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轉投資事業公股代表、高階主管之遴派仍以安置基金所屬中、高階人員為主,恐不易落實專業監督,且部分轉投資事業近年之營運績效、對政府相關政策之配合度尚有改善空間,經查:行政院曾於107年底宣布跨部會推動「空氣污染防制行動方案」,以全力改善空氣品質,其中包括鍋爐汰換。基此,經濟部於107年4月間發布「經濟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工業鍋爐改善作業要點」,優先推動鄰近天然氣減壓站或管線,使用煤或重油之2,090座工業鍋爐改用天然氣。根據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提供資料,在107至108年度(截至8月底)期間,該基金轉投資之15家公用燃氣事業 在經營區域內推廣廠商工業鍋爐改用天然氣之鍋爐合計數686座,占前揭2,090座鍋爐數之32.82%,僅達三成左右。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透過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轉投資之公用燃氣事業在我國天然氣市場逾六成市占率之情況下,顯然尚有推廣空間。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允宜強化該等事業之高階主管配合政府政策及考核任免機制,俾落實轉投資之本旨。爰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安置基金管理會-「業務成本與費用」-「管理及總務費用」預算編列557萬2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蔡適應 陳曼麗 羅致政

2.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109年度預算案於「其他業務費用」科目項下,就辦理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計畫(下稱職訓計畫)編列所需經費1億1,960萬2千元,其中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自辦訓練、委辦訓練分別編列所需經費4,668萬3千元、2,607萬5千元。近年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透過職訓中心自辦、委辦退除役官兵職訓,惟參訓人數略呈下滑情形。經查:根據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提供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職訓中心自辦、委辦課程參訓人員統計,105至107年度期間,自辦訓練參訓人數介於1,588至1,801人,委辦訓練參訓人數介於1,224至1,748人,自106年度起,自辦訓練參訓人數已高於委辦訓練參訓人數,整體參訓人數自3,435人減少至3,031人,略呈下滑趨勢。進一步觀察參訓人員身分類別可發現,除第二類退除役官兵參訓人數呈現穩定上升外,其餘各類人員參訓人數概呈滑落情形。進一步檢視近年該等班隊訓練內容,仍多屬客運專業培訓班,亦即以培訓大客車駕駛為主,允宜積極與其他行業類別之優質業者合作辦理培訓課程,提升課程之多元性,俾能吸引更多具潛在受訓需求學員之目光。爰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安置基金管理會-「業務成本與費用」-「其他業務費用」預算編列5億0,149萬2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蔡適應 陳曼麗 羅致政何欣純 吳焜裕 江啟臣 呂玉玲 馬文君 林昶佐

3.參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公告之108年度截至10月1日之轉投資事業公股代表名單,計有24家指派公股代表,並於其中12家指派董事長、9家指派總經理,合計20名高階主管。參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訂定之投資事業機構會派董事及監察人管理要點第7點第1款規定,會派董事及監察人,主要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科長以上層級之中、高階人員遴選派任,亦即轉投資事業之會派公股代表、高階主管之遴選資格仍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中、高階人員或現任所屬機構、轉投資事業機構首長為主。又參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投資事業機構會派董事及監察人管理要點第17點規定,負責對高階主管進行審核之投資事業人事審議小組,「小組置委員十一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本會副主任委員兼任。其餘委員十人,六人由本會指派人員兼任,四人由具企業管理或與本會投資事業性質相關之專家學者擔任。」鑑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中高階現職人員平日公務繁忙,欲兼顧轉投資事業之經營管理恐分身乏術,且就經營實務較乏經驗,恐影響經營績效,而具監督之責的小組11人中就有7位是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的人,恐不利實質監督,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2個月內,研擬完整配套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何欣純 陳曼麗 吳焜裕

4.行政院曾於107年底宣布跨部會推動「空氣污染防制行動方案」,以全力改善空氣品質,其中包括鍋爐汰換,而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轉投資之15家公用燃氣事業,在其所處市場皆具有寡占地位,因此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於行政院打擊空污政策中,扮演相當關鍵之角色。根據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提供資料,在107至108年度(截至8月底)期間,該基金轉投資之15家公用燃氣事業在經營區域內推廣廠商工業鍋爐改用天然氣之鍋爐合計數686座,惟各天然氣公司所執行之換爐鍋數相差極大,最高為160座,最低為2座,有4家為個位數,顯有相當大的改善空間,且這686座分別為哪些廠商所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尚未揭露,恐有資源分配不均之狀況,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2個月內,提供詳細資料,研擬完整改善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何欣純 陳曼麗 吳焜裕

5.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武陵、清境、福壽山三高山農場,依國際間綠色旅遊趨勢,應發展以對環境衝擊最少的旅遊型態,秉持「節能減碳」的精神,享受「生態人文」的遊程體驗。武陵及福壽山農場現已不提供一次性備品,清境農場應儘快配合辦理。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自81年起,陸續推動各行業之環保標章制度,其中包含服務業、旅館業等,又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三高山農場山林旅遊資源豐富,近年轉型發展生態旅遊,福壽山農場業於108年9月取得環保旅館銀級標章,其他農場亦應加強軟硬體諸多方面改善,並以申請更高等級標章為目標,為生態保育共盡一份心力。

提案人:吳焜裕 陳曼麗 王定宇

6.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108年7月31日至8月6日派2位同仁至新加坡參加「2019 年新加坡秋季旅展」報告顯示,參展中同仁發現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並無專為國外旅展用的推廣摺頁或推廣手冊,且由福壽山農場主政籌拍中的三高農場推廣影片也無法解答當地消費者的問題,在旅展中試播其影片效果亦不佳。而先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107年4月19日至4月22日,至廈門參加2018年第14屆海峽旅遊博覽會觀光推廣活動時,亦發生民眾於現場未能取得整合性資訊的情形。綜上,顯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出國參展之事前準備有待加強,對此情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提出改善方案,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趙天麟 林靜儀 羅致政

7.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了輔導退除役官兵能夠於離營後,在政府的妥善照顧下,繼續貢獻國家及迅速與社會接軌,因此特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的網站上,設立協助退除役官兵的就業服務。但經詳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的官網上,關於公開企業職缺資訊的部分,全台縣市均無統一格式,還有部分縣市竟近半年未更新企業職缺資訊。為了能夠更有效率地協助我國退除役官兵於離營後,迅速進入社會工作,爰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能夠針對企業職缺資訊之格式統一及即時更新作改善,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趙天麟 林靜儀 羅致政

8.泛亞工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平均投資報酬率虧損,2018年度稅後虧損2.46億元,經查2018年度泛亞工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所承包之桃園機場施工工地因未按施工圖說施作、未設置邊坡保護擋土牆,導致重大工安意外發生,3位勞工活埋死亡後,工地遭勒令停工。2019年泛亞工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仍持續違反勞動法令職業安全衛生法,並且違法項次仍包含施工圖說與現場不符、施工架之壁連桿與構造物未妥實連接、露天開挖邊坡保護未採取適當防護措施,2019年截至11月初已有8次勞動職安檢查違法紀錄。泛亞工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長期違法之樣態已是工安問題黑名單,乃事業經營未爆彈,據此可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會薦高階主管之安置基金轉投資泛亞工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事業經營概況管理監督能力不甚良好,允宜強化該等事業之高階主管考核任免機制,俾落實轉投資之本旨。

提案人:陳曼麗 王定宇 吳焜裕

二、榮民醫療作業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641億1,260萬6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原列621億6,404萬4千元,減列1,0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621億5,404萬4千元。

3.本期賸餘:原列19億4,856萬2千元,增列1,000萬元,改列為19億5,856萬2千元。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47億2,483萬2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5億6,367萬5千元,照列。

(七)通過決議7項

1.查各地區榮民總醫院多將安寧病房及住院病房設置於高樓層,然發生緊急災害時病患及人員可能有疏散不便的風險,各院應研擬完整的逃生疏散方針,確保病患及高齡患者能順利避難。爰針對榮民醫療作業基金-「業務成本與費用」-「醫療成本」預算編列529億9,963萬5千元,凍結3,0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焜裕 陳曼麗 王定宇 蔡適應何欣純 林昶佐 羅致政

2.榮民醫療作業基金109年度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專案計畫」預算編列17億1,622萬2千元,其中新興計畫為1,610萬8千元,繼續計畫則為17億0,011萬4千元。經查:(1)臺北榮民總醫院新建醫療大樓計畫:原計畫總經費25億5,039萬4千元,預計於109年12月完工,期程延長至110年7月,因期間營造工程物價指數上漲,總經費復增加為27億4,219萬5千元,共增加1億9,180萬1千元,增幅7.52%。(2)高雄榮民總醫院健康照護大樓新建計畫:原計畫總經費8億5,510萬6千元,計畫期程107年1月至110年12月。修正計畫經行政院於108年8月8日同意修正,期程延長至111年8月,總經費亦提高3億5,549萬元,增加為12億1,059萬5千元,增幅高達41.57%。(3)高雄榮民總醫院屏東分院附設護理之家新建計畫:原計畫總經費1億5,047萬6千元,計畫期程104年1月至107年12月。該工程3次招標均無廠商投標而流標,後以減項發包方式辦理,遲至108年3月底始完工,然未辦理計畫修正。依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辦法第7條第1款第1目規定,各項購建固定資產應詳予規劃評估。榮民醫療作業基金各醫院醫療大樓興建計畫執行過程中多有修正,除購建成本調增外,亦多未能如期完工。該基金所屬各醫院往後如有辦理興建工程,允宜參照歷次辦理經驗,並加強先期規劃,俾確保興建計畫得以如期推動。爰針對榮民醫療作業基金-「業務成本與費用」-「管理及總務費用」預算編列29億2,404萬2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蔡適應 陳曼麗 羅致政

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期有效管制轄下各榮民醫院之業務執行,乃擬定規劃整合12所榮民醫院資訊系統,然經查雖已訂定「榮民醫療體系資訊整合綱要」,依該綱要規定交由臺中榮民總醫院統籌會報後實施;然12所榮民醫院分院資訊導入臺中榮民總醫院醫療資訊系統計畫,各年度執行率皆未及八成,預算進度2019年9月預算執行率僅77%,經查係因12所分院資訊人力招募困難,專案人力無法及時到位所致,爰針對榮民醫療作業基金-「業務成本與費用」-「研究發展及訓練費用」預算編列53億7,985萬7千元,凍結1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曼麗 蔡適應 羅致政

4.榮民醫療作業基金109年度「服務費用」項下「一般服務費用」及「專業服務費用」編列計時與計件人員酬金及專技人員酬金各76萬元及910萬4千元,另「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一般建築及設備」之「機械及設備」預算編列2,346萬8千元,均係用以辦理「十二所榮總分院導入臺中榮民總醫院療資訊系統計畫」(以下簡稱十二所榮總資訊系統計畫)。為提升醫療服務品質並奠立各醫療機構整體管理之基礎,該基金自105年度起推動辦理十二所榮總資訊系統計畫,然計畫執行進度未盡理想。經查:因近程工作執行過程遇12所分院資訊人力招補困難,及各分院導入現行醫療資訊系統已逾16年,經過多年人事更迭後,許多編碼設立規則與用意皆不可考等原因,致近程計畫時程依序往後推延。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爰於原計畫總期程及總經費不變條件下,進行部分執行細節調整,將修正計畫於108年5月6日函送國家發展委員會審議,然因該修正計畫所需各年度經費未隨同工作內容之調整修正,嗣經國家發展委員會於同年6月19日函復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依修正後之工作時程說明核心業務系統、非核心業務系統及各年度經費配置情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復於同年月21日函轉臺中榮民總醫院配合修正,惟截至108年9月19日止,臺中榮民總醫院仍未回復經費修正內容。該基金自105年度起推動辦理十二所榮總資訊系統計畫,惟截至108年8月底止因近程各階段工作進度多有所推延,致需調整計畫各執行項目內容,允宜儘速同步修正各年度經費需求,俾妥適配置所需資源。爰針對榮民醫療作業基金-「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機械及設備」中「資訊系統計畫」預算編列2,346萬8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蔡適應 陳曼麗 羅致政何欣純 吳焜裕 林昶佐

5.查榮民醫療作業基金所屬部分分院設有護理之家,以推動老人健康照護業務,然近年來一般護理之家業務賸餘逐年減少,且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及新竹分院附設一般護理之家年年皆有業務短絀,應研謀改善之道,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馬文君

6.查榮民醫療作業基金各醫院100至108年度共辦理10項醫療大樓之興建計畫,其中除臺北榮民總醫院手術室、臺中榮民總醫院嘉義分院長期照護大樓及高雄榮民總醫院屏東大武分院等3項計畫,截至108年8月底止尚未有期程延宕或增加總經費之情事外,餘7項興建計畫均因未能於原訂期程內完成,及計畫總經費大幅調增,於執行期間陸續辦理計畫修正,有檢討之必要,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馬文君

7.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榮民醫療作業基金109年度預算中「服務費用」竟較107年度決算數增列13億1,245萬2千元。惟查榮民總醫院預算持續提升,服務量能卻未能成等比例提升,108年10月19日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質詢時,亦有提到相關醫療研發有南北失衡情事亟需改進,為撙節預算,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允應通盤檢討並研謀改善。

提案人:趙天麟 吳焜裕 陳曼麗

貳、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及「榮民醫療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審查完竣,審查結果送財政委員會彙整後提報院會,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王召集委員定宇出席說明。

參、有關委員提案內容文字及金額,在不影響提案原意下,授權議事人員修正、處理。

二、繼續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關於國防部主管非營業基金:(處理)

(一)作業基金:

1.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

2.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

(二)資本計畫基金—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

決議:

壹、審查結果

國防部主管

一、作業基金—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354億2,695萬2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原列343億4,467萬6千元,減列:

(1)生產事業-「行銷及業務費用」—「行銷費用」中「服務費用」之「修理保養及保固費」100萬元、「管理及總務費用」200萬元、「研究發展及訓練費用」200萬元、「其他業務外費用」100萬元。

(2)醫療事業—「醫療成本」50萬元、「其他業務費用」50萬元。

(3)福利及文教事業—「勞務成本」100萬元、「出租資產成本」—「其他出租成本」50萬元、「行銷及業務費用」—「業務費用」100萬元。

(4)副供事業—「勞務成本」中「服務費用」100萬元、「管理及總務費用」50萬元。

以上科目均自行調整,共計減列1,1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43億3,367萬6千元。

3.本期賸餘:原列10億8,227萬6千元,增列1,100萬元,改列為10億9,327萬6千元。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16億3,444萬4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

(七)通過決議7項

1.國軍文藝活動中心現有戲劇廳、藝術一廳及藝術二廳等3個活動場地,主要提供國軍、榮民(眷)、後備軍人、學校與社會各藝文團體集會表演與展覽場所。惟近年,該中心獲租借次數不斷減少,場地閒置日愈嚴重。為避免資源浪費、改善閒置狀況,爰促請國防部擬定方案,目標提升國軍文藝中心使用率,並建立績效指標以利追蹤成效。

提案人:林靜儀 吳焜裕 陳曼麗

2.國防部主管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其醫療事業於109年度編列國外旅費1,169萬4千元,較108年度預算數729萬8千元增列439萬6千元。據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醫療事業於105至107年度派員出國計畫實際執行情形,該3年度原編列派員出國計畫原有18項、20項、20項,但按照原訂出國計畫執行者僅有7項、13項及4項,未依計畫執行計畫項數為11項、7項及16項,未執行計畫數占比達61.11%、35%及80%,未執行計畫數占比偏高。顯示醫療事業所編列之國外旅費是否確依撙節原則編列,恐有待商榷,國防部應針對此情形提出改善方案,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趙天麟 羅致政 林靜儀

3.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福利及文教事業-「收入」-「業務收入」-「租金及權利金收入」中「其他租金收入」預算編列1億6,939萬3千元,其中國軍文藝活動中心之「租金及權利金收入」預算編列1,130萬元。據立法院預算中心109年度預算評估報告指出,國軍文藝活動中心現有戲劇廳、藝術一廳、及藝術二廳等3個活動場地,近年閒置狀況日趨嚴重,福利及文教事業應就該中心如何增加各廳場地使用率妥擬對策,增加基金收入。國防部應針對此情形提出改善方案,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趙天麟 羅致政 林靜儀

4.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生產事業-「業務成本與費用」-「行銷及業務費用」-「行銷費用」中「服務費用」之「修理保養及保固費」109年度預算編列1億0,140萬7千元,較108年度預算增加高達2,612萬餘元,除了未明確說明該項目用途外,且金額重大,國防部應配合國家財政需要,費用應予精簡,同時預算項目於編列時,應明確註明為何大幅增列預算,國防部應針對此等情形進行修正,並於下一年度預算編列時,予以改正。

提案人:趙天麟 羅致政 林靜儀

5.「職業安全衛生法」自104年施行以來,軍備局生製中心及所屬各生產工廠自105年起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設置符合規範之職業安全衛生組織,推動安全衛生管理事項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建置已初具成效,請軍備局持續管制推動。另外,對於單位從事特殊作業之員工,除落實人員健康檢查及管理外,並請持恆推動人員於事前接受從事工作與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及訓練,積極防範職業災害案件肇生。

提案人:吳焜裕 陳曼麗 王定宇

6.為保護國軍戰鬥部隊人員健康,並維持該等人員之身體機能於最佳狀態,軍醫局本應針對國軍戰鬥部隊各項戰鬥、訓練所造成之傷害及疾病進行記錄蒐集並建立資料庫,以利擬定相關防護措施。惟查目前軍醫局對於前述之業務執行仍有諸多不足之處,應儘速檢討改善,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吳焜裕 陳曼麗 王定宇

7.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副供事業-「業務成本與費用」-「管理及總務費用」中「管理費用及總務費用」之「服務費用」預算編列1,859萬1千元。因副供事業105至109年度就食品安全查驗相關機制執行率偏低,國防部應調整訪廠稽查作業之執行率,以讓預算能有效運用,國防部應針對此情形提出改善方案,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趙天麟 羅致政 林靜儀

二、作業基金—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16億8,545萬4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97億3,114萬7千元,照列。

3.本期短絀:80億4,569萬3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無列數。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

三、資本計畫基金—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

1.基金來源:171億5,878萬6千元,照列。

2.基金用途:原列92億2,396萬元,減列「老舊營舍整建計畫」2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92億2,196萬元。

3.本期賸餘:原列79億3,482萬6千元,增列200萬元,改列為79億3,682萬6千元。

(三)解繳公庫:無列數。

(四)通過決議1項

1.國防部主管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為提升土地活化處分成效,對於核納基金來源清冊中,地處偏遠、價值不高、不易活化之土地,應積極協調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依法考量以公開標租方式提供農民或非政府組織(NGO)等機構運用,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並降低基金維管費用支出。

提案人:吳焜裕 陳曼麗 王定宇

貳、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國防部主管「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及「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均審查完竣,審查結果送財政委員會彙整後提報院會,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王召集委員定宇出席說明。

參、有關委員提案內容文字及金額,在不影響提案原意下,授權議事人員修正、處理。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