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交通、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議事錄

時間:中華民國109年5月13日(星期三)上午9時1分至12時32分

下午1時33分至4時12分

地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趙正宇 洪孟楷 林俊憲 萬美玲 李昆澤 邱顯智

鄭正鈐 李德維 林奕華 張廖萬堅 陳歐珀 許智傑

林宜瑾 吳思瑤 魯明哲 黃國書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賴品妤 陳秀寳

范 雲 何欣純 陳素月 傅崐萁 陳雪生 許淑華

高金素梅 劉櫂豪

委員出席27人

列席委員:葉毓蘭 陳柏惟 鍾佳濱 鄭運鵬 李貴敏 劉世芳

林楚茵 林岱樺 吳斯懷 鄭麗文 陳椒華

廖國棟Sufin‧Siluko 黃世杰 楊瓊瓔 高嘉瑜

謝衣鳯 孔文吉 鄭天財Sra Kacaw 張其祿 周春米

馬文君 陳明文 蘇震清 王婉諭 呂玉玲 陳以信

賴香伶 莊競程 廖婉汝 吳玉琴 張宏陸 陳玉珍

陳亭妃 邱志偉 羅明才

委員列席35人

列席官員:行政院 秘 書 長 李孟諺

 教育科學文化處

處長

吳靜如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綜合規劃處

處長

蔡炳煌

 電臺與內容事務處

處長

黃金益

 基礎設施與資通安全處

處長

陳崇樹

 射頻與資源管理處

代理處長

牛信仁

 人事室

主任

林文益

 平臺事業管理處

副處長

蔡國棟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培訓考用處

處長

黃麗玲

行政院函送提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名單

續任委員並為主任委員被提名人

陳耀祥

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被提名人

翁柏宗

委員被提名人

林麗雲

委員被提名人

王維菁

委員被提名人

蕭祈宏

主 席:李召集委員昆澤

專門委員:蘇純淑

主任秘書:黃輝嘉

紀 錄:簡任秘書 陳淑玫 簡任編審 黃彩鳳 科 長 江建逸

專 員 楊蕙如

討論事項

審查行政院函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提名名單,陳耀祥為委員並為主任委員,翁柏宗為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林麗雲、王維菁及蕭祈宏均為委員案。

(本日會議由行政院秘書長李孟諺報告後,計有委員趙正宇、洪孟楷、林俊憲、萬美玲、林奕華、魯明哲、李德維、邱顯智、李昆澤、張廖萬堅、陳歐珀、鄭正鈐、許智傑、林宜瑾、吳思瑤、鍾佳濱、劉世芳、賴品妤、陳秀寳、范雲、何欣純、陳素月、傅崐萁、葉毓蘭、許淑華、黃國書、鄭運鵬、陳柏惟、謝衣鳯、伍麗華、劉櫂豪、林岱樺、鄭天財、陳椒華、黃世杰、張其祿、賴香伶及王婉諭等38人提出詢問,均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續任委員並為主任委員被提名人陳耀祥、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被提名人翁柏宗及委員被提名人林麗雲、王維菁、蕭祈宏及相關機關列席人員予以答復。)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陳明文所提書面詢問,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委員於詢問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行政院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四、行政院函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提名名單,陳耀祥為委員並為主任委員,翁柏宗為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林麗雲、王維菁及蕭祈宏均為委員,請同意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公決。

五、院會討論本案時,由交通委員會李召集委員昆澤補充說明。

六、本次聯席會議議事錄,授權由主席核定後確定。

通過臨時提案2項:

一、為了促進有線電視頻道合理競爭以提升節目品質,責成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督導有線電視系統商和頻道商將頻道授權費,由所有頻道(除廣告及必載頻道外)依照收視率分潤。

(一)建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督導有線電視業者,朝每月每戶的240元頻道授權費,由所有上架頻道(廣告及必載頻道除外)依照收視率分配。

(二)建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督導有線電視系統及頻道商,於6個月內研議訂定「有線電視頻道授權費分配辦法」。

提案人:陳歐珀 林俊憲 許智傑 洪孟楷李昆澤 魯明哲 邱志偉

二、有鑑於有線電視現有頻道位置排列為20年前類比時代排列,至今不曾大幅檢討,形成「萬年頻道表」。在今日的數位匯流時代早不合時宜,為人所詬病。「萬年頻道表」以當年只有100個頻位來規劃,現在數位匯流時代可以傳送1,000個頻道。「萬年頻道表」造成多數的新頻道都無法進入前100的精華區參與競爭,形成市場障礙不利頻道的進步。頻道增加以後同屬性頻道散落在不同頻段,造成觀眾收視上的不方便。例如:新聞台有在50~60,有在80幾,有的在150幾,有的在200多的頻位……,觀眾實在收視不方便。為了方便觀眾收視,爰建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邀集有線電視系統商會商,並於6個月內將所有頻道依照頻道屬性大區塊化重新排列。

提案人:陳歐珀 許智傑 林俊憲 魯明哲李昆澤 邱志偉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