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外交及國防、財政、教育及文化五委員會第2次聯席會議議事錄

時  間:109年10月28日(星期三)上午9時2分至下午5時40分

     109年10月29日(星期四)上午9時1分至下午1時11分

地  點:紅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郭國文 黃國書 萬美玲 李德維 林楚茵 溫玉霞 

     邱臣遠 陳椒華 江永昌 孔文吉 楊 曜 陳秀寳 

     張廖萬堅 范 雲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蘇巧慧 

     江啟臣 王婉諭 林奕華 高虹安 羅致政 陳柏惟 

     鄭正鈐 陳明文 莊競程 洪申翰 呂玉玲 邱泰源 

     陳亭妃 賴品妤 楊瓊瓔 高金素梅 謝衣鳯 吳秉叡 

     蔣萬安 費鴻泰 邱議瑩 余 天 蘇治芬 林宜瑾 

     高嘉瑜 陳以信 張育美 賴瑞隆 黃秀芳 趙天麟 

     吳思瑤 王定宇 莊瑞雄 林淑芬 曾銘宗 賴士葆 

     劉建國 廖婉汝 蔡適應 馬文君 蔡壁如 何志偉  

     徐志榮 陳 瑩 林岱樺 邱志偉 羅明才 翁重鈞 

     吳斯懷 林德福           

     委員出席66人

列席委員:陳歐珀 葉毓蘭 洪孟楷 李貴敏 邱顯智 鍾佳濱 

     鄭天財Sra Kacaw   林俊憲 賴香伶 陳素月 

     何欣純 劉世芳 陳玉珍 許淑華 張其祿 林文瑞 

     吳怡玎 陳雪生 鄭麗文 林為洲 蔡易餘     

      委員列席21人 

列席人員: 109年10月28日(星期三)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吉仲暨相關人員     

     經濟部政務次長陳正祺     

        常務次長林全能暨相關人員

     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薛瑞元暨相關人員     

     外交部政務次長曾厚仁暨相關人員     

     國防部後勤参謀次長室(後勤綜合處)處長簡永富     

     財政部關務署副署長陳依財     

     教育部綜合規劃司司長黃雯玲暨相關人員    

      109年10月29日(星期四)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吉仲暨相關人員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局長江文若     

     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薛瑞元暨相關人員     

     外交部北美司副司長陳慧蓁     

     國防部後勤参謀次長室(後勤綜合處)副處長杜廣文     

     財政部關務署副署長陳依財     

     教育部綜合規劃司司長黃雯玲暨相關人員    

主  席:賴召集委員瑞隆

專門委員:鄭雪梅

主任秘書:黃素惠

紀  錄:簡任秘書 汪治國    簡任編審  黃殿偉

     科  長 葉 蘭    專  員  楊永綨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 論 事 項

繼續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該會101年9月7日農防字第1011473960號公告,請查照案。」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吉仲報告後,委員陳亭妃、曾銘宗、陳椒華、賴士葆、林德福、邱議瑩、費鴻泰、蔡壁如、林楚茵、萬美玲、高嘉瑜、邱臣遠、楊瓊瓔、張育美、林岱樺、江啟臣、謝衣鳯、蘇治芬、廖婉汝、王婉諭、林奕華、孔文吉、陳明文、黃國書、郭國文、蘇巧慧、鍾佳濱、翁重鈞、鄭正鈐、陳秀寳、高虹安、林宜瑾、蔣萬安、黃秀芳、吳怡玎、莊競程、邱顯智、賴瑞隆、邱泰源、林淑芬、呂玉玲、溫玉霞、羅致政、邱志偉、賴品妤、江永昌、鄭天財Sra Kacaw、葉毓蘭、高金素梅、李德維、李貴敏、馬文君、范雲、洪孟楷及劉建國等55人提出質詢,均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吉仲、經濟部政務次長陳正祺、常務次長林全能、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薛瑞元、外交部政務次長曾厚仁、財政部關務署副署長陳依財、教育部綜合規劃司司長黃雯玲暨相關人員即席答復。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張廖萬堅、徐志榮、楊曜、吳思瑤、王定宇、陳柏惟、蔡適應、莊瑞雄、陳以信及羅明才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決議:

一、詢答結束。

二、委員針對本案之決議提出提案4案及附帶決議27案。第1案至第3案,暫行保留,第4案(依本日委員登記發言之順序)及附帶決議27案,下次會議繼續進行討論。

三、另定期繼續審查。

委員針對本案之決議提出提案4案:

(一)案由:針對本聯席會議議程討論事項,擬請作成如下決議:本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提案人:賴瑞隆 莊瑞雄 陳明文 蘇治芬 邱志偉

連署人:陳亭妃 郭國文 邱議瑩 林岱樺

(二)案由:針對本案所提附帶決議提案,均保留,併送院會處理。全案審查完竣,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本案時,由賴召集委員瑞隆補充說明。

提案人:賴瑞隆 莊瑞雄 陳明文 蘇治芬 陳亭妃

連署人:邱志偉 郭國文 邱議瑩 林岱樺

(三)案由:針對蔡政府貿然提出將開放含瘦肉精美豬進口的政策,已經造成舉國譁然,豬農害怕產業崩盤,民眾憂心身體健康受損,讓台灣社會和畜牧養豬及產製銷售豬肉相關食品的行業陷入恐慌之中,對此國民黨團堅持反對意見,不同意開放含瘦肉精萊克多巴胺美豬進口,並要求行政院應針對進口豬肉、屠體可食部位及其產製品要求「萊克多巴胺」MRL零檢出!以維護養豬產業及落實食安政策。國民黨並於109年9月12及13日提出「你是否同意政府應全面禁止進口含有瘦肉精(萊克多巴胺等乙型受體素)豬隻之肉品、內臟及其相關製品?」全民公投案,訴請全民決定。爰此,建請立法院經濟委員會聯席會議作成決議:「針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之『中華民國109年9月7日修正本會一百零一年九月七日農防字第一○一一四七三九六○號公告,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一日生效。』應暫緩執行俟完成公民投票後再行審議。」

提案人:林奕華 楊瓊瓔 翁重鈞 謝衣鳯 曾銘宗 孔文吉

(四)案由:1.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執行蔡政府開放含有萊克多巴胺的美國豬肉進口,於109年8月28日倉促預告修正通過同意進口公告惟其不察沿用原美牛進口文字僅增列豬隻,因此造成國內豬隻也可於「飼料中添加萊克多巴胺」造成國人疑慮。在經國民黨黨團去函提出反對意見後,該會再於109年9月7日提出本次會議審查之公告,可見該公告倉促之間必然存在諸多疑慮,且該會又刻意縮短預告期為7日,更無法廣納民意!勢必造成政策施行之掣肘。2.目前歐盟和中國大陸等100多個國家仍然堅持「殘留容許量為零檢出」,就是因為動物使用該飼料添加物以後,對動物本身和人類食用後之相關安全評估資料不夠充足,某些特定族群風險頗高,更是「食品法典委員會會員國對禽畜動物之肌肉及其可食用部位列出殘留容許值的表決出現反對67票比贊成69票」的原因,更顯示該議決案未獲得大多數國家認同!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表示本次審議之修正公告係配合衛生福利部之要求,可見該會仍然認為大量被國人食用之國產禽畜(包含其肌肉及內臟等可食部位),實不宜在特定飼養期間於飼料中添加乙型受體素,為此目前現行政策是採「牛豬分離、禁止內臟輸入」來符合國人食性!4.對養豬產業的衝擊影響,立法院僅進行1次的專案報告及針對進口萊豬對產業衝擊、豬農權益維護等舉行1次公聽會,正反雙方意見都足以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衛生福利部好好深思。面對擁有產值新台幣750億元的養豬產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提出的百億基金目前還看不到相關作業規劃,更談不上要以「符合HACCP的國產豬肉」出口外銷!爰此建請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針對審議「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該會101年9月7日農防字第1011473960號公告,請查照案。」作成決議:「本次會議審議之農防字第1091472241號公告不准予備查,退回行政院,並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維持為修正前原農防字第1011473960號公告」。

提案人:林奕華 楊瓊瓔 翁重鈞 謝衣鳯 曾銘宗 孔文吉

散會